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颗细胞都想爱清 每颗细胞都想爱清 第3章

作者:拐角上楼 标签: 强强 年下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甜文 近代现代

  清许就那么看着一个二十七岁的人忙碌地把邦迪隔离膜折叠成正方形,然后又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接着扣着领带清了清嗓子。

  最后问他:“真的、不需要我帮你报警吗?”

  清许摇头。

  “为什么?”岑不遇很不理解店经理和他的想法,“你怕他报复?”

  “不想给老板添麻烦。”清许垂下眼眸。他不怕被人报复,左不过烂命一条。但这些年他深受老板照顾,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能忍就忍了,“而且,我还在念书,需要这份工作。”

  岑不遇愣住。先前两个人撞上,他就在想对方是不是学生,因为看脸蛋感觉年纪很小,没想到还真是。

  “刚刚那个人,是你的同学?”

  “只是学长。”清许回。

  岑不遇点点头,心里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未成年......

  但想到刚才那个男生狂躁的样子,岑不遇也担心对方不会善罢甘休,正色道:“如果他再来欺负你,别忍着。这里的工作没了,你可以随时联系我,我给你介绍一份更好的。”

  考虑到两个人不熟,岑不遇没敢问太多私事,也没直接说去他的公司,怕清许反感。他站起身,拉开西装外套,从兜里掏出笔和纸,快速写上自己的电话号码递出去。

  “工作最主要是提高生活品质,一味忍让反而背道而驰,如果做不开心,就换一份。”

  清许看着纸张上的一串数字,等了两秒才伸手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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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恒是二十分钟后离开的,经理说算那小子识相,走之前乖乖把酒水结了账。

  清许放心下来,后半场的工作状态丝毫没受影响。一千多对客人来说不算什么,却是他近一个月的生活费。

  凌晨一点半,酒吧第二个高潮结束,清许整理好吧台,打卡下班。

  他住的地方是一片城中村。这里房租便宜,消费也不高,大部分都是外地来打工的,生活环境相对热闹。

  宵夜时间,村里主道路到处都是人。清许推着自行车,一路没有东张西望,目光直直锁定在一个卖馄饨的摊位上。

  老板老远就看见他顶着一头红毛走过来,提前把馄饨数好放入锅里煮上。等人来到面前,老板已经把调味料打好了。

  “今天忙坏了吧。”

  清许微微点头,停好车找了个空位坐下。他在这里住了一年多,每晚都来,周围几个摊位老板都很熟悉他。

  酒吧营业时间短,没有员工餐,往常他上班前会先买个面包应付,但今天因为路恒一直饿肚子到现在。

  “小帅哥。”正出神时,隔壁烧烤摊大姐笑着走过来,将一盘烤串放到他桌上,“天天吃馄饨,你也不嫌腻。来,送你的,我家串儿可好吃了。”

  清许怔怔地看着面前的食物,好几秒才抬起头。烧烤摊前围了一圈人,大姐和她的丈夫在烟火缭绕中忙碌着,看到他一脸懵然,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很明显,这是提前准备好的。

  最后清许还是付了钱。

  吃完宵夜,到家已经凌晨两点多。清许放下书包,没急着去洗漱。他坐在书桌前,打开手机里刚刚在烧烤摊拍下的照片,随后拿出一盒橡皮泥。

  把喜欢的事物捏出来,这是清许从小的习惯。

  他动作很快,几分钟成型,等雕刻上日期,便把东西小心地放到满是橡皮泥成品的书架上。放眼望去,有人、动物、花草树木、各种建筑物等。

  大大小小,各式各样,摆满了好几层书架,仿佛一个独特的微观世界。

  看了一会儿,清许收拾好桌面,拿着睡衣进入洗手间。酒吧里客人抽烟喝酒,味道很大,他每天都需要换洗衣服。一通忙碌,出来已经两点半。

  本来该关灯睡觉了,他又坐回到书桌前,手里拿着一张纸。

  三分钟后,书架上又多了一件橡皮泥成品。

  清许看着那串电话号码,脑海里不自觉地浮现出它的主人自我介绍时的情景。是个奇怪又……热心的人。

  但是,他们应该不会再有交集。因为已经有互联网公司跟他洽谈,下半年他会去编程实习。

  让清许没想到的是,路恒第二天还敢来堵他,而且是一大早。

第3章 清许,别再让自己受伤。

  快八点的教学楼脚步匆匆,咚咚声不停震动着太阳穴,让人暴力因子疯长。

  清许背后是大门,前方是路恒,像是在扮演影子,他往左,路恒便往左,他往右,路恒也往右。总之就是不让他过。

  “让开。”清许冷冷地看着站在阶梯上方的人,厌烦至极。他今天有重要的实验课,没空在这浪费时间。

  可他不想大早上就见血,很晦气。

  有同班同学陆陆续续从身旁跑过,虽然很疑惑,但看到挡他的人是路恒,便立马收回目光,不敢多管闲事。

  路恒看着他恢复浓密的黑发,干净的耳尖和雪白的衣服,心情很好,翘着嘴角道:“不让,除非你答应我。”

  清许皱眉:“答应你什么?”

  “跟我啊。”路恒说,“昨天我喝多了,玩笑开得有点过,但喜欢你那句是真心的。”他扬着眉,脸上满是得意的神色,嘴里没有半分歉意,接着道,“清许,你只要跟了我,我会对你很好的,我能让你舒舒服服毕业。”

  清许不是没有被人告白过,那些人或害羞或紧张,红着脸站在他面前。但第一次遇到路恒这种高高在上的人,好像看上他是对他天大的恩赐,不答应则是他不识抬举。

  上课铃已经打响,听到后方有较平稳的脚步靠近,应该是教授。清许攥着书包带,果断拒绝:“不要。”

  他声音稍微有点高,足够让门口的人听见。果然,一道清亮的声音接着响起。

  “怎么了同学?”

  清许转过头,看到身着风衣的黎教授,以及他身边的实验师。

  不等他开口,肩上就搭上来一只手,路恒谎话信手拈来:“约饭呢,教授早。”

  路恒是篮球俱乐部的风云人物,黎教授很快认出他,见清许冷着脸躲开他的手,大概猜到点什么,道:“上课了,有什么事等下课再说。”

  “好。”路恒笑笑,走之前压低声音跟清许说,“中午见。”

  清许面对这张吊儿郎当、听不懂人话的脸,脑海里已经想好落拳的位置。

  等人走了,黎教授上前询问一直沉默的男生:“你们是朋友?”

  清许摇头:“不是。”

  “那他刚才拦着你做什么?”

  “他想要我跟他在一起。”

  黎教授没想到他这么老实,表情有些惊讶地跟实验师对视了一眼。

  同性恋,这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恋爱自由的时代,人们接受度越来越高,但仍有部分人秉持着传统观念,对同性恋群体存在偏见与误解,以至于他们不敢大声说爱。

  所以,能在楼梯间谈论感情,属实大胆。

  三个人一同上楼,想到清许刚才的反应,黎教授委婉道:“......你是吗?”

  清许:“不是。”

  哦...... 那就是路恒单箭头。

  “中午见面说清楚吧。”黎教授偏头看着男生漂亮的侧脸,“如果他后续还来纠缠,给你的学习造成困扰,及时跟辅导员反应,学校会帮助你的。”

  清许垂着眼眸,没有说话。他不用特地去了解,也知道路恒家庭背景很硬,这种小学生告老师的行为没有任何意义,除非把事情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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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许认为,男人之间,没有什么事是打一架解决不了的。打赢了他就是强者,强者说话弱者就得乖乖服从。这是男性的自然规律和默契。

  可当看到自己的自行车被划破时,他不想打架,只想杀人!

  偏偏,路恒还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好像那东西只要不贵,就是可以随意破坏的。

  “哎呀,你的车胎漏气了?”路恒手里晃着一把车钥匙,按响旁边一辆白色大G,厚颜无耻道,“坐我的吧,我带你去修。”

  清许呼吸骤停,浑身的血液都在倒流。男生抬起头,一双红瞳满是冷意。

  “……好。”

  路恒想,清许心里肯定无奈极了,可又拿他没办法。他把自行车放至早已安排好的后拖车架上,随后高高兴兴打开副驾驶的车门,还非常绅士地说了句请。

  清许坐上去,把书包抱在怀里。

  “听歌吗?”路恒系好安全带,启动车辆。

  “好。”

  路恒放了一首摇滚音乐。此时的他,还在沾沾自喜一上午的功夫没白费,完全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将会成为他一生中的噩梦。

  清许安安静静地坐着,看着很乖,路恒忍不住多次偏头往旁边看。清许好像偏爱白色,无论是穿着,书包,自行车,都是纸张一样的白。加上他身上总是有一股淡淡的清香,给人感觉就像开在孤山上的一朵百合花,气质清冷又纯洁无瑕,让人忍不住想摘下来私藏着。

  “你很喜欢打篮球?”

  突然的开口打断思绪,路恒回了回神,笑着说:“我打篮球挺厉害的,拿过几次MVP,还被国家队邀请参加过训练营呢。”

  他夸夸其谈,完全没注意清许看到车子驶出校门口后,拉开了书包拉链。

  “车上有安装行车记录仪吗?”

  “其实打球只是我的爱好……嗯?没有。”路恒话音刚落,一支铅笔就直直插在了他的手背上,痛感直击大脑,洪亮的惨叫随即溢出。

  没等他反应,清许夺过方向盘猛打一圈,“砰”一声巨响,车子撞在了路边的货车上。

  “啊!!!”

  车上的挡风玻璃被撞得稀碎,有一片跟尖刀立在路恒眼睛上方,只差几毫米,他的右眼就废了。

  路恒胸腔巨痛,脸色吓得惨白,双眼惊恐地盯着握着那片玻璃的手。那是一只非常白皙的手,但每根手指上面都有长长短短、直线或弯曲的伤疤,因为用力,那些疤痕被绷得很紧,看起来像黏在蛋糕上的寄生虫,令人头皮发麻。

  下一秒,一滴鲜红的血顺着刀尖滑下来,落在他的眼角。但清许好像不知道疼,整个人冷静的可怕,声音跟地狱里爬出来一样。

  “那辆车是我妈妈送我的第一件礼物。”

  “也是最后一件。”

  路恒心脏快从皮肉里蹦出来,怕清许手滑,偏头想道歉,却被眼下的情况狠狠震住。

  清许嘴角插了一个玻璃片,鲜红的血流到下巴处,明明伤得不轻,他却面无波澜,加上那双眼睛被阳光照得赤红一片,看着像极了一个冷酷又诡异的吸血鬼。

  路人看到这边的情况,纷纷围上来。清许却只是说了一句“别再来烦我”,接着像无事发生一样,就那样下了车。

  直到有人敲了敲窗户,路恒才敢大口呼吸,抖着双手拿出手机叫救护车。

  此时此刻,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惹了个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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