软甜小可爱被大佬持续亲懵中 软甜小可爱被大佬持续亲懵中 第145章

作者:顽强的烧饼子 标签: 穿越重生

  当兵的,每个月都有津贴,比起他们这些地里刨食,还挣不到几个钱的庄稼人,要好上很多。

  如果秀秀能嫁到冯家,以后也是有了依靠,后半生的生活应该也能稳定下来。

  但,原来的苏秀秀可不这么想。

  这段时间,正是她知道母亲答应了要和冯家的冯浩相看后,跟家里闹腾,不想要嫁给冯浩。

  在原来的苏秀秀眼里,冯浩要回军队,她还没有嫁人,就要独守空闺,跟个寡妇有什么区别呢?

  跟杨娟说了很多次,杨娟却一直劝她,不肯松口。

  苏秀秀喜欢那些长得斯斯文文的知青,还是城里人,特别是刚来的沈知青,长得出挑白净,还是京市的。

  可惜,沈约对她的态度和其他人没有区别。

  正巧,同村的混混一直对苏秀秀有意思,去了镇上,还会给苏秀秀带上一点吃食。

  有时还说一些让人脸红心跳的话,少女心动,鬼迷心窍下苏秀秀便干脆跟混混跑了。

  因为她在村子里待着的时候,曾经见过那个当兵的,不会说甜言蜜语,说话都是冷硬的。

  不懂得揣摩心思。

  但,也是在后来,苏秀秀才知道,原来还有随军一说。

  只是,等她知道的时候,已经和混混到了陌生的城市,再也回不去。

  等芳婶走后,还没等杨娟回到饭桌。

  苏秀秀便拔起腿,跑向了杨娟。

  “妈,我想嫁给冯浩,如果我不能嫁给冯浩的话,我就不嫁人了!”

  苏秀秀抓住杨娟的手臂,神色激动。

  冯浩未来会当上军官,那个和冯浩结婚的女人,也生活在了富贵中。

  苏秀秀重活一世,能想到的是,就是抓住冯浩这条金大腿。

  那么,日后过上吃喝不愁的女人,就会是她自己了。

  更何况,这也不算是抢不是吗?

  本来,她就差点和冯浩结婚了。

  “秀秀,你终于想通了。”

  杨娟先是不明所以女儿的急切。

  等反应过来苏秀秀说的话后,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劝了苏秀秀好多天,劝到已经想要放弃了。

  毕竟,如果苏秀秀不愿意,她还能绑着她去相看不成。

  “秀秀,冯家的儿子,一定是个顶顶好的人,你们看过就知道了,你嫁到冯家,一定会享福的。”

  杨娟还是不敢相信苏秀秀的转变,所以话里的意味依然是劝慰居多。

  苏秀秀敷衍地点头。

  她当然知道跟了冯浩后会享福。

  她暗暗下定决心,这次和冯浩的见面,一定要把这桩婚事定下!

第171章 重生年代文里的渣知青10

  两天后。

  苏秀秀特意打扮了一番。

  穿上了一件显出腰线的蓝色上衣,下面是一条黑色裤子。

  冯浩从军队赶回,在昨晚回了家。

  今天是她和冯浩见面的日子,自然要好好拾掇。

  她的皮肤不黑,但因为要上山割猪草,风吹日晒之下,还是有点糙。

  苏秀秀,从盆里沾了点冷水,扑到脸上。

  重点照顾了眼睛。

  眸子瞬间变得水灵灵的。

  将要出去时,苏秀秀见到了在屋外躺着的苏缘。

  苏缘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白到发光,嫩嫩的。

  苏秀秀不禁有些嫉妒。

  要不是她每天要干活,她也会有这样一身好皮相。

  约定在红河村村口见面。

  没想到,还没到村口,便遇到了一个苏秀秀完全不想见到的人。

  来人卷着裤脚,露出一截脚腕,应该是干完活,背心还渗透出了大片的汗水。

  “秀秀,你最近几天怎么都没出来?”

  吴飞拦住了苏秀秀,皱着眉头。

  明明在他的示好下,苏秀秀应该是被他打动了才对。

  “吴飞,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别叫我秀秀。”

  苏秀秀厌恶道。

  她恨不得眼前的吴飞立马去死!

  前世她跟吴飞到了陌生的地方后,便被逼着去打工。

  只要一有钱,吴飞便会抢过去,抢去买烟买酒。

  不给的话,等待她的就是男人的拳头。

  她的一半的悲惨遭遇,都是吴飞造成的。

  甚至,见到吴飞在自己面前,苏秀秀的身子都禁不住瑟缩了下。

  因为条件反射。

  比起报复吴飞,苏秀秀更不想跟吴飞扯上一点关系。

  万一被冯浩听到什么风声,她难不成又要落到前世的下场吗?

  苏秀秀已经魔怔了。

  她已知了未来会发生的剧情,却从来没想过改变自己。

  而是想要抓住冯浩这个注定会发达的人,依托于他人。

  沈约写了一篇稿子,叫作《我来自过去》。

  他没有写诉诸国难,歌颂革命的散文,而是写了一篇用来记叙的奇幻故事。

  主角在农作时,不小心掉入了一个深坑。

  其实,那是一个时空隧道,和未来接壤。

  他来到了时间长河的另一端。

  因为他的蠢笨莽撞,与现实社会中的精英格格不入,成为了一个异类。

  他的不一样,吸引了一位富家千金的注意。

  期间充满了各种糗事,还会因为自己的没见识频繁出丑。

  讲述了一段娓娓道来,动人心弦的爱情。

  在红色充裕的时代,不论是富足者还是贫穷者,最想要听的,是未来的富足。

  能无限期的畅想和带入。

  稿子讲了一个啼笑皆非的故事,但其中又隐含着深意。

  沈约塑造了一个略微落后现代进程,但要远远高于当前时代的庞大世界。

  高楼大厦。

  出行都是用电梯。

  飞机成了最便携的出行方式。

  沈约的文风和报社上常登的文章不同,偏向大白话一些,没有了文邹邹的文人笔墨。

  他的文章内容也和其他文章迥然不同。

  在沈约之前,物质束缚住了他们的脚,见识束缚了他们的思维。

  不曾见过,又何曾能描绘出那一丝神韵。

  这是一篇连载的长篇小说,沈约除了一部分开头的稿件外,附加的纸上只写了上述故事的大概内容与走向。

  正好有空,沈约去了镇上,把稿子邮寄了出去。

  邮寄的地点是新京报社。

  笔名依然是在曾经世界用过的€€€€元月。

  缘和约,沈约认为这个笔名已经足够。

  从邮局出来,沈约照常去了趟供销社。

  因为天气热,供销社里还新上了冰棍和雪糕。

  沈约本来想买一根给苏缘吃的,后来想想,光这阵路走回去,冰棍都要化成汤汤水水。

  他摇了摇头:“算了,下次带他到镇上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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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缘剥了一颗大白兔奶糖在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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