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很风骚   作者:风羡   简介:   追妻三要素:骚断腿,会撒娇,身体好。   风骚娇气长发美人攻×沉稳冷静温柔宠溺受|年下   沈雁行有一个暗恋多年的人,但这个人有个念念不忘的白月光。   洛书有个心悦多年的白月光,但他却不记得这个人长什么模样。   因为一起连环偷心抛尸案,他们成为了市局刑侦队的特别顾问。而这起诡异离奇的连环杀人案,不过只是一场巨大阴谋的开端。   他们所介入的每一起离奇诡案,都只是幕后黑手阴谋中的一环。阴谋环环相扣,竟是一场跨越几千年的纠葛。   偷心盗贼 第0001章   民安小区位于渝市城郊东北角,说好点叫小区,说难听点就是个大型破烂招待所,位置偏不说,房子还是上个世纪的老楼房,牵的以前的老线路,隔音效果微乎甚微,楼上的切个菜都能听得见。   小区不怎么大,一个月房租就几百块钱,住这儿的什么人都有,做皮肉生意的,贩卖违禁药品的,嗜酒好赌的,附近电子厂的流水线工人,外来务工的夫妻,还有在楼角搭窝的乞丐。   除了住这里的人,基本没什么人会往这边跑,垃圾站堆的垃圾,十天半个月都没人来收。离垃圾站远点的人,都直接往下水道扔,下水道一个月要堵好几次。   渝市正值酷暑难耐的七月,微风卷着暑气催动着垃圾发酵,地气把臭味蒸上来,熏跑了好几户住一楼的人。   菜市场卖猪肉的大胡子,天天嚷嚷着下水道有动物的尸体,让房东喊人来清下水道,房东忙着打麻将,没把这事儿放心上。   没过几天,下水道尸体腐臭的味道臭气熏天,住得近的几户忍无可忍,打110报警说下水道里有死人,想让警察来当免费的清洁工,顺便教训一下无良房东。   报假警的人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瞎猫碰到了死耗子,警察真从下水道里挖出来具尸体。   那具尸体由于泡了太久的生活污水,加之天气太热,腐烂得特别严重。尸体整体膨胀了几圈,眼球被挤的快掉出来了,就堪堪挂在眼角处,嘴唇肿大且张扬的外翻着,胖肿的舌头冒出了半个头,皮肤是令人反胃的污绿色。   几个胆子大跑来围观的,被现实版巨人观直接恶心吐了,脸青得像是肠|液都要吐光了似的。在场的几个警察赶紧将人请走,拉上了封条,封锁抛尸第一现场。   半小时后,市局的人赶到了抛尸现场,其中领头最高的那个人,是市局刑侦队队长闻钦。闻钦走到尸体前蹲下身,尽可能小心地撕开了粘在尸体胸口破烂的衣服布料,只见膨胀的胸腔处戳着个黑乎乎的血洞。   闻钦的眉头微微地皱了一下,有些气愤地说道:“这已经是这个月第十五具无心死尸了,到底是哪个变态的王八羔子在太岁头上动土?天杀的专……”   闻钦还没来得及礼貌地说完送给那个罪犯的话,一通电话很有眼力见儿的打了过来。他取下手套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还没来得及开口,对面就开始输出了。   “老大,领导刚刚来说,上头专门为这起连环偷心抛尸案,成立了一个特调组,特调组的负责人已经往你那边赶去了,叫你和她对接好工作,这起案件以后就由他们主要负责了,让我们从旁协助。”   闻钦从兜里摸出根烟叼在嘴里,摸遍了所有兜也没摸到打火机,有些不耐烦地揉了一把头发,连语气都有些不耐烦地讲着电话:“特调组的要来就来,只要能破这案,能抓到那天杀的变态,让我喊他爷爷都行。”   特调组负责人秦越溪赶来得很及时,正好听全了闻钦认爷爷的话,双手抱胸靠着不远处的枯树干,说道:“哟,曾经的公大校草就要变成我孙子了,在下何德何能,有此殊荣?”   闻钦挂掉了电话,回头看了眼来人,没有理会她说的话,公事公办的向她说道:“特调组的是吧,案件的原委上头已经给你说了吧,还需要我详细复述一遍吗?”   秦越溪:“愿闻其详,不过你的队友,看起来好像不太好的样子。”   蹲地上打包尸体的陆亦铭,如释重负地拉上了装尸袋的拉链,咽了几口口水,强行把翻上来的酸水吞了回去,尽管装过几十具尸体,也经不住被腐败细菌深深爱抚过的巨人观夺命的摧残。   闻钦像拎小鸡崽儿似的,捏着蹲地上一脸铁青色的陆亦铭的领子,毫不留情的将人拽了起来:“看你没出息的样儿,一个巨人观就把你吓成这样?别搁这儿碍眼了,回车上去等我,车载清新剂虽然劣质了点,起码那柠檬味很霸道。”   闻钦把夹手里的烟塞回了兜里,将连环偷心抛尸案的原委,给秦越溪完完整整的复述了一遍。   第一具被偷心抛弃的尸体,是月初在医大的实验室里发现的。   实验室负责清点标本的人,发现实验室里突然多了几个装标本的容器,这几个容器放在最不起眼的位置,盛装着不同的人体组织。实验室负责人惊吓之余,双手哆嗦着掏出手机报了警。   经法医鉴定,这具尸体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成年男性,身上除了胸口的血洞,以及拆解尸体留下的切口,没有任何外伤。   第二具尸体是在c大人工湖发现的,受害人是本校生物系大三的学生。   室友一个周没见到过她,打电话也联系不上,找辅导员联系她的父母也没找到人,最后父母报警说自己女儿失踪了。警察找了一个周也没能找到她,父母觉得是警察没用,还跑去警局闹。   正好那周周末有对小情侣在人工湖附近吵架,男方一气之下扔了自己兼职一年攒钱买的礼物。事后又觉得不值得,就下水去想把礼物捞回来,那礼物正好掉在了湖底的尸体身上,吓得那男生以为自己见着了水鬼,差点溺水身亡。   第三具出现在受害人自己的出租房里,夏天温度太高,尸体腐烂得太快,臭味外溢到了楼道,邻居觉得不对劲,便叫来了房东开门。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尸体的肩膀被两根奇长的钢钉固定在墙上,四肢被胶带缠绕着绑在椅子上,像个正在等待丈夫回家的妻子一般,端正地坐在靠墙的椅子上。尸体流出的污水弄得地板湿答答的,仔细一看还有几条虫在那里蠕动。尸体的胸口处还被塞了一坨棉花,被血染成了黑红色。   ……………………   这一个月以来,被偷心的尸体以各种形式,出现在不同的地点。这些惨遭杀害的人之间没有任何关联,警方查遍了所有与受害人相关联的人,都没能锁定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   显而易见,这是一场随机选人的连环杀人案件,那个变态正乐在其中。   秦越溪:“闻队,你相信鬼神之说吗?”   闻钦挑了挑眉:“你是想说那变态不是人?那孙子确实不是人,这是人干得出来的事吗?”   秦越溪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递了张名片给闻钦,正面写着“池山事务所,沈雁行,182xxxxxxxx”,背面张狂的写着几个草字“遇鬼找我”。   闻钦:“你这什么意思,给我介绍神棍?上头派来的专员,就指望这些跳大神的给我们破案?不好意思,本人是唯物主义者,不信鬼神只信科学。”   秦越溪:“闻队,这种事,有时候不得不信。”   她将名片塞进了闻钦胸前的口袋里,不急不缓地走向了自己的车。上车后掏出自己的手机,给名片上那人打电话,打了好几通都没人接,她又给另一个备注叫洛书的打电话。这次对面的人很快就接了电话,传过来的声音温温柔柔的,特别好听。如果语气不那么冷淡的话,听起来就像是小男友在接女朋友的电话一样。   “什么事?”   秦越溪:“沈雁行那混小子又跑哪里鬼混去了,给他打了十几通电话,一个不接。我找他有急事,你如果找到他了,让他赶紧来市局刑侦队找我。”   洛书:“因为那个连环偷心抛尸案?”   秦越溪:“对,我觉得这件事有点不对劲儿,多半跟那群家伙有关系。”   洛书:“知道了,没事我就先挂了。”   洛书此人,池山集团总裁,渝市首富。   池山集团旗下的公司,干什么的都有,医药公司,高新科技,房地产,日用百货,教育行业他们也有参与,以及沈雁行所在的池山事务所。秦越溪打电话给洛书的时候,他正在处理与叶氏集团合作的相关文件。   池山事务所是集团下属企业里,最为特别的一个,明面上是律师事务所,背地里是专门负责处理灵异事件的,事务所的收入基本来源于后者。事务所里只有不到十个人,沈雁行是这里的负责人,其他人都是正儿八百的律师,只有他是“神棍”。身为“神棍”的沈雁行,每次的出场费都高达六位数,他偶尔也会无偿帮助有缘人。   沈雁行这人就是个妥妥的宅男,身体力行“非必要不出门”,一个月去事务所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清。事务所全靠沈雁行赚的外快养活,底下人对此也没什么不满。   要找他其实十分容易,每次有人找他,十有八九都在家里睡觉。不过沈某人为了顾及自己的面子,从来不会告诉别人,自己是因为熬夜睡懒觉不接电话的。他只会说自己在外面有事抽不出身,并非故意不接电话。以至于认识他的人,都以为他是个爱在外面鬼混的花花公子。   当然,跟他住一起的洛书例外。   身为知情人的洛书,到点下班了才动身驱车回家。他回到家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敲开沈雁行的房门。沈雁行已经好几天没出过房门,平时吃饭都是家里的阿姨给他端到门口,吃完了再让阿姨收走。洛书再不把他拎出来,这人就要在里面长蘑菇了。   他敲了好一会儿才有人来开门,开门的人就下半身裹了张浴巾,遮住了不可言说的地方。   沈雁行一头齐腰的微卷长发,散乱的粘黏在湿漉漉的上半身,额前的几缕碎发垂在眼前。他有着一双秋水潋滟的多情眼,在他的左眼眼尾下,不轻不重的点缀着一滴墨色。   沈雁行依靠着门框,手里拿着毛巾擦拭自己的头发,哑着嗓子沉沉地说道:“我亲爱的老板,打扰别人的好事,可不是一种好习惯哦。” 第0002章   洛书无奈地揉了揉眉心,拿过沈雁行手里的帕子,并不怎么温柔地帮他擦头发:“打扰你的好事?你要是敢在我家里乱搞,就给我滚出去。”   沈雁行顺势环抱住洛书,将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亲爱的老板,我怎么会乱搞呢。天地可鉴,我心里只有你一个。”   这人什么德性,洛书一清二楚,整天满嘴跑火车,最擅长花言巧语哄人开心,又特喜欢拿人打趣,十句话里九句都是假的。此时此刻,洛书只想锤爆他的狗头,让他下辈子都张不了嘴。   洛书抬手扒开沈雁行的头,并将他推到墙上:“废话少说,穿好衣服,跟我去一趟市局,越溪有急事找你。”说完便将帕子扔沈雁行头上,转身下了楼。   等沈雁行换衣服的空隙间,洛书登上了暗网,搜索“连环偷心抛尸案”的相关帖子。警方为了不引起恐慌,封锁了相关信息,撤掉了百度上所有的相关内容,微博以及各大论坛,也把这几个字设成了违禁词条。想要知道这方面的信息,只能通过上不得台面的暗网。   大部分帖子,都是贴了几张偷拍来的尸体照片,嘲讽杀人犯恶心的恶趣味。当然,其中也不乏有解析那变态作案动机的。   【偷了棵白菜:这人真没品,大热天的乱扔垃圾,毫无公德心。】   【虾仁猪心:这人可没毫无艺术情操,换作是我,一定给这些伟大的作品,化个美美的妆,在胸口插一束最配他们的花。】   【泠17593:大胆猜测一下,这人是个厨师。】   【我是你爹:是鸭心、鸡心和猪心没有人心好吃了?】   【你老婆跟我跑了:这人怕不是个邪教教徒,我记得某个教会,就是用人心超度亡魂。】   【小甜姜:+我v1234xxxxx,360度无死角看美羊羊洗澡。】   【少爷年方二八:+我QQ172xxxxxx,看小猪佩奇出浴图。】   【芳心纵火犯:大胆猜测一下,这人是个心脏外科医生,这些尸体是他人体实验的失败品。啧啧啧,真没用,竟然失败了这么多次。】   洛书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再看了眼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他没有干坐着等人,果然是个很明智的选择。   当洛书退出暗网合上电脑的时候,沈雁行正好从楼上下来。   外面37℃的高温,他却穿得很严实。一身纯白的西服里面,搭了件粉色衬衫,粉色衬衫外面穿了件藕色马甲,胸前很风骚地解开了两颗扣子。微卷的长发依然散着,只不过,左边耳后别了个金色的银杏叶小发夹,把左侧的头发拢在了耳后。   洛书起身走到沈雁行面前,替他扣上扣子:“我是带你去市局找人,不是去夜店做牛郎,发|骚也请挑场合。”   沈雁行轻笑一声,将双手搭在洛书肩上,将脸贴近洛书耳侧,低声说道:“宝贝儿,我这只是在 展现个人魅力。毕竟,待会儿要去见的人,可是我的情敌。”   没能成功袒胸露乳的沈某人,只好给自己系了个风骚的花领结,并喷了非常适合夏天的清新海洋调男香。   他们驱车赶到市局的时候,已经快要晚上七点了。因为连环偷心抛尸案,刑侦队已经连着半个月,每天加班到晚上十点,甚至是通宵了。这个点去局里,也不会没人。   门卫小张问清了他们的来意,并把他们带到了刑侦队的办公室,办公室虽然开着灯,但是一个人都没有。闻钦和秦越溪在楼上开会,其余人趁空闲出去吃个晚饭,连续吃了十几个晚上的泡面,他们实在有点受不了泡面那股味了。   沈雁行毫无坐相地摊在沙发上,刑侦队的沙发好几年没换过了,硬邦邦的,坐起来不是特别舒服。沈雁行打开手机玩起了斗地主,他昨晚刚把100w欢乐豆输完,只好又往里面充了100w的欢乐豆。   洛书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沈雁行,并伸手夺走了他手里的手机,把游戏开成托管模式,按下熄屏键,揣进了自己的兜里,“你给我坐好,我叫你来是干正事的,不是叫你来败家的。”   沈雁行不情不愿地坐正了身体,嘟啷着嘴含含糊糊地说着:“老板,你也太没有人性了,我一个月给你赚几百万,连个游戏都不让我玩。亲爱的书书,就让我玩一下嘛,坐这里干等着也太无聊了。”   洛书:“你几岁了,还学起小孩子撒娇了?”   沈雁行笑了笑,说道:“我永远十八岁,不信你掐一下我的脸,可水嫩了,十八岁的小姑娘都没我嫩。”   正当沈雁行抓着洛书右手往自己脸上摸的时候,在市局对面面馆吃完馄饨并给闻钦打包了一份的周晴雨,把这一幕看了个完完整整。她不止看到了短发帅哥被迫摸脸这个动作,还看到了长发帅哥在短发帅哥收回手之前,趁机亲了他手指一口。周晴雨一时有些震惊,手里拎的馄饨都险些掉了。   此时此刻,她的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正在狂奔。是因为今晚她的馄饨吃得不够饱,所以才让她在自己工作的地方,眼睁睁看着两个大帅哥在她面前撒狗粮吗?   “周晴雨,你杵在门口做什么,当门神驱邪吗?”   刚开会回来的闻钦,恰好看到了站在门口拎着碗馄饨,并一脸目瞪狗呆地看着沈洛二人的周晴雨。   周晴雨把把馄饨递给闻钦,并凑到他耳旁,小声问道:“老大,这俩小帅哥是新招来的同事吗?嘿嘿,老大,你这市局门面担当的地位,怕是要不保了。”   闻钦:“滚一边去,再帅也没你的事。”   周晴雨:“当然没我事了,这俩小帅哥,一看就是一对儿。”   闻钦:“你以后没事的时候,少看点脆皮鸭文学。”   尽管他们说得很小声,但是一向听力很好的沈雁行,依然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并起身从后面搂住了洛书的腰。在洛书将他的手打开之前,偷偷摸走了自己的手机。   看着眼前这一幕,闻钦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道:“两位是来找人的吗?”   洛书缓步走到闻钦面前,并礼貌地伸出了右手,“你好,我叫洛书,我们是来找秦越溪女士的。”   闻钦轻轻地握了一下洛书的手,说道:“你好,我是刑侦队队长闻钦。秦组长还在楼上整理资料,应该再过几分钟就下来了,你们在这里坐着等一下吧。需要喝茶吗,我去泡两杯?”   洛书:“谢谢,不用麻烦。”   一旁的沈雁行也没闲着,他递了张名片给周晴雨,眨巴着秋水潋滟的双眼,温柔地说道:“你好呀小美人,我叫沈雁行,打我电话可以提供特殊服务哦。”周晴雨看着他指了指名片背面那四个字,“遇鬼找我”。   周晴雨木讷地接过名片,怔怔地说:“你好,我是刑侦队的周晴雨,我……没有遇到鬼。”   闻钦听到沈雁行名字时,顿时反应了过来,秦越溪这人,还真把那神棍请到市局来了。他看着身形高挑、面若好女的沈雁行,感到十分得不解。沈雁行这么好的外形,不跑去当明星,却要去做那坑蒙拐骗的神棍?   秦越溪抱着一沓文件,走进刑侦队办公室的时候,恰巧看到正在周晴雨面前展现个人魅力的沈雁行。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把文件放在办公桌上,接了杯水来喝,开了俩小时的会,嗓子都快冒烟儿了。   “闻队,想必你们已经认识过,不需要我再介绍了吧?”   沈雁行:“一月不见,秦姐生得愈发楚楚动人了。下次再见到你,我怕是就要走不动道了。”   习惯了沈雁行的花言巧语,秦越溪并没有当回事儿,无视掉了他的发言,直接进入正题,“这次的案件十分特殊,可能跟那群家伙有关,我需要你的帮助。”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秦越溪简单地向沈雁行说了一些,有关于连环偷心抛尸案的信息。   沈雁行看着面前倒人胃口的照片,耸了耸肩,无奈地说道:“我需要看一眼尸体,才能作出相应的判断。”   秦越溪:“闻队,你能带雁行他们去一下法医处吗?我待会儿还有个会要开,时间可能有点来不及。”   闻钦虽然不太相信这个看起来人模狗样的神棍,但还是将人带到了法医处。他们进去的时候,法医小李正在解剖今天刚运来的尸体。尽管戴着口罩,那股令人窒息的臭味,还是熏地沈雁行想要立马跑路,并且差点就要付诸行动,只不过被洛书制止了而已。   闻钦向法医小李说明了情况,虽然他并不是特别情愿。法医小李一脸懵逼,并且一脸不置信地停下了手中的工作。他看着沈雁行站在尸体面前,将右手放在距离尸体十来公分的空气处,并停滞了几秒,继而象征性地拍了拍自己的手,然后插进了自己的西服裤兜里。   沈雁行那双秋水潋滟,并且一直带着笑意的多情眼,突然变得幽深起来,连带着说话的语气,也有些许凝重的感觉。   他静静地看着闻钦,说道:“闻队,你听说过魇行者吗?” 第0003章   魇行者,以人类欲念为食,最擅长蛊惑人心。他们就像一面放大镜,无限放大人内心的欲望,操控人类去做有悖天理伦常的事。只要与魇行者签订契约,人们心中的欲念就会成为魇行者的食物,这些人会逐渐变成行尸走肉,最后被魇行者蚕食掉。   与魇行者签订契约的人被称为人茧,这是洛书为了区分他们与正常人,给他们取得名字。   沈雁行是这世间唯一能感知到魇行者气息的人,与魇行者签订契约的人茧都会染上魇气。如果这些人都是人茧杀的,那么这些尸体或多或少也会沾染上一点魇气。   “闻队,虽然我知道你不会相信我说的,但我用我老板下半辈子的性福保证,这个杀人犯绝对是个人茧。不过他身上的魇气太淡了,如果能再强一点,我就可以感觉到那个人茧的欲念是什么。”   作为活了三十年,只信科学不信鬼神的唯物主义者,闻钦确实不相信沈雁行说的,并且觉得这人有非常严重的臆想症。   法医小李是个灵异小说重度爱好者,他虽然并不相信沈雁行说的,但是却对这番言论十分感兴趣。小李推了推自己的眼镜,问道:“如何通过魇气感知人茧的欲念?”   沈雁行:“当这个人茧杀人的时候,内心欲念越强,留下的魇气就会越重。只要达到一定程度,我就能通过这些魇气,与人茧产生短时间的灵识共感,自然就能知道他想做什么了。”   解剖尸体的地方并不是个说话得好地方,法医小李跟着三人一起回刑侦队办公室。闻钦和拿着尸检报告的小李走在前面,沈雁行和洛书并排走在他们后面。   洛书:“下次请用你自己的幸福担保,不要扯上我。”   沈雁行舔了舔唇,戏谑道:“亲爱的书书,我的性福不就是你的性福?”   洛书无语地拉开放在自己臀部的咸猪手,加快行走速度远离这个整天没个正形的人。   他们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外出觅食的几人刚好都回来了,而秦越溪正在楼上开会。闻钦向刚才不在场的几人,简单地介绍了沈洛二人的身份,并简洁地说了下沈雁行所说的关于人茧的事。   有家产继承却非要跑来市局“体验生活”的贺舟,正好因为家里的原因认识沈洛二人。他坐在办公室的角落里,小声地说道:“原来,洛总和沈先生竟是认识的吗?”   坐他旁边的周晴雨恰好听到了,小声问道:“小贺,你认识他们?”   五年前,贺舟家的公司跟池山集团有合作,他爸想让他继承家族企业,带着他跟洛书一起吃过几顿饭。因为投缘,他私下还跟洛书一起打过几次网球。   两年前,他的小姨跑去国外旅游,回来之后就变得不正常了。她每天班儿也不去上,就像丢了魂儿似的坐在窗前发呆。有几次还准备从阳台跳下去,被家里请的阿姨拦了下来。小姨夫带着她去看了好多次心理医生都没用,最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沈雁行。   他家花了十万,他小姨恢复了正常。   周晴雨看着桌子上写着“遇鬼找我”的名片,震惊道:“沈先生竟然真的会驱邪?”   贺舟:“沈先生也说过我小姨是人茧,他还说如果不是他来的及时,我小姨就要在这世界上消失了。”   就在这时,一通报警电话打了进来。   报警的是一名姓徐的先生,在软件园上班,住在城北郊区那边的海棠别苑。住那边的基本都是上班族,白天很少有人活动,也就晚上热闹点。因为有重要文件落家里,下午三点的时候他回了一趟家。   他在车库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三十几度的高温下,那人却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徐先生下车询问那人是否有受伤,那人啥也没说急匆匆地走了,看起来不太像受了伤的样子。因为时间有点紧,徐先生就赶忙跑去坐电梯回家拿文件了。   徐先生下班回家的时候,又遇到了下午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依然裹得很严实,走得也很急。   夏天的衣服很薄,他习惯洗完澡就把衣服手洗了。当他站在阳台晾衣服的时候,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他眼前,并掉了下去发出“咚”的一声。   如果不是因为一天两次遇到那个奇怪的男人,徐先生只会认为这是有人想不开才跳楼。他平时喜欢看点犯罪类的片子,怎么想都觉得这件事不对劲儿,就打电话报了警。   现在恰好是八点档的下班高峰期,渝市又是个堵车乃家常便饭的城市,闻钦带人赶到的时候已经快要九点了。当然,来的人不只有刑侦队的,还有自己开车跟来的沈洛二人。   这个小区只有几栋楼,每栋楼都修了三十层高。那个人摔下来恰好是头着地,后脑勺全碎了,流淌在地上的血里隐约能看到一点人脑组织。   周晴雨和陆亦铭拿着封条封锁了现场,贺舟用相机拍下了几张照片记录现场,并用粉笔画了现场尸体痕迹固定线。闻钦和法医小李蹲在地上查看尸体,寻找有用的信息。赵靖和许放赶到了受害人坠楼的天台,为了不破坏现场,他们打开了夜视灯,戴上了手套以及鞋套。   在天台的边缘的护栏上绑着一根绳子,那根绳子的中间系着个死结,死结边缘有个断口,看起来像是被暴力扯断的。除了这根绳子,什么有用的物证都没有。赵靖用粉笔画照着绳子的边缘描了一圈,许放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记录,并将绳子取下装入了证物袋。   沈雁行整理了下自己被风吹乱的头发,对着蹲在地上的闻钦说:“闻队,你信不信,这背后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这名受害人跟刚刚那个有着一样的味道。”   眼尖的洛书看见了受害人胸口浸染的一点血色,向闻钦提了个建议:“闻队,我觉得你可以看一下受害人的胸口。”   闻言,闻钦看向了受害人胸口,他穿了件雾蓝色的短袖,左胸前的布料染着几个血点,并且有在增加的趋势。闻钦小心地扯开受害人的领口,只见受害人左胸有一个缝合过的伤口,因为剧烈撞击伤口裂开而渗着血。   沈雁行将手搭在洛书肩上,悄无声息地扯了一下嘴角,说道:“闻队你看,我没说错吧。”   闻钦起身看向陆亦铭:“小陆,把他装好让小李带回去尸检。如果受害人真的没有心脏,我可以勉为其难的相信沈先生。”   经法医小李的初步尸检报告证明,这名受害者的确被挖去了心脏。大致的死亡时间为三天前,除了因为坠楼导致的骨折与脏器破碎,没有任何其他外伤。身上没有针眼,没有被下毒的迹象,死者的表情就像睡着了一般。   留在海棠别苑的许放传来了从那边调取的监控,那个黑衣男人只在监控范围内出现了一次,就是徐先生撞到他的时候,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这个男人很巧妙地避开了监控,如果不是因为被撞的那一下,监控根本拍不到他。   根据监控拍到的内容,只能大致确定犯罪嫌疑人身高一米八左右,胖瘦适中。他实在把自己裹得太严实了,没有任何一点皮肤暴露在监控中,甚至连耳朵都被遮了起来。   在103审讯室给徐先生做笔录的赵靖这时候正好回来,他将记录本递给闻钦,说道:“老大,徐先生说嫌疑人的眼睛很特别,看起来比普通人的长,眼距也比普通人宽一些。”   闻钦:“知道了,你开车送徐先生回家,再派个人暗中保护他。”   赵靖:“好的,老大。”   在闻钦身后看监控记录的沈雁行插嘴道:“闻队,不如让我们去送徐先生吧,我还可以请几个靠谱的保镖保护徐先生。”   见闻钦犹豫,沈雁行继续说道:“你看你们这么忙,肯定抽不出多的人手。请保镖的钱也不需要报销,我家书书有的是钱。秦姐找我来帮忙,我怎么能什么事都不做呢?再说了,万一遇到了魇行者,你们也对付不了。”   洛书明白了沈雁行此番的用意,开口劝说道:“放心吧闻队,我们只是想尽一点绵薄之力,没有其他用意。”   想到这段时间大部分人都去毒贩团伙那边盯梢了,局里确实抽不出人手,闻钦只好妥协,让沈洛二人送徐先生回家。   沈雁行负责开车,洛书坐在副驾驶,徐先生坐在在后车座。或许是因为刚亲眼目睹他人坠楼,并且因此来警局做笔录,徐先生状态看起来不太好,脸色苍白,额角还挂着几滴汗珠,双手在无意识地搓着大腿。   通过车内后视镜,沈雁行看到了徐先生局促不安的模样,询问道:“徐先生看起来好像很热的样子,是我空调温度开得太高的原因吗?实在不好意思,因为我身体不太好,比较畏寒,平时空调都只开26℃的。如果你实在觉得太热,我可以降低一下温度的。”   徐先生结结巴巴地回道:“没……不…不热,不用……不用降低。”   洛书抬眼看了看后视镜里的徐先生,说:“徐先生不用紧张,我们不会伤害你的。我们只是想请教徐先生一个问题,您真的是人类吗?”   闻言,徐先生变得更紧张了,额角流下的汗液也变得更多了,他双手紧捏着大腿,有些心虚地回道:“您可真会开玩笑,我不是人类还能是妖精不成?”   洛书:“徐先生,我想您应该很清楚,在我面前演戏是没用的。”   徐先生看着后视镜里洛书的眼睛,哆哆嗦嗦的说着:“尊……尊者,沈大人。小人发誓,小……小人从未做过伤害人族的事。” 第0004章   两百年前,徐先生还是一只刚开神智的大熊猫,在觅食过程中遇到了一头护崽的母狼。 他本来只是觉得那里的笋比较嫩,没成想笋子后面的洞里有窝狼崽,母狼以为他是想偷自己的崽儿,非要找他算账。大熊猫与狼语言不共通,他没法解释自己的行为,只能跟母狼打一架。   护崽的母狼野性十足,他被母狼咬断了一条腿,肚子上也被挠了好几道口子。当然,大熊猫的战斗力也不容小觑,他咬掉了母狼半只耳朵,并猛地把母狼一脚踹到了树上。他本想趁母狼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跑路,却没成想一脚踩空从山上滚了下去。   正当徐先生奄奄一息瘫在地上,感慨自己还没来得急讨到媳妇儿就要嗝屁的时候,一个穿着大红袍子的人类出现在他面前。那个人类喂他吃了颗黑乎乎的丸子,并摸了摸他的头,十分惋惜地说着:“小可怜儿,伤得这般重,得亏你遇到了我。”   那颗药丸不仅救了徐先生一命,还给了他修炼出人形的机会。妖怪也有血脉继承一说,能修炼出人形的一般都是祖上有先例。寻常动物能开出神智就是祖上积大德了,更别提能进一步修炼出人形了,就算能成功也要花个千儿八百年。   因为当年救他一命的那个人,徐先生十分喜欢人类,所以他给自己伪造了一个身份,混进了人群里,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   徐先生用纸巾擦掉脸上的汗,低垂着头,说:“我……我只是很喜欢人类,很喜欢人类的生活方式,我绝对不会做任何伤害他们的事情。”   沈雁行偏头看了眼面无表情的洛书,笑着说道:“老板,你别这么严肃嘛,看你把徐先生吓成什么样了?徐先生你也别害怕,大熊猫现在可是国宝,珍贵得很呢,我们不会对你做什么的。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对玫瑰金手铐套餐也不感兴趣。”   洛书被右侧后视镜反射的光刺了下眼睛,他下意识地看向了后视镜,一辆黑色奥迪正加速向他们冲来。往北郊这边的走的路段,到了这个点车流量并不会太大,他们周围的车辆不是很多,车辆之间的空隙比较大,那辆黑色奥迪已经赶超了好几辆车,就快要追上他们了。   “别嘴贫了,有人并不想我们安全离开。这里不是适合动手的地方,雁行,往云岭山上开。”   “得令,系好安全带,我要加速了。”   沈雁行将车速从60加到120,机械的女声提醒到,“前方路段限速60,当前车速120,您已超速,请减速慢行。”   沈雁行没有理会,将车速加到了150。   “前方路段限速60,当前车速150,您已超速,请减速慢行。”   沈雁行不停地打着方向盘,白色suv超速穿梭在车辆之中,闯了好几个红绿灯,黑色奥迪在后面紧追不舍。当他们开到十字路口附近的时候,一辆大型货车从右侧开了过来,沈雁行猛地右打方向盘,从左车道改道到右车道,与反向行驶的货车擦身而过。黑色奥迪没想到他们会突然改变行驶方向,改道的时候差点撞上货车。   货车司机被突然冲过来的黑色奥迪吓了一跳,为了不撞上去,他疯狂地打着方向盘,险些撞到了路边的行道树。他看着黑色奥迪消失的方向,破口大骂道:“你个背时勒灾舅子,我|日|你个仙人板板,开得弄个快,赶着去投胎唛?!”   险些追丢的黑色奥迪将车速加到了将近180,对自己车技很自信的沈雁行也将车速提到了180。由于车速过快,当他们经过其他车辆的时候,车辆主人只看到“咻”一下就过去了的两道残影。在不知情的路人眼里,这就是两辆不要命的“灵魂摆渡车”。   云岭山附近的路段基本没什么车辆,只是路相对窄一些,白色suv和黑色奥迪你追我赶的开成了蛇形走位。看着黑色奥迪死死地咬着不放,沈雁行猛地踩下油门,车速直接被提到两百,如果不是这辆suv车身很重,他们的车怕是都要飞起来了。   徐先生第一次体验“凌霄飞车”,他感觉自己都快要飞起来了,死死抓着扶手不放,心脏在扑通扑通地狂跳着。   洛书通过车内后视镜看到了畏缩在右边的徐先生,温声安慰道:“徐先生别害怕,雁行车技很好的。”   沈雁行:“我曾经可是职业赛车手,车技一级棒。接下来就要走山路了,徐先生可要抓紧了,我可没有打算减速的想法。”   云岭山的路是沿着山体盘旋而修的,弯路比较多,每当经过一个弯路的时候,徐先生都感觉自己离升天不远了。将车速稳定在两百的沈雁行,却丝毫不在意车会不会在转弯的时候因为打滑翻出去,他甚至打开车载音响播放起了摇滚音乐。   徐先生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如果奥迪车主知道沈雁行竟然如此悠然自得,估计也会疯掉。   云岭山是渝市的著名景点,山顶修了个很大的观景台,人们可以在观景台俯瞰整个渝市。渝市的夜景特别漂亮,这里一般到了晚上人都会很多。但这两天观景台恰好在整修,这边现在基本不会有人出现。沈雁行此次赛车的终点,就是观景台旁边的停车坪。   白色suv撞翻了路口“前方正在施工,禁止通行”的标牌,毫不费力地冲上了最陡的这段山路,然后准确无误地停在了停车坪的第五个停车位,因为沈雁行很喜欢5这个数字。   沈雁行将车熄了火,用发圈把自己的头发绑了起来,然后对洛书说道:“老板,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徐先生的安全交给你。”   奥迪车主的车技,显然比不上身为职业赛车手的沈雁行,自从开上了山路,他就被沈雁行越甩越远了。如果不是因为云岭山只修了这一条山路,他今天绝对会追丢。当他开到山顶的时候,沈雁行正坐在刻着“观渝岩”的石头上等着他。   看到正在向他行驶而来的黑色奥迪,沈雁行一跃而下,并朝着奥迪的方向一掌拍碎了他方才的“凳子”。奥迪车被这飞来的碎石块砸了个正着,挡风玻璃直接碎成了蜘蛛网。如果不是这车质量好,奥迪车主就会因这飞来横祸直接嗝屁。   黑色奥迪被迫停车,沈雁行走上前去,敲了敲他的车窗,“这位先生,请吧。”   沈雁行强行打开了黑色奥迪的车门,看清了坐在驾驶座的人,这个追了他们一路的人果然就是出现在海棠别苑的那名黑衣男子,他依然将自己裹得很严实。   黑衣男人沉默了几秒,突然解开安全带翻身坐到副驾驶座,并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跑了出去。沈雁行歪头看着这个像跳梁小丑一般,想从他手上逃跑的愚蠢人类,他一脚踹向身前这辆碍眼的奥迪,将近两吨重的奥迪直接飞了出去。来不及躲避的黑衣男人,被飞来的奥迪撞飞出去十几米。那男人因为疼痛在猛烈地咳嗽着,他困难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沈雁行哼着小调走到黑衣男人面前,像在看垃圾一般看着这个可悲的男人。他用脚尖踹了那男人几下,然后笑得像在看自己的恋人一般,温声说道:“还跑吗?”   黑衣男人的手套在地上滑行时被蹭破了,他双手的掌心正在因此往外渗着血。那男人强忍着手掌火辣辣的疼痛,伸出双手抓住沈雁行的小腿,试图用蛮力将其扳倒。沈雁行看着自己被血弄脏的裤腿,猛地一脚将那男人踹飞出去。   不远处的洛书在这时开了口:“雁行,注意分寸,别把人玩死了。”   “好的,我亲爱的老板,我会注意的。人茧可没人类那么脆弱,顶多被我玩个半死。”   黑衣男人趁沈雁行分神和洛书对话的空隙,起身向观景台的方向冲了过去。不过他实在太天真了,当他费力跑到到观景台的时候,沈雁行已经坐在那边等他了。   沈雁行笑得像三月春风一般温柔,连说话都带着点笑意,他说:“你好天真啊,弄脏了我的裤子还想跑得掉?我可给过你忏悔的机会,是你自己不珍惜。如果待会儿我下手太狠了,这可怨不得我哟。”   黑衣男人一拳挥向沈雁行,不想弄脏白色西服的他侧身闪避了一下,那男人趁机冲向观景台边缘,并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沈雁行看着那男人跳崖的壮举,无奈地摇了摇头,可惜地说道:“真没意思,我还没玩够呢。”   沈雁行继续哼着方才没有哼完的小曲儿,缓步走到洛书身边。沈雁行就像学过川剧表演一般,瞬间变了一副面孔,仿佛刚才笑着揍人的不是他一样。   沈雁行眨巴着自己那双勾人摄魄的双眼,向狗狗祈求主人爱抚一般看着洛书,“书书,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没想到他会选择跳下去。要不是因为他,你怎么会大半夜跑山上来喂蚊子,我只是想给他一点教训而已,谁知道他会这般经不起吓。”   洛书轻轻拍开沈雁行在自己脸上摩挲的右手,被他摸过的地方有着一个蚊子包,洛书皮肤很白,显得那个蚊子包格外显目。   “行了,这点高度摔不死人茧,开车送徐先生回去吧。”   坐回驾驶座的沈雁行看着自己染着血的裤腿,笑着说道:“我觉得它可以作为礼物送给闻队,也不枉费它今晚光荣地牺牲自己。”   于是,在第二天下午,闻队收到了一个同城速递的包裹。里面装着一截染着血的白色西服布料,西服布料里夹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一排小字“犯罪嫌疑人的DNA来自做好事不留名的沈某人”。 第0005章   李思瑜是c大建筑系大二的一名学生,她男朋友是c大计算机专业的学霸,叫蒋颂。他们都是渝市本地人,以前都在市八中读高中,当了三年的同桌,毕业之后顺理成章的从同桌变成了男女朋友。   李思瑜家里是开广告公司的,她父母平时给她的零花钱都很充裕,但她男朋友父母都是每个月拿死工资的普通上班族。蒋颂是个比较在意面子的人,他们平时出去约会,吃喝玩乐的钱基本都是男方掏的,每次李思瑜想要付钱都被蒋颂拒绝了。   李思瑜顾及到蒋颂每个月生活费只有1500,平时都只去那些不要门票的景区玩,像欢乐谷这种门票要一百多的地方,他们顶多一学期去一次。暑假的时候李思瑜也会陪蒋颂一起打暑假工,拿到兼职工资的时候他们会去吃一顿两百多的海鲜自助犒劳自己。   下周一是蒋颂的20岁生日。   以前蒋颂过生日都是他自己出钱请吃饭,每次李思瑜想请他都被拒绝。这次,她打算提前预约好餐厅,来个先斩后奏,再叫上几个朋友一起给蒋颂庆祝生日。   李思瑜的闺蜜余夏绾给她推荐了一家私房菜馆,那家私房菜馆叫醉相思,就开在时代天街三楼。醉相思店面装修得古色古香的,里面的菜品色香味俱全,菜品的名字也取得很有特色。   余夏绾说她去吃了一次就爱上了那里的菜,每一道菜都在她的舌尖跳舞,争先恐后的大放光彩,每次吃完都流连忘返,一想到那些菜就心痒难耐,所以她每周都要去个三四次。余夏绾还说她其实每天都想去,但是由于醉相思生意太好,而且只有提前预约才能进去用餐,她经常预约不到,每周能约到四次都是她运气好。   为了确保能够预约成功,李思瑜决定周二下班后去一趟店里,她想去看一看店里环境如何,以及看看菜肴成品如何,如果满意的话就直接预订周末晚上的用餐时间。   李思瑜到了店里之后,觉得余夏绾果然是她亲闺蜜,她对这家私房菜馆感到十分满意。她今天运气也算不错,虽然雅间已经被预订完了,但靠窗那边有张可以坐八个人的位置还没人订,她觉得那个位置看起来还不错,就赶紧将那个位置订了下来。   服务员拿着菜单告诉李思瑜菜品也需要提前预订,她看了看菜单上的菜品,觉得十分的新奇,比如那几个叫做“愿平生”“放得下”“求可得”“不思量”“心相惜”的,李思瑜认为这家店主应该是个情感阅历很丰富的人。   李思瑜预订好菜品后,心满意足的回了家,然后美美地洗了个热水澡。趁着敷面膜的这段时间,她给余夏绾打了个电话。   “绾绾,周末叫上你男朋友一起来吃饭呗。”   “你可别跟我提那个臭男人了,上个周跟他吵了一架,已经好几天没联系过了。这个背时的谢千秋,我不去找他他就不来找我,这样也好,姑奶奶我乐得清闲。”   “我的好绾绾,有什么误会一定要说开。说不定他只是怕你看到他就生气,才不敢来找你的呢。万一是他在国外的父母有急事叫他回去,来不及联系你呢。绾绾呀,适当的时候服个软,你才拴得住他。”   “行吧,我听你的服个软,要是谢千秋还是不知好歹,我就跟他分手。”   “好好好,希望周末能看到你们两个一起出现。”   “好的宝贝儿,再晾他一个晚上,我明天再去他家找他。”   谢千秋的父母在国外做生意,他父母本来想让他去那边留学,但是他不喜欢那边的语言,觉得很像鸟语,就拒绝了父母的好意留在了国内。谢千秋原本是京城那边的人,但是因为很喜欢渝市,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就填了c大。谢父怕儿子平时不好好吃饭,就在大学城那边买了套房子,雇了个阿姨专门给谢千秋做饭。   谢千秋嫌回京城又远又麻烦,而且京城那边的房子除了过年也没人住,他暑假都留在渝市这边的。   至于谢千秋和余夏绾吵架的原因,就是起源于醉相思。自从余夏绾去醉相思吃过一吃后,就天天在他面前念醉相思有多么多么的好。当她预订不到位置的时候,看着就像没有药品服用的瘾君子一般,谢千秋觉得他女朋友简直魔怔了。   谢千秋认为醉相思的菜里肯定加了致人成瘾的东西,就劝诫余夏绾以后别再去了,余夏绾觉得谢千秋是在无理取闹,两个人就大吵了一架,最后不欢而散。   第二天下午,余夏绾化了个甜美的妆,穿着她新买的小裙子,敲响了谢千秋的门,决定给他一个惊喜。门打开的时候她还特意让自己看上去笑得很甜美,只可惜开门的人是谢千秋家里的阿姨。   余夏绾有些失望, 不过还是保持着礼貌询问道:“张阿姨,千秋不在家吗?”   “千秋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我以为他是跟你一起出去玩了,原来你们没在一起吗?”   “他没跟我在一起,我已经好几天没见到千秋了。张阿姨,千秋上一次回家是什么时候?”   “好像是25号,那天下午千秋急匆匆地跑回来,换了套衣服就出去了。千秋那天穿的衣服好像是谢先生送他的高定西装,我就以为他是去跟你约会了。”   25号,也就是上周五,她跟谢千秋吵完架的那天。余夏绾莫名得有些心慌,她摸出手机给谢千秋打电话,电话没人接,只有机械的女声在重复着,“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候再拨。Sorry……”   余夏绾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给谢千秋那些国内的好朋友打电话,他们都表示自己近期没见过谢千秋。最后,她打给了谢千秋国外的父母,谢父谢母说他们也好几天没有和儿子联系过了。谢父谢母平时很忙,谢千秋就很少去跟他们联系,也就偶尔发几条询问日常的信息,每周四打一次视频电话。   如果不是因为余夏绾这同跨国电话,谢父谢母都不知道自己儿子已经失联了。电话那头,谢母哭泣着让余夏绾赶紧打电话报警,让警察帮忙找人。   于是乎,正在对着沈雁行那张纸条一通无语的闻钦,接到了余夏绾的报警电话。   一个小时后,余夏绾坐在了市局办公室的沙发上,坐在沙发上的还有被闻钦叫来的沈雁行。   今天的沈雁行换了个穿衣风格,并且将一头微卷的长发扎了起来。他穿了件宽松的红色衬衫,衬衫的前面部分被扎进了黑色直筒牛仔裤里。沈雁行身高将近190,这样的穿衣方式显得他的双腿奇长无比。   周晴雨向余夏绾询问了谢千秋的身份信息,失踪前后的相关信息,并要了几张他的照片,然后温柔地安慰着余夏绾: “你不要难过,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在周晴雨询问余夏绾的时候,闻钦正和沈雁行坐在103审讯室里头,他问沈雁行:“说吧,你寄给我的这东西从哪里弄来的?”   沈雁行将昨晚发生的事情挑挑拣拣的说给了闻钦听,比如说他差点把人打个半死这件事,就直接被他给省略掉了。   闻钦听到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开着车追了他们一路,最后追到了云岭山山顶。原本沈雁行准备和犯罪嫌疑人打一架,把那人打趴下了再带来警局,结果那人直接从山顶跳了下去。   “你们把犯罪嫌疑人逼死了?!!”   “闻队,那可是人茧,哪会这么容易就死了。再说了,我把这血迹寄给你,不就是想证明我说的那些都是真的。我敢保证,他绝对还活着,不信你就派人去搜山,那里绝对没有他的尸体。”   “我会找人去验证你的说辞,只要没有找到尸体,我就相信你说的人茧是真实存在的。那你现在可不可以先告诉我,这血是哪里来的?”   “大概是他在哪里摔破了手,然后不小心蹭我身上的吧,反正不是我打伤的。”   闻钦给交警队的同志发了条微信,让他帮忙查一下昨晚十一点左右北郊那边的监控,看看有没有一辆黑色奥迪在追白色suv。   【昨晚的确有一辆黑色奥迪在追白色suv,两辆车都因为严重超速被违章拍照拍到了,我们这头正寻找车主呢,你就来问了。】   【你把那辆白色suv的车牌号发给我。】   【渝A37N156】   “沈先生,请问您的车牌号是多少?”   “渝A37N156。”   闻钦低头给交警队同志发了条消息。   【白色suv车主是我们的人,不用罚他,帮我找到黑色奥迪的车主。】   闻钦发出消息的同时,周晴雨慌慌张张地推开门冲了进来,她把昨晚拍的尸体照片和手机一起拿给闻钦,“闻队,昨晚在海棠别苑坠楼的就是失踪的谢千秋。”   还没等闻钦做出反应,法医小李就拿着尸检报告焦急地跑了进来,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闻队,这次不只是少了一颗心脏,死者的内脏全部都被掏空了。凶手取走了他的内脏,然后塞满了各种禽类的脏器。” 第0006章   周晴雨手机里那张照片是上周四才拍的,那天谢千秋和余夏绾一起去了融创文旅城,照片是余夏绾给谢千秋拍的。照片里的男生抱着一束蓝色无尽夏,他眼里映着落日的余晖,嘴角噙着的笑意如三月春风拥入怀。   而漠然躺在桌子上那张照片却是另一番光景。   男生闭着的双眼再也泄不出任何光辉,抿起的双唇透着了无生机的冷漠,苍白的脸色犹如冬日里的冰窖在透着寒意。   不过一瞬朝夕的光阴,却已是生死两相离。   闻钦强压着想立马把凶手揪出来揍一顿的怒火,对周晴雨说道:“通知受害者家属了吗,那小姑娘知道了吗?”   周晴雨:“秦姐说谢千秋的遗体还没缝合,让生者直面这样的死者太过残忍了,叫我先不要告诉她,已经让那小姑娘先回去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刑侦队围绕昨晚的坠楼案进了一个短暂的会议。而身为无编制人员的局外人沈雁行,则十分知情识趣地离开了市局。   坠楼案不同于前十六起,这名死者不仅被挖去了心脏,还丢失了其他的脏器,被丧心病狂地塞满了禽类的内脏。   会议室的破案线索墙上贴满了死者的照片,连接着这些照片的红色箭头指着同一个地方,那里是唯一没贴照片的地方,只堪堪画着一个大大的问号。在这十七名死者中,有在校就读的大学生,有三尺讲台上的高中教师,有辛勤劳作的环卫工人……这些死者之间除去都丢失了心脏,几乎没有任何关联。   会议室的桌子上放着谢千秋的尸检报告,装着绳子的证物袋,几张坠楼现场的照片,以及之前十六起抛尸案的相关线索。   那些“血淋淋”的死者照片被摆放在一起,厚厚的一叠尸检报告承载着生命的沉重。它们的主人被坏人扼杀了生命,被冤屈的枷锁困在肃杀的黑夜中。亡魂也需要得到告慰,他们在等待被褫夺生命的真相,那是打开枷锁唯一的钥匙。   闻钦与贺舟把所有线索做成了思维导图,许放用投影仪将思维导图投在幕布上,幕布前边放着赵靖从法医处搬来的人体模型。人体模型是秦越溪叫赵靖搬来的,她打算用这人体模型来验证绳子的用处。   闻钦指着思维导图上的一排红色字体,迅速地说着:“谢千秋和袁艺都就读于c大,我让贺舟查了一下这两人的人际关系,但他们之间并没有共同认识的人。”   他又用激光笔在下面那排蓝色字体那里扫了扫,继续说道:“王福文和谢千秋都去过那家叫做醉相思的私房菜馆,醉相思开在时代天街,而刘艳是时代天街那附近的环卫工人。这三名死者都与这家私房菜馆有关联,我认为我们有必要去查一下醉相思。”   贺舟:“这家私房菜馆我朋友去过,是这个月月初才开的。”   秦越溪:“这三名死者中,王福文的死亡时间大约是5号,刘艳的死亡时间是9号,谢千秋是26号,他们的死亡时间都在醉相思开店之后。但是,与谢千秋同校的袁艺死亡时间是上个月23号。另外十四名死者都没去过醉相思,有两名死亡时间在上个月。”   周晴雨想起方才余夏绾说的事情,对闻钦说道:“老大,谢千秋生前怀疑醉相思的菜品加了致人成瘾的药物,会不会是因为他想去查这个才会惨遭毒手的?”   刚问完朋友有关于醉相思信息的贺舟接话道:“闻队,醉相思的老板是个外地人,上个月才搬来渝市。”   秦越溪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肩膀,拿出手机给沈雁行发消息,并同时说着:“看来这个外地老板的确很有嫌疑,我叫雁行去查一下, 这样不容易打草惊蛇。”   被临时委以重任的沈雁行,此时此刻正坐在池山事务所的办公室里洽谈业务。   池山事务所有两个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沈雁行,也就是名义上的事务所老板,而另一个负责人叫湛蓝,是个实打实的金牌律师。给人打官司这方面的业务都是湛蓝在负责对接,而沈雁行只管事务所的特殊业务。虽然特殊业务不能摆在明面上,但还是需要起草合同,走正常业务会有的程序,这方面也是湛蓝在负责。   俞歌是事务所新来的实习生,国内知名政法大学毕业的博士生,有着如此优越条件的她,自然是有些骄傲在身上的。她在选择工作的时候,这也挑剔,那儿也挑剔。比如说,老板长得太油腻,公司位置太偏僻,公司附近美食太少,离地铁站太远。她之所以会选择池山事务所,原因很简单,老板长得太妖孽。俞歌是个实实在在的颜控,见着池山事务所老板那张美得不可方物的脸,她就啥都不挑了,还托了好大的关系才成功签了这里的工作。   可惜,身为老板的沈雁行并不怎么来事务所,她来了事务所一个多月,就见到过老板两次。今天是沈雁行这个月第三次来事务所,她自然要表现得殷勤些,主动承担起了原本属于助理小罗的工作,为沈雁行和客户端茶递水。   俞歌端着茶水和点心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客户正在给沈雁行讲述自己所在经历的匪夷所思的事情。沈雁行给了她一个温柔好看的笑容,并叫她放下出去带上门。   这次的客户钟先生是名大学教授,他的夫人钟太太是位著名的画家,上个月月底还在邻市开了画展。月初的时候,钟先生因为学校交流会除了趟国,没能有时间陪自己的太太庆祝画展的圆满结束。   钟太太开完画展回渝市后,她同行的几个朋友就请她去醉相思吃了顿饭。钟太太享用完这顿庆功宴后,对此赞不绝口,并表示以后会常来。钟太太厨艺很好,也是个热爱烹饪各种美食的人,平时她都很少去外面吃饭。可是不知为何,自从钟太太去醉相思享用那顿晚餐之后,她就觉得自己做的菜变得索然无味,并总是想着要去醉相思解解馋。   钟先生回家的时候,钟太太已经对醉相思的菜肴处于痴迷状态了。一开始钟先生也没当回事,只是觉得钟太太吃腻了家里的菜,想换点新鲜口味而已。他放纵自己太太的结果就是,钟太太对其的痴迷程度愈演愈烈,像瘾君子离不开自己的药品那般痴迷。   更令钟先生感到害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钟太太每天晚上十二点都会准点起床,她会一个坐在窗前画画,画完之后又全部毁掉。拥有良好作息习惯的钟先生会在十点之前就睡觉,夜晚发生的事情他一直都无所察觉。直到昨天晚上,钟先生被噩梦惊醒,然后,他看到了此生不愿再次想起的一幕。   钟太太一个人坐在窗前,手里捏着画笔不停地在纸上画着什么。由于光线太暗,钟先生看不清她画的内容。钟先生打开了床头灯,下床走到了自己太太的身边。他看到自己的太太紧闭着双眼,而下半张脸却挂着诡异的笑容,时不时还无声地念叨着些什么。他还看到那张白色的画纸上,画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那个女人的脸赫然就是钟太太自己。   看着这骇人的一幕,钟先生险些被吓出了心脏病。   第二天看到恢复正常的钟太太,看到钟太太眼前那份淋着番茄酱汁的蛋包饭,钟先生又想起了他看到的那幅画,想起了画上那个浑身是血的钟太太。钟先生感到怕极了,他不敢告诉自己的亲戚朋友,手足无措的他趁着钟太太出门的时候,将这件事发到了网上,希望能寻求到一些有用的帮助。   在一堆叫他去找个道士做法的回复里,钟先生看到了关于沈雁行的内容。那位网友说自己曾经也撞过邪,父母试了很多法子都没用,甚至连神婆都去请了,也依然没能解决问题。后来经父母生意上的朋友介绍,找到了池山事务所的沈雁行,他才恢复了正常。   于是乎,钟先生持着将信将疑的态度来到了池山事务所。   “听钟先生的描述,您是怀疑您夫人诡异的行径与醉相思有关?”   钟先生被昨晚的诡异事件吓得精神有些恍惚,他双眼无神地看着沈雁行,说:“我爱人上个月都还是正常的,自从她去过那家私房菜馆后,就开始变得不正常了。一定是因为醉相思,我爱人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沈雁行左手有节奏地轻敲着桌面,右手半握拳撑在太阳穴处。他眼中溺着勾魂摄魄的笑意,嘴角只略微扬着一点弧度,在他的嘴角旁,有着两个浅浅的梨涡。   “钟先生,冒昧地问一下,我可以和您的夫人见一面吗?”   钟先生:“可以,但我爱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见陌生人。不过她每天晚上都会去醉相思,沈先生可以在那里见到她。”   沈雁行将ipad推到钟先生面前,屏幕上是湛蓝刚起草好的电子合同,他将双手撑在下巴处,说:“钟先生,请您仔细阅读合同里的事项。如果您没有什么疑问的话,我们就可以签纸质合同了。”   合同上都是常规业务的那些内容,没什么能挑得出来的毛病。只是费用比较高,需要支付一万的定金,事情处理完后支付九万的尾款。在爱人的健康面前,钟先生觉得这十万不过是一堆废纸,他毫不犹豫地签了合同。   直到钟先生离开事务所后,沈雁行才看到秦越溪发来的微信。   【时代天街醉相思有问题,我需要你帮我去查一下,切记注意好分寸。】   沈雁行挑了下眉,并轻轻地舔了下左边的犬牙,说道:“啧,都是醉相思,可真是有缘,我此行倒是非去不可了。”,然后笑着回了条消息过去。   【知道了,我明天去一趟。】   借着洛书池山集团总裁的身份,沈雁行很成功地预约到了明天下午的座位。 第0007章   离开事务所后,沈雁行没有直接驱车回家,而是开到了新世纪百货。他打算买一些新鲜的食材回去,今天的业务勾起了他想给洛书做饭的欲望。他想,我好不容易学会了做饭,并且厨艺甚佳,总得给某人一个品尝的机会。   作为名符其实的火炉城市,渝市室外的温度已经高到把鸡蛋摊地上都能熟的程度,路边的行道树经不起酷暑的折磨冒起了白烟,估计再升高两度这树就要自燃了。就算到了晚上也没见怎么降温,卷着暑气的热风烤得人心浮气躁。   尽管外边的高温能蒸得人浑身臭汗,渝市人民也会在晚上出来溜达。他们会三五结群地坐在江边小吃摊,吃着烧烤喝着小酒,吹着并不怎么凉爽的江风,唠着家常,谈着人生百味。   渝市是个充满江湖气息的城市,这里的人都很豪爽大方,他们经常会邀请外地来这打卡的游客朋友,加入这场热闹的烧烤晚宴。渝市的女孩子们性格外放火辣,沈雁行徒步走过江边的时候,有一桌的姑娘们,特别热情的邀请他一起吃烧烤喝小酒。   两江夜景的游船从他们面前驶过,带起江面涟漪不断,沿岸的灯光映在水中,折射出波光潋滟的色彩。   “实在不好意思,家中有人在等我回去吃饭,只能辜负各位小美人的好意了。”沈雁行礼貌地婉拒了姑娘们的盛情邀请,并回以最柔和的笑容聊表谢意。   他这一笑,携着万千缱绻,如梦如幻。   就算天再热,只要不下雨,跳广场舞的大妈就不会缺席。沈雁行看着广场上,跟着动感音乐摆动着腰肢,活力四射的大妈们,感叹着:“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真是件令人骄傲的事情。”   新世界百货里的冷气开得很足,沈雁行走进去的时候,被迎面袭来的寒气冷地瑟缩了一下脖子,他推着购物车走到生鲜百货这边。夏天食材容易坏,需要低温保鲜,生鲜百货这边的温度比其他区域要低得多。沈雁行有些后悔今天不仅只穿了件衬衫,还把头发扎了起来。   沈雁行很快地选好了今晚所需要的食材,结账离开了新世界百货。外边的炙人的热气,很好地缓解了他被冻地有些发僵的手指。   沈雁行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家里空无一人,阿姨有事请假回老家了,洛书也还没回来。他将食材放在厨房,上楼洗了个热水澡。   热水驱散掉他身上的寒意,才令看起来有些苍白的双唇有了血色。沈雁行这人本身生得唇红齿白的,但禁不住寒气,他一受寒气侵蚀,双唇就会变得苍白。   他和洛书都生得白净,洛书是那种羊脂白玉般,看起来很健康的白,而沈雁行是尽显病态的苍白。方才脸色和唇色唯剩苍白的他,看起来就像病入膏肓一般。   沈雁行做好饭菜已经是九点过了,洛书还不知道他会做饭这件事,他打算给这人一个惊吓,故而并未告诉洛书他想共进晚餐这件事。   四菜一汤被摆放在餐厅的桌子上,都用陶瓷蜡烛碗装着,下面放着保温的小蜡烛。而他自己则抱着ipad蜷在沙发上看肥皂剧,无聊的肥皂剧有些催眠,他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ipad滑下去发出“咚”的一声,吵醒了睡眠不深的沈雁行,他打着哈欠看了眼时间,已经十二点了,家里依然只有他一个活人。他想,洛书多半是要彻夜不归了。   陶瓷碗下的小蜡烛早就熄了,那桌四菜一汤,除了芝士海鲜汤,基本都凉透了。   窗外的翠竹被风刮地发出簌簌的声响,混杂着蝉鸣,吵得沈雁行有些心烦气躁。他孤独地坐在餐桌前,看着眼前凉掉的饭菜,他紧抿着双唇,时常溺在眼底的笑意,变作了刻薄的寒意。   他冷着张脸倒掉了所有的菜,今夜的劳作尽数付诸东流。   凌晨一点,沈雁行和自己的“酒肉朋友”陆远之,坐在渝市最 知名的gay里。   这家gay吧位于渝市最繁华的地段,实行的是会员制,来这家酒吧的都是上流人士。作为老板的陆远之定了许多规矩,店里杜绝黄赌毒,就算在这里看对了眼想搞419,也只准自己去外面开房,酒吧里的厕所不提供该项服务。店里招服务员都是按颜值筛选的,清一色的本土长腿大帅哥,而吧台的三名调酒师,都是金发碧眼的混血帅哥。   陆远之给沈雁行点了杯Absolutely Fabulous,轻摇手中的Amaretto Sour,玩味地看着眼前人,挪谕道:“沈美人看起来似乎心情不佳。是什么原因,说出来叫我高兴高兴。”   沈雁行有些后悔来陆远之的酒吧。   身为花名在外的虚假纨绔子弟,沈雁行或多或少也有些酒肉朋友,作为其中一员的陆远之,是个恶趣味十足的人。陆远之这人,生平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不乱搞,对朋友很仗义。陆远之没什么特别喜好,除了爱戏弄沈雁行这一点。   沈雁行夺过陆远之手中的Amaretto Sour,一饮而尽。   柠檬汁与糖浆混合,使酒的味道变得酸酸甜甜的,中和了威士忌的辛烈,将蛋清在酒中猛烈摇匀,给这款酒增添了奶油般的顺滑口感。入口绵密,香醇顺滑。来自于杏仁的清苦,又给这款酒平添了另一番风味。   整体来说,这是一款很温柔的酒,酒精度数也不算太高,但沈雁行喝酒有些上脸。他双眼泛着水光,脸颊上晕染着一抹艳丽的粉色,连藏在头发里的耳朵尖也带着点薄红,双唇因着沾了酒水变得水润莹亮。   沈雁行的手指在杯口画着圈,双眼弯成了好看的月牙形,上翘的眼尾张扬地外放着魅力。他轻舔左边的犬牙,继而说道:“我想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他的那个白月光?”   陆远之有些诧异,诧异秉行“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沈美人,竟然会找他打听别人的白月光,“谁的白月光?”   “洛书。”   陆远之心领神会:“虽然我认识洛书比你早,也知道他有个喜欢了很多年的人,但我确实没见过。不只是我,认识他的所有人都没见过。不是我说,他连人是谁都记不清了,那人也从来没出现过,还巴巴地念着做什么?换作是我的话,身边有个你这样的大美人,早就移情别恋了。洛书这人,倒是个痴情种。”   沈雁行盯着眼前的空酒杯,笑着说道:“我这位老板娘,倒真是个神秘的人物呢。你说,这位神秘人物,会不会就在我们之中,只是她也把我老板忘了。或者说,这个人压根就不存在,只是洛书想要断情绝欲的借口而已。”   陆远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接过调酒师手中的Absolutely Fabulous,小酌了一口。他眼睛一亮,似乎想到些什么,打趣地说道:“突然想起件事,我曾经听人说,洛书那个白月光,无论是外貌还是性格,都和你有些相似。你说,洛书把你困在他身边,会不会是因为把你当成前任的替身了?”   闻言,沈雁行捏碎了手中的酒杯,鲜血滴落在吧台上,破碎的玻璃染着妖冶的血色。那双慵懒散漫的眼中闪过一线杀机,随即又恢复成方才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陆远之捕捉到了那一闪而过的杀机,加之沈雁行捏碎酒杯的反常举动,他心里闪过一丝不好的念头,试探地问道:“我以为你平时只是撩着玩,难不成你真喜欢洛书?”   沈雁行愣了一下,然后垂眼笑了一声,摇了摇头并未接话。他捏着调酒师递来的毛巾,漫不经心地擦拭着手心的血, 直到伤口不再往外溢血后,用绷带将手缠了起来。处理完伤口后,他才悠悠地说道:“这个笑话可不好笑,我怎么会喜欢心里装着其他人的男人呢?我撩过的人,又不止洛书一个。只是因为他从来不吃我这套,撩起来会比较其他人更有趣,我才格外在意他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沈雁行,不会喜欢任何人的。”   陆远之:“沈美人这样的人物,怎会为情所困呢?是我目光短浅了。”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陆远之请沈雁行喝了几杯店里的新品,聊了聊进来酒吧里发生过的趣事。沈雁行拥有这般姣好的外形,自然是很引人注目的。当沈雁行不笑的时候,就是个形貌昳丽的清冷美人,当他保持着惯有的笑容时,又是个在蛊惑人心的鬼魅妖孽。前来勾搭他的人里什么样式的都有,尤其是那些表面正经的衣冠禽兽。沈雁行礼貌地拒绝了所有人之后,陆远之给他介绍了个干净的漂亮男孩,想在今夜打破他“0”的记录。   沈雁行拒绝了陆远之的好意。   离开酒吧之后,沈雁行没有回家的打算,他去江边的五星级酒店开了间总统套房。在酒吧里沾了一身的烟酒气味,沈雁行觉得浑身不自在,他去浴室了洗了个热水澡,打算等天亮了让助理送套干净的换洗衣服来。   【作者有话说】   果然,我写感情线部分,没有写剧情流畅。写得好艰难 第0008章   寻常人喝酒都是有助于睡眠,可沈雁行不同,他喝了酒反而容易失眠。他打开电视机,找了部叫做《婴魂》的国产恐怖片来看。   整部片子时长将近两个小时,评分4.3。整体节奏拖沓,很多不必要的情节在强行凑时长。该细化的地方被一笔带过,该简略的地方拍得又臭又长。整部片子的演员也很拉垮,表情夸张,五官乱飞,演绎惊恐的时候像便秘。五毛钱特效,恐怖气氛渲染不到位,剧情无聊又尴尬。   《婴魂》进入尾声揭晓答案的时候,沈雁行也差不多被这无趣的剧情给催眠睡着了。   沈雁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下点了,他给助理小罗打了个电话,叫他去买身衣服送到馥悦大酒店1701。助理小罗很了解沈雁行的穿衣喜好,以及他惧寒的毛病。外面淅淅沥沥地在下着雨,温度比昨天要低几度。小罗送来的衣服里,有一件盘扣设计的黑色衬衫,和一件朱砂色的宽袖长衫。因着沈雁行昨天穿的马丁靴,小罗给搭的裤子是条白色的收脚九分直筒裤。   沈雁行用右手食指与中指,在左手小臂处简易地画了一个符文,随即凭空拔出一把开了刃的短剑。这把短剑名为秋风隽,是沈雁行降生于世时就握在手中的本命剑。他握着秋风隽随意地把玩了两下,将其变成了一根简易的金簪。   长发被他挽了起来用金簪固定,几缕短一些的头发散漫地垂在两侧。穿好衣服弄好头发的沈雁行,并不打算立马退房离开,他打开手机玩起了欢乐斗地主。他今天运气不错,把把都有王炸顺子,亮着明牌对面都干不掉他。   赢了一下午的沈雁行心情很不错,时间差不多快六点的时候,他才悠哉悠哉地离开馥悦大酒店。他开着车从地下停车库出来的时候,外边已经在放晴了, 天边的斜阳将云映成了绯红色。   沈雁行将车停在了时代天街一公里外的停车场,打开大众点评看了下醉相思的具体位置。因着腿长的优势,不过十来分钟他就走到了时代天街美食城。美食城旁边开了家眼镜店,他悠闲地迈着步子走了进去。   当沈雁行双手插兜迈进醉相思的时候,他的鼻梁上已经多了副平光的金丝边眼镜,眼镜腿上镶着根细长的链子,细长的链子悬挂在他的后颈处。   装得好一副斯文禁欲的派头。   穿着工作装的服务员礼貌地询问道:“先生您好,请问您有预约吗?”   “有,5号桌。”   “不好意思先生,5号桌已经有位洛先生预约了,他本人此时正在店里,请问您是洛先生的朋友吗?”   沈雁行一愣,抬手扶了一下眼镜,笑着回道:“洛书先生是我老板。”   “好的先生,5号桌在里面靠窗的位置,您往里直走再右转就到了。”   沈雁行迎着店里顾客们打量美人的眼神,走到了5号桌前。   洛书正双手撑着下巴偏头看窗外的红霞。   他坐到洛书身边,左手撑着下巴,笑得不怀好意地看着洛书:“我亲爱的老板怎么不请自来了?”   洛书回过头,淡淡地回道:“你以我的名义预约到的名额,还不许我来了?”   沈雁行倾身环住洛书的肩膀,下巴还在上面轻轻蹭了几下,哑着嗓子耳语道:“老板,你彻夜不归,是去会见哪位佳人了吗?”   洛书瞥了一眼,轻轻推开这颗毛茸茸的脑袋,语气依旧淡淡的:“你别胡思乱想,我只是因为与叶氏的合作去了趟蓉市。”   这个答案令沈雁行很满意,他把邻桌刚上完菜的服务员叫过来,甜甜地说道:“美女姐姐,我们点的菜可以上了。”   服务员被沈雁行炙热的眼神看得羞红了脸:“好的先生,请稍等一下。”   一小时后,沈雁行用餐巾纸擦去嘴上粘的一点油渍,趁着服务员收理餐具的时候,他用着甜腻的嗓音对服务员说:“美女姐姐,你们老板在吗?”   服务员被这声“美女姐姐”喊得有些不好意思,她红着脸回道:“我们老板生病住院了,这几天都不在店里。”   沈雁行心领神会,依旧甜着嗓音:“这样啊……那美女姐姐知道你们老板在哪家医院吗?我们公司下个月要准备一个晚宴,目前还没有适合的承接方。我们很喜欢你们做的私房菜,想询问一下老板,可不可以帮我们筹备晚宴。”   “实在抱歉,我也不太清楚。先生您可以去问一下我们经理,他应该知道。”   醉相思老板原本交代了不能对外人说有关他的事,但店里的经理是个颜控晚期的gay。形貌昳丽的沈雁行正戳他的审美,这人又惯会说些哄人开心的话。醉相思老板在市一院住院这件事情,就被沈雁行连哄带骗地套了出来。   醉相思经理不仅告诉了他们在哪家医院,还说了在哪个病房。他们路过市一院外的水果店的时候,顺道进去买了个精品果篮。沈雁行用他惯有的哄人技能,以及发动颜值攻略,向前台护士问到了病房的位置。   上夜班的护士一下子见到两个超凡脱俗的帅哥,原本蔫蔫儿的她像打了鸡血般瞬间精神,心里还十分羡慕醉相思老板有两个这么帅的朋友。   吴护士给两人带路的时候,还很热情地拉着他们唠嗑:“郑老板来医院三天了,你们还是第一个来探望他的呢。”   洛书轻声询问道:“我可以问一下,郑老板是因为什么原因住院的吗?”   吴护士有些诧异:“你们不是朋友吗?”   沈雁行嬉皮笑脸地接话道:“不好意思啊,美丽的护士姐姐。郑哥这人死要面子活受罪,生病这些事他从来不给我们说,要不是我们去他店里没见着人,都不知道他生病住院了。”   吴护士理解地点了点头:“郑老板不是因为生病住院的,他是回家路上出了车祸。好在人伤得不重,只是断了两根肋骨。”   郑岩的病房在三楼,他们出电梯的时候,恰巧碰到了心脏外科的姜医生。姜医生这边有件东西要搬,就把吴护士叫走帮忙了。   二人提着果篮走进3004病房的时候,郑岩正处于熟睡状态。睡他隔壁床的那位孟先生,下午刚办了出院手续,整间病房目前就他一个病人。为了保险起见,洛书还是对郑岩施了令人沉睡不醒的术法。   “如何?”   沈雁行双手环胸,歪头看着病床上睡死的郑岩,悠悠说道:“身形看着挺像的,受伤的时间也对得上,不过他身上没有魇气,郑岩应该不是人茧。但他店里的菜确实有问题,被加了致幻成瘾的七叶散,还有股很重的怨气。”   洛书:“七叶散,无色无味,现在的科学手段无法查证的存在。就算所有矛头都指向醉相思,也无法通过这些菜查出任何证据。幕后黑手倒是很有远见。”   沈雁行:“七叶散不就是南疆人拿来炼制药人用的吗,这玩意都消失三百年了,没成想再次现世是在餐桌上。”   洛书沉思片刻:“这件事远远没有看上去这般简单,明天我们再去趟市局,有些事还需要深入了解一下。”   即将与沈雁行见第三面的闻某人,此时此刻正在办公室里盯着手机屏幕怀疑人生。在下午雨停了之后,他派了几人去云岭山搜山,他想通过找到黑衣人的尸体,来验证沈雁行是个得了臆想症的神棍。   云岭山的安保措施做得很好,观渝岩上安得有监控,被派去搜山的同志以查案需要为由,找云岭山的工作人员调取了那晚的监控。沈雁行单方面揍人这段时间不在监控范围内,没能被拍到,但黑衣人趁沈雁行不备时跳下山崖那段,被完完整整地拍了下来。   调取出来的监控记录,实实在在地证明了犯罪嫌疑人确实跳了崖,但搜山的同志没有找到任何人的尸体。为了验证是否有同伙进入景区运走了尸体,他们还调取了其他路段的监控。运尸体的同伙没拍到,却拍到了步履艰辛的黑衣人自己。   就如沈雁行说的那般,这人绝对没死。但云岭山海拔将近五百米,观渝岩那边基本是垂直往下没有任何地方可以缓冲的,人从这里跳下去基本不可能还活着。   闻钦信奉了这么多年的科学,在此刻被推翻了。   秦越溪看出了闻钦的不解与惆怅,表示关怀地说道:“闻队,别怀疑人生了。我早就说过了,有些时候鬼神这种事情,不得不信。”   与此同时,贺舟抱着人体模型和麻绳走了进来,他将这些东西摆到闻钦面前,说:“闻队,秦姐,我知道这根绳子的用处了。”说话的同时,他将麻绳在人体模型上绕了几圈,并绑了一个死结,另一头被他绑在办公室的架子上。他拿过小刀,在死结下面部分轻轻割了一圈口子。   “闻队,死者就是这样被嫌疑人绑在天台上的。只要时间充裕,一个成年男性的体重,足以扯断被割了口子的麻绳。” 第0009章   又是一个艳阳高照日,市局刑侦队依然在为连环偷心抛尸案忙前忙后。日子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某些信奉科学的同志心境变了。谁能想到呢,多年的信仰,只因为这么一个藏头露尾的鼠辈,就被彻底击碎了。某位幸灾乐祸的家伙似乎嫌弃碎得不够彻底,还在往里添柴加火。   沈雁行正正经经地坐在沙发上,表情却是一脸欠揍的模样,“闻队,我没说错吧,那人绝对没死,并且在某个犄角旮旯的角落里活得好好的。你可以不相信鬼神,但可以永远相信我沈某人。”他说完还不忘骚气地比个wink。   秦越溪看着被挤兑得有些可怜的闻钦,于心不忍地打断了沈雁行想要继续嘴贫的想法,“雁行,我叫你帮忙查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沈雁行收起了他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变得正色起来,语气也由轻挑转为正经,“醉相思的老板郑岩,在四天前出车祸住院了。我和洛书借着探病的缘由,去医院查看了一下情况。虽然郑岩受伤的时间和嫌疑人对得上,但他身上没有任何魇气,大概率是个普通人。而醉相思的菜之所以令人成瘾,是因为加了七叶散。”   秦越溪一怔:“七叶散不是已经消失三百年了吗,怎么又现世了?”   听得一头雾水的周晴雨问道:“七叶散是什么?”   七叶散,无色无味,致幻成瘾,于五百年前现世南疆。   当时的南疆与北疆因领域问题产生了争执,双方的领头人都不愿委屈了自己的族人。经过几次谈判终是未果,无奈之下北疆先行发起了战争,南疆被迫迎战。为了不因战败割地,南疆族老提出了用七叶散炼制药人的建议。被炼制而成的药人不会死亡,受伤了也不会感到疼痛,体魄与灵敏度强于普通人数倍。因为药人得天独厚的优势,南疆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平息战乱之后,南疆族长下令封禁了七叶散。却不曾想在一百三十五年后,北疆族长的后人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七叶散的药方以及药人的炼制方法。北疆后人为了一雪前耻,得七叶散后沉沦三十载,在南疆现任族长贺寿之日,发动了药人之疫。   当年提供七叶散的族老并未留下任何解药的药方。   原本被放出来的药人不过十来个,但因为被他们啃噬过的人,会在病死后变成相同的药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药人的数量变得越来越多。南疆人口不正常的锐减,惊动了上天界的神明,继而万神之主派遣神明平息这场疫乱。   终是在三百年前,销毁了所有的七叶散与药人,平息了这场疫乱。   七叶散现世与消失的始末,洛书省去了某些关键因素,挑着无伤大雅的部分,讲给了刑侦队众人听。   第一次听南疆秘辛的周晴雨仿佛被打开了新世界,并惊叹于讲述故事的洛书竟是如此博学多识:“哇,洛先生真是见多识广,小女子深感佩服。”   关于这段南疆秘辛,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被击碎信念的闻钦并未相信,他轻敲着桌上的资料,说:“证据呢?凡事都要讲求证据,而不是听人空口白话。”   沈雁行的表情难得有些严肃:“闻队,无论你信不信。但我们需要明白一点,七叶散现世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尽管通过直接服用的方法,不会将普通人炼化成药人,可谁又清楚幕后之人使用七叶散的用意呢?我想闻队你应该很清楚,能够致幻成瘾的药物很危险。”   洛书:“现代科学无法查证七叶散的存在,我们确实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但醉相思的异常不就是最好的证据吗?我们带了一些醉相思最热销的甜点来,你们可以拿去化验一下,我相信化验结果会是未添加任何成瘾药品。”   贺舟将洛书带来的几款甜点送去了禁毒大队,叫那边的同志帮忙查一下是否有添加毒品。禁毒大队那边早就盯上了醉相思,只是醉相思不提供外送与打包服务,实在难以弄出样品来进行检测。禁毒大队的同志尝试了好多办法,都是不了了之。贺舟送来的这些甜点,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天降喜事。   检测结果出得很快,正如洛书所说,没有添加任何成瘾药品。或者说,这些甜点除了的确很好吃,本质上就只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食物,查不出任何异常。   这样的检测结果令禁毒大队的同志很失望,同样失望的还有刑侦队的各位。一旦能从这些甜点里查出违禁药品,他们就可以申请搜查证,然后对醉相思进行全方面的调查。可事实往往不能得偿所愿,这样的检测结果只能是在昭示醉相思的清白。   办公室里的低气压有些令人喘不过气,除去七叶散知情人士的三人,大家情绪都很低落。大家原本都以为案件能有所突破,却没成想会变得愈加扑朔迷离。   沈雁行不喜欢这样沉重的气氛,开口打破道:“大家别太失望,既然醉相思内出现了消失已久的七叶散,那说明里面是一定有问题的。我并不相信现在的人能配出这么反人类的东西,这东西一定是躲在黑暗里见不得光的家伙给的。比如说魇行者,这种借刀杀人的手法,这像极了他们的作风。郑岩身形和嫌疑人很像,受伤的时间也太过巧合,我没能在他身上察觉出魇气,或许是因为他用什么方法将其屏蔽掉了。”   洛书看着窗外在风中狂舞的小叶榕,沉思了片刻,说道:“屏蔽魇气,这倒的确有可能做到,毕竟我们也能屏蔽自己的气息。”   秦越溪皱眉道:“如果他们真的能做到屏蔽魇气,那这件事可就变得很难办了。”   蔫儿了一会并未注意听他们对话的周晴雨,似乎想到了些什么,突然变得有了干劲儿,整张脸上充斥着盲目的自信,她说:“闻队,秦姐,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破案的。我爸经常说,办法永远比问题多。无论这起案件有多少弯弯绕绕,我们都一定能将其逐个击破的。”   洛书见她如此活泼自信,轻轻地笑了一声,温声说道:“放心吧,一定会破案的。只要做过的事就一定会留下痕迹,能不能找到不过是时间问题。只要你们有需要,我们都会竭尽所能帮到你们的。处理关于魇行者的事,是属于我们的职责。”   闻钦已经放弃了挣扎,选择了相信这两个神棍,他有些无力地问道:“那现在这局死棋,我们应该如何去破解?”   贺舟突然插话道:“老大,我觉得我们应该查一下郑岩在渝市的人际关系。我刚刚查了一下他过去的事迹,郑岩是历城人士,大学本科毕业,在校所读专业是土木工程。毕业后因为个人喜好,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餐厅。两年前,因为妻子与合伙人跑了,并偷走了他的私房菜谱,家庭事业同时失意,他因此受了刺激变得精神失常。最后被家人送去历城最好的精神病院疗养,直到三个月前他才恢复正常出院。而他搬来渝市的时间,恰好在第一名死者的死亡时间前几天。如果郑岩与这起案件有关,或许他在渝市的某个朋友就是真正的凶手。而这名凶手有着优秀的缝合技术,应该是一名从业多年的医生。”   听了贺舟合情合理的分析,洛书突然想起了前几天在暗网看的那篇帖子,“或许他会是个心脏外科医生。”   联想到凶手杀人偷心的变态行径,闻钦觉得此话颇有些道理,赞同地点了点,说:“你们说得很对,我们的确该去查查郑岩在渝市的朋友中,是否有一名从业多年的心脏外科医生。”   从头到尾都听得很认真的赵靖不解地问道:“如果他真有这样一名医生朋友,作为一个杀人狂魔,那名医生一定会藏得很深,我们应该从何查起呢?”   沈雁行正色道:“可以将这件事交给我来办,我拥有强大的人脉网,也可以动用一些非法的手段。如果我使用了非法手段,希望在座的各位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沈雁行还是第一个当着刑警面前,大言不惭地说着自己即将做非法事件的,闻钦一顿无语,然而还是只能依着他,“可以,只要沈先生别做太出格的事情,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沈雁行耸了耸肩,说:“那必然是不会的,只是我需要一些时间,查这种事情还是有些麻烦的。”   时间总是不等人的,这边案件还没能够解决,新的案件又紧跟其后地来了。案件就发生在半个小时前,地点在大悦城南巷街附近。   大悦城南巷街是渝市一个著名的小吃街,这边一旦到了晚上就会有很多人,尽管现在天气很热,南巷街的人流量也没怎么减少。大家都漫步在南巷街里,他们走一路吃一路,通过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来充实自己的夜生活。这样美好又悠闲的晚间生活,被一辆突然冲进来的银色帕萨特打破了。   帕萨特车主仿佛失去了神智一般,开着车在南巷街里横冲直撞,躲闪不及的行人被撞伤了十几个,有几个被当场撞死。躲闪及时的行人与摊主,就眼睁睁看着帕萨特车主丝毫没有因为撞到人而减速,反而加速开着车冲出了南巷街。银色帕萨特冲出南巷街后,又接连着撞了好几辆车,最后横冲直闯地开到了江边,撞断了沿江路的护栏掉了下去。 第0010章   大悦城这边分局的同志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到了案发现场,三名同志留在南巷街封锁现场,两名同志在车祸路段做笔录,其余同志和打捞队在打捞冲进江里的帕萨特。   帕萨特被捞起后,警方敲碎了副驾驶的车窗,并借此打开了车门,将车主从里面拖了出来。警察同志 探了探车主的鼻息,察觉对方还有着微弱的气息,便对其进行了简单地抢救,随后让救护车将其拉走。   分局的同志在车上找到了车主的钱包,身份证银行卡都在里面,夹层里放着几张红色的现金,现金里夹着几张消费凭据。车主姓刘,32岁,渝市本地人。   市局这边在分局同志打捞的同时收到了消息,闻钦让许放和贺舟到南巷街帕萨特撞人事件案发现场,协同配合分局同志调查实际情况。贺舟许放赶到现场后,向分局同志要了份案发现场的有用信息,发到了市局刑侦队的微信群里。   为了交流方便,沈洛二人也被拉到了他们的群里。身为闲人一个的沈雁行,在第一时间看到了发在群里的消息。   贺舟发过来的消息里,有目击者的笔录,也有案发现场的照片,以及混在其中的几张关于钱包里面物品的照片。沈雁行难得很有耐心地把那些照片一张一张地打开来看,夹在现金里的那几张消费凭据吸引了他的目光。他将那张照片放大了几倍,终于看清了那张消费凭据,恰巧就是醉相思开具的小票。   沈雁行将那张有小票的照片拿给秦越溪看,并对其说道:“秦姐,我想南巷街这起案子,多半与七叶散脱不了干系。”   秦越溪:“肇事者尚未死亡,被送去市一院抢救,或许我们明天可以去医院看看。”   第二天下午,沈洛二人随秦越溪一同来到市一院。由于刘先生是南巷街案的始作俑者,警方要求把他单独安排在一个病房,由分局的同志在病房外面守着。很巧合的是,刘先生的病房在3005,就在郑岩病房的斜对面。   在去刘先生的病房之前,他们先去了一趟郑岩的病房。三人推开门走进3004病房的时候,正在看一本名叫《七重奏》的推理小说。   郑岩以为是来给他换药的护士,便抬头看了一眼。当看到沈雁行的时候,他的神情几不可察地愣了一下,随即表现出一副迷惑地模样,问道:“三位是走错病房了吗?”   郑岩那旋踵即逝的微愣并未逃过沈雁行的眼睛,他以一种很礼貌的微笑方式看着郑岩,并出声回答道:“实在不好意思,打扰到您了,我们来自池山集团。是这样的郑先生,我们公司下个月有个周年庆宴会,需要筹备一个大型的晚宴。由于我们老板很喜欢醉相思饭菜的味道,所以想来询问一下,您能否来帮我们筹备一下晚宴?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们需要支付的费用,可以由您来定。”   尽管三人前来的用意被沈雁行说得有理有据,郑岩依旧提防着他们,连着说话的语气都带着些警惕:“我能得贵公司如此青睐,实在是我的荣幸。但实在不好意思,我们店里不提供外包服务,各位请回吧。”   三人带上门离开后,郑岩给微信备注叫偷心盗贼的人发了条消息。   【万事小心,猫来了。】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立马删掉了与偷心盗贼的聊天记录。   在郑岩发消息的同时,秦越溪推开了3005病房的门。   秦越溪亮出自己的证件,“刘先生你好,我是市局特调组负责人秦越溪,这两位是我们特调组的顾问。关于昨晚南巷街一案,有些事情我们需要向你当面了解一下,希望你能积极配合。”   眼神呆滞的刘先生机械地回道:“你们问吧,我会如实回答。”   沈雁行突然凑上前去,一脸神秘地说:“我见刘先生印堂发黑,想必是您最近遇到了邪祟之物。”   刘先生溃散呆滞的眼睛突然有了神采,他直勾勾地看着沈雁行,像是要用眼神把沈雁行洞穿一般。他猛地抓住沈雁行的左臂,仿佛这就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沈雁行像在哄小孩儿似的轻拍刘先生的双手,说话的语气都变得柔和了许多,又带着点蛊惑人心的意味:“别害怕刘先生,只要有我在,任何邪祟都无法伤害你。慢慢地放轻松,可以把你的所见所闻告诉我,我会为你排忧解难。”   有些情绪失控的刘先生冷静了下来,他放松了紧咬着的牙关,终是开了口,说的话却是无厘头:“她一直跟着我,她看着我,在黑暗里一直看着我,每天都在看着我,我赶不走她,她在冲着我笑,她身上血淋淋的……我什么都不欠她,我不还,我还不了,我什么都都没有做,不是我,我没欠她什么。那个女人在抢我的方向盘,她想拉我下地狱,她想让我死……她是在报复,她在报复……我没偷你东西,你别缠着我,不是我,不是我……”话说到一半刘先生就抱住了自己的头,眼神空洞洞地盯着前方,双腿不停地在病床上乱动着。   沈雁行将自己性感慵懒的声音放得轻柔缓慢:“不是你的错,你只是恰巧路过她的身边,他不是想害你,她是想向你寻求帮助。”见刘先生有了冷静的趋势,他继续引诱道:“可不可以告诉我,她丢了什么东西?”   刘先生:“心,她在找她的心。”   沈雁行快速地与洛书交换了一下眼神,继续套话:“她是在告诉你,有人偷了她的心?”   刘先生:“她说那个男人骗了她,那个男人骗了她感情,那个男人偷走了她的心。”   “你知道那个骗子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吗?”   “她说我跟他一样戴着眼镜,她说我跟他体型一样,她说我身上有他的味道,她说我就是他,她说要杀了我给她偿命。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我没有……真的不是我,我真的没有杀人……”   被无良神棍套出有用信息之后,刘先生就被这姓沈的神棍下了催眠术,给洗掉了这段记忆,正可谓是吃干抹直接掀被子走人。   秦越溪将方才的录音内容进行了处理,动用特殊手短篡改了部分对话,并剪去了不必要因素,发给人在市局的闻钦,并附带一条聊天记录。   【查一查刘先生最近的密切接触人员里跟他身形相似并戴眼镜的人。】   在回市局的路上,沈雁行的SUV内,很适合说一些不方便在外人面前说的话。   开车的沈雁行:“他身上的怨气与醉相思内的十分相似,他能看见冤魂多半是因为七叶散,醉相思的怨气源头是七叶散。这次现世的七叶散,与以往的不同,这是一个很好的突破点。”   副驾驶的洛书点头会意:“那些丢失的心应当是被混入了七叶散中。”   后车座的秦越溪:“好阴毒的手段,既阴毒又高明。如若说人类的脏器是制作七叶散的其中一味药,只通过寻常的侦查手段是完全不可能查得出来的。”   洛书:“的确如此,如果不介入特殊手段,这必定会成为一起难以破解的悬案。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这起案件或许只是个开始。”   沈雁行勾唇一笑:“神来杀神,魔来杀魔。无论躲在背后的臭虫是谁,无论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我都会是一个完美的大自然清洁工。只要他敢出现在我面前,我就会用秋风隽好好招待他。”   众人都回到市局后,大家围绕那段录音进行了探讨。   闻钦面前的手机反复播放着那段录音,他有些疲倦地捏了捏眉心,拿走叼在嘴里尝味的香烟,说:“目前大致能确定,另一位犯罪嫌疑人戴眼镜,与刘先生身形相似,并且近来与刘先生有过接触。”   贺舟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左手在鼠标与键盘之间来回移动,右手时不时地记下有用信息,“刘先生在房地产公司跑业务,平时会接触到各式各样的客户。所有客服中与刘先生相似的有两人,分别是富亨公司的杨经理,大运集团的陈秘书,其中只有陈秘书戴眼镜。两周前刘先生的父亲因心血管疾病住院,就在市一院,主治医师是心脏外科的姜明成医生。姜明成医生是心脏外科方面的权威专家,与刘先生体型相似,但据我所能查到的内容表明,姜医生视力很好并不戴眼镜。”   沈雁行象征性地扶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平时不戴,不代表一直不戴。我也不近视,但我可以为了凹造型而戴一副适合自己的平光眼镜。”   坐在贺舟右边的洛书用笔在贺舟的记录纸上画了几个圈,并用笔头在画圈的地方轻轻敲了几下,淡淡地说道:“尽管不戴眼镜这点不符合刘先生所提供的信息,但他符合这起案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姜明成是一名心脏外科权威专家。” 第0011章   迎来八月的渝市变得愈加炎热,刑侦队这几个人都特怕热,会议室里的冷气开得很足,温度设定在20℃。   沈雁行为了避免被冻得像个鹌鹑,特意坐在离空调最远的地方,并且避开了正对出风口的位置。尽管如此,他还是被拂面而来的冷气冻得打了几个寒颤,甚至连指甲盖都在泛着紫。为了避免显得自己另类,他尽量表现得自己像个正常人。   单看这人表面是看不出任何异常,背地里却将双手放在桌子下面疯狂揉搓。   身为老烟枪的闻队长在疲倦的时候,总是想要抽根烟缓解一下疲倦,借助尼古丁来调动自己的情绪。鉴于会议室里有两位女同志,以及三位不抽烟的男同志,他只好将烟叼在嘴里尝尝味,借此来满足精神上的空虚感。   嘴里咬着东西终归是会有些影响到说话的,无法完全张合的口型会使一些吐字变得含糊不清,但并不会影响到交流。   他点了点头,对洛书的观点表示赞同:“小贺,查一下姜明成的生平履历。”   贺舟:“稍等闻队,我正在查。”   沈雁行重重地抿了几下嘴唇,短暂地恢复了他朱唇榴齿的模样,表情看起来十分正经,语气却有些散漫地说道:“在去找刘先生之前,我们去了一趟郑岩的病房。他在看到我的瞬间神色有些异样,尽管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但他眼神里下意识对我的抗拒,却更加令人生疑。那晚的黑衣人,八九不离十就是他了。可以着重查一下姜医生与郑岩 之间的交集,我们不就正在寻找郑岩的医生朋友吗?”   想到南巷街案的源头竟是醉相思,忿忿不平的周晴雨在这时插了句题外话:“老大,我们能不能想办法下令关停醉相思啊。如果再来几个像刘先生这样的,不知道还要有多少人会惨遭不幸。”   对此闻钦也有些感到头疼:“上级和你有一样的想法,但我们没有足够的理由下令关停它。”   恰巧这几天事务所接连不断地接到关于七叶散的业务,只是忙于市局这边的案子,沈雁行还没能来得及处理。对此,他想到了一个很好的理由,并主动提议道:“是不是只要举报的人足够多,你们就有理由下令关停?”   闻钦:“理论上来说的确如此,但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下定论。”   沈雁行:“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我出的钱够多,就不怕没人举报他们。花钱请人办事这点手段,我还是有的。”   闻钦干咳一声:“沈先生,这是市局,请您注意言辞。”   沈雁行不以为然地轻笑一声,耸了耸肩:“我只是在合法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消费权利。”   沈雁行人在市局暂时走不开,花钱请人举报醉相思这件事,被他交给了湛蓝去办。只要不出意外,三天之内,醉相思就会因多人举报他们菜品有问题,而收到公安机关勒令其关停的文件。   不是在查东西,就是在查东西路上的贺舟,加入了他们的谈话:“闻队,姜明成毕业于首都医大,临床医学八年直博,出国进修过三年,主攻心脏疾病方面的课题。他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在EUROPEAN HEART JOURNAL发表过很多专业领域的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个医学奇才。姜医生回国后就职于本市医大,是临床医学专业的硕导,并于三年后任市一院心脏外科主治医生。因八月中旬的《就先天性心脏病问题研讨会》,姜医生忙于这方面的课题,并不常去医院,有足够的作案时间。”   闻钦:“能查到他与郑岩之间的关系吗?”   贺舟摇了摇头:“目前查不到。”   在市局刑侦队这边开会的同时,天星分局接到了报案,报案人钱女士是说书人恐怖密室体验馆的老板。   像密室逃脱这种主题体验馆,一般都是下午到晚上营业,说书人的营业时间是下午一点到晚上十二点。   上午十点半到十二点,会有工作 人员对每个主题房间进行检查,确保道具摆放在正确的位置,更换掉前一天被损坏的部分道具。说书人会不定期改变主题的破解线索,根据线索的更改来改变相应道具。   今天恰好要对医怨主题房间的道具进行改动,负责这个房间的是体验馆的工作人员陈先生。   医怨主题房间内有一个冰棺,这冰棺内有一具仿真的腐化尸体。原本冰棺内放得是打开院长办公室的钥匙,陈先生要将含在尸体嘴里的钥匙换成羊皮卷,羊皮卷上写着寻找钥匙的线索。   当陈先生打开冰棺的时候,发现里面的仿真尸体变了样,甚至还在往外散发着腐败的恶臭味。一向胆大的陈先生伸手去摸了几把,尸体上脱落的皮肤组织粘在他的手上,甚至还有几小块黑红的血肉黏着在皮肤组织上。手心上恶心的人体组织令陈先生明白了一件事,冰棺内正安静躺着得是一具货真价实的尸体。   人类对尸体敬畏的本能是永远不会改变的,惊魂未定的陈先生跌跌撞撞地冲出了房间,并在情绪平复下来之后,将房间内有尸体的事告诉了老板娘。   老板娘钱女士是个十分大胆的女人,遇到这种事也没有过分慌张,在安抚好店内工作人员的情绪后,打电话报了警。   天星分局的同志赶到报案现场后,疏散店里除陈先生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在第一时间封锁了整个体验馆。小杨与陈先生留在大厅做笔录,其余同志在医怨主题房间查看实际情况。   冰棺内的尸体是一名成年男性,部分人体组织脱落,尸体腐烂情况严重。尸体嘴里叼着一朵紫色鸢尾花,而他的心口处有着一个异常明显的血洞。尸体情况表明,这又是一名连环偷心抛尸案的受害者。   介于案件的特殊性,这起案子被转接给了市局刑侦队。   接到分局电话的闻钦立马带人赶到了现场,来的人里不出意外的又有两位神棍先生。两位神棍先生在穿戴好手套鞋套后,随市局众人一道走进了发现尸体的第一现场。   经闻钦的授意,沈雁行轻手取出尸体嘴里叼着的鸢尾花。大概是因为放得时间有些许久了,花瓣已经有些蔫儿了,花径的截断处泛着黑。在花径上绑着个带盖儿的塑料小筒,里面装着张卷起来的小纸条。   沈雁行打开塑料小筒,取出里面的纸条展开,上面极具挑衅地写着两排小字。   【猫就该乖乖待在家里抓老鼠,而不是做那高高在上的神明。】   沈雁行被这自以为是的凶手给逗乐了,他舔了舔下唇,假装诧异地说道:“猫?指的是我吗?鸢尾花的花语是神明,想借此挑衅我?我们的这位凶手先生,可真是个顽皮的人呢。”   闻钦看着这位在 抛尸现场还吊儿郎当的神棍先生,无奈地揉了揉眉心,将正在寻找有用线索的陆亦铭叫了过来,对其吩咐道:“小陆,你去前台调取一下这两天的监控。”   陆亦铭;“好的闻队。”   陆亦铭快步跑到前台,打开前台的电脑,将昨天和今天的监控都调取了出来。   被分局同志留在店里了解情况的老板娘,给陆亦铭接了杯冰水,“这大热天的,警察同志真是辛苦了,来喝杯冰水。昨天店里的道具都没有异常,这具尸体应该是在我们的歇业时间放进去的。”   陆亦铭将监控记录时间调到凌晨十二点以后,在目不转睛看着屏幕的同时,对老板娘说道:“谢谢,不辛苦,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由于前台工作人员需要实时跟踪顾客的进度,并在顾客有需求的时候提供相应的线索,店里装了很多监控,查起来会比较花费时间。并没有什么事需要做的两位神棍先生,主动走出房间来陪小陆同志查监控。   凶手先生第一次出现在监控范围内,是在凌晨三点左右,体验馆的大厅里。通过监控记录里的内容可以看出,凶手是突然出现在大厅里的,在他的手里提着个黑色的大布袋子。   站在陆亦铭身后的老板娘看到了这一幕,惊讶地说道:“我勒个仙人板板,勒凶手莫不成是个鬼?”   凌晨三点,凶手先生拎着他的大袋子,突然出现在体验馆的大厅内,他将自己裹得很严实,什么皮肤都没能暴露在监控范围内。他看着正对着他闪着红光的监控摄像头,左手对着监控摄像头比了个开枪的手势。挑衅完监控摄像头后,他拎着大袋子不急不缓地走进了游戏体验区。   陆亦铭滑动鼠标并双击左键,将监控画面切换到游戏体验区内的。   他右手拎着那个袋子,左手在墙上有节奏地轻轻敲击着,看起来似乎是在敲出一段曲调。   或许是因为医怨这个主题同他有缘,所以在众多主题房间里选择了这一间。他推开医怨房间的大门,走了进去,不急不缓地走到了房间尽头,推开这扇唯一开着的门,赫然就是放着冰棺的那个小房间。   他将黑色袋子随意地放在地上,打开了冰棺的盖子,取出了里面原有的仿真尸体放在地上。随后,他打开了自己的袋子,抱出装在里面准备丢弃的尸体,将其按照仿真尸体的模样摆放在冰棺内,并将衣服口袋里绑着小筒的鸢尾花塞进了尸体嘴里。布置好一切后,他将冰棺还原成之前的样子,把地上的仿真尸体塞进了黑色袋子里。   在凶手先生走出小房间,并轻手拉上门的一瞬间,他消失了。 第0012章   陆亦铭调整了一下监控画面,将监控记录时间定格在凶手消失的前一秒。   凶手先生消失的前一刻,他看向了头顶的监控,并对着监控比了个胜利的 手势。他看起来十分得意的样子,就好像是在说“在你们抓到我之前,我又成功地完成了一件作品”。   他选择在这个到处都充满监控的体验馆抛尸,完完全全就是在挑衅警方的权威。比起另一个藏头露尾的鼠辈,这位堂而皇之暴露在监控范围内的凶手先生,可以说是格外的狂妄自大了。   沈雁行像没长骨头似的,半个身子都倚靠在墙上,他将右手虚搭在陆亦铭的左肩,善意地提示道:“小陆警官,如果你愿意相信我这个神棍,我可以给你提一个很好的建议。凶手能够瞬间移动范围是不会超过50m的,你可以去查一下外面的监控,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哟~”   接下来的时间里,陆亦铭与贺舟一同去找商场的负责人调取凌晨的监控记录,许放找交警大队的同志帮忙调取附近路段的监控,其余几人依然留在第一现场查找线索。   洛书将监控画面调回凶手在墙上轻敲的片段,并用自己的右手重复着凶手的动作。他跟随视频进度改变敲击的力度,调整敲击的节奏,并试着着吟唱出这段小调。经过几次重复的试验,他得到了一个明确的结果。   “是《Gods falling into hell》。”   老板娘作为一个大学四年都没能过四级的人,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洛书说的意思,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并出口询问道:“啥意思?”   洛书:“如果我没有猜错,凶手在墙上敲的应该是《Gods falling into hell》的一个片段。Gods falling into hell,坠入地狱的神明,音乐剧《Falling immortal》的主题曲。”   平时只爱看点偶像剧的老板娘,对音乐剧可以说是毫不了解,“他为啥要整勒部音乐剧嘞主题曲哎?”   洛书在渝市生活了许多年,还是能够听得懂当地的方言, 他向老板娘解释道:“《Falling immortal》讲述的是,一位神明被人类请愿剥夺神格后,堕入无间地狱的故事。而主题曲的词意是这位神明的内心独白,凶手敲击的这一段,正是这位神明坠入地狱后,化身成魔的片段。”   《Falling immortal》所讲述的故事,令洛书想起了一些并不美好的往事,想起了某位性格狂妄乖张的故友。与此同时,支离破碎拼不完整的记忆片段,不停地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   在这些破碎不全、跳跃不连贯的记忆碎片里,时而是一个抱着小白团子的青衣男子,时而是一个光着脚淌水玩的白袍男子,时而是一个浑身是血,手中持剑的男子。这些画面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记忆碎片里面的男人,面部都是模糊不清的。   关于这个男人,在他曾经的的记忆里,也是有过一些比较完整的片段。洛书每每想起这些片段,内心的悸动都在昭示着他对这个人的感情。在他仅有的一些完整记忆里,那个总是充满活力的小孩儿,是个声音稚嫩有些许像沈雁行的人。   “书哥哥,你总是好忙啊,都没时间陪我。”   “书哥哥,这是我亲手为你做的风铃。”   “书哥哥,小白忒调皮了些,把你送我的披风都抓坏了。”   “书哥哥,阿岁哥哥说你要娶媳妇儿了。书哥哥不可以娶媳妇儿,你说过会永远陪着阿雁的。”   ………………   记忆里的那个小孩儿,与沈雁行有着相似的声音,与相似的名字。洛书也曾几时想过,沈雁行或许就是自己一直在找的那个小孩儿。可现实总是差强人意的,沈雁行与阿雁的年岁相差了几千年。理智挤走了荒诞的胡思乱想,他很清楚的明白一点,阿雁只是阿雁,沈雁行只是沈雁行。他们只是相似的两个人,而非同一个人。   被《Falling immortal》强行唤起的记忆,并未能够在那模糊的面颊上勾勒几笔,只是为洛书惹来头疼的麻烦。他弓着腰,手肘撑在桌面上,用手腕按压太阳穴的位置,想借此来缓解疼痛。   老板娘被洛书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有些手足无措地向沈雁行问道:“哎呀,这位帅哥这是咋了啊?看起来还挺难受的,要不要去趟医院啊?”   沈雁行对洛书偶尔头疼的毛病已是习以为常,微笑着对老板娘解释道:“没事,这是老毛病了,我给他按按就好了。”   沈雁行轻轻拉开洛书撑在额角的双手,并自己将双手贴在洛书的双颊,用手指轻柔地按压他的穴道。他俯身凑到洛书的耳旁,轻声吟唱着悠扬婉转的小调。   洛书对于自己这头疼的毛病,试过很多方法都没能根治。这毛病就像认人似的,只有沈雁行能够为他缓解,并且效果极佳。   见沈雁行的方法确实有用,但热心肠的老板娘还是有些不放心,她说:“要不还是去趟医院吧,头痛这种毛病可不能轻视。小帅哥,你直接送你同事去医院就行,我去给你们领导说明情况。”   闻钦捏着证物袋推开门走进大厅的时候,恰巧听到了老板娘的后半句,并同时看到了弓身撑在桌面上,脸色有些苍白的洛书,他关切地询问道:“洛先生这是怎么了?身体不舒服的话,还是去一趟医院比较好。”   沈雁行搭腔道:“闻队,不用这么麻烦。对于书书这老毛病来说,医生的那双手,可没我沈某人这双手管用”   疼痛得到缓解的洛书长舒了一口气,他轻轻拍了两下贴在自己面颊的右手,示意沈雁行可以停止安抚的动作了。 他扯了张放在电脑旁边的抽纸,擦拭掉额上的薄汗,挤出一个尚且好看的微笑,“一点小毛病,令各位见笑了。”   老板娘看了眼手机上的外卖订单,上面商家已接单,预计45分钟后送达。她说:“各位警察同志真是太辛苦了,这大中午的饭都没吃就呆这里查案。我点了几份丰盛的外卖,大家一起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嘛。”   外卖小哥提着几份打包好的外卖干锅,走出升降电梯的时候,贺舟与陆亦铭正好从他对面的手扶电梯走下来。他们就这样带着不同的物品,带着不同的目的,走进了同一家店里。   并在走进店的同时,前后脚开了口。   “钱女士,你的外卖干锅到了。”   “老大,我们通过地下停车场的监控记录,找到了凶手的车。”   商场里与凶手有关的监控记录,被贺舟铐在自己的U盘里,他向老板娘借了电脑来读盘。他们在享用老板娘请的这顿干锅的同时,全神贯注地看着贺舟铐来的监控记录视频。   凶手第一次出现在商场里,是在昨天下午五点左右。他开着一辆车牌号为渝A7308D2的黑色丰田,驶进了商场负二楼的停车场。他开着车在停车场里转了一圈,停在了离电梯最近的位置,乘坐负二楼的电梯到了商场负一楼,之后便未出现在监控范围内了。   凶手再一次出现在监控范围内,是在今天凌晨两点半左右。根据监控拍到的内容可以看出,他是瞬间出现在自己车上的。那辆原本被主人留在停车场的黑色丰田,在这里孤零零地待了半夜,终是在午夜时分迎来了自己的主人,那个男人就凭空出现在了驾驶座上。   那个里面装着尸体的大袋子,是他从后备箱里提出来的。他提着那个大袋子乘坐电梯来到了三楼,并且很惬意地缓步走到体验馆门前。他将右手提着的袋子换到左手,并用自己的右手在大门上画了个古怪复杂的符文。在他画完符文最后一笔的时候,一股浓烈的黑气自符文处而出,这股黑气将凶手先生吸进了体验馆内。   在看完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后,众人都做出了不同的反应。   正在喝南瓜绿豆汤的周晴雨,被这诡异的一幕惊地呛了个半死。夹着个大鸡腿啃得正开心的陆亦铭,直接一口咬到了自己舌头上,疼得他整张脸都皱了起来。原本伸着筷子去夹干锅兔的贺舟呆愣着一张脸,一动不动跟个木头人似的。包着一大口饭嚼得正起劲的赵靖,直接一口全喷了出来,尽管他侧开了身子,坐在旁边的闻钦还是遭了殃。   遭了殃的闻钦扯了几张纸擦点身上粘的饭粒,并伸手将许放险些惊掉的下巴摁了回去。   开恐怖主题体验馆的老板娘也被吓得不轻,她疯狂地揉搓着手臂上汗毛竖立的鸡皮疙瘩,并抑制不住地打了个冷颤,“我嘞个乖乖耶,勒凶手是啥子变滴哦,好求嘿人。”   一向见多识广的洛先生,自然是认识这个符文的。他放下一次性碗筷,扯过纸巾,优雅地擦拭几下嘴唇,开口向惊呆了的众人解释道:“这是魇行者的往生符。”   【作者有话说】   此小孩儿非彼小孩儿,只是年龄上来说,对于洛书算是个小孩,本质上还是个大人的 第0013章   猛咳了好多声才缓过来的周晴雨,捶了两下自己的胸口,重重地喘了几口气。她正打算竖起耳朵,认真听洛书说她平时最感兴趣的奇闻趣事,却发现别人压根没有往下说的打算,便出声询问道:“往生符是啥?”   并非洛书没打算往下说,而是他脑内混乱的记忆又在乱窜,他为了将这些蹦出来的记忆强行压回去,才不得已停顿了下来。   颅内的疼痛感令他皱起了眉头,脸色又苍白了几分,连带着说话的声音都有点虚弱:“施咒者可以通过往生符,与魇行者进行短暂的灵体交换,方可暂时拥有魇行者的力量。你们所看到的那股黑气,应当就是魇行者。”   “我滴个天老爷,勒世界上嗯是真滴有鬼神嗦。”老板娘用力拧了把自己的大腿,真实的疼痛感告诉她自己并非是在做梦。她揉搓着腿上红了的那块皮肤,有些后悔自己下手太重。   洛书勉强地笑了笑,并未答话。   嗜辣如命的沈雁行,把干锅里大部分鲜辣椒都挑在了自己碗里, 在他把辣椒和白米饭搅拌均匀后,悠悠开了口:“方才忘了说,这名受害者身上的魇气,比之以前的要重得多。或许我可以通过他,感知到凶手的欲念。不过,介于我这份职业的特殊性,有些事自然是需要保密的。接下来的事,只能由我一个人来完成。”   沈雁行再次走进抛尸现场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将房间里所有的监控摄像头遮了起来,在此之前,他还对着摄像头比了个噤声的动作。   原本将监控画面切到这个房间,准备偷偷围观神棍先生如何做法的老板娘愿望落了空。   沈雁行动手扯下闻钦强制他戴上的白手套,顺手扔进了冰棺里,随即用牙齿咬破食指指尖。   待伤口往外渗血后,就着这新鲜的血液,在左手掌心画了个笔锋飞扬的符文。当他绘制完符文最后一笔时,月白色的光辉自他手心处闪耀而出。   原本紧紧依附在手掌心的符文,逐渐从上面脱离开来,悬浮在距离手心约五公分的位置。   沈雁行用右手的食指与中指操控着符文,将其没入受害者胸口的血洞处。在月白色符文没入胸口的瞬间,一缕黑气自伤口处而出,萦绕在沈雁行的掌间。   因着这缕黑气,一段清晰的对话涌入他的脑海。   “可怜的人呐,你寻找了多年的心上人,可就要因为心脏病死去了。身为医学奇才的你,难道只想眼睁睁看着她死去吗?难道你就不想试试换心手术吗?”   “我不敢拿她的命去试。”   “只要你愿意,我可以让所有人成为你的试验品。”   “杀人是犯法的,我不想进局子。”   “只要有我在,警察就不会找到你。与我签订契约,我可以给你寻常人所不能企及的力量。”   “我不想杀人。”   “只要换心手术能够成功,她就可以不用受病痛折磨而死去,你也可以因此而扬名立外。”   “我需要力量。”   “那就和我签订契约吧,你将拥有取之不竭的力量。”   失去作用的“录音机”,自然是没有它存在的必要了。沈雁行举起自己的右手,对着它吹了口气,萦绕在他掌间的黑气顿时烟消云散。   沈雁行迈着步子走回大厅后,扫视了一眼整个房间,找到了洛书目前所在的位置。他加快了迈步子的频率,快步走到洛书身边坐下,并将自己咬破的右手举到别人面前。他眨巴着眼睛看着洛书,佯装出一副十分委屈的模样。   洛书并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无奈地叹了口气,偏头看向坐在侧前方的老板娘,问:“请问店里有酒精棉签和创口贴吗?”   老板娘:“呀,小帅哥这是咋个咯,进去查个案咋还受伤咯?”   沈雁行胡诌了个借口:“不小心被刮到了。”   热心的老板娘:“小帅哥,你啷个弄个不小心哟,被啥子挂到起滴哦?恼不恼火哟,要不要去医院打个破伤风针哦?”   “我简单地为他处理一下伤口就行,晚上再带他去医院。”洛书拉过沈雁行的右手,虚掩住他那一看就是被咬破的伤口。   老板娘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下意识摸了摸鼻子,“那要得嘛,你等一哈,我去给你们拿药箱。”   洛书从老板娘提过来的药箱里,拿出酒精和装着棉签的袋子。他用棉签沾了点酒精,轻柔地将酒精涂抹在沈雁行的小伤口上。   “嘶!”   洛书知道沈雁行压根不怕这点疼痛,不过是惯于矫揉造作地装出一副怕疼的模样。并没有多作理会,只是淡淡地说道:“马上就好了,你忍一下。”   沈雁行咬出的那点小伤口,根本算不得多严重,用酒精消毒不过是走个流程。洛书只用了点儿酒精简单地给他消了个毒,随后便用创口贴缠在了有伤口的手指头上。   本质上平平无奇的一幕,甚至没什么温情可言的处理伤口,却让周晴雨嗅到了基情的味道,她两眼都快要冒心心了。她凑到闻钦跟前,对闻钦小声地说道:“你看吧老大,我就说他俩是一对儿。”   “一天到晚少搁这儿八卦,人家俩人啥关系关你屁事。”闻钦曲起食指,在周晴雨额头上轻轻敲了一下,并未用太大的力度。   闻钦对神棍做法的结果甚是好奇,他见两人总算是处理完了伤口,才上前问道:“沈先生,结果如何?”   看起来可怜兮兮的沈雁行瞬间变了副面孔, 恢复了他那张看起来格外不正经的笑脸,带着笑意的眼底却闪过一丝阴郁。   “凶手的确是一个医生,他在私下进行换心手术。这些被他抛尸的受害者,多半都是他人体实验的失败品。据我掌握的信息所知,他应该有一个患心脏病的恋人。”虽然他看起来不大正经,但好歹说话的语气还是正正经经的。   见过几次怪力乱神的事件后,闻钦基本已经相信沈雁行是个有真才实学的神棍。对于沈雁行这席听起来有理有据的话,他选择了相信,并对陆亦铭吩咐道:“小陆,我记得你堂姐就是市一院的护士。小女生一般都爱聊些八卦,你去叫她帮忙打听一下姜医生的恋人。”   陆亦铭:“好的老大,我这就去给我姐打个电话。”   托交警大队同志帮忙的许放,在陆亦铭出去打电话的同时,等到了对方的回复。   那边的同志通过许放所描述的信息,在商场附近的路段,找到了符合条件的车。热情的交警同志不仅发来了车的照片,告诉他具体在哪些路段被抓拍到过,还附带了通过车牌照查到的车主信息,以及上次闻钦托他们帮忙查的那辆黑色奥迪的车牌信息。   除去这些图片与信息,还有几段长语音,许放戴着耳机听了好几分钟,才将这些语音听完。   许放将那张拍到车的视频截图拿给闻钦看,说:“老大,交警同志通过路段监控找到了凶手的车。通过监控大致可以确定,黑色丰田出现的范围在天星街道,以及桐花大道和文曲大道。凶手在行车途中,应该有刻意避开监控,无法准确锁定凶手出现的位置。车牌号渝A7308D2不是这辆黑色丰田的,这张车牌的主人是一位姓文的女士。与那辆黑色奥迪一样,车应该是凶手自己的,但车牌是他们偷来的。”   闻钦:“丢失车牌的车主都是哪的?”   许放原本打算把耳机递给闻钦,将交警通知发来的语音播放给他听。但闻钦摆了摆手,拒绝了他的这番举动,并说:“戴耳机不舒服,你说给我听就行。”   许放:“车牌号渝A7308D2的主人文女士,家庭地址在凰城华府,公司地址在迎山路的世贸大厦。车牌号渝A3S62L7的主人王先生,家庭地址在世纪天苑,公司地址也在世贸大厦。他们的车牌都是在上班时间被偷的,凶手应该去过世贸大厦的停车场。”   闻钦:“是同时被偷的吗?”   许放摇了摇头:“王先生的车牌是半个月前被偷的。由于王先生被外派出差的原因,车就一直停在世贸大厦的停车场。前天交警同志打电话过去问他,他才发现车牌被偷了,回去查监控才知道已经丢了半个月了。文女士的车牌是昨天被偷的,她下班发现自己车牌被偷了,就报了警。停车场的监控有拍到凶手,但是他们裹得太严实,无法辨认出来是谁。”   闻钦思索了片刻,说:“前后相差半个月,不同的两个凶手,却选择在同一个地方偷车牌。我想,他们在世贸大厦附近,一定有个固定的据点。你去查一下,看看最近一个月,郑岩和姜明成有没有在这附近出现过。”   许放:“好的老大。”   刚在楼梯间打完电话,向堂姐问明情况的陆亦铭,捏着尚未挂断电话的手机,急匆匆地跑回店里。他按下手机上的挂断键,喘了口粗气,说:“老大,我堂姐她知道关于姜医生女朋友的事。” 第0014章   陆亦铭的堂姐陆仟月,是市一院心外科的护士。她同姜明成一样,是首都医大毕业的,跟姜明成恰好同级。   姜明成外形极佳,家境优渥,又是免高考直接保送的优等生。各方面条件都一等一好的他,性格又是温润谦和,十分的平易近人。像姜明成这样的优质男神,在校期间自然会拥有许多的追求者。   在姜明成大学期间的众多追求者中,陆仟月就是其中一员。   陆仟月是个性格外放豪爽,且不轻易认输的女孩子。她一旦看上了谁,就会展开极其热情的追求。在她追姜明成的那小半年里,可谓是使尽了浑身解数,还是没能打动这棵平易近人的高岭之花。   一向不服输的她自然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于是乎,她选择了从姜明成的朋友下手。   姜明成有个发小也在首都医大,对姜明成的事可谓是十分的了解。恰好姜明成这发小,看上了陆仟月的闺蜜。陆仟月与闺蜜协商过后,她这闺蜜决定舍己为人,主动去勾搭姜明成的发小,来替陆仟月打听姜明成的消息。   俗话说得好,色可令智昏。   陆仟月的闺蜜只花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从发小那里把姜明成所有的消息套了出来。   姜明成在中学时期就有个喜欢的女生,那女生据说是因为身体不太好,高中还没读完,就去D国疗养身体了。那女生出国前和姜明成有个约定,等她养好身体回国之后,他们就在一起。   知道姜明成有个迟早会在一起的女朋友之后,知情识趣的陆仟月,自然是放弃了这条没有尽头的追夫之路。   在那之后,她就没怎么留意过姜明成的事了。   没成想,毕业之后再一次见到姜明成,会是因为他们在同一家医院上班。还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见到了姜明成心心念念多年的那个女孩儿。   就在三个月前,姜明成的白月光回国了。据说,那女孩儿是因为大限将至,故而才回国来见姜明成最后一面,目前就在市一院的VIP病房。   在生离死别之际,来兑现曾经许下的承诺,对生人来说又是何其残忍。   闻钦:“你堂姐有说那女孩儿叫啥名吗?”   陆亦铭点了点头,“孙若茴,1309病房。不过我姐并不负责VIP病房的工作,她也不太清楚孙小姐的病症。”   闻钦冥思遐想了片刻:“这女孩儿很关键,你找个机会去拜访她,旁敲侧击关于姜明成的事,切记不可打草惊蛇。”   “好的老大。”突然肩负重担的陆亦铭,差点手滑把手机扔了出去。   沈雁行在一旁帮着老板娘收拾桌子上的破烂摊子,见着陆亦铭因肩上沉重而一脸为难的样子,一向喜于助人为乐的他,在把垃圾袋打好死结后,走到了陆亦铭跟前。   他象征性地拍了拍干净的双手,给予关怀地问道:“小陆警官,如果你觉得实在难办的话,沈某人可以为你效劳。你不需要觉得有负担,我只是想帮助你们尽快侦破这起案件,好将凶手绳之以法。”   陆亦铭看着眼前这个形貌昳丽,笑得一脸人畜无害的沈雁行,思索了片刻。他很肯定的认为,这人的确比自己适合,毕竟现在的女孩儿,都喜欢长得好看的。他挠了挠因为太久没剪,而有些长的头发,不好意思地说:“那就麻烦沈先生了。”   沈雁行觉得自己有必要事先了解一些事情,便出声询问:“不知道小陆警官能否行个方便,动用一下警察的权利,向院方询问 一下孙小姐的病例。为了有足够的理由去拜访孙小姐,我需要知道她的病症。但医院一般都会对病人的病例保密,我堂而皇之地前去询问,他们自然是不会告知于我的。如果是出于查案需求,我想,他们应当是愿意配合警方的。”   原本有这打算的陆亦铭立刻回答:“我可以陪沈先生一同前去。”   沈雁行微垂着眼皮,笑得好生妩媚动人,他打了个响指,说:“那就麻烦小陆警官了。”   陆亦铭头一次因为个男人的笑红了脸,他尴尬地干咳了两声:“不麻烦,这是我的职责所在,本身也是我在麻烦沈先生。”   沈雁行将车开到医院的地下停车场后,陆亦铭给陆仟月打了个电话,叫她帮忙知会院长一声。陆仟月也是个热心肠的好市民,才刚忙完了手里的工作,就跟护士长说明了情况,跑来给三人带路。陆仟月将人带到院长办公室后,便急匆匆地跑回她的科室了。   陆亦铭拿出自己的警察证,出示给院长看,以此查明自己的身份,“张院长您好,我是市局刑侦队的陆亦铭。由于连环偷心抛尸案的案情需要,我们想向您了解一些事情,希望您能积极配合。”   见惯了这些世面的张院长,并未对警察的突然造访而感到慌张,他推了推鼻梁上滑下来的老花镜,说:“既然是与这起大案件有关的,我必然会知无不言。”   陆亦铭收起自己的警察证,问:“请问,您能给我们看一下1309病房孙若茴小姐的病例吗?”   张院长对此感到有些诧异,他疑惑地看着陆亦铭,“孙小姐的病例与这起案件有什么关联吗?”   陆亦铭:“是这样的张院长,孙若茴小姐的恋人姜明成医生,目前是我们警方正在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出于查案需求,我们想要知道孙小姐的具体病症,以及向孙小姐了解一些相关的事情。”   对于姜医生竟是犯罪嫌疑人这件事,张院长感到更加诧异,大幅度的表情致使老花镜再次下滑。他调整好自己的神态,将眼镜扶正,说:“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姜医生吗?小姜看起来也不像这种人啊,他这人平时不争不抢的,见谁有难都会帮上一把,大家都说他是个热心肠的老好人。像他这种老好人,怎么会是丧心病狂的杀人凶手呢?”   沈雁行讽刺地哼笑一声:“知人知面不知心,这种事情,谁又说的清呢?往往一个看上去最为人畜无害的人,才是那个躲在黑暗里真正的大boos。”   张院长:“好吧,我可以告诉你们,孙若茴患有先天性心衰竭。她心房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以及动脉导管未闭,合并有肺炎。又因细菌感染心脏瓣膜导致的细菌性心膜炎,病灶直接与流动的血液接触,因此出现了败血症的并发症。多项疾病导致她心脏结构严重破坏,心脏衰竭严重,并伴有呼吸困难的问题。孙小姐也是个可怜人,一身疾病缠身。尽管她积极的配合治疗,也是回天乏术了。”   洛书十分礼貌地微笑道:“多谢张院长的积极配合,希望您能对今天我们来医院查案的事情保密。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就不多做打扰了。”   离开院长办公室后,三人直接坐电梯来到了13楼。   沈雁行理了理衣服上的褶皱,然后一把拉住意欲往前走的陆亦铭,装作满脸歉意的样子,说:“今天真是麻烦小陆警官为我们行此方便了,接下来的事情交由我与洛书处理即可。想必局里还一堆事儿等着小陆警官处理,你就先行回去忙工作吧。放心,我们保证完成任务。”   陆亦铭愣了愣:“不麻烦,这本来就是老大交给我办的事,我也应该出一份力。”   沈雁行笑了笑,继而一脸神秘的看着陆亦铭,说:“小陆警官,我想你应该明白。对于身为神棍的我来说,有些事,是绝不能被外人看见的。所以,你还是先回局里去吧。”   陆亦铭见沈雁行执意要赶自己走,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好选择了先行离开。   市一院的13楼都是VIP病房,相对其他楼层来说,会安静许多。楼道上基本也没什么人,只偶尔会有一两个护士经过。   沈雁行与洛书并排走着,他见周边没人,才悠悠开了口:“孙若茴的病,的确已经严重到需要换心的程度。魇行者就是以此为诱因,蛊惑姜明成与他签订契约的。”   洛书:“我想,这只是其中一个诱因。他或许看上去是个与世无争的老好人,但剖开外面这层虚伪的皮,他本质上其实是一个狂妄孤傲的人。名利,应该才是致使他成为人茧的真正诱因。”   沈雁行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继而说道:“不愧是我家书书,与我想到一处去了。”   孙若茴所在的病房1309离电梯口并不远,不过在他们谈话的功夫间,便已走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洛书礼貌地敲了敲门,待里面的人有了回应,才轻手推开。   在洛书推开1309病房大门之前,沈雁行收起了他那副不大正经的笑脸,换成了一个看起来,既亲近又疏离的职业笑容。   洛书看着病床上那个身形消瘦,面容憔悴的女孩儿,微笑着温声说道:“你好,孙若茴小姐,我们是治疗心脏瓣膜疾病方面的专家。”   【作者有话说】   总觉得这章写得很烂,有时间再修一下 第0015章   在陆亦铭乘坐电梯离开的那一刻,沈雁行便就在自己与洛书身上施了点幻术。因着受了幻术的影响,孙若茴所能看到的只是两个四十来岁的外国男人。   至于为何是两个外国男人的原因,是因为沈雁行在乘坐电梯的途中,特地上网搜索了一下,全球范围内最权威的心脏瓣膜疾病方面的专家。毕竟某人特意交代了不可打草惊蛇,自然是有必要伪装一下自己,故而借用了这俩外国人的身份。   沈雁行所施展的这个幻术,不只是对肉眼有效,通过监控所能看到的他们,也只会是两个外国男人。   为了表现得自己像个地道的外国人,沈雁行说话还拿腔拿调的:“孙小姐你好,我们是来自m国HUMAI的Light和Liberty。我们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于您的朋友处了解到了您的病情。我们有一个心脏瓣膜疾病的科研项目,诚挚的想要邀请您参加我们的科研项目。我们也十分地希望,能通过我们的专业能力,为您的病情提供到最为有用的帮助。”   疾病缠身的孙若茴看起来格外虚弱,仿佛一朵随时会凋零的花。   她并未因自己的身体状况而感到沮丧,苍白的脸上一直带着温和的笑意,说话的声音也很有力:“如果在我人生的最后一段时间里,还能为人类科学的发展做出贡献,这应该是属于我的荣幸。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我都很乐意加入你们。”   沈雁行诧异了片刻,继续保持着他虚假的职业微笑:“您能如此爽快地应下我们的请求,也是我们的荣幸。”   沈雁行从病房的角落搬来俩沙发凳,洛书接过沙发凳坐在孙若茴的病床旁边,沈雁行则坐在远一些的床头。沈雁行缓慢地将病床摇起来,而洛书则配合他将孙若茴身后的枕头垫起来。在为孙若茴调整出最为舒适的高度后,两人同时停下了动作。   沈雁行:“眼睛是上帝为人类打开的窗户,通过人类的眼睛,可以看到一个人最本质的状态。我们想通过你的眼睛,了解到你现下最为真实的身体状况,希望孙小姐能让我们仔细看一下你的眼睛。”   对于沈雁行的这种说法,孙若茴有些意外,但她也没有多做怀疑。她还因着自己脑子里,那一闪即逝的怀疑,满怀歉意地笑了笑,答应了这个看似荒唐,却又很简单的要求。   洛书的瞳色是罕见的银灰色,双眼皮生得恰到好处,睫毛长而挺翘,下眼尾处晕染着一抹迷人的绯红。   他的这双眼睛,且清冷疏离,又美艳妖冶。   与洛书四目相对的孙若茴,很快就被这双极为好看的眼睛吸引了过去。在孙若茴因美色愣神的瞬间,洛书眼里闪耀出绯红的流光,瞳色也由银灰色变作了绯色。那抹绯色流光在出现的那刻,便直奔孙若茴的双眼而去。绯色流光消失在孙若茴眼里后,她那原本璀璨的双眼变得没了神采。   双目无神的孙若茴,呆愣地看着洛书。   洛书:“姜明成有没有带你见过他的朋友?”   孙若茴:“有。”   洛书:“都有谁?”   孙若茴:“只见过一个。”   洛书:“他是谁?”   孙若茴:“郑岩。”   洛书:“你们什么时候见过?”   孙若茴:“七月初。”   洛书:“是在医院见的吗?”   孙若茴:“是的。”   洛书:“姜明成与郑岩有在你面前交谈过什么吗?”   孙若茴:“郑岩带了自己做的饭来看我,阿成问他有没有加新调料,他说没有。之后,他们就去病房外谈话了。”   洛书:“对于你与姜明成来说,有什么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吗?”   孙若茴:“有,我爷爷的小院。”   洛书:“为什么是这里呢?”   孙若茴:“这是我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阿成说这里是我们爱情的见证。自从我爷爷去世后,他便买下了我爷爷的房子,说等我病好了就搬进去住。”   洛书:“这个地方在哪儿呢?”   孙若茴:“桐花街毓秀园北园C区1号。”   洛书:“他今天在医院吗?”   孙若茴:“在。”   洛书挥手示意沈雁行,沈雁行会意后,按下了手机录音器的暂停键。在沈雁行按下手机熄屏键的同时,洛书对着孙若茴打了个响指。   不过弹指间,洛书的瞳色恢复成了银灰色,孙若茴的双眼又有了神采。至于方才发生的所有事情,孙若茴一无所知。在她的认知里,不过只是眨眼间。   洛书盯着孙若茴的双眼,端详了片刻,随即便将视线移向了别处,说:“对于你的身体状况我们已经有了初步了解,其余的我们需要回去商讨过再做打算。接下来的时间,我们便不多做打扰了,你好好休息。”   离开市一院后,二人直接驱车往毓秀园的方向开。   坐在驾驶座开车的依然是沈雁行,他 一手操控着方向盘,腾出来的左手将方才的录音发给了闻钦,并问洛书:“你是认为姜明成会在那种地方进行作案,才问这个问题的吗?”   洛书淡淡回道:“姜明成是一个很有仪式感的人。每一名凶手对于他来说,不仅只是换心手术的试验品,还是一件证明他冲破底线的作品。”   沈雁行挑眉:“仪式感?”   洛书:“他会在完成一次试验后,将受害人清洗干净,给他换上干净的衣服,将死者的面部表情调整成睡着的模样。做完这一切,于他来说才是一件作品成型。完成这一切流程,对他来说是个仪式。”   沈雁行:“抛尸也是一种仪式?”   洛书:“他之所以会选择将尸体丢弃在不同的地方,甚至是极其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只有因为他想向所有人宣告,他在完成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况且他是在做违反律法的事情, 只有能让警方看到这些,才能真正宣示他作品的成功,宣示他做到了冲破底线。”   沈雁行心领神会:“因为换心手术与孙若茴相关,所以,他就会选择在与孙若茴有关的地方进行。”   洛书点头示意,“魇行者无限放大了他内心的黑暗面,其中就包括被长时间藏在深处的虚荣心。只有一个对他来说别具意义的地方,才能真正地满足他内心的虚荣感。”   “通过抛尸来挑衅警方,在尸体嘴里塞鸢尾花挑衅神明。做这一切只是为了满足无用的虚荣心,他可真是个幼稚的人。”沈雁行左打方向盘,驶进桐花大道。   桐花街在桐花大道的尽头,毓秀园在桐花街的尽头。   毓秀园是上个世纪修建的别墅区,北园C区1号地处整个别墅区最偏远的地方。C区这边别墅的主人大部分都搬了家,毓秀园地段偏远,基本都是闲置在这里没有外租出去。C区1号周边的别墅基本都是空的,的确是个适合作案的地方。   穿墙而过这种事情,对于身为神明的沈洛二人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洛书扫视着别墅一楼的客厅,说:“他是一个有轻微洁癖的人,换心手术这种事,他应该只会在地下室进行。”   沈雁行踱步走到楼梯转角处,在楼梯下面有一道门,他在门上敲了两下,说:“想必这扇门后面就是地下室了。”   地下室里简易地搭着个无菌篷,无菌篷里放在两张手术台,以及一系列外科手术器械。   沈雁行看了眼手术台上摆的那些医疗器械,伸手摸了一把无菌篷的外表面,说:“这里设备倒是齐全。”   沈雁行话音刚落,地下室角落里的柜子就发出了阵阵响动。洛书在听到动静的第一时间作出了反应,他快步走到柜子跟前,暴力扯开了柜门上的锁。门锁被洛书扔在地上后,里边的人听到了门锁落地的声响,他猛地将柜门撞开,从里面滚了出来。   柜子里被关着的是个穿着西服的男人,他双手双脚都被麻绳绑了起来,脸上贴着块黑色的胶布。沈雁行为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并未直接动用暴力扯断麻绳,而是动用手术刀将麻绳割断。   男人的收脚重获自由之后,他赶忙撕掉了脸上的胶布。由于那胶布在他脸上粘得太紧,扯掉胶布的那一刻,疼得他呲牙咧嘴。   那男人揉了揉自己被绑得发红的手腕,委屈地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他握住洛书和沈雁行的手,连忙道谢,“太谢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来了,我就要没命了。”   那男人说完后,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   沈雁行看着自己被紧握住的左手,以及这个哭的声泪俱下的男人,他尴尬地挤出一个笑来,说:“先生你别哭,可不可以告诉我们你是谁,在你身上具体都发生了些什么事?”   那男人接过洛书递给他的纸巾,在脸上胡乱地擦了几下,擦得一脸的眼泪鼻涕混合物。他委屈着一张脸,抽泣着说道:“我是姜明成的发小林源,他骗了我……他骗我就是为了要我的命!”   【作者有话说】   哈哈哈,终于有洛书的外貌描写了。   嘻嘻,进度会不会有点慢啊,剧情应该没有很拖沓吧。人物有点多,废话写起来也就多了哈哈哈哈,我有在尽可能的简写 第0016章   林源和姜明成一样,是渝市本地人,从小到大就是关系最铁的好兄弟。二人的父亲是生意上的伙伴,爷爷是部队里的战友,两家连年都搁一起过。   林源十岁的时候,父母因为空难去世,爷爷奶奶经不住打击,也相继去世。父母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却也让他成了举目无亲的孤儿。   姜家父母平素就很是喜欢林源,还经常打趣要和林家换个孩子养。林源小小年纪,就没了亲人,姜家父母就将他带回了姜家。   林源和姜明成从幼儿园开始,就读的一个学校一个班,甚至连到了大学都还在一个班。他俩像穿着连体裤似的,待在一起二十多年没分开过。直到他们从首都医大毕业后,各自有了不同的选择,才终于脱下了这条连体裤。   他俩毕业之后,林源选择了在首都医大附属医院就职,而姜明成选择出国深造,姜家父母也一同移民出国。因为种种原因,关系从小铁到大的发小就没再见过面,只能通过网络来保持联系。两人平时工作忙,能联系上的时间也很是短暂。   因为林源工作上的事情,他需要来渝市待几天。几年没见的好兄弟,自然是要见上一面的,他一下飞机就给姜明成说了自己回渝市的事。   姜明成接到这通电话后,给林源说自己暂时有事走不开,叫他去毓秀园那边的别墅等他。姜明成告诉林源别墅大门的密码是孙若茴的生日,还说姜父姜母目前也住在那边。   林源本来的打算是直接订好餐厅,在餐厅等姜明成忙完后一起吃顿饭。却没成想姜家父母现下也在国内,还住在姜明成曾经最喜欢的那栋房子里。林源想着自己好几年没见过姜家父母了,就放弃了订餐厅的打算,直接开车去了毓秀园。   林源凭着记忆开到了北园C区1号外面,他想着给姜家父母一个惊喜,便没有选择按门铃。他在大门的密码锁上输入孙若茴的生日,随着“滴”的一声,门自己打开了。他轻手轻脚地推开门走了进去,却没成想迎接他的会是致人昏迷的喷雾。   乙醚的药效过去后,林源醒来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黑暗狭小的空间里,双手双脚被绑了起来,嘴也被一块胶布封了起来。通过缝隙照进来的光,他大致可以辨认出自己是被关在一个柜子里。他想到自己跑来探亲却被囚禁,内心惊恐不已,疯狂地撞着柜门。   外边的人听到了他的动静,发出古怪的笑声,并阴森险恶地说道:“别白费功夫了,你逃不掉的。谢谢你的到来,我的好兄弟。谢谢你为我提供了一件,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轻松得到的试验品。”   林源听出了这是姜明成的声音,制造出了动静更大的声响,仿佛是在质问姜明成为何要这样做。   姜明成似乎也明白了林源的诉求,他慢悠悠地解释道:“林源,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挺讨厌你的,可我父母他们喜欢你啊,他们喜欢你远胜过我。我和你做朋友,不过只是因为他们喜欢你。我们只需要做好朋友就够了,可你为什么要住在我家里?那些课题明明都是我们一起做的,可为什么教授从来都只会表扬你,凭什么每次署名你都在我前面?你抢走了属于我的那份爱,抢走了属于我的荣誉,我恨死你了,我恨不得现在就杀了你。”   姜明成用指甲在柜门上剐蹭着,发出刺耳难听的声音,他“咚”地一声捶向柜门,说:“不过没关系,我马上就要找到下一件试验品了。到那个时候,我就可以亲手了结你这个讨人厌的家伙了。”   林源瘫软地坐在地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他断断续续地讲完了自己可怕的经历,哽咽着说:“你们快……快带我离开这里吧,我好…好害怕……”   洛书半蹲着身子,右手轻拍林源的肩膀以示安慰,他摸出自己的手机,在拨号键盘上输入110的号码。他没有直接按下拨号键,而是对林源说:“我现在帮你打电话报警,你要亲口告诉警察,你现在正被姜明成非法囚禁的事。”   林源抹了一把眼泪,困惑地看着洛书,“你们不是警察吗?”   洛书:“我们只是没有编制的市局顾问,如果我们直接将你带走,姜明成肯定不会认账,还会反咬我们一口。只要通过你自己打电话报警,说明所有情况,才能有足够的证据指向他。”   接到洛书这通报警电话的恰好是市局刑侦队,不过洛书拨打电话用得是卡二,闻钦并不知道手机的主人是洛书,洛书也不知道接电话的是闻钦。   在闻钦带人赶到毓秀园的十分钟之前,沈洛二人驱车离开了此处。没了能给他们开门的沈洛二人,别墅大门和地下室的门是被强行撬开的。   他们推开门冲进去的时候,林源正一个人可怜兮兮地蜷缩在角落里。或许是因为被困在黑暗里太久,林源被突然照射过来的光吓得抖了三抖。   林源按照洛书临走前吩咐的事,将自己被囚禁在地下室的事,润色过之后再尽数告知给闻钦等人。由于林源要当着警察的面撒谎,导致他实在太过紧张,所说的内容漏洞百出。   像闻钦这种从业多年,审讯过各种变态的刑警,林源撒的这点慌,在他面前无所遁形,一下子就能听出有问题。闻钦联想到沈雁行发给他的录音,在洛书与孙若茴的对话里,有提到过这个地址。   于是他试探地小声问道:“是不是有人教你这么说的?”   林源见自己的谎言被警察当面戳穿,吓得他再次大哭了起来,哽咽着回道:“我不是故意要说谎的……那个人告诉我,不能让别人知道是他们救的我,他说只有警察亲自找到我才能指控姜明成。”   闻钦大致明白了是个什么情况,说:“他们还说什么了吗?”   林源抽泣:“他……他说他们是市局的顾问,他说,他说…他说,只能把我为何被囚禁在地下室的事告诉你们。他还要我告诉警察,是我……是我自己想办法用手术刀割断绳子的。”   闻钦温柔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叫他别害怕,“我们就是市局的,现在带你回市局。你放心,只要有你的指控,我们一定会将姜明成绳之以法。”   接下来的时间里,贺舟拿着相机将地下室拍了个遍。尤其无菌篷这一部分,拍得尤为仔细,这是最关键的证物。陆亦铭拿着几个证物袋,将外科手术所用的刀剪镊钩针装了起来。而赵靖和许放,则在仔细寻找是否有人体组织留存在无菌篷内。周晴雨则拿着把小刷子,将罗丹明6G涂在有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   做完所有的证物收集工作后,林源随闻钦上了警车。陆亦铭和周晴雨用黄色封条,将整个别墅围了起来。   林源被带回市局后,周晴雨和他一起待在103审讯室做笔录。   同时拥有了人证物证,秦越溪以姜明成非法监禁林源,企图将其杀害为由,向上级申请到了对姜明成的逮捕令。拿到了逮捕令的闻钦,带着贺舟火速赶到了医院,将姜明成抓回了市局。   戴着手铐的姜明成坐在102审讯室里,闻钦与贺舟坐在他的对面,秦越溪与赵靖待在单向玻璃后面的房间里。   闻钦用笔头敲了敲桌子,说:“你为什么要囚禁林源?”   姜明成表情诧异地看着闻钦,仿佛对此一无所知,他满是疑惑地问道:“警察同志,我不明白您在说什么。我什么时候囚禁林源了?林源可是我的好兄弟,我为什么要囚禁他?”   见姜明成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闻钦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他说:“姜医生,我希望你能够明白一件事,此时此刻,林源就在市局,就在我们隔壁的103审讯室里。”   姜明成:“他昨天才告诉我他来了渝市,我们还没来得及见面呢,我怎么会囚禁他呢?”   贺舟冷冷地说:“姜医生,在证据面前狡辩是没用的,我们是在你的别墅地下室里找到的林源。你说你没有囚禁林源,那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他会出现在你的地下室里?”   姜明成皱了皱眉头,满脸疑惑地问道:“我家不是别墅,更没有地下室,我怎么会把他囚禁在别墅的地下室里呢?”   闻钦看姜明成的眼神变得愈发狠戾,他说:“桐花街毓秀园北园C区1号,听起来耳熟吗?”   姜明成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笑着说道:“这不就是上个世纪的老别墅区,可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闻钦摸出自己的手机,将沈雁行发给他的录音,播放给姜明成听。待录音播放完后,他说:“姜医生,孙若茴小姐可是说你买下了这栋别墅,怎么会与你无关呢?”   姜明成双手的大拇指在无意识地摩挲着,他看了眼桌子上尚未熄屏的手机,说:“我并没有说过要买下这栋房子,我想这是若茴记错了。这栋房子在若茴爷爷临死前,就被过继给了若茴,当时还是我帮忙去办的。警察同志若是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去查。这栋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若茴,是由孙老爷子过继给她的。”   贺舟:“你与孙若茴小姐是情侣,想必你也能自由进出这栋别墅吧?”   姜明成:“我的确可以自由进出那里。可我为了月中研讨会的事情,忙的不可开交,怎么会有时间跑这么远去囚禁一个人呢?”   闻钦:“那林源为什么会说是你囚禁了他?”   姜明成:“我们以前经常去孙爷爷家玩,他也知道别墅大门的密码,他也能够自由进出那里。”   闻钦与贺舟审了姜明成一个晚上,也没能得到想要的结果,无奈之下只能将人拘在市局,等待更有力的证据。   【作者有话说】   后面的比较难写,估计不能日更了。为了呈现出更好的内容,就随缘更吧 第0017章   湛蓝的办事效率极佳,不过一天的光阴,市局就接到了大量关于醉相思涉嫌使用成瘾药品的举报电话。   刑侦队的大伙儿因着姜明成的案子,都搁市局的休息室将就睡了几个小时。除了连夜审姜明成的闻钦贺舟,其他人都睡得相对早些。许放和赵靖刚睡醒就被领导叫去处理事情,秦越溪周晴雨跑去外边给大家买早餐了,闻钦贺舟则在休息室多睡了个把小时。   闻钦揉着一头凌乱的头发,正准备走去卫生间洗把脸的时候,先前上楼去办事的赵靖许放,跟着领导一起把他堵在了休息室门口。   领导:“我们接到大量群众举报,醉相思涉嫌非法使用成瘾药品。上头已经派发红头文件,下令关停该餐饮企业,你赶紧去把他们老板带回来审查。”   闻钦等人尚未赶到市一院之时,正躺在病床上看推理小说的郑岩接到了苏经理的电话,苏经理将醉相思因涉嫌使用成瘾药品被下令关停的事,尽数讲给了他听。   得知事情败露的郑岩自然会选择逃跑,他胸腔里断的那两根肋骨早养好了,完全不会影响他逃跑的速度。为了避免在电梯里被警察逮个正着,他选择了从楼梯间跑路,并在跑出住院部后,直接冲向医院的后花园,准备从后花园的围墙处翻出去。   当郑岩费力翻出围墙,将要见到胜利的曙光之时,被蹲在墙角的赵靖逮了个正着。   穿着身病号服的郑岩,头上插着几根草,双手戴着手铐。想得美好意欲逃跑的他,终究还是被带回了市局,被铐在姜明成隔壁101审讯室的审讯桌上。   坐在郑岩对面审讯他的赵靖,额头上贴了张创口贴。创口贴下有一道还挺深的抓伤,是郑岩贼心不死想要逃跑,赵靖为了制服他,被这人给挠的。   赵靖摸了摸额头上多出来的创口贴,说:“郑老板,我想你应该明白一件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能跑得了一时,可跑不了一世。”   负责记录的许放:“关于醉相思涉嫌非法使用成瘾药品这件事,我希望郑老板可以好好解释一下。”   郑岩:“我没有使用成瘾药品,我是被冤枉的。”   赵靖挑了挑眉:“哦?那你跑什么?”   郑岩右手揉搓着左手,眼神不自觉地乱飘,微垂着头说:“苏经理告诉我店被查封了,还是因为涉嫌违法的原因。正常人听到了这些,谁不想着逃跑啊。我又没有违法,我才不想被警察抓进局子。”   许放:“如果你真的没有涉嫌违法,就不应该想着逃跑。郑老板,你逃跑以及暴力拒捕这一系列举动,会更加容易坐实你的罪名。”   “咚咚咚”,101审讯室的门被人敲响。闻钦带着位禁毒大队的同志,打开审讯室的门走了进来。   闻钦拿着张纸举到郑岩面前,一脸严肃地对他说:“我们接到群众举报,你涉嫌吸毒。禁毒大队的同志需要对你进行毒检,希望你能积极配合。”   郑岩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闻钦,他说:“警察同志,我真的没有吸毒,我怎么会碰毒品这种丧心病狂的东西呢?”   禁毒大队的同志:“如果你真的没吸毒,毒检报告会证明你的清白,请你积极配合调查。”   禁毒大队的同志将郑岩带去市局检测中心,给他抽了管静脉血。通过血液检测是否吸食毒品,需要一定的时间,给郑岩抽完血之后,又将他送回了101审讯室。   检测中心的同志将那管静脉血分成了两份,一份送去毒检科进行血液样品吸毒检测,另一份与装着从西裤上溶取出的血液一同送去了DNA检测科。   三小时后,DNA检测结果出来了。据检测报告表明,西裤上血迹的DNA序列,与郑岩的DNA序列匹配度高达99.8%。   在郑岩被抽走一管静脉血后的第四个小时,他等到了两份检测结果。毒检科的检测报告表明,他并未有过吸毒史。而DNA检测科的检测报告表明,他与警方正在寻找的犯罪嫌疑人DNA高度吻合。   赵靖将两份检测报告摆在郑岩面前,敲了敲桌子,说:“郑老板,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你与我们正在找的嫌疑人DNA匹配度如此之高?”   郑岩紧锁眉头,低头看着检测报告上所写的“匹配度99.8%”,大拇指在无意识地抠着食指关节。他深吸了两口气,调整有些异常的心跳速度,摇了摇头,说:“警察同志,我不明白。仅凭一张检测报告,又能说明什么?”   许放:“你是在怀疑我们检测中心同志的能力?”   郑岩笑了笑,说:“警察同志,你们凡事不是最讲求证据吗?你们有什么证据能说明,另一份DNA是犯罪嫌疑人的呢?谁知道是不是因为你们抓不到人,才找我来当这个替罪羊。”   赵靖:“你要证据是吧?我们最不缺的就是证据。你放心,我这就把人证给你请过来,看你还能怎么狡辩。”   作为谢千秋一案的人证,沈洛二人与徐先生被一同请到了市局。101审讯室里 从原本的三个人,一下子变成了六个人。   沈雁行今天扎了个高马尾,穿了件骚气的粉色衬衫,领口处很随意地解开了两颗扣子。他翘着二郎腿坐在审讯桌的侧边,一脸玩味地看着郑岩,笑着说道 :“郑老板,你的伤好得怎么样了?希望你不会因为那晚的事,而记恨与我。”   郑岩不敢去看沈雁行的眼睛,那对黑曜石一般的瞳孔,仿佛要将他吸进去了似的。他无意识抠着食指关节的拇指变得愈发用力,装出一副不明所以的模样,说:“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沈雁行收起了满是玩味的笑意,轻蹙着眉头,一脸无辜地看着郑岩,眨巴着他那双大眼睛,语气略带委屈地说:“你是不是在怪我那晚下手太狠了,所以才这么说的?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是故意要伤害你的。你大晚上的开车追着我跑,我只是太害怕了才出手自保的,我真的不是故意要伤害你的。”   样貌生得极好的沈雁行装起委屈来,可谓是我见犹怜。   但郑岩并不这么觉得。他看着眼前装得好生委屈的男人,再联想到那晚如同恶魔一般,毫无留情对他下毒手的人,下意识地回道:“明明是你更可怕。”   沈雁行快速地眨了几下眼睛,歪头看着郑岩,后脑勺的马尾随着他的动作一起摆动,“啊?我可怕吗?我明明这么可爱,哪里可怕了?”   坐在沈雁行身边的洛书,轻手拍了拍他的肩,说:“好了雁行,正经点,审讯要紧。”   沈雁行侧头看了眼肩上的手,待那只手收回去之后,无奈地耸了耸肩,恢复了他一贯不大正经的笑脸。   赵靖看着这个变脸比翻书还快的男人,在内心感慨到,原来不只是女人会如此。他干咳一声,说:“沈先生,洛先生,徐先生,实在不好意思,占用了你们宝贵的时间。我们请你们到市局来,是希望你们能做作为证人,协助我们调查。”   洛书:“那晚我们从市局出来,开车送徐先生回海棠别苑。半途中一辆黑色奥迪向我们加速冲来,一路把我们追到了云岭山山顶。雁行为了保护我们,才不得已出手与那个男人搏斗。在打斗的过程中,他因摔在地上擦伤了手,又不慎把血迹抹到了雁行的裤子上。我们知道这个血迹可以作为证据,所以就把带着血迹的裤脚剪了下来,寄给了你们。”   许放记录好了洛书所说的内容,点头示意赵靖。赵靖收到示意,看向郑岩,说:“郑老板,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也别想着说空口白话不能作数,我们有调取当晚的监控记录,这总做不得假吧。”   郑岩:“就算我开车追他们又怎样,这就能证明我是犯罪嫌疑人了?”   许放:“那你开车追他们的理由是什么?”   郑岩活动了一下颈关节,说:“警察同志,难道你做什么事情都需要适合的理由吗?我就是看他们车顺眼,想追上去打个招呼怎么了?我只是追个车而已,这就一定需要理由吗?你说我追车犯法,我还没报警说他们对我实施暴力呢。”   赵靖敲了敲桌子,有些生气地说:“请你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不要在这里给我东扯西扯。”   郑岩笑着说:“我乐意,这就是我的理由。”   见两边僵持不下,沈雁行插嘴道 :“郑老板,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追我的车。因为徐先生在我们车上,因为你在海棠别苑被他撞到了两次,因为你去海棠别苑是为了抛尸。作为目击者的徐先生出现在我们车上,你自然会来追我们了。”   郑岩不敢去看沈雁行的眼睛,而是看着他身后的墙壁,说:“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没有去过什么海棠别苑,我更不可能去那里抛尸。”   赵靖把手机递给郑岩看,上面赫然就是那晚地下车库监控拍到的黑衣男人,他说:“郑老板,海棠别苑地下室里的监控,可是有拍到你的身影。”   郑岩看了一眼手机屏幕,继续狡辩:“警察同志,你凭什么说这就是我?”   沈雁行:“凭他穿的衣服裤子鞋子,和你穿的一模一样。以及,你的眼睛很长,眼距很宽。”   【作者有话说】   我不是很清楚DNA检测需要多久,反正这是个架空的世界,就不要太追求合理性了哈哈哈哈哈(其实我差点就忘了血迹这回事哈哈哈哈) 第0018章   赵靖明白了沈雁行的意思,转头看向徐先生,说:“徐先生,关于这件事,你最有话语权,你来说说当天发生的事。”   徐先生作为一只地道的熊猫妖,面前一下子坐了两位真神,他的内心不自觉地犯怵。一直弓着腰低着头,揉捏着裤腿的他突然被点名,瞬间坐直了身体,像小学生回答问题似的说:“那天晚上他撞到我的时候,我不小心看到了他的眼睛。因为他行为太过诡异,所以我看得比较仔细,印象也比较深刻。那个人眼睛很长,眼距很宽。他的眼白占比大,就是年轻人说的那种死鱼眼。”   沈雁行起身走到郑岩面前,他捏着自己的下巴弯下身,盯着郑岩端详了片刻,然后拍手说道:“郑老板,真是好巧啊。眼睛长,眼距宽,死鱼眼。你的这双眼睛,可谓是百分百中奖啊。”   郑岩撇开头,逃避着沈雁行炙热的视线。来自神明天生的压迫感,压制地他快要喘不过气,内心油然而生的恐惧,险些抑制不住往外泄。他紧绷着下颌线, 依然贼心不死地狡辩着:“那又如何,这世界上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又不只是我的眼睛长这样。”   沈雁行双手搭在郑岩的肩上,倾身凑上前去,强迫郑岩与他对视。他嘴角勾起一点弧度,却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带着笑意的眼底浮现出诡异的神采,“你放心,我不吃小孩。请你看着我的眼睛,然后告诉我。那晚出现在海棠别苑的人,是不是你?”   在郑岩与沈雁行眼睛对视上的那刻起,他变得双目无神,表情呆愣,不由自主地回答:“是。”   正当沈雁行准备继续往下问时,许放突然开口说道: “你去海棠别苑做什么?”   许放强劲有力的声音穿进郑岩的耳朵,他的双眼瞬间恢复了神采,并迅速避开沈雁行摄人心魄的目光。他歪着头,看向沈雁行身后的许放,说:“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但是请先让他从我面前离开。让人证离嫌疑人这么近,怕是有失妥当吧?”   许放思索了片刻,想着的确有些不妥,便说:“沈先生,为了您的人身安全着想,您还是先坐回来吧。”   沈雁行站直了身子,并转过身面向许放,微笑着说道:“多谢许警官的善意提醒,我这就回到自己的位置。”   沈雁行坐回原位后,表现得十分委屈地往洛书身上黏,看起来跟没长骨头似的贴别人身上。洛书心底很无奈,却还是依着他如此,并未动手将人推开。   许放避开视线,拒绝了“狗粮”攻击,直勾勾地看着郑岩,说:“这下可以回答了吧郑老板,那晚你去海棠别苑是为了做什么?”   郑岩:“那边安静,适合老年人居住。我想在那边给我父母买套房子,提前去看看环境总没问题吧?”   赵靖:“你去看房子需要把自己裹得跟个粽子一样?三十七八度的高温,你也不怕把自己捂中暑?”   郑岩:“我乐意,我就喜欢这样穿。警察同志,没人规定夏天就不能穿得厚吧?”   许放见他丝毫不配合,便放下了笔,说:“认识谢千秋吗?”   郑岩摇了摇头,茫然地回答道:“不认识,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郑岩的表情没有丝毫破绽,就像真的不认识这人一般。许放沉思了片刻,话锋一转:“你和姜明成什么关系?”   郑岩:“就一普通朋友。”   赵靖:“那你知道他在毓秀园有栋别墅吗?”   郑岩:“不知道。”   许放掏出手机,点开与闻钦的聊天记录,打开了他前不久发来的那段录音,正是洛书与孙若茴的那段对话。他将手机音量调至最大,待录音内容播完,敲了敲桌子,说: “听清楚了吗?听清楚了就告诉我,你们所说的新调料是什么,是不是与醉相思的菜致人成瘾有关?”   郑岩:“新调料,自然是我的独家配方。我的独家配方怎么会致人成瘾呢?警察同志你可不能冤枉我,不信你们就去查,我的配方绝对没加这些东西。”   赵靖紧抿着双唇,后槽牙狠狠用力,强压着心底的怒火。他舔了一圈自己的牙周,连着说话的语气都沾染了怒火:“那你告诉我,为什么你去海棠别苑看房子,会一天两次出现在那里?为什么要刻意避开监控?为什么谢千秋恰好在你出现的那段时间坠楼?你在徐先生离开市局之后开车去追他,是因为他是唯一看到你的人,所以你要去杀人灭口吗?”   郑岩没想到赵靖会这样连珠带炮地轰炸他,他被这一连串的问题搞得愣了片刻,随即答道:“警察同志,看房子总需要时间吧?我看了一下午的房子,被人碰到两次不是很正常?那些监控自己拍不到我,关我什么事?他要选在我去看房子这天跳楼,又关我什么事?难不成我去看个房子,还要跑去教唆别人跳楼?警察同志,我还嫌他在这里跳楼晦气呢。”   郑岩看了眼坐在位置上出神的徐先生,说:“我那天见过他吗?我怎么没印象?”   许放:“海棠别苑外人进出需要登记,可我们并没有在登记本上找到你的名字,你是怎么进去的?”   “给我介绍房子那人开车带我进去的。”郑岩停顿了片刻,看着自己被铐住的双手,笑着说道:“警察同志,你们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杀了人,就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你们问这么多问题,问出个所以然了吗?”   对郑岩的审讯持续了三个小时之久,这人就像茅坑里石头一样,又臭又硬。姜明成和郑岩不愧是朋友,都是态度极其不端正,各种狡辩抵赖不配合,人证物证具在也死不承认。无论问什么问题,他们都能找个适合的答案把你呛回去。   两场无果的审讯,导致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闻钦再次带人去了趟毓秀园,作为市局顾问的沈洛二人,也在领导的准允下一同前去。   闻钦和贺舟在二楼翻找姜明成在此生活的证据,周晴雨在一楼卫生间寻找犄角旮旯里的毛发,赵靖许放又去了趟地下室查漏补缺。作为没有市局编制的门外汉,没有侦查案件专业能力支撑的沈洛二人,待在别墅里也提供不了多大帮助,他们则选择了走进该别墅的后花园。   毓秀园别墅区的后花园都很大,每家的后花园都修了个可用来养鱼的小水池。孙家的后花园除了有个鱼池,还搭了俩秋千,秋千后边种了几颗果树。鱼池旁建了个温室花棚,里边种满了香槟玫瑰。   沈雁行迈着步子走进花棚,干起了偷花贼的勾当,折下了这里边最顺他眼的一朵。他捻着花径转了几圈,缓步走出了花棚,走到蹲在果树前边的洛书身边。   他挪了两步,走到洛书与果树的空隙间,目测了距离大致合适,便蹲下了身子。在他蹲下的瞬间,洛书正好抬起了头。恰到好处的距离,恰到好处的姿势,恰到好处地带来了意外之喜。   沈雁行柔软的双唇,触碰到了洛书温热的额头。   洛书从未与人有过如此亲密的接触,向来沉稳冷静的他,难得有些慌了神。他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却不慎碰到了沈雁行高挺的鼻尖。   沈雁行摸了摸与洛书双唇擦身而过的鼻尖,愣神了片刻,也站了起来。他想起手中尚未送出的香槟玫瑰,便将它递到摸着嘴唇愣神的洛书面前,笑得一脸无邪地说道:“娇花配佳人,作为方才鼻尖赠吻的谢礼。”   洛书回想起刚才的两次意外,并没有去接那朵玫瑰,而是尴尬地低下了头,看着沈雁行脚踩的那块土地,跳转了话题:“这棵果树下边有点不对劲,有一股若隐若现的怨气。”   沈雁行见他避开了话题,便没再继续撩下去。他将手中的玫瑰随意地扔在了地上,接了洛书的话题:“你怀疑这下面埋着尸体?”   洛书调整好了自己的神态,正色道:“这下面十之八九埋有尸体,挖开来看看就知道了。”   沈雁行了然于心:“于情于理,这里的确会是姜明成选择处理尸体的地方。”   这块儿地必然是要挖开来看的,至于挖地的苦力自然就是刑侦大队的几位同志了。后花园里恰好有锄头和铲子,不过数量有限,只有两把锄头一把铲子。最终,由闻钦赵靖和许放担下了挖土的重任。   三位同志面朝黄土背朝天,顶着炎炎烈日,挖了个把小时,流了一身的臭汗。终是在挖出被虫蛀烂的木柜子后,停下了这份苦力活。   从地里挖出的这个木柜子,与地下室的那个很相似,只是要比它小一半。柜门上贴着张被虫啃烂的符纸,挂着把生了锈的小锁。   沈雁行挪谕道:“他搁这上面贴张符纸,是在怕里面那位诈尸吗?”   闻钦用刷子扫掉了锁上粘的泥土,对周晴雨说道: “今天没带撬锁的工具,你戴小发夹了吗?有的话给我根,拿来撬锁。”   沈雁行见状,插嘴道:“闻队,劳烦你给我只手套。”   闻钦从兜里拽出只白手套给了沈雁行,沈雁行接过手套戴在手上。他捏住那把锈了的小锁,直接将其从柜门上拽了下来。锁被拽下来之后,闻钦赶紧将柜门打开,里边赫然就是一具尸体。   【作者有话说】   强行发糖,最为致命。其实原本没想这么写,只是突发奇想哈哈哈哈 第0019章   柜子内横陈着一具男性尸体,他不着寸缕,周身皮肤基本完好。肤色虽呈黑紫色,却无任何腐烂现象。   他双手交叉叠在小腹上,被一根黑金柳钉固定在一起。数缕蓝黑线条自手部伤口处而出,蔓延至浑身上下的所有皮肤,延伸到尸体外布满整个柜子。布满线条的黑紫皮肤之上,用朱砂描满了狂放不羁的符文。   洛书蹲在木柜旁,看着飞纵于尸体周身的符文,端详了片刻,表情略显严肃地说:“如果我没有认错,这应该是镇阴棺。”   被奇特尸体吸引了注意力的贺舟,立刻问道:“镇阴棺是什么?”   洛书详细解释道:“往生符会对施术者的灵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久而久之,施术者受到咒术反噬,周身皮肤会因此溃烂,体内脏器会出现溶血现象,最终整个人会溶成一滩脓血。而镇阴棺可以替代布阵者受咒术反噬,免除往生符对身体的伤害。设下完整的镇阴棺,必定得是灵体纯净的童男子为阵体。于至阴之日的亥时,将阵体封入棺椁内。描以焚寅符为阵引,取布阵者指尖血入玉瓶为阵心。将阵心封入阵体嘴中,则镇阴棺成。”   在其余人佩服洛书学识渊博之时,闻钦迅速抓住了重点:“意思是这尸体嘴里有凶手的血?”   洛书转头看向闻钦,说:“对,在他的嘴里会有一个玉瓶,玉瓶内就是凶手的血。受了阵术的影响,玉瓶内的血会维持于放入那刻的状态,很新鲜。”   闻钦的眼神变得明亮起来,手在柜沿上来回摩挲。他意欲伸手去掰开尸体嘴巴,想到某些禁忌又缩了回来。于是,他向洛书问道:“如果我将他嘴里的玉瓶取出来,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吗?”   洛书:“阵心被取出后,整个阵法会分离崩析。咒术反噬带来的影响,会加倍回馈到布阵者身上。”   “布阵者会立即死亡吗?”闻钦右手虚抓着柜沿,表情变得有些凝重。   洛书:“不会。只有在他再次使用往生符时,反噬才会回馈到他身上。况且,反噬回馈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不会立即死亡。”   确定过取出玉瓶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后,闻钦戴上手套掰开尸体的嘴,将玉瓶从黑乎乎的口腔里取了出来。   那玉瓶如同挂脖子上的玉坠子般大小,由玉质坚韧微密的独山玉雕刻而成。乳白色的瓶身,未曾沾染一点污涩。质地细腻柔润,具有油脂般的光泽,呈半透明状。薄而通透的瓶壁,映着属于血色的暗红。   有了这瓶中的指尖血,不枉市局众人来这一趟。   闻钦打电话叫来附近分局的同志,帮忙把尸体带回去处理,以及查明死者身份。处理完续事情后,闻钦带队回到市局。   回到市局的干的第一件事,便是以姜明成涉嫌杀人埋尸为由,叫来检测科的同志,取了一管他的静脉血。检测科的同志将静脉血与指尖血带回检测中心,进行了DNA比对检测。DNA检测结果令人振奋,匹配度高达99.9%,为案件的侦破进度带来了质的飞跃。   闻钦拿着可视为铁证的DNA检测报告,走进了拘留姜明成的102审讯室。检测报告的复印件被放到姜明成的面前,上边标着的匹配度99.9%,正在昭示着主人无可逃脱的罪责。   姜明成低头盯着那份检测报告,眼神晦暗不明。   闻钦敲了敲桌子,示意姜明成抬起头来正视自己,并吹响了这场名为“审讯”的战争号角:“你知道我们是从何处得来另一份检测样品的吗?”   “不知道,烦请警察同志告知于我。”姜明成抬起头与其对视,端的是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   闻钦按动着自己的指关节,发出“咔”的一声,“毓秀园北园C区1号,后花园果树下埋的木柜子里。”他手里举着张照片,是柜门被暴力打开后,贺舟拿相机拍的现场图,“说说吧,这死者嘴里为什么会出现你的血液?”   姜明成活动了下颈关节,因坐得太久有些僵硬。他避开后面的话题,调侃道:“这位警官,按指关节可不是种好习惯。经常把手指关节按响,会损伤关节软骨,造成关节的松弛,影响关节的活动哦。”   闻钦又将指关节按得“咔”的一声响,哼笑道:“我的关节松不松弛,影不影响关节活动,就不劳你费心了。请你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不要在这儿顾左右而言他。”   姜明成就像死猪不怕开水烫,继续挑衅着刑警同志的耐心,甚至义正言辞地说道:“警察同志,你可不能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我说的这些,都是出于一个医者最善意的忠告。”   “那烦请作为医者的你来为我们认真解答这件事,为何你的血会无故出现在死者嘴里?”负责审讯记录的贺舟凝望着姜明成,眼中尽是锋芒。   姜明成撰紧了拳头,眼珠子不自觉地往上飘,答话的语气有些变了样:“这尸体摆放得如此诡异,一看就是什么邪教在做法。我可是个唯物主义者,从不相信任何邪教。”   贺舟:“听姜医生这话的意思,是在说自己不知情咯?”   “警察同志,我不信邪教,我也不傻。你们抓过的人也不少吧,谁会这么傻,把这么重要的把柄塞受害人嘴里?”姜明成轻勾着唇角,装得好一副纯良无害的模样。   闻钦与贺舟对视一眼,说:“你傻不傻我不清楚,但你留在现场的证据,可不只是这一小瓶血。死者身上镶嵌的柳钉,柜门上的锁,柜子的内外侧,可是都有提取到你的指纹。你总不能说,是别人拽着你的手干这丧心病狂的事吧?”   “警察同志,你们该不会是在诈供吧?我想,指纹比对应该也是有检测报告的吧?”姜明成端正了身子,抬起微垂的眼皮,双眸中闪过一丝狡黠。   “不好意思,我是个讲求实事求是的人。你要的这份检测报告,我们自然是能提供得出来。”闻钦从桌子上搁的蓝色文件夹里抽出张A4纸,赫然就是份指纹比对检测报告,“两份检测报告都指明是你,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姜明成:“证据都摆在面前了,我还能有什么好狡辩的?这尸体的确是我放进柜子埋在地下的,但这人不是我杀的。”   刚写了几个字的贺舟闻言停顿下来,抬头看向他,问:“什么意思?”   姜明成:“字面意思。我没杀人,只是帮忙处理尸体而已,最多算个帮凶。”   闻钦的神情凝重起来:“谁杀的?”   姜明成沉默了片刻,说:“郑岩。”   贺舟:“醉相思的老板郑岩?”   姜明成:“对。但我不是自愿的,他手里有种可怕的药物,可以令人致幻成瘾。他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帮他处理尸体,他就给若茴下药。警察同志,你们也清楚,若茴的病经不起这种折腾。我也是没办法,我不敢拿若茴的命冒险,我只能答应帮他。”   闻钦紧锁眉头,表情很是严肃,“醉相思的菜里是不是加了这种药物?”   “对,我是在偶然的机会下发现他这个秘密的。我有想过报警检举他,可他却拿若茴的命威胁我帮他做事。警察同志,我也是有苦衷的啊。”姜明成的神情看起来很是悲伤。   闻钦:“他杀了一个叫谢千秋的男大学生,这件事你清楚吗?”   姜明成:“不清楚。”   贺舟:“谢千秋死后被挖去所有脏器,再被填满禽类的脏器,以精湛的技术缝合了起来。毓秀园别墅地下室里,恰好就有一套完整的外科手术设备,你说你不知情?”   姜明成低垂着头,像是要把头埋进自己的怀里,说话都带着点啜泣声:“警察同志,我只是帮他处理后续事情,并不清楚那些受害者叫什么名字。地下室里那套设备是他准备的,我只是帮他将尸体缝合起来,其余的我真的什么都不清楚。”   闻钦:“连环偷心抛尸案与郑岩有关吗?”   姜明成:“不清楚。”   贺舟:“林源为什么被囚禁在你家地下室?”   姜明成:“警察同志,我真的不清楚他为什么会被囚禁在那里。”   闻钦:“林源说他在柜子里听见了你的声音。”   姜明成:“郑岩知道别墅大门的密码,也有地下室的钥匙,他还会模仿别人说话的声音。”   贺舟:“你的意思是,郑岩囚禁了林源,再伪装成你?”   姜明成:“应该是这样。”   一场审讯下来,案件的走向发生了大幅度的偏转。姜明成的自述,将整起案件的矛头尽数指向了郑岩。独自坐在101审讯室神游太空的郑岩,对自己被出卖得彻底这件事毫不知情。   和抱着审讯记录的贺舟走出102审讯室后,闻钦快步走到技术科,找技术科的同志调出方才102审讯室的监控记录。关于审讯姜明成的监控记录被调出后,闻钦叫技术部的同志帮忙把关于郑岩的那段内容,单独剪辑了出来,发给了等在101审讯室门口的许放。   许放拿着有监控记录视频的平板,赵靖拿着姜明成的审讯记录,推开101审讯室的门走了进去。   【作者有话说】   嘻嘻,羡羡厚着脸皮求个关注(/ω\)害羞 第0020章   通过平板和审讯记录上的内容,郑岩知道了自己被出卖得一干二净的事。这突如其来的指证,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他紧绷着身子,一脸不可置信地盯着屏幕,瞪着双眼睛,连眼皮都忘了眨。瞳孔骤然放大,在剧烈地晃动着。双手紧抓着桌沿,肩膀不自觉地颤抖。由于太过用力,指甲盖没了血色,连指节都在泛着白。   他脸上的震惊并未持续太久,而是不停地在转换表情, 终是以愤怒结束了这场短暂的变脸表演。他怒不可遏地吼叫着,近似疯狂地捶打着桌面。   如若不是郑岩被铐在这审讯桌上,想必不久之后,姜明成就会变成一颗色彩斑驳的猪头。   许放重重地敲了两下桌子,示意郑岩发疯也要注意场合。连轴转是件令人很疲惫的事,他此时并没有什么耐心去等待这人发完疯。他干咳几声,说:“郑老板,这下可以认罪了吗?”   郑岩置若未闻,仍旧沉溺在名为愤恨的世界里。   许放耐心终是耗尽,不想再客客气气地跟这人说话,他的语气也沾染了怒气:“你凭什么愤怒?你杀了多少人,破坏了多少完整的家庭?就因为你的一己之私,有多少人失去了父母丈夫妻子孩子,该愤怒的是他们!”   郑岩抓住桌沿猛烈地摇了起来,桌上的平板被他 甩了下去。由于平板着地的角度比较寸,屏幕直接碎成了蜘蛛网,恰好落在他脚能踩到的范围内。单单只是碎了屏幕并不够解气,他猛地踩上了几脚,直接把黑着屏幕还在播放视频的平板踩死机了。   “你给我适可而止,审讯室不是你恼羞成怒用来撒泼的地方!快给我交代,你到底杀了多少人?!”看着几千块钱的平板被郑岩几脚干没了,许放觉得有些肉疼,这下连眼里都染上了几分怒气。   郑岩抬起头直勾勾地看着许放,眼神里夹杂着悲怆与凶狠,说话的语气却意外的平静:“人不是我杀的,他在说谎,他在骗你们,他才是那个穷凶极恶的罪魁祸首。”   许放完全没想到郑岩会这么说,抬起来准备揉捏僵硬脖颈的手,维持着半握拳的状态停滞在半空中。他愣神了片刻,说:“你这话什么意思?”   郑岩抬头望向天花板,深吸了一口气,正准备娓娓道来之时,审讯室的门被暴力推开,“砰”地一声拍在墙上。一个满脸愤恨的中年男人冲了进来,快步跑到郑岩跟前,挥手一拳打在他的颧骨上。中年男人这拳简直就是奔着郑岩命去的,他被这拳打得猛地向后一仰,脑袋瓜子里都是嗡嗡的。   郑岩还没从挨打中缓过神来,中年男人就一把拽住了他的领子,眼里暗藏杀机地质问道:“你他妈就是个畜牲,你为什么要杀我儿子?!!”男人说完又用力打了他几拳,嘴角直接被打破了,在往外溢着血。   赵靖许放在心里大赞这中年男人揍得解气的同时,上前去将男人拉开远离郑岩。如若他们不去制止,郑岩得被这位满腔恨意的死者父亲活活揍死。   冲进市局来质问凶手的不只有这位中年男人,还有被沈雁行洛书费力拦在走廊过道的另外几位死者家属,以及坐在刑侦队办公室掩面哭泣的两位老者。   这几位死者家属,不知从何处得知了凶手被抓住的消息,成群结队的一同赶到了市局大门外。大门保安出于职责是想把他们拦在外边的,可架不住来讨伐的人太多,加之又是一群失去亲属的可怜人。保安拦人的时候或多或少都放了点水,这些人就全都气势汹汹的冲进了市局。   前来讨伐凶手的领头人是谢千秋的父母,他们在得知自己儿子惨遭杀害后,连夜坐飞机赶了回来。   谢父谢母有个国内的生意伙伴,他今早因为公司的事来了趟市局,下楼时恰巧碰到了把郑岩抓回来的闻钦等人。在出于本能的好奇驱使下,他躲在楼梯转角偷听了刑侦队众人的对话。虽然没听到什么重要内容,但他在几人的对话中听到了谢千秋的名字,以及看到了郑岩被带进101审讯室。   于是乎,谢父谢母从生意伙伴处得知了凶手被抓的消息。   连环偷心抛尸案受害者家属私下建了个群,用来交换有用信息。群主是C大学生袁艺的父亲,他暗中找了私家侦探帮忙调查案件。其余受害者家属的联系方式,就是私家侦探提供给袁艺父亲的,其中就包括谢千秋的父母。原本警方是打算将凶手绳之以法后,再通知谢千秋父母的,却没成想有人将这些消息提前透露给了他们。关于郑岩被抓这件事,又被谢父谢母通过微信群透露给了其他人。   谢父谢母带着人冲进刑侦队办公室的时候,办公室里就只有仨人。秦越溪一大早就带着陆亦铭出现场去了,而刚审讯完姜明成的二人去三楼汇报情况了,赵靖许放又在101审讯室里。办公室里就只剩了整理资料的周晴雨,以及等着大伙一起下班去吃烧烤的两位尽责顾问。   众人冲进办公室后,齐声喊着要讨伐凶手,甚至有几人转身往审讯室的方向跑过去。尽管沈雁行洛书块头都很大,周晴雨也有170出头,但三个人拦近十个人还是有些困难的,谢父就是那个没被拦住的勇士。见谢父成功冲出突围,其余人情绪高涨,往审讯室进发的攻势变得愈发猛烈起来。   沈雁行洛书顾及这是群普通人类,不好太过用力地拦着他们,一边又要护着周晴雨这位女同志,搞得他们实在是有些心力交瘁。   “操|你|妈的畜牲,你这种杀千刀的狗杂|种,就不配活在这世上,我要打死你给我儿子偿命!”谢父泄愤般的叫骂声,激得众人情绪更加高涨。   眼看着凶手就在前面,却无法冲过去亲手揍他一顿。众家属满腔恨意无处发泄,就只好尽数发泄在阻拦他们的人身上。他们拳打脚踢挠人,撕扯两位男同志的衣服,将他们推来搡去,甚至有人直接上手扯沈雁行的头发。沈雁行绑头发的发绳,直接被人扯了下来,上边还带着几根卷曲柔软的头发。   沈大美人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也能有这么狼狈的一天。   沈雁行那一头长发被人挠得糊了满脸,衬衣扣子也不知被谁扯掉了几颗。光洁的胸膛赤裸裸地暴露在空气中,顺眼下去还能看见最上边的四块腹肌。   洛书被沈雁行有意护着,相对来说就没那么惨了。   好在这场闹剧并没有持续太久,其他部门的同志听见了这边的动静,跑来帮忙一起拦住往审讯室冲的人。   众人被安抚好情绪后,沈雁行才得空去了趟洗手间。好在他头发十分顺滑,被人挠得乱七八糟也没能打结。他整理好被人抓乱的长发后,才看到自己那张漂亮脸蛋上,竟然被人挠出两道红痕。   而另一头安抚好谢父的赵靖许放,终于能够正儿八经地审讯郑岩了。   郑岩被谢父揍得鼻青脸肿,嘴角结着血痂,鼻子里塞着坨棉花。谢父拳拳到位,郑岩的眼睛被打成了眯眯眼,牙齿被打断了半根,掉地上和鼻血躺在一起。   许放看着郑岩这副滑稽的模样,心里觉得很是解气,面上却没有表现出任何情绪,“解释解释吧,你之前说那话什么意思?”   郑岩的嘴和脸都被打肿了,说话有点含糊不清,音色都变了样,“姜明成才是那个罪魁祸首,那些人都是他杀的!我没有杀人,我只是……我只是……”   赵靖眯起眼睛:“只是什么?”   郑岩:“我只是帮他处理尸体,我没有杀人……”   许放身体前倾,右臂弯曲撑在桌面上,“你们都在说只是帮对方处理尸体,我该相信你们谁说的呢?”   郑岩深吸口气,嘴角的伤疼得他“嘶”的一声:“我有证据,我可以证明我说的都是真的。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相信我。姜明成在陷害我,他才是那个罪魁祸首。”   许放:“什么证据?”   郑岩没有回答,而是沉默地低垂着头,回忆与姜明成有关的往事。   郑岩与姜明成的第一次见面,是因为一场婚礼。   新娘是郑岩父母挚友的女儿,但他父母因为在外地工作走不开,只能由郑岩来代替父母参加婚礼。而姜明成则是男方的大学同学,还是睡他对床的室友。原本素不相识的两人,就因坐同一张桌子上吃席,而结下了不解之缘。   六月中旬,姜明成因为学术交流,又去了趟历城。他一个住在在历城的老同学,新开了家酒吧。作为关系不错的同学兼好友,他自然是要去给别人捧个场。缘分就是如此的妙不可言,他在酒吧厕所遇到了喝得烂醉的郑岩。姜明成这人记性很好,加之婚宴上两人相谈甚欢,他一下子就认出了郑岩。   喝得烂醉的郑岩难得找到个愿意听他倾诉的人,就把自己过去那些悲催的经历,一股脑地全都说给了姜明成听。   那个漫天星空璀璨的夜晚,郑岩瘫坐在花坛边,借着酒劲儿,放肆地大哭了一场,哭得嗓子都没了声。   他听见姜明成对他说:“你想找回曾经拥有的一切吗?我可以帮你。”   【作者有话说】   现实生活中是有心脏移植手术的,但我这毕竟是架空的世界嘛。由于剧情需要,所以本文是没有成功的心脏移植手术案例的。 第0021章   回忆到此戛然而止,郑岩将思绪拉回。他的眼里闪烁着泪花,一滴泪自眼角处滑落,“他在自己的地下室装了针孔摄像头,用来记录自己伟大的实验成果。摄像头录下来的视频就在他的电脑里,那台电脑在他住的公寓里。”   原本这是独属于姜明成自己的秘密,并没有除他之外的任何人知晓。可生活是充满戏剧性的,姜明成酒后误事,亲自把郑岩变成了第二个知情者。对此,喝断片的姜明成将其忘得一干二净,连自己秘密暴露了都毫不知情。   许放撰紧了笔,手心起了层薄汗,“你知道电脑密码吗?”   郑岩摇了摇头:“我只知道开机密码,那些视频他有单独加密。他只给我说过他录那些视频的事,并没有告诉过我文件密码。”   如若郑岩所说的都是真话,这些视频将是最直接最重要的罪证,是可以直接给姜明成定罪的存在。   郑岩向警方提供了那间公寓的地址,公寓大门的开锁密码,放电脑那台保险柜的密码,以及电脑的开机密码。   贺舟带着俩技术部的同志,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那里。凭借着郑岩所提供的信息,他们找到那台藏在衣橱里的保险柜,将电脑从保险柜里取出。贺舟带来的俩人,是市局技术部能力最强的两位,文件密码很快就被他们破解了。   文件名叫做“心源”,里边放着十几个超过1GB的视频,每个视频都是以日期命名,技术部的同志随意点开了其中一个视频。   视频的开头是空无一人的地下室内景,与毓秀园那个地下室基本一模一样。也就过了几秒,穿着手术服的姜明成突然出现在视频里。 他缓步走到衣柜前,打开衣柜上的锁,从里边拖出两个被绑住的男人。那两个男人像是看到了恶鬼降临般,满脸惊恐地拼命挣扎着。他们使出吃奶的劲儿,妄想要逃离姜明成的桎梏。可天不遂人愿,一剂麻醉针褫夺了他们生的机会。   一个正常的人类,自生来便有一颗悲悯之心。视频后边的内容过于残酷,每分每秒都是人之性命在消逝,他们不忍心再继续看下去。   叉掉视频播放页面后,技术部同志将所有视频都拷贝下来。而装着视频的那台电脑,被作为证物一同带回了市局。   掌握了这些有利的证据,刑侦队对姜明成展开了新一轮的审讯。这次负责审讯姜明成的不再是闻钦贺舟,而是换成了沈雁行洛书。原则上作为无编制的顾问,沈洛二人是不能参与审讯的。但出于对特殊情况的考虑,秦越溪向上级申请到了这个机会。   虽然沈雁行一贯都是吊儿郎当的,还时常没个正形。但审讯是件十分严肃的事,他也不是什么拎不清的人。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加严肃正经,他还特意扔掉了被扯烂的衬衫,换成那套经批准借来的新警服。   在沈雁行看来,面无表情是最为严肃正经的。他暂时抛弃掉跷二郎腿的习惯,端端正正地坐在审讯桌前,面无表情地看着姜明成,“我想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身份,就不需要我多做介绍了吧?”   姜明成不知道自己的秘密已然被公之于众,还保持着他那副有恃无恐的模样,“我是人类,你们不能伤害我。”   沈雁行左手有节奏地轻敲着桌面,勾唇一下,“我知道,不需要你来强调。我之所以坐在这里,就是为了走你们人类的流程。”   姜明成望着沈雁行,笑得好生诡异,“我知道你们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消息。只要你们带我离开这里,我可以全都告诉你们。”   沈雁行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凭什么觉得你配和我谈条件?我想要知道什么消息,并不需要通过与人合作来获得。你,就别在这里痴心妄想了。”   洛书补充道:“姜医生,不要妄想逃脱法律的制裁。犯下如此滔天罪行,你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光明监狱才是你的最终归宿。”   光明监狱,一个与名字相反的地方。   这个监狱修建在地面之下,终年被黑暗所笼罩,白炽灯是唯一的光源,关这里边的都是罪恶滔天的重犯。   光明监狱提供给罪犯们十分人性化的单人间,隔音效果极佳,还很贴心得在门外挂了张厚实的门帘。房间里边特别得干净,只摆放了一张床。   监狱的管制制度也十分人性化。   每天三次准点放罪犯们出去上厕所,除此之外的时间,他们只能待在自己的单间里。狱警会在用餐时间,为罪犯的房间提供光源。三餐是统一准时发放,用餐时间为15分钟。   长期待在枯燥黑暗的环境里,难免会给人憋出点心理毛病。为了防止这种意外出现,光明监狱每周定期对罪犯进行心理疏导。   姜明成笑了笑,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那些人都不是我杀的,我不会被关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   沈雁行歪头看他:“哦?你不会真以为,我们会相信你说的话吧?你留在电脑里的那些视频,足以把你送进无间地狱。”   闻言,姜明成双手紧抓着桌沿,脸上的得意荡然无存。他的眼珠子不停地在打转,头也跟着摆出弧度,嘴里喃喃地念叨着“不可能”。   洛书:“铁证在前,你还要否认自己的罪行吗?”   姜明成没有回答,而是哈哈大笑起来,右手在桌子上飞快地画出往生符。大量黑雾自符文处喷涌而出,尽数钻入姜明成体内。他转动着脖颈,发出“咔咔”的声响,双手攥拳,猛地一下将手铐的链子扯断,轻而易举地摆脱了桎梏。   姜明成的眼睛变成了暗红色,脸上布满了诡异的线条。他站在审讯桌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洛书,说:“好久不见,审神者大人。”说完挥手召出大量黑雾,他看了一眼闪着红光的摄像头,随黑雾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   洛书召出本命法器洛神笔,就地画了个寻踪阵。阵术符文凌空旋起,笼罩在布阵者身上。阵术中心的光点射出强烈的荧光,吸噬残留在空气中的魇气。洛书牵起沈雁行的右手,走到阵术中心。阵术遁寻魇气流经的方向,将二人一同带离审讯室。   沈洛二人循着魇气的踪迹,一路向南追去,直至追到中央公园,寻踪阵才失去效应。   中央公园位于整个渝市的正中心,周边是渝市最繁华的商圈。中央公园有个音乐喷泉湖,每周都有不同音乐主题的喷泉表演。音乐喷泉湖斜对角有条街,开得全是味道极好的大排档。这边儿一到晚上,就会格外的热闹。尽管已经是凌晨两点半了,还是会有林林散散的人出现在中央公园。   “姜明成”遁逃出市局后,直奔中央公园飞来。一对小情侣刚在大排档那边喝完酒,跑中央公园来吹吹风醒醒酒。恰到好处的时机,他们跟极速飞来的“姜明成”撞了个正着。这对倒霉的小情侣,顺理成章变成了“姜明成”捏在手里的人质。   “姜明成”驭起咒术,将水从湖里召出。湖水在咒术的驱动下腾空而起,在湖面上形成一条巨型水绳。那水绳像蛇一般奔着那对小情侣而去,将他们绑在一起抛到半空中。“姜明成”一跃而起,把悬在湖面上的小情侣当成垫脚石,一只脚踩着一颗头。   “姜明成”居高临下地看着及时赶到的沈洛二人,说话的强调完全变了个人,“不愧是审神者大人,这么快就追上我了。可惜,你们及时赶到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只要我杀掉这两个人,天寅归墟阵就完成最后一步了。”   天寅归墟阵,一个极为恶毒狠辣的阵法。在整个阵术涉及到的范围内,里面的所有生灵都会受到阵术影响。他们会被阵术褫夺意识,变成任由布阵者操控的行尸走肉。这些人会如同提线木偶一般,被布阵者操控着做各种丧心病狂的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灵体会被布阵者吸食殆尽,最终沦为一个没有灵识的活死人。   想要布下完整的天寅归墟阵,须得以人身为祭,将其镇在阵术的各大方位,取生人心头血为阵心。只需在阵眼处绘下阵术符文,该阵即可生效。   谁又能想到,连环偷心抛尸案的凶手到处抛尸,竟是为了完成这个极恶阵法。   “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沈雁行召出秋风隽,并起二指在剑身上绘下符文。秋风隽通体呈着月白色的光芒,因为剧烈颤动而发出铮鸣声。他右手一挥,秋风隽凌空而去,悬在离“姜明成”几米远的地方。   正当沈雁行准备出手时,大排档那边又走过来几个人。他们喝得烂醉如泥,走路都在打偏偏。“姜明成”转头看向他们,笑得好生得意。他低声念起咒语,那几人突然变得狂暴起来,张牙舞爪的向着沈雁行冲来。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不是在卡壳,就是在卡壳的路上哈哈哈哈哈 第0022章   那几个被|操控的人,从沈雁行背后袭来。他们的速度是正常人类的数倍,几乎眨眼间就飞奔到了目标物身后。   御剑备战的沈雁行未能及时做出反应,险些被其中一个女孩子挠了脸。好在洛书及时出手,用洛神笔召出疾风将几人卷起,并轻柔地扔到远处的花坛里。   洛书念起咒语,原本正常毛笔般大小的洛神笔,发出刺眼的光亮,通体膨胀放大数倍,长度跟个六七岁小孩身高相近。   洛神笔腾空而起,极速飞到湖面之上,蘸起湖中之水以为墨。笔锋飞扬婉转,带起湖水在空中勾勒出一条赤红游龙。   洛书站在远处并指御笔,眼中绯色转瞬而逝。他二指一抬,沉声说道:“起!”   赤红游龙抬头发出龙吟声,带起巨浪盘旋而起,将“姜明成”包围在龙身范围内。趁“姜明成”被这游龙挡住了视野,沈雁行飞身而起,使起了摘叶飞花的招式。   就地取材,以树叶为武器。   本是脆弱稀碎的树叶子,在法术的驱使下,变作了一片片可夺人性命的利刃。数片不要钱的利刃,带着月白色的光影,穿过龙身向着“姜明成”飞去。   以洛神笔操控水龙的洛书,分神同沈雁行说话:“雁行注意方位,千万别伤到人类了。”   沈雁行站在秋风隽的剑身上,施术调整飞叶的方向,“相信我的技术,这些叶子只会出现在该受的人身上,保证不会伤到任何一个无关人员。”   龙身包围圈内传出“姜明成”的声音,或许是受了水龙阻挡的缘故,他的声音像是蒙了层布,“两位大人怕是忘了,这具身体他也是个人类。作为心怀苍生的神明,你们也不该对他出手。”   飞叶被“姜明成”施术弹了出来,调头向沈雁行袭去。然而这些飞叶还没来得及靠近沈雁行,就被秋风隽的剑气劈了个稀巴烂。   沈雁行抓起垂在身前的几缕头发,绕在指尖把玩,老神在在地说道:“就算我们不下手,他也会因反噬而惨死。我下手他还能死得痛快点,免得去遭受那肉身腐化之苦。我将你从他体内剥除,也是对他的一种救赎,这可是在做好事。”   “姜明成”大笑一声,说:“沈大人还是一如既往的能言善辩。” 他掐了个手诀,湖面因此泛起阵阵涟漪,涌出大量黑雾。湖中心的音乐喷泉失去控制,垂直喷射出一根巨型水柱。黑雾有目的地奔着水柱而去,被水柱尽数吸噬。黑雾消失在水柱间之时,一颗颗黑乎乎的头自湖底而出。   湖里边大抵冒出了十来颗头,他们的头发上还夹带着黏糊糊的水草。他们也只是一颗颗瞪着眼白的头,不像人类那样拥有完整的身体。   这些头颅的头发奇长无比,估摸着有三四米长。这十来颗头飞离湖面后,他们拖着掺杂水草的头发,在湖面上晃来晃去,嘴巴一张一合地发出咯咯的笑声。   这是魇行者惯用的傀影术,杀伤力不大,却恶心非常。   沈雁行很是鄙夷地评价道:“你们这种臭虫,还是一如既往的品味低下。”   他们的头发不同于人类那般细软,而是极粗的一条,像水蛇似的在那儿疯狂扭动。 那头发上裹满了黑乎乎的粘液,臭味非常。在他们的头颅里全是虫卵,这些虫卵一旦接触到生灵,里边的泣血虫就会被孵化出来。   泣血虫形似蚊虫,声如钟鸣。人的皮肤一旦沾到了这小虫子,就会奇痒无比溃烂流脓。   洛神笔在洛书的操控下开始极速旋转,由洛神笔操控的水龙快速缩小对“姜明成”的包围,几乎要将他缠了起来。   沈雁行以剑意为形,分化出数十把一模一样的秋风隽。他以这些秋风隽的分身结成阵法,剑指“姜明成”,笼罩在水龙包围圈之外。   对此,“姜明成”丝毫不显慌张,他猛地一下踩在人质的头颅上,那对小情侣被这当头一脚踩地疾速下坠,“姜明成”借此摆脱了包围圈。   他拿俩人当作人形肉盾,捏住他们的肩膀挡在身前。同一时间,那些恶心巴拉的头颅 笑得愈发猖狂,像是在给自己主人庆祝似的。   沈雁行洛书顾及人质安危,不便轻易出手,水龙与剑阵都只得悬在上空。   “姜明成”劲儿很大,险些捏碎那俩人的肩膀。原本被吓晕过去的两人,直接被这肩上令人窒息的力度疼醒。他们看着周遭匪夷所思的一切,眼睛瞪得像对铜铃,妄想逃脱桎梏似的在那儿使劲儿扑腾。   “姜明成”低头凑到两人头颅之间,摆着张皮笑肉不笑的诡异脸,轻声细语地说道:“看见对面那两个人了吗?他们是穷凶极恶的大坏蛋。只要你们将自己献祭给我,我们就可以去惩治这俩大坏蛋。为了惩恶扬善,你们愿意献祭吗?”   魔通六欲,最擅长蛊惑人心。这种蛊人心神的伎俩,于魇行者来说简直是手到擒来。   那两人不再挣扎,而是僵直着身子,木讷地看着洛书所在的方向。他们缓缓地举起右手指着洛书,歪头笑得像个二傻子,齐声喊道:“杀了大坏蛋!杀了大坏蛋!杀了大坏蛋!”   沈雁行吟唱小调,试图唤醒那两人的神智。   洛书眼中闪着锋芒,语气比寻常时候冷上几分,“我知道你们的目的,只要有我们在的一天,你们就永远都不会成功。”   “姜明成”嗤笑一声,“至高无上的神明大人,我们能不能成功,不试试怎么知道?”   恰有过完夜生活的小年轻途径此地,见着这五毛钱做不出来的现场特效,看着那堆在半空中飞来飞去的头颅,他们跟吓得丢了魂儿似的拔腿就跑。   因着这群小年轻跑路的动静,头颅们齐刷刷地望向他们。他们的嘴巴一直搁那儿张合,发出牙齿咬合的声音,扭动着奇臭无比的头发,奔着那群小年轻疾速飞去。   这堆丑不堪言的头颅,对神明来说是毫无杀伤力,但人类一旦被这群恶心玩意缠上,那可就是苦不堪言了。   他们会黏满一身永远洗不掉的恶臭粘液,会被数以计千的泣血虫叮咬。他们会被泣血虫叮满一身的小血泡,血泡里全是泣血虫唾液里带的毒。   这种毒会令人感到奇痒难耐,他们会因着痒痛去挠那些血泡。小血泡一旦被外力挠破,那一块皮肤就会因此溃烂流脓。   这些泣血虫繁衍能力极强,它们途径之处,皆是疫症。若不加以制止,定会酿下惨祸。这种比瘟疫还麻烦的事,自然是不能发生在城市中心。   洛书只好暂且停下与“姜明成”的对峙,捏了个手诀召出红莲业火,以洛神笔把控业火的方位大小。他在挥动洛神笔操控业火的同时,对沈雁行喊道:“雁行!”   沈雁行自是明白洛书的意思,“宝贝儿,有我在,你放心烧。”他踩着秋风隽,飞到红莲业火附近,双手结印召出一个巨型光圈。月白色光圈将那群小年轻罩在其中,红莲业火趁机将十来个头颅烧成了焦炭。   在二人分神保护人类免遭迫害之时,“姜明成”趁机徒手贯穿那对小情侣的胸膛,直接将他们的心脏掏了出来。失去利用价值的一对可怜人,被他随意地丢在湖里,那湖水都被血色染红了一片。他捏着那两颗裹着血液的鲜活心脏,仰着头放声大笑。   待沈雁行洛书发觉之时,为时已晚,这场大战险成定局。“姜明成”捏碎了那两颗心脏,就着他那沾了满手的血液,飞快地在地面上绘出天寅归墟阵的阵术符文。   “两位神明大人,我成不成功不就在于你们吗?只要你们心怀悲悯苍生之心,就会成为我背刺你们的利器。”   沈雁行将秋风隽握在手中,脚踩在用血液绘制的符文边缘,说:“你以为你这样就能成功了吗?未免也太过异想天开了。”他同洛书一起召出咒术光圈,将血色符文笼罩其中,防止阵术效应扩散开来。   “宝贝儿,这边交给你,那条臭虫交给我。”   洛书以洛神笔为引,源源不断地向咒术光圈输送法力,将天寅归墟阵的阵术效应扼制在光圈内。沈雁行以秋风隽的剑气为形,将其由短剑变作长剑。变了形态的秋风隽,剑身流光溢彩,因剧烈颤动而发出铮鸣声。   沈雁行手执秋风隽,向着“姜明成”的方向刺去。“姜明成”侧身躲开这致命一刺,翻掌向沈雁行袭去。沈雁行弯腰躲掉这裹挟黑气的一掌,“姜明成”趁机足尖点地腾空而起。沈雁行足下生风,飞身而起追了上去。   沈雁行执手挽了个剑花,秋风隽幻化出无数道有形剑意,尽数向着“姜明成”袭去。“姜明成”双手结印召出飓风,近处的洋槐拔地而起,飓风裹挟着根部全是泥土的洋槐树,向着沈雁行身处的位置进发。   “躲在暗处苟活这么多年,你们还是这般无用。就这点雕虫小技,也妄想着能来打赢我?”   对付他这点小伎俩,沈雁行可谓是游刃有余。他歪头一笑,秋风隽的剑气直接将这洋槐树劈了个粉碎,飓风也被强劲的剑气逼退,随即消失的无影无踪。   “姜明成”施术召出大量黑雾,将沈雁行笼罩其中,“你可是战神大人,我的确对付不了你。”他低头看向洛书,“但我能对付无暇他顾的审神者大人。”   “姜明成”趁着沈雁行被黑雾遮挡住了视野,飞身而下,向着洛书袭去。洛书需得全神贯注地为咒术光圈加持法力,无暇抽出精力来回击“姜明成”的突袭。   挣脱黑雾包围的沈雁行见状,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洛书身边,生生替洛书受了这夺命一掌。   【作者有话说】   总算是回家了,然后我在一边撸猫,一边码字哈哈哈哈(蓝胖子的手感真的不错)   这章不太好写,所以写得有点久,昨天就没更 第0023章   “雁行!!”   “姜明成”这一掌是奔着洛书命去的,使了十成十的劲儿,灌注了十成十的法力。沈雁行硬生生挨下这一掌时,他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错位了。掌力的余波,直接把他扣在了洛书身上 。   他整颗头都耷拉在洛书肩上,说话带着起伏不平的气声:“没事宝贝儿,这点小伤不算什么。你专心消除阵法,其余的交给我。”   那一掌造成的可算不得小伤,沈雁行整个人挂洛书身上,虚弱得险些站不稳。他那张本就苍白的脸,变得愈发惨白。唇瓣上唯一的血色,还是挂在嘴角的一抹血迹。他调整着自己的内息,缓慢地喘着粗气,胸口因着喘气的动作,被牵扯起阵阵疼痛。若非是他有真气护体,“姜明成”这一掌的威力,可以直接把他拍个稀碎。   “你有没有事,我看得出来。坐旁边去调整一下,我能同时应付两边。”洛书侧头看他,眼中染上了几分焦急的神色。   沈雁行用脸在洛书脸上蹭了两下,心情甚是愉悦地笑了笑,说:“宝贝儿,我真没事。这副身子骨本就跟个美人灯似的,略微受点小伤都像病入膏肓。我可有这世间最强大的元神,他奈何不了我。你只顾着这边就行,他交给我来对付。让你一个人应付两边,我会心疼的。”   罪魁祸首“姜明成”,还不忘在一旁挪谕:“两位大人如此深厚的感情,可真是羡煞旁人。”   洛书背上不再有沈雁行的重量,他把秋风隽当作拐杖撑在地上,扶着自己的胸口,略微佝偻着身子,“废话少说,要打就跟我打,离他远点。”   “姜明成”又一记掌风向着洛书袭去,沈雁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剑挑其右臂。“姜明成”为了规避右臂被挑断的风险,只好收起掌风侧身闪躲。沈雁行左手掐起剑诀,秋风隽化出数道有形剑意,纷纷向着“姜明成”遁逃的方向追去。   “出手伤人前,也不先看看是谁罩的!”沈雁行足尖点地,飞身而上,整个人都被月白色荣光笼罩其中。   他在燃烧自己的元神之力!   沈雁行捏了个手诀,刹那间,中央公园被他的真元之力笼罩。在月白色光辉的照耀下,整个公园的黑暗都无处遁形。秋风隽瞬间化为虚影,与沈雁行人剑合一,铸成这世间无人能与之匹敌的元神之剑。   天寅归墟阵与其他阵法不同,需要阵主与其同在。人在阵在,人亡阵亡。沈雁行是想速战速决!   化作元神之剑的沈雁行,冲破“姜明成”设下的煞气之盾,指间点在他的眉心。元神之剑是这世间最强劲的利器,可破万物。在沈雁行指尖接触“姜明成”眉心的瞬间,他的皮肤出现不同程度的皲裂,刺眼的白光自缝隙中而出。不过眨眼间的功夫,“姜明成”直接炸成了齑粉。   就像按下了照明灯开关似的,阵术中心没了那诡异绿光,萦绕在绿光周边的瘴气也是荡然无存。   沈雁行看着收起洛神笔的洛书,扯着嘴角笑了笑,将秋风隽收回左臂之内。他猛烈地咳嗽了几声,终是压制不住喉间的铁锈味,大量鲜血自喉间喷射而出。他强打着精神想要抬起眼皮,却只是徒劳。燃烧元神之力,暂时耗尽了他的真气。尚在空中未曾落地的沈雁行,紧闭着双眼垂直下落。   “雁行!”洛书飞身上前,接住疾速下坠的沈雁行。在洛书接住沈雁行之时,这人已经冻成了根人形冰棍。   沈雁行先天不足,自降世之时,便身带寒毒。平时他有真气护体,能将这寒毒压制住,并不会造成太大问题,顶多比寻常人怕冷些。当他失去了自身真气的庇护,寒毒即可就会发作。一旦寒毒发作,他的周身筋脉都会冻结,整个人都会变成个冰雕人,无法自行疗愈。   沈雁行这生来自带的寒毒无药可救,洛书身负的红莲业火,是这世间唯一能缓解此寒毒的术法。   洛书施术将中央公园恢复原貌,并洗去了在场众人这段时间的记忆。他抱着又冰又僵硬的沈雁行,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他们的家。   洛书将红莲业火转化为真元之气,自沈雁行胸膛处缓缓注入他的体内。红莲业火疗愈的效果斐然,冰棍人身上很快就有了温度,皮肤也不再冰冷僵硬,而是温热柔软的。寒毒发作缓解过来的沈雁行,微抬起眼皮,有些吃力地张合着双唇,声音微弱地辨不清咬字。   洛书加大了输入真元之气的力度,沈雁行虽是没能睁开双眼,说话的声音却是清晰很多。洛书听见这人张合着双唇,气息不稳,有些软软糯糯地喊了声:“书哥哥……”   沈雁行这软糯的声音,与洛书记忆里的那个小孩重合在了一起。他的瞳孔骤然放大,颅内像要炸了一般疼痛。前尘往事的部分记忆,发了疯似的一股脑地涌入他的脑海。   在洛书失去意识瘫软在地那一刻,他又看到了那个脸上打了马赛克的小孩儿。   时值盛夏,四处皆是蝉鸣。   阿雁穿着身素白长袍,赤着双脚丫,在院子里追闯了祸的白泽小兽。正当他扑身上前,抓住准备飞上树杈的白泽时,竹门被人轻手推开,发出沉缓的“吱呀”声。   白泽小兽趁阿雁注意力因来人分散时,它“咻”地一下窜了出去,跑得没了踪影。白泽小兽怎及得上洛书重要,阿雁提起衣摆,飞快地跑到洛书跟前,一把将其抱住。   这时的阿雁要比洛书矮上半个头,他仰头看着洛书,音色还似稚童那般青涩软糯:“书哥哥,你来得正好。过几日就是凡人的乞巧节了,我正想请你去他们的闹市逛逛。”   洛书很是宠溺地抚摸着阿雁的头顶,轻笑一声,说:“那真是不赶巧了,过几日我恰好有要事要去趟南方,就不能陪阿雁过节了。”   阿雁泄气似地低垂着头,轻手拉着洛书的衣袖,嘟囔着嘴:“就不能晚些时日再去吗,我想要书哥哥陪我过乞巧节。”   洛书假意寻思了片刻,微皱着眉头,看上去有些许为难:“哥哥也很想陪着阿雁,可是那边的事急需我去处理。”   阿雁瘪着他那殷红小嘴,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像受了天大委屈似的看着洛书,哽咽道:“去年乞巧节,你也是这般推脱我。哥哥是不是不喜欢阿雁,所以才不愿陪我过节。”   洛书看着双眼闪着泪花的阿雁,愧疚上了心头,他用衣袖拭去阿雁脸上的泪水,跟哄孩子似的亲吻他的额头,“怎么会呢,哥哥最喜欢阿雁了。阿雁想要去闹市逛的话,哥哥陪你去就是了。”   这话阿雁爱听,他瞬间就把眼泪憋了回去,并吧唧一口亲在洛书脸上,脸贴着脸同洛书讲话:“阿雁也最喜欢书哥哥!”   七月初七,乞巧佳节。   穿着新衣的少女们会在这天走出闺房,在庭院向织女星乞求智巧。乞巧的方式大多是姑娘们穿针引线验巧,做些小物品赛巧,摆上些瓜果乞巧,蒸巧馍馍、烙巧果子、生巧芽,以及用面塑、剪纸、彩绣做成的装饰品。   乞巧节这晚的闹市,灯火通明,热闹非凡。寻常时候不大出门的哥儿姐儿们,都纷纷上街来,希望能借此觅得佳偶。商贩们,还会在这天弄些新鲜玩意,供大家取乐。河边聚集着卖花灯的小贩,还有三三俩俩卖糖人的。   阿雁着一身大红锦袍,牵着洛书的手在巷子里穿梭。他那顺直柔软的长发,也用根红色发带系了起来。   路过河边时,热情的小贩叫住了他们:“这位郎君,来做个千丝结吗?做个千丝结送与这位小娘子,寓意二位感情天长地久。”   洛书以袖掩面,轻笑一声,向小贩解释道:“这误会可大了,他不是什么小娘子,而是在下家中的幺子,同我是兄弟。”   小贩看着面前这个粉雕玉琢的小美人,摸着头尴尬地笑了笑,拿了个平安结递给阿雁,说:“实在不好意思,是我眼拙。我见二位如此亲密,这位大朗君生得丰神俊朗,小郎君又生得这般貌美,就误以为二位是一对良配。这个平安结赠予小郎君,就当是为我的冒昧赔罪。”   阿雁并未去接那平安结,而是笑着问道:“千丝结是什么?”   小贩:“千丝结就是取有情人的青丝,裹入这红绳之中,将其编成他们喜欢的花结。寓意情到白头,天长地久。”   “情到白头,天长地久。这寓意甚好,你也给我做个。”阿雁取了根摊上的红绳,绕在指间把玩。   小贩笑着接过阿雁递来的红绳,说:“小郎君可是有属意的姑娘了?”   阿雁牵过洛书的手,抬起来亮给小贩看:“没有姑娘,只有哥哥。这位郎君给行个方便,就用我和哥哥的头发做。”   这能有钱赚的活儿,小贩自是会行这方便。他向洛书与阿雁要来两缕长发,将其裹入拆开的红绳之中,编了个紫薇样式的花结。   得了个寓意非同寻常的花结,阿雁心情大好。他牵着洛书的手,穿梭在拥挤的人群中,走到桥头,在花灯小贩的摊前停下。   花灯小贩热情招呼着:“小郎君,可要来个花灯?相思寄与花灯之上, 心仪的姑娘就会来到你的身旁。”   阿雁向小贩买了俩花灯,写上小贩口中的相思之语,一同放入河中。风过带起阵阵涟漪,花灯随之飘向远处。   时光静好,与君语;细水流年,与君同;繁华落尽,与君老。   平生一顾,至此终年,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与君一握手,衣袖三年香。   【作者有话说】   插播一段重要的回忆片段(那什么,这孩子打下就茶,他好多时候都是演的哈哈哈哈哈哈) 第0024章   这世间的神明分为两种,一种为天地灵脉所孕育出的天神,一种为凡人修练飞升而成的后神。   天地灵脉孕育一位天神,需得天时地利人和,数量尤为稀少。自世间有了神明,统共也就出了三位天神。魔神珈蓝,审神者洛书,以及现世不久尚无神位的阿雁。   洛书降世时,手执一笔一卷,即为洛神笔与万神卷。洛书手执万神卷,掌管世间所有后神。凡人是否能够飞升成神,皆要经由洛书判定。将其姓名同生辰八字写于万神卷上,此人即可飞升成神。   洛书可封神,亦可降神。降神又称为堕仙,需得将其名字从万神卷上抹去,褫夺其神号,废黜其神位,剔除其神骨。降神这事极少出现,除非是犯了罪不可赦之事,名字在万神卷上显了红,或是有万民请愿将其堕仙。   洛书此去南方,便是为了降神。   这位即将堕仙的神明,凡人时期倒是个传奇人物。他原是大峪国的战神将军,是开国功勋之臣。骁勇善战,浴血沙场,平定一切战乱。他戎马一生,战功赫赫,为国为民无野心。   无论你如何忠君为国,也难逃君臣猜忌,怕你功高盖主。他终其一生为国民而战,在战场之上叱咤风云,却因奸臣佞言惨死刑场。为荣耀而生,也因荣耀而死。   战神将军陨落那天,万民同悲,众生祈愿,为其降下福祉。一代枭雄,飞升成神。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他因众生祈愿成神,亦因众生祈愿降神。   战神将军一生杀人无数,死于他刀下的亡魂数以计万。他踩在众生血肉之上,得了这一身荣耀,他踩在自己血肉之上,得了这飞升福祉。是众生血肉成就了他,他要为其赎罪。自他飞升那刻起,便降下了三千杀障。他终其一生,都难逃一个“杀”字。   三千杀障一出,边域硝烟四起。国泰民安不复还,四处皆是水深火热,民不聊生。众生可请愿降下福祉,亦可请愿降神堕仙。   降神容易,根除三千杀障却很难。了结这场祸乱后,洛书还要恢复大峪疆土受损的灵脉。他这一去,便是半年。   阿雁降世不过二十载,心智尚幼,神根不稳,易生变故。出于他身份的特殊性,一众魔族都在暗处盯着他,等待着适合的时机将其扼杀在幼神时期。这人天性纯良,怀有一颗悲悯苍生之心,又是孩子心性喜于玩乐。洛书担心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阿雁会跑出去昆仑,遇到伪装成可怜人的魔族,将他托付给水神江岁照看。还特意对江岁叮嘱道,不能让阿雁离昆仑太远。   江岁这人虽办事靠谱,却是个不着四六的人。自己不务正业便算了,还隔三差五的带着阿雁去戏楼听小曲儿,到秦楼楚馆喝花酒。好好一乖巧懂事的小孩,就被他给养成了个恣意随性的风流人。   洛书办完事回来之时,阿雁正独自在戏楼里听小曲儿。江岁要先阿雁一步知晓洛书回来的消息,他抱以寻人开心的想法跑来告知阿雁。   “阿雁,你哥哥这次外出,带了个美娇娘回来,你就快要有小嫂嫂了。”   阿雁正捧着盏热茶散热气儿, 听了江岁这一通话,他一个愣神茶杯没端稳,热茶直接洒出来浇了他一身。这店小二刚端来的热茶,可烫人着呢,阿雁手都被烫红了一大片。   江岁没想到能整出来这么一出,赶紧上前擦掉阿雁身上的茶水,用术法为他疗愈烫伤,“不就新添了个小嫂嫂吗,你怎的这般激动?”   阿雁端着洒得只剩茶渣的杯盏,急切问道:“他成亲了?”   江岁轻摇折扇,端得好一副风流才子的模样,“成亲啊,这倒还没有。我途径玉虚洞时,见他抱了个姑娘进去。我就搁那远远的瞧着,都能看出这小娘子是何等的倾国倾城。他此番带位美娇娘回来,自是会寻个良辰节日成亲的。洛书活了这千儿八百年的,是该有个伴儿了。”   这话阿雁可不爱听了,扔下茶杯和江岁就跑了。他一路连跑带飞的赶到玉虚洞时,洛书正搁丹房里炼药。他向玉虚洞当差的小狐狸,问来了洛书所在的位置。这孩子火急火燎地跑进丹房时,被门槛拌了一下,险些摔了个狗啃泥。好在洛书反应迅速,把他抱了个满怀。   阿雁就着这抱满怀的姿势,瘫软在洛书怀里哭:“书哥哥,阿岁哥哥说你要娶媳妇儿了。书哥哥不可以娶媳妇儿,你说过会永远陪着阿雁的。”   洛书哪能见得阿雁哭的样子啊,赶忙安抚道:“阿雁不哭,哥哥不会成亲的,哥哥会一直陪着阿雁。”   阿雁紧搂洛书的脖颈,眨巴着灵动的大眼睛,抽泣道:“阿岁哥哥说你带了个美娇娘回来,带回来是要成亲给我做小嫂嫂的。”   洛书轻拍阿雁的背,低头贴在耳侧同他讲话,那声音可谓是温柔到骨子里去了,“我是有愧于那姑娘,才将她带回疗伤,不是要同她成亲的。”   阿雁:“她受伤了?”   洛书:“对,她受伤了,出自我之手。于情于理,我都是要赎罪的。”   洛书带回来这美娇娘,原是大峪国的一位女将军,同那战神将军是父女。在洛书剔除他神骨之时,这女将军突然出现,挨了这致命一击。若是寻常之人,剔骨之刑可直接令其碎成齑粉。可这女将军未曾飞升,便有了神骨,这一击下去并未夺其性命。作为将门之女,忠门之后,洛书不忍其因自己而死。便用法术将其魂魄温养着,处理完了事物再将其带回玉虚洞。   洛书将九转还魂丹喂其服下后,便将她交由医仙玉卿照料。   离开医仙的药府后,洛书去了趟扬淮。这是在他闭关炼药前,应允阿雁的承诺。他也不知道这孩子怎的染上了听曲儿的习惯,非要他陪着一同去扬淮听曲儿。洛书怕此去会有危险,原是不想答应的,却耐不住这人太会撒娇。   恰逢春三月,扬淮在一年之中最美的时节。   美人微笑转星眸,月花羞,捧金瓯,歌扇萦风,吹散一春愁。檐牙缥缈小倡楼,凉月挂银钩,聒席笙歌,透帘灯火,风景似扬淮。   船头的姑娘吟唱着小曲儿,“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春风桃李花开夜,秋雨梧桐叶落时,西宫南苑多秋草,宫叶满阶红不扫。”   阿雁牵着洛书的手,听着船头传来那曲调悠扬的小曲儿,迈着步子踏进了玉春楼。   店小二见他俩生得如此标志,又是气度非凡,招呼得都比其他人热情:“两位郎君吃点什么?”   阿雁笑着看向洛书,一双眼睛都是亮晶晶的:“书哥哥想吃什么?”   洛书:“阿雁点什么,哥哥就吃什么。”   阿雁轻摇挂着玉坠子的乌竹小扇,飞快地向店小二说道:“千层糕,三丁包子,翡翠烧卖,虾籽饺面,扬淮春卷,拆烩鲢鱼头,煮干丝,炝虎尾,清炖蟹粉狮子头,请各来一份。”   店小二向后厨吆喝着:“二郎君,这边千层糕,三丁包子,翡翠烧卖,虾籽饺面,扬淮春卷,拆烩鲢鱼头,煮干丝,炝虎尾,清炖蟹粉狮子头,各来一份!”   这里边菜还没呈上来呢,那外边就突生了变故。   船头唱曲儿的姑娘,被一杆长枪刺穿了胸膛。罪魁祸首飞身而下,捏住那姑娘的脖颈,猛地一挥手扔进了玉春楼。楼里吃饭的哥儿姐儿们,因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受了惊吓,理智被吓没了一半,拔腿就开始往外跑。打头阵跑出去的几位,直接被一把长刀拦腰砍成了两半。没来得及往回跑的几位,被这喷射而出的血染红了半个身子。   那挥刀砍人的黑衣男,正准备砍下第二刀时,被另一名突然出现的紫袍男子,掐住脖颈举了起来。   那人戴了个银面具,唯独露出一双眼睛。他歪头看着那行凶之人,冷冷地说:“我是叫你友善的打招呼,而不是叫你用这种恶心的方法。”他直接掐断了那人脖子,扔进杨怀河中,并看向挡在阿雁身前的洛书,“一别二十载,你终于肯带这小家伙出昆仑了?”   “你来做什么?”洛书像母鸡护崽儿似的,把阿雁圈在自己身后,眼中满是警惕之意。   紫袍男子看向洛书身后的阿雁,说:“自然是来看望这将来会要我命的小家伙。”   “你在胡说什么?”洛书皱起眉头,神色有些许紧张   紫袍男子笑了笑:“怎么?你还没告诉这小家伙,他生来就是为了杀我。”   洛书:“望阁下慎言,休要胡说。”   紫袍男子上前走了几步,看着阿雁仔细打量起来,“这小家伙生得倒是标志,找遍人世间,也难寻得这般出挑的美人。你将他藏起来,倒是情有可原。”他凑到阿雁脸侧,低声说道,“他对你的心思,可不单纯。”   阿雁冷着张脸,侧头看着紫袍男子,眼中尽是锋芒,他沉声说道:“我们之间如何,不需要你在此置喙,请你离开这里。”   洛书按着紫袍男子的肩膀,将其推开远离阿雁:“珈蓝,有什么事我们出去说。”   紫袍男子嗤笑一声,说:“我能有什么事,不过是路过此处,前来看望故人。既然你们不愿我待在此处,我这便离去,就不打扰二位兴致了。”   见珈蓝拂袖离去,洛书绷紧的神经总算得以放松。他用满是冷汗的手掌,牵着阿雁快步离开了玉春楼。他这一路都是闷头往前走,阿雁说什么他都未曾搭理。   说了一路未能得到回应的阿雁,总算是说出了那句,他从未打算往外说的话:“哥哥,我自降世那刻起,便知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   洛书猛地回头,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知道?”   阿雁苦笑一声:“我一直都知道,我是应劫而生。”   洛书一把将他抱住,心疼地说道:“你放心,我会护你周全的。”   阿雁:“我知道自己的结局,但我从来不会因此而难过。哥哥,我来人世走一遭,能遇见这般美好的你,是我今生最大的欢喜。”   “我会尽我所能,改写结局。”一滴泪自洛书眼尾滑落,滴在阿雁肩上。   阿雁苦涩地笑了笑,并未接话。   蜉蝣虽小,尚且可撼树。我为这苍生而死,又有何妨?   能来这世间走这一遭,能看遍世间繁华,能够遇见你,我此生已然无憾了。   【作者有话说】   那什么,插这段回忆不是在凑字数哈哈哈哈哈。这位战神将军的存在,是在暗喻某位重要人物的经历,前文其实也有类似的暗喻,嘻嘻   阿雁这孩子,在洛书面前,和在别人面前,是两个样哈哈哈   我真的是天天都在卡文,写得好不顺啊 第0025章   洛书身着蓝白条纹病号服,躺在洁白的病床上。一行清泪自脸侧滑落,滴在枕头上,晕湿了一片。   如从噩梦中惊醒一般,他猛地睁开了双眼。那双美眸里没有神采,目光涣散地看着天花板。他尚未从久远的回忆中缓过神来,就那样呆滞地望着 天花板,连眼皮都忘了眨。   病房里安静极了,只依稀听得轻缓的呼吸声。洛书轻启唇齿,打破了良久的寂静:“他……死了?”   “谁死了?”沈雁行的声音自他身侧传来。   洛书被这一声询问唤回了神智,他侧过头去看说话那人。那人也穿着蓝白条纹病号服,以手撑着头,侧躺在病床上。空闲出来的手里,攥着张锦帛做的手帕。这人眨巴着双眼,其间尽是不解与困惑。   他看着洛书被泪晕湿的眼眶,将手帕递了过去:“是做了什么不好的梦,害你这般难过?梨花带雨虽美,我却不愿见你如此,拿去擦擦吧。”   洛书接过了手帕,却未接他的话茬:“我们为什么会在医院?”   沈雁行拿起床头的手机,上边显示着正在托管中的欢乐斗地主。他看了眼屏幕右上角的时间,下午三点零五分,按下取消托管,说:“热心市民闻大队长送来的。”   那日凌晨大战结束后,寻迹追来的秦越溪,在中央公园花坛里捡到个傀儡符。这裂了半边的傀儡符里,禁锢着姜明成的一缕残魂。她捏着尚有余热的傀儡符,大致估计出了先前都发生了些什么。活生生的人她是抓不回去了, 只好将就这一缕残魂,用傀儡术做了个假的姜明成。   她将假姜明成抓回市局的时候,恰巧碰到因为膀胱快炸了,不得不强忍困意起来上厕所的闻钦。   “你怎么带着他从外面回来了?”   秦越溪只好胡诌了个合乎情理的借口:“这人审讯途中不老实,妄想逃脱法律的制裁,使用咒术从市局谈了出去。好在有我们那两位编外顾问,他们反应及时追了出去,废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将人制服。这不赶巧,他们刚把人送回来,你就醒了。”   闻钦打了个哈欠:“他们人呢?”   “这都快天亮了,他们当然是回去休息了。”   有审讯室监控记录为证,坐实了秦越溪所说的这番话。信以为真的闻大队长,非要做面锦旗登门道谢。秦越溪拗不过这人的热情,只好把洛书家的地址给了他。   闻钦拿着锦旗提着礼品,走到洛书家门口。他原是想按响门铃的,却看到别墅门是大开着的。出于从业多年警察的本能反应,他以为里边遭了贼,扔下东西就跑了进去。贼他没能看到,却看到了瘫软在地上的沈洛二人。   “宝贝儿,你都昏睡三天了。结果一醒来就说有人死了,这也忒不吉利了些。”   沈雁行和洛书被送入医院后,医生诊断他们是因过劳而晕倒的,说挂几瓶糖水休养几天就好了。   他俩一同被送进医院,一同被推入病房。但沈雁行要比洛书早醒两天,在他被进医院的当天下午就醒了。只是因着洛书尚未醒转,他才一直搁病房里待着,玩了两天的无声版欢乐斗地主。   因为俩人是连环偷心抛尸案的功臣,市局的人隔三差五的就来看他们,病房角落里堆了七八个他们提来的果篮与补品。   洛书醒来的这天上午,闻钦带着重新做的锦旗来过。病房里过于安静,里边又只有电视和他的手机,沈雁行实在有些闷得慌,便拉着闻钦同他说话。   “闻大队长,案情进展如何了?”   沈雁行只是因着找不到话题,而随口一问,闻钦却仔细向他道来。   姜明成被抓回去后,因为是个傀儡做出来的假人,在秦越溪术法的操控下,他很快就认了罪。因着姜明成之前想拉他顶罪的缘故,郑岩那边把前前后后的所有事情交代了个干净。   郑岩从疗养院出来后,精神虽恢复了正常,却又患上了轻度抑郁症。感觉人生无比灰暗的他,在那场酒醉之后,遇到了带着光明走进他世界的姜明成。   他喝得烂醉如泥,在酒吧厕所遇到了姜医生,那人不嫌他一身邋里邋遢,还坐在公园里陪了他一晚。姜明成听过他的过去苦痛后,鼓励他重振旗鼓,继续去成就自己喜欢的事业。姜医生还带着他去见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也在鼓励他再次追寻理想,送了他一袋秘制调料作为见面礼。   郑岩一开始是在历城开的小饭馆,因着那秘制调料的缘故,生意很是不错。因着生意实在太好,调料很快就用完了。没了秘制调料的加持,小饭馆的生意一落千丈。郑岩想要饭馆生意继续红火下去,便找到了姜明成,希望能借他之口,向那朋友再要来几袋调料。   姜明成却对他说:“与其要来现成的调料,不如向他要来配方。”   郑岩担忧道:“秘密配方这种东西,他怕是不愿意给。”   姜明成:“我有一个办法,能让他把配方给你。”   郑岩:“什么办法?”   姜明成:“我这位朋友不是个普通人,只要你与他签订契约,他就能为你提供你想要的一切。”   郑岩被欲望熏了眼,猪油蒙了心,鬼使神差地和魇行者签订了契约。   魇行者:“我赠予你的这种调料名为七叶散,制作工序尤为复杂,其中的每一味药都极其难得。我可以帮你制作,也能为你提供大部分的原料,但其中一味至关重要的药引,需要通过你自己之手去获得。”   郑岩:“是什么?”   魇行者:“人之脏器。”   “好。”魇行者放大了郑岩内心的黑暗面,泯灭了他的人性,致使他一口就应下了魇行者的要求。   郑岩关掉了历城的小饭馆,搬来了渝市。为了获得人的脏器,他成了姜明成人体实验的帮手。姜明成物色人选,郑岩设法为其将人带回。手术结束后需要处理的尸体,由他带出丢在姜明成指定的地点。   谢千秋原不是姜明成物色的人选,本不需要遭此飞来横祸的。只是因为他发现端倪而去跟踪郑岩,却被机警的郑岩发现了他的行踪。送上门来的肥羊,郑岩自是要去贪这一口的,谢千秋就因此被灭了口。至于为什么谢千秋与其他人待遇不同,他会被掏空了脏器再塞满禽类的脏器,只是因为郑岩想给这不知好歹的小子一个教训。   关于为什么两块车牌都去世贸大厦偷,郑岩也给出了合理解释。   偷第一块车牌的时候,郑岩之所以选在世贸大厦,是因为它的地下停车场是免费的,经常会有人把车停在里边,十天半个月都不开走。在这里边偷走一块车牌,车主也不一定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偷第二块的时候,郑岩原是想换个地方偷的。但姜明成却提议依然在这里面偷,说如果被警方发现了偷车牌的事,还能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借此为警方制造点麻烦。   两名嫌疑人认了罪,这场诡异的连环偷心抛尸案,终是落了幕。   洛书醒来的当天下午,二人就办理了出院手续。   连环偷心抛尸案公审开庭那天,受害者家属都去了法庭现场。其中有一对父母,将几个臭鸡蛋偷偷带了进去,尽数砸在了姜明成和郑岩身上。臭鸡蛋的那味儿十分致命,就像硫化氢泄露了一般。   总算是不用再为抛尸案往市局里跑,沈雁行这才得了空去处理事务所的业务。   因着醉相思被下令关停,那些食客们的幻觉症有所缓解,但彻底根治须得用其他的法子。好在洛书的血液,恰好对此有奇效,这些人中毒也不深。   洛书找来私人医生,帮他抽了管血。就血检时用的那种管子,抽出来的血量不是太多,不会亏虚洛书的身子。沈雁行将这血溶入饮用水中,装在眼药水大小的瓶子里,托湛蓝转送给那些因七叶散得了幻觉症的人。   处理完一切事物后,沈雁行亲自操刀为洛书做了顿晚饭,补上前段时间没能吃上的那顿。   沈雁行将碗筷放在洛书面前,献殷勤似的说道:“泉水鸡,豆腐鱼,泡椒兔,姜爆鸭,香辣排骨,红烧牛腩,开水白菜。这都是小的亲手做的,大人可还喜欢?”   洛书被他给逗乐了,笑着打趣道:“沈大厨这么厉害,不给做个饭后甜品?”   “别急,甜品自然是有的。我做了松仁玉米,芒果糯米丸,还有手搓冰粉,都搁厨房里放着呢。甜品待会儿再端上来,你先尝尝这牛腩,看看味道如何。”沈雁行拉出椅子坐了下来,拿起筷子夹了块儿牛腩,放进洛书碗里。   洛书将那块牛腩夹入嘴中,细嚼慢咽起来,并点评道:“牛腩炖得很软烂,瘦而不柴,口感很好。”   沈雁行:“味道呢?”   洛书:“色泽红润,肉香四溢,软烂入味,尝遍天下美味,唯有此处最香。”   “可还喜欢?”   “甚喜。”   【作者有话说】   我预计的第一卷 是25章,写出来还真就是25章,我卡得真合适哈哈哈(不过我觉得这章有点水)   诡宅惊魂 第0026章   连环偷心抛尸案结案后,难得清闲了一段时间。   沈雁行搁家里打了几天游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奔着在头上长出蘑菇去的。这蘑菇要是长出来了,还能扯下来熬锅菌菇汤,沈大美人可谓是勤俭持家小能手。   洛书可不稀得喝他这口菌菇汤,在沈大美人闭关养蘑菇的第五天,破门而入把人拽了出来。   洛书原是不会管这人出不出门的,两人就算住同一栋别墅里,十天半个月见不上面,也是常有的事。若非是有要紧事,洛书也不会主动去扰人清闲,把这不出闺阁门的“沈大小姐”请出来。   “沈大小姐”那久闭不开的闺阁门被破开时,这人正盘腿坐在电竞椅上,一手不停地摇摆着鼠标,一手把键盘按得啪嗒啪嗒响。他僵直着身子,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脑屏幕,眼珠子滴溜溜的转。   这是正在进行一场激烈胶着的团战,沈雁行玩的是暗夜猎手,他一个脆皮ADC首当其冲,带领着队友攻上了敌方高地。   “Double Kill!”   “Quadra Kill!”   “Penta Kill!”   “Ace!”   “Victory!”   脾气再好的人打游戏时,或多或少都有点暴躁。要是在热火朝天打着团战时被人打扰,这人指定得问候你祖宗十八代。洛书深知这一点,十分善解人意地等这人打完了,再动身把人请出闺房。   “宝贝儿,你这般火急火燎地叫我出来,可是想我了?”沈雁行单手扶着洛书的脖颈,把他那颗毛茸茸的头凑了上去,长而挺翘的睫毛轻拂着洛书的面颊。趁洛书把他推开之前,吧唧一口亲了上去,一个湿热温润的吻,印在了洛书面颊上。   对此,洛书并未做出过激反应,只是轻手推开这颗脑袋,并娓娓道来:“你一待家里就把手机开免打扰模式,湛蓝联系不上你,只好打电话拜托我来找你。”   “什么事这么急,都找上你了?”沈雁行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起个果削了起来。   洛书扯出一张面巾纸,擦拭了几下左脸:“湛蓝谈了个500w的大单子,你人不在,合同没法签。我这边也有个500w的单子找上你,是我这段时间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沈雁行戏谑道:“你说,咱俩像不像一对老夫老妻?大家不都说,爸爸是孩子找妈妈的工具人,看到爸爸说的第一句话都是,‘老汉,我妈呢?’我们现在不就这样,大家找不到我的时候,就跑来找你。”他眨巴着一颦一笑皆是情的双眼,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洛书。   洛书接过苹果,并没理会他这番言语的打算,而是继续说着正事:“这两位委托人虽目的不同,但要去的地方却是同一个。”   湛蓝谈那个单子的委托人叫晏莳,是F国大财阀Honneur集团的太子爷。晏莳的父亲是F国人,母亲是渝市本地人。   晏莳的母亲晏灵蕴是个家喻户晓的大美人,曾是国内最知名的女演员,那一代的年轻人基本都看过她演的戏。在晏灵蕴人生最辉煌的时刻,她为了爱情放弃了演戏。晏莳此次归国,就是为了体验母亲曾走过的路,打算进军演艺圈。   晏莳的父亲曾因为家族继承权的斗争,害怕妻儿受到迫害,不得已将怀孕六个月的妻子留在国内。晏莳18岁以前都待在国内,曾有个竹马叫做盛北沅。高中时两人谈过恋爱,后因为某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分了手,晏莳也在那之后被接回了F国。他此次归国除了进军演艺界,还想同曾经的恋人再续前缘。   盛北沅的父亲盛年谦是个控制狂,享受把一切掌控在自己手中的感觉。盛北沅既是盛世娱乐的太子爷,又是盛世娱乐旗下的艺人。盛年谦将盛北沅看管得很严,平时除了工作上的事,他基本不让盛北沅与外人接触。   晏莳花高价钱托人打听到了盛北沅近期的行程,他这个月要去录一档真人秀节目。这档节目是盛世娱乐自己筹办的,目前还处于保密阶段,未曾对外公开。晏莳为了能够接触到盛北沅,以成为该档节目的特邀嘉宾为前提,向这档真人秀节目投资了五千万。作为该节目的最大投资人,晏莳提前得到了与盛北沅见面的机会。   晏莳与盛北沅已有近六年未见,好不容易见上了朝思暮想的白月光,却发现自己这位白月光完全变了个人。   晏莳曾认识的盛北沅是个特阳光的 人,像个小太阳似的天天欢欢喜喜的。盛北沅以前还是个话唠,成天说的话能装满一卡车。   晏莳因为混血的缘故,生了一双异瞳,左眼黑右眼蓝。他小时候又被母亲当成小姑娘养,成天穿着女孩儿们喜欢的小洋裙。同龄的孩子都嘲笑他是个有娘生没爹养的怪胎,经常受人欺负。晏莳七岁的时候,盛北沅就像电影里的大侠一样,拿着根树杈冲进了他的世界,打跑了欺负他的大坏蛋。   盛北沅家里管的严,每天只有两个小时能出来玩。就这么短短的两个小时,盛北沅全用来陪晏莳了。   晏莳经常在盛北沅身上看到血渍,他问盛北沅是不是被他父亲打了,这人却嘻嘻哈哈地告诉他,是不小心粘上的番茄酱。   盛北沅有个控制狂变态父亲,也有个随性洒脱的母亲。盛北沅在这种父亲的管控下,还能长成这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全是他母亲的功劳。晏莳与盛北沅待在一起的十来年里,他从未见过没笑脸的盛北沅。   分别近六年后再次相见,曾经的小太阳却变得郁郁寡欢。从晏莳再次见到盛北沅的第一眼起,这人就一直是木讷的表情,像个任人操控的提线木偶。他想再次看到小太阳的笑容,说尽了笑话,脑汁都快要榨干了,也没能逗笑盛北沅。晏莳同盛北沅搭话时,这人也只是简短地回答几个字。   晏莳觉得这样的盛北沅实在太不对劲,一口断定是盛父用邪术控制了自己儿子。晏莳通过在F国上学时的华裔朋友,得知了池山事务所与沈雁行的存在。   因着沈雁行不在事务所里,是湛蓝与晏莳洽谈的业务。晏莳想委托沈雁行一起录制这档节目,借此近身接触到盛北沅。希望能通过录节目的这段时间,祛除施在他身上的邪术。晏莳开的委托费是500w,节目录制的片酬也有500w。这项业务接下来,总计能赚个1000w。   另一位委托人叫叶梵,是叶氏集团的执行总裁。盛世娱乐那个真人秀节目的录制场地,就是由叶氏集团提供的。   盛世娱乐这档节目叫做《谁是狼人》,节目录制过程中会有假的凶杀现场,参与录制的嘉宾,需要通过节目组留下的线索,找到最后的凶手。而节目组安排的真正凶手,就是这些参演嘉宾中的一员。节目组为了营造更好的气氛,设计方案内特意添加了恐怖元素。   《谁是狼人》节目是实地取景录制,因为设计方案中添加的恐怖元素,特地选取了渝市最著名的鬼宅作为取景地。   这座鬼宅位于渝市城西,是上个世纪的古宅。这座古宅曾经的主人,是当时赫赫有名的大商人,家中有三房姨太。   男主人的正妻没有生育能力,唯独二姨太有个儿子。后小姨太也怀了孕,二姨太怕这肚中胎儿威胁自己儿子的地位,给小姨太下了药。那药没能弄掉小姨太肚中胎儿,却把他变成了个怪胎。这孩子生下来便会开口说话,双瞳是诡异的紫蓝色。这生来诡异的婴儿,把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吓得不轻。作为孩子亲生母亲的小姨太,直接被吓出了疯病。   男主人觉得这母亲同婴孩,败坏了自己的门楣。孩子降生的当天,就下令将母亲连带孩子,一同锁进了暗无天日的地下室。这对可怜母子每天的吃食,由仆人从洞口扔进去。   府里的所以人,都以为这孩子活不过隆冬。没成想这孩子生来命硬,偏生在这潮湿黑暗的地下室里,长成了个体魄健硕的大人。   这孩子十七岁那年,趁仆人往地下室扔食物时,拽住仆人脖子,将人硬生生拽进了地下室。他把那仆人杀害之后,将疯病的母亲拖出了地下室。   那是盛夏的一个夜晚,星星环绕着月亮好生明亮。生着一双紫眸的少年郎,拿着一把柴房的大砍刀,将府邸里的人屠杀了个干净。那名少年郎屠完府中人,终是尽了兴,带着一头白发的疯病母亲,一道离开了从非自己家门的府邸。   那一晚,住在周边的人,都听见了府中的哀嚎。人性总有冷漠时,他们没有向这些人施以援手,并眼睁睁地看着凶手拖着小车离开府邸。亦是自那一晚后,每每到了日落月升时,府邸里总会重复那晚的哀嚎声。昔日风光无限的豪宅,一朝落败,成了遭人嫌弃的鬼宅。周边住的人受不起惊吓,纷纷搬了家。   距离灭门惨案已过去近百年,那座府邸周边的房子,因着没了人气,变得破败不堪。而这鬼宅却似当初一般,仿佛这里边的时间,就停留在了灭门那一晚。   对于鬼宅这种地方,普通人向来都是唯恐避而不及的。而这叶氏集团执行总裁,却反其道而行之,将这府邸连地皮一块儿买了下来。他打算将这一块开发成景区,这府邸就原封不动的保留下来,作为景区类的娱乐项目年轻人爱去的鬼屋。   《谁是狼人》制作组也是群胆儿肥的人,认为这鬼宅是最适合作为录制节目的场地,便与叶氏集团谈下了这个合作。叶梵虽自己不信这里边有恶鬼,但还是会怕录制过程中会出意外,毕竟鬼神这事儿谁也说不清。为了保证整个节目组的身心安全,叶梵就打算找个专业人士,在录制现场把控局面。   作为有真才实学的神棍,沈雁行是最合适的人选。 第0027章   《谁是狼人》的最终录制方案,在沈雁行入驻该档节目前夕确定。   《谁是狼人》将由密室逃脱+剧本杀的形式,完成全程的录制。参与录制的嘉宾共有七位,每位嘉宾都有相应的角色扮演。其中一名嘉宾除去明面上的角色,同时还要扮演真正的幕后凶手。   当所有嘉宾进入录制场地开始录制后,节目组工作人员会把府邸大门锁起来。只有参演嘉宾找到凶手,并将凶手交由npc审判后,才能获得打开大门的钥匙。当嘉宾拿到钥匙将门打开那一刻,《谁是狼人》第一季录制结束。   节目组给每位嘉宾安排了单独的房间,每个房间都有临时洗浴间,录制期间的食物由节目组统一发放。   每位嘉宾按规则进入自己的房间后,节目组会暂时锁上他们的房间,时长为两个小时。在这两个小时内,嘉宾须熟读节目组提前准备好的剧本,以及找到房间内的隐藏道具。   每个房间内的剧本,只涉及自己所需扮演的内容。嘉宾可通过剧本提示的内容,尽可能找到节目组提供的道具。所有道具上都有一张提示卡,写明了道具作用,以及是否能在人前暴露。工作人员会准时打开房门,将参演嘉宾请出房间,并回收剧本与没能被找出的道具。   该节目将在九月初开始录制,录制时长至多为半个月。所有嘉宾于9.3到达录制现场,完成《谁是狼人》宣传照的拍摄,9.4下午正式开始录制。   工作人员将参演嘉宾带到大厅,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抽签筒进行抽签。抽签筒内有七个乒乓球,每个乒乓球上都写有房间号。完成抽签后,嘉宾按照乒乓球上的房间号,进入自己对应的房间。   参演嘉宾离开自己的房间后,需再次回到大厅,向其他嘉宾介绍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每位嘉宾只有十分钟介绍自己的角色。走完角色介绍流程,工作人员为嘉宾提供晚餐。   晚上八点半之前,每位嘉宾必须回到自己的房间,并戴上事先准备好的隔音耳机。工作人员会在规定时间锁上房间门,未能在规定时间进人房间的嘉宾,或是没按规定戴上耳机,都自动视为淘汰。   晚上九点,工作人员会打开凶手的房门。扮演凶手的嘉宾会按照剧本内容,完成第一晚凶杀现场的布置,而现场所出现的尸体由道具组准备。   晚上十点,凶手回到自己的房间,工作人员为其锁上房门,其余嘉宾可取下隔音耳机。   次日上午八点半,工作人员准时打开所有房门。早餐由工作人员摆放在大厅,所有嘉宾自行选择是否需要享用。九点前必须完全离开房间,工作人员准时为房间落锁。   上午九点到晚上七点这段时间,所有嘉宾可在府邸内寻找线索,以及府邸内安放的隐藏道具。嘉宾可分头行动,也可结伴行动,道具为第一位发现者所有。嘉宾除寻找凶手留下的线索外,还需找到剧本内布置的任务相关线索。   晚上七点,工作人员提供晚餐。   晚上七点半,所有嘉宾按照白天找到的线索,开始第一轮的投票。若得票最多者为凶手,游戏结束,若非凶手,则游戏继续。若游戏继续,第二天晚上会进行新的一轮凶杀现场布置。周而复始,直至找出凶手。   最终拿到钥匙走出大门的获胜者,可瓜分300w奖金。若最终获胜者是凶手,则由该嘉宾独自获得奖金,并颁发奖杯一座。   沈雁行签了两名委托人的合同,以方术专家的身份,作为特邀嘉宾参与录制,扮演本次《谁是狼人》节目中的npc。而身娇体贵的沈大美人答应参与录制的前提是,洛书必须以临时经纪人的身份陪同录制。   当然,以上原因都是借口。   “沈大小姐”闭关养蘑菇之前,七月半当晚,渝市的地脉突现异常,出现异常的源头便是西城郊那块。沈洛二人为查明异动的原因,曾去过一趟西城郊。这异动源头的中心竟就是那座鬼宅,它在往外泄出大量魇气。二人本想进入那座府邸查明情况,却不成想里边正有人在布置现场。   因着府邸内闲杂人太多,二人不便进入查探情况,便将此事一直搁置着。这两项关于进入鬼宅的委托业务,简直就是天赐良机,给了二人进去查明情况的正当理由。   在《谁是狼人》正式开始录制前,节目组为了宣传该节目,特意安排了一次粉丝见面会。由于节目内容保密,只对外宣传是神秘综艺粉丝见面会。而节目组邀请的嘉宾,基本都是近两年的当红艺人。前来参加见面会的粉丝,直接站满了整个露天场地,给附近的交警同志增添了不少麻烦。   作为特邀嘉宾的沈雁行,也出席了此次粉丝见面会。   在粉丝们的热情欢呼声中,主持人依次介绍着即将登场的艺人们。   “亲爱的各位粉丝朋友们,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迎接你们最喜欢的哥哥姐姐们登台!他们分别是新晋影帝盛北沅,King男团主唱Yuri宋钰,King男团主舞萧淮,唱作才女沈佳葭,当红花旦林乐筱,实力派偶像徐枫乔!”   King男团的粉丝们高举灯牌,齐声呐喊着:“King!King!King!”   左边角落的粉丝拉起彩灯横幅:“宋钰!宋钰!未来可期是宋钰!”   右边角落的粉丝不服输:“萧淮!萧淮!人间理想是萧淮!”   夹在中间的cp粉也不示弱:“不羡鸳鸯,只羡淮钰!不羡鸳鸯,只羡淮钰!唯粉塌房了!淮钰是真的!”   暗夜里闪耀着各种应援棒的颜色,舞台下是此起彼伏的应援声,这场面可谓是热闹非凡。   “北沅!北沅!”   “佳佳!佳佳!”   “枫乔!枫乔!”   主持人做了个下压的手势,示意台下的粉丝安静。她扫视了一眼台下,微笑着开口说道:“下一位即将登台的嘉宾,他是文天娱乐新签的首推艺人。他的母亲曾是闻名一时的国民女神,想必在座各位的父母都看过她演的影视作品。让我们来猜猜,这位新秀会是谁呢?”   下边的粉丝压根不接她的茬,都在自顾自地喊着自家的应援口号。   “他就是国民女神晏灵蕴的儿子晏莳!”主持人早已习惯这种场面,丝毫没觉得尴尬,保持着主持人专属职业微笑。   七位嘉宾都登台之后,按照顺序做了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完毕后,七位嘉宾按照座位上贴的名字落坐。主持人按照提前规划好的流程,拿出收集粉丝问题所制的提问卡,对相应的嘉宾进行提问。提问环节过后便是游戏环节,特邀嘉宾沈雁行也被邀上台做游戏。   节目组一共准备了三个游戏,分别是你画我猜、谁是卧底和真心话大冒险。此次粉丝见面会只进行一项游戏,由主持人抽签决定。主持人在抽签箱里扒拉了两下,抽出张写着“真心话大冒险”的纸条。   游戏规则如下,在主持人将花球递到嘉宾手中时,后台随机播放一段音乐。音乐停止时,花球在谁手里,谁就接受惩罚。真心话还是大冒险,由嘉宾自行选择。真心话大冒险的具体内容,由主持人进行抽取确定。   “沈大小姐”人美运气好,第一轮花球就停在了他手里。“沈大小姐”人美胆儿肥,直接选择了大冒险。   主持人从众多大冒险惩罚里,翻出了一张看上去较为中规中矩的。她将摊开的纸条凑到摄像机前,舞台上大屏幕显示出纸条上的内容从台下选择一名粉丝喝交杯酒。   沈雁行虽不是明星,但他外貌出众,身形高挑,完全不输在场的任何一位,甚至更胜一筹。沈大美人很有自知自明,为了不抢走其他人的风头,穿了套尤为普通的素色常服,拒绝了化妆师给他做造型。尽管如此,台下人还是为之疯狂。   沈雁行直接无视了台下粉丝的热情,怀抱着花球伸手一指,指向坐在最前边戴着口罩的洛书,并对其抛了个媚眼,说:“我选他。”   中间那团淮钰cp粉嗅到了基情的味道,在沈雁行和洛书喝交杯酒时,齐声大喊着:“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沈雁行迎合着粉丝的热情,唇上带着桂花酒的香甜味道,蜻蜓点水般的吻了一下洛书的鼻尖。   方才起哄的那群粉丝:“啊啊啊啊啊!嗑死我了!!”   洛书那颜值也不输在场所有明星,完全长在了大众审美上。在台下粉丝们热情的强烈要求下,洛书也被留在了台上做游戏。   第二段音乐结束,花球又停在了沈雁行手中。他这次选择的惩罚是真心话,惩罚内容是“你的初恋是谁?”   沈雁行接过主持人的话筒,深情地看着站他旁边的洛书,话语中夹带着些许暧昧的意味:“我的初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尚未成功,还需努力。”   台下那群cp粉哪能见得这种场面,分分钟忘了自己正主姓甚名谁。他们像要撅过去似的,拇指掐着自己的人中,癫狂地叫喊着:“啊啊啊!他们是真的!!真基太绝了!!!”   真心话大冒险统共进行了十局,后边八局就没能再轮到沈雁行了。   晏莳被罚了一次,他选了大冒险,惩罚内容是给在场的一位嘉宾表白。这种有目的性的惩罚内容,他自然是选择了盛北沅。洛书被罚了一次,他也选择了大冒险,惩罚内容相对来说比较没有挑战性。他要背着在场的一位嘉宾,在舞台上跑两圈。这位陪他接受惩罚的幸运儿,自然而然就是沈大美人了。   【作者有话说】   因为剧情需要,前一章改了盛晏的分开时间。 第0028章   沈雁行只作为节目中npc参与录制,而洛书作为被某人强迫而来的临时经纪人,原是都不需要参加宣传海报拍摄的。   但沈雁行凭着出众的外形,在粉丝见面会那晚大放光彩。被他吸粉的那群小姑娘回去后,把拍他的照片和视频发到了微博上。这群小姑娘又个顶个的蕙质兰心,特意把沈雁行制造的工业糖精剪在了一起。   沈雁行这种千年难遇的素颜美人,光凭着那张脸就吸引了一大波颜粉。现在这些小姑娘自己没谈恋爱的心思,就爱好看俩大帅哥秀恩爱。比起爬墙而来的慕颜粉,嗑行书cp的cpf反倒占了大头。这群热情的cpf头子,还特意为他们整了个安利微博号,叫做爱书法协会。   行书这对高颜值素人cp,直接抢走了其他几位明星的风头,空降微博娱乐榜热搜第一。网上那群小年轻,在追星方面的“刑侦”手段可谓一流,当晚就把两人的信息扒了个干净。不扒不知道,一扒吓一跳。行书cp不仅身份不简单,还是俩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连微博账号都未曾开通。cpf们找不到“家”,就炮轰《谁是狼人》宣发官号,让他们给这对新晋大热cp整个红v。   《谁是狼人》节目组个个都是鬼灵精,哪能放过这现成的热度流量。本来只需身居幕后的洛书,也被央求着参与录制,同沈雁行一道扮演节目中的npc。洛书原是想拒绝来着,但架不住沈雁行搁那撒娇求他像极了记忆中的阿雁。   于是乎,参与宣传海报拍摄的人数,由七人变成了九人。   拍摄宣传海报是需要带妆上镜的,节目组特意请了业内最具名气的造型师团队。沈雁行那张无比精致的脸蛋,白皙无暇的肌肤,自带妆造的眉眼,给造型师省去了不少麻烦。能遇到这样省时省力的客户,造型师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作为节目组给洛书安排的造型师,孟女士也是这般想法。   《谁是狼人》正式拍摄录制当天,所有参演嘉宾准时到场,一切按照提前制定好的规则流程进行。   作为节目中最主要的npc,沈洛二人也有自己相对应的剧本。沈雁行本色出演,扮演剧本中的方术专家,为七位玩家下达任务。进行抽签确定玩家房间号这项任务,也是由沈雁行来进行完成。而洛书则是扮演提供线索的npc,当玩家使用道具卡时,按照道具卡上的内容提供相应的线索。嘉宾所票选出的凶手是否为真正凶手,同样是由洛书进行判定。   本次《谁是狼人》录制所用的剧本,是以为鬼宅为背景进行编写的。   一群职业不同的年轻人,因为一笔高额赏金聚在一起。而支付这笔赏金的悬赏人,正是沈雁行所扮演的方术家。   方术家以高额赏金为诱饵,将一群生日相同的年轻人召集起来,目的是为了破除掉鬼宅内,那名紫瞳少年留下的障术。为钱而来的这群年轻人,必须按照方术家的指示行事,最终破除障术的那人即可获得赏金。   表面上是风平浪静,而这平静的湖面之下,却是诡谲云涌。方术家早已为紫瞳少年所操纵,而紫瞳少年本人正混在这群人之中。只要这群年轻人没能找出混入他们当中的紫瞳少年,紫瞳少年每晚都会杀一人献祭。   这群年轻人由参演嘉宾与npc组成,紫瞳少年所杀之人便是工作人员扮演的npc,以及被淘汰出局的参演嘉宾。   工作人员带领所有嘉宾进入大厅时,方术家沈雁行正端坐在其间主位。决定嘉宾命运的抽奖桶,就摆放在他面前的小叶紫檀桌上。   沈雁行今日弄了个贵妇头,留下几缕短发垂在两侧,眼镜腿在发丝之下闪着微弱的金光。他又装起了那副斯文败类的派头,戴上了镶链子的金丝眼镜。节目组为了上镜效果,还给他薄涂了一层口红。   待七位嘉宾纷纷落座后,沈雁行捧着手中剧本,悠悠开了口:“想必在座各位都很清楚,你们是为了什么而相聚此处,我就为此不多做解释了。我为在座的每位都准备了房间,房间内放置有不同的道具。至于你们都入住哪一间,便由抽签的方式来决定。”   决定游戏中命运的乒乓球,落到了每位嘉宾的手中。盛北沅1号,徐枫乔2号,沈佳葭3号,萧淮4号,晏莳5号,林乐筱6号,宋钰7号。确定好每位嘉宾的号数后,沈雁行将刻有相应数字的狗牌,分发给大家作为身份卡。   乒乓球被沈雁行回收进抽签筒后,他继续捧着剧本读道:“在座的各位都确定好了自己的房间号,接下来请大家按房号进入自己的房间。房间内有我为大家准备的专属道具,希望大家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简短的两个小时内,寻找到所有隐藏道具。”   两个小时后,七位嘉宾再次回到大厅。   无情的棒读机器沈某人:“大家能相聚在此便是缘分,按着房间号依次做个自我介绍吧。”   盛北沅扮演的是被业界封杀的绯闻艺人,徐枫乔扮演的是母亲身患绝症的新闻撰稿人,沈佳葭是丈夫好赌的护士,萧淮是家中濒临破产的落魄少爷,晏莳是被人骗钱的风险投资人,林乐筱是大山村里的支教老师,宋钰是尚在读大学的灵异事件爱好者。   他们基本都急需一大笔钱,故而相聚在此处。   正式拍摄录制的第一天,一切按照剧本流程进行。扮演紫瞳少年的嘉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第一晚的凶杀现场布置。其余六位嘉宾也严格遵循规则行事,没有出现因违反规则而被淘汰的情况。   晚间十点整,节目组准备的雷鸣声响起,扮鬼的npc们开始上场表演。   每位嘉宾所在的房间都经过特殊处理,藏有只能从外边打开的暗门,垂落到底的窗帘可进行电子操控,房间大门的锁也是由电子操控。   场外工作人员准点按下开关,每个房间的窗帘自动打开。在每位嘉宾盯着窗外诧异之时,被威亚吊起的npc出现在他们窗前。这些npc都穿着满是血污的破洞麻衣,戴着凌乱且长的假发,脸上画着诡异可怖的妆容。他们发出诡异的吼叫声,疯狂地拍打着窗框上的钢化玻璃。   藏在房间角落里的暗门,会被另一波扮鬼的npc从外边打开。他们就像电影中的厉鬼一样,趁其不备突然出现,吓唬房中之人令其慌乱,趁机抢夺他们的道具卡片。   闹鬼片段本次《谁是狼人》节目录制的隐藏内容,剧本上并未写明会出现这种情况。几位嘉宾被这群npc吓了个措手不及,随意摆放在桌子上的道具卡被抢走大半。   正式拍摄录制的第二天上午,所有嘉宾按照自行需求,在规定时间内享用完了早餐,开始了新一天的节目录制。   按照剧本规定的内容,扮演大学生的宋钰,因为早上睡过头没能吃到早餐,需要自行到厨房去给自己做早饭。而第一晚的凶杀现场,便布置在厨房内。道具组准备的尸体模型,就用几根长钉固定在厨房的门后。宋钰去开厨房门的时候,需要暴力推开厨房门将其拍在墙上,借此把绑在模型头上的血包挤破。   宋钰捏住把手打开厨房门,猛地一下将门拍在墙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他这推门的力度恰到好处,血包瞬间就被挤破了,黑红色的血浆自墙上而下,流在地上聚成了血海汪洋。他拉开房门去查看尸体模型,那场面比想象中的还要血腥,迎接他和跟拍摄影师的竟是一具真尸体。   厨房门上用五根长钉固定着一具成年男尸,这五根长钉分布在他的额头、两侧肩胛骨以及膝盖处。   他的脸被刀划得血肉模糊,完全辨不清模样。他的脖子上严丝合缝地套着一个狗项圈,狗项圈上拴着根崭新的铁链,这根好几米长的铁链绕过房梁,一直延伸到将另一头联接在窗边的铁护栏上。   他的心口处有个很深的新鲜伤口,正在汩汩地往外涌着血。顺着墙边地上那滩鲜血往上看去,在血迹的尽头处嵌着一把瑞士军刀。   假凶杀现场变成了真凶杀现场,两位目击者被吓得不轻。推门将人撞刀口上的宋钰被吓得魂不附体,跟拍摄影师吓得砸了手里吃饭的家伙事,十几万的摄影机直接被砸成了两半。   现场的其余人员被吓得慌不择路地到处乱窜,场面一度混乱起来。有两个扮演npc的工作人员,哭爹喊娘地要往外跑,被锁起来的大门堵在了门口。   对此已经见惯不怪的沈洛二人,丝毫没有因为可怖的尸体而感到惊慌。刚查看完尸体走出大门的沈雁行,一个健步冲到围墙边,将想要翻墙跑路的工作人员拽了回来。洛书站在院落中间,看着院子里东奔西撞的大家伙儿,冷静地掏出手机报了警。   闻钦带人赶到现场后,将整座府邸都封了起来。在场的所有人员都是嫌疑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府邸。秦越溪和周晴雨负责安慰在场人员的情绪,闻钦赵靖查以及法医小曹看第一现场的情况,贺舟陆亦铭以及许放负责询问现场情况以及做笔录。   在贺舟拿着按动笔和小本本,逐个向片场众人询问情况时,突然有人出声问道:“你们有谁看见徐枫乔了吗?”   大家寻声望去,问话的主人正是徐枫乔的生活助理。片场的几十个人被吓得没了理智,竟到现在才有人发现少了个人。   【作者有话说】   卡文已成家常便饭,难以维持日更三千哈哈哈 第0029章   关于徐枫乔为何不在片场,查看第一现场情况的三位警察同志,给出了最明确的答案他们在受害者身上找到了数字为2的狗牌。   为了确保事件结果的严谨性,特意由吓得直哆嗦的生活助理,对该受害者进行了身份确认。   生活助理在闻钦的指令下,颤颤巍巍地戴上了白色塑胶手套。他用左手蒙着自己的眼睛,只堪堪露出个指缝来。颤栗的右手在腰间衣角试探,却不敢触碰上去将其掀开。受害者心口处的刀伤还在滴着血,顺势而下恰好滴落在生活助理手指间。这滴猩红的血液就像一颗炸弹,炸得他瞬间跳出去几米远。   闻钦拍了拍一脸惨白像的生活助理,说:“害怕就别勉强自己,你告诉我你想干嘛,我来帮你弄。”   生活助理缓缓伸出手指向受害者腰间,那手抖得跟装了电动小马达似的,连带着说话的音调都是起伏不平的:“徐枫乔左腰侧靠后的位置,有颗红色的痣,那是他的胎记。”   闻钦给赵靖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掀开受害者的衣角。赵靖收到指令,按照生活助理所说之话行事。   由于受害者是被钉在门板上的,腰部和门贴得近乎严丝合缝。受害者死亡时间已经超过六个小时,他的身体因为血液循环的停止而变冷,肌肉也因此而变得僵硬。赵靖按着受害者腰侧的皮肤,费了些劲才掰开点缝隙,堪堪能看到那颗芝麻大小的红痣。   赵靖指着那颗痣,说:“位置形状大小是一样的吗?”   生活助理按着自己胸口,粗喘了几口大气,才开口答话:“是。”   经过生活助理所提供的信息,确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名叫徐枫乔,年龄27岁,身高184cm,景项娱乐签约艺人。   经法医小曹初步确定。   死者头部有撞击伤,应该是因宋钰推门时撞墙上导致的。后脑勺处有三厘米宽的钝器伤,根据伤口程度判断是由木棍敲出来的。脖颈处有狗项圈勒出的淤痕,心口处有墙上嵌的瑞士军刀导致的刀伤。但死者的具体死亡时间,大致是在凌晨四点到五点之间,根据死者身上的伤口,暂时无法判断出致命伤。   不排除死者生前有被下药,后续将尸体带回市局,才能判定死者是否中毒。   《谁是狼人》录制现场发生了命案,死者又是粉丝数量庞大的公众人物。虽然警方封锁消息及时,但还是被藏在周边的无良狗仔爆了出去,甚至连尸体照片都被人发到了网上。徐枫乔在片场离奇死亡的消息不胫而走,一大波媒体记者扛着摄影机冲到了鬼宅外。   附近的民警同志接到上级指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现场,形成一堵人墙将媒体朋友拦在外边。闻钦赶紧联系了网警同志,叫他们帮忙删除网上那些相关信息,防止凶案信息流传得更广。   尽管警方处理及时,#徐枫乔身死片场#这个词条还是登上了微博热搜。警方又赶紧联系微博相关负责人员,令其赶紧撤销相关词条。   舆论压力把《谁是狼人》节目组顶到了风口浪尖,各式各样的阴谋论在网络上流传。盛世娱乐的老板盛年谦,鬼宅背后叶氏集团的老板叶梵,成了这场舆论风波的中心焦点。   众多阴谋论中流传最广的一条,说的便就是盛年谦与叶梵狼狈为奸,企图以录制综艺节目的方式把人聚到鬼宅内,以这群人为饲料喂养鬼宅里的亡魂。就对这条阴谋论,网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摆出了一堆所谓的证据去论证。   【猪拱了我家白菜:我舅舅在房管局上班,他说这鬼宅是上个月才被叶氏收购的。】   【我家小甜心:我堂姐就在盛世娱乐做策划,她说这档综艺是上个月才确定的,策划方案一出炉,就直接敲定了录制场地是鬼宅。】   【盛世娱乐还我乔乔:我知道有些人肯定没看到现场的照片,你们如果看到了那些照片,就知道我家乔乔死得有多惨了。司马的凶手竟然用狗链子,去拴我家宝贝纤细的脖子!!!盛世娱乐和叶氏集团必须给我们家一个说法,不然我就端着黑狗血泼他们公司门口】   【瑶瑶公主v:抱抱楼上。我也觉得录这综艺肯定有问题,去哪不好非要选那座诡异的旧宅子。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家就住盛年谦隔壁,我小时候经常看到盛北沅衣服上有血,盛北沅妈妈人那么好,那些血肯定是他爸打出来的。】   【你就是个麻瓜 回复@瑶瑶公主v:我有人脉,我可以证实,盛年谦就是个变态。我听说养鬼魂可以固财,像盛这种变态肯定干得出来。】   【黑心盛世,血债血偿:我们圈里的大佬花了大价钱,请了一大堆媒体记者。他们已经堵在鬼宅门口了,盛和叶不出来给个说法,这些记者就一直在那里耗着。】   盛年谦和叶梵作为舆论中心的主人公,终是在案发当晚抵达了现场。他们是在前后脚的时间赶到的,一下车就被记者们围了起来,有些胆大的记者都把话筒戳人脸上了。   谦谦君子盛年谦:“我们一定会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说法,但现在请大家先离开这里,你们待在这里只会影响警察同志查案。”   把话筒戳盛年谦脸上的男记者,咄咄逼人道:“请问盛总,您为什么要把录制场地选在这里,真的如网上所说的那样吗?”   凑在叶梵跟前的记者:“叶总您是出于什么目的买下这座鬼宅的呢?网上说您与盛总狼狈为奸,要杀人豢养亡魂,这些都是真的吗?”   何秘书将那些要往叶梵脸上戳的话筒拨开,用自己的身体将叶梵与那几个使劲儿往前凑的记者隔开。他被这些记者推来攘去,黑亮的皮鞋都被踩白了,还不忘替自己老板说话:“请各位放心,事实一定不是网上说的那样,叶总绝不会做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事。现在警察同志正在里面查案,他们一定会为我们查明真相。你们待在这里会影响警察办案,请大家先回去等候警方的结果好吗?”   鬼宅外面两边人员僵持不下,媒体记者问不到满意的答案不愿意走,盛年谦和叶梵被他们拥堵在中间走不开。鬼宅内做完笔录的二十来号工作人员,赶紧出来协助民警同志将记者隔开。那些工作人员用他们的身体铸成一堵人墙,废了些力才给两位老板让出条道来。   盛年谦和叶梵走进鬼宅后,里边剩下的工作人员赶紧将门从里边锁上。见鬼宅的门被锁上后,有些不死心的记者就往墙边冲,也不怕被警察同志问责,铁了心要翻墙进去继续纠缠。   有那么两个身形矫健的记者冲出重围,险些就要翻越鸿沟冲进鬼宅,结果地面突然震了起来,硬生生把他们震了下去,摔在地上成了俩仰面的人形王八。待地震停了下来,那俩倒霉蛋揉着快开花的屁股,正挣扎着准备从地上站起来,地面再次震动起来,地震的强度与频率都强于前一次。   “地震了!快跑!快打开门!快往外面跑!”   地震时要避开建筑物往空旷的地方跑,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鬼宅里的人凭着求生本能要往外跑,离门最近的工作人员反应十分迅速,在地震的第一时间就跑去开大门,却发现从里边关上的门竟然打不开了!   一声震耳的巨响自墙根处传来,围墙的外侧裂开了一道深不见底的沟壑。翻墙那俩记者正中大奖,获得了回炉重造的机会,被他们的大地母亲吞入腹中。   大量黑气自沟壑中涌出,将整个鬼宅笼罩其中。   鬼宅内的地面也开始皲裂,数条细纹自主宅边沿起笔,一路延伸到墙根处,暗紫色的强光从细纹间泄出。鬼宅因为线路断裂而停电,这诡异的紫光成了唯一的光源。   门口那几个工作人员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疯狂地拍打着大门:“快开门!外面的快点开门!快放我们出去!”   向来连国产鬼片都不敢看的沈佳葭,蹲在院里的喷泉旁抱头痛哭,她那天籁的嗓子都快哭哑了。早已干涸的喷泉突然奔腾咆哮起来,大量腥臭的黑水喷涌而出。好在站在她附近的洛书反应及时,在黑水喷出来的前一刻,抱住她飞快地跑开远离喷泉。   否则,沈佳葭就可以换个星球生活了。   沈佳葭免了这臭气冲天的黑水淋浴,洛书却因为着急救她而受了伤。他抱着沈佳葭跑开的时候,肩膀撞到了九十多岁的老腊梅树上。松开沈佳葭将其安置在墙角后,他才背靠在墙上揉捏肩上的撞击伤。   将趴在墙上准备翻墙逃出去,险些被黑雾吞没的摄影师扒拉下来后,沈雁行从院落的另一头快步跑到洛书身边。   他将略带寒意的真气覆盖在洛书的肩膀处,借此来缓解洛书肩上火辣辣的疼痛感,他说话的语气间透着几分担忧:“宝贝儿,很疼吗?”   洛书脸上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未曾因这撞伤而激起波澜。他轻拍肩上骨节分明的大手,说话的语气也是平静如常:“我没事,不疼。”   沈雁行扯开洛书的领口,撞墙上那处肌肤是一片淡青色,他拧眉说道:“这都青了,你还说没事?”   洛书抬头看了眼笼罩鬼宅的黑气,话锋一转:“这是天魇噬行阵,我们得尽快找到阵主,否则他们会被阵心吞噬干净。”   沈雁行:“天魇噬行阵啊,这倒是有些棘手了。”   【作者有话说】   哈哈哈,又水了一章 第0030章   天魇噬行阵就像一座无形的牢笼,将困在阵中的人同外界隔绝开来。外边的人进不来,里边的人出不去,他们也听不见彼此的声音。   阵术范围内的一方土地,只有夜没有昼,外边的光源无法照射进来。随着时间的推进,阵术内部环境原有的热量散去,温度急剧下降。里边的温度能保持在零上,全是靠地心的热量在维持。   人在密闭环境内待久了会变得情绪躁动,他们会因为各种因素产生负面情绪。阵术会放大被困之人的情绪,诱导他们去强行冲出这晦暗的牢笼。这些人一旦接触到阵术边缘的黑气,他们就会被这黑气卷入阵心吞噬干净。   阵主在阵术范围内近乎无敌,他会为了维持阵法而杀掉被困之人,阵术会蚕食这些被杀之人的灵体。阵术蚕食人类灵体达到一定数量后,安置阵心的地脉会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害,除阵主外的所有人都会因此遭殃。   天魇噬行阵一旦设下,只要阵主尚在,阵术便永久有效。人类灵体只是用以维持阵法效应, 阵内的灵体被阵心蚕食殆尽后,阵术只会暂时进入待机状态。阵主将人群诱入阵术范围内后,只需杀掉其中任意一人,默念阵术咒语将其灵体献祭给阵心,方可再次开启阵法效应。   要想彻底毁掉此阵,只能通过杀死阵主来完成。   沈雁行同洛书待在角落里,静声思索破阵的对策,而院落里却是热闹非凡。因着方才的地震,鬼宅内的所有人都跑到了院落里。好在有警察同志在此维持秩序,他们大多都集中在了一块儿。他们之中有蹲在地上哭喊的,有被吓得魂不附体愣着站那儿的,有情绪上来了要跟盛年谦干架被拦下来的。也有那么几个不怕死的人还想往外面翻,被刑侦大队的几位警察同志逮了回来。   洛书冷眼静看几位丑态百出的公众人物,歪头同沈雁行说道:“阵主必须待在阵内,而这凶手多半就是阵主,他还混迹在这群人当中。只有确定凶手是谁,才能做进一步打算。”   沈雁行很是赞同地应和道:“美人英雄,所见略同。我个人认为,术业有专攻,抓凶手这种事,交由专业人士来做才是最合适的。”他转头看向正在训话的闻钦,提高了音量,“闻队,您可以先过来一下吗?”   闻钦捏着被训那人的肩膀,将他扔回了自家艺人萧淮身边。而萧淮正在轻声细语地安慰宋钰,压根没空搭理脸皱成一团的生活助理。   沈雁行轻启双唇,正欲开口说话,闻钦那边却抢先出了声:“这天上黑不溜秋的一团,又是哪门子奇奇怪怪的阵法?”   沈雁行捡要紧内容向他解释:“这阵叫天魇噬行阵,一种极恶阵法。如若不杀死阵主,里边的所有人都会被他献祭给阵心。阵主就藏在前边那群人当中,也就是杀害徐枫乔的凶手。不论先来后到,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   闻钦会意:“这次又是那什么人茧干的?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能感觉到他们身上的那什么气,能看出来是谁吗?”   沈雁行如实回道:“的确是人茧所为。但阵内魇气过重,每个人身上都沾染上了魇气,我无法分辨出来这个人到底是谁。在查明凶手这件事上,我爱莫能助,只能倚靠各位警察同志了。”   闻钦突然想起很重要的一点:“你不让他们翻墙出去,是因为那层黑雾吗?”   沈雁行向他解释道:“对,那个黑气会吞噬生灵。”   了解完大致情况后,闻钦开始动身行事。他带领刑侦大队的各位队员,将院子里的一干人等,召集到主宅大厅内。告诉这些人外面的黑雾会腐蚀掉人的全身皮肤,千万别想着通过翻墙逃出这里。而后,他将这六个艺人、五个生活助理、两个导演、一个摄影师,以及刚来的两位老板和他们的秘书,一共18个人分成了七个组。   贺舟负责审讯萧淮、晏莳和盛年谦的秘书,许放负责盛北沅、宋钰和副导演。赵靖负责萧淮与林乐筱的生活助理,陆亦铭负责宋钰的生活助理和沈佳葭,周晴雨负责徐枫乔和沈佳葭的生活助理。秦越溪负责盛年谦、总导演以及何秘书,闻钦负责叶梵、摄影师和林乐筱。   在这七个小组被带入不同房间前,闻钦特意对众人叮嘱道:“想必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在律法面前不可感情用事。你们不能因为同谁关系好,就去包庇谁。现在的形势极其严峻,你们如果包庇了他, 下一个死的可能就是你。希望大家把所知道的有用信息,都提供给我们。只有找到了罪魁祸首,我们才能安然无恙的从这里走出去。”   不过几口热茶的功夫,就走掉了一大波人,原本热闹的大厅变得空旷起来。唯余两位端坐其间,现下帮不上什么大忙的神棍。   随着时间的消逝,热量在缓慢散去,宅子里的温度相较之前降低了好几度。好在渝市的九月还正热着,酷暑的热气尚未完全退去,要到了十月才会降温。现下的室内温度,估摸着有个二十三四度的样子。   无法适应骤然降温的沈雁行,胳膊上都激起了大片鸡皮疙瘩。他揉搓几下起鸡皮疙瘩的地方,却完全不起作用。他挪动着屁股贴到洛书身边,汲取人家身体传出来的热量。因着洛书身负红莲业火,体温相较常人高一些。只要凛冬时节一至,怕冷的某人就会死皮赖脸地钻别人床上去,把人家洛书当作天然取暖器。   某人自封的专属取暖器:“你带厚衣服了吗?”   就差缠在洛书身上的某人:“好在我有先见之明,出门前特意看了天气预报。天气预报说后面几天因为寒流,西南大部分地区有强降雨,会出现短时间的降温。我听取手机天气预报的建议,多带了几件厚衣服。”   洛书:“明天温度就会降到将近零度,到时候你千万别离我太远。”   沈雁行打了个寒颤:“你不说我也知道,我可不想再次变成冰雕。希望各位警官大人,能尽快找到元凶。”   贺舟作为沈某人寄托厚望的一员,他刚从抽屉里翻出几根道具蜡烛,在放蜡烛的抽屉下层找出一盒火柴。他留下一根蜡烛和几根火柴,将其余的火柴蜡烛分给自己同事。   许放接过同事送来的照明物后,赶紧擦燃火柴将蜡烛点燃。淡紫色的房间里充斥着明黄色的光亮,两层光影投到人的脸上,显得愈发诡异了。   徐枫乔的房间号是二号,而盛北沅的房间号是一号。一二号房间就是楼梯转角挨着的那两间,另外五间房要离得相对远些。   盛北沅作为案发当晚离死者最近的人,自然是重点审问人物,许放一上来就先问的他,“你的房间跟死者挨着,昨晚你有听到什么声音吗?”   盛北沅那张精致的脸上无甚表情,只是半垂着眼皮。他的精神状态看起来似乎不大好,说话的语气也是寡淡无味的:“我听到过走廊传来衣服布料摩擦地板的声音。”   许放对盛北沅的回答表示怀疑,认为他说得有些许不合常理:“没听见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   副导演在一旁解释道:“因为这个房子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我们为了更好的游戏效果,在每个房间的墙上都装了隔音设施。因为资金很充足,采用的都是最好的隔音器材,所以他们只能听见走廊上传来的声音。”   许放半信半疑地继续问道:“那你是几点听见的声音?”   盛北沅冥想片刻后摇头:“我不清楚具体时间,大概是在凌晨三点左右。”   许放这人秉持早睡早起身体好的观点,对有人三点竟还不睡觉感到很是不解,“白天要录一天的节目,你还熬到半夜三点不睡觉?”   盛北沅为其答疑解惑:“因为个人身体原因,我的睡眠质量很差,经常失眠。只要有一丁点响动,都会把我吵醒。”   许放也偶尔因为工作压力而失眠,对此表示很是理解。他将用以缓解压力的香烟夹在指间,回归正题:“除此之外,你还听到什么动静了吗?”   愣神良久的宋钰总算灵魂归位,并突然插话道:“我这人有认床的习惯,凌晨三点过才睡着。晚上这房里特别安静,连根针落地的声音都听得见。在我辗转反侧睡不着的时候,我听见了走廊里传来的脚步声。这人走得很慢,走到我门前的时候还停了几秒。我当时以为是来检查房间情况的工作人员,就没怎么当回事儿。”   许放将视线右移,看向长了张娃娃脸的宋钰,问:“你记得清出现脚步声的具体时间吗?”   宋钰捏着下巴想了想,拍手回道:“我晚上睡不着的时候,会忍不住经常去看时间。脚步声出现的时候,我刚好看过一次时间,应该是在两点十五分之后。”   宋钰的话勾起了盛北沅的回忆,他在脑海里搜索当晚发生过的事,并将其组织成语言:“我是在半梦半醒之间,被一声敲门声吵醒的。我醒来睁开眼睛之后,就没再听见声音了。”   许放皱眉:“没听见脚步声吗?”   盛北沅摇头示意:“只有敲门声。”   许放偏头看往左边,正是留了络腮胡的副导演所在的位置,“昨晚你在哪?”   副导演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因为汗液滑了下来,他抬手去扶了一下,才开口回答:“我昨晚一直待在西宅。”   许放:“有谁可以作证吗?”   副导演:“整个节目组的工作人员都可以为我作证。因为拍摄场地的缘故,住在主宅的只有几位参演嘉宾,其余人等都住在西宅。我们只会在拍摄时间进入主宅,休息时间只有几位艺人在里边。”   【作者有话说】   越写越垃圾哈哈哈 第0031章   分工合作,事半功倍。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就完成了对18个人的审讯工作。   在下午的这半天时间里,除去几位艺人以及晚上刚到的四人,贺舟陆亦铭已经向其余人简单了解过情况。因着在死者具体死亡时间前后,几位艺人离死者最近,闻钦原本是打算全部带回市局再审问的。   关于案发当晚这段时间,大部分人都说自己有不在场证明。   叶氏集团与盛世娱乐的合作,是渝市这边分公司的公关部在负责对接。叶梵忙于新楼盘的事情,基本半个月时间都待在蓉市。因着《谁是狼人》录制现场出了命案,他才推了下午的会议赶来渝市。   何郁颐作为叶梵的秘书,除去下班之后那段时间,基本都和自己老板待在一起。   盛世娱乐有部投资了几个亿,全公司上下都极为重视的戏,刚好在昨天下午杀青,盛年谦作为老板出席了晚上的杀青宴。   盛年谦为人不矜不伐,没什么老板架子,谁敬酒他都不会拒绝。他的贴身秘书韩泽因为感冒的缘故,白天吃了两片头孢,晚上杀青宴滴酒未沾。杀青宴结束之后,就是由韩泽将盛年谦送回南野园的。韩泽将自己老板送到家后,就直接打车回了邑江城。   南野园和邑江城的监控记录,可以证明两人后半夜一直待在家里没出门。   鬼宅所处位置很是偏僻,这周边基本没什么人出没,总有胆大的小偷会往这种地方伸手。《谁是狼人》节目组带了总价值两百万的设备,为了防止夜间有人来偷设备,整个府邸的几栋宅子都在晚上落了锁。晚上十一点之后,主宅这边就只剩下七位艺人。节目组工作人员都住在西宅,而艺人的生活助理以及沈洛二人在东宅。   在这群人里边,剩余的六位艺人嫌疑最大。   为了保持好的皮肤状态,林乐筱和沈佳葭在十二点之前就睡了。萧淮因为睡前水喝多了,在凌晨四点左右起来上过一次厕所。宋钰因为认床而轻微失眠,三点左右才睡着。晏莳因为时差尚未完全倒过来,大致也是在三点左右才睡着。盛北沅因为身体问题,睡眠质量较差,在三点之前被敲门声吵醒。   在凌晨两点到四点之间的不同时间段内,有四人处于醒着的状态。他们分别听到了不同的动静,但都是从走廊传进他们房间的。   按时间先后排序,宋钰听见了一阵轻缓的脚步声,盛北沅只听见很轻的一声敲门声,晏莳听见了金属碰撞的声音,萧淮听见了刺耳的指甲刮门声。   根据在场众人给出的信息,暂且无法锁定目标嫌疑人。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现下大家最需要解决的是温饱问题。好在因为这边位置偏僻的缘故,附近没有超市和菜市场,为了图方便和省时省力,节目组的采办人员都是一次性买好五天的食物备着。不然的话,大家还没把罪魁祸首找出来呢,就先被饿死在里面了。   闻钦向总导演问来库房的位置,叫上沈洛二人一同去清点储备资源,顺道带出一部分来解决今晚的温饱问题。   半道上,紧紧依偎着洛书的某人:“如果是冻库的话,我就不进去了,有什么事我们可以换个地方说。”   闻钦嘴里叼着自己仅剩的一根烟,他环顾四周情况后,确定无闲杂人等在侧,才将烟拿下塞进兜里,并同时开口说道:“我们全都被困在这里边,无法动用常规手段进行侦查。仅凭他们的这些言语,根本无法锁定目标嫌疑人。凶手又掌握邪术,能做到非常人所能力及的事。对于目前这种状况,你们才是行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沈雁行冷得像只鹌鹑,看起来蔫巴蔫巴的,还不忘打趣:“我们也会这些邪术,你不怕我们就是凶手吗?”   闻钦微愣片刻后哼笑一声,放慢脚步与二人并排:“我想体寒且极度怕冷的人,是不会傻到选择这种让自己难受的方法。我能感觉到里面的温度越来越低,按照这个趋势下去,恐怕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降到只有几度,甚至降到零度以下。如果我是你,我会换一个阵法。”   洛书暗中催动真气,借此提高自身体温。待身体略有些僵硬的沈雁行缓和过来后,才向闻钦提出建议:“他每晚必定会杀掉至少一人,我们可以借此将他钓出来。今晚让所有人都在主宅休息,你派两个人在外面守夜,叫他们后半夜假装因为撑不住而睡着。你不用担忧他们的安危,我和雁行会守在暗处,等待时机出手。”   恢复活力的沈雁行附和:“我们可以用障眼法隐匿身形,他绝对察觉不到我们的存在。今晚是否能够成功,就要看各位警官戏演得如何了。”   闻钦心存疑惑,便出口问道:“如果他今晚挑你们下手,发现你们人不在房内,会不会打草惊蛇?”   洛书为他解惑:“傀儡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沈雁行补充道:“傀儡术做出来的咱俩,绝对能够瞒天过海,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由于线路断裂导致鬼宅停电的缘故,冻库内的制冷机早已停止运行,里边的冰块融化了一小部分,水流到地上又结成了薄冰。闻钦和洛书走进去后,这层薄冰被他们踩碎,发出阵阵清脆的咔擦声。   闻钦负责清点这里边存放的食材,洛书拿着手机为他照明。冻库里的食材很是齐全,鸡鸭鱼肉和各式各样的蔬菜,里面都备得有。冻库旁边还有个库房,存放了几十袋米面和几十捅饮用水。储备量还算充足,如果省着点吃的话,能坚持个八九天的样子。   闻钦拎了两桶饮用水,洛书拿了几颗青菜和几斤猪肉,沈雁行提了两袋珍珠米。   鬼宅和外界被阵法完全隔绝开来,里边的电锅炒锅都没法用。赵靖许放搬来几块石头,给大铁锅搭了个支架。闻钦拿大砍刀劈了几张木凳子,用以烧火煮一顿晚饭基本是够的。抽烟的这群人都带了打火机,火源也是管够的。   晚饭是沈雁行和萧淮一起做的,将就方才带过来的食材,熬了两锅浓稠的青菜猪肉粥。   这两锅粥仅够32个人一人来一碗,就日常吃小面用的那种碗。几位艺人为了维持身材,需要严格控制碳水摄入量,吃得相对较少。沈雁行洛书和秦越溪作为神明,可以不用依靠食物来维持能量的摄入,他们基本就只喝了水。这两锅粥要比寻常时候熬得更浓稠些,刚好够每个人都吃饱。   晚饭过后,闻钦召集大家开了个小会。   闻钦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晚上十点四十三。他点燃仅剩的一根香烟,只吸了一口过过瘾,就掐灭了烟头塞回兜里,对围坐在一起的众人说道:“虽然这里边没有昼夜之分,但到了点就该睡觉。大家伙不睡觉的话,也没精力应付突发情况。你们晚上就都在主宅随便找个房间睡觉,想几个人一起就几个人一起。你们也别怕睡着了会出事,我们几个人民公仆轮流为大家守夜。”   宋钰赶紧拽住萧淮的手臂,缩在比他高半个头的萧淮背后。他虽个头比较小,但声音很是哄亮:“我不敢一个人睡,我要和淮哥一起。”   沈雁行见样学样,也拽着洛书手臂缩他后边,委屈巴巴地说:“我也不敢一个人睡,我要和书哥一起。”   晏莳也向身边的盛北沅抛出了橄榄枝,只不过他没向其他人那般张扬,只是用盛北沅能够听清的音量说:“今晚我们待在一起吧,也好互相有个照应。我在国外这几年学了散打和拳击,到时候还能够保护你。”   由于晏莳的目光太过炙热,盛北沅慌乱地移开了视线。他看向院里反季开花的老腊梅树,接过了晏莳递来的橄榄枝,是很轻的一声回应:“好。”   原本属于徐枫乔的2号房间,大家都因为避讳而没选。但主宅内只有12个房间,有些房间的床又小,只挤的下两个人。必须每个房间都有人,才能够满足32个人的需求。沈雁行人高艺胆大,主动选择了遭人嫌弃的2号房间。   第一晚负责守前半夜的是赵靖许放,负责守后半夜的是闻钦贺舟。   明面上是刑警同志在巡逻守夜,暗地里是沈雁行洛书准备来个瓮中捉鳖。赵靖许放在 一二楼来回巡视,一旦有不对劲的动静传出,他们也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而沈雁行洛书使用傀儡术,做出两个同他们一模一样的人放在房间里。随后便用幻术隐匿了自己的身形,坐在大厅内留意各个房间的动静。   这个幻术很是巧妙,只有他俩能看见对方,能够听见对方的声音。   室内的温度已经降到只有七八度了,沈雁行裹了三件厚衣服也不顶用。好在洛书用自己的真气给他暖身子,不然在凶手动手杀人之前,这人就已经冻成了根冰棍。   沈某人冷地缩成一团,说话的时候牙齿都在打架,“我可能就要成为这史上,第一个被冻死的神明了。再在这里待上个两天,我就真的要被冻死了,真的好冷啊。”   洛书见某人冷成这般,实在有些于心不忍。他将沈雁行圈在怀里,催动周身真气,强行将体温升到50℃。沈雁行感受到洛书身上传来的热量,得尺进寸地贴得更加紧了。介于某人实在太大只,他这样紧紧依偎在洛书怀里,洛书就只能将下巴抵在他的头顶。   赵靖许放一直守到凌晨四点,才去一楼最边上的房间找闻钦贺舟换班。也就是在他们换班的空隙间,二楼突生了变故。   一阵急促且粗暴的拍门声,自楼梯转角处的房间传来,那是盛北沅和晏莳所在的房间。   【作者有话说】   毕竟他是神,就不讲究合不合理了 第0032章   一声沉重的闷响过后,拍门声停了下来。   这二楼的突发情况一出,沈雁行就不能继续缩人怀里装蔫巴了, 瞬间变得活力四射起来。他虽留恋洛书温热的怀抱,但现下情况紧急,暂时离开是他唯一的选择。价值斐然的小叶紫檀桌,被他用来充当临时跳板。只见他现出身形纵身而去,洛书紧跟其后,一同在1号房门口平稳着陆。   他对着里面求救的人大喊一声:“离门远点!”,等候了片刻,估摸着里边的人已经远离房门,便简单粗暴地将自动上锁的门一脚踹开。   这房间内是一片狼藉,房间内的人也很是狼狈。   墙角处半人高的瓷瓶,摔成了一滩不值钱的废渣。原本放在床头柜上的老式台灯,正头身分离地躺在地上,它的头盖骨还悲催地裂成了三瓣。厚实的棉被掉在地上,被踩出了一堆血脚印。床对面的榆木雕花衣柜,不知被什么东西打掉了半扇门。窗边的紫木书桌上插着把水果刀,紫木雕花书柜上的书散落了一地。   晏莳抱着晕过去的盛北沅,缩在床头的柜子前面。   晏莳的额头上破了一大块皮,正在往外渗着血珠。他环抱着盛北沅的手上,也是伤痕累累。他的指关节基本都破了皮,小臂上被刀划了一道四五厘米长的口,伤口正在源源不断地往外流着血。断线的血色玉珠滴落在盛北沅的睡袍上,绽放成一朵朵诡谲艳丽的梅花。   失去意识的盛北沅蜷在晏莳怀里,他的额心是青紫的一片,那处的伤口甚至肿了起来,几道猩红的血河自伤口处蔓延开。血河淌过紧闭着的眼睛时,为挺翘的睫毛点缀上了几颗血玉珠子。   脱力的晏莳强打起精神,他抬眸看向破门而入的沈雁行,有气无力地说道:“那个人已经跳窗跑了。”   沈雁行看向大开着的窗户,沉声询问道:“刚才都发生了什么?”   洛书将自己的手帕递给晏莳:“先用这个把伤口缠上吧。”   同一时刻,走廊上开始喧闹起来。因为沈雁行踹门发出的那声巨响惊醒的众人,全都聚集在了二楼走廊上,七嘴八舌地问着同样的问题:“刚刚发生啥了?”   晏莳今晚意外的没有失眠,躺下后一沾到枕头就睡着了。他睡得特别安稳,连周公的面都没能见上。难得睡了个安稳觉的他,是被盛北沅一爪子拍醒的。他被盛北沅一记重击打醒后,看见枕边人正被人用力掐住脖子。那人头上笼了个面罩,看不出来长什么模样。   晏莳掀开棉被,猛地一脚踹向那人肚子。刚睡醒的人身体有些疲软,他这一脚没能直接把那人踹倒在地。   那人松开了盛北沅的脖颈,吃痛地捂着自己的肚子。晏莳趁那人不备,一拳打向他的脸。正当他准备扯掉那人头上面罩时,那人飞快地往后退去。晏莳拿起八斤重的棉被向那人罩去,那人隔着棉被一脚踹向晏莳。   晏莳被踹倒在地后,那人又向盛北沅袭去。刚刚才缓过来气的盛北沅,拿起床头的台灯砸向那人的头。那人反应很是迅速,他夺过台灯砸向盛北沅。   晏莳拦腰抱住那人,并对盛北沅喊到:“我拖住他,你快去开门!”   趁晏莳同那人扭打在一起时,盛北沅起身冲向门口,却发现那门竟然打不开了。无论他怎么用力拧动门把手,都只是徒劳。这房门是往内开的,只有从外边才踹得开。盛北沅疯狂地拍打着门,试图借此将外边守夜的人吸引过来。   那蒙面人见盛北沅此番举动,从腰间拔出一把水果刀,划伤了晏莳的小臂。晏莳因着生物本能缩回手臂,那人趁机冲向盛北沅。他按着盛北沅的后脑勺,用力将盛北沅的头撞到门上,直接把人给撞晕了过去。他举起那把水果刀,打算直接用此了解盛北沅的生命。   晏莳顾不得手臂上的疼痛,赶忙冲过来拽住那人的手,制止他欲行凶的行为。晏莳又同那人扭打在一处,水果刀在打斗过程中嵌进了书桌里。   门外传来沈雁行的声音后,晏莳赶紧挣脱蒙面人跑向盛北沅,抱着盛北沅躲到床头柜前,蒙面人趁机跳窗逃跑。   晏莳讲完方才发生的所有事的过程中,睡在一楼的人也聚集到了走廊上。二楼那群人把房门堵的水泄不通,盛年谦废了好些力才挤进去。   盛年谦坐在床边,凝视着自己儿子额头上肿起的伤口。躺在床上的人昏迷不醒,坐在床边的人脸上满是心疼之意。   晏莳倚靠在盛墙边,看着盛年谦握着盛北沅的手,愧疚地说道:“对不起伯父,是我没保护好北沅。”   盛年谦苦笑着看向晏莳,他说:“你不用道歉,应该是我向你道谢。如果不是你拼力保护我儿子,我现在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他指了指晏莳捂住伤口的手,“我叫韩泽去拿药箱,给你们两个处理一下伤口,你知道药箱放在哪里的吗?”   “不好意思伯父,虽然节目组备得有药箱,但我也不清楚具体放在哪里的。导演他们应该清楚,您可以问问他们。”因为伤口的血尚未完全止住,晏莳的脸色有些许苍白,张合的双唇无甚血色。   围堵在门口的人群中,并没有导演以及摄影师的身影。估摸着是因为他们睡得太沉,没能听见二楼的动静。目前手机在鬼宅内完全没有信号,不能通过打电话来联系人。韩泽想要知道药箱的具体位置在哪,就只能去到一楼最左边的房间,找导演他们询问所放置的位置。   韩泽在赵靖的陪同下,来到导演他们所在的房间门口。他重重地敲了几下门,里边没有做出任何回应。好在房门并未上锁,他们直接打开门走了进去。令人意外的是,这原本应该睡着三个人的房间里,竟是空无一人!   窗帘被一阵强风吹开,他们看到一道人影从窗前闪过。赵靖赶紧跑到窗边查看情况,什么也没能看到,倒被那风吹得直打哆嗦。   这栋宅子的窗户都是往外推开的那种,需要伸出手拉回来才能关上。赵靖的手才刚够到窗框,就听见上边传来铁链碰撞在一起的声音,随后一颗颗从天而降的血珠滴落在他手上。   赵靖探出头,顺着血珠坠落的路线向上望去,他看到了两位导演和摄影师。三个人的脖颈上都套着个狗项圈,狗项圈上扣着根铁链子,铁链缠绕在房顶的避雷针上。那避雷针上还用布条拴着个塑料箱子,正是他们所在寻找的药箱!他们三个的嘴里都插着根钢筋,钢筋的另一头是尖的,直接刺穿了整个脑袋。   对于这种离奇诡异的凶案现场,赵靖早已是见惯不怪,并未因此而乱了阵脚。他将窗户拉回来关上,把手上的血擦在窗帘上,叫韩泽赶快去把闻钦他们喊过来。   韩泽并不知道房顶上挂着三个死人,被他喊过来的闻钦等人自然也是不知情的。闻钦叼着根抽了一半的香烟,揉着凌乱的头发问道:“着急忙慌的把我们叫过来,发生什么事了?”   赵靖凑到闻钦耳边低声说道:“导演和摄影师都死了,他们跟徐枫乔一样,脖子上都拴着根铁链,就挂在那房顶上的避雷针上。最诡异的是,盛年谦在找的药箱也挂在那避雷针上。而且,尸体是我刚刚去关窗户时才出现的,从窗子那里探头出去就能看到尸体。”   “这凶手是玩了一出声东击西?”闻钦单手倚在门框上,半根烟被他夹在指间。   贺舟表示疑惑:“他是如何做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三具尸体用铁链挂在避雷针上的,难不成凶手其实有两个人?”   闻钦:“很有可能是这样。”   闻钦又将烟塞回兜里,并朝着窗户的方向走去。他抬起手去推那窗户,窗户却像是焊在了窗框上一般,再怎么使劲儿都完全推不动。他撇过头看了一眼书桌前的椅子,将它搬起来站在墙边,甩起椅子把窗玻璃砸的稀巴烂。他用椅子把框架上残存的玻璃砸掉,将就窗帘把上边的玻璃渣扫下去。确保玻璃碎片不会伤到人后,他才探出头去查看尸体情况。   窗外的树叶因被风吹动而发出簌簌声,药箱安静地躺在窗前的海棠树下,而那三具尸体竟然消失不见了!   闻钦回头看向赵靖贺舟,长叹了口气,神色很是凝重地说:“尸体不见了。”   赵靖瞪大双眼,音量也跟着增大:“什么?!你们来之前还在上边挂着了!”,他满脸不可置信地冲到窗边,抬头向上望去,才敢相信尸体确实消失了,“怎么会这样?”   闻钦手撑在窗台上翻了出去,将药箱提起来后,又翻窗进来。他将药箱递给尚在震惊中的赵靖,说:“你杵在这里目瞪口呆有啥用,能抓到凶手吗?你们把药箱给人提上去,我去找专业人士商讨商讨。”   赵靖茫然地接过药箱,表示疑惑:“我们要找的人不都在同一个地方吗?”   闻钦拍了拍赵靖的肩膀,说:“叫你拿上去就拿上去,又不会掉块儿肉,问这么多干嘛?”   他们将药箱带上去后,是何郁颐跟周晴雨帮两位伤号处理的伤口。药箱里备的物品很是齐全,棉签、纱布和医用胶带,碘伏、酒精和消炎药,这些东西全都有。   沈雁行和洛书被闻钦单独叫到阁楼上,赵靖也被他叫上一起。赵靖作为唯一见过尸体的目击者,将方才发生的诡异事件,尽数说给了他们听。 第0033章   沈雁行裹着两床八斤重的棉被,蜷缩在最角落里的藤椅上,怀里还揣着俩灌满开水的塑料瓶子。棉被是在他上阁楼之前去,跑2号房间去抱出来的。那两瓶原本只是没开封的矿泉水,是洛书用真气帮他加热成开水的。   某人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自己那张漂亮的脸蛋。他从赵靖讲述的事件经过中,捕捉到了很是违和的一点,并对此提出质疑:“你刚刚说你一走进那房间,窗外就开始刮起了大风?”   赵靖:“对,如果不是因为风把窗帘吹开,我就不会看见那道人影。”   沈雁行从口子那儿伸出两只手来,左手摊平掌心朝上,右手成半握拳状。他将右手覆在左手掌心上,歪头看向赵靖说:“假如说我的手是一个玻璃罩,你觉得风能进的去这里边吗?”   闻钦理解到了他的意思,指向房顶盖上嵌的天窗,说:“你的意思是说,把这座府邸笼罩起来的黑雾,其实就像是一个玻璃罩子,无论外边是刮风还是下雨,这里面都不会受到影响。”   沈雁行朝闻钦竖起大拇指:“Bingo。”   赵靖恍然大悟:“所以说,那阵风是凶手故意制造出来的,目的是为了引我到窗边去,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洛书表达自己的看法:“你们是为了找药箱,所以才去到那个房间。而死者恰好就是那个房间的人,也是唯一知道药箱位置所在的人。他吸引你到窗边去,是为了让你更快地发现尸体,也是为了让你更快地找到药箱。而尸体消失了药箱却还在,这表明他的主要目的在于药箱。”   赵靖疑惑地挠了挠头,很是不解地问道:“他为什么要给我们提供药箱?”   洛书:“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这一切是凶手在自导自演。按照我们一贯的想法,是不会去怀疑一个死人的。而他 之所以把药箱放在那里,是为了让我们怀疑那个去拿药箱的人。第二种可能性,凶手是需要药箱的那个人。他可以利用傀儡术完成所有的一切,再以找药箱为理由,将人引到目的地,令其发现尸体。这样一来,他便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   沈雁行转头看向左侧的洛书,眼中染上了几分暧昧,却是一本正经地说着:“老板,我很赞同你的观点。”,他又转头看向正前方的闻钦, 整个人都正经了起来,“至于哪种可能性更大,时间可以为我们证明。一个灵体只能维持阵法一天,如果三天内没有死人,便是第二种可能性。”   闻钦:“如果三天内死了人呢?”   沈雁行舔了舔自己的虎牙,说:“那就只有看能不能找到那三具尸体了。不过前提得是,他没把尸体扔去喂魇气。”   暂时不能让其余人知道三具尸体的事,防止他们因此而暴动起来。秦越溪、周晴雨和陆亦铭留在二楼,负责看住他们以及防止凶手折返回来。闻钦则以寻找行凶者为由,带着贺舟他们去寻找尸体的下落。洛书和裹着棉被的某人,也同他们一起去找寻尸体。   为了速度与安全起见,他们决定两人一组分头行事。闻钦贺舟负责搜寻左半边的宅子和院子,赵靖许放负责右半边的,而沈洛二人则隐匿身形在主宅内搜寻。   沈雁行和洛书基本找完了主宅的所有地方,连死者所住的房间,以及刚从上边下来的阁楼,这些地方全去找过了,却都是一无所获。   沈雁行将表面凝了层霜的矿泉水递给洛书,并将洛书一同卷入被子内,像连体婴似的并排走着。他一手拽紧被子,一手搭在洛书的肩头,并将脸贴着洛书的脸,用黏糊糊的嗓音说道:“宝贝儿,水凉了,你再帮我暖暖。”   矿泉水瓶子到了洛书手里后,不过片刻功夫,里边的水又重新沸腾了起来。他将加热后的矿泉水塞进沈雁行的风衣口袋里,然后停下了脚步,说:“我想这尸体多半已经被魇气吞噬了。”   闻钦他们带回来的结果,证实了洛书的猜想。他们找遍了整座府邸的所有地方,也没能找到那消失的三具尸体。但不是完全 一无所获,贺舟在前院发现了一串血迹。暗红色的血迹从海棠树那里开始,一路延伸到墙边为止,墙头上也挂着几串血迹。   显而易见,这是凶手将尸体扔出去时留下来的。   闻钦贺舟路过库房的时候,顺道拿了些食物出来。而赵靖许放拿大砍刀将后院的枯树给劈了,用小推车把这些木柴拉到了前院。一部分木柴用来生火煮饭,一部分用来烧火取暖。   这二十几个人里边,就沈雁行和萧淮做饭好吃。于是乎,做饭的重任又交在了他们手上。然而闻钦只带了食物回来,并没有拿佐料之类的。沈雁行又和萧淮去了趟后院的库房,拿了一大堆佐料,顺带提了两桶水回来。他们将就闻钦带回来的羊排,做了顿羊排火锅,味道好吃还暖身子。锅里边的菜都吃完后,又将就那汤熬了两锅粥。   现在府邸内的温度将近零度,大家都穿得很单薄,基本全围坐在火堆旁边烤火。男人们坐在一起,喜好说些事业上的事。而女孩儿们坐在一起的时候,就爱聊些各种各样的八卦。男身女相的沈某人, 兼并了这两种喜好。   资深宅男沈雁行是个网上冲浪达人,微博里爆出来的那些瓜,他基本都吃到过。前段时间他刚吃到个艺人被爆恋情的瓜,而这个爆料里面的主人公恰好就在这里。   大抵是在八月中旬的时候,King男团的主舞萧淮与女演员付荣,被狗仔拍到先后从同一家酒店出来,甚至拍到了两人拥抱在一起的照片。为了这个爆料的真实性,这家媒体还特意去扒了两人的恋情证据。比如说,萧淮总是卡点付荣的生日发微博,付荣经常戴萧淮代言的饰品。他们还扒出了很多两人同款的衣服,去过同样的地方拍照。他们甚至还特地标红了两张照片,说是照片背景的房间布置十分相似,疑似两人已经同居。   萧淮和付荣疑是曝光恋情的瓜一出,大批网友也加入了扒恋情大军。有位网友将两人曾经接受采访的视频剪在一起,萧淮说自己喜欢笑起来有酒窝的人,而付荣说自己很喜欢会跳舞的男孩子。付荣有酒窝,萧淮会跳舞,更加落实了这个瓜的真实性。   在这瓜爆出的当天晚上,两边的工作室就作出了澄清,发声明说自家艺人处于单身状态。King男团的队长岑子淇和主唱宋钰,也相继发微博说萧淮没有女朋友。岑子淇是直接转发的工作室发的澄清说明,而一向喜欢怼媒体和黑粉的宋钰,是他自己编辑的内容。   【King宋钰v:这还没到年底呢,某些人就急着冲KPI了。造谣我们家主舞有女朋友这群人,你们就等着收律师函吧!@吃瓜第一线@西瓜娱乐@洋洋没吃饱[图片][图片][图片]】   宋钰这条微博的配图,是他与萧淮私下的合照。照片里的他们身上穿的衣服,正好是网友扒出来的那两套情侣装。   宋钰这条刚造谣者的微博一发出,险些塌房的淮钰cp粉满血复活。他们仔细研究了爆料者发出来的那些证据,这才发现被拍到那张从酒店出来的照片,压根就是有人恶意p出来的,两个人的面部周围有一圈扣图痕迹。至于那个证明两人同居的房间,其实只是某场晚会主办方提供给艺人的休息间。   沈雁行吃瓜吃了不到一半,就只看了爆料者发出来的那些所谓证据,并不知道后续发展。他神秘兮兮地凑到萧淮跟前,小声问道:“冒昧问一下,可不可以告诉我,上个月爆出来那个关于你的恋情瓜,是真的还是假的?”   萧淮笑着说道:“自然是假的,我与付荣也就见过一两次面。”   宋钰听见了两人的对话,他双手环胸,凶巴巴地看着沈雁行,气鼓鼓地说道:“我家淮哥才不会和她谈恋爱!”   萧淮轻轻戳了两下宋钰脸上鼓起来的地方,跟哄孩子似的说道:“好啦,你别生气了,人家也只是出于好奇。”   沈雁行正欲再说点什么,却被林乐筱拉过去跟几个正在聊八卦的人坐在一起。庞大的队伍里为数不多的几位女性,基本都坐在这里,她们用削尖后的筷子串上码了料的猪肉放火上烤。   沈佳葭将刚考好的猪肉串,递给新加入进来的沈雁行。她瞥了一眼独自坐在角落里的洛书,小声地向沈雁行问道:“我们可以小小的八卦一下你和洛书的关系吗?”   沈雁行闻言笑了笑,完全不介意地回道:“当然可以。你们想问什么就直接说,我保证如实回答。”   沈佳葭见他如此坦然,赶忙说出自己在意了很久的问题:“粉丝见面会那天晚上,你说的初恋就是他吗?”   沈雁行毫不犹豫地答道:“是的。”   听到沈雁行说出她最想要的答案,沈佳葭很是开心,说话的语气都激动了起来:“你是还在追他吗?”   沈雁行:“是的。”   沈佳葭激动地捂住嘴,以防自己叫出声来。情绪平复下来后,她双手合十抵在下巴前面,看着沈雁行的眼睛都快冒出心心来了,“我相信你一定会追到他的!”   林乐筱和周晴雨也在一旁附和道:“我们相信你一定能行!”   沈雁行挑了挑眉,很是愉悦地说道:“承蒙各位的吉言。”,他看了一眼背对着他们坐在石桌前的洛书,起身指向洛书对几位女性朋友说,“不好意思,我先失陪一下。” 第0034章   一缕蓝风铃的馨香沁入洛书的鼻尖,一双冰凉且修长的手覆在他的脸上,遮住了他的双眼。耳畔传来那人性感低磁的声音,带着些许魅惑的意味,“美人怎得孤坐于此,何不与我共度良宵?”   洛书将自己的手覆在那人手背之上,只略微捏着点儿边将其移了开来,直接无视了那人带着颜色的话语,接的是正经话题:“我总觉得幕后黑手的目的,绝不是破坏此处地脉这么简单。”   撩人无果的沈雁行很是识趣,没再在洛书身上做多余的动作。   只见他随手一挥,石桌上积的那层厚厚的灰尘便就没了踪影,随后便一屁股坐了上去。 他双手环在胸前,歪着身子低头看向洛书,一双水墨勾勒出的风流眼弯成了月牙形,唇角保持着寻常时候的弧度。   “原来不只是我一个人这么想,这便是所谓的心有灵犀?”沈雁行抬头看向聚在火堆前唠嗑的众人,眼底闪过一丝狡黠,“我猜,那幕后黑手一定没告诉阵主关于我们的事情。他若是知道我们的身份,断然是不会让我们留在这里的。”   洛书抬眸对上沈雁行的视线,轻声说道:“你说得很对。我们留在这里,只会拖延阵术的进度。我认为幕后黑手这样做的目的,应当是为了把我们困在这里。”   “可他把我们困在这里的目的又会是什么?”沈雁行骨节分明的手指,在石桌上有节奏地敲击着,微垂着头同洛书对视,眼神里难得有了几分严肃。   洛书抬手扭着石桌的边缘,神色变得凝重了起来:“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无论是这次的天魇噬行阵,还是上次的天寅归墟阵,可能都与珈蓝有关。”   “上古魔神?他不是在敕邺之战就已经身死魂消了吗?玉卿姐说你当时还是敕邺之战的主力,这件事你不是应该最清楚吗?”沈雁行双手撑在身后,歪头倚靠在肩膀上,呈现出一种很放松的状态。   “我的确在,可我并未亲眼见到他身死魂消。准确来说,无人见过。这只是当时流传甚广的一种说法,加之在那以后珈蓝就没再出现过,久而久之,大家便确信他是真的身死魂消了。”洛书半垂着眼皮,捏着石桌边缘的手指加重了力度,指甲盖半边没了血色。   闻言,沈雁行坐直了身子,抬手将遮住半边脸的长发撩起来。情绪虽略微有些激动,说话的声音还是很轻:“你说这话的意思是,魔神珈蓝可能还活着?”   洛书:“他极有可能还活着,并且一直蛰伏在暗处。他的元神定然受了极重的伤,需要蚕食人类的欲念修补元神。天寅归墟阵可以为他收集大量欲念,而使用天魇噬行阵将我们困起来,便少了最大的阻碍。我想,珈蓝很快便会重现于世。”   火堆里不知被谁扔进了什么东西,突然噼里啪啦地炸了起来,火星四处飞溅,给周边人衣服上烧出几个大洞。就在这群人往四处散开时,皲裂的地面又开始剧烈晃动,房顶上的琉璃瓦成片成片地往下掉。   为了规避被瓦片砸死的风险,所有人都往喷泉前边跑。   一阵龙吟虎啸般的巨响,从喷泉底下传出来。这震慑人心的声浪,将喷泉表面铺的瓷砖尽数震碎,暴露出下面的水泥层。灰黑色的水泥层禁不住折腾,裂开几道黑漆漆的深渊巨口。   就在水泥层张开深渊巨口时,突然有几十只乌青的手从裂口处伸了出来!这些手的指甲奇长无比,在水泥层上刮出刺耳的“兹啦”声。   因地面剧烈晃动难以站稳,而瘫坐在喷泉边的林乐筱,被其中一只鬼手划伤了手臂。在惊吓与剧痛的作用下,她瞬间弹了起来,并且张牙舞爪地喊叫着:“啊啊啊啊!有鬼啊!”   林乐筱手臂上伤口传出来的血腥气,吸引了那群鬼手的注意力,几十只长了嘴的手尽数向她飞去。近侧的贺舟抱住她一个翻滚,暂时躲开了鬼手的攻击。   这些鬼手舞动着自己灵活的手指,黑红色的嘴一张一合地发出“咯咯咯”的笑声,向着尚未来得及站起来的贺舟与林乐筱飞快袭去。若不是秦越溪反应及时将二人拖开,他们就已经变成鬼手的盘中餐了。   “秦姐,快离它们远点!”沈雁行的声音从秦越溪身后传来。   闻言,秦越溪赶紧拖着地上那两人,快速跑到更远的地方。与此同时,沈雁行将手中托着的石凳扔向那群鬼手。那石凳砸中其中一只鬼手时,瞬间炸成了一大堆尖利的碎石片。被砸中的鬼手当场碎成骨肉渣,其余鬼手被这些飞射而来的碎石片,扎出了好几个血窟窿。   这些血肉模糊的鬼手,在空中剧烈地抖动着,大张着腥臭的嘴发出刺耳的嘶吼声,朝着弄伤它们的罪魁祸首疾速冲去。   沈雁行将洛书挡在自己身后,从小臂中拔出秋风隽,把飞射而来的这群鬼手砍成了一堆肉块。完事后,他用面巾纸将秋风隽上黏糊糊的血迹擦掉,并满脸厌恶地评价道:“他可真是品位低下。”   这几十只鬼手不过是群打头阵的可怜虫,真正的大戏还在后头。   十几具皮肤乌青的凶尸,从裂缝里钻了出来。他们的瞳孔只有绿豆般大小,眼白是浑浊的暗红色。轻度腐烂的皮肤下血管暴起,将皮肤撑起如崎岖的山脉山谷一般。   他们将嘴张成活人无法做到的程度,嘴角的脸皮都被撕扯开了。黄褐色的牙齿上糊着一层腥臭的人体组织,喉咙里发出卡了痰般的低吼声,   仔细看去,这群凶尸竟都没有手!   凶尸挥舞着残缺的手臂,疯狂地摆动着头,僵硬的脖颈发出“咔咔”声。他们像电影里的丧尸一般,摇晃着身子缓慢地走向人群。   沈雁行又搬起一张石凳,朝着尸群砸去。石凳连着砸中了好几具凶尸,有一具直接拦腰断成两截。趁着其余凶尸被吸引住时,沈雁行赶紧向众人喊道:“快往房子里面跑!跑进去直接把门堵上,我们留在外面解决这群杂碎。”   丧尸这种只在电影里出现过的物种,突然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了众人面前,好几个人被吓得丢了半边魂儿。他们的大脑虽收到了指令,身体却软的完全不听使唤。   腿脚还听使唤的那部分人,跟火烧屁股似的冲进了主宅里。瘫软地坐在地上动不了的那几个人,眼睁睁看着别人冲进了“安全区”,绝望地大声哭喊着救命。   闻钦把队里的两位女同志推进了房子里,喊着剩余的几位男同志赶紧把地上的人拖进去。但留给他们救援的时间并不多,尸群很快便围了过来。好在沈雁行和洛书的支援速度够快,尸群还没能冲到闻钦他们面前,就全被砍成了几大块。   沈佳葭抹了几把眼泪,抽泣着问道:“现在是不是没事了?”   洛书将洛神笔变大了几倍,回道:“事情没这么简单,你们赶紧进去把门关上。”   沈佳葭指着满地的尸块,不解地问道:“你们不是已经把这群丧尸解决了吗?”   洛书话音刚落,有头颅的那部分尸块突然动了起来, 他们大幅度地扭动着脖颈,将脖颈朝背部方向弯曲成了九十度。伴随着一阵“咔嚓”声响起,颈椎因经不住大角度的弯折而断裂,断口周围的皮肤也随之裂开,头颅与脖颈分离后滚落在地。   刚被闻钦他们拉起来的几人,被这诡异的 一幕吓得差点下巴脱臼,险些又跌坐回了地上。   周晴雨和秦越溪一直守在门口,以防有人提前把门关上。她们捏着大门的边缘,齐声冲外面大声喊道:“你们快进来!”   在地上滚来滚去的头颅突然发出一阵低吼声,张着血盆大口朝着大门方向飞了过来,闻钦他们赶紧将吓腿软的几人拽进宅子。   谁又能想到,墙角一直躺着个被吓晕过去的人徐枫乔的生活助理。在大门关上之前,他刚好醒了过来,看着满天乱飞的头颅,被吓得在院子里乱窜。有几颗头颅被他吸引了注意力,咧着大嘴向他飞去。   集中精力对付那堆头颅的沈洛二人,压根无暇顾及这条漏网之鱼。   “先别关门,我去救他!”   闻钦顾不得自身安危,把外套脱下来举在身前充当保护盾,朝着那漏网之鱼冲去。他路过熄掉的火堆时,顺手抄起一根烧黑的木柴当武器。炭化的木柴变得很脆,刚碰到头颅就断成了几节。   木柴的不痛不痒的敲击却惹怒了那颗头颅,它瞪大眼睛愤怒地看着闻钦,布满血丝的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它低吼一声,朝着闻钦攻击他的那只手咬去。   闻钦的动作很是敏捷,将就自己的外套把它罩了起来,用袖子把口子绑了起来。他捏着绑起来的口子,用力砸向袭击徐枫乔生活助理的头颅。这些头颅直接被砸了个头顶开花,黑红色的脑浆从头骨开裂的地方喷射出来。   趁那些头颅在空中乱舞时,闻钦直接将徐枫乔生活助理夹在腋下,以最快的速度拖进了宅子里。   这门,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关上了。   可这门关上之后,就真的没有危险了吗?   【作者有话说】   年前很忙,不定时更新 第0035章   在门被关上发出“砰”的一声时,所有人提到嗓子眼的心都回归了原位。   由于先前情况太过紧急,那颗充当武器的头颅被一道带了进来。有些脱力的闻钦直接跌坐在地,裹在衣服里的头颅随之滑落。它在地上疯狂扑腾,滚得一地都是腐臭的人体组织,企图挣脱风衣的桎梏。   被凶尸吓得出尽洋相的那群人,岂会给它这残渣余孽逃窜的机会。   萧淮用从房间里翻出来的几卷绝缘胶带,把那裹着头颅的风衣缠成了个球。宋钰直接把这黑不溜秋的一坨当成足球,牟足了劲将它一脚踢飞到墙上。“蓬头垢面”的沈佳葭搬起墙边的藤椅,把滚到她脚边的头颅胖揍了一顿……   一干人等泄完愤后,那颗头颅彻底没了动静。   林乐筱作为本次突发情况的唯一伤号,正蜷在沙发上哭的梨花带雨。她手臂上的两道抓痕不断地冒出黑红色的血珠,散发着略带腐臭的血腥味。   她拽了拽刚走到沙发边的晏莳的 衣角,闪烁着泪花的双眼巴巴地望着他,啜泣着说道:“你们房间里是不是有药箱?我的伤口需要酒精消毒,你可不可以帮我拿下来一下?”   “可以。”这声答应很是干脆。   晏莳先前一直待在二楼,和盛年谦一起陪着昏迷的盛北沅,防止凶手折返回来再次行凶。若不是外边动静太大,他也不会主动下楼。在林乐筱托他去拿药箱之前,他便已经打算回房间去了。   晏莳推开门走进1号房的时候,盛北沅已经醒了,正坐在床边穿鞋子。而盛年谦则站在窗前,查看外面的情况。不过,1号房的窗户在整栋楼的侧边,并不能看到前院里的情况。   若是他们的房间在中间那段,便能看见前院里很是壮观的一幕。先前无比嚣张的那堆头颅,连痛苦的哀嚎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洛书一把火直接烧成了灰烬。   这些头颅脱离身体后,变得异常灵活,对付起来会有些许棘手。但双方实力悬殊太大,是可以在短时间内结束战斗的。奈何某人偏生犯起了洁癖的毛病,嫌弃飞在天上那堆玩意儿太脏,不肯认真应对。在躲闪头颅攻击的过程中,与洛书擦身而过了几次,次次都不忘揩两把油。每次揩油得逞后,就变得愈发懈怠了。   再稳当的老司机,也会有马前失蹄的时候。   沈雁行专注揩油的时候,险些被趁机偷袭的头颅啃了屁股。他看向那扰他好事的头颅,眼中闪过一丝狠戾,直接一剑将其劈成了两半。   随后,学过川剧变脸的沈某人,抱着洛书的手臂装起了委屈,“宝贝儿书书,它们欺负我。如此可怜弱小无助的我,你忍心看着我被欺负吗?”   有几颗不知死活的头颅,向着洛书身后袭来。沈雁行眼观八方,自是不会给它们得逞的机会。他抽出右手负在身后,偷偷掐了个剑诀,召出无形剑气,将它们劈了个稀碎。   沈雁行解决完麻烦后,摇晃着洛书的手臂,软着嗓音撒起了娇:“我的好哥哥,你就替我收拾收拾他们呗~”   某人不再搁头颅堆里碍手碍脚,便少了最大的束缚。早已不想同这群头颅纠缠的洛书,直接召出红莲业火结束了这场战斗,连带着它们破碎的身体一起烧了个干净。   沈雁行将擦干净的秋风隽归回原位后,用他那颗毛茸茸的头在洛书脖颈间蹭了两下,还趁机在此间偷香。   占到便宜的沈雁行笑得满面春风,话语间尽是得意:“我的好书书,就知你不忍见我受欺负。”   洛书见惯了沈雁行这幅德行,脸上并未因这人的话语动作而激起丝毫波澜。只见他轻手推开了这大型粘人精,说话的语气同某人截然相反:“林乐筱被鬼手抓伤了,我们需要去将她隔离开来,否则会很危险。”   沈雁行颔首示意,并发表自己的建议:“不过在此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把喷泉那里的裂口封起来,以防新的恶心玩意儿窜出来。”   洛书表示赞同:“的确需要如此。”   洛书一语成畿,危险正降临在房中人的身边。   林乐筱手臂上伤口附近的血管突然鼓了起来,鼓起的那几根大血管跳动频率十分异常,周边的皮肤呈现出如中毒了般的黑紫色。大股腥臭的脓血从她鼻孔中涌出,落到棉被上凝成了墨玉般的血块。她呆滞地看着前方,瞳仁急剧缩小,血丝布满了整个眼白,两行血泪自眼角涌出。随着一阵卡痰般的低吼声响起,林乐筱开始僵硬地摆动起她的头。   大厅里林林散散的人群,全都被林乐筱诡异的举动吸引了注意,齐刷刷看向她所在的位置。   有人出声问道:“她这是怎么了?看起来好吓人啊,不会是像丧尸片里那些被抓伤的人一样吧?”   秦越溪出声提醒道:“你们最好是离她远点。”   只见林乐筱将脖子扭曲成常人无法做到的形态,咧着散发出腥臭味的嘴,呲着浸满血的牙,瞪着着双腥红的眼睛。一双乌青的手轻而易举地捅穿了两床厚实的棉被,再将棉被撕成了一堆碎片。她猛地一下从沙发上弹起,冲向离她最近的生活助理。   被吓懵的生活助理来不及做出反应,直接被林乐筱攥住了肩膀,连指甲都嵌进了她的血肉。她绝望的拼命挣扎着,却完全挣脱不掉林乐筱的桎梏。林乐筱一把将她扑倒在地,直接把她的脸咬掉了半边。   大部分人被这现实版丧尸变异吓得张皇失措,慌不择路地在大厅里四处乱窜。   见过大场面的几位警察同志理智尚存,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以最快的速度跑去开大门。可这大门的门锁竟然卡住了,无论怎么用力都无法打开。   闻钦冲众人大声喊道:“快跑进房间里把门锁起来!”   所有的房间门竟然都被锁了起来!   闻钦他们便想着用凳子砸碎大厅的窗玻璃,好让所有人翻窗逃出去。可他们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也没能对这些本是易碎品的玻璃造成任何伤害。   这栋宅子被人施了咒术,无法通过暴力破开门窗。若想从里边逃出去,必须得有人能破除这道咒术。如此重任,便落在了这里面唯一精通此术的秦越溪手上。   见所有门都无法正常打开,还算冷静的晏莳叫盛北沅赶紧上楼。他自己则搬起紫檀雕花椅,用力砸向林乐筱的头部。林乐筱被砸得头破血流,却没有丝毫反应,仍旧专心致志地啃食着她生活助理面部的嫩肉。   由于晏莳抡椅砸丧尸的动作幅度太大,手臂上刚结痂不久的伤口崩裂开来,渗出的鲜血染红了洁白的纱布。   弥漫在空气中的新鲜血气,吸引了林乐筱的注意。她放弃了脸被啃得近乎只剩骨头的生活助理,张着沾满碎肉的血盆大口,像发病的癫痫病人一般扑向晏莳。晏莳可不会提供给她进食的机会,直接一脚将她踢翻在地。他这一脚可是牟足了劲,林乐筱的腰椎硬生生被他给踢断了。   林乐筱将自己的脖子向后拧转180o,四肢也拧成了诡异的形态。她肚子朝天背朝地,呲牙咧嘴地低吼几声,像只蜘蛛似的快速爬向晏莳。   就在这时,大门被沈雁行一脚踹开。   “都闪远点!”   他用力捏着大门的边缘,硬生生掰了一块下来,朝着林乐筱射了过去。这近两米长的尖头断木,将林乐筱从背到肚插了个对穿。断木四分之一的部分嵌进了地板里,把林乐筱卡在原位无法前行。   林乐筱动弹不了了,林乐筱的生活助理却开始变异了。   她用指甲划拉着地板,张着只剩骨头的大嘴,低声嘶吼起来。她的脑浆混杂着脓血,从面部骨骼的空隙间喷射而出。她如同癫痫病发作一般,四肢疯狂地抽动起来。她腰部离开地面,将身体撑成一个拱形,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   大厅里的活人基本都跑了个干净,独独剩下个再次被吓晕过去的徐枫乔生活助理。   这人倒下去的时候头磕到了桌角上,磕破了很大一块皮,那伤口不断地往外渗出血珠。他躺倒的位置又太过刁钻,能看到他的人只顾着自己逃跑,压根没有救他的打算。会对他伸以援手的几人,又根本看不到他。   孤立无援的徐枫乔生活助理,便成了林乐筱生活助理的盘中餐。   林乐筱生活助理僵硬地摆动着脖颈,嗅着空气中弥漫的新鲜血气。她分辨出这股血腥气的源头后,张牙舞爪地飞扑上前,一口咬住徐枫乔生活助理颈部肌肉,撕扯下一大块带血的皮肉。颈部的大动脉也被她咬断了,迸射而出的血液飞溅的到处都是。   洛书察觉到里边的动静,瞬移到俩生活助理面前,捏着两人的头顶,干净利索地掰断了他们的脖子。被断木钉在地板上的林乐筱,也享受了这身首异地的终身体验。   处理完那三具丧尸后,满地血污的大厅是彻底不能待了。   【作者有话说】   久违的更新 第0036章   大厅里不愿待,房间里不敢待,众人又都聚在了前院里。为了保证火堆里不缺木柴,他们还把大厅里的木制品全搬了出来。最需要火源取暖的某人,自告奋勇的将这些木制品都劈成了柴。   惊魂未定的几人依偎在一起沉默不语,几位警察同志围在一起讨论案情。   晏莳在为自己和盛家父子煮面条,放了几片上海青,撒了一小把葱花,煎了三个还算新鲜的鸡蛋。他给盛家父子煎的全熟,给自己煎的溏心蛋。   在黄紫交织的诡异光线下,破开蛋白后流出的蛋液,与红亮的辣椒油混在一起,像极了方才丧尸体内迸出的脓液。这糟透了的卖相,实在太过影响胃口,晏莳咬了两口面条便放下了碗筷。   沈雁行以火堆的热量不够为由,将他的“专属取暖器”拘在身边。   叶梵端着两杯烧开过的温水,走到看起来很是甜蜜的二人面前。待两人接过温水后,叶梵搬来附近闲置的小凳子,坐在了他们旁边。   他掸掉蹦到西服外套上的火星,看向身旁的两人说道:“洛总,沈先生,方才多亏有你们在,我们才能够化险为夷。”   沈雁行浅酌一口:“叶总客气了。我们不过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罢了。”   “先前见沈先生不得空,一直不便上前打搅。现下有了机会来向您请教,不知沈先生是否愿为我答疑解惑”   沈雁行一向不喜有人同他客套,冲叶梵摆了摆手,笑着说道:“叶总真不必如此客气,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说,我定然会知无不解。”   叶梵双肘撑在膝盖上,十指交叉在一起,看向在架起的柴堆上蹁跹起舞的火焰,缓缓开了口:“这座府邸是否如传闻所言,里面有邪祟作乱?若是有,我们所遭遇的这一切,可否是邪祟所为?”   沈雁行转着手中纸杯,为其答疑解惑:“这府邸之中的确有邪祟存在,但他们决然掀不起什么大风浪。此前的一切,皆乃活人所为,同府邸中的邪祟无关。”   叶梵舒了口气:“如此便好,若是那些邪祟所为,这所有的一切我难逃其咎。”   “蓉市也有闻名遐迩的鬼宅,名气甚至远大于此地,叶总为何会选择买下位于渝市城西的曲府?”洛书抽回被沈雁行攥在掌间摩挲的左手,毫不避讳地问道。   叶梵偏头看向被沈雁行挡住大半的洛书,神态自若地回道:“我作为一个擅于趋利避害的商人,自然是为了更有利的赚钱。文林鬼府的确名气更大,地理位置也比这里好。但是文林鬼府价格高出此地几倍,前期投资也相对更大,综合考虑下来并不划算。曲府的地理位置也不算差,鬼屋的受众人群是年轻人,尤其是金钱时间都比较充足的大学生,而渝市的大学城正好就在西城。”   由于惊吓过度,宋钰的意识逛完整个太阳系,终于舍得回归本体。意识回归惊坐起的他,冷不丁地大喊了一句:“有丧尸,快跑啊!”   对丧尸心有余悸的众人,被他这一嗓子嚎得险些当场猝死。应激反应致使他们搬起屁股下坐的凳子,直接进入了战备状态。   没能讨论出个所以然的闻钦见此情形,赶紧出声安抚道:“大家都别害怕,丧尸已经被消灭干净了,不会再跑出来了。”   宋钰却仿佛没听见一般,一头扎进了萧淮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淮哥,我真的好害怕啊!”   萧淮被宋钰勒得有些喘不上气,半颗心依旧因恐惧而悬着,却还是像哄孩子般轻拍着宋钰的后背,温声细语地安抚着:“钰崽别害怕啊,丧尸已经都被干掉了,我们现在很安全的。”   沈雁行见此情形,灵机一动,倾身向前环住了洛书的脖颈,温润柔软的唇瓣在此间肌肤轻蹭。   一股湿热的气息在洛书颈间洇开,低磁的嗓音在他耳边轻声呢喃:“哥哥,我怕。”   洛书竖起右手食指,抵住了蹭上他下巴尖的双唇。某人却偏生起了兴致,顺势含住了他的指头,湿热的舌尖在指腹上勾勒绘彩。   叶梵有些尴尬地轻咳一声:“洛总与沈先生可真是情谊深厚。”   洛书抽回食指,低眸瞥了一眼意犹未尽的沈雁行,却正巧对上了这人氤氲缱绻的目光,异样且又熟稔的感觉在心头荡开。他慌乱地别开了视线,看向叶梵不失尴尬地轻笑一声:“让叶总见笑了。”   沈雁行歪头挡住洛书看向叶梵的视线,而他自己那秋波迭起的灼热目光,则在洛书的双眸与唇间流连忘返。他细细品着洛书神色上的微末变化,心里荡漾着三月春水。他的嘴角扬起更高的弧度,感慨这千年的铁树总算有了开花的迹象。   “淮哥,丧尸要吃人,我好怕它吃我。我怕疼……我好怕我也变成那样……”院落里又响起了宋钰那清亮的嗓音。   洛书拉开环在自己肩上的手臂,站起来看向众人:“那些并非你们所认知的丧尸,而是由死尸炼制而成的药人。”   闻钦的眉头快挤在了一起:“你的意思是那些凶尸都是药人,而被药人抓伤的林乐筱也变成了药人?”   “的确如此。药人虽与丧尸不同,但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人一旦被药人弄出伤口,药人身上所带之毒便会进入主任人体内。毒素会通过血液循环进入心脏,再由心脏的供血机制进入大脑。毒素一旦进入人的大脑,此人便会在短时间内转化成药人。”洛书朝着闻钦他们所在的方向,往前走了几步,在距闻钦两米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闻钦的双手紧紧攥着自己的裤缝:“那些长了嘴还会飞的手又是什么?”   跟随洛书脚步走上前来的沈雁行,向他解释道:“那些恶心巴拉的手啊,是被人种下苗疆的蛊虫后,通过咒术控制的鬼手。不过,闻队你弄错了一点,林乐筱不是被药人抓伤的,而是一开始冒出来的那只鬼手。”他说完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勾着脖子凑到洛书耳边,“嗯?宝贝儿,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连闻队搞错了情况都没反应过来?”   “被鬼手抓伤了也会变成药人?”闻钦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视线不知该往哪儿移才不显尴尬。   洛书未曾理会沈雁行,像是在逃避什么似的,又向前走了两步:“正常情况下,鬼手只具有攻击性,并不具有毒性。但操控鬼手的人,通常都会用毒液浸泡这些手,使它们变得更具杀伤力。想必这背后操控之人,是使用了药人的血液浸泡它们,才会导致被鬼手抓伤的林乐筱变成药人。”   “药人是南疆人用来作战的工具,这鬼手不会也是苗疆人用来作战的工具吧?”闻钦问道。   洛书:“鬼手一开始并非是用以作战的。苗疆多见高山,珍贵罕见的药材基本都生长在悬崖峭壁之上,人工采摘十分困难。苗疆的一位大巫师便砍下新鲜尸体的双手,为其种下蛊虫,通过埙声来控制这些手到峭壁之上采药。现如今你们所见到的这些具有攻击性的鬼手,是魇行者在原有的基础上改造后,用以传播瘟疫的。”   闻钦神色变得愈发凝重:“所以说,凶手把这些死尸的双手砍下来制成了鬼手,再把他们的身体炼制成了药人。他这么做,是想把我们全部变成药人吗?”   洛书思索了片刻,否定了闻钦的猜想:“不,我想他一定是有别的目的。正常情况下,药人的行动速度应该是很快的,可方才那群药人却行动缓慢。况且,天魇噬行阵不会蚕食药人的灵体。作为天魇噬行阵的阵主,是决计不会利用药人来杀人的。”   在一旁听了许久的周晴雨:“那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洛书并未立刻回答,而是回忆起先前的场景。   鬼手的数量与药人的数量刚好匹配,药人手臂断口处的腕径与鬼手的腕径基本吻合。药人的皮肤呈轻度腐烂,而鬼手的肤色虽呈黑紫色,但皮肤状态却与活人无异。药人手臂断口处的伤口重度腐烂,而鬼手断口处的人体组织却毫无腐烂迹象。   药人被炼制成功后,他们的皮肤会保持在被炼制前的状态,并不会因为放置的时间过久而腐烂。鬼手虽与药人炼制方法不同,但久放不腐这点是相同的。   根据鬼手的皮肤状态,以及断口处的腐烂程度,可判断出这些手是从新鲜尸体上砍下来的,且在短时间内将其炼制成了鬼手。而药人的腐烂程度,却相对严重很多。   如果鬼手的主人就是那些药人,那么二者腐烂程度不同的原因有两种可能性。其一,炼制鬼手的时间先于药人,静置的尸体由于时间太长而腐烂。其二,鬼手与药人的炼制时间相近,在尸体被炼制成药人前,此人用冷冻技术将断手保存了起来。   如果是第二种原因,他为何要将两手砍下来之后,再将其保存起来?   无论是哪种原因,他都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   鬼手的杀伤力远小于药人,身体不完整的药人杀伤力也会打折扣。二者同时出现的战斗力,也并不会强于完整的药人太多。   洛书看向闻钦:“闻队,在过去的卷宗里,有关于断手的悬案吗?”   【作者有话说】   久违的工业糖精 第0037章   闻钦左手叉着腰,右脚尖踢着碎石块在地上画圈,微垂着头在记忆深处搜寻相关的片段。   他抬头看向洛书时,眉间的山峰降低了海拔:“确实有过关于断手的连环凶杀案,但凶手在六年前就被当场捕获,已经不是未破的悬案了。”   洛书:“有没有一种可能性,当年被捕的人并不是真正的凶手,而是有人顶了包?”   “六年前我还在区县分局,并未参与抓捕行动。当时抓捕行动的主要负责人,是我调去市局后负责带我的师父。他曾经也做出过这种怀疑,还私下去调查过。”   一直默不作声站在后边的沈雁行凑上前来,将手搭在洛书肩上,看向闻钦询问道:“那你师父查出什么了吗”   闻钦不自觉地看向洛书肩上的手,目光微闪:“我师父私下查了近一年,却未找到任何有用的证据,去证明当初断错了案。也就在那一年,我师父执行任务的时候受了很重的伤,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后,他老人家就因为身体原因提前办理了退休,便没人再去追究这起案件了。而且,在他们抓住凶手之后,就再没发生过类似的命案了。”   洛书看了一眼捏着纸杯出神的盛年谦:“对于这起案件你了解多少,方便透露一下吗?”   闻钦犹豫了片刻,轻声回道:“当然可以,但是我们需要换个地方说话。”   他们将谈话的地方换成了偏院的海棠树下,离人群与火堆都比较远。“专属取暖器”与“冰雕人”依偎在一起,听闻钦将案件娓娓道来。   断手连环凶杀案曾经的确是一起悬案。   三十年前,渝市的城市面积远小于现在。西城那边有大片农村,紧邻着城区,构成了一个大型城乡结合部。   那时候的农村,大部分人都还是靠柴火烧菜煮饭。渝市又属于丘陵地带,小山很多。山上的树生的茂盛,时常会有农户上山砍柴。这断手连环凶杀案的第一具尸体,便是农户上山砍柴时发现的。   那死者就横陈在竹林间的空地上,身着一条大红色的吊带薄纱裙。   她的手肘膝盖以及肚脐处,都嵌着一根削尖的粗树枝,将她与大地紧密连接在一起。她的眼睛鼻子唇部以及耳朵处,都插着一朵如血般艳丽的曼珠沙华。她的脖颈处紧紧的缠绕着根树藤,树藤的另一端与魁梧的翠竹缠绵在一起。   那时的通讯技术不太发达,移动通讯工具基本只有大哥大和BB机,多数人还是依靠座机进行通话。第一目击者还是翻过了那座山头,跑城里的电话亭去报的警。   过了将近一个小时,警方才赶到案发现场。也就在这一个小时的空隙间,凶手竟又赶回了现场,砍下并带走了死者的双手。腕部的断口汩汩地往外涌着血,浸湿染红了一片枯黄的竹叶。   目击者最初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凶手极有可能就藏在附近!   三十年刑侦手段十分有限,DNA技术尚未在国际上普及,国内还没有将其引入投用到刑侦上,警方提取到的DNA信息完全派不上用场。能够派上用场的指纹信息,却又连半个都没能提取到。警方没能在案发现场和死者身上,提取到有用的凶手信息,就只好从死者的人际关系入手。   死者名叫谭檬,20周岁,C大音乐系大二学生。父亲是工厂的车间主任,母亲是C大音乐系的钢琴老师。谭檬是父母与老师眼中的乖乖女,大多数时间都在音乐教室练习钢琴,平时接触的人基本只有父母老师同学,人际网很简单。警方从人际关系入手,也没能找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要是这起凶杀案放在现在,还能通过调取路道的监控记录,查到死者生前的行动轨迹。可三十年前的相机都还用的胶片,又怎会有数码化的监控摄像头。   对于这起毫无有用线索的凶杀案,当年的警方是一筹莫展。那狡猾的凶手不仅没给警方留下线索,还一直给警方施加压力,这谭檬案不过就只是一个开端。   在谭檬案之后的两年里,除谭檬以外,断手连环凶杀案的受害者共计11人。死者多为女性,年龄都在25岁以内,生前没有遭受过性侵。这11名死者的脖颈都绑着树藤,手肘膝盖处嵌着粗树枝,七窍各插着一朵曼珠沙华。案发地虽各不相同,但基本都集中在西城城乡结合部那一块。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们都有一双修长漂亮的手。   至于为什么是两年呢,那是因为凶手在第12次作案成功后,就彻底销声匿迹了。凶手不再出来作案,警方也没有任何关于凶手的信息,这起轰动一时的断手连环凶杀案便成了悬案。   当年的网络并不发达,案发地又较为偏僻,网上基本没有什么关于这起案件的信息。当年接手这起连环凶杀案的老刑警基本都退了休,案件的卷宗在档案室的角落里躺了长达二十年。   直到六年前,销声匿迹22年的凶手再次作案,作案风格一如往昔。尘封已久的卷宗被再度打开,接受这起案件的刑警换成了当年那批人的徒弟。   22年的时代变迁,刑侦技术已经足够完善。这一次,凶手可就没那么幸运了。   案发地是南城的一个废旧仓库,仓库外有一条很浅的轮胎印,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到了疑似凶手的车。最重要的是,警方在死者的牙齿上提取到了凶手的皮肤组织和血液。   警方通过那辆车的车牌号,查到了车主的信息。但车主并非是犯罪嫌疑人,而是嫌疑人趁他不在偷走了他的车。正是因为如此,警方才能在短时间内锁定目标嫌疑人。停车场里有一个私人安装的针孔摄像头,拍到了犯罪嫌疑人的下半张脸。好巧不巧,这个针孔摄像头的主人,恰好是那名受害者丈夫的朋友。   在警方锁定目标嫌疑人的同时,凶手也锁定了第14名受害人。只不过这一次,凶手并未能够作案成功。在他跟踪第14名受害人的时候,被警方逮了个正着。   通过DNA比对,确定这人正是断手连环凶杀案的罪魁祸首。而这凶手也是个爽快人,直接承认了自己的所有罪行。   沈雁行有些不解:“那个朋友为啥要在地下车库装针孔摄像头?”   倚靠着海棠树的闻钦:“这个问题我师父也问过,那位先生给出的解释是,经常有人往他的车头泼泔水,但车库的摄像头拍不到那个人,他就在朋友的建议下装了针孔摄像头。”   “那个朋友就是第13名受害者的丈夫?”洛书出声问道。   闻钦立刻回道:“是。”   洛书思索了片刻:“那名受害者的丈夫是谁,他有在这里吗?”   闻钦摇了摇头:“因为受害者及其丈夫身份的特殊性,她的丈夫要求封存受害者的信息,不得对外透露。除了当时负责这起案件的人,没人知道受害者的具体信息。”   某个大型人体挂件:“宝贝儿,你是认为阵主就是最后一名受害者的丈夫?”   洛书抬头看了一眼房顶的避雷针后,才缓缓开了口:“这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性。”   闻钦立马会意:“那另一种可能性就是,当年的确有人顶了包,而真正的凶手就是你们所说的阵主。可死者身上提取到的DNA信息,与当时被被捕的人吻合度高达99%,这是没法做假的。”   洛书冥思遐想了片刻:“有没有一种可能性,六年前的凶手,与当年的断手连环凶杀案的凶手,并非是同一个人。”   闻钦站直了身子,眉间的山峰高耸入云:“你的意思是六年前那起案件的凶手,其实是在模仿断手连环凶杀案的凶手。虽然说的确存在类似的案例,可他为什么要把二十几年前的罪一起认了?”   洛书反问:“你师父当年为什么会怀疑自己抓错了人?”   闻钦想了想:“一开始是因为第13名受害者的年龄。前12名受害者的年龄都在16岁到25岁之间,而第13名受害者却是45岁。再则,案发地从郊外变成了室内,固定四肢的树枝换成了长铁钉,捆绑脖颈的树藤换成了麻绳,打结的方式也与当年有所不同。看似作案风格相同,细究起来却又是大相径庭。”   某个大型人体挂件再次出声:“年龄这一点,的确值得深究。断手连环凶杀案的凶手,专挑手漂亮的年轻人下手,并且还带走了他们的双手。显而易见,他是个把人手当成收藏品的变态,并且是一个很讲究的变态。而这年近半百的手,与桃李年华的手,那可是天差地别。若我是那名凶手,绝不会选择45岁的人下手。”   洛书点头以示赞同:“按照雁行的说法来看,28年前的凶手,与六年前的凶手,作案动机就有所不同了。想必,你师父也是出于这点,才会做出怀疑。”   火堆前原本安静的人群,突然嘈杂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感觉写得怪怪的 第0038章   “草!你他妈神经病啊!泼我一身热水,是想烫死我吗?别以为你有钱年纪大,我就不敢动手揍你!”衣服裤子湿了一大片的宋钰,这暴脾气一上来,撸起袖子就准备干架。   萧淮迅速做出反应,双手从宋钰的腋下穿过,将其紧紧扣在自己怀里。   宋钰受了这天大的委屈,怎肯轻易罢休。他恶狠狠地盯着愣住不动的盛年谦,近乎离地的的双脚蹬来蹬去,试图挣脱萧淮的桎梏:“淮哥,你快放开我!不跟他理论理论,我咽不下这口气!”   尽职尽责的韩秘书赶紧挡在盛年谦身前,以防挣脱束缚的宋钰扑过来。脸色苍白的盛北沅也站上前去维护自己的父亲,晏莳则挡在盛北沅身前,防止他被宋钰误伤。King男团的两位生活助理畏于盛年谦的身份地位,又害怕自己会被炒鱿鱼,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几位警察同志以及叶梵等人,先后来到发生争执的地方,询问具体原因以便进行劝解。   海棠树下的三人很有默契的同时住了口,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暂且停下了对案件的深入探讨,侧耳细听具体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导致这场争执发生的罪魁祸首,是放在木凳子上的那一壶刚烧开不久的热水。   先前,宋钰因为惊吓过度把嗓子吼哑了,萧淮便给他烧了一壶开水。就放在他们面前的空凳子上,等开水放凉了些许再倒给宋钰喝。那开水壶才刚放下去不久,凳子就被突然起身的盛年谦一脚踹翻。而萧淮为了能让水凉得快一些,便没有带上盖子,被打翻的开水直接泼了宋钰一身。原本就情绪不稳定的宋钰,瞬间就暴躁了起来。   听完这场争执的起因,洛书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的地方。凳子是被突然起身的盛年谦踹倒的,可他为什么会突然起身?   当他们在火堆前提及断手案的时候,盛年谦正好在捏着纸杯出神。这或许并非是时间上的巧合,而是他们的谈话内容触及到了盛年谦的某些回忆。   关于盛年谦这个人,在与晏莳签订合同前,通过湛蓝大致了解过。   富二代,独生子,早早就继承了家族产业。他的妻子温诗兰是一名钢琴家,两人年龄家世相当。他们的父母虽是世交,但是是自由恋爱结的婚。关于盛年谦与他妻子的浪漫爱情故事,商业界的人基本都有所听闻。无论盛年谦出席什么场合,都会带上自己的妻子。   直到六年前,盛年谦突然对外宣称自己妻子身体抱恙,需要回到M国去疗养,各大宴席上才没了他妻子的身影。   而这最后一起断手案,正好也发生在六年前。最后一名受害者的年龄是45岁,盛年谦今年51岁,他妻子与他同岁,六年前刚好就是45岁。再则,盛北沅与晏莳因为外界因素分手的时间,刚好也是在六年前。   这外界因素会是什么呢,母亲的亡故?   因为受晏莳所托,他与雁行有仔细观察过盛北沅,但他身上没有任何被下过咒术的迹象。一个人从阳光积极,变得沉默寡言,并且长期处于失眠易醒的状态,很有可能是因为抑郁症。如果当年的受害者就是盛夫人,这倒的确有可能会导致盛北沅患上抑郁症。   沈雁行从来不会在洛书思考问题的时候打断他,只会默不作声地站在一旁,观察洛书神态动作上的变化。直到洛书微垂着的眼皮抬了起来,停下了右手在小臂上轻敲的动作,他才出声问道:“宝贝儿,你想到什么了?”   洛书看向人群所在的方向:“六年前的那名受害者,很有可能就是盛年谦的妻子,我们有必要去确定一下。”   “如果真的是盛年谦的妻子,他费力瞒了这么多年,会愿意告诉我们吗?”因为家中亲妹追星的缘故,对盛北沅有所了解的闻钦问道。   “别担心,套话这种小事情,就包在我身上。”沈雁行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并竖起大拇指,“沈某出马,一个顶仨。”   为了证实洛书的猜想,三人回到了人群聚集处。只是这时争执还在持续,宋钰哑着嗓音骂骂咧咧,被人挡在身后的盛年谦默不作声,劝架的几人形同摆设,完全没能够化解这场纷争。   沈雁行凑上前去,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假意询问道:“我们不过就走开了一会,你们怎么就吵起来了?可以告诉我,你们是因为什么原因吵起来的吗?”   因着宋钰那喋喋不休的叫骂声,而被吵得脑瓜子嗡嗡疼的秦越溪:“盛年谦不小心踹倒了板凳,打翻的开水泼了宋钰一身,所以他们就单方面吵起来了。”   宋钰很不满意秦越溪的说辞,赶紧比手画脚地反驳道:“什么叫做不小心?他那是叫做不小心吗?我看他分明就是故意的!你们就知道劝我不要生气,怎么就不知道去问问他,问他为什么要像个神经病一样突然弹起来!”   沈雁行长长的“哦”了一声,歪头看向宋钰,眨巴着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所以说,是因为盛总突然起身,然后不小心踹倒了凳子,导致热水泼到了你身上。理论固然很重要,但没必要急于一时。温馨提示一下,在这里面穿着湿衣服,可是很容易被冻感冒的哦。我个人建议,你最好先去换一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再来找他理论。”   宋钰扯了扯紧贴在身上,冷冰冰的湿衣服,认为沈雁行说得很有道理。他双手攥着萧淮的外套,湿透的衣服逃离手掌的桎梏,再次紧贴主人腰间的皮肤时,冰得宋钰“嘶”的一声。   “淮哥,你陪我去换衣服好吗?我一个人不敢去,我有点害怕。”宋钰转头看向盛年谦,“哼!等我去换好衣服,再来找你算账。”   待萧淮和宋钰走远之后,韩泽这才松了一口气,卸下自己的攻防之势。盛北沅头晕的症状尚未完全缓解过来,确定没人再会伤害自己的父亲后,便同晏莳一道坐回了先前的位置。   沈雁行见人都走开得差不多了,便趁机凑上前去,一脸神秘地看着盛年谦:“盛总,我有事情想向您请教一下,一些关于我自己的个人私事,不知您是否会嫌我叨扰?”   盛年谦迅速整理好自己的表情,恢复了一贯谦谦君子的模样,笑着回道:“自然可以,能为他人提供帮助,也是我的荣幸。”   “盛总可真是爽快人,值得深交。”沈雁行指了指他们先前所坐的地方,在另一个火堆前,离人群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坐在那里深入探讨一下,您觉着如何?”   冰冷孤寂的三根小板凳,重新拥有了温暖的依靠。   沈雁行徒手从火堆边上拿出先前放的烤红薯,拍掉锡纸表面粘的碳灰后再将其撕掉。他捏着两个烤红薯端详了片刻,将烤得过于焦的那一个递给盛年谦:“不知盛总吃惯了山珍海味,可还吃得来这朴实无华的街头小吃?”   盛年谦伸手去接的时候,被烤红薯表面的温度烫的下意识缩回了手,有些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有点烫手。”   沈雁行轻笑一声:“实在太抱歉了,是我思虑不周,应该先用纸巾包起来再递给您的。”   “没关系。”盛年谦接过用面巾纸包住下半截的烤红薯,在看到沈雁行修长且细皮嫩肉的双手时,目光顿了一下,“沈先生的这双手,倒是有些出人意料。”   “我的手要比普通人耐烫一些,方才是我忽略了这点。让您烫着了,实在太不好意思了。”沈雁行掰开另一个烤得恰到好处的红薯,撕掉一部分表皮,将大的那一半递给洛书,“宝贝儿,这一半大一些,你吃这一半。”   盛年谦的视线依旧停滞在沈雁行的手上:“不知先前沈先生所说之事是什么?”   沈雁行注意到了盛年谦投来的视线,抬起自己的双手摊开来:“盛总一直看着我的手,是我的手让您联想到什么了吗?”   盛年谦微愣片刻:“沈先生平时会玩什么乐器吗?”   沈雁行挑眉,鱼儿竟然自己主动上钩了。   “我学过一段时间钢琴,勉强能弹出几首完整的曲子。”沈雁行空闲的右手在空气中弹奏出一段无声的音符。   盛年谦掰开不再烫手的烤红薯,视线落回到沈雁行手上:“我果然没有看错,这是一双能在黑白琴键上舞动的手。”   “比起亲手在钢琴上弹奏曲子,我更喜欢听别人弹。”沈雁行看向盛年谦,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眼中充满了期待,“盛总,我从小就是您夫人温诗兰女士的忠实粉丝。我想您也知道,追星的人对偶像的亲笔签名都十分向往。所以,我有个不情之请,想请您帮我要一份您夫人亲笔签名的录音光碟。”   盛年谦撕红薯皮的手停顿了下来,满脸歉意地看着沈雁行:“实在不好意思,我家中虽然有很多诗兰以前的录音光碟,但是都没有留下她的亲笔签名。”   沈雁行很是遗憾地“啊”了一声,同洛书快速交换了个眼神,随后便低着头装起了难过,嘴里还嘟囔着:“真是太可惜了,我还以为我这次能追星成功了呢。”   一直静看某位“影帝”飚戏的洛书打起了配合,伸手轻拍着沈雁行的后背以示安慰,并同时看向盛年谦说道:“听闻尊夫人一直在M国疗养,现下身体可好些了?这么多年来,雁行一直都很想去探望温女士。”   沈雁行顺着洛书的话语继续演下去,将自己的手放在盛年谦合拢的双膝上,一脸虔诚地说道:“盛总,我可以去探望您的夫人吗?”   沈雁行同洛书交换眼神时,正好被盛年谦捕捉到,再联系起他们的对话内容,盛年谦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两位先生有什么想问的不妨直说,没必要拐弯抹角。”   【作者有话说】   水了一章,我很快乐(情人节很适合看别人谈恋爱) 第0039章   沈某人一向脸皮厚,尽管他这出戏演到了头,被戏外人当场拆穿,也丝毫不显慌张。   只见他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襟,从容不迫地说道:“显而易见,我们想要了解的事情,自然是关于您夫人温诗兰女士的。”   盛年谦的神色稍显戒备之意:“你们想要知道什么?”   “在温诗兰女士销声匿迹的这六年里,她真的是在M国疗养身体吗?”沈雁行锋利的目光,仿佛要将盛年谦刺穿一般。   盛年谦手部下意识的用力,险些在烤红薯上戳出一个大洞:“当然。我很爱我的妻子,是不可能拿她的身体健康来开玩笑的,也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作假。”   沈雁行勾唇一笑。既然“嫌疑人”如此不配合,那就只好动用“非法手段”了。   他对上盛年谦的视线,眼底的一缕月白色流光转瞬即逝:“你真的没有说谎吗?”   “有。”自盛年谦与沈雁行对上视线的那一刻起,他的意识便不再受自己控制了。   沈雁行很是满意地笑了笑:“你的妻子温诗兰其实根本就不在M国疗养身体,对吗?”   “对。”目光呆滞的盛年谦如实回道。   “其实温诗兰早已逝世,出国疗养身体只是你用来隐瞒真相的借口,对吗?”   “对。”   “六年前,渝市发生过一起断手凶杀案,而温诗兰就是那起断手案的受害者,对吗?”   “对。”   沈雁行半眯起眼睛:“天魇噬行阵的阵……”话才说了一半,就被一阵“哐当”声打断,盛年谦也因此重新拥有了自己的意识控制权。   这打扰人办正事的罪魁祸首,正是那基本已经空掉的烧水壶。好脾气的沈某人顺着声音看过去的时候,那罪魁祸首还在地上滚了几圈。这替人背黑锅的烧水壶刚停歇下来,又被向着沈雁行他们走来的晏莳踹了一脚,咕噜咕噜地滚到盛年谦脚边才停了下来。   从沈雁行找盛年谦单独谈话开始,晏莳就一直在留意这边的谈话内容。他的听力比常人要好上一些,两边离得也不算特别远,尽管沈雁行他们谈话的音量不大,基本也能全部听清楚。   晏莳原以为沈雁行是在完成他所委托的工作,偷听是因为急于弄清盛北沅的异样是否与盛年谦有关,却不曾想会听到这足以震惊整个音乐圈的惊天大秘密。   他回想起六年前盛北沅同他提出分时的异样,突然意识到了些什么。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想,一时心急,踹倒了放置水壶的凳子。   一脸不可置信的晏莳走到盛年谦跟前,害怕是自己听错了话,用近乎颤抖的声音问道:“伯父你刚才是不是说,温伯母六年前就已经去世了?”   盛年谦正懊恼于自己不小心着了他人的道,竟把隐瞒了这么多年的事全盘托出,低垂直着头一语不发。可在外人看来,他只是在为亡故的妻子伤心。   热心市民沈雁行轻叹一声,替盛年谦回答他不愿回答的问题:“是的,你刚才没有听错。”   “小莳。”盛北沅的右手按在晏莳的肩头上,他蹙着眉头看向转过身来的晏莳,眼里幽静得如一潭死水,“你不该问我父亲这个问题的。当年的事对他打击很大,好不容易才从我母亲逝去的阴霾中走出来,你这样做无疑是在撕开他才结痂不久的伤疤。”   晏莳轻轻捏住肩上的那只手,眼中满是愧疚之意:“对不起,北沅。我只是……我只是想知道六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导致你……”   盛北沅的食指抵在晏莳的双唇之上,将晏莳尚未说完的话语堵了回去,扯起嘴角挤出一个苦涩的微笑:“小莳,我很清楚你想知道的是什么。当初我和你提出分手,并非是因为我母亲逝去的缘故。我希望你不要再提及我母亲的死,这对我来说也是难以抹去的伤痛。好吗,小莳?”   事实上,当初盛北沅同晏莳提出分手,的确与他母亲惨遭杀害无关,而是因为他那控制欲强到近乎变态的父亲。   在他们分手之前,曾有过一段极其美好的时光,是晏莳多年以来无法割舍的记忆。   六年前,盛北沅和晏莳还在市一中读高中。市一中是渝市最好的重点高中,学校为了保证每年的升学率,高三的学业任务就会比较重。由于两人所住的地方离学校太远,为了保证每天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两人就商量好一起住校。   市一中的宿舍条件很好,他们通过家里关系申请了学校公寓最好的双人间,从邻里关系变成了“同居关系”。   市一中在高三的时候会重新分班,原本不在一个班的盛北沅晏莳正好分在了一个班。盛北沅数学好英语差,晏莳英语好数学差,两人的优劣学科恰好互补,班主任就安排他俩坐在一起。   两人每天同吃同住互相补习,在繁重的学业里,十来年的朋友兼邻居竟擦出了暧昧的火花。   自晏莳第一次见到盛北沅之后,他便一直对这个保护自己邻家小哥哥存在特殊感情。只是他从未明白自己心尖儿上浮沉的万千思绪,是这时间最难能可贵也最纯粹的少年情动。暧昧的火花点燃了他的心田,驱散走罩住他心间爱意的晦暗。   9.14相片情人节,在那个漫天繁星追逐弯月的夜晚,暧昧于音乐声中攀升到最高点的时候,晏莳向盛北沅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Certaines personnes, une fois rencontrées, regardent pendant des milliers d’années; Certains battements de cur, une fois qu’ils ont commencé, se sont effondrés.”   “有些人,一旦遇见,便一眼万年;有些心动,一旦开始,便覆水难收。”   “Je t’aime bien.”我喜欢你。   盛北沅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笑着说道:“想知道我的回答是什么吗?画出x2+(y+3√x2)2=1的函数图像,它会告诉你的。”   x2+(y+3√x2)2=1画出函数图像来,是一个心。高二上函数的时候,晏莳的数学老师提到过。   是坠入云端,是情到深处,是精神与肉体的契合。是青涩懵懂,是生疏笨拙,是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学生时期的爱恋是甜蜜且酸涩的,更何况是这为世人所诟病的同性之恋。他们的身份与地位,注定了这段恋情不能暴露在阳光之下。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厚的窗户纸终会有被捅破的那天。   高三假期很少,盛北沅晏莳只会在法定节假日和放月假的时候回家。   10月国庆小长假假期的前两天,盛年谦因为分公司的事去了首都,温诗兰因为演出去了M国,保姆也因为家中有丧事请假回了老家。家里就只剩下盛北沅一个人,他便叫晏莳来自己家中写作业。   当然,写作业只是一个借口,能够安心独处才是他们的目的。尽管写作业只是借口,他们还是先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再开始享受独属于小情侣的甜蜜时光。他们情到深处忘乎所以,在暧昧色调的暖光灯下尽情拥吻。   殊不知,这一切都被盛年谦安装在家里的微型摄像头拍了下来。   盛年谦从未想过自己乖巧懂事的儿子,会如此的离经叛道。他把盛北沅当做自己的继承人培养,不希望他年纪轻轻就毁在感情上,更不希望这个毁掉他儿子的人是个男人。   盛年谦并没有直接找自己的儿子谈这件事情,而是花高价钱雇了一个私家侦探,委托这个私家侦探去拍下盛北沅晏莳的亲密照片。私家侦探的效率还算高,不过一周的的时间,就把照片交到了盛年谦手上。   而盛年谦拿到照片之后便用信封装起来,叫自己的秘书匿名寄给了晏莳的母亲。   私家侦探所提供的照片,是盛北沅晏莳趁周末半天假,在学校后边小公园约会时被拍到的。年轻人心浮气躁,两人又处于热恋期,容易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这才给了私家侦探拍到他们接吻的机会。   晏灵蕴拿到照片之后,一时接受不了,险些晕了过去。   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会和邻居家的儿子谈恋爱!两个男人怎么能谈恋爱呢?这有悖天理伦常,这是病!她不能放任自己的儿子继续病下去,必须在还有余地的时候,扼杀掉这段为人诟病的感情。   在那之后的第二个周末,晏灵蕴打电话叫晏莳回家吃饭。晏莳满心欢喜的回到家中,却不曾想迎接自己的会是母亲的一巴掌。   “我同意你去住校,不是让你去跟男人谈恋爱的!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妈,就赶紧跟盛家那小少爷分了,否则,我们就断绝母子关系!”   “妈,我和北沅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了,是这辈子都不会分开的关系。我既然碰了别人,就该对他负责到底。”   “男人和男人怎么能谈恋爱?你这是病,你晚上去跟班主任请假,我明天就带你去看心理医生!”   “妈,爱情无关国籍种族性别。爱意不是因为性别不同才会产生,它是因为苯基乙胺和肾上腺素的分泌而产生的。我爱上的是盛北沅这个人,无论他是男是女。古代皇帝尚有断袖之癖,动物之间也存在同性求偶的现象,这怎么就能叫作病呢?”   晏家母子没能谈拢,晏灵蕴砸了一桌子的饭菜,晏莳摔门离去。   晏莳回到学校之后,并没有将这件事告诉盛北沅。   作为导致晏家母子产生隔阂的罪魁祸首,盛年谦却装起了游说的好人。他主动找到晏灵蕴谈起两家儿子恋爱的事情,并表示作为父母应该尽可能的尊重孩子的想法。他还提议等盛北沅晏莳下周放假的时候,叫他们回来一起吃个饭,深入探讨一下关于他们谈恋爱的事情。   看似平静的家宴,实则暗藏杀机。   晏灵蕴想自己儿子和盛北沅赶紧一刀两断,盛年谦则想动用手段废了晏莳。也就是因为这场暗藏硝烟的家宴,盛北沅才能够知道他与晏莳见不得光的恋情,已经暴露在双方的家人面前。   作为盛年谦的亲生儿子,盛北沅很清楚自己父亲的想法。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不会同意他和晏莳谈恋爱的,他也大致猜到自己的父亲会对晏莳下狠手。   为了避免晏莳受到伤害,盛北沅不得不向晏莳提出分手。   “小莳,我很爱你,但我们最终的归属只会是分开。这外界的诸多因素就是沉重的命运枷锁,注定了我们不可能长久的在一起。小莳,我们分手吧。”   与晏莳分手之后,盛北沅转去了私立学校,删除并拉黑了晏莳的所有联系方式。晏莳联系不上盛北沅,也找不到盛北沅的人,难过消沉了好长一段时间。   晏莳那光明透亮的心田,再度笼罩起令人窒息的晦暗。   晏莳和盛北沅分手后的一个月,他的亲生父亲找到了他和他的母亲,提议要接他们回F国的家。心灰意冷的晏莳,答应了自己父亲的提议,全家搬去了F国。   一双璧人,就这样天各一方。   当初与晏莳无可奈何的分离,以及后来母亲惨遭他人杀害,都对盛北沅造成了不小的打击,对他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些年来,他被负面情绪折磨得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提线木偶。   人不应该长久陷入在悲伤痛苦里,而是应该尝试着去放下过去,珍惜眼前美好的人与物。盛北沅不想道出当年的真相平添难过,他只想尝试着再次拥有曾经的美好。   盛北沅将自己的下巴抵在晏莳的颈窝处,轻叹一声: “小莳,那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无论以前发生过什么,无论曾经有过什么苦痛折磨,我们都应该放眼现下与未来。或许,我们可以尝试着重新在一起。”   【作者有话说】   人物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   分号会变成乱码,我就改成单引号了 第0040章   眼泪如断线的珍珠自晏莳面颊上滑落而下,滴落在盛北沅的侧脸上,绽放出一朵朵蕴藏万千思绪的山荷叶。张开的双手彷徨无措,迟迟不敢将他朝思暮想六年的温暖拥入怀中。   哽咽凝噎的声音,是主人起伏不平的心在释放情绪:“北沅……我们还能重新在一起……我真的还可以和你在一起?”   盛北沅用双唇吻掉晏莳脸上挂着的泪珠,温润湿热的唇瓣在冰凉的面颊上印下一个个炽热的吻,最后落在将流光溢彩的蓝宝石藏匿起来的眼皮之上。   这是他保护多年的小莳,他的小莳在因为他而伤心落泪,他应该将他的小莳拥入怀中。盛北沅这样想着,也这样做了,分隔多年的一双璧人紧紧相拥。   北纬28°10'与北纬48°52'不过20之差,却是8545公里的距离,是2130个昼夜交替,是两个心意相通的人之间难以跨越的天堑。   不过只是盛北沅的一句话,便将两条海岸线连接在了一起:“小莳,只要不是天人两隔,心意相通的两个人无论分开多久,终会有破镜重圆的那天。我们从这里出去之后,就重新在一起吧。”   两张冰凉的侧脸紧紧相贴,低沉嘶哑的嗓音在盛北沅耳边震荡:“好。我之所以选择回到Z国,就是为了找到你再续前缘。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了,久到我已经快要丧失自己的情感了。北沅,谢谢你还愿意给我这个机会。我真的好爱好爱你。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   盛北沅轻拍着晏莳的后背,下巴在晏莳的颈窝轻蹭:“小莳,我也很爱很爱你。Je t'aime toute ma vie.”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   晏莳的双唇在盛北沅脸侧无比轻柔的碾磨,这是他视若珍宝的爱人。语言不过是他那挚诚热烈的爱意,掩盖不住而外溢出来的冰山一角:“La vie est comme un rêve, pas le premier sentiment négatif.”浮生若梦,不负初情。   晏莳近乎虔诚地亲吻着盛北沅的脸颊,眼睛,眉心,鼻尖,最终落在盛北沅的双唇上。这一个个温柔到极致的吻,是晏莳挚诚热烈的爱意留下的烙印。   四片温润湿热的唇瓣贴合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心底尘封已久的爱意尽数倾泻出来,在他们白皙的面颊上染上一层薄晕。   几缕湿热的清风交织在一起,唇舌在彼此的空中花园里探索,两人耳边回响着小溪途经山涧的水流声。心头的欲念攀升至峰顶,交织缠绵的爱意停滞在这一刻,鼻尖抵在一起缱绻难分。   两人忘乎所以唇齿相依的时候,完全忽略了棒打鸳鸳的真棒子就杵在他们面前,也忽略了棒子后面站着的两个吃瓜群众。   吃瓜群众沈雁行友情提示:“盛大影帝,你父亲正看着你们了。”   在盛北沅晏莳对彼此深情告白的时候,盛年谦就已经转过身注视着他们了。只是碍于周边人太多,盛年谦为了维持自己谦谦君子的形象,只能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怒火,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两个深情拥吻的男人。   盛北沅对上盛年谦暗藏杀意的眼神,嘴角轻轻地挑起一个微不可察的弧度,不管不顾盛年谦的死亡注视,在晏莳的嘴角印下一个温热的吻。   只是凭借行动表明决心还不够,盛北沅紧紧握住晏莳的右手举到盛年谦面前,无论是眼神还是语气都十分坚定地说道:“父亲,希望您能够成全我和小莳。每一个子女在谈恋爱的时候,都希望能够得到自己父母的认可与祝福,我也希望您能够认可与祝福我和小莳。”   盛年谦的牙齿紧紧咬合在一起,心底的怒火险些喷薄而出,脸上却依旧维持着和蔼可亲的笑容。   他一语不发,只是静静地看着不远处投来的热切眼神,有祝福的,有期待的,有兴奋的,也有漠然的。无论是什么样的眼神,在盛年谦看来都是无比扎眼的。他看似平静的眼神里,夹杂着无比复杂的情绪。   是愤怒,是杀意,是恨不得将晏莳拆吞入腹。   吃瓜的不嫌事儿大,沈雁行偏要往盛年谦伤口上撒盐:“盛总,我相信以您的为人,是不会做那棒打鸳鸯的棒子的。您一定会祝福他们的,对吗?”   沈佳葭附和:“对啊,盛总,您就同意他们在一起吧。当今社会的人普遍都虚情假意,能找到一个与自己真心相爱的人,这可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呀。”   周晴雨也随之附和:“对呀对呀,两个人真心相爱才是最重要的。盛总,您就成全他们吧。有了父母的祝福,有情人才能过得更幸福。”   在这种情景下,“谦谦君子”盛年谦不能发怒翻脸,只能假意妥协。他双手握住盛北沅与晏莳交握在一起的手,伪装成一个善解人意的慈父:“作为一个合格的父亲,怎么会破坏自己孩子的幸福呢?只要你们在一起是幸福快乐的,我不会有任何意见。”   在热烈的掌声与祝福声里,盛北沅和晏莳再次深情拥吻。   沈雁行搂住洛书的肩膀,笑着提议道:“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可是天大的喜事,是不是应该庆祝庆祝?我记得后院有几个碳烤用的烧烤网,咱们可以把它架起来整点烧烤,再开两瓶红酒。不过烧烤所需要的木炭是没有的,我们只能将就大火烤了。”   大家对通过烤烧烤的方式来庆祝没有任何意见,便各自贡献其劳动力来准备烧烤。沈雁行叫上闻钦贺舟一起去后院拿烧烤网和食材,其余人就留在前院做两个搭烧烤网用的烧烤架。   这去拿东西的路上,自然是会谈一些正事的。   闻钦叼着刚刚从赵靖那里顺来的利群,点燃后狠狠地吸了一口,这才身心舒畅地说道:“如我们先前所说,阵主的真实身份有两种可能性,而其中一种可能性就是断手案最后一名受害者的丈夫。我们现在能够确定受害者的丈夫就在这个阵里,但是有用的线索太少,难以确定盛年谦到底是不是阵主。”   洛书轻咳一声:“你们还记得盛北沅遇袭那晚的事吗?”   回想起盛北沅遇袭那晚发生的诸多事情,闻钦很快就理解到了洛书想表达的意思:“当晚需要药箱的有三个人,盛年谦就是其中一个。当时提出要去拿药箱的人,正好就是盛年谦。如果说盛年谦就是阵主,他选择盛北沅下手,就不会有人怀疑到他头上。毕竟虎毒不食子,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人去怀疑受害者的亲生父亲的。”   贺舟听完两人的对话之后,对有些地方感到不解:“如果盛年谦就是阵主,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他是想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也应该选择光明监狱才对啊。在这座府邸里的所有人,除了盛家父子自己,都与当年的那起案子没有任关系。”   洛书思索了片刻:“因为仇恨。盛年谦很爱自己的妻子,当年的事情在他的心里种下了仇恨的根。只要他和魇行者签订契约,他内心的仇恨就会被无限放大。一旦这种仇恨被无限放大,他就很容易会产生杀戮的念头。而杀戮和死亡对魇行者来说,是比任何欲念都要好的养料。”   闻钦抖了抖烟灰:“如果是因为仇恨而杀戮, 他为什么要选择这种局限性大的阵法呢?”   有些事情是不能让普通人知道的,这样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沈雁行赶紧岔开话题:“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咱们只是进行头脑风暴,是没法将阵主揪出来的。等有了更多的线索,我们在进行探讨。现下,解决温饱问题才是最重要的,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   沈雁行话说了大半之后,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之前打药人消耗太大,我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可怜可怜我,咱先把饭吃了再说。”   四人将烧烤网和食搬回前院之后,就开始正式准备烧烤了。除去原本打算拿的那些东西,他们还带回了从角落里翻出来的锡纸。有了这些锡纸,食材就不会那么容易被烤糊了。   他们用清水将积灰的烧烤网简单刷洗了一遍,再放在临时烧烤架上,利用火焰的高温给烧烤网杀菌。秦越溪和周晴雨切好的肉类,由在场厨艺最好的沈雁行进行码料。   由于节目组并没有准备串烧烤用的签子,他们就直接将食材放在铺好的锡纸上面烤。   介于沈雁行和洛书是消灭丧尸的功臣,大家都不好意思把烤烧烤的累活交给他们干。而盛北沅和晏莳作为这场“庆功宴”的主人公,自然也是不需要参与其中。   于是乎,两对高人气cp就这样坐在了一起。   由于火力很大,第一批放上锡纸的食材很快就烤好了。秦越溪装了两盘满满的肉片和翅中,给他们四个端过来。   沈雁行是一个嗜辣如命的人,在码料的时候加了特别多的辣椒。而晏莳是一个不太能吃辣的人,被盛北沅喂给他的那块牛肉辣得险些嗓子喷火,连胃里都充斥着灼烧感。   如果晏莳选择直接吐掉,倒是不会这般痛苦。但由于这块牛肉是盛北沅亲手喂他吃的,他硬生生忍着灼烧的痛觉咽了下去。   盛北沅见晏莳被辣得满脸通红,赶紧跑去放置饮用水的地方,倒了两杯凉水回来。待晏莳将两杯凉水饮进之后,盛北沅亲吻了两下晏莳的唇瓣,吻掉他嘴唇上粘的水渍。   “小莳,你等我一下,我再去给你倒杯水。”   盛北沅倒完水回来的时候,顺道去了烧烤架那边一趟。当时秦越溪他们正在烤茄子和韭菜,盛北沅表示自己不太能吃辣,拜托她们少放点辣椒。除去基本没有放辣椒的茄子和韭菜,他还装了一盘用奥尔良烧烤料腌制的烤翅中。   “我特意叫她们少放点辣椒,小莳你不能吃辣,你就吃这些。”   这狗粮哐哐地往人脸上砸,某位暗恋无果的沈姓人士,顿时就觉得自己手中的烧烤不香了。   沈雁行学起晏莳方才被辣到的样子,斯哈斯哈地吐起了舌头:“宝贝儿,好辣。”   洛书丝毫不留情面的拆穿他:“这个辣度,或许别人会被辣到,但你一定不会。”   沈雁行将盘子放在空凳子上后,一头扎进了洛书怀里,毛茸茸的脑袋在洛书的腰腹间蹭来蹭去。   某人像没长大一般,用黏糊糊的嗓音撒起了娇:“我是真的被辣到了,最最亲爱的书书哥哥,你亲亲我,我就不辣了!”   洛书自然是不会答应他无理取闹的要求,沈雁行自己也很明白这一点。不过没关系,他可以自己主动去获取。   于是乎,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就印在了洛书的双唇上。   【作者有话说】   这章包甜,下一章就不一定了 第0041章   偷香成功的沈雁行就势枕在洛书的双腿上,笑得一脸春风得意地观察着洛书的神态变化。   洛书这人向来都是沉稳冷静的,自然是不会出现太大的表情波动。   但,并不代表没有。   在洛书双唇上出现柔软触感的那一刻,他平稳的呼吸停滞了一秒。那一瞬间,甚至连眨眼睛都眨不利索了,刚合起的眼皮瞬间抬起,带动睫毛轻颤。这睁大的一双眼睛里,是惊慌失措与难以置信。   洛书眼中残余的最后一丝惊慌,没能逃过沈雁行那双敏锐的眼睛。登徒子沈某勾唇一笑,心想洛书这人也不是那么禁得起撩拨嘛。   沈雁行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目不转睛地看着洛书,坏笑道:“宝贝儿,甜吗?”   洛书对上这登徒子戏谑中夹杂着暧昧之意的眼神,原想说出来的话尽数咽了回去,只化作了一声轻叹。同这没皮没脸的人计较太多,完全就是在自找没趣。晾着这人不去搭理他,才是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沈雁行又怎会任由洛书晾着他,别人不搭理他的话,他可以自己主动创造出乐趣。登徒子沈某离开洛书的双腿坐直了身子,待洛书绷紧的肩膀放松下来后,用近乎黏腻的视线描绘着洛书的唇形,随即便吻上了那微微张开的柔润双唇。   这一次,可就不只是蜻蜓点水式的亲吻了。   沈雁行的左手扣住洛书的后脑勺,右手捏住洛书的肩头微微用力,双重桎梏防止这人扭头逃走。柔软与柔软的碰撞,是冰与火的对峙,融化成蕴藏着柔情蜜意的天河圣水。   洛书没想到这人的嘴唇会再次贴上来,大脑被刺激的瞬间变成一片空白。由于距离太近,他瞪大的双眼难以聚焦,只依稀能看到沈雁行微眯着的双眼。沈雁行额前垂下的几缕卷发,扫在他脸颊上蹭得人痒痒的。   他久久未能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甚至连鼻子能用来呼吸都忘了。   这打开的城门直接给登徒子提供了入侵的机会,一条游龙破开这座城池的最后一道防备,卷起横卧在城池里的另一条游龙,在城池中忘乎所以地撒欢儿。   在洛书回过神准备将这登徒子一把推开之前,沈雁行就已经预判到洛书的动作,快速在洛书的下唇上舔舐了两下便站了起来。然后徒留洛书一人愣在原地,头也不回地跑到了烧烤架那边,停在正在洗用过的脏盘子的陆亦铭面前。   他解开衬衫的袖口,将衣袖挽了起来:“小陆警官,你忙了这么久还没怎么吃东西,实在是太让人过意不去了。要不然你先去吃烧烤吧,我来帮你洗。”   陆亦铭将洗干净的盘子放进篮子里,抬头看向满面春风的沈雁行:“没关系的沈先生,你之前消灭丧尸也很辛苦,怎么好再劳烦你来做这些。这也没多少要洗的,你就先回去坐着吧,我待会去吃剩下的就行。”   “我左右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尽点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帮忙。小陆警官,你就别再推迟了。”沈雁行没等陆亦铭回答,就自顾自地蹲下身洗起了盘子。   等陆亦铭擦干净手离开后,沈佳葭就趁机凑上前来。她蹲在沈雁行的对面,冲他竖起自己的大拇指。   “沈先生,你真是好样的!”沈佳葭在裤子上搓了错手,压低音量,“希望你不会嫌弃我直白,刚才的事我都看见了,所以就想来问问,你是不是已经追到洛书了?”   沈雁行低头笑了笑,只给出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你可以根据刚才发生的所有事情,猜猜我到底有没有追到。”   “我猜,你一定是追到了!不然像洛书这种严肃正经的人,怎可能让你亲到他两次呢?”沈佳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言自语起来,“长发风流美人配短发清冷帅哥,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沈雁行舔了舔自己微微肿起的嘴唇,微笑着表示赞同:“你说得很对。我要是没追到手,怎么能在高岭之花身上猎艳成功两次呢?”   沈佳葭以为沈雁行是在肯定她自己的猜想,情绪变得愈发激动起来,音量都高了许多:“我嗑的3对CP都是真的,这简直是太幸福了,感觉就像是在过年一样!”   同样喜欢嗑CP的周晴雨被沈佳葭的话吸引了注意,她将刚烤好的羊排放进盘子里后,用纸巾擦干净手上沾的油和调料,随后便小步快跑到沈佳葭身边。   周晴雨挨着沈佳葭蹲下身,十分感兴趣地问道:“你嗑的哪三对CP啊?”   “当然是最近大火的行书CP,还有小有名气的十元CP,以及我偷偷嗑了两年的淮钰。”沈佳葭激动地握住周晴雨的双手,“姐妹,我简直是太幸运了,嗑的CP全都是真的!”   周晴雨“啊”了一声,小声问道:“淮钰?是萧淮和宋钰吗?他俩也是一对儿啊?”   沈佳葭一幅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姐妹,你怎么连这都没看出来?萧淮和宋钰之间那暧昧的气氛,一看就是在谈恋爱啊。再说了,他俩上楼去换衣服,都换了将近两个了还没出来。你想啊,两个小时这么长,孤男寡男共处一室,还能做什么?”   周晴雨惊呼一声:“对哎,他俩已经将近两个小时没出来了!他们不会真的是在里面滚……哎哟!”   在周晴雨丢下秦越溪一个人跑来唠嗑的时候,就被正在啃烤鸡腿的闻钦注意到了。他不理解是有多重要的事情需要讨论,才能让周晴雨在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丢下自己的领导独自跑开。   闻钦快速啃完手中香辣可口的烤鸡腿,拿两张纸巾随意地擦了几下油乎乎的手。放轻脚步走到周晴雨的身后,听她们到底是在讨论些什么。   原本沈雁行所在的位置,是能够看到走过来的闻钦的。然而,在沈佳葭和周雨晴谈论自己嗑的那些CP的时候,他就低下头无比认真地刷起了盘子,同时回忆着先前亲吻洛书时的奇妙感觉。   于是乎,周晴雨的可怜的小脑袋就挨了闻钦的一指弹。   “小周同志啊小周同志,你狠心丢下自己的亲领导,就是为了跑来这里编排别人的私生活?”闻钦拍了拍周晴雨的肩膀,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既然你一天到晚闲得慌,等回市局之后,就交一份千字检讨给我。记住,一个字也不能少,少一个加一份。”   周晴雨捂着自己的脑袋,可怜巴巴地看着闻钦:“老大~您行行好,这次就放过我吧。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   闻钦抬头看了一眼主宅二楼最边上的窗户,思索了片刻:“他们上去这么久还没出来,的确有点不太对劲,我们有必要上去看看。”   闻钦作为一个好领导,免去了周晴雨的千字检讨,以另一种更简单快捷的方式惩罚她的“玩忽职守”。安排她和许放去一趟主宅二楼,确认萧淮和宋钰是否安全无虞。   在第二次分房的时候,宋钰选择了搬去萧淮所在的4号房。宋钰若是要换干净衣服的话,两人应该是在4号房间。   周晴雨和许放走到4号房门口,敲了敲门以示礼貌。等了差不多一分钟,里面的人并没有来给他们开门。   为了避免直接开门会造成尴尬,周晴雨又敲了两下门:“萧先生,宋先生,你们在里面吗?”她将耳朵贴在门上,并没有听到任何一点声音从里面传出来,“这里面什么声音都没有,难道他们不在这个房间里?”   许放皱起眉头,意识到情况不太乐观:“他们不会真的发生意外了吧?我看,我们还是直接开门进去看吧。”   周晴雨点了点头,捏着门把手拧了好几下,门锁都是纹丝不动。许放见门无法通过正常方式打开,叫周晴雨赶紧离远一点,然后用自己庞大的身躯硬生生将房门给撞开了。   破开房门之后,他们看见了满地的鲜血,和横躺在鲜血中心破烂不堪的尸体。   这名死者的脸被人划得血肉模糊,完全无法分辨出死者的身份。只能通过身高和发型,暂时辨别出他是一名男性。   不只是面部,这名死者的整个身体都是血肉模糊的。死者伤口渗出来的血,浸湿了他周身残破不堪的衣物。那破烂的衣物布料上,粘黏着细碎的肉沫和黑红色的小血块。   尸体的脖颈上拴着一根铁链,这根铁链的一大半都被染红的棉被遮了起来,那猩红的棉被中间隆起一个人形。许放走进去掀开棉被,看见躺在床上之人,正是他们所在寻找的宋钰。而那铁链的另一头,正好就拴在宋钰的脖颈上。   既然躺在床上的人是宋钰,那这躺在地上的尸体岂不就是萧淮?   许放走到床边,伸手去探宋钰的鼻息。平缓的热息喷到他的手指上,表明宋钰此刻还是活着的。   他舒了一口气,转头看向不远处拿着手机照明的周晴雨:“有呼吸,应该只是晕过去了。我留在这里等宋钰醒来,你赶紧下去叫人上来。”   周晴雨再次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对许放说:“好,我一定快去快回。你一个人留在这里,一定要多加小心。”   意外和闻钦他们,究竟会是谁先到来呢?   【作者有话说】   友情提示,上一章那个可是初吻哟 第0042章   紧急情况总是能够激发一个人的潜能,周晴雨以专业田径运动员百米冲刺的速度,从二楼跑到前院找到闻钦和法医小曹。将他们叫到远离人群的地方后,她再以专业解说员的语速,把楼上的情况完整地复述了一遍。   凶手杀一个留一个,有一定的可能性是将宋钰视作诱饵,引诱新的目标主动跳入陷阱。   为了保证许放以及宋钰安全无虞,闻钦等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案发现场。而法医小曹跑上二楼之前,在秦越溪的陪同下回了一趟房间,去拿他出现场所带的事故勘察工具箱。市局编外特别顾问沈雁行和洛书,则留在前院保护其他普通人。   幸好,危险并没有降临到许放和宋钰身边。   一直处于警惕状态的许放在看到闻钦跑到门口的那一刻,他全身绷紧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闻钦在看到坐在床边安然无恙的许放时,悬在嗓子眼儿的心总算是落回了原处。   在侦破每一起案件时,刑警和法医从来都是分工协作的。闻钦等人负责在房间内寻找线索,法医小曹负责在死者身上寻找线索。   贺舟在窗帘和窗玻璃上 发现了血手印,在窗台上发现了两个血脚印,目测是44码的皮鞋印。秦越溪在墙壁上距离地面将近160cm处,发现了一团外圈呈丝状的血迹。闻钦在尸体右侧发现了一些拖拽痕迹,正对上去的被单上也有同样的拖拽痕迹。周晴雨在楠木树杈衣架旁边,找到了一根沾染血迹的针头。   在这个闭塞的空间里,无法使用科技手段,想要获得更多有用的线索,几乎只能在受害者身上去获取。   在进行现场初步尸检之前,法医小曹充当起了临时医生,为尚在昏迷中的宋钰简单地检查了一下身体情况。   宋钰的下巴两侧都有一个暗红色的於痕,下巴左侧的红痕相对较宽一些,下巴右侧的红痕相对较长一些,应当是被凶手左手使劲掐住下巴导致的。在他的后颈处有条一掌长两指宽的勒痕,应当是凶手用力扯住铁链导致的。宋钰的后脑上方有个一直在往外渗血的撞击伤口,法医小曹用适宜的力度摸了摸肿起的伤口,伤口下的颅骨有轻微的裂隙性骨折。   根据宋钰的伤口情况以及墙壁上的血迹来看, 凶手应该是在用力掐住宋钰的下巴后,猛地将其摁到墙上直接给撞晕过去的。而宋钰后颈处的那道勒痕,有可能是在凶手拖拽晕倒的宋钰时留下的。   但,这些不过都只是闻钦的猜测结果而已。案件发生时的真实情况,以及死者是否就是萧淮,都要等宋钰醒来后才能具体了解。   案发现场几乎没有打斗痕迹,凶手应该是在死者身后将其打晕后,再以最快的速度将宋钰猛地撞到墙上。而死者的具体受害时间,应该是在宋钰被撞晕之后。要想推测出凶手行凶所用的工具以及萧淮的遇害情况,还是需要通过法医小曹现场初步尸检结果来进行判断。   一般情况下,十小时之内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一度。但由于环境温度太低,死者的皮肤组织和肌肉组织受损严重,而这浑身的伤口又致使死者失血量过大,各方面因素综合导致尸体温度下降过快,难以推测出死者的具体死亡时间。   根据死者身上血淋淋的伤口情况来看,凶手是用小型尖锐的刀具将死者的皮肉横向切割开,切至半月形后再将割开的皮肉翻折卷起。每一片卷起的皮肉里都裹着一根又黑又粗的毛发,根据这些毛发的长度以及粗细程度,可判断出是死者自己的头发。   这样的伤口布满了死者全身,就连被狗项圈所遮盖起来的地方,也未能幸免于难。   死者的手腕处虽是鲜血淋漓,但凶手只是割开了此处的皮肉,并未将其手掌砍下来。死者的手腕与手掌未能分家,他的十根手指却是分离崩析。凶手沿着死者的手指关节处,将死者的十根手指切割成了二十八截,再用小口径自粘弹力绷带将手指缠绕回原型。   死者的的两颗眼球抛弃眼窝离家出走,跑去投奔房屋空间更宽敞的口腔。在死者的两只脚的后脚跟处,都有一道大概7cm长的纵向切口,切口内被塞入去掉头部的医用棉签,而医用棉签旁边是被割断的跟腱。   根据死者浑身上下的伤口来看,这凶手简直就是一个十分重口味的绝顶变态!   闻钦走到窗前拉开厚重的窗帘,俯瞰前院里聚集在一起神色不一的众人,眉间凝成了两道深深的沟壑。   他轻轻地敲了两下窗玻璃,手指停滞在他所敲击的地方:“这段时间里发生的每一起命案,几乎所有人都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据。那个罪大恶极的人,真的就藏在这群人之中吗?”   秦越溪尽可能地避开地上的血迹,走到闻钦身后看向他所指的地方:“你是想说,真正的凶手并非是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而是一直在暗处的某个人?”   “从受害者身上的伤口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大。”闻钦看向正嬉皮笑脸同洛书讲话的沈雁行,眉间的沟壑又加深了几分,“如果凶手是依靠他们所说的傀儡术来进行作案,那傀儡真的能做到这种地步吗?”   秦越溪拍了拍闻钦的肩膀,提议道:“傀儡能否做到这种地步,你可以直接去问问洛书和雁行。涉及到这些怪力乱神的问题,只有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才能给出你正确答案。”   闻钦从许放那里要了根芙蓉王,同秦越溪一起到前院去找专业人士寻求答案,其余人继续留在二楼寻找有用的线索。   在两人下楼之前,闻钦特意交代赵靖,如果宋钰在此期间醒过来了,一定要赶紧到前院来通知他。并叮嘱其他人,在宋钰醒来之后,千万不要立即询问关于案件的事情。   先前发生的事,必然会对宋钰的心理和精神造成一定的伤害。若是宋钰一醒来就听到关于凶手的问题,这很可能会加重他心理和精神上的损伤,甚至可能会导致他精神崩溃,无法回答任何问题。   两人下楼之后,秦越溪将沈雁行和洛书叫到海棠树下,把他们所掌握的情况简单地说与二人听。而闻钦不好意思再让不抽烟人士吸到二手烟,则独自一人蹲在大门口抽烟。   短时间内就发生了四起命案,前后总计八条人命。这些命案所堆积起来的压力,致使闻钦出现了短时间的精神疲惫。抽一只味道不错的香烟,对于闻钦这种老烟枪来说,是缓解压力和疲惫最有效的方法。   如果不浅品细尝的话,将一只完整的香烟抽到只剩烟嘴,仅需要一两分钟的时间。闻钦散完嘴里充斥着的烟味,快步走到海棠树下时,秦越溪刚把他们所掌握的情况说完。   闻钦没说一星半点的废话,直接切入正题:“傀儡术弄出来的傀儡,能做到真人所能做到的事吗?”   “傀儡术的具体效果因人而异,也会因为施术的方式不同,而致使术法的效果不同。在天魇噬行阵内,阵主近乎无敌,他的傀儡可以做到和施术人完全一样。如果让阵主和他的傀儡站在一起,我们可能完全分辨不出到底谁才是傀儡。”沈雁行耐心同闻钦解释道。   听完沈雁行的解释,闻钦攥紧的双拳内起了一层冷汗,眉间高峰耸立,就连眼皮都皱起了一个折角:“阵主和傀儡能一致到完全分辨不出来的话,有没有可能,作案的是阵主本人,留在院子里的那个才是傀儡?”   洛书抬眼看向闻钦:“的确有这种可能性。”   闻钦沉思了片刻,继续问道:“有没有这样一种术法,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令一个人完全动弹不得,但神智依然处于清醒状态?”   洛书:“有,木僵术。中了木僵术的人,会瞬间变成只有思想的木头人。”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闻钦根据自己的猜想,在脑海里快速的模拟了一遍案发时的场景。   按照这位变态凶手丧心病狂的程度来看,他多半是不可能在宋钰被撞晕后,再在死者身上实施作案的。有极大的可能性,宋钰目睹了死者遇害的整个过程。并且基本能够断定,这名身体惨遭凶手凌虐的死者就是萧淮。   通过伤害至亲人的身体来折磨一个人的精神,能为变态带来极致快感。   凶手进入房间后,使用木僵术令萧淮和宋钰变得无法动弹。随后使用他所携带的作案工具,将萧淮变成现在这副残破不堪的模样。然后将狗项圈固定在萧淮和宋钰的脖颈上,用一根铁链将两个项圈链接一起。   在萧淮惨遭凌虐的整个过程里,凶手多半是用了某种特殊方法维持着宋钰处于清醒状态。直至他收起自己残害萧淮的工具后,捏着宋钰的下巴将其撞到墙上撞晕,再扯着铁链将其拖拽到床上。   然而猜想终归只是猜想,案发时的情景究竟如何,只有凶手和宋钰清楚。   闻钦有些担忧宋钰醒来后的精神状态,看向沈洛二人问道:“如果宋钰醒来之后的精神状态太差,导致他难以正常回答问题的话,你们有什么温和的术法能让他回答问题吗?”   沈雁行轻笑一声:“自然是有这种术法的,我们甚至还有能让他快速醒来的术法。闻队,你可否需要我们使用法术让宋钰快速醒来?”   闻钦的神情稍显犹豫:“这种术法会不会对宋钰的身体造成伤害?”   沈雁行向前走了一步,双手负于身后,带着几分笑意的眼睛直视着闻钦的双眼:“闻大警官您可安一百个心,我们可是天大的好人,自然是不会对普通人施展伤害他身体的术法的。”   人美心善且话多的沈某人说到做到,使用了一个极其温和的术法,令陷入昏迷的宋钰快速醒来。   醒来后的宋钰木讷地坐在床头,呆滞的双眼怔怔地看着躺在血泊中的尸体,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对不起,我错了……对不起,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作者有话说】   宋钰身高176,血迹高度160,是因为被撞时有夹角 第0043章   房间里一片寂静,唯余众人的呼吸声与宋钰牙齿打颤发出的“哒哒”声。   闻钦和秦越溪站在床尾,挡住宋钰看向血泊中尸体的视线。沈雁行和洛书站在床头,等待合适的时机施展咒术。其余人则倚靠在墙边,放空大脑缓解精神上的疲劳。   这样的寂静维持了半盏茶的时间,宋钰呆滞涣散的眼睛突然有了神采,清澈明亮的双眼环顾房间中站立着的所有人。随即垂下头快速掀开身上的棉被,恰好将床边放置的铁链扫落在地,发出一阵金属碰撞在一起的“哐当”声。   众人以为宋钰终于逃脱恐惧的梦魇回归了现实,却不曾想他突然抱住自己的头嘶声大吼起来,   站得离宋钰最近的沈雁行迅速作出反应,坐到床边摁住宋钰的右肩,洛书则在另一侧摁住宋钰的左肩。洛书缓慢地向宋钰体内注入一缕真气,以稳固生人灵体的方式令其镇静下来。   沈雁行左手并起二指抵在宋钰的眉心,右手并起二指在左手上方绘制符文。   月白色的流光从沈雁行的指尖溢出,尽数汇聚在宋钰的眉心,凝结成一朵冰蓝色的拒霜花的花苞。待宋钰的情绪彻底平复下来之后,他眉间那朵拒霜花的花苞瞬间绽开,整个房间都充斥着璀璨夺目的月白色流光。   在所有人因强光的刺激而难以睁开眼睛时,沈雁行轻轻地扣住宋钰的后脑勺,将自己的额头抵在那朵盛开的拒霜花上。   这是一个华而有实的咒术,施术者可以借此读取中术者三个小时之内的记忆。施术者还可以通过催动符文,加快读取记忆的速度,以此略过不需要的片段。   沈雁行念起咒语催动符文,将记忆片段快进到了凶手出现的那一刻。   凶手掀开窗帘出现在宋钰眼中时,他正站在衣柜旁的墙边穿外套,而萧淮就坐在正对面的床上拿着手机照明。   凶手是一名身高大概180以上,体型标志略偏健硕的成年男性。脸上戴着一 张青面獠牙的皮质面具,唯余一双眼睛暴露在外面。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黑色风衣,风衣的两侧口袋都鼓鼓囊囊的。手上戴着一双医用橡胶手套,右手握着一把锋利的瑞士军刀,左手拎着一条目测有五米长的铁链。   瑞士军刀折射过来的光,刺激得宋钰下意识紧闭起双眼。当他缓解好刺痛感睁开眼睛时,凶手就已经站在他面前了。   宋钰想要搬起旁边的楠木树杈衣架砸向凶手,却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完全动弹不得!   他看着凶手缓慢抬起的右手,心跳停滞了一瞬间,继而疯狂跳动起来。他看着那把即将刺向他脖颈的瑞士军刀,身体瑟缩了一下:“你……你能不能别杀我。我……我有很多钱,只要你放过我们,我把我所有的钱全都给你。”   “你快放开他!”萧淮的声音从凶手身后传来,让他原本崩溃害怕的心莫名的安定了一些。   凶手冷哼一声,无比野蛮地将他摁到墙上,低着头用一种看垃圾杂碎的眼神看着他。瑞士军刀冰冷的刀背,在他的脖颈上轻轻滑动。   他觉得此时的自己就像砧板上的鱼肉一般,任人宰割。   “你放心,这把刀不是用来伤害你的身体的。”面具下面传出电子合成般的机械男声,“我只会用这把尖锐锋利的刀,一片一片地割开你男朋友的皮肉。”   凶手没有感情的话语冰冷至极,让他的心如同坠入冰窖一般。   凶手死死地捏着他的下巴,眼里充斥着兴奋,像是在欣赏他的恐惧一般:“我要让你饮他的血啖他的肉,让你享受蚕食同类的快乐,让你们血肉相溶。男人和男人相爱,就应该用这种方法永远禁锢你们的灵魂,让你们堕入无间地狱永世不得轮回。”   “不许你伤害淮哥,我咬死你个死变态!”他呲着牙恶狠狠地看着凶手,试图咬向凶手的虎口,却只是徒劳一场。   “别白费功夫了。”凶手饶有兴致看着他徒劳的反抗,用刀柄在他嘴里粗暴地搅了几圈,说出的话就像是猫逗耗子,“只要你乖乖听话,我就告诉你一个小秘密。”   凶手将铁链缠绕在他的脖颈上,随即捏着他的下巴端详了片刻。他的心颤了颤,害怕地闭起了双眼。然后他听到凶手面具下传来“啧”的一声,似乎是对他恐惧的表情感到十分满意。   “接下来的时间里,一定要睁大你的眼睛哦。我要带你欣赏这世间最美的画面,听这世间最动听的音乐。”凶手拍了拍他的脸,很是悠闲地缓步走到萧淮面前,将瑞士军刀架在萧淮的脖颈处,表情看起来就像是在享受一场音乐盛宴一般。   “人处于极致痛苦时候的表情,就是这世间最美好的画面。”凶手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他们因剧烈疼痛而发出的哀嚎嘶吼,就是这世间最动听的音乐。”   他眼睁睁地凶手慢条斯理地脱下萧淮身上的衣服,只剩下最里面那件雾蓝色短袖。   凶手把刀尖抵在萧淮的锁骨间,稍稍一用力就轻而易举地刺破了白嫩的肌肤。凶手握住刀柄的手用力往下压,锋利的刀刃直接嵌进了萧淮的皮肉里,滚烫猩红的鲜血自绽开的皮肉里涌出。   这不过只是一个开始,不过只是凶手实施酷刑前的一道开胃菜。   凶手将萧淮推倒在床上,从风衣口袋里拿出一个使用过的注射器,粗暴地插进萧淮手臂上寻常时候抽血的地方,快速地抽出满满一针管的血。   凶手把刀尖刺进萧淮胸前的皮肤,以那个溢出血珠的伤口为起点,在萧淮的胸前画出一条弧线,然后沿着那条弧线横向割开那处的皮肉。   凶手将那片割开的皮肉贴在尚未遇害的皮肤上,把刀刃嵌进血肉模糊的地方,缓慢地剜下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肉。再从风衣口袋里拿出一个气垫大小的器皿,把那块剜下来的肉装在里面。随后从萧淮的头顶拔下一根头发,像平常吃烤鸭时卷饼皮一般,把那根头发裹入血肉模糊的皮肉里,   这也只是一个开始,萧淮身上的每一寸皮肉,都享受了同等的待遇。   萧淮痛苦的闷哼声不停地回荡在他的耳边,可他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凶手握着那把沾染鲜血的瑞士军刀,割开萧淮身上的每一寸皮肉,剜下萧淮的每一块血肉。   那道源源不断往外溢出鲜血的伤口,是无比的猩红刺目。就仿佛一把在熔炉里滚了几圈的利剑,捅穿他的胸口刺破他的心。那个捅向他的人似乎还嫌这样不够,捏着滚烫的利剑在他胸口搅来搅去,将他的心绞成一滩肉泥。   萧淮身上卷起的每一片皮肉,如同一个个被烧得通红炙热的烙铁,灼烧着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就仿佛是要将他整个人烫熟一般。   “不要!快住手!!”他的声音变得哽咽,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我求求你,不要再继续伤害他了……”   可任他如何哀求,凶手都无动于衷。   房间里回荡着萧淮痛苦的声音,和他无助的的哀求。他向来引以为傲的嗓子被他彻底喊哑了,整个口腔里都充斥着浓重的腥甜味。   凶手把萧淮翻了个身,暂时停下了动作:“这场精彩的表演还没有结束呢,你放心吧,在这场表演结束之前,你的男朋友会一直好好的活着。”   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只能看见水蒙蒙的一层。他拼命地眨动眼睛,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落下,止都止不住。   他嘶哑的声音哽咽着哀求凶手:“我求求你,你放过他吧。”   凶手转过身看向他,眼中的兴奋之意已经到达顶峰。随后拿起棉被上的注射器和器皿,缓步走到他的面前。   凶手将装满血肉的器皿放回兜里,然后拔下注射器的针头,随意地扔在地上。   凶手用力地捏住他的下巴,将针筒嘴暴力地塞进他的嘴里,直至针筒嘴抵到了他的舌根,凶手才停下了塞针筒的的动作。他想挣扎却完全动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凶手按下针筒上的助推器,一股充斥着浓厚铁锈味的粘稠液体喷射到他的软腭上。   口腔内被人强行注入血液,致使他产生了生理性的呕吐感,大张着嘴发出阵阵沉闷的干呕声。凶手却趁此机会,将器皿内盛装的血肉塞进他的嘴里。   他想要将那些血肉全部吐出来,身体却突然像不受自己控制了一般,牙齿疯狂地咀嚼起那些血肉,并将它们尽数咽了下去。   “这可是你男朋友的血肉,你应该好好地享受它们的滋味,吐出来可不是好孩子哟。”凶手轻轻地拍了拍的脸,“饮爱人的血,啖爱人的肉,这种体验一定特别美妙吧?”   他只觉得此刻心如死灰。   “我可以给你一个拥抱你男朋友的机会,想要吗?”凶手用一根手指挑起他的下巴,用一种极其诱惑的语气对他说,“想要的话,只要你说出同性恋很恶心,是一种病,我就给你这个机会。”   他很明白,这或许会是最后一次活着拥抱淮哥的机会了。为了这个最后的机会,无论凶手让他去做什么,他都会义无反顾地去完成凶手的要求。可是这句话他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一口气堵在咽喉处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可以无所顾忌地说自己恶心,但他完全不可能说他的淮哥恶心。   “钰崽……你……你不要答应他。”   “淮哥,可我想再抱抱你……”他听到自己爱人极其微弱且嘶哑的声音,泪腺就像坏掉了似的,泪水如山涧清泉般涌出。   萧淮艰难地举起自己的双臂,缓缓地向中间收拢:“钰崽你看,我抱到你了。”   凶手冷笑一声:“两位真挚的感情,可真是令我十分感动啊。我愿意给你们这个机会,你们可要好好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哦。”   凶手话音刚落,他的身体就能够动了。他看着萧淮举起的双手,迈出自己奔向曙光的步子。   可他完全忽略了凶手喜怒无常这件事。   他欣喜若狂地跑到萧淮面前,还没来得及抱住他的淮哥,就被出尔反尔的凶手捏住下巴撞到了墙上,直接就被撞晕了过去。   接下来的记忆唯余一片黑暗,就没有再继续读取下去的必要了。   沈雁行停下了读取记忆的咒术,缓慢地睁开了闪烁着泪花的双眼。他轻轻地拍了拍宋钰的后背,正准备松开宋钰起身时,却突然被宋钰紧紧抱住。   “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如果没有我,淮哥就不会经历这些痛苦……”   【作者有话说】   这一段是宋钰视角,宋钰晕了之后,肯定很多事情都不清楚了。他脸上之所以没有沾上血迹,是贴心的凶手给他擦掉的,不是bug哦 第0044章   施术者读取记忆的过程中,会产生强烈的共情作用。中术者在记忆片段里的所有情绪,都会映射到施术者识海里。   从宋钰心里所逃逸出来的的所有情感与心绪,尚余几分悲怆之意滞留在沈雁行识海里。他想要出声安慰这个极度悲伤的可怜人,可向来巧舌如簧的他却找不出任何一句合适的言语。   安慰的话语没能说出口,唯有一声无可奈何的轻叹。   沈雁行就像是在撸猫一般,右手轻抚着宋钰的后背。他抬起左手搁置在宋钰后脑勺处,指间萦绕着的月白色流光,尽数隐没在细碎的发丝间。   “暂时放下所有的悲伤苦痛,好好地享受我为你编织的美梦吧。”沈雁行话音一落,宋钰立刻就闭上双眼沉沉睡去。   这是一个没有任何伤害性的咒术,通过抽取中术者记忆中最美好的片段,编织一个令其沉溺其间的美梦。如若施术者不绘下解咒符文,中术者会永远沉浸在睡梦之中。   尽管宋钰已经丧失意识陷入沉睡,紧紧搂住沈雁行的那双手,却没有任何松开的迹象。甚至在宋钰傻笑着嘟囔了两声后,桎梏着沈雁行的一双手又加重了力度。   宋钰陷入沈雁行编织的美梦后,似乎把现实世界里的怀中人当成了那梦中人。这紧到令人窒息的拥抱,箍得沈雁行有些喘不上气。他散落在身后的长发被宋钰紧紧压住,只要稍微动一下头,头皮就会被扯得生疼。   沈雁行轻轻地扭动了几下身体,试图从宋钰的桎梏里逃脱,却不过只是徒劳一场。   沈雁行转眸看向站在床边面无表情的洛书,眨巴着他那双看起来很是无辜的大眼睛。两个腮帮子鼓得像只仓鼠,语气带着几分可怜无助之意:“全天下最好的洛书哥哥,你快帮帮我这个即将被勒死的可怜人吧。”   洛书非但没有出手帮他,还给他委派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这个房间已经不能再住人了,我们必须换个地方安置他。既然他抱着你不放,这件事就交由你来完成吧。”   沈雁行鼓起的腮帮子瞬间泄了气,低垂着眼看起来好生可怜:“可是他的手压着我头发了,我只要稍微动一下,头皮就会被扯得生疼。”   洛书见着这人可怜兮兮的模样,心里竟不由自主地滋生出了几分心疼之意。他屈膝跪在床上倾身向前,轻柔地扯出沈雁行被压住的头发。   在洛书细心温柔地帮助下,沈雁行的头皮上总算没了紧绷绷的感觉。他活动了两下有些许僵硬的脖颈,单手抱起正在梦呓的宋钰。   宋钰身高不算太高,骨架也比正常成年男性小上一些。而沈雁行身形十分修长,体型也较为健硕。宋钰缩在他的怀里,看起来很是娇小可人。   沈雁行用空闲的右手理了理自己凌乱的头发,并同时对洛书比了个骚气的wink:“人形列车已准备就绪,等待列车长发号施令。亲爱的列车长,请问本次旅途应该驶向何处?”   “房间里不定因素太多,危险性太大,我们也不可能一直留在房间里守着他。”洛书转身走到窗前,垂眸看向篝火前扎堆的人群,“现下最好的选择就是,把他抱到人群集聚的院子里去。”   沈雁行抬手扶住宋钰向后仰的头,一本正经地调侃道:“好的长官,可否需要我再去隔壁搬张床下去?”   由于沈雁行的表情看起来实在不像是开玩笑,除去熟悉他的两人之外,都以为他是真心实意地想去隔壁搬走一张床。可实际上,他只打算去隔壁抱一床棉被了事。   老实人赵靖想着这上面的床又重又不好搬,赶紧提出一个非常好的建议:“工作人员房间里有折叠床,那个又轻巧又好拿,我们下去搬那个就行了。”   几人下楼将宋钰安置在折叠床上后,搬起小板凳聚在海棠树下,针对新的一起命案开展会议。   沈雁行抱着俩灌满开水的塑料瓶子,将他从宋钰那里所读取到的记忆,言简意赅地复述了一遍。   他清了清有些发干的嗓子,拧开其中一个塑料瓶的盖子,猛灌了半瓶:“我先前施展的那个咒术,可以让中术者所看见的画面,在我的脑海里重演一遍。就相当于我读取他的记忆,再复制到我的海马体里。你们有什么想要具体了解的地方,就尽管问我。”   闻钦用力地捏着自己的膝盖,抑制住内心想要将凶手碎尸万段的怒火。他平复好自己的情绪,语气尽量平和地问道:“凶手有什么比较明显的身体特征吗?”   沈雁行认真地回忆起凶手的形象特征:“没有看到明显的身体特征,他把自己裹得很严实。他的声音有经过特殊处理,只能听出来是电子合成的机械男声。身高大概在180以上,从身材上来看,平时应该有健身的习惯。”   若是有洛书在侧,沈雁行认真思索问题的时候,会下意识把手放到洛书身上。他的手一开始搭在洛书的肩上,随着脑海里画面的转变,先沿着颈椎一路滑落到腰椎所在的位置,再顺势游走到腰侧停滞了几秒,最终轮到了洛书的大腿上。   洛书知道这是他思考问题时的坏习惯,向来都是不会出手加以制止的,只是没想到这人这次会如此得寸进尺。   闻钦看向沈雁行搭在洛书腿上的左手,突然意识到了很重要的一点:“按照凶手所说的话来看,他似乎很仇视同性恋。因为仇视同性恋,所以激情作案?”   洛书顺着闻钦的意思发散思维,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凶手和萧淮宋钰,很有可能是熟识。”   赵靖对洛书的话感到有些不解:“为什么这样说?”   “萧淮和宋钰是粉丝群体很大的男团偶像,他们的粉丝群体基本都是由年轻女性构成。如果你们身边有小姑娘追偶像爱豆的话,应该听到过‘女友粉’这个词。这些女友粉会十分在意自己的偶像是否单身,偶像谈恋爱对于她们来说就等同于塌房。为了避免流失这部分大基数的粉丝,公司会严格管控他们的私生活。狗仔为了自己的kpi,也会时刻盯紧他们的生活动态。他们两个是情侣这件事,一定是不会轻易让人知道的。可凶手却知道这件事,那他们就有一定的可能性会是熟识。”洛书仔细解释道。   周晴雨挠了挠自己的下巴,无意识地“嗯”了一声:“萧淮和宋钰是热度很大的男男cp,凶手会不会是因为这个知道他俩是情侣关系的?”   洛书伸手按住在自己腿上弹钢琴的咸猪手,转头看向周晴雨:“你会因为很多人嗑某一对cp,而去相信这两个人就是真情侣吗?”   “我嗑娱乐圈那些cp都很理智的,一般不会相信他们就是真的。”周晴雨突然回想起这几天萧淮宋钰的亲密举动,“会不会是因为他们两个这几天看起来太过亲密无间,凶手就由此断定他们是真情侣?”   沈雁行顺势握住覆在自己手背上的手,举起来亮给周晴雨看,并且表情很是严肃地问道:“你会因为我的这个动作,就确信我和洛书是真的在谈恋爱吗?”   周晴雨看着眼前交握在一起的手,嗑cp的本性差点令她傻笑出声。可她本质上是一名从业多年的刑警,对待任何事情都需要保持认真严谨的态度,不能因为一些表面现象就去断定一件事的真实性。   她摇了摇头:“不会,除非你们亲口承认。”   秦越溪见没人说话了,才开口发表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凶手杀萧淮留宋钰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去留意。”   “秦姐你说得很对,这一点确实很令人在意。”沈雁行微眯着眼睛,右手在自己腿上有节奏地敲击着,低着头代入凶手的思维去思考问题,“以我个人的感官来看,对于这个重口味的变态来说,折磨一个人的心理带给他的快感,远超于折磨一个人的身体带来的快感。”   闻钦很快理解到他想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说,凶手这一次进行作案,不仅仅只是因为仇视同性恋,更是有目的性地想要去折磨宋钰。”   沈雁行停下右手敲击的动作,抬头看向闻钦:“在我看来应当是这样的。凶手仇视同性恋这点是次要原因,而更主要的原因,应该是他想通过伤害萧淮的方式来报复宋钰。”   闻钦:“所以说,凶手仇视同性恋,和萧淮宋钰很熟,并且极有可能与宋钰有仇。”   “如果凶手仇视同性恋的话,那盛年谦岂不是洗脱嫌疑了?”贺舟出声问道。   周晴雨附和道:“对哎,盛年谦能同意他儿子和男人谈恋爱,那他肯定不会恐同啊。”   洛书:“恰恰相反,盛年谦的嫌疑只会更大。”   周晴雨有些不解:“为什么?”   “盛年谦表面上是一个谦谦君子,但他实际上是一个控制欲强到变态的人。盛北沅在他眼里不仅只是他的儿子,更像是他的一件私人所有物。”洛书抽回自己被攥出汗的右手,“如果你们是一个控制欲极强的人,会允许他人随意染指自己的所有物吗?”   沈雁行一把抓回那只逃跑的手:“当然不会,我的所有物,只能攥在我自己手中。”   洛书瞥了一眼沈雁行,再次抽回自己的右手:“再则,盛年谦和宋钰有过摩擦。”   沈雁行看着自己空虚的左手,缓缓说道:“只要我们去问问宋钰和盛北沅,不就知道盛年谦符不符合这些条件了。”   【作者有话说】   不混这个圈子的确实不会相信娱乐圈cp是真的 第0045章   在为宋钰解开咒术之前,沈雁行先去烧了壶开水,大部分灌进了他用来暖手的塑料瓶子里,余下的便倒进杯子端给宋钰喝。   他将两个滚烫的塑料瓶子揣进风衣口袋里,右手端着掺了些许蜂蜜的温水,左手单指顶着根木凳子,步履悠哉地走到折叠床前。   不过只需一个寥寥几笔的符文,便能将宋钰从无边的梦境里拉回到现实中。只是这织梦术有一定的副作用,在中术者醒来之后的短暂时间里,他们会分辨不出现下是梦境还是现实。   宋钰缓缓地睁开眼皮,露出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他轻轻地眨了几下眼睛,眼泪如断线的珍珠般滑落而下。这些泪珠途径耳郭滴落在洁白的被单上,绽放出两朵寓意着绝望之爱的荼蘼花。   沈雁行从风衣的内侧口袋里抽出一张手巾,用如同呵护柔嫩娇花般轻柔的动作,为宋钰擦拭掉脸侧的两行泪痕。在擦拭泪痕的过程中,宋钰的眼珠随着他的动作机械地转动着。   “40℃的蜂蜜水,恰到好处的温度与配料比,最适合用来润嗓子。”无比贴心的沈大美人捏着纸杯的边沿,将各方面都恰到好处的蜂蜜水端到宋钰面前,“从梦境中缓过来了吗,可需要我扶你起来?”   宋钰那双空洞无神的眼睛盯着 沈雁行看了许久,似乎是将这眼前人当成了梦中那个再也找不回来的人,猛地弹坐起来将沈雁行紧紧搂住。   好在沈雁行反应很是及时,在宋钰一把将他搂住之前,把盛满水的水杯扔了出去,才有惊无险地躲过了这场湿身之灾。   “淮哥!淮哥,幸好我还能够再次抱住你。我刚刚做了一个特别特别可怕的梦,我梦见你……你死在了我面前。我好害怕,我好害怕那是真的,淮哥……”宋钰嘶哑的抽噎声里,充斥着生离死别的痛苦绝望。   沈雁行像是在哄找不到妈妈的婴孩儿一般,缓慢且有节奏地轻拍着宋钰的后背。他软着嗓子学起萧淮说话时的感觉,轻声细语地哄骗着这个痛哭流涕的可怜人:“钰崽,别害怕啊,我一直都在你的身边陪伴着你。”   这样一句语气相似而声音完全不同的哄骗话语,将宋钰在梦境与现实中来回拉扯。最终,残酷的现实战胜了美好的梦境。   宋钰将头埋在沈雁行温暖的颈窝里,如同洪水决了堤一般放声痛哭起来。   “尘埃已然落定,再伤心也挽不回逝去的人。”沈雁行轻扣着宋钰的后脑勺,令其与自己脸贴着脸,半眯着的眼睛里闪耀着锐利的锋芒,“现下你最应该做的事,是向警方提供最有用的线索,协助他们找出罪魁祸首将其绳之以法。”   宋钰紧紧攥住沈雁行的衣襟,将头埋在自己的双拳之间。断断续续吐出的字句像是蒙了一层布,有些许含糊不清:“真的……真的能抓到吗?”   沈雁行温柔地摸了摸宋钰的头,掷地有声地回道:“只要你积极配合我们,就一定能够抓到那个丧心病狂之人。”   宋钰突然抬起头,险些撞到了沈雁行的下巴。好在沈雁行反应足够迅速,要是真挨了这么一记顶撞,那可是有得他受了。   “只要能够抓到那个伤害淮哥的人,你们让我做什么都可以!”一双痛苦且坚毅的眼睛里燃起了仇恨的火苗,宋钰死死拽着沈雁行的双手,由于太过用力而不自主的发抖。   这个在身边人的庇护下永远天真烂漫的大男孩,终是在失去此生挚爱后,在痛苦与绝望之中涅槃而生,重铸成一个能够撑起一片天地的大男子汉。从前只会毫不保留将自己情绪外放的这个大男孩,学会了遮盖住自己的锋芒,提前拥有了经岁月洗礼出的沉稳内敛。   似乎是因为回忆起了萧淮遇害时的血腥画面,创伤后的应激反应致使宋钰不停地干呕起来,还险些因为呼吸不上来而背过气去。待宋钰从应激性生理反应中缓解过来,猛灌了一大瓶温热的白开水后, 随沈雁行一起来到海棠树下。   沈雁行快速地环顾了一下四周, 确定没有闲杂人等在这附近,才低声问道:“你们与盛年谦之间的关系如何,是熟识吗?”   宋钰没想到他会问这种问题,对此感到有些诧异:“这与那丧心病狂的变态有什么关系吗?”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我再告诉你有没有关系。”沈雁行双手环胸,倚靠着粗壮的海棠树。   宋钰摇了摇头:“基本称不上熟识。在此之前,我们与盛总可能只见过两三面。”   “那他,知道你和萧淮的关系吗?”由于寒意袭体,沈雁行不禁抖了两下。他有些后悔自己竟没有叫上洛书一起,而是选择了单独同宋钰谈话。没有专属取暖器在侧,这张狂肆虐的寒意可真是磨人得很呀。   这个问题的答案背后,涉及到宋钰不愿向他人提及的往事。人总是会习惯性地逃避这些对自己不利的过去,他下意识的想要回答不知道。可现下,什么都比不过弄清凶手是谁这件事。   “他的确知道。”   大抵是在三个月前,King男团因转型而出了一张新专辑,专辑中的主题曲需要拍摄一个内容很复杂的MV,而这MV中的大部分内容需要在外取景拍摄。正是因为这次外景拍摄,盛年谦意外知晓了萧淮和宋钰的恋情。   这张新专辑的主题曲打破了他们一贯的风格,从快节奏且富有激情的摇滚音乐,变成了慢节奏且浪漫抒情的流行音乐。MV的拍摄内容也从室内舞蹈,变成了剧情饱满且跌宕起伏的微电影。   为了贴合主题曲的歌词大意,负责主题曲MV的编剧老师撰写了一个感情纠葛极其复杂的剧本,King男团里的每一个人都要饰演其中最贴合自己的角色。这剧本里的每一个男性角色,都与女主角之间有过感情纠葛,但最终都不了了之。   萧淮在MV中扮演的角色,是女主角在大学时期所邂逅并最终错过的人。宋钰饰演的是暗恋女主多年不敢言,并默默守护着女主的青梅竹马。队长岑子琪在其中所饰演的角色,是女主在步入职场后,在她身边短暂停留的人。岑子琪和宋钰所饰演的角色,都同女主之间的直接感情纠葛较少。而萧淮所饰演的角色却是女主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人这个角色与女主之间的情感纠葛,基本占据了整体剧情的一半。   最为重要的一点,萧淮是King男团三个人中,唯一一个与女主有吻戏的。   尽管知道这是剧情需要,但向来就喜欢拈酸吃醋的宋钰,完全无法忍受萧淮同他人接吻。他强忍着满腔的醋意,等萧淮拍完当天的戏份来休息区找他道歉。可萧淮忙碌了一整天,并没能及时意识到宋钰的醋意。   宋钰气鼓鼓的将外套砸在萧淮脸上,就头也不回地往后山上跑去。   萧淮在山上找到宋钰的时候,宋钰浑身脏得像个野孩子,蹲在一处破房子边哭得嘶声裂肺。他将浑身裹满泥土和枯叶的宋钰抱在怀里任其打骂,直至宋钰彻底消气没了动作,才用衣袖擦掉宋钰脸上的泥土。每次宋钰伤心难过的时候,他都会以唱歌的方式哄宋钰开心,可这次却完全不起作用。   他只好用赤诚炙热又温柔缱绻的亲吻,一点点抚平宋钰心灵上的创口。   月上枝头,情意正浓。有些烈火,一点即燃。只是这情意之火刚刚燃起,就被突然出现的盛年谦一盆冷水给浇灭了。   盛年谦走到烂房子旁边踩断枯树枝的时候,宋钰正在解萧淮的衬衣扣子。他浑身上下很是狼狈,衣服裤子都被划破了很多条口子,衣物布料破裂的地方浸染着尚未干掉的新鲜血迹。失去衣物庇护所暴露出来的皮肤,都有着一道黑红色的血痂,看起来应该是结痂后的伤口。   那段时间恰好是萧淮的事业上升期,他因为在文艺电影里出演了一个很重要的配角,而被国内知名的电影导演相中。那位导演向他抛来包含诚意地橄榄枝,他正好也打算进入电影行业,闯出一片属于他自己的新天地。在这种至关重要的时刻,万万是不能因为这种见不得光的事,而毁了他的事业和前途。   两人都因为这个急昏了头,只顾着求盛年谦不要将他看见的事说出去,完全忘记问盛年谦为何会以那种状态出现在那种地方。   沈雁行用力搓了搓自己的手臂,试图将高高耸立的鸡皮疙瘩推平。他蹲在地上缩成一团,抬头看向宋钰:“他答应了替你们隐瞒这件事情?”   “他答应了,也的确做到了。我们一开始很害怕他只是口头答应,担惊受怕了一个多月。可那晚以后,并没有任何人来找我们问过相关的事,我们也就确信了这件事真的被瞒了下来。”宋钰苦涩地笑了笑,蹲下身握住沈雁行的手,“现在可不可以告诉我,这到底跟凶手有什么关系?”   沈雁行直视着宋钰充满期待的双眼,正经严肃的说道:“我可以告诉你,但你必须先答应我,在我们没有确切的证据之前,你万万不可轻举妄动。”   宋钰毫不犹豫地回道:“好,我答应你。”   “这所有命案背后的罪魁祸首,很有可能就是盛年谦。”沈雁行将手虚搭在宋钰的肩膀上,一旦宋钰因为他给出的答案而暴走,就立马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将其劈晕。   不过他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宋钰听完之后,只是短暂地陷入了沉默,很快便像什么都没听见一般,恢复成先前那样沉静漠然的神情。   两人单独谈完话回到前院后,沈雁行直接一把扑到了洛书怀里,疯狂且贪婪地汲取着洛书身上的热量。当他挂在洛书身上蹭得正起劲儿的时候,突然被站在他身后的宋钰拽住了衣角。   “淮哥以前经常说,音乐可以抚平一个人受伤的心灵,你可不可以唱首歌给我听?”宋钰用力攥住心口前的衣物布料,紧缩起的眉头下,是一双无比悲怆的眼睛。   不过只是一个很简单的请求,沈雁行没理由去拒绝这个可怜人。他看着宋钰悲怆凄凉的双眼,不由自主地哼唱出一段陌生的小调。   这段陌生又熟悉的小调,如同一把削铁如泥的利剑,刺穿了洛书识海角落里的一扇门。某段尘封在此处几千年的记忆,就着那道裂缝破门而出。   【作者有话说】   最近是不是有点太水了 第0046章   记忆碎片就像无数把尖锐锋利的刀,在洛书的颅内飞快地割裂他的脑神经。他头痛欲裂,近乎晕厥。   沈雁行赶紧抱住险些一头栽倒在地的洛书,急切地问道:“宝贝儿,你怎么了?”   “他没事吧?”在洛书陷入记忆漩涡的前一刻,他听见了一句很轻的问候,轻到分辨不出到底是谁的声音。   洛书暂时失去了对现实世界的一切感官,置身于记忆漩涡里的一片黑暗中。他的感官在这片黑暗中慢慢苏醒,一阵轻柔婉转的琴声裹挟着徐徐清风送入他的耳中。   琴声委婉连绵,如山间清泉流水潺湲。这琴声又似那露泣于香兰,翠珠迸于玉盘,彩凤鸣于昆山。尘缘中缱绻缠绵的琴声,有如月光波澄,又似一线天光,划破这将他与前尘往事隔绝起来的冥色晦暗。   明月林间照,清泉石上流。如斯佳人坐于林间抚琴,明亮澄澈的双眸中月色流萤。眸光交融之时,他怦然心动。   洛书分明能看清眼前人的面容,却像是有人脸识别障碍一般,无法辨别出眼前人的具体模样。就像一个有重度阅读障碍症的人,分明能看清所有字符,却无法理解它们的意思。清晰完整的字符进入重度阅读障碍患者的脑海里,会变成了一串无意义的乱码。阿雁的面容在他的识海里,会被自动替换成陌生人的模样。   唯有一双秋水潋滟的眼睛,与那左眼尾下点缀的一滴墨色,冲破了识海里封存他记忆的禁制。那是一双无比熟悉的眼睛,洛书每天都能见到。   雁行会是阿雁吗?   洛书努力拼凑起两人相似的地方,名字,声音,眼睛,身形,喜好,都极为相似。与他朝夕相处的那个人,会是这个令他怦然心动的人吗?   只是洛书尚未摸索出正确答案,思绪就被陌生又熟稔的声音扰乱。   “哥哥,你终于处理完南方的疫乱了?”缭缭琴音消逝于指间,阿雁提起衣摆,快步跑到洛书的面前。   日月交替,时光更迭。曾经矮洛书半个头的小孩儿,已经长得比他高上一些了,只是心性还似从前那般天真烂漫。   洛书抬手取下夹在阿雁发丝间的枫叶,嘴角噙着笑意:“已经都处理完了,所以就赶着回来见你了。”   “哥哥去了这么久才回,可是查清了瘟疫的来源?”阿雁很自然地牵起洛书的手,走到摆放七弦琴的石桌前,用衣袖拂去石凳上的枫叶与尘土,按着洛书的肩示意让他坐在石凳上。   因为这南方的疫乱,他们已经一个多月没见过面了。   大抵是在两个月之前,位于南方一个小国的万叶城突发瘟疫。这瘟疫来势汹汹,传染性极强,不过短短几日,城中逾半数人都染上了疫病。   一旦染上这疫病的人,浑身会长满令人奇痒无比的水泡,这些水泡一旦被抠破,伤口就会溃烂流脓。他们的五脏六腑及浑身的皮肉会慢慢腐烂,他们会在这样的痛苦折磨中慢慢死去,到最后只剩下一具白骨架子。   在极短的时间内,因为这场横行霸道的瘟疫,整个万叶城死了一大半的人,惊动了驻守在南方的几位神明。   几位神明火速赶到万叶城,用阵法将瘟疫散播开的所有地方封了起来,防止瘟疫扩散到更远的地方。他们把尚未感染的人与染上疫病的人隔离开,并将已经死去的人以及这些人用过的所有物品焚毁。   他们用千里传音术将此地发生的事告知医仙玉卿,并希望她能尽快赶到此地解决瘟疫。   玉卿得知万叶城闹瘟疫这件事的时候,她正在为阿雁养的白泽兽治疗腿伤,洛书正好也在阿雁的小院里陪阿雁下围棋,从而知晓了这件事。   作为万神之主的洛书,决计是不会让玉卿一人前去的,毕竟此去风险未知。   阿雁也想一同前去,可洛书忧心此去会碰到珈蓝,他便冷着面庞拒绝了阿雁。因为他担心羽翼尚未丰满的阿雁会碰上珈蓝,怕他无暇顾及而让阿雁陷入危险之中。   几位神明隔离与焚烧的方法,很有效的抑制了瘟疫的传播。洛书和玉卿赶到万叶城后,只花了不过十来天的时间,就彻底解决了法阵内所有地方的瘟疫。   可就在他们解决瘟疫的这段时间里,法阵外的扬畴县也闹起了瘟疫。   万叶城闹瘟疫的事刚在扬畴县传开的时候,一位自称郁先生的南疆巫医突然出现在了城中。他在南城支了个药摊,免费赠送可预防疫病的药材。但由于万叶城在闹瘟疫的缘故,搞得整个扬畴县都人心惶惶,大家都因为害怕染上疫病而很少出门,一开始光顾他药摊的客人很少。后来是因为来拿过药的人,将南疆巫医免费赠药的事传开了,光顾他药摊的人才多了起来。   可谁又能想到,这药非但不能预防疫病,反而会使人患上疫病。扬畴县里第一批染上疫病的人,便是那些去拿过免费药物的人。而在这第一批染上疫病的人里,有一个侥幸活了下来,他亲眼见到过那个戴着银制面具的南疆巫医。   这位侥幸存活下来的人,将南疆巫医的免费赠药的事告诉了洛书,并将家中尚未用完的药材给了他。玉卿仔仔细细地研究了这份药材,发现这份药材内掺杂了大量蛊毒,而这蛊毒极有可能就是导致人患上疫病的根源。   洛书他们凭着南疆巫医这条线索,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查明了万叶城瘟疫的起源。   最先染上这疫病的人,是城中一名王姓商贾的长子。   这名商贾的长子去邻城采办货物的路上,被附近的山匪连人带车一起劫回他们的山寨。那自称山寨大王的小胡子,威胁经常上山砍柴的几名樵夫去给那名商贾传话,叫他带着五百两黄金来山寨赎回他的儿子。怎料这几名樵夫个个都是刚正不阿的暴脾气,直接拿砍柴刀架小胡子脖子上,威胁寨子里的人把别人家的小少爷放了。这小胡子是个贪生怕死的主,就赶紧叫人把那王少爷给放了。   那王少爷独自驱车下山的,拉车的马突然发疯似的往悬崖边上冲,连人带马车一同跌落山崖。好在山崖下面有条江,王少爷落在江里才没能直接摔死。晕过去的王少爷顺着江流而下,被刚好从江边路过的人救上了岸。   那人脸上戴着个银制的面具,自称郁先生,是来自南疆的巫医,到此地寻找稀有药材。他治好了王少爷身上的伤,并在王少爷痊愈之后不辞而别。   这来势汹汹的瘟疫,便是源自于此。王少爷外敷所用的伤药里,被那南疆巫医加入了致人患上疫病的蛊毒。蛊毒蛰伏在王少爷的体内长达十日才发作,这期间王少爷所接触过的人几乎都染上了疫病。   扬畴县有能在患上疫病后侥幸活下来的人,万叶城也有能在和王少爷接触过后没有染上疫病的人。万叶城这个被福星所庇佑的幸运儿,就是那王少爷的至交好友。关于王少爷与南疆巫医之间的事,便是从这位至交好友那里知晓的。   杀戮和死亡,是珈蓝最喜欢的事。   戴着银制面具的南疆巫医,极有可能就是珈蓝手下的人,甚至有可能就是珈蓝本人。洛书害怕这是珈蓝使的调虎离山计,查明瘟疫真相后就赶紧回到了昆仑。   “哥哥在忧心什么?”阿雁的手轻柔地按压着洛书皱起的眉头,似乎是想通过这种方式为他抚平眉头,“哥哥无论有什么忧心事都可以告诉我,我现在已经可以为哥哥排忧解难了。”   可洛书只想让他的阿雁喜乐无忧。   洛书看向摆放在石桌上的七弦琴,笑了笑,开始转移话题:“阿雁先前弹奏的是何曲子?”   “哥哥可还喜欢?”阿雁歪头看着洛书,一双明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形。   秋水明眸,灿若星辰。   洛书对上这双波光潋滟的笑眼,竟一时忘了此间是何间。月色正好,佳人在前,此时他只知,水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可眼前人却无此间意,他只能将满腔情意深藏心中。   他知阿雁视他如血脉相连的亲兄长,可他竟对阿雁起了这般龌龊心思,他又怎敢让阿雁知晓自己的这份情意。   酸楚与苦涩不禁涌上心头。   “哥哥怎么瞧着有些不开心,可是不喜欢我弹的这首曲子?”阿雁双手攥紧洛书的衣袖,委屈巴巴地看着他,有些着急地问道。   这时洛书才回过了神,见阿雁委屈的模样,心中顿时一阵柔软。   “是哥哥的错,不该因为突然想到事情出了神,而把我们家小阿雁晾在一边。”洛书抬手将阿雁的头发别到耳后,继而轻轻握住阿雁修长的双手,微微勾起唇角,“阿雁弹得这般好听,我又怎会不喜欢?”   但阿雁却突然皱起眉头,像是想到了什么,说:“那哥哥是还在想南方疫乱的事?”   洛书没想到自己为了掩饰心思随口说出的借口,竟让话题再次转回到南方疫乱上去。他并不愿同阿雁谈及太多关于瘟疫的事情,他只想阿雁在他身边的时候,能够开开心心、无忧无虑。   他轻叹了一声,一把将阿雁拥入怀中:“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未见,难道阿雁只想同我谈这些事情吗?”   阿雁埋首在洛书的颈窝处,鼻尖萦绕着似有若无地凛冽清香:“那哥哥想同阿雁谈些什么?”   温热的气息喷薄在洛书的脖颈间,富有磁性却又朦朦胧胧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不断地撩动着他的心弦。突然剧烈跳动的心脏令他慌了神,他有些害怕心思细腻的阿雁会觉察出他此时的异样。   洛书赶紧轻轻推开阿雁,手指随意地拨弄了两下琴弦,想要将话题转回到曲子上,状似无意地说:“先前未能听得尽兴,我是否能够再听阿雁弹一遍那首曲子。”   “不怕哥哥见笑,这是我自己谱写出来的。但尚未完善,等我完善之后,再弹奏给哥哥听,可好?”   “好。”洛书曲起手指,轻轻剐蹭了一下阿雁高挺的鼻梁,笑着夸赞道,“我们家小阿雁可真是多才多艺,琴棋书画诗酒,可谓样样精通。”   “那哥哥可真是谬赞了,我不过只是学了点皮毛罢了。只是目前为止,我还没什么灵感,”阿雁看着洛书的一双眼睛里充满了期许,“阿岁哥哥说他们皇城有位很厉害的琴师,还说可以带我去找那位琴师指点一二,哥哥可以陪我一起去吗?”   洛书轻轻地摸了摸阿雁的头,语气很是温柔地回答道:“好。”   然后阿雁以夜深露重为由,让洛书留宿下来。待洛书快要就寝之时,阿雁抱着小枕头来到他的房间,以怕冷为由想与他睡在一起。   洛书无奈地应允了他的请求,两人同榻而眠。   【作者有话说】   改过一遍了,凑合着看吧。 第0047章 (重修版)   待江岁处理完手头事务后,三人启程前往祝桑国皇城。   祝桑国在神明尚未现世前便已存在,是中原大地上历史最为悠久的一个国度,也是所有国度里疆土面积最大的一个。整个国度地大物博、繁荣昌盛,历代国君任人唯贤、以民为本,所有百姓安居乐业、民康物阜。   江岁在飞升成神之前,乃是祝桑国第五十一任国君最喜爱的一位皇子。他出生之时天降异象,五爪金龙盘旋于长空,彩凤绕梁三日才离去,国师认为此乃祥瑞之兆,断定此皇子将来必有仙缘。他自小又天赋极高,无论学什么都得心应手,文韬武略皆不在话下。   江岁十九岁那年,江南因长久的水患之灾而闹起了瘟疫,他主动请缨前往江南处理水患与瘟疫。在机缘巧合之下,他发现自己的血液竟有疗愈瘟疫的奇效,便将自己的血液混入粥食之中,分发给江南的所有百姓。   他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彻底消除了这场瘟疫。万民同悲为其祈愿,江岁功德圆满飞升成神。   每年十二月上旬,祝桑国都会举办一场十日之久的冬日祭典。每年的这段时间,江岁都会抽出时间,回到祝桑国为自己的国民降下福祉。   冬日祭典除去祭祖拜神之外,还有很多丰富有趣的内容。比如,华灯宴会可观赏星罗棋布的璀璨灯火,梨园雅宴有阿雁十分喜爱的戏曲表演,风情盛宴上有许多美味的水陆之珍,以及许多有趣的民间小游戏。   此行前往祝桑国皇城,正好能带着阿雁去好好的游玩一趟。   因为阿雁想要去请教琴师的缘故,三人在冬日祭典正式开始的前两天,就抵达了祝桑国的皇城。   江岁所引荐的这位琴师,并非是宫廷御用琴师,而是春风不尽楼的楼主。春风不尽楼是祝桑国皇城内最大的酒楼,共修建了五层楼之高,一二楼可供食客享尽天下珍馐美馔,三四楼可供文人墨客在此把酒言欢,五楼则是春风不尽楼楼主乔思衡自己的居所。   不过,乔思衡却也只是春风不尽楼的楼主,而多元化酒楼背后真正的老板实则是水神江岁。江岁从外边捡回了六尺之孤的乔思衡,似若金屋藏娇般的养在自己的别院里,在其及冠之年为他开了这春风不尽楼,还特意交代现任国君不可为难乔思衡。   十五年前的一个盛夏,有北国冰雪城之美称的亓雪国突发洪涝,波浪滔天的猛水如倾盆霹雳溃坝决堤,接连淹没了三四座城池。江岁受命前往亓雪国治理洪涝,在洪水席卷的最后一座城池里,从波涛汹涌的洪水中救起了被其爹娘用衣物绑在断木上的乔思衡。   “神仙哥哥,我没有家了……你可不可以带我回家?”浑身湿漉漉的乔思衡蜷缩在江岁脚边,葱白细嫩的小手紧紧攥住他的袖角,一双悲凉却又满怀希望的眼睛巴巴地望着他。   江岁念其可怜,便将乔思衡带回了自己在昆仑外的别院。由于神明不能同凡人有太多尘缘纠葛,江岁并未将乔思衡的存在说与他人听。   乔思衡出身自声名显赫的书香世家,从小耳濡目染的是诗词歌赋与琴棋书画,举止谈吐都十分的端庄大方且温文儒雅。江岁十分喜爱这个面如傅粉且气质不俗的小孩,任其想要什么都会尽可能去满足他的需求,并且悉心教导其诗词歌赋与琴棋书画。   于是乎,这救命恩人便成了授业先生。青出于蓝总是能胜于蓝,江岁这个半吊子先生教出来的小孩,竟在及冠之后成了名动天下的琴师。乔思衡弹奏之曲如高山流水、似天籁之音,江岁会时常回到春风不尽楼借此舒缓身心。   近几年因为珈蓝派其手下四处作祟的缘故,洛书需奔赴神州各地收拾珈蓝留下的烂摊子,深受其信赖的江岁便要时常守在昆仑留意阿雁的安危。这一年到头琐事缠身,江岁与乔思衡基本就只有在冬日祭典期间能见得上面。   往常江岁都是赶在冬日祭典的前一天回到祝桑国皇城,同乔思衡相聚于朔洇湖画舫上听曲烹酒。这次因阿雁的缘故提前一天赶回,江岁想着恰好能给乔思衡一个惊喜,却没成想竟正巧扑了个空。   今日宫内要大摆筵席招待外来使臣,可那宫廷御用琴师不知怎的突然闹起了恶疾,卧病在榻无法前往宫宴鸣奏乐章。太子江念听闻番邦公主对乔思衡青睐有加,一大早便带着珍贵的礼品亲自前来春风不尽楼,诚邀乔思衡前去宫廷为宫宴鸣奏乐章。   乔思衡念及祝桑国皇室同江岁之间的关系,恰巧江念又同江岁长得有几分相似,他便应允了这尊贵的皇室太子无比诚意的邀约。   听店小二说,乔思衡要到了戌时才会回来。   这一时半会儿也见不上想见的人,作为前祝桑国皇子的江岁当起了东道主,带着洛书和阿雁去逛皇城内最大最热闹的集市。这集市占据了太平街南头的整条兰亭雨巷,皇城的百姓便以兰亭雨巷为这集市命了名。   这兰亭雨巷内有家十分出名的驴肉卷饼,江岁每次来都会买几份带回昆仑给阿雁吃。尽管用术法能保证驴肉卷饼不变冷变味,可这“跋山涉水”后的驴肉卷饼终归比不得新鲜热乎的好吃。况且阿雁每次都会把卷饼留给洛书,故而总是念叨着想要江岁多带几份。   既然这次喜爱驴肉卷饼的阿雁本人来了兰亭雨巷,江岁自然是会带着他去摊贩那儿买新鲜热乎的。   当他们排在驴肉卷饼摊前长长的队伍后边时,突然出现了两个喝得酩酊大醉的西域人,把生得粉雕玉琢的阿雁错当成了漂亮姑娘,打算当街上演一出“强抢民女”的大戏。   阿雁这个身高八尺且能拔山超海的未来战神,又怎会让这俩站都站不稳的西域大汉得逞,直接给他们一人来了一脚。由于阿雁顾及这俩只是“弱不禁风”的凡人,脚上使的劲儿只够踩死一只蚂蚁。   那俩不识好歹的大汉刚被踹倒在地,就又歪歪扭扭地站了起来,色眼迷离地看着眼前如天上谪仙的阿雁,挤着油腻的五官笑得一脸猥琐:“嘿嘿嘿,这位美腻滴小娘子,可真是辣得很呀。”   “哥哥,我害怕……”阿雁快速闪到洛书身后,双手虚握着洛书的肩头,温热细嫩的脸颊贴在洛书的脖颈间,那双波光潋滟的眼睛竟蓄起了泪水,甚至连说话的声音都略微带着哭腔,好似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   洛书哪能见得阿雁受委屈,心里不禁泛起阵阵心疼之意。他的右手就像是在呵护稀世珍宝一般,轻柔地摩挲着阿雁的脸颊,温声细语地安慰着阿雁:“别害怕,有哥哥在呢。”   现下“形单影只”的江岁见此情形,状若头疼地揉了揉自己的眉心,他实在是有些看不太下去了,给那俩不知死活的西域醉鬼一人来了一记耳光,直接将他们给扇晕了过去。   那俩西域醉鬼的同伴自知理亏,也不敢上前去找将人揍晕在地的江岁理论,只能一脸苦大仇深地拖着自己惹事的同伴离开此处。   这场闹剧收了场,阿雁那边也不再委屈了,笑意盈盈地挽着洛书的手臂,同洛书说些近来他所见到和听到的奇闻趣事。   他们买到味美量足的驴肉卷饼之后,又去集市里的其他小摊买了许多祝桑国的特色美食与配饰。当他们拎着大大小小的纸包路过珠串摊前时,慧眼识商机的小摊贩儿十分热情地叫住了牵着阿雁的洛书。   “这位气度不凡的郎君还请留步,买根同心手绳赠予这位仙姿佚貌的娘子吧。”   阿雁再度被人辩错了性别却也不恼,反而软着嗓音装起了美娇娘:“同心手绳是什么?”   小摊贩儿将一编织了同心结的手绳递给阿雁,又拿出一盒成色上等的玉珠放在阿雁面前,详细地解释道:“小娘子从这里面挑出几颗自己心仪的玉珠,我会将小娘子与这位郎君的名字刻在玉珠上,再将刻着二位名字的玉珠串在同心结手绳的两头,这便就是寓意着夫妻同心到白头的同心手绳。”   阿雁从木匣子里挑出四颗质地细腻光滑的翠色玉珠,依旧软着嗓音装那美娇娘:“就要这四颗,麻烦你刻上‘书’和‘雁’,给我和哥哥一人做一串。”   由于在玉珠上刻字镀金比较精细繁杂,这两串同心手绳只能在次日才拿得到成品。小摊贩儿向洛书要了三成的定金,给了他一张字据作为凭证,叫他们明日巳时来这儿取成品。   他们逛完整条兰亭雨巷时,天边斜阳已将自己的半边身子隐匿在山野之中,瑰丽的霞光映照在碧波荡漾的湖面上,泛着阵阵令人目眩神迷的涟漪。   在返回春风不尽楼的途中,江岁又带着洛书和阿雁去看了鼓楼的皮影戏。三人看完皮影戏回到春风不尽楼时,正好遇到乘坐宫廷马车归来的乔思衡。   白衣公子世无双,似若天上谪仙临。   “阿岁,你怎的今日就来了?”斯人若彩虹,他眼中人亦如彩虹。在乔思衡身处的这一方天地之间,唯余这眼前的江岁一人。 第0048章   洛书与阿雁并没有扰故人叙旧的习惯,便先行走进春风不尽楼找了张空闲桌子坐下。他们所选择的位置恰好正对着大门,只要略微侧着头就能够看清门外两人的一举一动。   “我思佳人夜不能寐,就只好早早的来了。”江岁的双眸之中柔情似水,只依稀映着属于乔思衡的一道清影。   婉约娴静的美人置身于月色清辉间,夜里的清风拂起他的衣袂飞扬,仿若国画大师笔下清新淡雅的水墨丹青。此刻这满面春风的美人是欣喜若狂,却依旧步履优雅从容地走到江岁身前。   此间相思谓何思,玉郎在前何不拥?   朝思暮想一载春秋,乔思衡再度与自己的心尖良人紧密相拥。他低垂着双眸,轻唤了一声:“阿岁。”   “夜里风大,当心着凉。”江岁为乔思衡重新系好散掉的大氅锦带,并将大氅的绒边拢在乔思衡的脖颈处。   祝桑国皇城被誉为四季春城,尽管到了凛冬时节也并不会太冷。不过,许是儿时在凉意刺骨的洪水里泡得太久的缘故,乔思衡的身体要比寻常人畏寒怕冷一些。   乔思衡颔首一笑,继而看向正在喝茶吃饼的洛书与阿雁,低声问道:“里边儿那二位是阿岁的朋友吧,这次怎的想着带朋友来了?”   江岁顺着乔思衡的目光看过去,浅笑一声,依次为其介绍道:“他们是我在昆仑的至交好友,身着青衣的是洛书,身着红衣的是池雁,你唤他阿雁便可。阿雁想请我家天下第一琴师指点琴艺,我便只好带着他们来找你了。”   听到“昆仑”二字,乔思衡立刻就明白了洛书与阿雁的大致身份,笑着说道:“指点琴艺的事,可以明日再说。阿岁头一次带朋友来春风不尽楼,我这个楼主可要好好的尽一尽地主之谊。”   江岁轻轻地揉捏了两下乔思衡微微泛着红的耳朵尖,继而用手捂住乔思衡被晚风吹得冰冷的双耳:“你充当了半日的宫廷琴师也累着了,今日就不要操劳这些了。”   “有阿岁在身边,我又怎的会累?”乔思衡带着浅浅笑意的双眸之中似有繁星点缀,他抬手捻下挂在江岁唇角的一缕发丝,“阿岁的朋友不远万里而来,现下我自然是要好好设宴招待一番的。”   乔思衡命自己的近侍乔七赶快去朔洇湖画舫上,叫画舫的店家尽快布置出一道丰盛的宴席,并且让他叮嘱店家一定要将宴席设在观赏夜景的最佳位置。待乔七乘坐马车往朔洇湖赶去后,他便将洛书和阿雁带到二楼的厢房里去,吩咐店小二为他们烹一壶上好的碧螺春。   在等乔七的空隙间,洛书同阿雁下了一盘围棋。为博美人一笑,黑子负于白子。   大抵过了一柱香的时间,朔洇湖画舫那边准备好了宴席的菜品,只等着乔思衡他们到了再上菜,乔七便乘坐着马车赶回春风不尽楼。   恰巧今日宫廷的人刚把华灯宴会的花灯布置好,朔洇湖又正好就在举办华灯宴会的长安街旁。画舫的店家便按照乔思衡所提的的要求,将摆设宴席的位置选在面朝长安街这边的最佳观赏位。   乔思衡之所以将摆设宴席的地点定在朔洇湖画舫,而非自己的春风不尽楼,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观赏繁光远缀天边的璀璨灯火。他原是想着今夜人多便未直说,店家此举倒是深得他意。   虽准备得至善至美,可天却不尽人意。   这所有菜品才刚端上桌子,画舫上就突然来了个钱多没品的纨绔,带着一群生得穷凶极恶的家丁,扔了一千两黄金给画舫的店家,叫店家把画舫上的所有的客人都赶下去。那纨绔还错把阿雁当作美娇娘,竟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轻薄与他,洛书便用术法使了个绊子,令那纨绔直接摔了个狗吃屎。   乔思衡不想因为这群流氓地痞扰了今夜的雅兴,便叫店小二按照他们以往的习惯备好一艘小画舫。   往常江岁与乔思衡来这朔洇湖画舫时,都是向画舫的店家租一艘小型画舫,让店小二在小画舫上备足百年陈的花雕酒、下酒的吃食以及烹酒所用之物。只这一画舫两玉人,在朔洇湖上随着晚风随意飘荡。江岁烹煮醇香厚重的美酒,乔思衡弹奏如鸣珮环的乐章。   此间乐,不思蜀,谈笑之间,酒香正浓。   花雕酒酒性柔和,酒色橙黄清亮,酒香馥郁芬芳,酒味甘香醇厚。煮过的花雕酒更加醇香厚重,入口轻柔回甘,并且不大能够醉人。   可不过只是三四杯酒下肚,乔思衡便已然醉意熏熏,他蜷伏在江岁盘起的双腿上,像极了一只睡眼惺忪晒着太阳的小懒猫。江岁扯开堆在乔思衡身后的大氅,将乔思衡的整个身子遮盖的严丝合缝。   不知是何原因,岸上有几个泼皮突然吵得不可开交,他们喋喋不休的对骂声似若洪钟,震得阿雁耳朵生疼。洛书见阿雁捂着耳朵似乎有些难受,便使用术法催动画舫前行,一直飘到朔洇湖的尽头才停了下来。   朔洇湖的尽头是一大片紫竹林,周边人烟稀少,算是皇城内最为幽静的地方。   阿雁使用术法隔空摘下一片新鲜的竹叶,放在嘴边吹了一曲悠扬婉约的江南小调。   一曲毕,阿雁笑眼看着身旁的洛书:“哥哥可还喜欢?”   “甚喜。”   这时,乔思衡突然嘟囔了一声:“阿岁……”   江岁垂眸看着醉眼迷离的乔思衡,温柔地轻抚着眼前人的脸颊,低下头轻声说道:“阿衡若是困了,便先行睡下吧。”   乔思衡轻轻握住在自己脸上摩挲的手指,温热湿润的双唇细细密密地亲吻着江岁的掌心,含糊不清地低声喃喃着:“阿岁……我真的好开心,你能带我……”   乔思衡话未说个囫囵,便蜷在江岁怀里沉沉睡去了。   江岁同乔思衡的关系如何,这只要是个明眼人就都能看得出来,更何况是看尽人间百态的洛书与心思细腻的阿雁。可江岁既然愿意带着他们来到此处,便就没有想过要隐瞒自己与乔思衡的关系。   情之一字,谓何所起,谓何所终。天地两茫茫,世间多坎坷,情深意重难敌生死两相隔。   洛书看着情意缱绻的江岁与乔思衡,不禁轻叹了一声,问道:“你……很喜欢他?”   江岁为阿雁空掉的酒杯斟满温酒,看着洛书意味深长地笑道:“活了千儿八百年了,是该有个合乎心意的人陪在身边了”   洛书听出了江岁话中有话,下意识看向轻晃着酒杯发呆的阿雁。   “花雕酒虽酒性柔和,但这百年陈的后劲儿很大,还是少喝一些为好,当心明日醒来头疼。”洛书夺过阿雁手中酒杯,将满杯的温酒倒入自己杯中。   江岁又重新为阿雁斟满酒杯,并看着洛书戏谑道:“洛大人,您这可就是忧心过头了。就算小阿雁喝完这里的整十坛酒,他也不会有任何事情,你可就安一百个心吧。”   洛书并未接江岁的话茬,而是看向他怀中人,问道:“凡人不过数十载寿命,他若是到了寿终正寝之时,你将如何?”   江岁眸光一凝,脸上的笑意却丝毫未减:“还能如何,将我的神骨分他一半,祝他得道成仙呗。”   洛书正想再说些什么,却突然听见紫竹林内传来一阵悉悉碎碎的声响。他们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道黑色身影从林间飞射而出,坠入水中发出“扑通”一声巨响。   在洛书术法的催动下,最边儿上的两根紫竹弯下身子探入水中,细软柔韧的竹身在漆黑的水中一通搅和,将那浑身湿透的黑衣男子捞到了船头上。   这黑衣男子心口上方插着一把小巧的柳叶飞镖,伤口源源不断地往外溢出黑红色的鲜血,伤口周边的一大片皮肤呈诡异的乌青色,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气里夹杂着几分腐臭味。   “飞镖上淬了毒。”洛书封住了黑衣男子周身的穴位,以防飞镖上的毒扩散到此人全身,并试图用术法逼出此人体内的毒。   那黑衣男子突然猛烈地咳嗽了几声,接着吐出一大口混杂着黑血的湖水,用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地说着:“面……面……傻……国师……”   黑衣男子只留了下这么一句不知所云的话,就梗着脖子撒手归西了。若不是当时洛书低下了头,都没人能听清这黑衣男子说了些什么。   洛书抬头看向江岁,说:“他方才似乎是在说有人杀国师。”   “有人要杀国师?”江岁蹙起眉头,蹲下身子扯开黑衣男子的衣服,露出黑衣男子肩头上的紫色“影”字刺青,“紫色刺青,是国师府的影卫。能让国师府影卫中此毒镖,看来国师府的确出了大事。”   祝桑国国师,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身份尤为尊贵。祝桑国最为重要的冬日祭典,便是由国师全权操持。   国师在冬日祭典前遇害,这对祝桑国来说,可谓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往坏处去想,这行凶之人选在冬日祭典前对国师动手,极有可能是想借此破坏冬日祭典的举行。   洛书从乾坤袖内取出法器须弥珠,将熟睡中的乔思衡装入须弥珠内的芥子空间。这须弥珠表面上看起来就只是一颗朴实无华的佛珠,但这珠子内的芥子空间却可装下所有的山川大海。   须弥珠可纳天下,世间仅此一颗,可洛书却只用它装了一处竹林小院。竹林小院内的物品备得很是齐全,可容四五人在内生活休憩。   将乔思衡安顿好之后,三人往城北的国师府赶去。赶到国师府后,他们隐去了自己的身形,直接从国师府的大门潜入。   可此时此刻,这国师府内的景象看起来并不像发生过凶案的样子。守门的侍卫蹲在门口打盹儿,府内的仆人看起来也十分闲散,甚至还有家丁与丫鬟藏在柴房里颠鸾倒凤。   而他们所认为本该遇害身亡的国师,正完好无损地坐在书房里处理公务。   “哥哥,这书房内不大对劲儿,我感觉到了一股很重的魇气。”阿雁突然皱眉道。   【作者有话说】   今日份小剧场   阿雁:我酸了,我也想和哥哥正大光明的谈恋爱   作者:时间不负有心人,几千年以后就可以了   阿雁:( )嘤嘤嘤~   洛书:()心疼.. 第0049章   “能感觉出魇气的具体源头吗?”洛书下意识将阿雁护在自己与江岁之间,眼神变得警惕起来。   “哥哥,稍等片刻,我需要外放神识探一探。”阿雁闭上眼睛释放出自己的神识,通过神识去探索魇气的走向,随后缓缓指向书案前的国师,“魇气是从他体内传出来的。”   正当阿雁准备将神识尽数收回时,突然有股极强且具杀伤力的魇气自国师体内而出,如同数道强劲锐利的剑气攻击着阿雁的神识,侵入阿雁的识海搅乱他的内府。   阿雁眼前一黑,直接软倒在洛书身上。   他咬紧牙关紧抿着双唇,尽量不让痛苦的低吟声从自己口中泄出。不住往外溢出的泪水浸湿了眼睫,颞颥处青筋暴起,苍白的脸颊布满豆大的汗珠。他的识海被穷凶极恶的魇气搅起惊涛骇浪,内府像是在被万蚁噬骨般疼痛难耐。   洛书看着深陷痛苦之中的阿雁,顿时间心如刀绞。   他将温和的真气缓缓注入阿雁体内,以此缓解阿雁因内府紊乱而造成的疼痛,并同时急切地问道:“阿雁,可好些了?为何突然如此,方才发生什么了?”   “哥哥……我没事……”阿雁低低喘息了几声,从牙关里艰难地挤出几个字来。   “小阿雁你可就别再逞强了,这都疼得冷汗如豆大了,还说你没事。”江岁轻轻捏住阿雁的手掌,拇指略微用力按压着阿雁掌心间的劳宫穴,从劳宫穴处将温和的真气注入阿雁体内。   阿雁凝眸对上国师扫过来的视线,说:“他是魇行者假冒的。”   隐匿身形的术法只对凡人奏效,从他们进入书房的那一刻起,这伪装成国师的魇行者就已经知道他们的存在了。   这阴险狡诈的魇行者竟装作视若无睹的样子,暗自对毫无防备的阿雁下此狠手!   绯色流光从洛书眼底一闪而过,他的双眸之中充斥着杀机与怒意。他召出笼罩在绯色强光中的洛神笔,握笔的手背上有一朵若隐若现的嗜血红莲。   他飞身闪到书案前,殷红如血的笔尖点在“国师”的眉心。   顷刻间,整个书房都充斥着诡谲艳丽的绯色流光。与此同时,“咚”的一声巨响传入三人的耳朵,并伴随着众多书卷散落在地的声音,以及瓷瓶玉器碎裂的清脆声响。   随着一阵诡异的笑声响起,绯色流光尽数消逝,三人眼前的视野再次恢复清明。   他们原以为是魇行者伪装出来的国师,正不省人事地伏倒在书案上。而那真正伤害阿雁的罪魁祸首正紧贴着书架,用一种极为挑衅的眼神看着他们。   “没想到我心慈手软放掉那条阴沟里的臭虫,竟让他将你们这几尊大神给招来了。”魇行者戏谑的眼神在洛书与阿雁之间来回扫视,他像是饱尝了珍馐美馔般舔舐着自己的双唇,“弑神者大人内府的滋味,可真是令人神魂颠倒、如痴如醉啊,审神者大人可有尝过?”   “我看你是活腻了,才在此胡言乱语。”洛书凛冽的语气令人如坠冰窖,银灰色的浅瞳变得似鸽血玉珠般艳红,洛神笔在他手中化作一把利剑,“你既已不想在这世间多做停留,那我便屈尊送你提前上路。”   洛书汲取天地灵气注入洛神笔所化的利剑之中,可焚尽世间妖邪的红莲业火将剑身灼烧得通体红亮。他并指一挥,萦绕着红莲业火的利剑直接没入魇行者体内,瞬间将其烧成随风飘散的齑粉。   幸好在洛书动手解决杂碎之前,江岁在书房内设下了一道屏障,否则,这如此之大的动静,必定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被魇行者附身的可怜国师受了极重的伤,唯余一口人气将他吊在阳间。魇行者附身凡人顶多令其气血亏虚,而令其遭此重创的真正原因,是洛神笔的致命一击。   洛书既重伤了凡人,自是要担起疗愈此人的责任。 他将随身携带的最后一颗九转大还丹喂给国师,并注入纯阳真气辅助丹药发挥奇效,重塑国师被震碎的五脏六腑与周身经脉。   大抵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国师的身体恢复如初。   国师感激洛书对自己的救命之恩,想要设宴款待几位救命恩人,但洛书委婉的拒绝了国师的好意,只希望国师将关于魇行者的事情说与他听。   据国师所言,那魇行者之所以附身于他,是想借他的身体掩人耳目,以便在祭祀大典上搅起腥风血雨。得亏府内的影卫逃出去找到了洛书他们,否则祝桑国皇城将迎来一场灭顶之灾。   为了防止此次事件重演一遍,洛书在国师体内设了一道禁制,此禁制内封存着大量红莲业火。一旦再有魇行者想要接触到国师,便会被这道禁制蚀烧成一滩齑粉。   冬日祭典前日,魇行者没再来兴风作浪,祝桑国皇城内一片安宁。   洛书和阿雁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前去兰亭雨巷的珠串摊儿取他们定制的同心手绳,正巧碰上摊贩儿家的娘子给他送吃食。   因着昨日定制同心手绳的客人有些多,珠串摊贩儿连夜赶工到天明才勉强完工。他只歇息了一个多时辰,连朝食都未来得及享用,便紧赶着来兰亭雨巷支摊儿谋求生计了。   一屋两人,三餐四季,七情六欲,五味百年。虽只是粗茶淡饭,却是这世间最难能可贵的枕稳衾温。   洗手作羹汤,只为君一人。若非是命运的羁绊,洛书也想同阿雁松萝共倚。   冬日祭典第一日,洛书与阿雁同江岁一起前往圜丘,为祝桑国众民降下福祉,而乔思衡再次充当起临时宫廷琴师,为祭祀大典鸣奏祝祷乐。   辰时,国师身着红蟒锦袍,手执七彩灵幡,乘祈福花车绕皇城一周,用金蚕丝织成的福袋收集百姓们的祈愿福纸。祈福花车于行祭祖拜神之礼时回到圜丘,从玄天门进入祈神大殿。   祈福花车要比寻常马车大上一些,内有一尊大叶紫檀雕刻而成的江岁神像,神像从底部被雕成了空心。   在祭祀大典上,国师要将集满祈愿福纸的金蚕丝福袋交给国君,由国君塞入紫檀神像底部,再一同放入神坛内进行焚烧,并同时由国师念读祈福祝祷辞。当紫檀神神焚烧完毕时,江岁便要现身于神像之上,为祝桑国国民降下福祉。   亥时,国师携祝桑国百姓的祈愿而归,国君带领大臣百姓在圜丘行祭祖拜神之礼,祭祀大典正式开始。   在众多侍卫的簇拥下,国君仪态雍容地缓缓前行。随祭官员头冠顶戴花翎,身穿朝服,对国君行三跪九叩之礼。随后,国君双手朝上,微微抬起,示意大臣平身。国君独自从奉天门走进祈神大殿,走到神坛前跪在蒲团上,双手举过双肩,向神明祈福: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待国君行完祈福之礼,正三品以上大臣从应天门进入祈神大殿,君臣皆跪拜在神坛之前,朝他们的先祖水神江岁的神像行三跪九叩之礼。按生辰八字所挑选出来的六百六十六名祝桑国百姓,以及正三品以下官员,则手持三根檀香跪在祈神大殿之外。   祝祷乐声起,国师带着金蚕丝福袋走下祈福花车,经无根神水洗去灵魂的污浊,再走到神坛前将福袋交与国君。国君要在无根神水中净过手后,才能接过寄托祝桑国百姓美好愿望的神圣福袋。   这变故便是发生在国君净手的那一刻,国师突然一把掐住了国君的脖子。随侍的两名仆从像是耗子见了猫,把起腿儿就开往两边跑,盛装无根神水的金盆被他们扔落在地,一阵阵“哐当”声回荡在祈神大殿内。   偏殿鸣奏祝祷乐的乐师皆停下了手中动作,有两名乐师胆儿小得跟芝麻似的,直接扔下手中乐器跑出了大殿,而乔思衡则下意识看向洛书他们所在的位置。   洛书没想到自己耗费珍贵丹药救治回来的国师,竟会在祭祀大典上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举。可神明不能轻易在凡人面前现身,他们只能继续隐匿身形静观其变。   “护驾!快护驾!”祈神大殿内的所有侍卫都拔刀冲上前来,在神坛前站成了一个包围圈。   跪拜在最前方的几名皇子纷纷拔剑上前,齐声怒喝道:“奸人,快放开我父皇!”   “国师休要糊涂啊,快放开陛下吧。”众大臣像吃了烂掉的酸黄瓜般苦皱着脸,高低起伏的哀求声接连响起。   国君不愧贵为一国之君,被自己的臣子掐住了脖颈,还能保持淡定从容之态。他捏住国师的手腕,出声质问道:“你这是想要造反不成?朕平日里待你不薄,此举可对得起朕对你的信任?”   “哐当”一声巨响,祈神大殿的三道大门自己就给关上了,吓得众大臣抖了三抖,大殿内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烦请各位稍安勿躁,我不过只是想请尊贵的国君陛下,帮鄙人一个小忙而已。”国师阴恻恻地低笑了两声,紧紧捏着国君的颊车将其举了起来,就像是拎了个纸扎的人般随手一掷,轻而易举地将国君扔出了包围圈,砸向停靠在玄天门的祈福花车。   那木制的祈福花车被这飞来横祸砸得当场开花,破裂的车壁木板碎落一地,伪装成祈福花车的囚车原形毕露。   确切地说,是祈福花车内部被改装成了囚车,囚车内关着几个衣衫褴褛的精壮男子。他们都低垂着头蜷缩在囚车内,周身的皮肤皆呈诡异的乌青色,身上长满细细密密的血红色小水泡,手臂和腿上皆有几条腐烂流脓的伤口,伤口处的腐肉间还有几条细白的小虫在嬉戏,整个大殿内都充斥着浓烈的陈年臭鸡蛋味。   细细看去,前几日突发恶疾卧病在家的琴师竟然也在里边儿!   国师弹指一挥间,将他包围起来的侍卫尽数倒地,满大殿逃窜的大臣们以各种滑稽的姿势呆立在原地。他转身看向站在神坛旁的洛书,像是在展示自己的得意之作一般张开双手。   “亲爱的故友,我送你的这件礼物,可还喜欢?”   【作者有话说】   洛书:胆敢伤害我捧在手心的小娇妻,直接给你干废!   阿雁os:哥哥,你才是小娇妻(/ω\)害羞 第0050章   洛书心中大惊,驭起防御术法将阿雁护在身后,这行事乖张怪异的国师竟是珈蓝!   他在国师体内设下的禁制只能诛妖邪魇魔,对与他一本同源而生的珈蓝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可他分明在禁制内留下了一抹自己的神识,珈蓝对国师下手这件事他竟丝毫未曾觉察到。   珈蓝伪装成国师参加祝桑国的祭祀大典,将那装满身染恶疾男子的囚车带到祈神大殿。而那几名男子浑身长满血色水泡的病状,与万叶城那场瘟疫的病状如出一辙。珈蓝若是想让瘟疫席卷祝桑国,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洛书平复好自己有些不安的心绪,抬眸看向伪装成国师的珈蓝,冷声质问道:“珈蓝,你废此心机,究竟有何企图?”   “国师”嗤笑一声,说:“你无需如此紧张,我不过只是想邀你同我对弈一局。”   洛书他们尚未撤去隐匿身形的术法,祈神大殿内能够看见他们的人,只有珈蓝假扮的国师,以及被鲛人之泪点过双眼的乔思衡。在其余人看来,就只有这发疯的国师在自言自语。   珈蓝这人行事一向乖张狠戾,此行的目的必不可能如此简单。这场对弈输赢背后的赌注,才是真正的重头大戏。   洛书的眼眸布满寒霜,语气凛冽:“你如此大费周章,恐怕这不只是一场简单的对弈吧?”   “知我心者,莫过于洛书是也。既是对弈,便有输赢,既有输赢,便有赌注。凡人所恐惧避讳的瘟疫,便是今日棋局的赌注。”珈蓝失去了扮演国师的乐趣,于紫雾笼罩中现出真身,将从国师身上扒下来的血淋淋的人皮扔向囚车,“想必你对他们身上的病状并不陌生,万叶城的那场瘟疫可还喜欢?我原本只是去风回山寻血灵虫培育疫人蛊,却没曾想会遇到那娇滴滴的小少爷,便只好提前为你送上这份大礼了。我跋山涉水赠你厚礼,你若是不喜欢,可就太屈我的心了。”   洛书闭口不言,思索其间的利害关系。他的围棋曾是珈蓝所教,而珈蓝有天下第一棋圣的美名,这场棋局于他来说并不占太大优势。他若是随意应下了这场棋局,便很有可能为祝桑国国民招来杀身之祸。   “你如此草菅人命,有悖天理伦常。”阿雁召出自己的伴生法器落雁翎,一把剑柄刻有鸿雁,剑尖缀着雪色雀翎纹样的七尺长剑,他要用珈蓝的鲜血祭奠惨死的亡魂。   阿雁羽翼未丰,不能让他同珈蓝对战。洛书一把搂阿雁,并温声细语地劝解他不要轻易动手,待阿雁冷静下来之后,直接将他收进了须弥珠之内,以防后续珈蓝趁乱对阿雁下手。除非阿雁发现须弥珠已对他认主,否则就只有洛书能让阿雁走出这芥子空间。   洛书将须弥珠收回乾坤袖后,视线落到珈蓝毫无遮掩的脖颈间,说:“先辈有错,后辈何其辜。珈蓝,你不该如此肆意滥杀。”   “凡人皆是狼心狗肺之徒,你们何必如此在意其生死?”珈蓝摩挲着横亘在他脖颈间三寸之长的陈年伤口,十分不屑地说着,并同时迈着恣意悠闲的步子走到洛书跟前,指着大殿里那群动弹不得之人,“他们不过一群蝼蚁之躯,能成为你我对弈的赌注,是他们毕生修来的福分。”   江岁愤然地啐了一口,召出无尘剑指向珈蓝,冷声道:“你若觉得这是福分,我将这福分还与你可好?你今日若敢动我祝桑国百姓,我拼尽这条命也要用你的血喂忌他们!”   “你若有此能耐,鄙人愿随时奉陪。”珈蓝圈指弹了一下无尘剑的剑身,剧烈震颤的无尘剑发出一阵刺耳的铮鸣声,“水神大人请切记一点,这群蝼蚁的生死定论不在我,而在于洛书同我对弈的成败。若是洛书不愿同我对弈,这大殿中的人即刻就会爆体而亡。不过你放心,我很喜欢那群乐师鸣奏的乐曲,并不会伤害你的小情人。”   如此决绝的威胁,这场棋局是非应不可了。   洛书示意江岁将剑收回,并出声回应珈蓝强制性的邀约:“好,我应下这场棋局。”   珈蓝意味不明地笑了笑,说:“是否应下这场棋局,你可要考虑清楚。一旦你输了这场棋局,我立刻就会吹响骨笛,藏匿在这圜丘之外的疫人便会应声而出,到时候遭殃的可就不只是这殿中的两百来人了。趁棋局开始之前,你还有反悔的机会,想好了再应承我。”   满城百姓的性命被珈蓝当作赌注,江岁的愤怒之意上升到了极点。他再次剑指珈蓝,愤然道:“我这就去将他们找出来杀个干净,让你的如意算盘就此落空!”   珈蓝大笑了几声,用看蜉蝣蝼蚁的眼神看着江岁,说:“愚蠢至极,我怎会给你们留下这个钻空子的机会?”   应与不应,皆是一场死局,不如去搏一搏这一线生机。洛书用千里传音术传令镇守中原大地的十方神明,命他们即刻赶到此处蛰伏备战。   “我既选择应下这场棋局,便会竭尽全力护所有人周全。”   一场跨越近千年的师徒对弈,一直搏杀到了日落西沉时。白子与黑子纵横交错,每一步都剑走偏锋,两相厮杀险成死局。终究是白子棋差一招,洛书遗憾败下阵来。   只要他们阻止珈蓝吹响骨笛,蛰伏外边儿的疫人便会按兵不动。洛书召出洛神笔袭向正笑得一脸得意的珈蓝,与此同时将灵力注入所有棋子中,趁珈蓝弯身躲避攻击时,汲取了强大灵力的洛神笔一扫棋盘,三百多颗笼罩在炽热强光中的棋子朝着珈蓝的腹间飞射而去。   珈蓝用宽大的衣袖将杀伤力变得极强的棋子尽数挡了下来,并一甩衣袖将棋子甩向挽着剑花他袭来的江岁。这些棋子就像是成精了一般纠缠着江岁,令他短时间内难以做成新的攻势。珈蓝抬腿袭向笔落偏锋处的洛书,同时捏着瘫软在地的侍卫的脖颈,将自己强劲的真气注入侍卫体内,在侍卫承受不住将要暴体时扔向洛书。   那倒霉的侍卫还没能砸到洛书,就瞬间炸成了无数颗四处飞溅的血肉渣子。腾起的血色薄雾裹挟着细碎的血肉渣子,遮挡住了洛书与江岁的视线,洛书驭起防御术法将自己和江岁笼罩其中,防止珈蓝趁机偷袭以及被那腥臭的肉沫黏个满身。   “既然你们翻脸不认人,也休怪我不信守承诺。”珈蓝笑着说道。   小型利器“咻”的一声从洛书与江岁身边飞射而过,随即从偏殿传来乔思衡吃痛的闷哼声。江岁听见身后传来的阵阵低吟声,瞬间慌了神,他将强劲的真气注入无尘剑内御出剑气,把同他纠缠个不停的棋子劈的粉碎,血肉渣子也随之坠落在地化作一滩血泥,他们的视野重归清明。   血染了白衣的乔思衡躺倒在地,心口处插着一把精致的柳叶飞镖,伤口正不停地往外溢出鲜血。他死死地捂住胸前的伤口,哀伤悲凉的双眸注视着江岁。   珈蓝似乎还嫌这惩罚不够,将那飞镖隔空收回手中。没了飞镖抑制伤口往外溢出鲜血的速度,一大股猩红刺目的鲜血从乔思衡心口喷涌而出,他在剧烈疼痛下猛烈地咳了两声,随后吐出一大口鲜血,便闭上双眼彻底失去了意识。   江岁被血色刺痛的双瞳剧烈地震颤,大殿中回荡着他悲痛欲绝的嘶吼声:“阿衡!”,他朝着乔思衡飞奔而去,用真气堵住不断喷涌出鲜血的伤口后,再轻轻搂住乔思衡感受他微弱的鼻息。   洛书汲取天地灵气注入洛神笔中,洛神笔瞬间化作通体红亮的七尺长剑。他挽起剑尖挑向腾空而起的珈蓝,珈蓝顺势踩在剑身之上,一记势如破竹的劲烈掌风朝洛书迎面袭来。洛书弯身躲避珈蓝的攻击,并同时用术法驭起地上的凡铁,数十把利剑在灵力的催动下剧烈震颤,尽数向着半空中的珈蓝飞射而去。   “我本是想找那小孩儿大战一场过过瘾,你却将他藏了起来,实在太过无趣!”   珈蓝手中长鞭一甩,刺向他的利剑凌空断成几截,所有断剑残片皆朝洛书袭去。残剑断片在两股强劲真气的对峙下,直接碎成齑粉随风飘逝。   洛书冷哼了一声,说:“有我在他身边,岂会让你得逞?”   他足尖点地腾空而起,天地灵气在他赤焰真气的催动下,凌空汇聚成一个艳如落霞的巨大光球,他并指一挥,红莲业火裹挟着光球朝着珈蓝袭去。   珈蓝将自己的真气注入长鞭,然后甩起变长数倍的长鞭将光球缠绕其间。他抬手一挥鞭,令那极具杀伤力的光球砸向江岁的神像,直接将这石雕的神像拦腰砸断。巨大的撞击致使整个祈神大殿剧烈地晃动起来,细沙碎石如急雨般飞落而下,断裂的半截神像朝着大殿中的众人直直倒去。   洛书将天地灵气汇聚成一个大型保护罩,把大殿中的所有人都笼罩在其中,然后一掌击碎那倾倒而下的神像,漫天的飞沙走石将他与珈蓝隔绝开来,令他一时间无法阻挠珈蓝的动作。   洛书上空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断裂声,随后,江岁的无尘剑与两截断裂的骨笛,齐齐掉落在他前方的神坛里。   半空中的珈蓝放声大笑了几声,轻蔑地说道:“可笑至极,愚蠢至极!你们以为断掉这根骨笛,我就没有办法操控疫人了吗?”,珈蓝用鞭子卷起神坛旁的麒麟雕像,直接将祈神大殿的房顶砸出个大窟窿,顺势飞身而出。   “阿银,接下来的时间,就由你来款待我的几位朋友。” 第0051章   骨笛声清亮悠远,绮叠萦散,飘零流转。曲调如松涛阵阵般轰鸣,又似山泉呓语般低吟。这宛如天籁之音,却是唤醒嗜杀屠戮之曲。   大殿外传来阵阵如瘀痰浸喉般的低吼声,十方神明同疫人厮杀缠斗之声,数千名祝桑国国民呼天吁地的哭喊声,独独没有这些民众的脚步声与拍门声。珈蓝将意识的主导权归还给了他们,却没有解开禁锢他们身体的咒术,赐予了他们求生的一线希望,却也彻底剥夺了他们逃生的机会。   而这断木残屑与细沙碎石横飞的大殿之内,又是另一番令人窒息绝望的场景。   祈神大殿的三扇大门处皆弥漫着一团漆黑的浓雾,黑雾中不断爬出数以计千条形态诡异的大肥虫。它们身下有着数条长满黑色倒刺尖毛的腿,背部长满细细密密的污绿色眼珠,头部长着三张形如人嘴的猩红色小嘴,嘴内长满两排尖锐的黄褐色细牙。   杵在原地一动不动的那些人,就是这些诡异肥虫的盘中餐,它们丝毫不畏惧洛书设下的保护罩,快速地蠕动着自己的身体冲过灵力屏障,爬到那些人的身上啃食他们的血肉。尽管洛书放出红莲业火去焚烧它们,也难以改变这群凡人被肥虫啃噬的悲惨结局。   洛书用裹挟着业火的强大灵力,在偏殿内设下一道圆形屏障,将暂且幸免于难的几人保护起来。并用自己的鲜血在神牌上绘下繁杂符文,将其扔进偏殿的屏障之内,以此为阵心设下一道范围极广的大型法阵,防止疫人扩散到更远的地方。   他与江岁交换了一下眼神,示意江岁安心在此照顾身受重伤的乔思衡。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极重的血腥气,刺激得囚车内的几名疫人情绪高涨,他们疯狂地快速啃咬着囚车的木板,咔擦咔擦的脆响声与此起彼伏的愤怒低吼声响彻整个大殿。   待洛书欲想去斩除囚车内的祸乱源头之时,一名戴着银制面具的紫袍男子飞身而下,那人手中的骨笛变作了一把七尺长剑,精准的朝着洛书的脖颈间刺来。   周身笼罩着强大灵力的洛书飞身一挑,将那紫袍男子击退到三尺之外,他再用术法驭起神坛旁的貔貅雕像砸向紫袍男子。貔貅雕像宛若被神兽本尊附体了一般,同那紫袍男子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洛书趁紫袍男子被貔貅雕像追得无暇他顾之时,在手中凝结出一个红莲业火光球,再将那光球砸向快要被啃咬断裂的囚车。顷刻之间,连人带车一起被烧成了毫无威胁可言的黑灰。   貔貅雕像身带洛书赋予它的红莲业火,将那紫袍男子追赶到了大殿之外。洛书同江岁对视了一眼,飞身而出离开祈神大殿。   东西南北四位山神合力设下一道圆形屏障,将数千名哭天喊地的凡人保护在其中,但由于他们汲取天地灵气的能力有限,必需一直依靠自身真气调动灵力维持这道强大的屏障。可这耗费大量天地灵气而成的屏障仅能阻挡魇行者和疫人,对与他们一本同源的珈蓝根本构成不了任何威胁。   洛书本可用须弥珠将所有人收入芥子空间内,但把数千名凡人收入其中需要耗费时间,他忧心珈蓝会趁机混入其中,这无论对阿雁还是对那些凡人来说,都是不可忽视的巨大威胁。   另外十几位地方神明浑身沾满污血碎肉,同那群近乎癫狂的疫人厮杀缠斗在一起。他们用利剑斩断疫人的四肢与头颅,并将这些残肢断躯扔进灵力汇聚而成的隔离罩中。可疫人的数量极其庞大,并且身形敏捷动作极快,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斩杀掉所有疫人。   罪魁祸首珈蓝还嫌自己制造的麻烦不够,召唤出一大批魇行者加入这场血肉横飞的混战。   “东山,留意身后!”洛书出声提醒即将被魇行者弯镰攻击的东山神,并同时从祈神大殿房顶取下几片琉璃瓦,注入赤焰真气掷向几名正欲偷袭的魇行者。   “你的对手是我,去管那些喽啰做什么?”珈蓝挥动着长鞭,飞身袭向洛书。   洛书侧身躲过长鞭催魂索命般的攻击,洛神笔从祈神大殿屋檐脊角上的木雕一扫而过,瞬间腾起一阵艳如落霞的薄雾,屋脊上的骑凤仙人与十尊檐角走兽化形而出。   为首的骑凤仙人吹响玉箫,带领十尊走兽加入混战协助地方神明。   一阵震耳欲聋的龙吟声响彻云霄,盘旋于长空的巨龙携着七彩火凤冲入疫人群,巨龙一口吞掉数十个张牙舞爪的疫人,火凤一口烈火将飞扑而来的疫人群烧成了漫天飘散的黑灰。行什手持金刚杵立于长空,召来数道天雷,将圜丘外蜂拥而来的疫人群劈了个外焦里嫩。狮子与狻猊协助东四南北四位山神,撕咬那几名意欲破坏屏障的魇行者。押鱼口吐一股冲击力极强的水柱,将翻越高墙而来的疫人直接冲得尸块乱飞。   珈蓝甩鞭劈碎通体火红的貔貅雕像,说:“阿银,这么久了你还是没有长进,一座破石雕就能把你追得屁滚尿流。”   阿银一剑劈碎洛书掷来的琉璃瓦,用谦卑的声音对珈蓝说道:“主人教诲的是,阿银有愧主人厚望。”   随着一阵惊涛骇浪般的巨响传来,整座祈神大殿笼罩在金光之中。   江岁手持通体呈冰蓝色的无尘剑,飞身来到洛书身边与他并肩作战。许是因为耗费大量真气治疗乔思衡的缘故,江岁的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嘴角处挂着一丝鲜红的血痕。   洛书皱眉看着江岁嘴角的血痕,将装着灵丹的瓷瓶拿给江岁,问道:“他怎么样了?”   “我已拼尽我所能,勉强挽回了他的性命,后续还需要玉卿的帮助。”江岁服下几粒补充灵力的丹药,侧身闪避珈蓝挥来的长鞭,挽着剑花袭向意欲再次吹响骨笛的阿银。   珈蓝再次甩起布满倒钩的长鞭劈向江岁,说:“阿银,你留在此处也帮不了什么大忙,不如去苍穹山布置好我送给几位朋友的第二份厚礼。”   “好的,主人。”阿银从袖中取出数把淬了毒的柳叶飞镖,掷向御着有形剑意飞身而来的江岁,趁江岁侧身闪避飞镖之时,御剑朝着苍穹山的方向飞去。   “无论你有什么阴谋诡计,我们都不会让你得逞的。”江岁召出数十道极具杀伤力的有形剑意,掐起手诀将这数道剑意合为一体,他并指一挥,通体呈冰蓝色的剑意朝着珈蓝袭去。   “阿岁,你带上赤水和蓝渊去阻止那人,这里我们能应付的过来。”洛书挥笔一扫正脊上的螭吻雕像,平生好吞的螭吻张着血盆大口冲向珈蓝。   按方才同阿银对手的情况来看,他相信凭江岁的实力,足以处理好苍穹山那边的事情。   “好,我定会竭尽全力阻止他们。”江岁将自己与剑意合为一体,同赤水蓝渊一起朝着苍穹山的方向追去。   “水神大人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走了,也不怕我再次为难他的小情人。”珈蓝侧身闪避螭吻的血盆大口,并猛地一拳打在它的下颚上,螭吻直接被这一记重拳揍得凌空翻了几个身。   “有我在此,又岂会容你得逞?”洛书挥笔在数片琉璃瓦上绘下一道极其繁杂的符文,随即将这些被金光笼罩的琉璃瓦尽数掷向珈蓝,形成一道剑气法阵将伽罗困在其中,“天地生灵皆有命数,珈蓝,你不该妄自滥杀,这有违天道法则。”   “既然这天道容不下我,我又何苦傻兮兮的守这天道法则?我就是要在这天地之间搅起腥风血雨,让那些狼心狗肺之徒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珈蓝浑身被紫气所萦绕,双眸之间有紫光浮动。他挥袖击溃法阵发出的剑气攻击,优游自如地看着笼罩在绯色灵力之中的洛书,慢悠悠地说着,“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想通情达理的审神者大人,应该很明白这个道理。”   趁珈蓝一时间难以从剑气法阵中脱身之时,洛书取出须弥珠打开芥子空间的另一端,将大型法阵之内所有完好的凡人,一并收入从未使用过的空间界。   没有了后顾之忧,双方打得酣畅淋漓。直到犬吠鸡鸣时,珈蓝终于不再继续召唤魇行者,这场血肉横飞的混战才真正的停了下来。   “临别之前,我要送你一个惊喜。”珈蓝看向洛书意味不明地笑了笑,然后对着苍穹山所在的方向吹了一声清亮的口哨,大声喊道,“阿银,出来吧,为我亲爱的故友呈上最后一份大礼!”   洛书闻言心头一紧,有种不好的预感涌入识海。难道江岁他们遇到了意外,才会让被唤作阿银的紫袍男子脱身赶来此处?并且按照珈蓝所说之意,江岁他们多半没能够阻止成功,苍穹山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漆黑的长空之中亮起一道紫光,提着乾坤袋的阿银御剑而来。   他立在珈蓝身旁,解开乾坤袋的系带,三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从袋口依次掉出,坠落在黑红一片的地面上。其中两具已然面目全非,唯有那具被利剑贯穿胸口的尸体还能辨清模样,那竟是江岁的尸体!   珈蓝对着长空放声大笑了两声,看着洛书得意地说道:“希望这件礼物你会喜欢,咱们后会有期!”   随着一阵紫雾腾起,珈蓝与阿银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洛书抱起那具皮开肉绽、血肉淋漓的尸体,悲恸的双眸怔怔地看着江岁毫无生气的青白面庞,心中涌起可吞食天地的惊涛骇浪,剧烈动荡的识海如同被万千利刃所割裂。他体内的真气因神识动荡而剧烈暴走,肆意外放出来的强大灵力直接将整个圜丘夷为平地,奉命前来作战的十方神明都险些被他误伤。   他识海内空白一片,唯余悔恨和哀痛。   随着一阵电闪雷鸣,天空十分应景的下起了倾盆大雨。悲凉的泪珠携同豆大的雨水,模糊了洛书的视线。他低垂着头,只能看见水蒙蒙的一片。   袖中传来一阵剧烈的震颤,洛书被拥入一个宽大温暖的怀抱之中。他听见阿雁哼唱着那段未能谱完的半阙乐曲,随后便失去意识陷入无尽的黑暗。   【作者有话说】 第二卷 的回忆篇就到此为止了。 第52章   有数缕如月色般澄莹的柔光照进洛书的识海,驱散走困禁他意识的毒泷恶雾,万籁俱寂的识海内渐渐出现了有节奏的水流声。   桎梏意识的枷锁彻底被打破,洛书重新拥有了对自己身体的操控权,他缓缓地抬起有些沉重的眼皮,模糊的视线令他一时间难以辨清自己身处的环境。他快速地眨了几次眼睛,视线才重新恢复了清明,映入眼帘的似乎是一个卧室的局部,视野正中心的艺术写真照格外显眼。   这里是竟是雁行的房间,他们已经从天魇噬行阵内出来了?   洛书拿起床头的手机看了一眼日期,他竟然昏睡了将近九天。关于天魇噬行阵的阵主到底是谁,以及在他昏睡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情,只有等雁行洗完澡出来后,才能将具体情况问个清楚。   大概是由于在床上躺得太久,洛书的身体有些许疲软,他单手撑着床坐起来的时候,因全身细胞被突然唤醒而带来的酥麻感,令他一时间有点缓不过来。他没有急着掀开被子走下床去,而是扭头看向传来阵阵水流声的浴室,想起浴室中那人风情万千的眉眼,突然陷入了沉思之中。   雁行与阿雁的眉眼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就连左眼尾处那颗小痣都如出一辙。他们之间相同的点不只是眉眼,还有天道法则所赐的神位。   天道法则为了抹除珈蓝的存在,让天地灵脉孕育出了弑神者。弑神者因这苍生而生,亦会因这苍生而死。天地之间既有了二代弑神者,作为初代弑神者的阿雁,大抵已经在敕邺之战时,为这苍生以身殉道了。   这世间已无初代弑神者池雁,只有他使命的传承人沈雁行。   洛书的心尖不由得一阵绞痛,双眸也开始变得氤氲潮湿。那个无处不牵动他心绪之人,与他早已是天人永隔,成了这世间最遥不可及的念想。   他以手拭去挂在眼睑处的泪珠,调整好自己有些凌乱不安的心绪。   洛书的视线不经意从卧室角落里的吉他上扫过,让他突然想起令人十分在意的一点,雁行为宋钰哼唱的那段乐曲,与记忆片段最后阿雁哼唱的那段乐曲,完完全全就是出自同一首曲子。这世间并没有留存下这首曲子的曲谱,为什么雁行能哼唱出上半阙的片段?   雁行与阿雁重叠交织的地方实在太多,他们之间真的只是神位传承的关系吗?还是说,天地灵脉重塑池雁成就了沈雁行,两代弑神者其实可以算作同一人?   浴室门锁因被人转动而发出“咔哒”一声,将洛书从难以置信的猜想里拉回到现实中。   “宝贝儿,你终于舍得醒来了?”沈雁行低磁慵懒的声音传来,令洛书的心尖莫名地颤了一下。   他转头看向刚从浴室里出来的沈雁行,这人只穿了件雾蓝色的浴袍,腰间的两根带子松松垮垮的系在一起,在沈雁行边走边用干发巾擦拭头发时,依稀能看见浴袍底下的无限春光。   洛书轻咳一声,别开了视线。   沈雁行很是悠闲地缓走到床边,用干发巾将湿发全包了起来,再从床头抽两张洗面巾将双脚擦干,掀开被子与洛书并排坐在被窝里。   他温柔地捏住洛书的下巴,戏谑地问道:“怎的不敢看着我,可是害羞了?”   洛书轻轻地握住沈雁行的手腕,将他的手从自己下巴上挪开,并反问道:“我为什么会在你床上?”   “怎的,怕我趁机对你行不轨之事?宝贝儿,我平时虽生性风流了一些,但也不是那无耻下流之徒。”沈雁行背靠在床头上,整个人都呈现出一副慵懒闲散之态,他随手拭去额角的水珠,继续说道,“我把你安置在我的房间,只是为了方便照顾你,要是没有我的话,你现在已经哭成一只大花猫了。”   洛书微微一怔,他竟然在昏睡期间哭过,细细一想,大抵是在回忆中的他抱着江岁尸体的时候吧。   当年江岁用自己的一半神骨换来了乔思衡生的机会,却让自己堕入了死亡的无尽深渊。后来,乔思衡替代江岁成了水神,带着装有江岁骨灰的玲珑骰子,走遍了这世间的山川大海。   洛书轻叹了一声,微笑着说道:“在我昏睡的这九天里,多亏有你了。”   “宝贝儿,我认为你之所以会昏睡这么久,应该是与封在你体内的那道禁制有关。”沈雁行很是正经地说道。   洛书愣了愣,问道:“我体内封着一道禁制?”   “在你刚晕倒的那段时间里,我感觉到有一股奇怪的力量在搅乱你的内府,便释放神识去你的体内探了探。于是,我在你的识海深处发现了一道十分强硬的禁制,它似乎封存着某种很重要的东西。”沈雁行状若头疼地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继续说道,“我尝试着去破除那道禁制,但当我的神识接触到禁制的一瞬间,突然产生的共鸣令我头疼欲裂,它甚至还想吞噬掉我的那部分神识,我便只好就此作罢了。”   洛书很清楚这道禁制封存着什么,也大致猜到了设下这道禁制的人是谁。   只是他从未察觉到过自己体内有任何异样,就连被封存的记忆破镜而出时,都没能发现这道禁制的存在。阿雁在设下这道禁制之时,多半使用了某种咒术抹去禁制的存在,令任何人都无从察觉。如果他没猜错的话,所有知道阿雁存在的人,体内都封着这道诡秘的禁制。   雁行仅靠一缕神识,就探查到了这道禁制的存在,是因为他们同为弑神者,还是因为他们本就是同一人?   洛书下意识看向沈雁行风情万千的眉眼,心尖再次情不自禁地颤了一下。他意识到这一瞬间,自己竟因为阿雁的缘故,对眼前之人产生了异样的情愫。他有些慌乱地别开了视线,暗自懊恼自己此时的错误行为。   只看着相同的眉眼,他便怦然心动。   沈雁行一时间有些诧异,洛书这几千年不开花的铁树,竟会用饱含深情的眼神看着自己。   他见洛书别开视线低着头,只当这人是在害羞,抑制不住自己想要去调戏的冲动。他温柔地捏住洛书的下巴,湿热的鼻息喷洒在洛书脸上,用低哑的嗓音说道:“宝贝儿,你方才如此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差点就忍不住想要吻你了。”   口头调戏不过只是一道简单的开胃前菜, 他双唇所付诸的行动才是真正的重头戏。   许是因为今晚的月色美得令人似痴如醉,又或是因为房间内的气氛暧昧得恰到好处,在温热与柔软紧密相贴的那一刻,两人竟都鬼使神差地对此上了瘾。两股充满生机的气息交织缠绕在一起,云朵碾磨着云朵擦出炙热的火花,清甜的山泉和溪水交汇相融成这世间最可口的蜜糖。   洛书绵软的身体滑进了被窝里,双手虚搭在沈雁行的肩上。   沈雁行一点点地破开九天神境的防御之门,在这片无人之境内忘乎所以地开垦耕耘。他又从九天神境坠入凡尘,为干涸的土地播撒甘霖。而在氤氲缱绻的迷雾里遗失方向的洛书,则坠入了葳蕤潋滟的桃花潭水之中。   沈雁行骨节分明的手指在游走戏弄,亵渎这世间最至高无上的神明。   两人情意正浓时,沈雁行包裹湿发的干发巾很有眼力见地散开来,散落而下的湿发糊了洛书一脸,强行将他从无尽深渊中拽了回来。他一把推开覆在自己身上之人,坐起身来轻轻喘息。   他怎能将错就错,任由这错误的情意酝酿下去?   湿发缠身的沈雁行看起来格外性感,波光潋滟的双眼多了几分迷离朦胧之美,微微红肿的双唇更添风情。他侧身撑在枕头上,浴袍的带子不知何时散掉了,身前的风光可谓是一览无遗。   沈雁行变得愈发低哑的嗓音,染上了几分魅惑人心之意:“品尝这世间最醇香甘冽的美酒,果真会令人情难自抑啊。”,此时他很想来上一根香烟,纾解无法释放情绪的身心。   洛书被极具磁性的嗓音震得心头痒痒,一时间竟忘了该如何呼吸。他害怕再这样继续下去,会酿成难以挽救的大错,他需要找个正经话题,让这件事情就此翻篇。   “天魇噬行阵的阵主是盛年谦吗?”洛书心头一怔,他的声音竟会如此嘶哑。   沈雁行明白洛书是在按下这件事的结束键,顶好的兴致直接被浇灭了大半。他把玩着自己湿漉漉的卷发,装起了神秘:“不是盛年谦,而是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人,不妨来猜上一猜?友情提示一下,这人与盛年谦存在一定的关系。”   洛书此刻的心绪很是凌乱,实在有些难以聚精会神。在这种情况下去思索问题的答案,不过是在白费功夫。   他并没有多做思考,而是直接从所有的可能性中,选择了感觉上最正确的那个答案:“盛年谦的秘书韩泽?”   沈雁行挑了挑眉,笑着说道:“回答错误。不过,他虽不是天魇噬行阵的阵主,但也与之脱不了干系。”   洛书垂眸思索了片刻,从当时所有与盛年谦有关的人中,将最不可能的答案排除掉后,试探着问道:“阵主与盛年谦存在一定关系,难道是他的商业合作伙伴叶梵?”   “宝贝儿,稍等片刻,我先吹个头发,待会儿再揭晓正确答案。”沈雁行掀开被子坐在床边,拿出床头柜里的吹发机插上电,吹风口避开洛书所在的方向,他低磁的声音夹杂在吹风机的嘈杂声里,“方才的事劳心又费身,都把我给整饿了。待会先享用过可口的美食,我再将阵中发生的事同你细细说来吧。”   沈雁行的头发又长又浓密,吹了将近二十分钟才勉强吹干。他打理好刚吹干的头发后,换了一身纯棉的粉色居家服,走下楼去准备一顿丰盛的“烛光晚餐”。 第53章   神明虽不用通过食物来补充能量,但长久不进食还是会有肚子饿的感觉。他们的五脏内府与凡人基本一致,若是之前长期处于空腹状态,现下最好不要食用太过辛辣刺激的食物。   作为做菜不放辣椒会死星人的沈雁行,这次破天荒地做了一桌子清淡口的菜肴。   两人享用完丰盛的晚餐后,将使用过的锅碗瓢盆堆放在厨房的洗碗槽里,等着明天白天打电话叫阿姨来洗。因为他们身份的特殊性,别墅里并没有请固定的阿姨,都是在有需求时打电话叫钟点工。他们所结的小时薪高出其他人好几倍,阿姨们都很乐意接这里的活儿做。   大致收拾完饭桌上的残局后,他们蜷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继续之前没讨论完的话题。沈雁行找了一部惊险刺激的恐怖片,作为他们此次深夜谈话的背景音。   电影里的人物在房间深情拥吻,沈雁行意味深长地看向洛书,舔舐了几下自己轻微红肿的嘴唇,面带魅惑万千的笑意,嘴上却又说着正经话题:“宝贝儿,第二次也回答错误,阵主不是叶梵,他也只是个无辜被困的倒霉蛋。”   以沈雁行对洛书的了解,只要他不直接说清楚事情的原委,便能名正言顺地同洛书共度今宵,体验这别具一格的花前月下。   洛书此时已平复好了心绪,恢复了以往的淡定从容,心底虽被沈雁行的笑意撩起了一丝波澜,却也不至于因此而乱了心神。   他垂眸思索起答案,神色上淡然若水。   阵主故意将启动天魇噬行阵的时间,选在盛年谦和叶梵进入曲宅之后,多半是在引导他们去怀疑最后进来的两个人。并且,在曲宅内接连发生的几起命案,都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其中属萧淮一案最为明显。   阵主同盛年谦之间必定不只有简单的交集,在场符合这个条件的人并不多。雁行说阵主是一个令他意想不到的人,那必然会是他一开始就下意识排除掉的选项,比如宋钰和盛北沅。   按照他的猜想来看,若阵主真的是在利用几起命案所牵引出的线索,来将矛头指向盛年谦的话,这必然得是一个很了解盛年谦的人,两者之间只有盛北沅符合这个条件。   最重要的是,盛北沅也符合断手案受害者家属这一点。   魇行者最擅长泯灭一个人的人性,令他们丧失正常人该有的七情六欲,沦为一具只会杀戮的行尸走肉。仅从这一点上来看,无论盛北沅做什么都不足为奇。   洛书抬眸看向目光灼灼的沈雁行,问道:“可是盛北沅?”   沈雁行眸光一闪,并同时挑了挑眉,说:“的确是他,这答案是不是很出乎意料?”   “确实有些意外。”洛书觉着恐怖片里的尖叫声有些刺耳,将电视机的播放音量调到最小后,再继续说道,“盛北沅费心布下此局,可是为了报他的杀母之仇?”   沈雁行端起茶几上的鲜榨芒果汁,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说:“没错,他就是为了报仇。跟你一开始的猜想一样,六年前被抓的人只是个顶包的。而这断手连环凶杀案背后的真凶,也是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人。”   洛书见沈雁行没了下文,明白这人又是想同他玩猜谜游戏,好在今夜的月色怡人,他很乐意沉浸其中。   “我记得你先前说过,韩泽与这件事脱不了干系,难道是他?”   “韩泽算是断手连环凶杀案的帮凶,他在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不过说起来,多亏有他的存在,我们才能这么快找出真正的阵主。”沈雁行挪动着身子坐到洛书身边,将头枕在洛书肩上,软着嗓音撒起了娇,“哥哥,让我靠一会儿,方才做饭累死了。”   那软软的一声“哥哥”对洛书来说十分受用,他稍微调整了一下坐姿,让沈雁行靠得更舒服一些,并同时说道:“盛北沅为了揭穿凶手的真面目对韩泽下手,却因此而露了马脚?”   沈雁行感觉到了洛书动作里的贴心,用自己毛茸茸的头蹭了蹭洛书的脖颈,半眯起的眼睛里似有繁星璀璨,刚好映衬今晚的绝美月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是这个原因。关于整起事件的前因后果,我从头到尾同你说起。”   变故大概发生在洛书晕倒后的第9个小时,阵主使用魇杀术将整起事件推向了高潮。   除去宋钰和盛北沅之外,被困的所有人都已经快四天没睡过好觉了,精神再好的人都经不起这么熬。并且人在长久紧绷神经的情况下,会更容易变得疲倦无力。   秦越溪考虑到普通人的身体极限,便叫其他人去把偏宅的折叠床搬出来,就摆在前院里好好睡上一觉,由她和沈雁行负责为大家守夜。   大家难得有机会能好好休息休息,却只享受了不到两个小时的安稳觉。   睡在最中间的韩泽突然开始浑身发抖,嘴里还不停地大喊着“别杀我”,很快就吸引了正百无聊赖发着呆的秦越溪,以及用指尖在洛书脸上勾勒山水名画的沈雁行。他们快步跑到韩泽床边,试图将被噩梦魇住的韩泽直接摇醒。   其他人非但没被大喊大叫的韩泽吵醒,反而相继做出被噩梦魇住的怪异举动。原本睡得很是香甜的沈佳葭突然弹坐起来,双手十分用力地掐着自己的脖颈,若非是秦越溪处理及时,沈佳葭就直接被自己给掐死了。   “别折磨我了!让我去死吧!”韩泽掀开被子跑下床,往篝火所在的方向冲去。好在沈雁行反应及时拽住了他,否则韩泽的被活活烧死。   他们看着所有人诡异的举动,意识到这些人做噩梦并非偶然现象,而是有人在背后恶意操控。   沈雁行捏住韩泽的两侧颧骨,掀开他的眼皮查看情况。韩泽的双瞳呈溃散放大状态,并充斥着诡异的绿光。他们没有猜错,这背后之人使用的是魇杀术,一个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邪术,利用梦境操控中术人自杀。   幸亏沈雁行知道如何破解魇杀术,及时阻止了阵主一锅炖的阴谋,同时挽救了十几条人命。只是这噩梦的余悸,令所有人再难入睡。   所有人都被强行唤醒之后,事件开始进入转折点。   一脸菜色的韩泽见了自己的顶头上司,就像是见到了面目狰狞的恶鬼一般,满脸惊恐地缩在沈雁行身后,整个人抖得像个糠筛子,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我真的没有泄密,你不要再折磨我了!”   魇杀术所编织出的噩梦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它是根据中术人内心最恐惧之事来进行编织的,往往都与其过去经历有关。该邪术会无限放大中术人的恐惧,击溃其心里防线,诱导其通过自杀摆脱恐惧。   显而易见,韩泽内心最恐惧之事与盛年谦有关。并且,韩泽这个半真半假的噩梦,很有可能涉及到了盛年谦不为人知的秘密。或许,他们能通过解析韩泽梦境的内容,掌握到十分有用的线索。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沈雁行读取了韩泽的梦境。   该梦境所构造的场景,位于一片肃杀荒凉的山野丛林。   韩泽的脖颈、四肢与腰腹处,都被一根粗壮的树藤紧紧缠绕住,他嘴里还被塞满了根部带着腥臭泥土的曼珠沙华,整个人都因为极度恐惧而剧烈颤抖。而盛年谦作为梦境中的另一位主人公,正提着装满各种刀具的布制袋子站在韩泽的面前。   盛年谦拿着手术专用刀,一点一点地割开韩泽的皮肉。他每割开一片鲜血淋漓的皮肉,就会将铁制的曼珠沙华插入韩泽的伤口中,铁花茎部的小虫便趁机侵入其中啃食血肉。   韩泽鲜血流经的所有地方,都会开出一朵朵诡谲艳丽的曼珠沙华。   “用你的血肉滋养这片地狱之花,就是你泄露秘密该有的代价。”盛年谦满是杀戮之意的双眼,如同鬼魅一般骇人心魄。   韩泽完全说不出任何一句清楚的话,只能通过拼命摇头来表明自己没有泄密。   “如果不是你去泄密,他们怎么会知道天魇噬行阵的阵主是谁?”盛年谦沿着韩泽的眉毛横割一刀,再沿着韩泽的鼻梁竖划一刀,在他的脸上勾勒出十字架的形状。   在盛年谦将削尖的木椎嵌入韩泽心脏的那一刻,梦境开始分离崩析,整个场景就像被打碎的镜子一般,破碎成无数片带血的玻璃渣,每一片都映着盛年谦的脸庞,割裂着韩泽的每一根神经。盛年谦所说的每一句话,就像水琴的鸣奏音夹杂着猫抓玻璃的声音,疯狂地攻击着韩泽的耳膜。   令人窒息绝望的精神折磨,直接将沈雁行探进去的神识弹了出来。好在沈雁行的元神足够强大,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在沈雁行面前并无无敌一说,他用定身术将盛年谦控制住后,把自己在韩泽梦境中看到的所有内容,一丝不落地说与众人听,并表示若想走出这个要命的鬼地方,就只能杀死身为阵主兼凶手的盛年谦。   宋钰走到无法动弹的盛年谦面前,质问他为什么要对萧淮下如此毒手,并拿出一直藏在衣服口袋里的水果刀,直直刺入盛年谦的胸口。   只是捅盛年谦一刀,并不能够完全泄恨。宋钰紧紧地捏着水果刀的刀柄,控制刀刃在盛年谦的胸口里搅了几圈,再猛地将刀拔出来,喷涌而出的鲜血溅了他一脸。   他仰天苦笑了几声,将盛年谦一把推倒在地。   笑得似若鬼魅的宋钰舔了舔嘴角的鲜血,跪在地上一点一点地割掉盛年谦的皮肉,并将割下来的皮肉尽数塞进盛年谦嘴里。只是盛年谦无福消受这世间“最美味的食物”,他早在宋钰割开第一片血肉时就咽了气。   盛年谦已死得毫无回旋的余地,可这天魇噬行阵却完全没有要消失的打算。众人看着头顶的巨型罩子,再度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   “就这样让他死了,未免也太便宜他了。”盛北沅突然苦笑着说道。   【作者有话说】   我的新封面好看吗 第54章   在众人诧异与不解的注视下,盛北沅轻轻推开晏莳试图抓住他的手,迈着似有千斤重的步子,缓慢地走到盛年谦的尸体面前蹲下。   他的精神状态极其不对劲,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被怨鬼上了身一般。   “你不该亲自动手的,他肮脏不堪的血会玷污你干净的灵魂。送这个十恶不赦之人堕入无间地狱,应该交由同样犯下滔天罪行的我来。”盛北沅夺过宋钰手中的水果刀,用纯白的衣袖为他擦拭掉脸上的血渍。   浸染血污的白色将不再圣洁,沾染他人鲜血的灵魂亦或是如此。   待宋钰被热心肠的叶梵与何郁颐搀扶走后,盛北沅调用阵中魇气设下一圈无色屏障,举起那把淬满鲜血的利刃,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弑父”大戏。   而在场的所有观众都被隔绝在舞台之外,只能默默地观看这场血腥暴力的即兴表演。   “你一个天生带有变态基因的人,为什么要去学正常人娶妻生子,为什么要去祸害一个温柔善良的女人,为什么还要生下同样刻有变态基因的我?”盛北沅幽深悲寂的双眸如一潭死水,连续质问的话语间充满了对死生的绝望。   他就像是在剥洋葱一般层层褪去盛年谦的裤子,再挥刀斩断盛年谦引以为傲的生命之根,即刻喷射而出的鲜血染红了他苍白的脸颊。   盛北沅舔舐掉嘴唇上肮脏腥腻的血污,一口啐在盛年谦残破不堪的身体上。锐利的刀尖划破盛年谦手腕处的皮肤,割断盛年谦腕部的大动脉,挑断盛年谦的两根手筋。   他握住那只鲜血淋漓的手,苍凉地笑着:“亲爱的父亲,我会用你毕生最爱的艺术品,封锁你通往来世的路,让你堕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咔嚓”一声脆响,盛年谦的手腕被自己的亲儿子硬生生掰断。盛北沅直接将盛年谦的整只断手扯了下来,用那黏着血肉的森森白骨捣烂了盛年谦的一双眼窝。猩红的鲜血与眼球房水,被捣碎的脑浆与眼部组织,随着盛北沅一起一落的动作而四处飞溅。   盛年谦的断手留在了自己的眼窝里,而他的灵体早已被天魇噬行阵蚕食殆尽。新鲜却又肮脏的灵体让阵内的紫光变得愈加明亮,同时也让盛北沅设下的屏障变得更加稳固。   盛北沅坐在沾满血色污点的屏障之内,将盛年谦与他自己的所有罪行公之于众。   盛年谦生来便是个嗜血无情的杀人狂魔,镌刻在基因里的杀戮天性,令他觉得杀人不过只是件家常便饭的小事。   当盛年谦还在上小学的时候,魇行者就找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小孩,他诱导盛年谦与自己签订契约,从而释放盛年谦与生俱来的杀戮天性,将这个天生的杀人狂魔培养成杀戮机器。   殷实的家境与魇行者所提供的便利,让盛年谦这一辈子都在随性滥杀。警方所找到的受害者不过只是冰山一角,其余惨遭杀害的可怜人全都被魇行者制成了药人。   断手连环凶杀案的第一名受害者,并非是盛年谦所杀的第一个人,而是他展示给外人的第一件得意作品。他从十一岁开始杀人,一直无所顾忌地杀到了五十一岁,长达四十年的时间内,死在他手下的亡魂高达四位数,而这无辜惨死的千余人来自世界上的各个国家。   盛年谦以个人名义在国外组建了一个爱心基金会,由他最信任的贴身秘书韩泽负责打理。他每年都会往这个基金会投入巨额资金,由基金会负责捐赠给众多小国家的政府与福利院。   这个爱心基金会表面上是在行善积德,但实际上却是盛年谦用来掩饰罪行的地方   他以爱心基金会的名义,捐赠了一笔巨款给一个偏远小国,让他们投用于国内的基建设施。可实际上捐赠这笔巨款的真正原因,是为了在这个小国修建一座神秘庄园,专门用来置放他毕生最爱的艺术品。并且,秘书韩泽通过灰色渠道购买盛年谦所需要的“美人”,也是走的爱心基金会的账。   盛年谦之所以会将魔爪伸向自己的妻子,就是因为温诗兰发现了爱心基金会背后的秘密。   温诗兰在M国有个专门整治灰色产业的警察朋友,那个朋友在追查一个大型跨国犯罪团伙的过程中,意外发现了韩泽通过爱心基金会购买人口的事。但可惜的是,那个犯罪团伙证据销毁得太快,M国的警方没能够抓住韩泽犯罪的把柄,无法请求国际警察调查这件事。   M国的警察朋友知道韩泽是温诗兰丈夫的秘书,便将他涉嫌跨国购买人口的事告知与温诗兰,并提醒她多多留意自己的丈夫和那个秘书。   盛年谦在温诗兰面前树立了一个极好的形象,以至于她只认为是韩泽在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   那段时间恰好是盛年谦的事业繁忙期,温诗兰便打算独自调查这件事,等关于韩泽犯罪的证据收集齐全了,再将此事的原委告知与盛年谦。她启用自己在M国的私库资金,花高额定金雇了几个专业素养极高的私家侦探,委托他们收集韩泽利用基金会购买人口的证据。   这几名私家侦探在调查基金会的过程中,意外发现了盛年谦的秘密庄园,并因此惊动了盛年谦派守在那边的人。   出于私家侦探的职业严谨性,他们将所有证据打包成私密文件发给温诗兰,等她支付完全部尾款后,再将文件密码发给她。就在侦探们等待雇主支付尾款的时候,盛年谦的几名手下冲进来结束了他们的生命,以至于温诗兰没能够接收到文件密码。   盛年谦并不知道温诗兰掌握了多少证据,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将消息透露给警方,他只知道自己有必要解决掉这个麻烦。于是,盛年谦精心设计了两起案件,叫魇行者帮他找来一个“听话”的替死鬼,陪他演完这两场命案大戏。   戏中那名杀害温诗兰的刽子手,就是她爱了一辈子的丈夫。   盛年谦将两起案件设计得天衣无缝,成功瞒过了负责调查断手案的警察。所有人都认为断手连环凶杀案的真凶就此落网,盛北沅也一直相信自己的杀母仇人已受到法律制裁。   直到半年前,盛北沅认识了一个名叫阿银的神秘男人,从而了解到了关于盛年谦的所有事情,这才知道了他痛恨多年的杀母仇人,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自认为折磨他多年的心理疾病,原来是遗传。   于盛北沅来说,温诗兰不仅是给予他生命的母亲,更是带他走向光明的救赎。   盛北沅自小就知道自己心理不正常,他喜欢杀戮,从幼儿园开始就以虐杀小动物为乐,猩红的鲜血能刺激他变得更加兴奋。他的双商高出同龄人许多,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演戏天赋,这些先天优势令他将自己伪装得很好,除去赋予他变态基因的盛年谦之外,几乎没人发现他的异常。   直到盛北沅八岁那年,温诗兰敲碎了他秘密的窗,将他从无尽深渊里拯救出来。   镌刻着善良的基因在他体内沉睡多年,终于在温诗兰悉心的教导下,被慢慢唤醒。经过温诗兰长达几年的努力,被唤醒的善良天性,终于抑制住杀戮天性的生长,令盛北沅逐渐变回正常人的模样,有了普通人该有的七情六欲。   日久生情在盛北沅身上上演,他意外爱上了自己七岁时的“玩具”。   19年前欺负晏莳的那帮小孩儿,其实是盛北沅花钱找来的。他当时觉得这个天生异瞳的孩子很特别,便打算通过一些特殊手段,将晏莳变成只听自己话的专属玩具。   因为一场别有用心的相遇,晏莳成了盛北沅唯一的挚友与爱人,是他生命中另一个最重要的人。   可就在6年前,盛北沅因为自己的变态父亲,先后失去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一个与他天人永隔,一个同他天各一方。他花了近十年构建出来的美好世界,就此分离崩析,内心的杀戮天性开始肆意疯长。可母亲的惨死,又令他痛恨杀戮,所以他病了。在精神疾病与心理疾病的双重折磨下,他尝试过自杀,但盛年谦阻止了他,并更加严格的看管着他。   盛北沅之所以选择成为演员,就是为了通过演绎他人的生活,来掩饰自己内心的煎熬与苦痛。   半年前的一个深夜,阿银突然出现在盛北沅拍戏时所住的酒店房间,给他带来了沉寂多年的真相,也给他带来了一个为母亲复仇的机会。   盛北沅接受了阿银意图不明的帮助,与他签订了契约,并且听取了他所有罔顾人命的建议。   从《谁是狼人》策划案的撰写,到曲宅内发生的每一起命案,全都是盛北沅精心策划的一场复仇游戏。而这场游戏中最为至关重要的npc,是阿银抽取盛年谦部分灵体所制成的傀儡。虽是盛年谦的傀儡在完成这场杀人游戏,但主导这一切的人是盛北沅,他跟自己的父亲一样罪不可赦。   盛北沅不想因为自己污秽不堪的血,平白玷污了别人干净的灵魂,他举起那把同样污秽不堪的刀,结束了自己悲惨的一生。   沈雁行在阵中找到了那具与盛年谦一模一样的傀儡,并用咒术控制了这具有自主思想的傀儡,让他去代替盛年谦与盛北沅接受法律的制裁。   【作者有话说】 第二卷 就到此结束了   古村秘闻 第55章   这人一旦走红,麻烦事儿就多了起来。   沈雁行和洛书作为高颜值素人cp,在网络上迅速走红,且一直处于走红上升期,导致他们出门总是“偶遇”蹲点的小粉丝。沈雁行又作为市局刑侦队的特别顾问,协助刑警同志破获了曲宅恶鬼杀人一案,致使池山事务所的灵异业务单急剧暴增。   这两件事同时带来了很好的影响,池山集团的股票在短时间内暴涨。   九月初发生在曲宅的诡案与离奇现象,实在难以通过科学常识与自然现象去解释,警方便只好顺着网上恶鬼上身杀人的传言,将所有锅推给了曲宅惨死的冤鬼们。   市局刑侦队联合池山事务所,就曲宅连环凶杀案给出了“合理”解释。   断手连环凶杀案的真凶盛年谦,蛰伏多年再次作案,利用职务之便残害艺人徐枫乔,却因此被曲宅的恶鬼上了身,以邪术将在场人员困于府中,犯下后续更加惨绝人寰的命案。   被无良记者流传出去的灵异视频,几名幸存者对可怕经历真情实感的讲述,他们所拍摄的那些现场照片,曲宅内血腥怪异的景象,沈雁行手机视频里离奇消失的三具尸体,以及命案现场几具诡异可怖的尸体,都是证明恶鬼作案的有力证据。   当然,为了体现灵异事件的真实性,手机视频是他们利用特殊手段伪造的,有些可怕的景象是他们后期加上去的,而那几具早已被销毁的尸体,是沈雁行用傀儡术做出来的。   人类虽不信鬼神之说,却依旧对鬼神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对此次案件议论纷纷的网友们,基本都相信了警方给出的“合理”解释。   由于灵异事件被官方所证实,相信鬼神之说的人就变得多了起来,沈雁行就因此而忙得不可开交。   池山事务所每天都能接到各式各样的灵异业务单,有些完全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压根不需要如此大费干戈,还有些更加不需要任何人去劳心费神,那完全就是某些狂热粉想借业务之便,趁机近距离接触神出鬼没的“新星”沈雁行。   当下的网络环境乌烟瘴气,网络暴力随处可见,迫于现实的无奈,沈雁行不得不去接这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业务。他每天的工作不是见不完的人,就是画不完的符纸,十分的令人烦躁。   难得有天下午来的人少,却还是逃不开烦心事。   在沈雁行趁空上网冲浪的时候,竟然刷到了关于洛书的绯闻。看着无良营销号写的那些微博内容,吓得他差点就以为是洛书的白月光出现了。   这则绯闻是一个名叫娱记八卦的营销号发的,大致内容说的是洛书在高级餐厅与一神秘女子约会,贴了几张偷拍而来的超清证据照,还专门给洛书的绯闻女友打了码。   其中有一张照片拍摄的角度很是刁钻,两人看起来就像是在接吻一般。   关于洛书幽会神秘女子的微博词条,在众多营销号与广大网友的努力下,很快就冲到了文娱热搜榜的高位,讨论热度直逼某当红男星被爆恋情那条热搜。这则绯闻热度虽高,但也只在上面挂了不到一个小时,相关内容和词条很快就被微博撤得一干二净。   显而易见,这是洛书在动用钞能力解决麻烦事。然而,他只花钱撤了热搜,并没有出面澄清绯闻。   洛书本意是不想占用公共资源,却被吃瓜不怕事大的网友恶意解读,说他花钱请微博撤去全部相关内容,是害怕被神通广大的网友扒出女方信息,是在侧面证明绯闻的真实性。那些相信绯闻的cp粉们直接脱粉回踩,说洛书是个眼里只有利益的市侩商人,先前刻意和沈雁行上节目炒cp,是想通过走红为自己公司盈利。甚至还有所谓的知情人士跑出来装正义,说这名神秘女子是洛书的合约同|妻,故意引导键盘侠网爆洛书。   “我捧在心尖上的人,可是你们能随便骂得了的?”   沈雁行心里本就很是烦躁,看着广大网友咒骂洛书,瞬间就怒火燃上心头。他叫湛蓝帮忙录了个澄清视频发上网后,直接登着微博大号去跟那些网络键盘侠对喷。   他以一人之力,敌对百大网络键盘侠,最终因被太多人举报而封号。   沈雁行放下微微发烫的手机,闭眼回想起微博上那些事,以他对洛书待人处事的了解,很明白这这一切不过是闹了场乌龙,但心里还是免不得有些酸酸的。   “是我的个人魅力不够了吗,竟让你和别人传了绯闻?”   他慢悠悠地走进卫生间,看着镜中略微有些憔悴的自己,整张脸都垮了下来。他近来可真是被琐事折磨得快不成人样了,皮肤状态和精神状态都有些差,发型没怎么打理,衣服也穿得很随意,怪不得个人魅力会大打折扣。   食色性也,人之常情。   俗话说得好,近水楼台先得月,无论洛书那位念念不忘的白月光是否存在,他今晚都要拿下这清心寡欲的高岭之花。   下班之后,沈雁行没有直接开车回家,而是先去了趟时代广场,换了一身令自己满意的行头,买了一些精致可口的甜品。他还特意去了趟精品花卉店,买了束优雅浪漫的朱丽叶玫瑰。回家途中路过生鲜市场的时候,他将车停在路边,进去买了许多新鲜食材,又去隔壁熟食店买了一些卤味,打算晚上拿来烫火锅吃。   整一顿丰盛美味的火锅,是渝市人特有的浪漫。   沈雁行这一路上买的东西有点多,一双手根本拿不完,他用术法将花束收了起来,只提着甜品和食材离开车库。当他走进厨房去放食材的时候,看到洛书正在灶台前面忙活,一时间有些诧异,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某人,竟也会有主动下厨房的一天。   他缓步走到洛书身后,很是亲密地环抱住洛书的腰身,再将下巴垫在洛书肩上。   砂锅内的汤药黑乎乎且又泛着荧光,浓厚的药香沁入鼻尖,沈雁行睁眼问起瞎话:“宝贝儿,这整个厨房里都浓香四溢的,可是在为我煮爱心晚餐吗?”   洛书缓慢地搅着锅里的汤药,因着沈雁行的话语轻笑了一声,说:“这只是玉卿新配的灵药,说是能抑制你体内的寒毒。”   沈雁行的眼睛瞬间一亮,就像是小狗得到了主人爱的抚摸一般,歪头蹭了蹭洛书的脸颊,整个人都变得喜悦起来。他很是兴奋的在心里想着,洛书现在一定是对他有点意思,所以才会亲自为他熬煮汤药,且还无比贴心地往药中注入宝贵的灵力。   “所以说,你今日的绯闻女主角,其实是玉卿姐?”沈雁行试探着问道。   洛书停下往药中注入灵力的动作,歪头看了一眼沈雁行,说:“今天玉卿特意将新配好的灵药送来,我便请她去公司附近的餐厅吃了顿午饭,却没曾想会被有心人士拍下来,还以那种形式发到网上。”   沈雁行心领神会地眨了眨眼,说:“既是为我配的灵药,玉卿姐应该直接来找我的,这样绯闻主角就不会是你了。”   “她本意是打算直接去找你的,我想着你最近太忙,便让她拿给我代为转交。”   “哥哥,你真好。”沈雁行温热的双唇,在洛书脖颈间轻蹭。   他见洛书往锅里加了一大勺蜜糖,软着嗓音问道:“哥哥,你现在加进汤药里的这个,是对我满满的爱意吗?”   这黏软的一声“哥哥”似若糖霜,甜到人心窝子里去了。   洛书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并没有直接反驳,他说:“我知你怕药苦,所以多加点蜜糖进去,好降降苦味。”   “哥哥,你就是我的蜜糖,有你在就不会苦。”沈雁行黏腻地亲吻着洛书的嘴角,甜丝丝的,甜到他不愿离开此处的温柔乡。   蜜糖完全融化后,汤药就算熬好了,洛书深知这人喝完药后肯定吃不下饭,便将汤药留在锅里保温,等用过晚饭后再让这人喝药。   厨房里的两人分工合作,看起来像极了一对温馨的小夫妻。沈雁行负责炒火锅底料,洛书负责清洗蔬菜,而肉类食材都是切好按盒卖的,二次加工只需撕开包装放在桌上即可。   锅里的红汤咕噜咕噜冒着泡,沈雁行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今夜这月亮怕不是得从西边升起来,他才有幸能同洛书共在厨房内,体验寻常夫妻洗手作羹汤之乐。   “宝贝儿,闭上眼睛可好?今夜月色很美,我想送你个小礼物。”沈雁行低磁慵懒的嗓音,在此刻极具诱惑性。   洛书轻轻闭上眼睛,将浩瀚星辰收入眼底。   沈雁行怀抱着浪漫的花束,合上双眼浅吻洛书的鼻尖,像一个虔诚且优雅的信徒。今夜的礼物本只有朱丽叶,可此刻气氛刚刚好,需要虔诚的亲吻来映衬。   洛书睁开眼睛的那一刻,灼日与耀月都黯然失色。   “只有浪漫优雅才与明月最相配,哥哥,让我做你的北极星,可好?”沈雁行手捧玫瑰,单膝下跪,与求婚只相差一枚戒指。他蓄谋已久,势必要让洛书坠入自己的温柔圈套。   沈雁行灼热的目光像一团熊熊烈火,险些烧去了洛书的理智。好在有一通十分及时的电话打了过来,将他拉出了迷情漩涡。   “洛书,我这边有件急事,需要你和雁行赶紧来一趟市局。”   【作者有话说】   沈某:甜吗? 第56章   在开车前往市局的路上,沈雁行全程垮着张满是愁云的苦脸,像极了一个被丈夫抛弃的怨妇。他内里穿了件设计感很强的黑色衬衫,胸前的口袋别了朵蜜桃色的玫瑰。若是将这玫瑰换种颜色,就像是身着盛装去出席前任的葬礼。   在十字路口等待长达90s的红灯时,他低头看着胸前未能成功送出的朱丽叶,心里郁闷得简直可以憋死一头壮牛。洛书险些就要坠入他的温柔圈套了,他马上就要抱得美人归了,就被这不合时宜的一通电话给彻底搅黄了。   一想起洛书慌忙将他推开,并跑到窗边去接电话,还以今晚有急事要处理为由,将他的深情告白搪塞过去,沈雁行就郁闷得快要把自己憋死了。   令他更加他郁闷的是,洛书竟然选择坐在后车座里低头玩手机!生得如此仙姿佚貌的他,竟还没有那破手机好看吗?   在下车准备走进市局大楼时,川剧变脸达人再次上线,沈雁行恢复了他一贯的笑脸,无比绅士地为正看着手机出神的洛书打开车门,并取下胸前的玫瑰强行塞进洛书的手里。   “我尊贵的殿下,此次宴会的目的地已经到达,您可以屈尊下车了。”沈雁行看着神色茫然无措的洛书,表演欲一下子就上来了。   洛书却并未对此做出任何反应,而是径直向市局大楼的大门走去,独留沈雁行一人在晚风里萧瑟。   沈雁无比落寞地伤心了一会儿,就大步追了上去。他看着略有闪避之意的洛书,暗自懊悔自己今日实在有些操之过急。   被今夜之事扰乱心神的人,并不只有沈雁行。   这一路上洛书都在权衡,他害怕因为自己认错了人,平白辜负了沈雁行的一片赤诚之心。他很明白这段时间自己心意上的转变,全是来自于沈雁行可能会是阿雁的再塑重生。若是无法证实这一猜测,他很难做出确切的抉择。   各怀心事的两人走进刑侦队办公室后,闻钦向他们详细讲述了事情的原委。   就在市局两公里外有个水果市场,专门做地方特产水果批发生意的。这段时间是酆都区的锦橙和红心柚的成熟期,他们便会驱车前往那边的水果基地拉货。   今天上午十点左右,水果市场的员工在进行卸货的时候,发现车厢里多了一个扎满孔的大麻袋。他们出于好奇将那大麻袋打开,看到里面竟装着一个穿着古怪服饰的女人。   这女人穿着一身绣有夸张花纹的蓝布衣裳,脖颈上戴着一串骨制的项链,项链下有一圈暗红色的勒痕,她的手腕和脚踝处也都戴着同样的骨制饰品。项链上的每一块骨头都被人精心打磨过,并且还刻有靛青色的古老文字。   他们看着这正处于昏迷状态的古怪女人,特别害怕自己摊上大事儿,剩下的半车水果直接就不卸了,将就那货车把女人连同麻袋一起拉到了市局门口,并向警方说明了具体情况。   看到那个女人的第一眼,警方就直接联想到了人口拐卖案。   闻钦暂时将水果市场的几名员工留在了市局,向他们了解到了货车的行驶轨迹与停靠地点,并联系酆都那边的同志帮忙调取相关地方的监控,但并未能够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与此同时,陆亦铭和周晴雨被委以重任,秦越溪叫他俩开车将昏迷的女人送去最近的医院,并要在女人醒来的第一时间及时汇报。他俩才刚将车开出市局大门,那女人就自己醒了过来,疯狂地拍打车窗表示自己想要出去,甚至还扑上前来抢夺贺舟的方向盘。为了不因此而造成交通事故,他们只好放弃将女人送去医院的打算。   贺舟将车停靠在路边后,那女人瞬间就安静了下来,并且很乖顺地跟着周晴雨下了车。周晴雨将她带到了刑侦队的办公室,温声细语地向她询问身份信息,以及此前大概经历了些什么。   那女人目光呆滞地盯着窗外的小叶榕,嘴里不停地念叨着难以听清的话语,没有回答任何一个问题。   无法从受害人这里获取到有用线索,秦越溪便只好以此可能涉及人口拐卖案为由,向上级申请调取她的个人信息。上级领导了解过具体情况后,很快就批准了秦越溪的申请。   技侦同志通过人脸识别技术,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查取她的信息,根据她的身份信息调取出最近的行程信息,再通过天网监控系统的对比功能,锁定她最后出现过的地点。   这个女人名叫柯月星,23岁,渝市珑武区人。根据技侦同志所调取出来的行程信息可知,柯月星这个月并未去过酆都区,她的身影最后一次出现天网监控范围内,是在中秋节的后一天,地点是珑武仙女山。他们特别留意了一下柯月星失踪前的穿着,是一条鹅黄色的碎花吊带裙。   也就是说,在柯月星失踪后的第三天,被人换上一身怪异行头的她,离奇出现在了从酆都开回市区的货车上。   刑侦队的几名同志一致认为,她身上的蓝布衣服和骨制饰品,或许会是很好的突破点,尤其是那几串看起来十分诡异的骨制饰品。   他们打算取下柯月星手腕处的骨制手链,送去局里的检测科进行化验,以此确定这些骨头来自于何种动物。   就在骨制手链离开柯月星身体的那一刻,还在她身上的几条骨链急剧紧缩,同她的皮肤贴得严丝合缝,所有骨头上的文字都散发出诡异的暗绿色光芒,靛青色的细纹路从骨链处起笔,在她周身的皮肤上蔓延开来。   而秦越溪手中的那条骨链,就像被烈火灼烧过一般,变得通体漆黑,并且十分烫手。她意识到这条骨链不能离开柯月星的身体,便迅速将其待戴回柯月星的手腕。抱着头痛苦呻吟的柯月星,瞬间就晕了过去。   显而易见,这并非是一件寻常案件,需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于是乎,沈洛二人就被秦越溪请到了市局。   沈雁行走进秦越溪她们的休息室,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柯月星,说:“她身上并没有魇气,但不代表这与魇行者无关。从你们所描述的情况来看,很明显是有人在她身上下了某种咒术。”   与此同时,洛书走上前去,仔细端详了一番骨链上的文字后,看向站在门口的秦越溪,说:“越溪,我需要你帮我确认一件事,看看她的后背上是否有骷髅头刺青。”   待几位男士离开休息室后,秦越溪掀开柯月星的衣服查看情况。正如洛书所说,她的后背上纹着一个靛青色的骷髅头,骷髅头的眉骨处还纹着一排赤色符文。   “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这应该是摄魂术。摄魂术可禁锢人的灵体,封锁人的自主意识。若是在未破解咒术的情况下,妄自取下骨链,中术者就会因咒术反噬而死。”洛书向众人解释道。   摄魂术的创始人,正是魇行者的头头珈蓝。   取人的趾骨、牙齿和指骨,刻上咒术符文,用青榆草汁为其上色,用天蚕线将这些骨头串成链,戴在中术者的四肢与脖颈上,再在中术者的后背上,用青榆草汁纹出骷髅头,最后取中术者的十指指尖血,纹在骷髅头上,这禁锢人灵体的邪恶咒术,便就算彻底完成了。   闻钦倚靠着休息室的门框,皱着眉问道:“这个恶毒的摄魂术,你们能解开吗?”   “能解开,但是有点麻烦,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我无法保证在咒术解开后,她能够立刻醒来。”洛书看向闻钦说道。   赵靖刚从办公室那边走过来,正好听到洛书在说有点麻烦,于是向来耿直的他,就很是热心地问道:“洛先生,需要我们帮你做些什么吗?”   洛书温柔地笑了笑,说:“不用麻烦你们,留我和雁行在这里就可以了。”   赵靖连忙摆了摆手:“哎呀,这怎么会麻烦呢?我们既然将二位请来帮忙,从旁协助就是应该的。”   洛书看着热心的赵靖,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欲言又止。   视线一直黏在洛书脸上的沈雁行,重重地“啧”了一声,边说边将刑侦队的几人推出去,“请各位体谅一下,这毕竟是我们吃饭的家伙事儿,自然是需要保持一定的神秘感。”   在关上房门前,他很是骚气地冲几人比了个wink。   关上房门后,他立在门前“面壁思过”,嘴里小声地嘟囔着:“哼,拒绝他们拒绝得这般犹豫,拒绝我就拒绝得如此干脆无情。”   “你刚刚在说什么?”站在他身后的洛书轻声问道。   沈雁行快速地转过身,将双手按在洛书的肩上,笑着说道:“啊宝贝儿,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夸你的话而已。”,说完又是一个骚气的wink。   洛书并未说些什么,而是直接转身走到柯月星床前。他其实知道沈雁行方才说了什么,但由于晚饭时造成的尴尬状况,他只能装作自己没听清。   向来脸皮厚的某人并不会觉着尴尬,他还是那个没有丝毫变化的粘人撒娇精。   沈雁行从洛书身后轻轻搂住他的腰身,并将脸颊贴在洛书的脖颈处,软着嗓音问道:“哥哥,你暗示我将他们都赶出去,一定是想同我独处吧?”   “别整天没个正形,现下我们还有要紧事要做。”萦绕在脖颈间的湿热鼻息,令洛书有些许不适应,他略微偏过头,躲避沈雁行投来的灼热视线。   闻言,沈雁行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并戏谑道:“哥哥说得极对,这要紧事啊,不就是需要我们两个一起做吗?”   洛书垂眸叹了口气,心里很是无奈,若非是破除摄魂术需要沈雁行的元神之剑,他决计不会留下这人同自己独处。   洛书划破自己的手指,召出洛神笔蘸了一点指尖血,在柯月星的额头上,绘出专用于破除摄魂术的符文。待洛书绘制完破咒符文后,沈雁行释放出自己的少量元神,凝成一把可斩万物的元神之剑,他控制这把小型的元神之剑,将那几串骨链一一斩断。   骨链断裂,则咒术破。只需等柯月星醒转过来,刑侦队的同志们就可以通过她这段时间的经历,掌握到他们所需要的信息。   而就在沈洛二人破除摄魂术的期间,刑侦队接到了一个来自蓉市市局的电话。 第57章   蓉市警方表明完自己打电话的意图后,将详细记录着事件经过的word文件,以及相关照片和录像视频,一同发到了闻钦的手机上。   闻钦仔细浏览了一遍蓉市警方发来的文档后,将这些文档照片和视频转发到他们的工作小群里,并很是严肃地说道:“我个人认为,这很可能与拐走柯月星的人有关,你们都认真看看吧。”   沈洛二人看到群里的消息后,就往刑侦队办公室所在的位置走去,在路过法医办公室时,他们拜托局里唯一的女法医陈欣怡,去秦越溪的休息室帮忙照看一下柯月星。   刑侦队众人坐在各自的位置上,认真查看蓉市警方发来的资料。而后过来的沈洛二人,一人占着沙发的一头。   9月24号,也就是中秋节当天,有一位名叫叶黎的女士,前往渝市酆都区九重天景区旅游,期间一直与其家人保持微信联系。   9月26号上午9点30左右,叶女士将自己录的景区视频,发到她的微信家庭群里,并表示自己将要与同伴一起翻越九重天天际,去寻找真实存在于这世间的鬼村。其家人在10点左右看到微信消息,忧心叶女士的安危,要求其通过微信电话实时汇报情况。中午11点10左右,微信电话因网络太差而被迫挂断后,叶女士彻底与其家人失去联系。下午4点20左右,其家人叶梵先生来到蓉市市局报案。   由于叶女士失踪时间不足24小时,蓉市警方并没有立即受理调查,只是对叶女士的个人信息及事件经过做了登记。   叶先生担心自己的妹妹遇到生命危险,支付高额佣金雇了一支酆都区的民间搜救队,委托他们前往九重天景区寻找叶女士。   那支民间搜救队从佣金中抽出一部分,花钱请九重天景区附近的居民帮忙一起搜寻。他们所找的这群景区居民中,恰好有几个人曾见到过叶女士,为他们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搜寻线索。   深山里道路崎岖难行,且夜间会起浓雾,并不利于进行搜寻工作,容易出现意外事故。搜寻人员于今日上午,才进山搜寻叶黎的下落。   一行人在九重天景区最高的一座山里,找到了叶女士及其同伴的行李,行李中除去装着几人的衣物和随身物品外,还有一个带有陈年血迹的靛青色骷髅头。   他们取出登山包中的手机与摄像机,发现摄像机正处于录像状态,这表明叶女士等人很可能是在进行拍摄录像时,突遇意外情况导致他们与外界失联。而这部即将没电的摄像机,极有可能录下了叶女士等人突遇意外时的场景。   观看过摄像机里的录像内容后,搜寻人员一致认为,叶女士等人很可能遇到了深山里的野鬼,而造成他们遇到山鬼的原因,就是那颗诡异的骷髅头。   就在叶女士的同伴捡到骷髅头后不久,四个身穿蓝布衣服的光脚女人突然出现,嘴里念叨着奇怪的咒语,用一杆烟枪里的浓烟迷晕了叶女士等人,再将他们全都装入一顶轿辇里抬走。轿辇里五人的体重加起来,少说也得有五六百斤,但那四个女人却抬得十分轻松。   因为摄像机掉在地上的缘故,能够看到的场景并不完整。   那四个女人将轿辇抬走之后,又出现了一个穿着同样服饰的女人,而她的出现,只是为了将散落在地上的物品,全部装进登山包里。   正因如此,搜寻人员看清了那女人的长相。她的肤色惨白得毫无生气,面部与脖颈上布满了靛青色的细纹,脖根处有着一圈暗绿色纹路,她的眼黑只有绿豆般大小,而她的眼白竟是血红色的!   最为诡异的是,那女人竟然冲着镜头露出诡异的笑容,她的虎牙像吸血鬼一般尖利。   一行人害怕那颗骷髅头会招来山鬼,只拿着可以作为证据的摄像机,慌忙跑下了山。   搜救队的人员将那段诡异视频拷贝下来,发给了委托人叶先生,叶先生带着那段录像视频,再次来到蓉市市局。蓉市警方看过那段视频后,立案受理了叶黎失踪案,并联系渝市市局的同志,请求他们协助调查这起诡异案件。   “我的天呐,这是在拍鬼片吗?”周晴雨将手机扔到办公桌上,被那张鬼脸惊得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闻钦装作一脸嫌弃的样子,对周晴雨说道:“什么鬼片不鬼片的,小周同志,都见过这么多次非自然现象了,你还没习惯吗?”   在那女人露出诡异笑容的一瞬间,沈雁行按下了视频暂停键,并将手机随意地扔在沙发上,对此点评道:“她们所穿的衣服样式与刺绣图案,跟柯月星身上的衣服相同,叶黎与柯月星失踪的时间也很相近,这可真是巧得很呐。”   “不仅如此,他们捡到的那颗骷髅头的平面图,与柯月星后背上的刺青图案,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唯一看过柯月星后背的秦越溪,在一旁补充道。   闻钦思索了片刻,说:“从目前所掌握的这些线索来看,涉及两起失踪案的犯罪窝点,很有可能就在九重天景区附近。”   沈雁行的手机正好扔到了洛书腿边,在他认真听几人讨论案件的同时,先是被手机屏幕上的诡异笑容吸引了目光,再因此注意到了那女人脖根处的暗绿色纹路。他拿起沈雁行的手机,将视频页面截图下来,放大暗绿色纹路所在的位置。好在这是台超清摄像机,将图片放了大几倍之后,依然能看清上面的内容。   他仔细端详了一会儿,指着手机屏幕,对众人说道:“ 她脖根处的这一圈绿纹,应该是摄魂术的符文。”   沈雁行趁机挪动身体,紧挨着洛书坐下,佯装自己是去看他所指的内容。   “这符文纹在脖子上,摄魂术也能生效吗?”闻钦问道。   洛书垂眸沉思了片刻,说:“以我所知是不能的,但通过视频里的内容来看,应该是魇行者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摄魂术进行了改进,使咒术的作用变得更加强大。”   贺舟举着ipad,指着屏幕上的轿辇,说:“这顶轿辇我好像在……”   “咚咚咚”,办公室一直开着的门被人敲响,打断了贺舟说话。   “不好意思,打扰到大家了。休息室里那名女士已经醒了,有何萤在那儿陪着她,你们要现在过去看看吗?”陈欣怡站在门口问道。   闻钦叫上沈雁行和洛书,一起前往秦越溪的休息室,留其他人在办公室里继续探讨案件。原本闻钦只打算叫洛书一起过去,但念及两人关系实在太好,只叫一个真不太好。   技侦的何萤同志坐在周晴雨的床上,默不作声地看着柯月星。而柯月星整个人都蜷缩在秦越溪床上的墙角处,怀抱着军绿色的枕头,低头看着自己的脚趾,听见走廊传来沈雁行的声音,她才缓缓抬起头看向门口。她知道是谁救了自己,沈雁行和洛书的声音,能为她带来足够的安全感。   洛书站在床前,弯腰看着柯月星,很是温柔地问道:“身体可有任何不适?”   柯月星先是缓慢地摇了摇头,很快又变得点头如捣蒜。她就像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泪水瞬间从她的眼眶里涌了出来。   她泪眼朦胧地看着洛书,用有些嘶哑的嗓音,哽咽着说道:“有些可怕的画面,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他们……他们……”   洛书转过头,与身侧的沈雁行交换了一下眼神。   摄魂术虽能封锁人的自主意识,但不会封闭人的感官,柯月星一定看到过很重要的东西,只是记忆里的画面很零散。他们只需用术法稍加诱导,便能彻底唤醒她在那期间的所有记忆。   况且,以柯月星现在的精神状态,定是很难正常回答问题的,他们也只能采取特殊手段。   “他们是谁,对你做了什么,可以告诉我们吗?我们是天上来的神仙,可以为你消灾解难。”沈雁行弯腰看着柯月星,双眸中淌着月白色流光,笑得人畜无害。   柯月星看着沈雁行的眼睛,止住了眼泪,木讷地回道:“他们是安宁村的村民,他们想要吃掉潇潇,他们想要把我嫁给鬼神。”   听完柯月星所说之话,在场所有人的神色都变得凝重起来。   “我可以帮你清除这些可怕的记忆,但有个前提条件,你要告诉我整件事的前后经过。比如,他们是怎么带走你的,你在安宁村都经历了什么,又是如何从那里逃出来的?”沈雁行那双波光潋滟的眼睛,有着令人不可抗拒的魔力,蛊惑着柯月星将事件经过细细说来。   拐骗走柯月星的安宁村村民,是她在仙女山景区的大草场遇到的。   她当时刚在大草场滑完草,正准备和她的朋友柳潇一起去玩碰碰车,有一对看起来应该有六十多岁的老夫妻,突然将她们叫住。   那对老夫妻说自己是第一次来仙女山,想去菩萨坨朝拜菩萨,但是他们找不到去菩萨坨的路,希望两位好心的小姑娘能帮忙带个路。柯月星和柳潇都是乐于助人的好青年,就很爽快地答应了帮他们带路。   因为柯月星和柳潇都是珑武区本地人,对仙女山景区的路都很熟悉,她们就带两位老人走的捷径小路。   来景区的人一般都选择坐观光车,走这条小路的人会比较少。当这条路上暂时只剩下他们四个人的时候,两位看起来很是慈祥的老人,对两个善良的小姑娘伸出了他们的魔爪。   “亲爱的宝贝,该接电话啦~”   柯月星才刚说完她和朋友是如何被拐骗走的,就听见沈雁行骚里骚气的声音,从洛书的外套口袋里传出来,是他的手机在响。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段听起来很甜蜜的电话铃声呢,是因为洛书实在吃不消沈雁行的撒娇。   洛书指着自己的手机,对众人说道:“不好意思,我先出去接个电话。” 第58章   沈雁行看着洛书拉开门走出去后,继续用术法诱导柯月星讲述事件经过。   那对老夫妻用驱蚊水瓶装着的药水,迷晕了柯月星和柳潇,将她们带到了安宁村。当柯月星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和柳潇都已经被人换上了蓝布衣服,戴上了禁锢灵体的骨链,脖颈上拴着连接铁链的狗项圈。   她们所身处的地方,看起来像一间很大的牢房,在这间铺满谷草的牢房里,还有几个与她们有着同样待遇的女孩儿。   在她们被囚禁的期间,一直有人进出牢房,并且还会在牢房里外交谈事情。柯月星之所以能知道那里叫安宁村,就是从村民们的谈话里听出来的。   深夜时分,柯月星听到有人在牢房外面交谈,对话内容的大致意思是,他们若是不去做什么事情,安宁村就永远都不会安宁。   天亮之后,柯月星听到一个被叫做大巫师的人说,她与鬼神的生辰八字相匹配,要将她送去后山结阴亲。没过多久,牢房里来了几个年纪较大的村民,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要将柳潇和其他几个女孩儿做成干尸吃掉。在那之后,她看到一个蓄着山羊胡子的村民,用一柄发黄的骨刀,将其中一个女孩儿残忍杀害,并将其拖出了牢房。   后来,柯月星闻到了一阵浓郁的馨香,再次失去了对外界的感知,以至于她并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逃出来的。   与此同时,洛书站在走廊的最角落里,面向着窗外接电话。   “尊者,您现在在哪里,方便出来见一面吗?”电话那头的男声干净清澈且温柔,单单听这声音,就能构想出对方是个温润如玉的人。   洛书听对方的语气似乎有些急切,便问道:“小乔,你是有什么急事需要见面说吗?我现在在市局处理事情,暂时有些走不开。“   电话那头的乔思衡沉默了一会儿后,长叹出一口气,说:“尊者,阿岁很可能还活着。”   闻言,洛书呼吸一滞,心头一紧,连神色都大变了样。   当年圜丘一战,江岁被珈蓝的人种下了魔根,他和乔思衡都不愿江岁因此复生而堕入魔道,亲手用红莲业火焚毁了江岁的尸体,这竟会有江岁还活着的可能性吗?   洛书转头看了一眼偶尔有人来往的走廊,接来下来的通话内容并不适合在这里说。   “稍等片刻,我需要换个地方说话。”他环顾了一下周边环境,在他的左前方有个公共卫生间,里面看上去似乎还没什么人。他快步跑进卫生间隔间关上门,并在隔间四周设下了隔音屏障。   乔思衡听到洛书关上门的声音后,就直接开了口:“尊者,阿岁放在我体内的这半根神骨,感应到另一半的存在了。”   神骨长期脱离神明的身体后,就会变成一根普通的骨头,乔思衡既能感应到另一半的存在,那就说明,江岁的神骨一直存在于某位神明体内。存在于这世间的所有神明,都是记载在册的,若是某一位神明出现了异常情况,万神卷上的名字就会显红。也就是说,这半根神骨并不会在其他神明体内。   由于当年乔思衡的再三恳求,以及洛书自己的私心,万神卷上原属于认证江岁神骨的那个位置,写着两个人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并且,江岁的神骨也还留存于这世间。所以说,江岁的水神身份,是一直为天道法则所认可的。   “你能感应到神骨所在的具体方位吗?”洛书攥紧拳头抵在隔板上,手心起了一层薄汗。   “能,但……”乔思衡停顿了一会儿,继续说道,“这件事在电话里不太好说清楚,尊者,我们可以见面再详谈吗?”   听到乔思衡答案的一瞬间,洛书竟忘了该如何正确地呼吸,并不怎么长的拇指指甲,在隔板上刮出一道浅浅的痕迹。   “好,你现在在哪里?我先跟雁行他们说一声,马上就出去找你。”他迫切地想要知道江岁的下落,边说边往秦越溪的休息室走去。   “我就在您家门口,见你们家里没人,所以才打电话过来问问。”乔思衡考虑到外面人多眼杂,就打算直接到洛书家里,与他们商讨关于江岁神骨的事。他满脑子都想着江岁的事,便忘了打电话告诉洛书,晚上自己要登门拜访的事,就正好因此扑了个空。   “好,你先等一会儿,我们很快就回来。”这通电话分走了洛书的大部分注意力,以至于他不慎撞到了过路的警察同志,他放下被自己挂断的手机,朝对方说了声抱歉。   洛书推开门走进休息室的时候,柯月星还在讲述自己的可怕经历。   等柯月星彻底讲述完后,洛书对众人说道:“实在不好意,家里有件急事需要赶紧回去处理,我和雁行就先失陪了。”   这次洛书选择了坐在副驾驶上,沈雁行很是殷勤地为他系上安全带,并趁此机会一亲芳泽。   洛书将他与乔思衡的通话内容,同沈雁行大致讲述了一遍后,就全程偏头看着车窗外的繁华夜景,心里还默念着修身养性的清净经。   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沈雁行那灼热的视线,黏在了洛书微微泛着红的耳朵尖上。若不是后面的车辆鸣笛提醒,他都不知道已经是绿灯了。   沈雁行心里甜出了蜜,他的宝贝儿这是害羞了。   回到家中后,他们坐在一楼的茶室里,听乔思衡将事情经过细细说来。沈雁行还特意沏了一壶母树大红袍,洗了一盆11.5ROW车厘子,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   就在昨天晚上,乔思衡体内的半根神骨,突然散发出极高的热量,剧烈的高温烫得他瞬间元神出窍。在元神归位的那一刻,乔思衡感应到了另外半根神骨的存在,顺着这种强烈的感应,他来到了酆都区的九重天景区,并进入到了景区最高的一座深山里。   正当乔思衡感觉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时,神骨之间的感应却突然消失了。他尝试过释放出大量神识,去感知另外半根神骨的存在,也尝试过元神出窍再归位,但是都无济于事。   这转瞬即逝的机会,消失得就像从未存在过一样。   最后那刻强到震颤元神的感应,令乔思衡坚信江岁就在这附近。他不愿因为神骨感应的消失,就放弃寻找江岁的下落,几乎释放出了自己的全部神识,扩散到九重天景区及其附近的所有地方。   在乔思衡扩散神识的过程中,有一道特别霸道无理的屏障,将他的神识拦截了下来,并对他造成了严重的干扰,令他无法扩散到更远的地方。至此,乔思衡心里有了一个十分坚定的想法,江岁一定就在这道屏障后面。可天不遂人意,他无法探寻到屏障的具体位置。   乔思衡将脸埋在双手里,有些哽咽的声音从指缝间传来:“我在那里找了好久好久,可却怎么都找不到他。尊者,我又把我的阿岁弄丢了。”   “小乔哥,你别难过,既然已经有了线索,就一定能找到的。”沈雁行一连吃了二十几个车厘子,双唇都染上了几抹殷红,一张一合间,尽显诱惑之意。   洛书垂眸看着杯中的橙色茶水,思索了片刻。在他抬眸的一瞬间,视线正好落在沈雁行莹润艳丽的双唇上。想起在车里的那一吻,他的呼吸一滞,心尖也随之颤了一下。   沈雁行倒掉洛书的茶水,给他重新沏了一杯,并意味深长地说着:“宝贝儿,好茶要喝温的, 冷掉的会变味儿。”   洛书掩嘴轻咳了一声,缓缓说道:“阿岁和叶黎消失的地点,都是九重天里最高的那座山,并且还是在同一天,这两件事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联系。我认为,要想找到阿岁的下落,多半得从叶黎失踪这件事上入手。”   沈雁行拿出手机,搜索出九重天的具体地点,并同时说道:“我记得,叶黎去九重天是为了寻找鬼村,而九重天在酆都区太平镇安宁村,囚禁柯月星的地方也叫安宁村。想必,这个所谓的鬼村,就是藏在屏障之后的那个安宁村。”   “是不是找到这个鬼村,我就能够找到阿岁了?”乔思衡轻声问道。   “对。”沈雁行看着乔思衡满怀希望的表情,实在说不出除此之外的答案。   洛书浅尝了一口香高味醇的大红袍,用深邃坚毅的眼神,看向沈雁行和乔思衡,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们明天就前往九重天,去寻找这个所谓鬼村的安宁村。”   洛书的话才说了一半,乔思衡的眼睛就变得更加明亮起来。他坚信有了洛书和沈雁行的帮助,就一定能够破除掉屏障,找到江岁的下落。   “既然是明天出发,今晚就应该好好休息一下。现在差不多也快十一点了,到了该睡觉的时间了。”沈雁行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看起来似乎很困的样子,他睡眼惺忪地看向准备起身离开的乔思衡,说话的声音也染上了困意,“小乔哥,你今晚就留宿在这里吧。”   别墅里虽有两间闲置的客房,但那两间房的床上都空空如也,还得先把床上用品找出来铺上,才能让乔思衡进去休息。   沈雁行叫洛书先回房间去洗澡后,就以家中没有新的床上物品为由,让乔思衡睡在他的房间里,而他自己则去了洛书的房间。   他走进洛书房间的时候,洛书正在浴室里洗澡。一般情况下,在自己房间的浴室里洗澡,都不会有上锁的习惯。此时此刻,洛书就没有上锁。 第59章   沈雁行站在浴室门前,看著那古典精致的门把手。他很清楚洛书在家时的所有习惯,这扇门此时对他毫无防备。他拧动门把手推开门,踏进了别有洞天的世外桃源。   他沉醉于水瀑间如诗如画的朦胧春景,还有那一片春色盎然的崇山峻岭,熊熊心火烧毁了抵御风沙的大森林,狂风携着暴雨席卷而来。在这风雨飘摇之间,一顶可抵御十级大风的小帐篷拔地而起。   沈雁行不是柳下惠,做不到心如止水。他褪去层层衣衫,缓步踏入湖光山色之间,将隐居山林的天上谪仙拥入怀中。   洛书方才在想事情,加之浴室里水流声太大,他并没有听到沈雁行进来的动静。这突如其来的温暖怀抱,令他整个人都楞住了,茫然无措地看着环在腰间的双手。   滚烫的高温炙烤著崇山峻岭, 一片片绵软的云朵落在山巅。侵入山野的熊熊烈火,即将烧毁洛书心间的丛林灌木。   “宝贝儿,洗澡不锁门,可是在邀请我?”沈雁行低磁嘶哑的声音,在洛书耳边添砖加火。   洛书心里的弦儿瞬间就断了一根,原本是要关掉花洒的手,直接将开关拧向了另一边。喷洒一身的冷水,唤醒了被烈火侵蚀的理智,他关掉花洒开关,慌忙挣脱开沈雁行的怀抱。   “你……到我浴室里来做什么?”洛书背靠着冰凉的瓷砖,心里似有万头小鹿在撞,他眼前的景色实在太过怡人,视线不知该落在何处是好。   “小乔哥睡在了我的房间,孤苦伶仃的我不想露宿街头,就只能来投靠哥哥你了。”沈雁行向前走了两步,双手抵在湿冷的瓷砖上,将耳朵尖泛着红的洛书圈在中间。他的目光炙热灼人,就像是要将洛书烤熟后拆吞入腹一般。   洛书看着沈雁行上下滑动的喉结,丹田处突然窜上来一种异样的感觉,呼吸也开始变得粗重起来。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会这样,心里凌乱得像一团打结的毛线。   他现在会对沈雁行心动,也会对沈雁行有感觉。所以,他终究还是陷入了沈雁行的迷情漩涡之中吗?   沈雁行看着洛书微微张开的双唇,抓起洛书贴在墙面的左手,放在自己的脖颈间,控制洛书的拇指摩挲他性感的喉结。   他贴在洛书耳边,哑着嗓音说道:“哥哥,你轻薄了人家,就要对人家负责。”   快看,一只来自于原始森林的大河蟹爬了过来。   “哥哥,我想带你领略这世间最美好的事,把你放心的交给我好吗?你若是没有推开我,我就当你答应了。”沈雁行深情地看着洛书,极具磁性的嗓音,充满了蛊惑力。   洛书被深情所蛊惑,彻底放弃了抵抗,沉沦在这片春色之间。   沈雁行的鼻尖抵着洛书的鼻尖,两股湿热的海风,在此间交相汇融,两片柔软的云朵,在此刻亲密相贴。划破天际而来的鸬鹚,破开层层海浪,潜入深海之中,与粉色海豚嬉戏玩闹。   在沈雁行的不懈努力下,两棵来自不同森林的参天大树,成功会晤,大西洋和太平洋突破海水密度的阻拦,成功地融合在了一起。   沈雁行吻了吻洛书的眼睛,再抵着洛书的额心,轻声问道:“哥哥,我们都已经做到这份儿上了,你是不是该回答我之前的问题了?”   洛书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垂眸看着紧挨在一起的两棵参天大树,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的确喜欢沈雁行,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他的喜欢并不够纯粹,其间夹杂著太多别的因素。这份来的匆忙的感情,源自于沈雁行与阿雁之间的关系,而非沈雁行本身。可他的这份喜欢,就真的只是因为这个吗?   他的这份喜欢,若只是因为阿雁,在没有确定两者之间的关系前,他能做到这种地步吗?现在这种状况,到底是出自于身体的本能反应,还是内心情感的驱使?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是沈雁行在引导他完成这件事,他就像一个只会配合的提线木偶。若是他主动去做这件事,又会是何种结果?   等了良久,都没能等到想要的答案。沈雁行看着一脸为难的洛书,挫败感油然而生,心中顿时滋生出了酸涩之意,鼻子也开始慢慢泛起了酸。他轻轻捏住洛书的下巴,强迫洛书与他对视。   “就这么难回答吗,需要考虑这么久?你若是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为什么又不推开我,要继续和我做这种事情?”他轻轻地抽了一下鼻子,悲戚的双眼蓄起了泪水,整个人看起来可怜巴巴的。   洛书看着泪眼朦胧的沈雁行,又愧疚又心疼,他没想到自己的一时犹豫,竟会让沉雁行这般难过。他轻轻拭去挂在沈雁行眼睫上的泪水,捧著沈雁行的脸颊,亲吻着眼前微微红肿的双唇,并学着沈雁行先前的方式,探索这片神秘的海域。   他想通过这种方式让沈雁行变开心,也想借此认清自己的真实心意。   唇上传来的温热触感,令沈雁行楞了一下,洛书这样做,是在回答他吗?无论是与不是,这都很好的安慰到了他。他热情地回应着洛书,心里充满了甜意,就像打翻了蜜糖罐子一般。   他们结伴同行,再次探索原始森林的奥秘。只不过这一次,不再是一个人的表演,而是两个人相互配合前行。   “宝贝儿,这里好冷,我们换个地方吧。”沈雁行抱起自己的稀世珍宝,离开这个湿答答的空间,换了一个新的阵地。   他们对探索奥秘的兴致高涨,缩在温暖的空间里,讲起了现在进行时的精彩故事。   快看,一只来自于原始森林的大河蟹爬了过来。   场外围观的观众变得热血沸腾,房间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作者有话说】   好难 第60章   快看,有一只来自于原始森林的大河蟹爬了过来。   “哥哥,喜欢我吗?喜欢这场有趣的游戏吗?”沈雁行贴在洛书已然红透的耳边,温柔且又霸道地问着。   低磁嘶哑的嗓音充满了蛊惑力,映着流光的甘泉上淌着湿润的微卷长发,而干爽的长发在荡着秋千,显得沈雁行整个人看起来格外性感。   “喜……欢。”泪眼朦胧且眼睑泛红的洛书,毫不犹豫地回答着这道送命题。   沈雁行痴痴一笑,亲吻了一下洛书的脸颊,含情脉脉地柔声说着:“我也喜欢哥哥,好喜欢好喜欢。”   快看,有一只来自于原始森林的大河蟹爬过。   他坐起身环抱着洛书,低声问道:“宝贝儿,你可知凡人洞房花烛夜之后,该如何称呼对方?”   “雁……雁行……”   “宝贝儿,我知你叫不出那个称呼,那便由我来。”沈雁行吻了吻洛书紧锁的眉心,然后贴在他红透的耳边,甜腻腻地喊了一声,“老公。”   又是几声软软甜甜的“老公”。沉迷于吟唱歌曲的洛书,直接红成了一个熟透的番茄。只是那甜腻腻的一声,便就令他心神震荡,更何况这长而连绵的几声甜软轻唤。   “老公,你怎么还害起羞了?”沈雁行湿热的鼻息,萦绕在洛书脖颈间。   洛书偏过头看着床头灯,断断续续地说着:“雁行,你别再这样喊了……”   沈雁行吻去挂在洛书眼睫上的泪珠,笑着说道:“夫妻之间不就应该如此吗?我亲爱的哥哥,这会成为常态,你要学着习惯。”   快看,有一只来自于原始森林的大河蟹爬了过来。   他们洗完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吹完湿漉漉的头发之后,继续缩在温暖的被窝里谈心。   沈雁行搂着身心疲惫的洛书,温柔且深情地问道;“哥哥之所以同我如此,可是在答应我之前的请求?”   他眨巴着愈发秋水潋滟的眼睛,满怀期待地看着洛书,不愿听到任何一声拒绝。   “嗯,我答应你。”洛书垂眸一笑,毫不犹豫地回答了沈雁行的问题。由于他先前长久的吟唱,嗓音变得很是嘶哑。   他喜欢沈雁行,并不单单只是因为阿雁。无论沈雁行是不是阿雁的再塑重生,他都应该试着去接受这段两情相悦的感情。   若沈雁行并非是阿雁的再塑重生,惦记已经身死魂消的人又有何用,他应该放下早已消逝的过去,开启一段新的情缘征程。若沈雁行真是阿雁的再塑重生,那便是皆大欢喜,前世的阿雁只把他当哥哥,今生的沈雁行却是喜欢着他的。   偌大的世间难寻两情相悦,他何苦不珍惜这眼前良人?   听完洛书真切的回答,沈雁行如痴似醉地笑了几声,捧着洛书微微发烫的脸颊,让两片绵软的云朵亲密相贴。   单相思长达千年之久,他总算是抱得美人归了。他等这一刻, 真的等了好久好久,久到沧海变成了桑田,久到他都忘了最初的悸动,究竟是源自于见色起意,还是心之所向。   细细想来,攻略这清心寡欲的高岭之花,可谓是世间最难之事。若非是他生得这般美如冠玉,惊鸿艳影,仙姿玉貌,秀色可餐,并且还死皮赖脸的主动求取,或许此生都不复可能。既是如此难得的机会,他就更应该好好珍惜。   沈雁行缩在洛书的怀里,脸颊贴在洛书的脖颈间,情深意切地承诺著:“哥哥,世间难得两欢喜,此生我定不负你。”   如此情深意重的一句承诺,他真的承受得起吗?洛书亲吻着沉雁行头顶的发丝,心里百感交集。他既然承下了沈雁行的情,就应该好生去对待,好生珍惜这世间难能可贵的真情。礼尚往来,他亦该如此。   “我心亦如此。”他在沈雁行的额心烙下一吻,就像是在盖下令这段承诺生效的印章。   两片绵软的云朵密切相贴,嬉戏了好一会儿才舍得分开。   “哥哥,时间不早了,我们该睡觉了。”沈雁行关掉床头灯,贴心地为洛书折好被角。   或许是因为太过劳累,洛书很快就进去了梦乡。他的梦境里再次出现了阿雁的身影,这一次他看清了阿雁的模样,赫然就是沈雁行那张勾魂摄魄的脸。   梦中的阿雁牵起他的双手,很是开心地说着:“书哥哥,我们终于在一起了。”   而作为开垦者的沈雁行却精神极好,完全没有任何睡意。他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给总是想帮他破除“0记录”的陆远之,发了一条微信消息过去。   【沈雁行:以后别再给我物色漂亮男孩儿了,我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并且已经入过洞房了。】   同样在深夜劳作的陆远之,才刚准备中场休息,就看到了沈雁行发来的微信消息。   【陆远之:哟哟哟,是哪个漂亮的小家伙如此幸运,能得沈大美人这般青睐,不惜浪费掉宝贵的第一次?】   【沈雁行:你以为谁都像你那样花心,见一个爱一个?】   【陆远之:啧啧啧,沈大美人终于告别单相思了?】   【沈雁行:对,洛书答应和我在一起了。】   【陆远之:咦咦咦,一个多月不见,你俩竟然就在一起了,这可真像是你能干得出来的事情。不过,你就一点不担心他那个白月光?】   沈雁行侧躺在床上,用手指轻柔地勾勒洛书的面部轮廓,只是看着这张几乎毫无瑕疵的脸,他心里就打翻了数以计千的蜜糖罐子。既然洛书会答应他的告白,那便是已为他的魅力所折服。一个连模样都记不清的人,能对他构成什么威胁?更何况这所谓的白月光,还不一定是真实存在的。   【沈雁行:以我的个人魅力,能敌不过那个所谓的白月光?这人连面儿都不敢露,怕不是已经变得青面獠牙,丑到见不得人了。】   【陆远之:是是是,沈大美人说什么都对。先不同你讲了,还有两个可爱的小家伙在等著我呢。】   将手机放回床头柜上后,依然难以入眠。沈雁行看着洛书光洁的脖颈,一时兴起,在这片原本幸免于难的土地上,留下一个属于自己的印记。他还使用了一点特殊的小手段,令这个绯色印记难以消退。   沈雁行一直沉醉于眼前人的盛世美颜,直到天都已经亮了,才逐渐进入到梦乡之中。他这睡眠质量极好的一觉,直接睡到了下午三点。   当睡美人终于舍得睁开眼睛时,这偌大的房间里,早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沈雁行掀开被子看了一眼不着寸缕的自己,对昨晚发生的事感到无比满意。他很是悠闲地走到衣柜前边,从里面随便拿了一件洗过的浴袍,穿在身上系好绑带,走进浴室很随意地洗了一把脸,就下楼寻找他的“新婚夫婿”去了。   在一楼客厅等着沈雁行的人,除了洛书和乔思衡之外,还有秦越溪与贺舟。市局的两位警察同志,是前来找他们商议事情的。   【作者有话说】   我写感情线就是很尬哈哈哈哈哈哈   母胎solo莫得办法 第61章   沈雁行走到洛书身边坐下,单手环在洛书的腰间,为他揉捏腰部酸痛的肌肉,并同时满怀歉意地说着:“昨晚因为玩游戏通了个宵,所以才睡到了现在。让秦姐与小贺警官久等,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这倒是挺赶巧的,我们也才刚到不久。”秦越溪接过乔思衡新沏的母树大红袍,浅尝了一口后说道。   她看着沈雁行和洛书之间的亲密互动,洛书颈侧挨着贴的两张创口贴,以及二人都微微红肿的双唇,瞬间就明白了沈雁行所说的游戏是什么意思。她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多说什么。   单相思“成疾”的某人追夫成功,终于不会再将她划分进假想情敌行列了。   先前一直僵坐着的洛书,往沈雁行身上靠了靠,待酸痛的腰部肌肉得以放松后,才对众人说道:“既然雁行已经下来了,我们就进入正题吧。”嗓子还是有些嘶哑疼痛,他喝了半杯温热的茶水润喉。   在沈雁行和洛书离开市局后不久,刑侦队的警察同志们,就柯月星被拐案与叶黎失踪案,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对案件线索展开深刻讨论,发表自己对案件的不同看法,以及通过现有线索分析出来的详尽内容。   在贺舟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时,他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新的有用线索,是关于录像视频中那顶轿辇的,他曾在自己小姨的电脑上见到过。   在闻钦他们向柯月星询问情况时,贺舟打了一通微信电话给自己小姨,从她那里了解到了轿辇的图片来源,并且还因此而掌握到了更为重要的线索。   自从贺舟的小姨经历过人茧事件后,就迷上了解密灵异事件。她在网上结识了很多有着相同爱好的人,他们还专门组建了一个名为“暗门”的聊天群,群主是一个备注名叫“阿银”的人。这个聊天群里的群成员,大部分都是家境殷实的纨绔子弟,整天闲来没事就钻研灵异事件。   这个聊天群的群文件里,基本都是各种国内外灵异事件的资料,所有文件的分享人都是群主阿银。这些群文件的具体内容,是对各个灵异事件的简明介绍,并贴了与之相对应的图片资料。若是想获取这些灵异事件的详细资料,就必须参加他们组建的探险队,去往实地探索事件的真实情况。   就在前不久,这支探险队准备前往酆都区寻找鬼村,去里面探索不同寻常的冥婚习俗。   探险队里有个刚从国外回来的小姑娘,也是探险队里唯一的一名女性,十分热情地邀请贺舟的小姨一同前往鬼村。但由于人茧一事给她留下了极重的心理阴影,令她没有勇气去接受那位小姑娘的邀约。   在有关于酆都鬼村的资料里,就贴着那顶轿辇的高清大图。只可惜遗憾的是,那则资料并没有对轿辇进行介绍,仅在资料最后面附了一张图。   刑侦队的几名同志一致认为,那支探险队就是叶黎极其同伴,而那顶轿辇和几个抬轿的人,很可能与那个不同寻常的冥婚有关。他们决定派人前往九重天景区进行实地调查,于今日上午向上级领导提交了相关申请。   市局领导看过刑侦队提交的申请后,就对此案件相关内容召开了一个会议。由于这是一起扑朔迷离的诡秘案件,会议开了将近两个小时才结束。   在会议的最后,市局领导和刑侦队同志们进行了商讨,一致决定委派秦越溪与贺舟前往九重天调查。市局领导给酆都区分局的领导打了个电话,将案件的相关内容告知与对方,并命那边的同志协助市局刑警调查案件。   为了展现人文关怀,市局领导自掏腰包,请刑侦队全体同志市局附近的大酒楼,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在享用丰盛的午餐时,秦越溪向市局领导提了一个请求,说她想请沈洛二人一同协助调查案件。因为曲宅“恶鬼杀人案”,市局领导很佩服沈洛二人的能力,同意了秦越溪的请求,并再三叮嘱她,一定要保护好两位先生的人身安全。   秦越溪与贺舟先后回家收拾完要带的行李后,一同前来绫南苑别墅区找沈雁行和洛书。他们赶到洛书的别墅门前时,只有乔思衡坐在一楼的客厅里,等还没从房间出来的沈洛二人。   由于夜间操劳过度,洛书睡到了快中午才醒,醒来之后就给乔思衡发了条微信消息,说沈雁行的寒毒之症又犯了,需要他用业火真气为其疗愈,得晚些时间才能出发前往九重天。他不忍心叫醒正在熟睡的沈雁行,就只好撒下这个有理有据的谎了。   贺舟从手提袋里拿出一沱两斤重的金瓜贡茶,放到沈雁行和洛书的面前,说:“先前的两起重大案件能够得以侦破,多亏了有沈先生和洛先生的帮助。现下又要请二位跟我们一起前往酆都,实在是太麻烦你们了。这是市局的一点小心意,希望你们不会嫌弃。”   洛书轻轻握住在沈雁行胡作非为的手,将用棉纸包装的团茶推回到贺舟面前,清了清还有些嘶哑的嗓子,说:“这团茶实在太过贵重,还请贺警官将其收回。能协助人民警察侦破案件,是我们的荣幸。”   趁洛书与贺舟说话的时候,沈雁行将脸颊贴在洛书颈侧,并快速地烙下一吻,完事儿之后,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对因目睹一切而愣住的贺舟说道:“小贺警官不必如此客气,助人为乐就是在行善积德,为了能够长命百岁,我们十分乐意为之。再说了,我们正好也有事要一趟九重天景区,没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等我和雁行收拾好行李,我们就直接开车前往酆都。”洛书轻而缓慢地站起身,将团茶放回贺舟的手提袋里,当他再坐回到沙发上的时候,毫不意外地牵扯到了后背上的伤口,疼得他下意识发出“嘶”的一声,并微微皱起了眉头。   后背伤口红辣辣的疼痛存在感太强,令人一时间难以适应这种不舒服的感觉,过了好一会儿,洛书才从疼痛中缓解过来。   “洛先生是身体不舒服吗,需不需要去医院看看?”贺舟慌忙站起身来,对脸色微变的洛书说道。   有些事不能为外人所道也,洛书只好捂着腹部回道:“不打紧,只是胃病犯了而已,去医院太耽误时间,我吃点药就好了。”   沈雁行轻轻地揉压着洛书的腹部,一脸心疼地说道:“宝贝儿,这胃病可马虎不得,我还是带你去医院看看吧。”他知道这是洛书找的借口,但为了能够在车上享受二人世界,他十分乐意配合洛书撒谎。   见洛书有些拒绝之意,不明真相的贺舟赶紧帮忙劝道:“洛先生,身体不舒服就应该去医院看看,胃药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沈雁行双手扶着洛书,看向秦越溪说道:“秦姐,我需要带哥哥去一趟医院,这少说也得花费个多小时,你们就先开车去酆都吧,我和哥哥晚点再出发。”   “好,我们先过去订好房间,到时候给你发定位。”   秦越溪知道这小两口是在演戏,但她并没有打算拆穿,而是选择做一名合格的群演。热恋初期的小情侣,总是会比较想要拥有独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她很乐意去成全这件事。   沈雁行目送秦越溪他们开车离开后,快步走回到一楼的客厅中,抱起正坐在沙发上调动周身真气的洛书,让洛书坐在他的腿上,并保证不磕碰到洛书后背上的伤口。   人形靠椅坐起来要比沙发舒服一些,洛书没有拒绝沈雁行的亲密拥抱。不知是不是因为玩家沈雁行,在玩游戏上天赋异禀,他通过调动真气来疗愈后背上的伤口,并没能够起到太大的作用,后背上的伤口依然还是火辣辣的疼痛。   “哥哥,可是后背的伤口在疼?”沈雁行微微红肿的双唇贴在洛书耳边,湿热的气息喷薄在洛书的脖颈间,他用恰到好处的力度帮洛书按摩酸痛的肌肉。   恋人之间讨论这些事情,并有什么掩饰的必要,洛书如实回答道:“是稍微有一点疼,我缓缓就没事了。”   好在玩这场有趣且危险的游戏时,意外受伤的人不是沈雁行,一想到弑神者所肩负的使命,他就舍不得让沈雁行疼。弑神者虽是为了除去珈蓝而现世,但他的使命却不仅只是如此,按照天道法则的规定,只要是苍生有大难,弑神者就要以身殉道,多么霸道又无情的规则啊。   这世间哪有什么高高在上的神明,不过是一群被天道法则所困的囚徒罢了。   洛书的耳边响起一阵轻微的啜泣声,随即有一滴清泪滴落在他的锁骨上。   “都怪我太过粗心大意,才会害得哥哥受伤,对不起……对不起哥哥,我以后一定会小心一点的。”沈雁行的声音带着点哭腔,他将重音放在了比较特别的两个字上。   “乖,不哭了。你带我体验到了玩游戏的快乐,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伤又能算得了什么?”洛书温柔地抚摸着沈雁行的脸颊,并为沈雁行拭去挂在眼睫上的泪珠。听着沈雁行撒娇似的啜泣声,他的心就软得化成了一滩水,恨不得将身后的整个人都揉进怀里。   沈雁行吻了吻洛书的脖颈,随后软声问道:“哥哥,家里有百多邦软膏,要不要我帮你擦点药?” 第62章   连LARP游戏都一起玩过了,给后背上的伤口擦点药,也就算不得什么了。洛书侧过头吻了吻沈雁行的鼻尖,微笑着回道:“好。”   仅是亲吻鼻尖还不足以成为慰籍人心的蜜糖,变得愈发贪心的沈雁行捧着洛书的脸颊,索要了一个长达一分钟的吻。   深情一吻结束之后,沈雁行用自己的鼻尖抵着洛书的鼻尖,轻声说道:“哥哥,我抱你去房间里擦药吧。”   洛书笑着摇了摇头,说:“不用抱我, 这点伤碍不着什么,我可以自己走上去。”就只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伤,用不着如此大动干戈,他又不是什么弱不禁风的人。   沈雁行并未理会这番拒绝的话语,直接一把抱起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的洛书,平稳而缓慢地走上了楼,打开房门走进洛书的房间,将洛书轻轻地放在柔软的纯棉被上。   这几乎一直紧闭着门窗的房间里,依稀还能闻得到一点石楠花的芬芳。   “哥哥稍等片刻,软膏在我的房间里,我先过去拿一下。”   在沈雁行房间的床头柜最下层里,有一支可以消肿止痛的百多邦软膏,以及一些更为特别的实用物品。这是以前陆远之给他物色漂亮男孩儿的时候,强行塞给他的一堆运动器材和专用药品,当时他觉得总有一天能够用得上,就把这些东西带回了家。   沈雁行看了一眼软膏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定没有过期之后,才拿着软膏返回到洛书房间里。给洛书后背的伤口上完药后,他先帮着洛书把要带的东西整理并装好,再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收拾行李。考虑到洛书后背上的伤口,他往手提包里塞了个厚软的emoji表情抱枕。   临出门前,沈雁行用50℃左右的温开水,冲了一杯甜度刚好的蜂蜜水,再用保温杯装起来放进手提包里。   在沈雁行将所有行李都放进车里后,他们正式出发前往目的地九重天景区。根据车载导航上的行驶路线来看,从市区开车到酆都九重天,得耗费差不多三个小时。在这漫漫长路之上,他们需要通过互动交谈来消遣时间。   比如,讨论一些不便在凡人面前提起的事。   “雁行,我记得你之前说过,与盛北沅签订契约的人叫做阿银,对吗?”洛书喝了一小口温热的蜂蜜水,借此来滋润略有些干哑的嗓子。有关于阿银的事情,他已经在意很久了,先前是因为沈雁行实在太忙,他才没有向其提起过。   “是的哥哥。显而易见,同盛北沅签订契约的阿银,与建立那个聊天群的阿银,大概率就是同一个人。”沈雁行左打方向盘,驶进市区高速收费站,等通过收费站的闸门后,继续对洛书说道,“当然,也不排除‘阿银’这个名字,只是魇行者之间共用的代号。毕竟进行实名制犯罪,是需要承担巨大风险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造成这两起案件的罪魁祸首阿银,就是当年跟在珈蓝身边的那个郁先生。”这虽只是一种猜测,但洛书说话的语气却很是笃定。   不知是不是因为受了阿雁那个禁制的影响,他曾经并不得自己听到过“阿银”这个名字。在那段记忆没冲破禁制之前,他只记得当时有个人跟在珈蓝身边,但并不记得那个人叫什么名字,且自那之后,“阿银”这个名字就再无人提起过了。   在敕邺之战前的几十年里,跟在珈蓝身边那个戴着银制面具的男人,一直都是被魇行者称作郁先生,就连珈蓝自己也是喊的阿郁。在敕邺之战结束以后,这个人就彻底销声匿迹了。因此,他们一直都以为郁先生跟珈蓝一样,早就已经身死魂消了。   也就是说,他先前的猜想很可能是正确的。珈蓝还活着的概率很大,只是他元神受损严重,需要通过吸噬世间欲念来修补,而这个帮助他修补元神的人,就是被称作郁先生的阿银。   九重天的事既与阿银有关,那么,他们此行能找到江岁的概率就很大,毕竟,当年带走江岁的人就是阿银。而本该身死魂消的江岁,之所以会突然现身于那个鬼村,多半与阿银他们密谋要做的事有关。   洛书抬眸看向沈雁行,说:“此行的收获,或许会比我们预想的更多。”   “哥哥同我不愧是夫妻,想事情竟想到一处去了。”沈雁行单手控制着方向盘,侧着身亲吻了一下洛书的脸颊。高速公路路段基本都是直行道,并不需要经常转动方向盘,只要控制好车头方向不乱偏就行。   在刚行驶过福陵服务区的时候,秦越溪发来了景区酒店的定位,沈雁行便将导航目的地切换成了该地点。   秦越溪所订的酒店,是安宁村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开的,名义上是一家小旅馆,实际上更像一家简朴的民宿。小旅馆的老板姓赵,小旅馆里的所有员工,都是他的家人和亲戚。他们家祖上几代都在此处扎根,必然会对安宁村本地的事情比较了解。   无比贴心的秦越溪,特意只订了四个房间,她与贺舟乔思衡各一间,剩下的那间大床房就是沈雁行和洛书的。   沈雁行和洛书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过了,正好赶上了老板全家的饭点时间。老板的大女儿赵艳楠,是个典型的外貌协会成员,她很是热情地招呼着沈雁行和洛书,与他们一家人 共进晚餐。   在饭桌上的时候,赵艳楠那充满热情的视线,一直停留在举止亲密的沈洛二人身上。她原以为是老天开了眼,送来两位白马王子供她挑选,没成想竟是送来了一对鸳鸳,肆无忌惮地给她播撒狗粮。   酸成了一颗大柠檬的赵艳楠,心里很是惆怅。果真如网上所言,帅哥和美男才是真爱,她只能做别人秀恩爱道路上的过客。她又想起先到的美女姐姐和两位帅哥,心中顿时感慨万千,果然呐,好看的人都和好看的人做朋友。   秦越溪订这家小旅馆的目的,是为了打探安宁村的民风习俗,身为特级社交大师的沈雁行,就自然而然地担下了这个重要任务。   到房间里放好行李后,沈雁行戴上久违的金丝边眼镜,喷了一点沁人心脾的蓝风铃香水,随手捎上一瓶未曾用过的中性风木质香水,和洛书一起下楼去找热情的赵艳楠套话。   小旅馆的后面有座两层楼的小房子,那是老板全家居住的地方,小房子到小旅馆之间,有一个很是宽敞且景色别致的小院。旅馆老板娘算得上是个附庸风雅之人,她在小院里种满了不同季节开的花。小院的左侧种了一排很大棵的丹桂,丹桂前有两张造型别致的木桌,这一般是老板家人晚上唠嗑的地方。   现下正是丹桂飘香的季节,整个小旅馆都弥漫着甜甜的桂花香。   沈雁行和洛书走进小院里的时候,赵艳楠在和自己的堂姐赵雨怜说小话,而姐妹俩深夜茶话会的主题内容,正是关于刚走进小院里的他们。   沈雁行挽着洛书的手臂凑上前去,假装出一副很好奇的模样,向那姐妹俩问道:“两位美丽的女士是在聊什么,说得这般开心,我们可以冒昧加入进来吗?”   “当然可以啊!”赵雨怜看着两人挽在一起的手臂,完全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兴奋,点头的动作似如在捣蒜,而后,她将摆在木桌上的水果小吃推到两人面前,“这是我们这里的特产,你们快坐下来尝尝。”   沈雁行看了一眼老式竹编藤椅,灵机一动,搂着洛书的腰身坐下,如在家那般让洛书坐在他的腿上。   “实在不好意思,我男朋友身体有些不舒服,需要坐在我腿上,两位美丽的女士应该不会介意吧?”沈雁行略感抱歉地说道。   赵雨怜连忙摆手道:“当然不会介意,人之常情嘛,我们怎么会介意这个呢?”   沈雁行虽没明说是怎么个不舒服法,但作为阅历丰富的成年人来说,这并不是什么晦涩难懂的话语,姐妹俩瞬间就听懂了他说的意思,一个对此感到兴奋喜悦,一个对此感到惆怅万千。   洛书没想到沈雁行竟会如此“直言不讳”,耳朵尖上顿时泛起了一片薄红。有些比较特殊的事情,在他们之间能说得,在外人面前说就不大合适了。   他有些无奈地说道:“雁行,我没有不舒服,你不用这样。”   沈雁行满心喜爱地揉了揉洛书的耳朵尖,然后贴在洛书耳边,用近乎只有他们两个能听见的音量,且还有些委屈的声音说道:“对不起哥哥,是我说错话了。在这之后,你想怎么罚我都可以。”   赵雨怜捂着嘴笑了一会儿,满脸喜悦地说道:“两位帅哥的感情如此之好,可真是羡煞我等单身狗了。”她在心里暗暗感叹到,果真是人不可貌相,这俩帅哥在家的地位,竟跟她想的完全相反。   沈雁行将下巴垫在洛书的肩膀上,笑着说道:“多谢夸赞。我和他好不容易才走到一起,感情自然会比较深厚一些。”   “看来这份深厚感情的背后,一定有着一段令人难忘的过去。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这个荣幸,听两位帅哥讲述你们的爱情故事?”一向自来熟的赵雨怜,满脸期待地问道。   “当然可以,能向他人分享这段过去,是我们的荣幸。”   沈雁行装作一副怀念过去的模样,向安静倾听的赵家姐妹俩,讲述他现编的美好爱情故事。   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讲的是,沈雁行是一名落魄的灵异小说作家,而洛书是一位喜好看书的富家少爷。落魄作家与富家少爷,因为一本书而相爱,并承诺此生只有对方。富家少爷的父母不允许他们在一起,并用尽各种手段去阻止他们。在两人历经了千难万阻之后,终于得到了双方父母的认可。   沈雁行充分发挥出他的表演天赋,将这个狗血老套的故事讲得特别的感人肺腑,并且还会在适当的时候哭得梨花带雨。   赵家姐妹听完之后,直接泪洒当场,涕泗横流。   沈雁行从木桌上抽了两张面巾纸,擦去脸上的泪痕,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道:“今年的11月20号,是我们相爱五周年的纪念日,我想赶在这之前写一本书送给他,作为五周年的纪念物,所以,我们便来到了这远近闻名的酆都鬼城,寻找当地的民俗故事作为创作题材。”   “你们爱情的故事,实在是太感人了!”赵雨怜被这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感动到泣不成声,她擤了擤鼻涕,继续说道,“我小时候听村里的阿婆讲过一个鬼故事,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们?” 第63章   那位给赵雨怜讲鬼故事的阿婆,是安宁村的最后一位米婆仙人。   十五年前,酆都还没有开发出九重天景区,安宁村只是个偏远落后的大山村,村民们所居住的房屋,大部分都集中修建在同一个地方,只有稀稀落落的房屋依山而建。   在后山的半山腰上,有一座老式建筑风格的古旧木屋,木屋的主人是村里的米婆仙人,也就是世人常说的神婆。当年的那位米婆仙人已年过六旬,是个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她没有将通灵驱鬼的方术教给外家人,米婆的传承也就断在了她这一代。   那座木屋里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经常有胆大且好奇心重的小孩儿上那里去玩,而作为主人的米婆膝下无儿女承欢,她就很喜欢这些来她家玩儿的小孩子们。她会给这些小孩子做吃食,还会给他们讲爱听的鬼故事。   其中有一个关于冥婚的鬼故事,给赵雨怜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传闻是在七百年前,当时的酆都区还叫作酆都城,小城里有户做布匹生意的商贾之家,这家的大女儿是个美娇娘,爱上了从安宁村出来的落榜穷秀才。美娇娘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与这穷秀才私奔回了安宁村,穿着喜服拜了父母天地,行了那夫妻之实。   美娇娘是个痴情娘,穷秀才却是个负心汉。   在美娇娘肚里揣崽的时候,穷秀才与村头王家女搞在了一起。那王家女是个不甘做外室的泼皮妇,就带着家中老母一起跑穷秀才家去闹,同王家关系好的人也帮着去闹。因为他们来闹了这么一出,美娇娘动了胎气,才两个月大的孩子就没了。更为气人的是,那穷秀才还真把王家女娶进了门。尚未出小月子的美娇娘伤心欲绝,穿着她大婚时的新娘服,跑望断涯上去寻了短见。   自美娇娘身死山野之后,安宁村就开始闹起了怪事。   每每到了夜里子时,安宁村里就能听见女子悲凄的啼哭声,一阵啼哭声之后,又是一段凄婉悠长的吟唱声,这啼哭声与吟唱声循环往复,响彻整个村落。但凡有村民听见了这哀怨断肠的歌声,就会不由自主地追随着歌声,跑到穷秀才家门前去嚎丧。   这些人身体虽不受控制,但意识却很清醒,他们都看到了那个夜里吟唱之人。   “梦郎~愿你归来~与我同往~”   那人披散着一头沾满枯叶的凌乱长发,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新娘服,站在穷秀才家的屋顶上阴测测地笑。她脸上的肉烂掉了一半儿,森森白骨就直接暴露在外边,黑红腥臭的脸部腐肉上,有几条白胖胖的小虫在蠕动。她那双唯余眼白的眼睛,在不停地往外涌出血泪。   除去门前嚎丧之外,每夜都会有人身着暗红色喜服,惨死在村头王家门前。他们的死状都极其惨烈,不是被剜了心拿来喂狗,就是被挖了眼拿去喂猫头鹰,还有的直接身首四肢皆异地,那血淋淋的头就悬挂在王家的屋檐上,瞪着双铜铃般大小的猩红眼睛。   而这几个离奇惨死的人,全是当初跑去穷秀才家帮忙闹事的。   安宁村闹鬼的事传的沸沸扬扬,布匹商贾就因此知道了自己女儿的死讯。他不忍自己的女儿因怨念太重,而不能入轮回道转世投胎,便花重金请了酆都城内最出名的米婆,前去安宁村为他的女儿消除怨念。   那米婆仙人给出的法子是,让那穷秀才穿着与美娇娘大婚时的喜服,举着美娇娘的灵牌,在村头王家办一场盛大的阴婚,再由村里八字最硬的成年男子,用一顶轿辇将穷秀才和王家女一起抬上望断涯,再将他们一同扔下山崖为美娇娘殉葬。并且,还要在望断涯上,为那美娇娘修建一座衣冠冢。   那场阴婚结束之后,美娇娘的怨念并未彻底消除,灾祸依然笼罩着安宁村。每年到了美娇娘的忌日那天,都必须由米婆仙人挑选八字合适的人,置办一场如当年一般的阴婚,用轿辇抬到望断涯上献祭给那美娇娘。安宁村的人若是不这般做,全村人都会招来杀身之祸。   据说直到两百年前,那美娇娘的怨念被彻底消除,安宁村才取消了置办阴婚的习俗,并禁止除米婆外的安宁村人,向后代提起这段不堪的过去。   因为有关于冥婚的习俗无从考究,那段辨不清真假的安宁村秘辛,就成了胆大的小孩儿们爱听的鬼故事。   在赵雨怜将鬼故事彻底讲完之后,沈雁行才出声问道:“给你们讲故事的那位米婆仙人,有说过望断涯的具体所在位置吗?”   赵雨怜摇了摇头,说:“阿婆怕我们为了求证故事的真实性,跑到深山里面去寻找那个衣冠冢,就没有告诉我们望断涯在哪儿。”   沈雁行装作一副很是遗憾的模样,说:“那可真是太遗憾了,我原本还想去那座山上采采风,找一找创作灵感。”   洛书拿了一个果篮里最大最好看的锦橙,并拿起边上的水果刀将果皮削掉。   他想,这望断涯的具体位置,大概率就在他们对面那座最高的山上,也就是叶黎他们失踪的地方,而几百年前的那个安宁村,很可能就是叶黎所说的鬼村。   洛书将削好皮的锦橙掰开,先喂沈雁行吃了两瓣,再将剩下的部分塞到沈雁行手里,然后从木桌上抽了两张面巾纸,擦了擦又湿又黏乎的手,看向赵雨怜问道:“为了方便他写作,我想再了解一些事情。就是在那个关于冥婚的故事里,安宁村有没有因为闹鬼的缘故,从别的地方搬迁到这里来?”   “我们以前也向阿婆问过类似的问题,她说的是没有搬过地方,安宁村一直都在这一片。”赵雨怜回答道。   沈雁行掰下一瓣锦橙喂给洛书吃,并趁洛书侧过头含咬橙子的时候,轻轻捏住洛书的下巴,索要了一个简短的吻。一瓣甘甜多汁的橙子,在两人的口腔里爆开,令这个简短的吻变得更加香甜黏腻。   洛书直接用自己干净的手指,为沈雁行擦掉唇上沾的橙汁,然后看向赵雨怜问道:“冒昧问一下,那位阿婆现在还住在后山的木屋里吗?”   原本因为沈雁行和洛书那甜蜜一吻,而开心到颧骨升天的赵雨怜,突然长叹了一声,说:“阿婆因病去世好几年了,后山的木屋也因为长期没人住而塌了。”   “在你们的周年纪念物里写这种故事,难道不会觉得不吉利吗?”赵雨怜的话音刚落,一直默不作声的赵艳楠,就冷不丁问了这么一句。   听赵艳楠这么一说,赵雨怜也觉得确实不太吉利,她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说道:“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这榆木脑袋到底是怎么想的,竟然给你们讲这个故事。两位帅哥,你们可千万别把这个故事写进书里,实在是太不吉利了!要是因此而影响到你们美好的爱情,我可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洛书轻轻握住在自己腰间游走的右手,微笑着说道:“别这么说,只是一个故事而已,没什么吉不吉利的。你为我们提供了写作素材,我们还要感谢你呢。”   “哥哥说得极对。”沈雁行回握住洛书的手,并从西服口袋里拿出香水,放在赵家姐妹俩面前,“这是我们从F国买回来的香水,还没怎么用过,以此作为你们分享故事的谢礼,希望两位美丽的女士不会嫌弃。”   原本被狗粮砸得蔫巴的赵艳楠,在看见那瓶小巧精致的高级香水时,整个人瞬间就变得有了精气神儿,她爱不释手地捏着那瓶香水,连忙说道:“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们怎么会嫌弃,稀罕还来不及呢。”   沈雁行搂着洛书的腰身站了起来,对正在研究香水瓶身的两姐妹说道:“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就先回房间休息了。”   回到他们自己的房间后,沈雁行先从两个大小不一的行李箱中,拿出各自的浴袍放进浴室里面,再走回到洛书身边坐下,并同时环抱住洛书的腰身。   他将双唇贴在洛书的耳边,软声问道:“宝贝儿,要不要一起洗个澡?”   洛书看着沈雁那双充满期许的眼睛,整颗心都感到甜丝丝的。他先是垂眸笑了笑,然后揉乱沈雁行精心打理过的头发,再以脸颊吻作为自己方才使坏的补偿。此时此刻,他大抵明白了什么叫做美色误人,只要是沈雁行想,他就愿意去做。   “好,我们一起洗。”洛书吻了吻沈雁行的双唇,再拉着沈雁行的手,一起走进浴室。   两个人一起在浴室里洗澡,除了会变得费时费力又费水之外,可以说是没有任何一点坏处,这样不仅能够省去开浴霸的电费,还可以更好的实现快乐加倍,并且还能有人给自己搓背。   他们洗完澡擦干身体后,穿着系得松松垮垮浴袍走出浴室,再以不着寸缕的方式,一同缩进温暖厚实的被窝里,表演什么叫做小鸟依人。   体型很是大只的沈雁行,依偎在洛书怀里撒着娇:“亲爱的好哥哥,今晚可不可以搂着我睡?”   洛书吻了吻沈雁行头顶的发丝,用很是宠溺的语气回道:“好。只要是小雁行想,哥哥都会答应你。”   正当沈雁行打算捧着洛书的脸颊,索要一个热情似火的吻时,窗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悲戚的女子啼哭声,接踵而至的便是一段凄婉悠长的吟唱声。   千遍呼喊,   你在何处,   万缕相思,   对谁倾诉,   愿你归来,   与我同在,   愿你归来,   与我同住。   【作者有话说】   今天有点忙,这章就写得有点拉,望请见谅 第64章   洛书只是随手一挥,被窗外秋风吹起一点波浪的窗帘,就自己朝两边打开了。   在那秋风瑟瑟、树影飘摇,侧边打开了一点的窗前,正贴着一张清晰无比的人脸,那张人脸上的血污,使干净的窗玻璃变得猩红一片,一头如杂草般干枯凌乱的长发上,长满了品种各异的枯树叶。   随着一阵如鬼哀嚎般的阴风刮过,几缕枯黄的头发被吹进来悬在窗框上,那头发上挂着的几片枯树叶,顺势落在窗边的贵妃椅上。那些树叶上沾着腥臭无比的泥沙与血渍,不仅弄脏了贵妃椅上的法兰毛毯,还污染了房间里原本清新的空气。   那女鬼睁开了淌着血泪的眼睛,用唯余眼白的双眼看着床上两人,发出阴恻恻的诡异笑声,露出一排浸满了血液的老黄牙,然后将烂掉一半的脸死死地贴在窗玻璃上,在那脸部腐肉里不停蠕动着的胖白虫,就开始亲吻着沾满血污脓液的窗玻璃。   沈雁行赶紧拉起厚软的棉被,将洛书暴露在外边的皮肤,全部都遮盖好,并用手臂压住洛书身上的棉被。这是他的宝贝儿,可不能让那女鬼看了去。   那女鬼将惨白且轻微腐烂的双手贴在窗玻璃上,用长而尖锐的黑色指甲,刮出阵阵令人难以忍受的尖利刺耳声。   “我,可,以,进,来,吗?”她用嘶哑腐朽的声音,拖出缓慢悠长的凄怨语调。   嚯,他们这才听完鬼故事多久啊,故事里面的女鬼就找上门来了,还是个看起来不怎么聪明的鬼,怕不是脑子里的脑花都被虫啃食干净了。   沈雁行一脸鄙夷地笑了笑,对那女鬼说道:“怎么?是脑花喂了秽侧虫,不知道可以用手开窗了?”   那女鬼置若罔闻,再次用缓慢悠长的语调问着:“我,可,以,进,来,吗?”   洛书从严实的被褥里伸出光洁的手臂,用术法从两个行李箱里,召出两身成套的衣服放在床上,再随手一挥,这两套衣服就自个儿穿在了主人身上。正好睡在靠近窗户这边的他,坐起身将沈雁行掩护在自己身后,并同时释放出一部分神识,来查探整个小旅馆里外的情况。   他神色淡然地看着窗前那张骇人的鬼脸,对身后的沈雁行说:“这栋小楼被人施了咒术,如果我们不向她发出邀请,她是进不来的。”   沈雁行心领神会地“哦”了一声,撑起身对那窗外女鬼说道:“好啊,我们放你进来。”   获得了房间主人的许可,就相当于拿到了这间房的通行证,设在小旅馆里阻挡邪祟的咒术,便对窗外那女鬼失去了效应。   那女鬼僵硬且缓慢地歪下头,露出一个瘆人的笑容。在她用双手将窗户一点点推开时,腐朽脱落的皮肤组织就直接沾在了上边。不知是不是因为肢体过于僵硬的缘故,她推了快一分钟才将窗户完全推开,其间一直发出“吱嘎吱嘎”的噪音。   她将窗户完全推开后,并没有急着进到房间里,而是用血肉模糊的手指,在窗框下的纯白墙面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一个方正的“死”字。   “小鬼,你是觉得写出这么一个字来,就能诅咒我们去死吗?”沈雁行对墙上那个血字评价道。   窗前女鬼先是“咯咯咯”的笑了几声,纯白的眼球就开始疯狂地转动起来,并从那对腐朽的眼眶里,涌出大股大股的血泪。她双手捏着自己的脸颊,十根黑长的指甲,直接嵌进了褐红的血肉里。   她又“咯咯咯”的笑了几声,随即猛地一下拧断了自己的头颅,冰凉暗红的血液瞬时喷涌而出。她将眼睛瞪得像铜铃的脑袋,捧在自己的双手手心里,那与身体异地而处的脑袋,竟又开始笑了起来。在她将自己的脑袋抛进房间里时,整个身体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在洛书反应足够迅速,挥手调动房间内流动的空气,将那颗血糊糊的脑袋扇了出去,否则,他们必定得被血溅满身。   “咚咚咚”,他们的房门被人敲响。   “我猜,这个敲响我们房门的人,一定是刚刚那个女鬼。”沈雁行环抱着洛书的腰身,用脸颊蹭了蹭洛书的脸颊,软声说着,“哥哥,我要是猜对了,可以向你讨个奖励吗?”   沈雁行的撒娇就像一枚甜蜜炸弹,直接将洛书的心炸成了一滩糖水。尽管知道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竞猜,他也愿意在开盘后兑现沈雁行想要的奖励。   洛书轻轻地捏了捏沈雁行的鼻尖,宠溺且温柔地说着:“好,无论我的小雁行想要什么奖励,哥哥都会竭尽所能满足你。”   处于热恋之中的洛书和沈雁行,像极了昏君与祸国妖姬。   门外形单影只的孤魂野鬼,被他们的甜蜜对话,气得怒火中烧,开始“哐哐哐”地砸起了房门,甚至还有浓稠的血液,从门缝处渗了进来。   在播撒狗粮这件事上,幼稚的某人连鬼都不愿意放过。   “你急什么急,一时半会又跑不了。等我们恩爱完了,就来给你这丑鬼开门。”沈雁行假意不耐烦地对门外女鬼说道。   他轻轻地捏住洛书的下巴,向洛书索要了一个甜蜜的吻,并温柔又霸道地撬开洛书的唇齿,在神秘的海域里探索了一番奥秘。待洛书有些喘不上气了,他才停下了探索海域的动作,悠哉悠哉地走下床去给那女鬼开门。   在沈雁行打开房门的那一瞬间,穿着破烂红嫁衣的无头女鬼,举着一根缠满水草的木棒,朝着沈雁行狠狠地抡了过来。   沈雁行并没有打算侧身闪避,而是直接用一根手指点向那木棒,顷刻之间,绿不拉几的可怜木棒,就碎成了一滩无用的细屑。没能报复成功的无头女鬼,被沈雁行惊人的力量,吓得落荒而逃。   沈雁行倚着房门,看向洛书问道:“宝贝儿,那女鬼被我吓跑了,咱们可要追上去?”   洛书掀开被子下了床,边走边对沈雁行说:“她选择以这种方式缠上我们,多半是有什么特殊的目的。咱们追上去看看,或许就能知道答案了。”   沈雁行向洛书伸出手,并同时笑着说道:“亲爱的船长,请牵好我的右手,今晚由我来为航船掌舵,带你驶向解密的港湾。”   洛书垂眸笑了笑,温柔地握住沈雁行伸过来的右手,学着沈雁行的语调说道:“亲爱的掌舵手,我已准备就绪,咱们可以出发了。”   沈雁行释放出小部分神识,去追踪那无头女鬼逃跑的路线。她在前面逃,他们在后面追,她插翅难飞。他们追寻着无头女鬼逃跑的踪迹,一路追到了最高的一座深山里。她在崎岖难行的山路上狂奔,直到跑到了山顶的悬崖边上,才终于舍得停下逃窜的脚步。   无头女鬼站在山崖边的青松上,指着漆黑一片的万丈深渊。一段哀怨断肠的歌声,从她的腹腔里传了出来。   望断天涯,   不见归路,   山盟海誓,   都成辜负,   既然相逢,   奈何匆匆,   烟雨楼台,   朝朝暮暮。   夜间的高山上气温低,且山风很大,冻得沈雁行整个人瑟瑟发抖,他那一头微卷的长发,还被山风吹得到处乱飘。有些人在真正狼狈的时候,反而不太愿意将自己的脆弱,展示在恋人面前。一向娇里娇气的沈雁行,屹立在凛冽的山风之中逞强,假装出自己并不冷的样子。   此时此刻,他这种毫无必要的行为,可以称之为傲娇。   洛书看着冷到牙齿打颤,还死命逞强的沈雁行,一脸宠溺又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心想这人傲娇起来可真可爱。他一把将沈雁行圈到自己怀中,调动自身真气为沈雁行取暖。   他转头看向站在青松上的无头女鬼,语气冷冷地说道:“你既然能用腹腔说话,就请尽快告诉我们,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再这样继续耗下去,我保证会让你后悔。”   无头女鬼用变得僵硬的胳膊摆了摆手,然后在青松的树杈上高高地蹦了两下,一个灰不溜秋的大麻袋,就顺势从青松上面掉了下来。好巧不巧,那无比幸运的大麻袋,正好卡在了下面那颗龙爪槐的树杈上,才没有直接掉下山崖。   无头女鬼再次指向漆黑的深渊,用腹语慢慢地说道:“他们禁锢我的……”   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她的腹腔就突然炸裂开来,破碎腐朽的脏器四处飞溅,一大股腥臭黑红的脓血,从她的颈部断口喷涌而出。紧接着,有一阵强烈的阴风刮过,直接将她卷入万丈深渊之中。   这阵突如其来的阴风,刮乱了沈雁行漂亮的秀发,那微卷的长发缠绕在他脸上,令他变得更加狼狈。   洛书将缠在沈雁行脸上的长发,一点点地拨弄开来,露出那张委委屈屈的小脸儿。他先用一个甜蜜的亲吻,安慰好可怜巴巴的沈雁行,再用手指为沈雁行顺好凌乱的秀发。   他又吻了吻沈雁行的鼻尖,说道:“雁行,我们去把那个麻袋取下来看看吧,这或许会是一个很有用的线索。”   “好,都听哥哥的。”沈雁行蜷缩在洛书怀里,无比乖顺地说着。   洛书用术法控制悬崖边上的树藤,将卡在龙爪槐上那个大麻袋,捆绑起来送到他们的面前。那脏兮兮的大麻袋头上,绑着根系着死结的麻绳,洛书只是并指一挥,两指粗的麻绳就自己断开了。   他们将那大麻袋打开,解救出被装在里面的人。在明亮月光的照耀下,他们可以十分清楚地看清那人的脸。没想到,这红嫁衣女鬼给他们送来的人,竟是个他们早就认识的熟人。 第65章   麻袋里那人的额头上,贴了一张很大的黄色符纸,几乎将他的整张脸都遮了起来,符纸上用朱砂写着他的名字及生辰八字。   正当沈雁行打算撕下符纸,查看叶梵的身体情况时,洛书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   “等一下雁行,此事多有怪异,还是小心谨慎些为好。”   沈雁行回握住洛书的手:“好,都听哥哥的。”他很明白洛书此举的意思,整颗心都甜蜜蜜、美滋滋的。   此地发生的怪事与阿银有关,而作为弑神者的沈雁行,是阿银及魇行者的眼中钉肉中刺,为了防止红衣女鬼的怪异行径,是阿银设下来伤害沈雁行的圈套,洛书释放出大量神识,仔仔细细地查探周边情况,以及叶梵身上是否有被设下咒术。   他家小雁行如此娇气,断不能受到任何一点伤害。   周边除了那道存在感极弱的屏障之外,并没有什么与魇行者有关的异样,但这并不代表此地没有危机潜伏。为了防止魇行者躲在屏障后伺机而动,洛书在他们周边设下一道强劲的屏障后,才与沈雁行一起查看叶梵的身体情况。   叶梵全身的体温低得可怕,脸苍白得无一丝血色,微微张开的双唇呈绛紫色,额心间纹有一个拇指大小的骷髅头刺青,紧闭着的眼皮上,涂有一抹浓郁的青榆草汁。在他的脖颈和双手手腕上,都戴着一串特制的骨链,而没有戴骨链的双脚脚腕,则被一根韧性十足的青榆草藤绑了起来。   叶梵整个人看起来几乎与死人无异,可却还有着如游丝般的鼻息,与极其微弱的脉搏跳动。洛书并起二指放在叶梵的丹田处,查探叶梵体内灵体的受损情况。   “濒临死亡之际,但还有一丝活命的机会。”洛书将并起的二指抵在叶梵额心处,轻叹了一声,继续对沈雁行说道,“红衣女鬼的灵体被咒术所禁锢,她不可能有将叶梵从鬼村救出来的能力,这件事背后必然另有其人。雁行,为了知晓那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我必须得救他一命。”   这若不是阿银他们设下的圈套,红衣女鬼背后之人的目的,就有待考究了。   他将濒死的叶梵救出鬼村,并让红衣女鬼将他们引来此处,会不会是想要借叶梵之口,告诉他们某些很重要的事情?如果真的是这样,他会不会就是身陷泥潭的江岁?   “他的灵体受损得这般严重,我们又都没有带九转大还丹,哥哥可是想用疗愈之术救治他?”沈雁行轻舔了一下自己的虎牙,握住洛书正准备汲取天地灵气的手,眉目含情地说着,“宝贝儿,如此劳心费神的事,还是交由我这个大闲人来做吧。”   灵体乃世间生命之本元,是塑造万物生灵最为重要的存在。   神明可通过汲取天地灵气转化为自身真气,以疗愈之术来修复受损的灵体,但这种疗愈之术有一定的界限,若是灵体受损过于严重,神明则不能以这种术法干预生灵的生死。通过疗愈之术强行改变一个生灵的生死命数,乃是严重违反天道法则之举,若是有神明严重违反天道法则,天道便会降下天罚以示惩戒。   一向都很是仁慈的天道,会将违规之人的元神困于幻境之中,让他在此间经历自己最不愿面对的痛苦之事。在幻境之中所承受的痛感,要比在现实之中强烈数倍,沈雁行不愿让他的宝贝受此等苦楚。   洛书回握住沈雁行的手,温柔地笑了笑,说:“此地不宜久留,无论是谁来救治他,都等我们回到酒店再说。”   他召出法器须弥珠,把叶梵收入芥子空间内后,直接使用缩地千里之术,将他和沈雁行传送回酒店房间。   将叶梵安置在沾了血的贵妃椅上后,沈雁行将洛书轻轻拥入怀中,贴在洛书耳边低声说着:“哥哥,昨晚不仅害你累着了,还害得你受了伤。救治叶梵这种小事,就交由我来做吧。”   洛书笑着揉乱沈雁行脑后的头发:“好。小雁行如此为我着想,哥哥心里很是开心。”   他主动与沈雁行进行了一场深情拥吻,令沉浸其中的沈雁行无暇他顾,再用咒术将沈雁行困在梦境之中。他在这道织梦咒术之中,设下了一道十分强硬的禁制,在他的元神脱离幻境之前,沈雁行是无法从美梦之中醒来的。   洛书打横抱起沈雁行,轻轻地放到床上。他温柔缱绻的目光落在沈雁行的眉眼上,手指缓缓地摩挲着沈雁行的脸颊,最后在沈雁行的眼皮上烙下一个温热的吻。   “好好地睡一觉吧,等你睡一觉起来,就什么都结束了。”   他很明白沈雁行是不想让他受天道的惩戒,可他也不愿让他家小雁行承受那难捱的苦痛折磨啊。若是直言只会相持不下,通过这个令人沉醉痴迷的温情陷阱,暂时将沈雁行的识海困禁起来,算得上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了。   在用疗愈之术救治叶梵之前,洛书在这个房间里设下了一道屏障,以防魇行者趁他们不备的时候来偷袭。   洛书的左手并起二指抵在叶梵的额心处,右手并起二指在叶梵的腰腹处绘制符。手起符成,叶梵整个人都被笼罩在绯色真气里。无形无色的天地灵气,被洛书转化成绯红的烈火真气,源源不断地进入到叶梵体内,快速地修复着叶梵严重受损的灵体。   用疗愈之术救治濒死之人,仅需要耗费一盏茶的时间。洛书将重获新生的叶梵,安置在房间内的长沙发上,并为他盖上了一张厚毛毯,他再随手一挥,除去房间内外的污血与腐臭味。   洛书掀开被子侧躺在沈雁行的身旁,并在沈雁行的唇上印下一个浅尝辄止的吻。   他缓缓地合上双眼,等待着天罚的降临。在无尽的睡意席卷他的大脑之时,天道强行将他的元神抽离出身体,并困禁在天神域织造的幻境当中。   幻境之中硝烟四起,重现了五千年前的敕邺战场,但却又与之不同。   幻境中的珈蓝完成了他的阴谋,用万灵祭术打开了无妄门,神州界与混沌界之间的唯一通道。一直等候在无妄门前的混沌之主,也就堂而皇之地侵入了神州界。   神州界里的大部分神明,都被珈蓝与混沌之主,困在魇气极重的弑杀障中。那些意志不够坚定的神明,被障中魇气迷了心智,对自己的同伴们大打出手。没有了无妄门与万千神明的阻隔,混沌之魔争先恐后地涌入神州界,大肆屠戮此间的万物生灵。   地面开始频繁且剧烈地震动,沉睡多年的火山们相继爆发,滚烫的岩浆侵蚀着周边的生灵。所有树木拔地而起,被狂风卷入飞沙走石之间。   世间处处,皆是断壁残垣,惨遭蹂躏,生灵涂炭。   阿雁手持落雁翎立于无妄门之前,那张同沈雁行生得一模一样的脸上,沾满了猩红刺目的鲜血,在他的四周全是混沌之魔的残肢断臂。   混沌之主掐住了洛书脖颈上的命脉,要挟唯一能与之抗衡的阿雁自爆元神。也就是在这一刻,洛书的元神与幻境中的自己合二为一。   两行清泪自洛书脸上滑落,滴落在一片血泊之中。   他缱绻不舍地看着阿雁,苦涩地笑了笑:“我家小阿雁如此懂事,应该很明白该做出何种抉择?你千万不要听信他们的任何言语,一定要顺从自己的本心,去做真正该做的事,哥哥此生以你为荣。”   “我早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需要做出任何选择,哥哥和苍生我都要。”阿雁坚毅的双眼之中,充满了锐利的锋芒。   “那我就好好看看,你要如何做到两全其美。”   混沌之主吹了一声长而婉转的口哨,第二批混沌之魔接收到指令,开始肆意入侵神州界。阿雁挥剑将他们尽数削死,血肉模糊的残肢断臂,在阿雁的四周垒起了一座座小山。   珈蓝挥鞭甩向浑身血气的阿雁,阿雁侧身避开长鞭的攻势,并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刺向珈蓝,珈蓝挥鞭挡下落雁翎的剑气,飞身一脚踢向阿雁的胸膛,阿雁挥剑一挡,顺势削下一块珈蓝的腿部皮肉。因腿部负伤而气急败坏的珈蓝,挥鞭卷起地面上的带血短剑,趁阿雁抵挡他的咒术攻击之时,将那柄短剑刺入洛书的胸口。   贯穿胸口的剧烈痛感,致使洛书下意识闷哼了一声。看戏不嫌事大的混沌之主,猛地一下拔出罪恶的短剑,并同时用术法放大洛书的闷哼声,以此来分散阿雁的注意力。   “哥哥!”   洛书的伤口在不断往外涌出鲜血,刺痛了阿雁的双眼,他怒哄一声,飞身朝混沌之主刺去。   珈蓝这个无耻小人,就趁机挥鞭劈向阿雁的后背。心急如焚的阿雁来不及防备,被珈蓝这牟足了劲的一鞭,抽打得后背皮开肉绽,直接从半空之中极速坠落,砸在地面上发出“咚”的一声巨响。   “阿雁!”洛书猛地吐出一大口鲜血,剧烈的绞痛感贯穿他的全身。   【作者有话说】   还没忙完,抽空更新一章。最近被折磨得精神恍惚,人都快傻了。这章质量不太好,可能问题也很多。有问题可以直接指出,我会修改的。 第66章   左后肢早已断裂的白泽兽,从漆黑一片的山坳里飞身而出,与自己的神兽伙伴一起袭击珈蓝。   现实之中洛书的元神,被困在幻境中洛书的身体里,他能与这具身体的感官形成共通,却没有对这具身体的支配权,只能眼睁睁看着阿雁因自己而受伤。   他的心痛如刀绞,又似有万蚁在啃噬,泪水簌簌而下,朦胧了眼前的景象。   “二位神明的深厚情谊,可真是感天动地呐。”混沌之主往短剑中注入极重的魇气,将通体散发着黑气的剑身,完整刺入洛书的腹部,对正在艰难起身的阿雁说道,“我倒要看看,你能忍到几时?”   “你们施加在他身上的所有伤害,我必定会千倍万倍奉还给你们。”阿雁将落雁翎的剑尖抵在地上,支撑自己摇摇欲坠的身体,并用充满杀气的眼神,怒视着满脸得意的混沌之主。   阿雁的额头上有个很严重的伤口,正在源源不断地往外溢出鲜血,汇流成河的血液途径他的眼睛,令他眼前的场景变得血红一片。阿雁从空中急速坠落之时,额头是最先着地的,若非是有真气护体,他的头骨必定得当场碎裂。   “好啊,我拭目以待。”   混沌之主紧紧握住精致的剑柄,十分粗暴地搅动了十来下剑身,锋利的的剑刃直接绞烂了伤口处的脏器。蛮横无理的魇气,顺势侵入洛书的体内,疯狂地搅乱洛书的内府,令洛书的周身真气变得极度紊乱。   洛书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在疼痛,那种蚀骨钻心、摧心剖肝的剧烈疼痛感,正在一点点击溃他的精神防线。他紧咬着牙关,不让任何一点点声音,从自己的口腔里溢出,绿豆般大小的汗珠,不断从他惨白的脸颊上滑落。   “哥哥等我片刻,我这就来救你。”阿雁伸出沾满鲜血的右手,隔空抚摸着洛书的脸颊,泪腺如同山泉源头一般,不断地往外涌出带血的泪水。   洛书强噎着一口气,将吃痛的呻吟声堵在喉咙里,很是艰难地对阿雁说道:“阿雁,不用……管我,去做……你该做的事。”   阿雁施术让自己的周身真气逆流,通过燃烧元神之力强化落雁翎。他右手持剑,左手捏剑诀,召出数道气贯如虹的雪色剑气。这些强劲的剑气在手诀的操控下,以最快的速度向混沌之主的身后袭去。   为了避免误伤被混沌之主挟持的洛书,阿雁在数道剑气中注入了自己的神识,以此控制它们有目标性的发出攻击。   混沌之主调动自身魇气,暂时抵挡住剑气的攻势,冷着脸说道:“呵,我看你是当真不想让他活了。”   混沌之主握着剑柄快速地搅动了几下,再猛地一下将短剑拔出,滚烫的鲜血顺势喷涌而出。那通体发黑的剑身上,不仅粘黏着猩红刺目的碎肉,还缠绕着一截带血的小肠。   洛书再次吐出一大口鲜血,身上的伤口痛到他精神恍惚,眼前的事物全都变成了模糊的重影。   幻境之中洛书的意识开始变得溃散,现世之中洛书的元神,趁机抢占了这具身体的支配权。他强行调动紊乱的真气,将所有魇气逼出内府,并将周身真气汇聚到丹田处。   他要将自己变成一个活体炸弹,与混沌之主来个玉石俱焚。   在他看来,只要幻境中的自己彻底消失,天神域织造的幻境便会就此结束,他就不用亲眼看着阿雁自爆元神了。尽管知道这一切只是幻境,他也不想看到那样的事情发生。   他含着泪对幻境中的阿雁道了声永别后,于一片耀眼刺目的火光之中,将自己的身体和混沌之主一起炸成了齑粉。   不过只是来这幻境里短暂地走了一遭,他却变得十分的想念沈雁行,想念所有与沈雁行的甜蜜时刻,想要好好地抱一抱沈雁行,想要再次与沈雁行实现神魂契合。   无妄门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漆黑的漩涡,瞬间就将洛书游离的元神卷入其中。   在元神重归身体的那一瞬间,洛书就迫不及待地睁开了眼睛。他在幻境之中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正伏在他身上深情地看着他。在与沈雁行对上视线的那一刻,万千思绪涌上心头,他一把搂住沈雁行的脖颈吻了上去。   这个纾解相思的亲吻,持续了长达十几分钟,两人都有些喘不上气了,才舍得放开彼此。长时间的亲密接触,点燃了他们体内的火花,两股滚烫的热源抵在一起,烧得他们浑身燥热难耐。   洛书双眼迷离地看着沈雁行,哑着嗓子说道:“给我吧,雁行。”   沈雁行贴在洛书的耳边轻轻喘息,湿热的气息萦绕在洛书的脖颈间,瞬间就撩拨得洛书心痒难耐,他腰腹处的熊熊烈火,因此而燃烧得更加旺盛。   可接下来沈雁行问出的话语,却直接将洛书打入了极寒的冰窖。   “哥哥突然变得如此主动,可是因为把我当成了你的白月光,那个与我生得一模一样的阿雁?”沈雁行舔了舔洛书的耳郭,将脸埋在洛书的颈侧,自嘲似地笑了几声。   冰水浇灭了洛书体内的烈火,也浇醒了他被欲念麻痹的神志。他听着耳边啼笑皆非的笑声,陷入了沉思当中。沈雁行是如何冲破他的禁制的,又是如何知晓阿雁的长相的?   唯一能看清长相的阿雁,只在他的天罚幻境里出现过,可 天罚是通过抽离元神来进行的,沈雁行不可能看得到幻境里的画面。   这世间知道阿雁真实长相的人,只有天神域里无形的天道,难道是天道告诉沈雁行的?如果真的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幻境里的阿雁就不完全是虚构出来的。   也就是说,天神域在为他织造幻境时,不是通过截取他的记忆来进行修改加工,而是直接在敕邺之战的基础上,更改事情的整体走向。他原以为幻境中的阿雁会与沈雁行长得一样,是因为他潜意识里觉得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在洛书思索问题的时候,沈雁行用自己尖利的虎牙,咬噬着洛书柔软的耳垂,并逐渐加重咬合的力度,直到将洛书的耳垂咬出了血,他才愿意停下啃咬的动作。   刺痛没能将洛书的意识拉回来,他又开始舔舐吮|吸伤口溢出的鲜血。   沈雁行一脸阴郁地看着仍在出神的洛书,用并不怎么温柔的力度捏住洛书的下颚,冷声质问道:“你怎么突然变得跟个木头一样,可是因为我说的话戳中了你的心事,所以需要找个合适的理由来搪塞我?”   洛书回过神来,对上沈雁行悲伤讽刺的眼神,心头的弦一下子就断了好几根。他用掌心扣住沈雁行的后脑勺,将沈雁行的脑袋轻而缓慢地摁向自己,温柔地亲吻沈雁行冰凉的脸颊。   “不是的雁行,我想要和你做这些事,只是因为你是你,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洛书像是在哄小孩儿一般,轻拍着沈雁行的后背。   沈雁行冷哼了一声,撑起身子说道:“是吗?你突然答应和我在一起,不就是因为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吗?”   洛书轻叹了一声:“我答应和你在一起,只是因为我喜欢的是你。对不起雁行,都是我的错,从前我没能认清自己的感情,将对你的喜欢全都封闭起来,才让我们的感情错过了这么多年。”   “你没必要用这些冠冕堂皇的话来安慰我,我心里很清楚,你从始至终都只是在把我当成他的替身。你之所以会喜欢上我,也不过只是因为我的这副皮囊。我要是把它毁掉了,你还会喜欢我吗?”   沈雁行用双手捧着自己的脸,然后稍稍一用力,因术法而变得长且尖锐的指甲,就全部嵌进了细嫩的面部皮肉里,猩红刺目的鲜血沿着他的指缝滑落,滴落在洛书的脸颊上。   “雁行,你别这样伤害自己!”   洛书想要伸手去阻止沈雁行继续伤害自己,可沈雁行却对他使用了定身术,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沈雁行将自己的脸皮撕下来。滚烫的鲜血像急雨一般落下,犹如一根根淬了毒的长针,在不断地刺痛他的心脏。   沈雁行将撕下来的脸皮,一片一片地贴在洛书的脸上。他缓缓俯下身来,舔舐洛书脸上的鲜血,并以唇齿相抵的方式,将这些鲜血尽数渡入洛书的口腔。   他贴在洛书耳边,软声问着:“哥哥,你还会喜欢这样的我吗?”   腥黏的血液滴落进了洛书的眼里,强烈的异物不适感,令他一时间难以睁开眼睛。他拼命地眨动着眼睛,想要把鲜血全都逼出去,可却不断有血液滑落进他的眼睛。   沈雁行察觉到了他的举动,为他吻去眼睛周围的鲜血。   他看着沈雁行血肉模糊的脸,本就千疮百孔的心脏,犹如被人用蛮力捏碎了一般剧痛。他怎么就没有想到,不把事情提前说清楚,会对沈雁行造成这样大的伤害。   裹挟着血液的泪水,从洛书眼尾滑落。   他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无论你什么样子,我都很喜欢。”   “你不要再欺骗我了,像你这样难以染指的高岭之花,怎么会喜欢我这种面目可怖的丑八怪?”沈雁行冷笑了一声,一拳打在绵软的枕头上。   “雁行……”   沈雁行用染满鲜血的右手,紧紧捂住洛书的嘴巴,将洛书剩下的话都堵了回去。他埋首在洛书的颈侧,一点点地舔舐掉此间的血液。   “哥哥你不用再说了,你说什么我都不会信了。”   沈雁行一口咬向洛书的耳垂,直接将洛书的耳垂软肉咬了下来,他只是随意地咀嚼了两下,就连血带肉一起咽了下去。   “只有将你整个人都拆吞入腹,你才能真真正正的只属于我一个人。”   沈雁行一说完就立刻付诸行动,将洛书浑身上下的每一处皮肉,一点一点地咬下来吞进腹中。他在洛书持续不断的痛苦低吟声中,将洛书的肉身啃噬到只剩下一个骨架。   洛书游离的元神飘荡在半空之中,痛苦绝望地看着眼前疯魔掉的人,以自爆元神的方式,同他的尸骨一起魂归天地。 第67章   一阵天旋地转的强烈眩晕感过后,洛书的元神回到了自己的身体。   他猛地一下睁开眼睛,转头看向自己心里最挂念的人。幸好,他的雁行还好好地躺在他的身边,无忧无虑地做着香甜的美梦。   “幸好,你还完好无损地待在我身边。”   洛书满心喜爱地捧着眼前人温热的脸颊,缱绻眷恋地亲吻着沈雁行柔软的双唇。   他温柔地摩挲着沈雁行光洁的脸颊,心有余悸地想着方才发生的可怖事情,庆幸那一切只是天神域织造的幻境,他的雁行没有伤害自己,更没有自爆元神。   他要不要将关于阿雁的所有事情,毫无保留地告诉沈雁行?他很害怕他说了之后,沈雁行会变成幻境中那样。   他在沈雁行微微翘起的唇角处,烙下一个寄托炽热情意的吻,他的雁行笑起来的时候,这里会出现一个甜甜的梨涡。他的雁行如此乐观开朗,又怎会变得那般阴郁执拗?况且,恋人之间不就是应该坦诚相见吗?   他必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将关于阿雁的事情全都告诉沈雁行。   洛书用十分温柔的动作,将沈雁行的头轻轻移到自己的颈窝处,并为沈雁行掖好被角。他打算以这种亲昵的动作,与沈雁行相拥而眠,待天亮了之后,再为沈雁行解开自己设下的禁制。   或许是因为去幻境里走了两遭,洛书的元神变得有些虚弱,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正午时分,直到房间门被外面的人敲响,他才从混乱不堪的梦境中醒来。   洛书缓缓地睁开疲倦沉重的眼皮,起身去打开一直响个不停的房门,可他发现走廊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人,并且那门仍旧在“咚咚咚”地响个不停。   他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劲儿,连忙关上门跑回到床边,释放出自己的一部分神识,查看沈雁行的身体情况,以及查探作祟之人是否潜藏在房间内。   确认好沈雁行的身体没有出现任何异样,以及房间内并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后,他又去查看了一下叶梵的身体状况。叶梵的身体基本已无大碍,只是灵体尚有些虚弱,所以才迟迟未能醒来。   因为断断续续地做了一夜噩梦,洛书起了一身的薄汗,整个人都有些黏黏糊糊的。他走进浴室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快速吹干滴水的短发,换了一身沈雁行为他搭配的套装,将发型打理成沈雁行喜欢的模样。   在将自己收拾的干净得体后,洛书解开了设在沈雁行识海里的禁制。   沈雁行一睁开眼睛,就迫不及待地起身搂住他的宝贝,亲吻洛书的额心与眉眼,亲吻洛书的鼻尖与双唇。他看着神色有些疲倦的洛书,心尖在止不住的抽痛。   那个杀千刀的狗屁天道,到底对他的宝贝做了些什么!   沈雁行将脸埋在洛书的颈窝处,亲吻着洛书精致性感的锁骨。他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一般,大颗大颗地滴落在洛书的脖颈间。   洛书听着沈雁行的抽泣声,心中泛起阵阵酸楚之意。   他轻拍着沈雁行的后背,像是在哄小孩子一般说道:“我家小雁行最乖了,听哥哥的话,不要哭了好不好?”   “哥哥替我受了天罚,我心里疼得慌,就忍不住想哭。”沈雁行轻轻捏着洛书的肩头,满脸心疼地看着洛书,微微鼓起的脸颊上,还有两行清泪在缓缓流淌。   洛书用自己的双手拇指,慢慢地为沈雁行拭去眼泪。关于天罚幻境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他并不打算告诉沈雁行,如果沈雁行待会儿问起,他会编个合乎情理的故事搪塞过去。   “咚咚咚”,他们的房间门被人敲响。   “洛书,雁行,你们起了吗?”门外传来秦越溪的声音。   秦越溪来找沈雁行和洛书,是因为安宁村发生了命案,她想要和他们商讨一些事情。原本她三个小时前就来过了,但那时候没有人理会她的敲门声。她想着小俩口亲密会十分耗费体力,需要好好的睡一觉修养身体,便没有再多做打扰。   大概是在三个半小时之前,也就是今天上午八点半左右,有几位安宁村的村民,上后山的山泉眼接新鲜的泉水,于山泉眼前的小水塘里,发现了一具身穿喜服的男尸。   酆都警方接到安宁村村民的报案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第一现场,用黄色封条将现场封锁起来。   那具男尸仰面躺在水塘中央,四肢呈大字形摆放。他的额头上贴着一张A4纸大小的符纸,脖颈上系着一个有轻微磨损的狗项圈,腰腹间绑着一根青色的粗草藤,粗草藤的断口很平整。   凶手沿着死者的身体轮廓,砌了一圈拳头大小的鹅卵石,这其中的少部分鹅卵石干净光滑,大部分长满了滑腻的青苔,有些还粘上了腥臭的淤泥。   为了方便法医同志进行初步尸检,在勘察完水塘里的线索后,酆都分局的警察同志们,将尸体小心翼翼地搬到了岸上。   根据法医同志的初步尸检结果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大致是在15个小时之前,但暂时无法判断出死者的真实死因。   死者身上所穿的喜服内衬,是与死者的皮肤缝合在一起的。   死者的双唇与周身皮肤呈绀紫色,手指甲与脚趾甲呈黑紫色,有比较严重的中毒迹象。在死者的后脑勺处,有一个长约四厘米的钝器伤,根据伤口的形状来看,凶器应该是一把小铁锤。死者的肩头、后腰与上腹部,都有着不同程度的钝器挫伤。在死者的下颚处与双耳后侧,分别有着一个呈黑紫色的针眼。   凶手在死者充满淤血的口腔里,塞入了一个深棕色的玻璃瓶,瓶子内盛装着靛青色的粘稠液体,液体里浸泡着一小撮打成结的长发。   酆都分局的刑侦支队长,将在第一现场拍摄的所有照片,发给前来安宁村秘密查案的秦越溪,并通过拨打语音电话的方式,将分局法医的初步尸检结果,完完整整地复述给秦越溪听。   早在秦越溪知晓村民们发现了尸体的时候,她就通过释放神识的方式,去查看过第一现场的情况了。   秦越溪当时就想来找沈洛二人商讨此事,怎奈热恋中的小两口正睡得香甜,她实在是不忍心打扰,就等到了酆都警方发来初步调查结果。   等秦越溪将死者与第一现场的情况,详细地复述了一遍后,洛书将赵雨怜讲述的冥婚鬼故事,以及红衣女鬼“千里送温暖”的事说与秦越溪听。   “看来这两起事件与那鬼故事之间,是有一定的必然联系了。”秦越溪打开自己的手机,将分局同志发来的死者照片,拿给洛书和沈雁行看。   后山泉眼前的那名男性死者,正是叶梵的贴身秘书何郁颐,而他身上所穿的喜服,与那红衣女鬼身上的喜服,很明显是同一套。   沈雁行接过秦越溪的手机,翻看了一下与分局同志的聊天记录,他看着那些长满青苔的鹅卵石,有些许厌恶地说道:“那女鬼手里拿的那根绿不拉几的棍子,不会是用来掏这些恶心的鹅卵石的吧?”   沈雁行一脸苦大仇深地看着自己的右手食指,就好像这根手指沾上了什么洗不掉的污秽一般。   洛书有些无奈地笑了笑,轻轻握住沈雁行的右手,缓缓地摩挲着沈雁行的食指,对秦越溪说道:“越溪,你可以留在这里照看一下叶梵吗?我们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想去找旅馆老板了解一下。”   叶梵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人证,他所了解的关于鬼村的事,或许能为他们提供一个很大的突破点,为了防止有心人士趁空作乱,必须得有人留守在这个房间里,照看尚未醒转过的叶梵。   秦越溪对此心领神会,微笑着点了一下头,说:“当然可以。你们想找旅馆老板了解的事,可是关于那个红衣女鬼的?”   “对,但不只是关于那个红衣女鬼。”洛书屏息查探了一下周边动静,确定隔墙无耳后,压低声音继续说道,“这个旅馆被人设下了抵挡邪祟的咒术,他们应该不会对此毫不知情。我想,经营这个旅馆的赵家人,或许与鬼村里的人存在一定的关系。”   在下楼去找旅馆老板之前,沈雁行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打理了一下被洛书揉乱的发型,喷了一点温柔清甜的木质花香调香水。他特意新换的这一身穿搭,同洛书的衣服看起来很像情侣款。   为了更好地对外炫耀他们的情侣身份,沈雁行拿出行李箱里的高奢情侣手链,将淡粉色的女款戴在自己手腕上,将湖蓝色的男款戴在洛书手腕上。他还很是贴心地在洛书的身上,喷了一点自己的同款木质香水。   沈雁行和洛书走进一楼宴客厅的时候,小旅馆的老板和老板娘,正在热情招待前来查案的分局同志,而与他们进行过深夜茶话会的堂姐妹俩,正在收拾其他宾客使用过的餐具。   赵雨怜见洛书神色疲倦,且还被沈雁行扶着腰,低头用还算干净的手背捂着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她抽了几张桌子上没用完的餐巾纸,擦掉手上沾的红油和食物残渣,步履轻快地走到沈洛二人跟前。   “看两位帅哥的样子,是睡到了这个点才起吗?你们要不要坐下来吃点啥,我去喊二表姑和幺孃给你们做。”   “昨夜我们耗费了不少体力,今天中午自然是要吃些好东西补补。”沈雁行牵着洛书的手,坐在离他们最近的一张餐桌前,拿起桌上的菜单,快速地扫了几眼,“来一个厂天羊肉汤锅,一份蘸水要变态辣,一份蘸水要微辣加醋,再来一份小份的麻辣鸡块,这些都请不要加葱加香菜。”   在等后厨上菜的空闲时间里,赵雨怜主动来找沈洛二人唠嗑。   “冒昧问一下,你们昨晚是不是忙到很晚才睡啊?”   沈雁行装作一副没睡好的模样,满脸疲倦地打了个哈欠,睡眼惺忪地说道:“差不多算是吧,昨晚有个女鬼找上门,搞得我们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   赵雨怜瞪大着一双眼睛,满脸震惊地捂着自己的嘴,问道:“那个女鬼是不是穿着一身红嫁衣?”   【作者有话说】   实在是太抱歉了,上一章把大家吓到了,加更一章作为补偿。 第68章   沈雁行同洛书快速交换了一下眼神,继而装出一副受到过惊吓的模样,对赵雨怜说道:“没错,那女鬼就是穿着一身红嫁衣。当时她就趴在那窗玻璃上,‘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可把我俩给吓坏了。”   “你……你们看到她的时候,是不是身体动不了,嘴巴也发不出任何声音?”赵雨怜双手紧攥着卓沿,因为过于用力而指节泛着白。   “对!当时我们很想要逃,可身体却完全动不了,想要大声求救又发不出声音。”沈雁行瑟缩在洛书怀里,看起来格外的“娇小”动人,他紧攥着自己的衣角,双手在微微颤抖,“难道……你也看见她了?”   赵雨怜回忆起昨晚看到的场景,冷不丁地打了个寒战,手臂上瞬间就起满了鸡皮疙瘩。她搓了搓手臂上密密麻麻的小点,将昨晚发生在她眼前的可怖事情,向沈雁行和洛书细细说来。   昨晚在小院里跟沈洛二人唠嗑的时候,赵雨怜一个人就嗑完了满满一大盘焦糖瓜子,以至于她睡前喝了差不多600ml水,半夜里就难免不了会起夜。   大概是在凌晨三点半左右,赵雨怜憋到膀胱都快要爆炸了,才终于舍得下床去厕所里面排泄洪水。上完厕所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后,赵雨怜听见似乎有人在外面敲窗玻璃。   一向胆大如牛的赵雨怜,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直接走上前去拉开窗帘一探究竟。   在拉开窗帘的那一瞬间,赵雨怜就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术一般,杵立在原地动弹不得,她下意识地想要大喊出声,可她的嘴却完全张不开,就像是被人用胶水粘住了似的。   一个身穿破烂红嫁衣的卷发女人,正趴在赵雨怜房间的窗户前,用她那被对半劈开的腐朽舌头,在窗玻璃上写出了4个歪歪扭扭的数字1010。   那卷发女人的脸色惨白如雪,额头上有一个青色的骷髅头图案,眼白是骇人的猩红色,双唇艳红得像是饮过鲜血,脖颈上爬满了青色的粗线条。   她“咯咯咯”地笑了几声,将嘴巴张开到下巴脱臼的程度,一大股浓稠粘腻的黑红色污血,从她长满胖白虫的口腔里喷涌而出,直接糊满了整扇窗玻璃。   赵雨怜当即就被吓晕了过去,瘫倒在地板上不省人事。   当赵雨怜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好好地躺在床上。她转动着有些酸痛的脖颈看向窗前,那窗帘虽说是被完全拉开了,可窗玻璃上却没有任何一点血迹。   赵雨怜原以为昨晚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她做的一个噩梦,就没太过当回事儿。可现在听沈雁行说,他们也看到了红嫁衣女鬼,并且跟她的经历十分相似,她就有点搞清楚状况了。   赵雨怜狠狠地哆嗦一下,一脸不可置信地说道:“我…我不会是真的撞鬼了吧,可那窗玻璃上确实啥也没有啊?”   “你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有没有发现自己身上出现了淤青?”沈雁行微微前倾着身子,低声向赵雨怜问道。   赵雨怜咬着唇回想了片刻,揉了揉自己的脖颈,又摁了摁自己的后脑勺,皱着眉说道:“淤青应该是没有的,就是脖子有点酸痛,后脑勺好像也有点疼。”   “你觉得你的后脑勺为什么会疼?”   沈雁行一语道破,赵雨怜瞬间就变得脸色煞白,餐桌上铺的一次性桌布,直接被她拽烂了一大半。 她紧紧攥着那半截桌布,倒头趴在圆木桌上,抖得像个人形糠筛子。   在沈雁行与赵雨怜对话的同时,洛书垂眸思索着赵雨怜身上的疑点。   在赵雨怜讲述夜间遇鬼经历的时候,他一直有在留意赵雨怜的一举一动。   赵雨怜的双手半握着拳,拇指在不停地摩挲着食指关节。她偶尔会用指关节摸一摸自己的鼻梁,还会时不时轻咬自己的下嘴唇。在细致描述女鬼外形特征的时候,她的眼神总是在不停地到处乱扫。   这些下意识的小动作,表明她很有可能是在说假话。   如果赵雨怜真的是在说谎,那她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他总觉得赵雨怜做这一系列事情的目的,是在刻意引导他们去怀疑安宁村有问题。   可有关于冥婚的安宁村秘辛,以及赵雨怜昨晚遇鬼的经历,都是沈雁行主动去引诱她说出来的。赵雨怜又如何能保证,他们一定会主动找她搭话?   除非,她一开始就清楚他们为何而来。   他和沈雁行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使用幻术改变了音容样貌,并且,他们也没有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告知与这里的任何人。也就是说,赵雨怜不可能根据他们的身份,猜测出他们来这里的真实目的。   或许,只是他过分疑神疑鬼了。   又或许,是有人在背后授意赵雨怜这么做,而这个对他们有所了解的神秘人物,很可能就是为这个小旅馆设下咒术的人。如果事实真如他猜测的这般,那个神秘人会不会就是江岁?   “赵雨怜!你趴在那点儿是在做啥子,客人的菜都做好半天了,你不晓得来厨房里头端唛?大家都在忙前忙后,就你个人在这点儿偷懒,你啷个好意思嘞哦?”一个烫着泡面卷的中年女人,叉着腰站在厨房门口,指着赵雨怜大声骂喊到。   赵家人开的这个小旅馆,二楼到五楼是用来住宿的,一楼就是个典型的特色菜饭馆。   今天中午来吃饭的客人比较多,他们一家人就特别的忙。赵雨怜被她妈叫走之后,就没人有那个闲工夫,坐下来同沈洛二人闲聊了。关于询问咒术的事,就只能暂时搁浅了。   羊肉汤锅刚端上来不久,秦越溪就给沈雁行发来微信消息。   【叶梵已经醒了,但有些神志不清,需要进行催眠诱导。】   沈雁行扫码付了饭钱,发消息给贺舟与乔思衡,叫他们下来帮忙解决这顿丰盛的午餐。   在支付饭钱的时候,老板娘见他们没动筷子就走了,便问沈雁行是不是菜不合胃口,沈雁行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就只好现编了个合情合理的借口。   “我男朋友公司的几名员工,现下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合同,要找他们老板进行视频商议,这个合同价值好几千万,所以一刻都耽误不得。”   叶梵虽说是已经醒了,但却变得有些精神错乱,问他什么都答不上来,还错把秦越溪当成了作恶之人,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嘴里不停地念叨着难以听清的话语。   秦越溪原本想着沈洛二人现下有事,就打算先通过术法催眠,这种算是比较温和的方式,来一点点唤醒叶梵的神智,可叶梵死活不愿意与她对视,甚至到最后直接用手捂住了眼睛。   她实在是没辙,就只好打扰某位社交大师了。   被寄予厚望的社交大师,头一次碰上了人生滑铁卢。叶梵在看到了沈雁行之后,抗拒的反应变得更加激烈,直接对沈雁行进行各种拳打脚踢。   沈雁行完全没有想到,叶梵竟会来上这么一出,躲闪得不够及时,崭新的高定黑色西装上,被踹出来好几个泥脚印。   他拉着洛书的衣角,指着裤子上的泥脚印,委屈巴巴地说着:“哥哥,我脏了怎么办?”   洛书有些无奈地笑了笑,用拇指摩挲了几下沈雁行的嘴唇,并同时在心里暗自想着,他家惹人疼爱的小雁行,还跟个没长大的小朋友一样。他抽了几张床头柜上的纸巾,为沈雁行擦掉裤子上的泥土。   “哥哥最好了!”沈雁行无比满意地眯眼一笑,然后捧着洛书的脸,重重地亲了一口,发出“吧唧”一声响。   见此情形,一旁形单影只的秦越溪,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默默地将头转向了窗户所在的方向。   叶梵突然抄起床头柜上的纸巾盒,猛地一下砸向刚亲完洛书的沈雁行,随后用双手指着沈雁行,怒吼道:“你这个卑鄙无耻下流的顶级大坏人,我不许你伤害我的救命恩人!”   “啊!”沈雁行痛苦地捂着鼻子,难以抑制的生理性泪水,瞬间就润湿了他的眼眶。   装纸巾的盒子是个很硬的木盒子,它的棱边正好砸在了沈雁行鼻梁上,要是角度再偏上一点,那木盒子尖锐的棱角,就会砸到沈雁行的眼睛。   洛书害怕叶梵再次攻击沈雁行,赶紧用自己的身体,将沈雁行整个人挡起来。   他轻轻捧着沈雁行的脸颊,用指尖拭去沈雁行眼尾的泪珠,温声细语地说道:“小雁行乖,让哥哥看看你的伤,好不好?”   “哥哥,我的脸可能破相了,变得不好看了。”沈雁行依旧捂着鼻子,委委屈屈地说道。   洛书亲吻了一下沈雁行的手背,然后用鼻尖抵着沈雁行的指节,轻声说道:“我们家小雁行,无论什么样子都好看。”   “哥哥我好疼,我的鼻梁骨会不会被撞碎了?”沈雁行放下捂着鼻子的手,双眼红红地看着洛书,泪水突然止不住地往下流。   洛书看着沈雁行鼻梁上的伤,心尖上止不住的一阵抽痛。沈雁行鼻梁上被撞青的地方,破掉了一大块皮,正在缓缓往外溢出鲜血。他将指尖轻轻放在沈雁行的鼻梁上,通过注入柔和真气的方式,来缓解沈雁行的疼痛。   好在沈雁行是仙躯神体,具有很强的自我愈合能力,加之又有洛书真气的帮助,鼻梁上的那点儿小伤口,没过一会儿就自己好了。   叶梵方才伤害沈雁行的行为,直接触怒了向来沉稳的洛书,他神色凛冽地攥着叶梵的衣领,将其拉起来抵在墙面上,并用力掐着叶梵的下颚,强迫叶梵与他对视。   待叶梵进入了被催眠状态后,洛书冷声问道:“请完完整整地告诉我,在你进入鬼村前后,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第69章   时间耽搁得越久,叶黎遇害的概率就越大,叶梵不想最后只能找到自己妹妹的尸骨,27号从蓉市市局出来之后,他就跟秘书何郁颐一起,连夜开车赶往酆都九重天景区。   他们是昨天早上7点左右进的深山,按照民间搜救队给的路线走。   昨天早上山里雾很重,他们前行得十分艰难,被横在路上的树藤绊倒了好几次。最惨的是,他们直接连人带包一起,滚进了一个很深的洞坑里。   那个洞坑的洞口不是很大,洞口边缘又长满了比人高的杂草,一般情况下,根本就看不见它的存在。   洞坑里面的空间倒是特别大,就好比一个小口大肚的玻璃瓶。坑底和坑壁上全是靛青色骷髅头,有些骷髅头因为风化严重,变得像陶瓷一般易碎,他们摔到洞坑底下的时候,直接将几个风化的头骨砸的粉碎。   他们还没来得及站起身来,就突然凭空出现了几个外形奇特的女人,她们都穿着同样花纹的蓝布衣服,手里握着一根铜制长烟杆,烟杆口上缭绕着气味独特的青烟,直接将他们迷晕了过去。   当叶梵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被人绑在了门板大小的案板上,而何郁颐则不知去向。   他的意识很清醒,但身体却完全动弹不得,只能通过转动眼珠来切换视野。   有两个身穿蓝布长褂的壮年男子,正面无表情地站在他的身边。其中一个脸上有条刀疤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缠着布条的长针,端着一个黑白相间的土瓷碗,土瓷碗里盛装着粘稠的靛青色液体。另一个蓄着络腮胡子的男人,手里提着个沉甸甸的蓝布袋子。   那个络腮胡子男先从布袋里,拿出一管装满黑色液体的注射器,将那些液体全部注入他的手臂静脉里,再拿出几串特制的骨链,戴在他的脖颈和手腕上。另一个刀疤男用那根长针,在他的额心处纹了一个小图案,然后按着他的双眼眼皮,在他的眼皮上抹了一点粘稠的液体。   待他眼皮上的液体完全干了之后,那两个男人将他从案板上放了下来,并用一根粗草藤将他的双脚绑起来,扔进一个铺满稻草的小房间里。   这个房间狭小且封闭,只有一个很小的天窗,里面还关着几个跟他同样待遇的男人。   那群村民没有留人在小房间里看守,也没人来给他们送水送食物,就任由他们在这儿自生自灭。房间里面点着根半人高的香,那根香的气味十分浓郁,熏得他们一整天都是晕晕乎乎的。   入夜之后,小房间里变得漆黑一片,一个浑身充斥着冰蓝色流光的男人,直接穿过厚厚的土墙进到房间里,再以同样的方式将他救了出去。   那个男人将他带到了一个山崖上,告知了他一些很重要的事。   这个鬼村里面的所有村民,早在几百年前,就被珈蓝的手下阿银控制了。阿银将当时年轻健壮的村民,全都炼制成了不老不死之躯,然后借这些村民之手,来收集足够多的灵体,补全珈蓝残缺的元神。   距离阿银完成他的阴谋,仅差一步之遥,必须赶紧进到鬼村里面去阻止他。   那个男人说自己暂时无法离开鬼村,只能通过一些特殊的法子,将他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出去,他出去之后会有人来救他,让他务必将这个消息转告给救他的人。   “他说,安宁村有一个叫作赵雨怜的人,她会带你找到鬼村的真正入口。”   显而易见,这个将叶梵救出鬼村的神秘男人,就是乔思衡正在苦苦寻找的江岁。洛书给乔思衡发了条微信消息,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与他。   【阿岁的确就在那个鬼村里,他托人给我们带来了很重要的消息,我们很快就能找到他了。】   洛书将再次晕过去的叶梵,托付给秦越溪照看,同沈雁行一起下楼去找赵雨怜。   沈洛二人走进宴客厅的时候,乔思衡与贺舟尚在用餐,乔思衡没有吃饭时玩手机的习惯,他还没能看到那条好消息。在与乔思衡对上视线的时候,洛书指了指自己手机上的微信界面,示意乔思衡看一眼他发的微信消息。   打扰别人用餐并不是一种好的行为,但在乔思衡的面前,只要是有关于江岁的任何消息,无论何时都可以享受这个“扰人”的特权。   “阿岁……”乔思衡捂着嘴低唤出声,蕴藏着悸动情绪的滚烫泪水,瞬间就润湿了他的眼眶。   沈洛二人找到赵雨怜的时候,赵雨怜正跟她的妈妈一起,在厨房里面清洗成堆的餐具。沈雁行先用他最擅长的花言巧语,夸赞了一番赵雨怜的妈妈,再表明自己此行的目的。   “我们初次来到贵地,对这里还不甚了解,想要找一个本地人,带我们游览景区。恰好我们与您的女儿相谈甚欢,所以就想劳烦一下您的女儿。不知这位美丽的夫人,是否愿意给我们这个机会?”   赵妈妈被花言巧语哄得喜笑颜开,高高翘起的嘴角,都快要上天与太阳肩并肩了。她不仅答应得十分爽快,还悉心叮嘱着赵雨怜,要好好照顾两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游览景区不过就只是个幌子罢了,他们并不会选择在这种人多眼杂的地方,交谈不能为外人所道也的话题,而是选择回到他们自己的房间。在途径宴客厅的时候,他们把贺舟乔思衡也一起叫上去了。   赵雨怜清楚他们突然找她的原因,并没有对此感到诧异。   不过25平米左右大小的房间里,一下子就聚齐了7个人。浑身脏兮兮的叶梵,依旧被安置在老旧的长沙发上。赵雨怜作为本次谈话的重要人物,独自坐在窗前的贵妃椅上,其余人则全都坐在床上。   面前一下子坐着几个气场强大的人,搞得赵雨怜有些许紧张,她微微低垂着头,看着自己不太自在的双手。此时此刻,她像极了一个待审的犯人。   见赵雨怜有些不自在,洛书微笑着温声说道:“你别紧张,我们只是有些事想向你了解,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赵雨怜轻咬着下唇缓缓抬起头,看向笑得如春风般和煦的洛书,又侧眸看了眼沈雁行,朝洛书试探着问道:“你是不是叫洛书,你的男朋友是不是叫沈雁行?”   洛书点头示意:“是不是有一个叫做江岁的人,让你带我们进入藏在深山后面的鬼村?”   “那个人没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只留了一件信物给我,并托付我将其转交给你们。”赵雨怜取下戴在脖颈上的项链,摊在手心里展示给众人看。   项链上坠着一枚菩提子做的玲珑骰子,骰子的每一面上都刻有精致的洋桔梗花纹,在镂空的骰子中间,放着一颗用鸽血石雕成的红豆。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乔思衡有一枚一模一样的玲珑骰子,那曾是江岁赠予他的定情信物,以此寄托长久不能见面的相思之意。自他们都以为江岁已经亡故之后,乔思衡用那具残躯的骨灰,将镂空的骰子铸成了实心,代表他因江岁的逝去而封心绝爱。   乔思衡因难以抑制自己的情绪,而变得双手微微颤抖。他取下戴在自己脖颈上的红绳,再拿起赵雨怜手中的项链,将两枚洋桔梗雕花的玲珑骰子放在一起,对比雕刻花纹的手法是否有区别。   两枚骰子上的白色洋桔梗皆是九瓣,花蕊的样式与花瓣的褶皱,全都是一样的雕刻手法。细细看去,骰子中间的红豆上,还刻有一个簪花小楷体的“衡”字。   “两枚玲珑骰子上面的雕花,完全是一模一样的。是他……他就是我的阿岁。”乔思衡将脸埋在双手里,亲吻着两枚玲珑骰子,轻声抽泣。   此时此刻,乔思衡早已顾不得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就像是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一般,跪坐在赵雨怜面前,紧紧握住赵雨怜的双手。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见到阿岁的?”乔思衡微微颤抖的声音里,蕴藏着喜悦与悲伤的复杂情绪。   赵雨怜被乔思衡突如其来的举动,搞得她一时间有些茫然无措,身子莫名一软,也跟着跪坐了下去。乔思衡充满期许的灼热视线,烫得她竟忘记了该如何言语。   乔思衡的手劲儿比较大,箍得她的手有些疼,那两枚骰子的棱角,也硌得她手生疼。她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洛书和沈雁行,希望他们能帮忙打破这种僵局。   “小乔哥你快起来吧,人家小姑娘脸皮薄,都被你整得不好意思说话了。”沈雁行双手穿过乔思衡的腋下,用很温柔的力度将其搀扶起来。   乔思衡抬手拭去脸上的两行清泪,看着赵雨怜被自己攥红的双手,心里一阵愧疚。   他将两枚玲珑骰子放进外套口袋,并同时向赵雨怜表达自己的歉意:“我思故人心切,一时间没克制住自己的情绪,鲁莽的动作攥疼了姑娘的手,实在是太抱歉了。”   赵雨怜连忙摆了摆手,说:“没事没事,我很理解你的心情。”   “多谢姑娘的谅解,还烦请姑娘,将关于阿岁的事告知与我。”乔思衡双眉深锁 ,脸上露出切望的神色。   江岁是在大前天晚上找到赵雨怜的,也就是乔思衡感应到神骨存在的那一天。   26号晚上9点左右,赵雨怜推着用来装厨余垃圾的小推车,去往村里的垃圾回收站扔垃圾。垃圾回收站的位置很是偏僻,那附近一到了晚上就阴森森的,连半个人影都很难看到。   江岁就像个没长脚的鬼魅一般,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可把她吓了好大一跳,差点连人带小推车一起,跌进了一旁的小池塘里。好在江岁反应足够迅速,只有小推车掉了下去。   江岁和赵雨怜并排坐在小池塘边,向赵雨怜表明他此行的目的。在表明目的之前,他给赵雨怜讲述了一个故事,安宁村真正的秘辛。   【作者有话说】   我来不要脸的求求海星(/ω\)害羞 第70章   江岁所讲述的安宁村,是隐藏在深山里面的那个鬼村。而深山外面的这个安宁村,不过只是恰好同名,与深山里面的那个鬼村,根本不存在任何关系。   这座古村落早在五千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了,那时的安宁村要比现在大得多,周边并没有这么多连绵不断的高山,而是一片广阔无垠的平原,并且土地肥沃、自然资源丰富。   按照后人的话来说,五千多年前的那个安宁村,就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这里面的所有村民,都过着幸福安逸的日子。   可是突然有一天,魔神珈蓝带着魇行者现身于安宁村,令安宁村从此变得不再安宁。   他们在此间散播瘟疫,将这个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变成了唯恐避之不及的人间炼狱。可这来势汹汹的骇人瘟疫,不过也只是珈蓝搞破坏的开胃前菜而已,真正令人窒息的重头菜,是珈蓝亲手设在此地的阵法乾魂锁灵阵。   而这个乾魂锁灵针的阵心,正是所有安宁村人供奉的神明。以神明的躯体作为阵心,阵法的效应会大大增强。   自那以后,所有安宁村人的灵体,都被禁锢在这个阵法之内,就算是到了寿终正寝之时,他们也无法魂归天地,只能成为污浊天地灵气的孤魂野鬼。因为聚集在安宁村内的亡灵实在太多,所以它才会变成一个阴森可怖的鬼村。   一旦阿银收集到了足够多的灵体,补全了珈蓝残缺的元神,珈蓝就会解除设在鬼村里的乾魂锁灵阵,将困在这里面数以计万的亡灵,全部都释放出去,破坏酆都地界的天地灵脉。因为刚修复元神的珈蓝会比较虚弱,所以要借此来转移洛书他们的注意力,这样才能留出足够的时间给珈蓝调养身体。   数万亡灵被释放出来之后,整个酆都区都会变成人间炼狱。   为了让赵雨怜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江岁还特意施展了术法给她看,比如点石成金、召水成龙和隔空御物。一开始赵雨怜确实不愿意相信,只把江岁当成一个有疯病的神棍,但看了这些令人叹为观止的术法之后,她恨不得把江岁绑回去供起来。   江岁凭空变出一个沉甸甸的大麻袋,对赵雨怜说:“我被他们困在了这里,无法离开安宁村太久,也无法去到离这里太远的地方。我会通过缩地千里之术,将这个放到去市区的车上,通过她把我的朋友引到这里来。他们是这世间最厉害的神明,可以阻止灾祸的发生。”   赵雨怜很明白江岁不会无缘无故找上她,于是便问道:“我可以帮你做些什么吗?虽然我只是个普通人,但我也很想为阻止灾祸的发生,贡献出一份自己的绵薄之力。”   赵雨怜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也有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我的确需要你帮我一个忙。我这次偷偷跑出来,势必会惊动他们,等我回到鬼村之后,大概就出不来了,所以接下来的事情,都需要你帮我去完成。”   江岁取下戴在自己脖颈上的项链,放到赵雨怜的手中。   “我的朋友叫作洛书,他身边会跟着一个叫作沈雁行的长发男人,等你见到他们了,请帮我把这个转交给他们,让他们帮我带给阿衡。”   作为资深嗑学家的赵雨怜,自然是会嗑新晋走红的行书cp的。她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相册,翻出之前存的行书亲密互动照给江岁看。   “你的朋友是他们两个吗?”赵雨怜指着照片问道。   江岁点了点头:“是他们。不过,他们很可能会使用幻术,改变自己音容样貌,所以,你很难通过长相辨别出他们的真实身份。”   赵雨怜有些犯难地“啊”了一声,问道:“那我该如何辨别他们?”   江岁认真回答道:“如果有人来向你打听安宁村的过去,或者问你有关于冥婚的秘辛,你就将你们村里流传的那个鬼故事,讲给他们听。鬼故事里面的那个女鬼,现下就藏在鬼村里面,我会想办法把她放出来,让她将有关于你的线索,带到我朋友的面前。如果我没能成功将她放出来,你就告诉他们你遇到了鬼,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会为了帮助你而展示自己的身份。”   “在我确认他们的身份后,除去将项链转交给他们之外,还要再做些什么呢?”赵雨怜再次问道。   江岁:“我会告诉你该如何进入鬼村,请你务必要带他们去到鬼村真正的入口,用我教你的方法打开密道的门。”   江岁交代完所有事宜后,带着赵雨怜进入深山里,找到鬼村真正的入口,并在她面前仔仔细细地演示了一遍,该使用什么样的手诀,去除隐藏密道大门的咒术,以及该如何打开密道大门。   在确认赵雨怜记住了入口的准确位置,以及打开密道大门的方法后,他们沿着原路返回到村子里。将赵雨怜送回到她家门口后,江岁就使用缩地千里术离开了。   “这群阴沟里的臭虫,还是一如既往的阴险狡诈,竟然想通过这种罔顾人命的恶毒方式,来给它们的臭虫之主争取喘息的时间。”沈雁行充满厌恶之意的眼神里,暗藏着一股锐利的杀气,他舔了舔自己的虎牙,哼笑着说道,“他们可真是天真,也不问问我的秋风隽同不同意。”   “我们决计不能让阿银的阴谋得逞,必须尽快进入到鬼村里面阻止他们。”洛书的神色变得有些凝重,说话的语气很是果断。   秦越溪点头肯定道:“既然时间如此紧迫,我们现在就出发前往鬼村吧。”   “只要你们准备好了,我随时都可以带你们进去。”看着洛书和秦越溪的神色如此严肃认真,赵雨怜说话的语气也跟着变得郑重起来。   乔思衡的情绪已经激动到难以言语,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他的阿岁了。   贺舟完全没想到他们正在调查的案件背后,竟然会牵扯出这般惊为天人的大阴谋,并且还改变了他对整个世界的认知。   原来,这个世界真正的构造,要比他们所熟知的更加复杂。原来,这世间真的存在神明。   他从前只把那些魇行者当成普通的鬼怪,从未想过他们能有毁天灭地的能力。他从前也只把沈雁行和洛书,当成能力很强的方术大师,却没想到他们竟是这世间最厉害的神明。   秦越溪组长同他们的关系如此之好,并且又没对这些事情感到有任何诧异,想必她的身份也很不简单。   “直接进去会不会打草惊蛇,我们需不需要做一下伪装?”贺舟问道。   秦越溪走到贺舟面前,将手搭在他的肩头上,郑重其事地说道:“小贺同志,现下我们进入鬼村,已经不只是查案这么简单了,里面危险重重,为了你的人身安全考虑,我们都很希望你能够留在外面,而不是跟我们一起进去涉险,我们也很希望,你能对这些事情保密。”   “服从上级命令是我的职责,一切听从秦组长的安排。”贺舟站的笔直,朝秦越溪敬了个礼,“有关于这里的所有事情,我保证不会向任何人透露。”   贺舟心里很明白,他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的普通人,就算是跟着进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大忙,甚至还会拖累他们。   他是一个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他也很想为数十万人民的安危,贡献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可他不能去做拖累别人的累赘。   秦越溪很是欣慰地笑了笑,说:“等叶梵先生醒了之后,你就开车将他送回蓉市,将他送回去之后,你就直接回市局。关于你提前返回的事情,我会打电话和闻钦说明情况的。”   向贺舟交代完事情后,秦越溪给闻钦拨打了一通电话。   “我们进山去查案的时候,在上面的一处洞坑里,救出了前来寻找妹妹的叶梵。他的身体倒没什么大碍,就是精神状态有些不大好。我现下安排小贺开车将他送回蓉市,在那之后,小贺会直接返回市局。分局有调派几名同志来协助查案,我们这边人手已经足够了,就没必要再麻烦小贺来回奔波了。况且,市局的事儿多,你们那边也需要人手。”   此行一去,不知道又要去多久。他们将带来的所有物品,全都整理好装入自己的行李箱,然后由洛书将所有行李箱收进芥子空间里。   芥子空间里的小竹屋还在,若是鬼村内没有能给他们歇脚的地方,这个小竹屋就可以成为他们暂时的居所。   过两天就是国庆了,国庆期间景区人流量大,景区内酒店的生意就会变得很好,为了不影响赵家人盈利,他们以公司有急事要回去处理为由,提前办理了退房。为了表示他们的歉意,以及感谢老板家人的热情款待,他们并没有让老板娘退回多余的房费。   在他们临行之前,十分热情好客的老板娘,硬塞了几袋酆都的特产给他们。其中有两袋是个大皮儿薄的锦橙,另外一个印着广告的布袋子里,装着四小袋儿抽好真空的麻辣鸡块。   沈雁行考虑到自己的车如果一直停在这里,会有些太过招摇,便花一万喊了个车技老练的靠谱代驾,让那个代驾帮他把车开回事务所,车钥匙就交给事务所里的湛蓝代为保管。他将老板娘送几袋的特产,全部都放在后车座上,叫代驾帮忙转告湛蓝,让湛蓝将这些特产弄成下午茶,分给事务所里的所有员工吃。   沈雁行的车是台价值上千万的限量款,为了防止代驾被金钱蒙蔽了双眼,然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秦越溪还特意向代驾出示了自己的证件。   “车主在协助市局调查重要案件,无暇看管自己的爱车,这辆车就麻烦您帮他开回公司了。”   处理完一切事宜之后,他们动身前往深山寻找鬼村入口。 第71章   深山里的小路,崎岖难行且错综复杂,赵雨怜带着他们在山里转了好几圈,才找到鬼村入口的准确位置。   赵雨怜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白天的山路和晚上的山路,差别实在是太大了,我一开始有些分不太清那些路口,带着你们走了这么多冤枉路,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洛书垂眸一笑,说:“我们都能理解,你不用感到抱歉。夜里能见度低,且山雾重,白日里的路况与周边场景,看上去会与晚上差别很大,自然就会一时间分不清那些路口。”   通往鬼村的真正入口,就是一个肚大口小的深洞坑,洞坑里面的每一寸土地,都嵌满了靛青色的骷髅头。这个深洞坑隐藏在一片灌木杂草之间,大概率就是叶梵他们不小心掉进去的那个。   赵雨怜扫视了一圈洞坑壁上的骷髅头,用枯木枝拨开长满尖刺的长草藤,取下几颗相对较小的骷髅头,空缺出来的几个地方,正好组成了一个正置的“亡”字。她走向这个“亡”字的正对面,拨开草藤取下骷髅头,显现出一个倒置的“亡”字。   随后,赵雨怜走到洞坑的正中央,用力踩碎几颗严重风化的头骨,将细碎的头骨粉渣全都扫到一边去,用枯木枝在松软的地面上,画出一个逆行的八卦图,再用头骨粉渣给八卦图上色。   赵雨怜拍干净手上沾的骨灰和泥土,快步走到洛书面前,说:“我只会解除隐藏咒术的指法和心法口诀,接下来的事情需要由你们来完成。”   赵雨怜将两种破咒的指法和心法口诀,仔仔细细地教给洛书。   待洛书掌握了破咒之术后,赵雨怜让洛书站在她方才画的逆行八卦图上,先对着正置的“亡”字完成第一种指法,再对着倒置的“亡”字完成第二种指法。   在完成破咒之术的过程中,洛书需要通过心法口诀来汲取天地灵气,将天地灵气转化成自身真气,再用这股浑厚强劲的真气,将两个“亡”字和八卦图连成一条线。   破咒之术完成,洛书从逆行八卦图上离开,密道大门立刻显现。   鬼村入口的密道大门,是一扇双开的古朴铜门,铜门的门把手是两个铜环,铜环上有两个凶兽图案的浮雕,左边是形似猿猴的朱厌,右边是似鸟非鸟的蛊雕。   在两个栩栩如生的浮雕上方,都有着一个可以转动的齿轮盘,齿轮盘上的每一个齿轮,都刻有一个古老的字符。在左边齿轮盘的外围,有一圈青色的走兽图案的在右边齿轮盘的外围,有一圈赤色的飞禽图案。   赵雨怜用力转动着齿轮盘,让所有字符与图案对应正确。调整好齿轮对应的位置后,两个浮雕会“咔哒”一声弹出来,显露出隐藏在浮雕后面的密码盘。   左边的密码盘上有25种不同的走兽图案,右边的密码盘上有25种不同的飞禽图案。赵雨怜依照先后顺序,按动5个走兽图案和5个飞禽图案。   伴随着一阵“咔哒”声响起,横向门环变成了竖向门环。只要用力拉动这两个门环,他们就能够打开密道大门了。   秦越溪通过缩地千里术,将赵雨怜传送到沈雁行他们之前住的房间里,再以同样的方式返回到密道大门前。   在秦越溪返回洞坑的那一瞬间,乔思衡用力拉动门环,打开了进入鬼村的密道大门。在走进密道大门之前,他们使用术法隐匿了自己的身形。   密道大门的另一端,是在一处山崖之上,正好方便他们俯瞰整个鬼村。   鬼村虽隐藏在一片连绵的深山之中,但这里面的空间,却要比外面那个安宁村大得多。再则,外面那个安宁村今天是凉爽的阴天,里边儿这个安宁村却是艳阳高照。   鬼村里面的房屋建筑,大部分都是几千年前的老建筑,还有一部分的小房屋,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土房子,只有极少数的几座房屋,是这个世纪初才有的新建筑风格。   整体上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穿过时空之门,进入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鬼村上空火红的太阳,仿佛只是一个用来照明的大灯,强烈的阳光晒在他们身上,竟然感觉不到任何一点温度。好在鬼村里面的温度,跟外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否则,“身娇体弱”的沈大美人,又要被冻成鹌鹑了。   突然一阵阴冷的山风拂面而来,正好给了某人在他对象面前撒娇卖惨的机会。   沈雁行环抱着洛书的腰身,将脸埋在洛书的颈窝处,用有些粘糊的嗓音,软声撒娇道:“哥哥,这山崖上面阴冷阴冷的,我整个人都好难受啊。”   “小雁行稍微忍耐一下,过一会儿就不难受了。”洛书轻轻地揉了揉沈雁行的头发,温声细语地说道。   他将红莲业火转化而成的纯阳真气,缓缓注入沈雁行体内,以此来驱散沈雁行体内的寒气。   轻缓平和的纯阳真气,令沈雁行整个人都变得暖烘烘的。他就像只被主人顺了毛的小猫咪一样,无比舒服地咪起了眼睛,然后在洛书的脖颈间轻轻地蹭了几下。   正式进入鬼村之后,洛书一直牵着沈雁行的手,在两人紧紧贴合的掌心之间,淌着璀璨夺目的绯色流光。   他们将整个鬼村完完整整地逛了一遍,没有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他们还特意进到那些小土屋里面去看过,但并没有能够找到叶梵所说的那间土屋。   这一路上他们遇到的所有村民,除了穿着打扮之外,基本与外面的人没有什么差别。   挽着发髻的年轻女人们,结伴在小河边洗衣服;包着白头巾的壮年男子们,在肥沃的土地里耕耘;梳着光滑小辫儿的孩子们,在与自己的小伙伴们玩耍;面目慈祥的老奶奶们,坐在自家门口绣着鞋垫。   这个鬼村只从表面上来看,就是个普通落后的古老村落,但若是静下心去仔细观察,又会发现很多令人感到维和的地方。   比如,只要有人从老奶奶的家门口前路过,她就会很热情地对路过的人打招呼,但她每次都用着同样的表情,说着同样语气的客套话,就像个没有感情的打招呼机器。并且,每一位老奶奶都是如此,她们的语气、话语与面目表情,完完全全就是一模一样的。   从这些老奶奶的行为上来看,她们就像是一群被人设定好程序的智能机器人。   沈雁行随机挑选了一位幸运的老奶奶,在她面前表演了一次大变活人,可那位老奶奶并有对此感到吃惊,而是很热情地向他打了个招呼。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想,他从老奶奶面前来来回回路过了好几遍,老奶奶每次都会以相同的方式给他打招呼。   沈雁行对此总结道:“如此看来,他们虽然能够看见我们,但是缺乏对我们的认知能力。就算我现在举着刀要杀她,她也会很热情地向我打招呼。”   既然如此,他们完全就没有隐匿身形的必要。   洛书抬起头观察了片刻蔚蓝色的天空,一直悬挂在天空正中心的太阳,看起来就像个用水粉画出来的大火球,睁大眼睛去直视它的时候,完全不会有任何刺眼的感觉。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一切,应该只是一个幻境,要想进入到真正的鬼村里面,就必须得打破这个幻境。”洛书看向几人正色道。   沈雁行双手环胸倚靠着墙壁,舔了舔自己的虎牙,挑眉问道:“宝贝儿,你是不是已经想到破解之法了?”   “我们眼前的这个幻境,就像是一个完整的源程序,这里面每一个按部就班的人,就是组成这个源程序的编程代码。我们要想打破这个幻境,就必须得找出源程序里唯一的bug。”洛书详细解释道。   “不会受到外界影响的那群人,就是普通的编程代码,而会受到外界影响的那个人,就是我们需要找出来的bug,对不对?”沈雁行说完之后,满眼期许地看着洛书,就像是在等待着洛书的表扬一般。   洛书垂眸笑了一笑,温柔地轻刮了一下沈雁行的鼻子,说:“对的,就是这个意思。”   确认好破除幻境的方法之后,他们选择进行分头行动。沈雁行和洛书负责村子的南半边,秦越溪和乔思衡负责村子的北半边。   这个村子里大概有近2000个人,他们四个要在这近2000人当中,寻找出里面唯一的bug,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困难的大工程了。   村子南半边的房屋虽然修得比较零散,但这边儿有几个商铺和食肆,人群还算是比较集中。沈雁行单手搂着洛书的腰身,走进人群最为庞大的一个食肆。   沈雁行走到饭菜最丰富的那张桌子面前,猛地一下将那张桌子掀翻,上边儿盛装着食物的餐盘,全部都掉到地上摔成了碎片。   只可惜,现下待在这间食肆里面的所有人,并没有因为他砸场子的行为,而做出与先前不一样的举动。   沈雁行舔了舔自己的虎牙,一把将洛书抱了起来,放在他刚才掀的那张桌子上。   “宝贝儿,既然他们都只是普通的编程代码,那我可就要肆无忌惮地吻你了。”沈雁行轻轻捏着洛书的下巴,灼热炙人的视线落在洛书的嘴唇上。   洛书双手搂住沈雁行的脖颈,拉近两人身体的距离。他贴在沈雁行的耳边,长长地轻吹了一口湿热的气息,瞬间就激活了沉睡在沈雁行腰腹里的灵虫。   沈雁行眯起眼睛轻喘了一声,捧着洛书的脸颊吻了上去。他没有像往常那般吻得张扬放肆,而是温柔缱绻地轻磨着洛书柔软的双唇。   他的右手开始一点一点地往下移,最后潜进洛书衣摆下的秘境里。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在钢琴键上纵情起舞。   沈雁行很想再继续进行下去,但他不想他的宝贝被别人看了去,只能强行压制住心底旖旎的念想。他依依不舍地松开洛书,为理好洛书凌乱皱起的衣衫。   “哐当”一声巨响,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儿,突然从食肆门前飞快地跑了过去。 第72章   在与沈雁行亲昵的过程中,洛书释放出自己的部分神识,查探周边人群的神态动作变化。   那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儿,是在沈雁行刚吻上他的时候,凭空出现在食肆右侧的木窗前的。右侧的木窗斜对着他们所在的位置,羊角辫女孩儿脚踩着张瘸腿的小板凳,就像个胆大包天的偷窥狂一般,扒拉在那木窗边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   在羊角辫女孩儿快步跑过食肆门前的时候,还冲他们做了个意味着挑衅的鬼脸。显而易见,她就是打破幻境的关键所在。   颇有先见之明的洛书,一开始就分出自己的一缕神识,留在了那羊角辫女孩儿的身上。他凭借着感应自己神识的位置所在,很快就找到了神出鬼没的小女孩儿。   洛书感应到小女孩最终停下的地方后,直接使用缩地千里术,将他和沈雁行传送到目的地。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晚了一步,那处早已是人去楼空,唯余一座寥无人烟的破烂古宅子。   古宅内铺满了代表喜庆的红布,宅院大门和中堂的门前也挂着长长的红绸段子,这些红布全都是皱巴巴的,上面布满了脏兮兮的泥点子,还因为饱经风霜摧残而褪了色,看起来应该是有些年头了。   中堂的木门被白蚁蛀得满是孔洞,在这些大小不一的孔洞内,全是白蚁风干的尸体,以及它们留下的排泄物。锈得快要断掉的门环上,挂着把同样锈迹斑斑的铁锁,铁锈把锁眼堵塞得不余一丝空隙。   向来都是好洁嫌脏的沈雁行,完全不想去触碰这扇脏兮兮的木门,也不想这门上的污秽碎屑,脏了他家宝贝儿干净嫩白的手,直接一记掌风隔空将门拍的稀碎。   幸好沈雁行在隔空拍碎木门前,拉着洛书站得远远的,否则,他们就会被扬起的灰尘糊满全身。   “哟,这宅子以前的主人可真是不拘小节,竟把喜事丧事放在一起来办。”沈雁行掩鼻站在门外,看着中堂内的陈设,挑眉点评道。   待中堂内漫天飞舞的尘土,全都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后,两人才缓步走进去仔细查看。   在中堂两侧的房梁上,挂满了垂地的白色绸布,在这些破了洞的白色绸布之间,摆放着两口涂了红漆的楠木棺材,在两口棺材的棺盖上,用白漆写着个大大的楷体“喜”字,合在一起来看就是个“囍”字。   经过漫天灰尘洗礼后的棺材,竟未沾染上一星半点的尘埃,表面干净得像是刚用湿抹布擦拭过一般。   沈雁行低下身子轻敲了两下棺材板,转头看向洛书问道:“哥哥,要不要将这个打开来看看?”   “我们的确有必要打开来看一下,破除幻境的关键线索,很可能就在这两口棺材里面。”洛书轻轻地推了一下棺盖,那棺盖却是纹丝不动。   制做这两口棺材的师傅,将榫卯工艺运用得炉火纯青,棺身与棺盖被木榫固定得死死的。沈雁行单手捏着棺材板的边沿,仅是稍稍一用力,那棺材就变得身首异地了,另一口棺材也享受了同样的待遇。   两口棺材内摆放着等人高的无头纸扎人,左侧的纸扎人身上穿着纸糊的新郎服,右侧的纸扎人身上穿着纸糊的新娘服。而这纸糊喜服的形制款式,与何郁颐尸体上的那套一模一样。   纸扎新娘的手中握着一根红烛,纸扎新郎的手中握着一根白烛,红烛上写满了白色的“丧”字,白烛上写满了红色的“囍”字。   在棺材正对过去的条案上边儿,摆放着两座青铜烛台,左侧的烛台上镀着一个繁体的“丧”字,右侧的烛台上镀着一个倒置的“囍”字。   显而易见,蜡烛与烛台是相互对应的。   洛书取出纸扎人手中的红白烛,放在与之相对应的青铜烛台里,随后在距离烛台不远处的地方,做了个打响指的动作,两根烛心严重受潮的蜡烛,就同时燃起了三尺高的幽绿色火焰。   在诡异火焰腾起的一瞬间,两口棺材消失的无影无踪,整个宅院切换成了另一幅场景。   中堂内被白蚁蛀得破旧不堪的桌椅,全都变得崭新一片,八仙桌上放着寓意早生贵子的果盘,两侧的太师椅上坐着一对面目和蔼中年夫妻,原本被白绸布遮挡住的地方,坐着几位头发花白的慈祥老人,先前空荡荡的院子里,坐满了前来贺喜的亲朋宾客。   司礼者朗声唱赋三请之词,照花烛者各人手持一支花烛,到宅院大门接引新郎新娘登堂。在亲朋宾客们的热切注视下,一位面若冠玉的新郎,牵着头戴喜帕的新娘,跨过火盆走入中堂。   “一拜天地,谢姻缘,谢天地祥瑞,愿地久天长,盼幸福安康,拜!”司礼者高举着右手,将语调拉得长而响亮。   新郎新娘各执绣球红绸的一端,在司礼者响彻宅院的祝词声中,面朝院中亲朋宾客行三跪九叩之礼。   沈雁行双手环胸倚靠着八仙桌,看着这对佳偶在自己面前行结亲礼,心中顿时滋生出了几分慕艳之意。   他双手环住洛书的腰身,将脸埋在洛书的脖颈间,撒娇似地问着:“哥哥,你什么时候同我成亲?我们虽已有了夫妻之实,但却未行这夫妻之礼,终归是缺少了夫妻之间最为重要的一步。”   他想与洛书以结亲礼为契,以天地万物为证,从此一生一世一双人。   “待一切事情都尘埃落定之后,我们就择个良辰吉日成亲。”洛书低头亲吻了一下沈雁行的额心,撩起沈雁行微卷的发丝别在耳后,并同时真挚诚恳地柔声回应着。   今生浮游于这浩瀚的天地之间,终归得有个属于自己的归处,他想要沈雁行彻底成为他唯一的归属。   “哥哥既已承诺了我,以后可就不能反悔了。”沈雁行氤氲缱绻的双眸之中,似有万千星辰在璀璨闪耀,令人深陷其间难以自溢。   “既已许诺,此生不悔。”洛书注视着沈雁行润湿的双眼,两缕深情真切的视线亲密交织在一起。   沈雁行满心喜爱地捧着洛书的脸颊,在洛书的双唇上,烙下见证爱情承诺的印章。   他们在司礼的祝词声中拥抱着彼此,痴恋缱绻地轻磨着对方柔软的双唇,两股炽热的情意在此间交汇相融。   “礼毕,掌声请起!良缘必有宿命,大礼本自天成,掌声恭贺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就在新郎牵着新娘的双手起身之时,一杆银色长枪突然从天而降,直接穿透了新娘的脖颈,令新娘当场身首异地,滚落在地的头颅脸上,还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与此同时,满座宾客变成齑粉随风消散,热闹喜庆的大宅院,又变回了先前那副荒芜的模样,烛台上的两根蜡烛消失的无影无踪,中堂内两口棺材的棺盖也再次被合上。   两人整理好有些凌乱的衣衫,掀开棺盖查看棺内情况。   纸扎新娘的脖颈上多了一颗靛青色的头骨,刺穿新娘脖颈的那杆银色长枪,出现在了纸扎新娘的手中,长枪的尾部绑着一个两寸长的紫色小竹筒。   “喜事当场变丧事,怪不得宅院主人会如此布置。”沈雁行拿起靛青色头骨仔细查看,并同时点评着方才重现在他们眼前的陈年命案。   洛书取下紫色小竹筒,拔下竹筒口上的小木塞,倒出竹筒内的浅金色锦帛信笺,信笺上用朱砂墨写着两行笔风狷狂的字。   【作者有话说】   实在不好意思,这两周要忙毕业的事,实在没有精力码字,请假一周,下周四恢复更新。 第73章   【芝兰茂千载,琴瑟乐百年。   叶景以此作礼,贺秋洵新婚。】   洛书将信笺递给沈雁行,说:“想必这信笺上所写的秋洵,就是方才我们看到的那个新郎。”   “这个叶景与秋洵之间,必定有过一段纠缠不清的感情。用新娘子的死亡,来贺旧情人新婚,这份大礼可真是厚重。”沈雁行哼笑一声说道,并同时将就着那块锦帛,擦拭掉自己手上沾染的灰尘。   “雁行,你仔细看她握着枪柄的手。”在与沈雁行说话的同时,洛书一直在纸扎新娘的身上,寻找跟先前不同的地方。   在纸扎新娘握着枪柄的拇指指甲盖上,有一个针眼大小的小孔,而在她的手掌心与枪柄之间,有一根生满铁锈的绣花针。   沈雁行用锦帛包着那根绣花针,将它取出来插进指甲盖上的小孔里。   在绣花针完全嵌入小孔的一瞬间,棺木内的头骨突然剧烈地抖动起来,不停上下开合的牙齿发出“哒哒哒”的响声,两股腥臭的黑血从早已空洞的眼眶中涌出。只过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浓稠的黑血就灌满了整口棺材,溢流出来的那部分黑血,在地面上汇聚成一个骷髅头图案。   先前消失不见的红白烛,重新出现在青铜烛台上,幽绿色火焰腾起三尺之高,整个宅院再次切换场景。   中堂房梁上挂的绸布变成了红白相间,条案上的青铜烛台再次消失不见,换成了一支黑紫色的紫檀木唢呐,原本躺在棺材内的两个纸扎人,坐在了八仙桌两侧的太师椅上。   站在条案左侧的纸扎司礼拿起唢呐,吹凑完《百鸟朝凤》的第一段后,两个穿着蓝布衣服的青面女人,用两根细长结实的金黄色柘木棍,架着一对用秘术炼制过的“新人”,缓步走到八仙桌前。   两个青面女人从自己的袖口之中,取出一把锋利无比的长匕首,面无表情地割下两位“新人”的头颅,安放在两个纸扎人的脖颈之上。   纸扎司礼吹奏了半曲《百鬼夜行》后,拥有了头颅的纸扎人缓缓起身,跟随着青面女人一起走出中堂。那个消失已久的羊角辫女孩儿,突然提着一盏青灯出现在纸扎人的后面,与他们一起消失在一片浓雾之中。   浓雾中一直闪耀着若隐若现的青色灯光,似乎是在为他们指引方向。洛书牵起沈雁行的手,一起踏入弥漫着淡香的浓雾之中。   在踏入浓雾的那一刻,他们就直接进入到了一座囚牢之中。这座囚牢的占地面积很大,里面的陈设极其奢华,看起来更像是一套两百平的古风精装大平层。   整座囚牢设有两处牢门,分别位于囚牢的两端,在囚牢尽头的那处牢门上,绑着一个浑身是伤的紫衣男人,在他的身后有一道腾着雾气的大瀑布。显而易见,这座囚牢是建造在一处崖壁之间的。   沈洛二人站在紫衣男人跟前,查看他身上的伤口情况。   这座囚牢的主人,将紫衣男人的四肢绑在牢门上,掰断了他的十根手指,拔掉了他所有的脚趾甲,用两根长约十寸的峨眉刺,将他的双脚固定在地面上。他的身上全是又长又深的鞭伤,在这些早已发黑流脓的伤口上,能看到很多大小不一的辣椒壳子。   他一直低垂着头,不知已经昏迷了多久,散落下来的凌乱长发,把脸全部遮挡了起来,完全看不到他的样貌。   洛书伸手想去撩开紫衣男人的头发,却直接穿过了他的身体。   他们所看到的场景是旧事重现,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无法触碰的幻影,要想看清紫衣男人的样貌,就只能等待这座囚牢的主人到来。   洛书转头看向身侧的沈雁行,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男人应该就是秋洵,而这座囚牢的主人就是叶景。”   沈雁行捏着自己的下巴,啧啧感叹道:“叶景在秋洵大婚当日杀死他的新娘,后又将他囚禁起来折磨凌辱,他们之间得是有多深的情债啊。”   “承情容易,情债难偿,若是断得干净,又何至于此。”洛书半垂着眸,面上突然多了几分伤感之意。下眼尾处的绯色也加深了几分。   叶景偏执狠辣的报复行为,以及沈雁行的那一番话语,令他回忆起了天罚幻境中那个偏执疯魔的人,那张鲜血淋漓的脸,那种挥之不去的恐惧与忧虑,再次在他的心里蔓延开来。   若是幻境变成了现世,他该要如何去应对,才能够改写剧情走向?他不害怕沈雁行伤害他,他害怕沈雁行在他面前自戕。   天道赋予他的恐惧,终成了他抹杀不掉的心魔。   沈雁行牵起洛书的手,将洛书轻轻拥入怀中,双唇贴在洛书耳边,低声承诺道:“哥哥你且放心,我们之间的深厚感情,就似那双丝网一般,中有千千万万个死结,将我们牢牢绑在一起,永远都分离不开。这种荒唐烂俗的桥段,决计不会在我们身上上演。”   “我相信,那一天永远都不会到来。”洛书轻柔地摩挲着沈雁行的脸颊,复杂凌乱的心绪一点点地平静了下来。   他的雁行从来都是个恣意潇洒的人,又怎会变得那般偏执疯魔,终究是他忧心过头了。就算是幻境真的变成了现实,或是毁天灭地的末日再次降临,他都会竭尽自己所能,护他的雁行周全。   与此同时,一个身穿鎏金黑袍的男人,端着一大盆满满当当的辣椒水,缓步走到紫袍男人的身前。   “我不在的这些时日里,阿洵竟睡得这般香甜,可真是太屈我的心了。”黑袍男人低低地笑了几声,将整盆辣椒水尽数泼到紫袍男人身上。   那盆辣椒油被黑袍男人加热到滚烫,紫袍男人的皮肤被热油烫得滋啦作响,空气中甚至还弥漫着诡异的肉香。尽管被施以如此狠辣的酷刑,紫袍男人依然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   黑袍男人因没能得到想要的回应而被激怒,冷着脸将木盆重重砸在地上,结实稳固的木盆当即裂成了一堆木柴。   黑袍男人拨开如枯草般的发丝,用力掐住紫袍男人的下颚,语气凛冽地说道:“洵郎你可真是绝情啊,竟想通过自绝的方式来离开我,我如此钟情于你,又岂会轻易给你这个机会。”   沈雁行和洛书站在一旁,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打破幻境的关键线索,很可能会出现在他们身上,自然是需要静心仔细观察。   紫袍男人紧阖着双目,面色青白得完全没了活人气儿,右侧脸颊上还有一大片很明显的腐烂迹象。   黑袍男人近乎温柔地摩挲着紫袍男人的右脸,腐朽的面部组织被他剐蹭掉了些许,破损严重的地方开始缓缓渗出暗红色的血液。   他从袖中取出一枚黑色药丸含入口中,捏着紫袍男人的下巴,双目深情地端详了片刻,吻上紫袍男人毫无血色的双唇。   在他们紧密张贴的双唇之间,能隐约看到一点淡紫色的流光。   随着缝隙间的流光变得愈发璀璨夺目,紫袍男人的面部逐渐有了血色,腐朽的右脸很快变回了完好的皮肤,周身上下早已化脓的伤口也开始慢慢愈合。   大抵耗费了半盏茶的时间,紫袍男人被强行从鬼门关拽了回来。他睁开眼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狠狠咬了黑袍男人一口,咬得黑袍男人的下唇鲜血淋漓。   他的抗拒行为没有激怒黑袍男人,反而令黑袍男人的兴致变得愈发高涨,黑袍男人一把撕烂了他的衣服,光洁的胸膛一览无余。 第74章   “小……叶景,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吧。你实非叶景,我亦实非秋洵,我们之间一开始就是个错误。”秋洵苦笑着说道,看向叶景的双眸如死水般沉寂。   叶景轻抚着秋洵胸口前的皮肤,眼神中多了几分讽刺之意,在他的指尖掠过秋洵心口前的小山丘时,秋洵的身体轻轻地颤抖了两下。   “我的好阿洵,你分明就对我还有感觉,又何苦以死来划清我们之间的界限。”   叶景解开束缚秋洵的绑带,拔出钉入他双脚的两根峨眉刺,抱起他缓步走向近处的卧榻。   浩瀚之境吞噬掉了渺小的山丘,湿热的季风席卷常覆寒冰的山峰,柔韧的绯色巨龙在此间尽情撒欢儿,刚从云梦泽探出头的神兽青龙,被五指山镇压其中。   与此同时,幽深的山谷里闯入了一位不速之客,山谷上空开始响起黄鹂悦耳的歌声。   见了这番独属于大自然的绮丽景象,先前被某人强压在心头的旖旎念想,轻而易举地破开了并不怎么牢固的屏障,冲入本就不太平静的识海,扰乱了他的思绪。   沈雁行双手环住洛书,与洛书的腰身紧密张贴,并将脸埋在洛书的颈窝处,用低磁微哑的嗓音撒着娇:“哥哥,它已经想了你好些时日了,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再玩一次探索游戏?”   湿热的气息喷薄在洛书的脖颈间,危险的热源炙烤着他腰腹间的皮肤,它们就好似两根细软柔韧的羽毛,在不停地撩拨着他的心弦,令他的心底也滋生出了一丝旖旎的念想。   洛书轻抚着沈雁行的后背,正欲开口回应沈雁行的请求,卧榻上就突生了变故,叶景的心口处被刺入了一把精巧的匕首,艳红的鲜血顺着叶景的胸膛滑落,汇聚在他与秋洵之间的连结处。   “自从阿洵移情那位娇俏的小娘子后,就变得不喜同我这旧情郎共赴云雨了,这可怎生是好?”叶景笑着拔出插在自己胸前的匕首,舔舐刀身上沾染的鲜血,弯起的双眸之中,闪烁着嗜血的锋芒,“她早已化作齑粉魂归天地,就算你想同她共赴云雨也没机会了。”   “当年我挥剑向你只是为了大义,从来都与棠溪无关,你为何要向她下如此毒手?”秋洵的双眉紧锁,两行清泪自他的眼尾滑落。   叶景自嘲似地轻笑了一声,俯下身掐住秋洵的下颚,贴在他的耳边冷声质问道:“若是真与练棠溪一点干系都没有,你又怎会在我假死脱身之后,迅速投入她的怀抱?”   “我……唔……”秋洵才刚开口解释,就被叶景堵住了双唇,剩下的话语全都淹没在了阵阵喘息声中。   叶景不愿再听秋洵做出任何无谓的辩解,在亲吻的过程中,对秋洵施下了噤声的咒术。   这个带有报复意味儿的吻,粗暴且狂野,两人的双唇都被对方啃咬得鲜血淋漓,叶景的双唇上布满了牙印,秋洵的下唇直接缺失了一小块肉。   叶景舔了舔自己鲜血淋漓的双唇,冷笑着说道:“洵郎啊洵郎,我这般心悦于你,你却为了练棠溪对我刀剑相向,一片真心被你肆意践踏,我又该如何去相信你那些苍白无力的说辞?”   叶景双手紧握着秋洵的肩头,加大了惩处的力度,他胸前的伤口因此而鲜血喷涌,腥黏的血液顺着他们的身体滑落,汇聚在纯白的羊毛床褥上。   床褥上被两人鲜血所染红的地方,缓缓开出了一朵朵大气艳丽的天竺牡丹。它们汲取着源源不断的血液,开始肆意疯长,花径长得如转日莲一般高,花被变得如食人花一般大。   这些天竺牡丹完全变了形态之后,血液所提供的那点儿养分,就无法满足它们的生长需求了,于是,它们开始蚕食叶景和秋洵的身体。   在两人被天竺牡丹蚕食殆尽的那一刹那,整个幻境开始分离崩析,扭曲变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随即破碎成一片片五彩斑斓的光影,最后变成一个唯余黑暗的虚无之境。   幻境彻底破除之后,分头行动的四人,同时返回到密道大门前。   原本高大厚重的铜门,变成了一扇窄小简朴的木门,门环上挂着一把满是铁锈的小锁,这把小锁仅从外形与锈迹上来看,完完全全就是古宅中堂大门上的那把。   许是因为这木门年头太久,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极重的烂木头味,随即还有浓浓的陈年臭鸡蛋味,与厨余垃圾发酵所产生的酸腐味扑鼻而来。三种霸道浓郁的臭味混合在一起,简直能将人直接熏晕过去。   “这门后面都堆放了些什么啊,鲱鱼罐头都没这味儿上头。”沈雁行用掌心牢牢遮掩着口鼻,接连往后退了好几步,紧锁着的眉头足以夹死一只肥胖的蚊子,“鬼村里面那群怪人,是把出入口设在了垃圾处理站吗?”   洛书和乔思衡也无法忍受这熏人至极的味儿,紧跟着沈雁行一起往后退了好几步,唯有秦越溪气定神闲地站在木门前,把弄着那把锈迹斑斑的小锁,就算是铁锈将她的手指染成了黄褐色,她也丝毫不在意。   秦越溪前前后后做了十几年的刑警,什么样式的尸体她都见过,有些凶案现场的味儿,比这里还要难闻数倍。对于这些臭气熏天的味道,她早就已经习以为常,就算是让她现在坐在这木门前,吃碗酸笋加倍的螺蛳粉,也未尝不可。   再则,从前她随父行军打仗的时候,为了伏击骁勇善战的敌军统帅,在尸体堆积成山的乱葬岗里,扮成尸体潜藏了四天三夜,身上只带着一个小的羊皮水囊,饿了就挖土里的黑虫子来吃,甚至直接生食早已腐烂发臭的敌军尸体。   再恶劣的环境于她来说都不值一提,这点铁锈与臭味又算得了什么。   见秦越溪打算直接扯断门锁,沈雁行赶紧出声阻止道:“等一下秦姐,万一这后面堆满了恶心的腐烂物,门一旦被打开,它们就会倾泻而出,而我们就会变成行走的鲱鱼罐头。这臭味如此浓烈,怕是天天用香薰洗澡,都难以彻底洗掉。”   沈雁行话音刚落,就有污绿色的油状物从门缝溢出,浓烈刺鼻的臭味充斥着整个坑洞,除秦越溪外的三人都被熏得头晕目眩。   随着一阵“哐当”声响起,密道里面的东西全都拥堵在门后,将门缝撑开到了极限,原本自然垂下的门环被撑得立了起来,顺着门缝看进去,能看到许多与头发交缠在一起的手指。   不堪重负的木门开始嘎吱作响,生锈已久的门环与锁梁相继出现了裂口,门后面那群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就快要将门给撑破了。   “越溪,快到我们身后来。”洛书并起二指指向木门,耀眼的绯色流光汇聚于指尖。   待秦越溪快步走到他们身边后,洛书设下一道球形屏障,把他们四人笼罩其中,随即甩出一道拖着绯色光尾的罡风,将裂口的木门劈成齑粉。拥堵在门后边的那群腐尸,直接被炸成了四处横飞的肉渣,洞坑里因此而下起了血雨。   被炸碎的那十几具腐尸,不过只是密道里的冰山一角,最前方的缺口,很快就被后边的腐尸补上,将整个密道堵塞得严丝合缝。从现下的情况来看,似乎是有人一直在后边进行补给。   他们若是想从这个密道进入鬼村,就必须得清理掉所有的腐尸,四人协商了一下对策,决定让洛书用红莲业火焚烧掉这些尸体。   密道内堆积的尸体焚烧起来后,会产生大量带有毒性的黑烟,现下太阳还没有落山,这些滚滚黑烟一旦溢出山头,势必会吸引来周边的民众,他们必须使用术法将洞口封闭起来,防止黑烟外泄。   洛书用红莲业火把最前边的腐尸点燃后,召出体内的须弥珠,将他们四人一同收入芥子空间。   【作者有话说】   昨天突然有了一个很有趣的脑洞,打算写出来放在番外篇里(与正文几乎没啥关系的番外)。因为最近卡文太严重,所以我打算先把这个番外写出来,希望大家不要嫌弃。 第75章   小竹屋所处的这一片天地,看起来与芥子空间外的世界,几乎无甚区别。只是这里面的时间流逝,会因为芥子空间被关闭而停滞。   大抵是在千余年前,沈雁行尚是孩童模样时,养在小院里的鸡和兔子,现下都还活得好好的。   沈雁行蹲下身子,抱起一只正在啃食青菜叶子的大灰兔。那兔子似乎认出了他是自己的主人,十分安然地蜷缩在他怀里,毛茸茸的大脑袋还一个劲儿地往他外套里边钻。   大灰兔一双长耳上的绒毛,挠得沈雁行的脖颈有些许痒。   他捏着大灰兔的后脖颈,将它拎到洛书的面前,指着它肥美健硕的后腿,说道:“这兔子生得这般肥美,若是不将它做成美食,岂不是辜负了它吃掉的这些胡萝卜青菜?”   大灰兔子瞪着一双无辜的圆眼睛,全然不知自己即将命丧菜刀之下。   “现下正好也到了饭点,那便就将它做成菜吧。”洛书将大灰兔抱在臂弯儿,解救它不堪重负的后脖颈。   沈雁行嘴角的弧度翘得更高了些:“除去这只肥美的兔子之外,哥哥可还有什么比较想吃的菜?我记得这里面备的物品挺齐全的,不复杂的家常菜应该都能做。”   洛书垂眸一笑,说:“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按照你的想法来做便可。”   沈雁行转头看向屋檐下的乔思衡和秦越溪,问道:“秦姐和小乔哥呢,可有什么忌口的?”   “随你的喜好来就行。”秦越溪回道。   乔思衡:“我没有什么特别忌口的,沈大人无需顾及我。”   除去那只半个身子进了阎王庙的肥兔子外,沈雁行还在屋后的小竹林里,抓了只生得最为健壮的跑山鸡,顺道挖了几棵刚冒出尖儿的嫩笋,又从竹林旁的池塘里,捞了两条约莫六七斤重的黑鱼。   池塘里养着好几种肉鲜味美的肥鱼,但其中就数黑鱼的细刺最少,所以它们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砧板鱼肉。   用来喂兔子的那个菜园子里,还有两棵尚未被啃食过的生菜,几根很是脆嫩的胡萝卜。而另一边的小菜园子里,种着几棵坠满红果的朝天椒,一排翠绿翠绿的小葱与个头饱满的独头蒜,以及一些茎块儿很大的生姜。   沈雁行从小竹屋的疱屋里,寻到了一些还算新鲜的绿豆,使用最简洁的方法,快速催生出鲜嫩脆爽的豆芽。   他准备就着这些现有的食材,做尖椒兔、辣子鸡、剁椒鱼头、香酥鱼排、水煮鱼片、胡萝卜焖鸡和青菜鱼丸汤。   沈雁行叫上洛书一同去院儿后的池塘边,清洗刚从土里挖出来的食材,秦越溪主动承担起杀鸡、宰兔和杀鱼刮鳞的重任,乔思衡则坐在土灶前帮忙生火加柴。   沈雁行做了好几道适宜下酒的菜,这一餐又怎能缺少得了佐菜的美酒。待沈雁行的菜快要全部烧好之时,洛书从院儿里的桃树下,挖出几坛五百年陈的琼花露,顺便摘了一篮个大香甜的脆桃。   疱屋内备的是千余年前产的餐具,都相对比较小巧,几道量大的菜品,被分装成了三四份,甚至五份之多。而院儿里的木桌有些许小,摆不下这么多珍馐与美酒,他们需得换个地方享用晚餐。院儿后的池塘边设有一处凉亭,凉亭内有一张很是宽敞的石桌,摆放这些绰绰有余。   凉亭外种有一大片绣球花,因着芥子空间内的世界不受季节影响,并且可由主人随意操控,就算现下已是初秋时节,它们都还争相斗艳地盛开着,颜色各异,甚是好看。   洛书捏了个手诀,再并指一挥,将小竹屋所处的这一方天地,切换成月明星耀的夜晚。   沈雁行从竹篮中取出四个质地清透的白玉杯,斟满醇香甘洌的琼花露,分别放在他们四人所坐的位置面前。   见乔思衡迟迟未曾动筷,他盛了满满一碗嫩弹的鱼丸,放在乔思衡的面前,问道:“我记得小乔哥从前喜欢吃口味清淡的食物,可是吃不惯西南这边的辣菜?方才你没说,我也没想起来这茬事,就按照自己的一贯喜好,做了这么一桌子辣菜,实在不好意思。”   “多谢沈大人,我吃得惯辣菜的。”乔思衡从满是干辣椒段的红汤里,夹了一片嫩滑的鱼片,放入嘴中细细咀嚼。   “我记得雁行尚是孩童模样的时候,就连吃两口美人椒,都会被辣得哇哇大哭,长大后反倒成了个无辣不欢的人,果真是男大十八变啊。”秦越溪打趣道。   闻言,沈雁行挑了挑眉,笑着问道:“竟有过这种糗事,我怎么不记得了?”   “你孩童时期尚未完全开智,不记得从前的事也实属正常。”洛书看向沈雁行的目光,似月色般柔和缱绻。   “哥哥,我孩童时期的模样,是不是生得特别精致可爱?”沈雁行同洛书对视着,一双漂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形。   洛书轻轻握住覆在自己大腿上的手,微笑着点头回道:“对,特别可爱,且很招人喜欢。”   沈雁行倾身向前,双唇贴在洛书耳边,软着嗓音小声问道:“哥哥可喜欢那时的我?”   “你自小在我身边长大,又怎会不喜欢?”洛书微微偏了偏头,脸颊边缘正好轻轻贴着沈雁行的嘴唇。   见着对面两人旁若无人的样子,秦越溪轻咳了一声,插话道:“洛书刚把你从天池抱回来那会儿,整个人软软糯糯的,就像个精致的小粉团子。若是那时洛书不说你是个男孩儿,我们差点都要以为,这世间终于要有个能同尊者做伴的女天神了。”   她浅酌了一口琼花露,继续说道:“那日陆远之还拿你打过趣,说你生得太过漂亮,像个会令人智昏的红颜祸水,怕你会毁了洛书的道心,加之你又生来自负寒毒,大家都建议先将你养在玉卿身边,可你一直紧紧攥着洛书的衣襟不放,无论谁来抱你,你都会号啕大哭,不得已还是只能将你养在洛书身边。因着寒毒的缘故,你孩童时期很是体弱,可耗费了洛书不少精力。”   每一位由天地灵脉孕育而成的神明,都会以婴孩儿的模样,降世在昆仑东山顶上的天池内,经天池圣水洗净身上沾染的尘世污浊。   沈雁行降世那日,昆仑下了一场千年难遇的大雪,皑皑白雪覆盖着整座东山,天池内的圣水全都结成了冰。婴孩儿模样的沈雁行坐在冰面上,尽管有着充沛的天地灵气护体,也很快就被冻成了冰雕小人。   洛书冒着狂风暴雪赶到天池之时,冻成冰雕小人的沈雁行,早已被厚厚的积雪所覆盖,完全见不着踪影。   这么多年以来,他们一直都未能搞明白,沈雁行身上的寒毒,与那场暴雪之间的先后关系,到底是寒毒因暴雪而生,还是暴雪因寒毒而起。   【作者有话说】   其实还有一点内容来着,但是我实在是码不进去字了哈哈哈哈哈 第76章   沈雁行将他们面前的两个空玉杯,并排放在一起,皆只斟了半杯琼花露。他先拿起其中一只酒杯,再趁着洛书去拿另一只酒杯时,挽过洛书的小臂。   “多谢哥哥费心照顾了我这么些年,往后我一定加倍对哥哥好。”沈雁行将玉杯口放在自己唇边,炙热且深邃的目光,与洛书柔和缱绻的目光交织在一起。   “你小时候很乖,并没有太过费心。”洛书弯起双眸,就着挽手的姿势,同沈雁行一起饮尽杯中美酒。   两人挽手对饮的模样,看起来就像是在喝合卺酒一般。   秦越溪用左手手背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对面不正经吃饭的两人,握在右手中的筷子,时不时搅和一下碗中细碎的鱼肉,心里想着,沈雁行那时也就在洛书面前乖,若是洛书不在昆仑的时候,他可就是个极其难伺候的小祖宗。   她轻轻地“啧”了一声,微微翘起嘴角,问道:“雁行,我还记得一件你儿时发生的趣事,且是同洛书有关的,你可想听?”   听到是同洛书有关的往事,沈雁行一下子就来了兴趣,满眼期许地看向秦越溪,说道:“既是同哥哥有关的事,自然是很想听的,秦姐快些说来听听吧。”   大抵是在沈雁行十来岁的时候,洛书因有要事需要处理,得外出半个多月,就暂时将他托付给秦越溪照顾。   洛书原是想着秦越溪住的那片儿人多热闹,打算让小沈雁行搬去秦越溪家里住一段时间,可他死活不愿去别的地儿住,就只好由秦越溪暂时先搬进洛书的府邸。   有一日,小沈雁行同朱雀神鸟玩乐时,被朱雀的爪子,挠破了洛书前不久给他买的衣裳,他掐着朱雀的脖颈,飞奔回洛书的府邸,哭嚷着向秦越溪告状,还扬言要拔了朱雀全身的毛。   为了避免朱雀神鸟变成可怜的秃毛鸡,秦越溪只好谎称洛书临行前在山下的成衣铺,给他新订了一套衣裳,她现下正好要去将衣裳取回来。实际上,那是她自己给沈雁行定做的衣裳。   “秦姐姐,我也要去。”小沈雁行紧紧攥着秦越溪的袖角,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巴巴地望着她。   秦越溪最怕这小祖宗哭闹,只好带着他一起下山。   那时的沈雁行还是小小一个,模样就跟个六七岁的孩童一般,仅是从长相上来看,完全无法辨认出真实性别。   又因着他生了一张粉雕玉琢的漂亮脸蛋儿,秦越溪就喜欢给他买些粉嫩的小衣裳穿,有时还会给他戴些精致素雅的小饰品,这次出门也毫不例外。   加之他说话声音软软糯糯的,整个人看上去完完全全就是个小姑娘。   那段时间出了个有特殊癖好的采花大盗,专挑只有几岁的小姑娘下手。沈雁行的脸蛋儿生得漂亮,小小的身板看起来又很娇弱,自然而然就成了采花大盗的首要目标猎物。   那采花大盗就像个初生的牛犊,不知天高地厚,怕是有只凶猛的老虎站在他面前,他都能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   他又不知这世间有神明的存在,更不知昆仑乃是神明的地界,就一路尾随着秦越溪他们,跟到了洛书的府邸外。昆仑虽有洛书设下的结界,但只能抵御魇行者,于凡人来说是完全无效的。   采花大盗偷藏在洛书府邸外的凤凰木上,准备伺机而动。   夜里,小沈雁行和秦越溪各睡各的屋,采花大盗一直等到了丑时,才偷潜入府邸,戳破小沈雁行那屋的窗户纸,将迷烟吹入屋内。待迷烟彻底在屋内扩散开来,他才翻窗而入,然后连人带被褥一起抱走。   采花大盗跑路时的动作幅度太大,熟睡的小沈雁行很快就被晃醒了。他醒来见自己被坏人所挟持,就一拳打断采花大盗的鼻梁骨,打得采花大盗两眼冒金星,再直接一巴掌将其扇晕在地。   他攥着采花大盗头顶的发髻,将其拖回洛书的府邸,拖进秦越溪暂住的卧房,用桌旗绑在桌腿儿上后,坐在秦越溪的床榻上放声大哭。   秦越溪被震耳的哭声吵醒后,将小沈雁行抱上自己的床,准备哄他睡觉。可无论她使出什么样的法子,都哄不好这位难伺候的小祖宗。   珍珠般大小的泪珠,不断从他的脸颊上滑落,羊毛床褥被泪水浸湿了一片。就因着他是躺着哭的缘故,还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好几次。   最后迫于无奈,秦越溪只好对小沈雁行说:“小雁行想不想见洛书哥哥呀?只要你今晚乖乖睡觉,明天秦姐姐就带你去找洛书哥哥。”   小沈雁行一听能提前见到洛书,瞬间就停止了哭泣,并且盖好被子乖乖睡觉。   既说了要带小沈雁行去找洛书,秦越溪就必须得履行自己的承诺,她使用千里传音术,将今晚发生的事说与洛书听,并询问他明日是否得空。   这段时间洛书在处理的要务,现下正好已进入收尾的阶段,就还剩些琐碎的杂事,小沈雁行若是想来见他,他也是抽得出来很多空闲时间的。   因为小沈雁行喜欢听小曲儿,所以洛书就将约见的地点定在了扬淮。这扬淮城内的江南小调与淮戏,可谓是天下一绝。   秦越溪与小沈雁行到了扬淮后,洛书先是带着他们去了扬淮城内最大的戏楼,花重金点了几出最著名的淮戏,而后又带着他们去了城内最大的酒楼,点了满满一桌子独具特色的扬淮菜。   那日恰逢扬淮在举办花灯会,夜里洛书就带着他们前往西市,去赏花灯、猜灯谜。整条西市很是热闹,人潮拥挤,为了防止小沈雁行不慎走丢,洛书和秦越溪就一人牵着他的一只手。   在路过一个卖蜜饯的小摊铺时,小沈雁行被琳琅满目的蜜饯糖果,吸引住了目光,并拽着洛书他们的手,停下了脚步。   小沈雁行认真挑选了一会儿,要了一些金丝蜜枣、白糖杨梅、松子软糖和乌梅饼。   热情的小摊铺老板娘,头一次见到生得这般漂亮的小女娃娃,心里喜欢得紧,就抓了一把松仁粽子糖送给他。   洛书弯下身子,轻轻拍了拍小沈雁行的肩头,柔声说道:“小雁行既接了糖果,就要对大娘说声谢谢哦。”   小沈雁行双手捧着糖果,甜着嗓音对老板娘说道:“多谢大娘送的糖果!”   小摊铺老板娘捂嘴笑道:“无需如此客气,我见郎君的千金生得漂亮,心里喜欢得紧,所以就想送些糖果给她吃。不得不说,郎君你可真是好福气,娶了位如此漂亮的娘子,又生了个如此漂亮的女儿。”   听完小摊铺老板娘的说的话,小沈雁行的眼眶中,瞬间就蓄满了泪水。   他一把捏碎了手中的粽子糖,并同时大声哭喊道:“我才是洛书哥哥的娘子!”   【作者有话说】   他就是暴力萝莉小哭包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77章   小沈雁行一双手心里全都是粽子糖渣,那些糖渣很快就因为手心的温度比较高,而化成了黏糊糊的状态。   他哭着哭着就开始往自己脸上抹,把自己给抹成了个小花猫。他又因着脸上粘了黏糊糊的糖,有些不太舒服,就哭得愈发厉害了起来。   洛书赶紧抱起他跑到小湖边上去,为他清洗干净脸上和手上粘的糖。   在往提前订好房的客栈方向走去时,小沈雁行一直紧紧搂着洛书的脖颈,并将脸埋在洛书的颈窝处,小声地抽泣着。就算是到了客栈的房间里,要将他放在柔软的床褥上了,他也依然紧搂着洛书不放。   洛书只好就着这个紧密相拥的姿势,同小沈雁行一起和衣而睡。   “洛书哥哥,等我长成大人模样以后,你就娶我为妻好不好?雁行想做洛书哥哥的娘子,和洛书哥哥永远待在一起。”小沈雁行用自己小巧的手掌,捧着洛书的脸颊,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期许之意。   洛书轻轻地揉了揉他卷曲的头发,柔声说道:“好,若是到了那时,雁行还记得这件事,哥哥就三书六礼娶你为妻。”   洛书知晓自己很可能无法兑现这个承诺,但若是直接回绝了小雁行,势必会再次惹他伤心。   在天神尚未完全开智时期,记忆是很难长时间留存在识海内的,而在他们完全开智之后,又极有可能会忘却所有以前的事,或许到了那时,沈雁行早就已经忘却了这件事。   事实上,他也确实不记得有过这茬事了。不过,现下知道了也不算晚,他可以全当自己还记得。   沈雁行弯起双眸,倾身上前搂住洛书的脖颈,用自己的鼻尖抵着洛书的鼻尖,轻声问道:“现下我记起了这件事,哥哥是不是就应该兑现过去承诺,以三书六礼为聘,娶我做你的娘子了?等所有事情都尘埃落定,不知道还需要多长时间,可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嫁与哥哥了。”   洛书垂眸一笑,如同那日一般,轻轻地揉了揉沈雁行的头发,柔声回道:“好,等我们回家之后,就与你成婚。”   沈雁行终于听到了自己翘首以盼的答案,心中大为欢喜,弯起的双眸中满是喜悦与绵绵情意,嘴角浅浅的梨涡似是酿着蜜糖。   他丝毫不在意身边有没有其他人在,满心喜爱地蹭了蹭洛书的鼻尖后,就同洛书索要了一个甜蜜缱绻的吻。   这一次没有热情似火,只有似水缠绵。他一下一下地轻磨着洛书的嘴唇,似是要在洛书嘴唇上的每一处细胞,都烙下独属于自己的印记。   “哥哥,我们也要像凡人成婚时那样,举办一场热闹且盛大的婚礼,宴请这世间的所有神明来为我们贺喜,见证我们为彼此戴上戒指的神圣时刻。”沈雁行依旧抵着洛书的鼻尖,脉脉含情的眼神比蜜糖还要腻人。   “好,只要是小雁行想做的事,我们就去将它们一一完成。”洛书曲起右手食指,轻轻地剐蹭了一下沈雁行的鼻梁,双眸之中似有柔情万千。   风景秀丽,月色怡人,菜品丰富,酒香正浓,狗粮管饱,这好似订婚宴一般的晚餐,秦越溪与乔思衡享用得很开心。   沈雁行做的这几道菜品,份量实在有些太足,加之又有两人一直不正经吃饭,尽管没有准备主食,最后还是剩了些许。他们收拾好所有餐具后,直接使用术法,召来池塘中的水,隔空将其全部清洗干净。   那密道内堆积的尸体实在太多,一时半会儿是烧不干净的,烧完之后也还需要散散味,他们就打算先在小竹屋内休息一晚,再进入鬼村。   小竹屋内有三间卧房,堂屋右侧有两间挨着的卧房,堂屋左侧有一间稍微大些的卧房,从前洛书外出处理事务时,便会在这间大些的卧房内休憩。   卧房内,床榻上,沈雁行只穿着件解了一半扣子的衬衫,侧躺在洛书的身边,右手食指在洛书的衬衣扣子上,缓缓地画着圈。   “先前炒菜的时候,头发上沾了很重的油烟味,我想烧些热水洗个澡,去去味儿,哥哥可要一起?”沈雁行微微勾起唇角,眼神充满了侵略性,似有欲念之火即将燃起。   “屋内的浴盆还算够大,那便就一起洗吧。”洛书轻轻握住沈雁行的右手,视线不自觉落在他敞开的领口下。   浴盆就在卧房左侧的屏风后,在浴盆的上方,有个用竹帘遮起来的小轩窗,小轩窗外不远处就是池塘,这样布置是为了方便要洗澡时,直接使用术法,将池塘中的水引入到浴盆中。   清柔的月光透过小轩窗,映在水面上,随着阵阵涟漪,荡出层层光影。   两人不着寸缕,盘腿坐在水中。洛书坐在沈雁行的身后,帮他清洗头发上绵密的泡沫。   因为洛书已经近百年未在小竹屋内休憩过了,所以这里面并未备有新时代的洗浴用品,不过好在沈雁行早就预想到了这种情况,往行李箱里装了一套洗护发用品和沐浴露。   清洗干净头发后,沈雁行迅速转过身,将洛书抵在浴盆边上,双唇贴在洛书的耳边,他的气息有一些粗重,说话的声音也有些嘶哑:“哥哥,你既同我一起洗了澡,何不再同我一起共享鱼水之欢?”   “你既想要,那便来吧。”洛书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洛书话音刚落,细细密密的吻,就落在了他的脖颈间,修长有力的手指,也在他的皮肤上游走。他能很清晰地感觉到,沈雁行已经在水中抬起了头。   沈雁行很想就这样泡在水中,同洛书共享鱼水之欢,可惜这木制的浴盆,不大经得起他们两个人的折腾。这件极乐之事,还是需要到卧榻上去完成。   他们离开浴盆,调动周身真气,快速烘干自己身上的洗澡水。因为沈雁行的头发又长又浓密,所以耗费了不少时间,对此,他平生第一次后悔自己没剪成短发。   设下隔音屏障,跨过数道沟壑,穿过原始森林,翻过雄伟高山,仅差这最为重要的一步,沈雁行就可以进入神秘之境了,可房梁上却突然凭空出现一个细长的绯色锦盒,且还自个儿往下面掉,就正好砸在沈雁行的脑袋上。   这突如其来的一下,险些就让沈雁行以为,是他们的动作幅度太大,将屋顶上的竹瓦震了下来,可他们分明都还没有开始。他暂时停下手中动作,朝自己身后看去,才发现竟是个装字画的锦盒。   沈雁行揉了揉被砸疼的地方,准备拿起这个扰他兴致的罪魁祸首,将其扔到地上砸个稀烂,可就在他触碰到锦盒的一瞬间,锦盒的正中位置显现出了一个蓝色的“雁”字。   洛书的小竹屋内,竟出现了与自己名字有关的物件儿,沈雁行岂能忍得住不打开来看看,更何况这仅仅只是一幅字画,又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并不会影响他们今夜共享鱼水之欢。   不过他并没有立刻将其打开,而是先问过了洛书的意见。   他家宝贝儿会在这芥子空间内,偷藏与他有关的物品,令他很是开心。这锦盒看上去已有些年头,也不像是近段时间才放进来的,如此看来,他家宝贝儿果然早就心悦于他。   这锦盒里边儿装的字画,算是洛书偷藏起来的小心思,他可不想随随便便就将其戳破。   “哥哥,可要先将其打开来看看?”沈雁行将字画锦盒递给洛书,细心观察着他的神色变化。   洛书握着锦盒的一头,看着上面略微发着光的“雁”字,一时间失了神,陷入久远的回忆之中。   这个绯色银纹锦盒,并非是他放在小竹屋内的,但他曾有见到过,就在敕邺之战结束后的那一年。   敕邺之战折损了近一半的神明,有幸活下来的那一部分神明,都受了极重的伤,洛书也不例外。他是由天地灵脉孕育而成,无论是被珈蓝重创的内府,还是肉体上受的重伤,都很快就痊愈了。但不知为何,他的记忆却出现了问题。   他的识海内,总是会浮现出一些从未见过的画面,就像是有人将原本不属于他的记忆,强行植入到他的识海里,令他的识海时常变得混乱不堪。   每当他的识海内出现有关阿雁的画面时,他的心就会不由得一阵绞痛,随后就会出现一种极为强烈的奇怪感觉。他很快就明白了,阿雁于他来说很重要,但他却因为识海受损而忘记了。   他分明记得所有人,却独独忘了最重要的人,甚至很可能会是他心悦之人。   他使用了很多方法,都未能修复自己的记忆。他想去找常住昆仑的神明,询问有关于阿雁的事,可他们都还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他只能凭着识海内为数不多的画面,找到与阿雁有关的的那个小院儿,希望能在这里面寻找到有用的信息。   洛书第一次见到这个绯色银纹锦盒,就是在阿雁卧房内的博古架上。锦盒被阿雁放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并用一摞竹卷遮了起来。   那次洛书拿起锦盒来看时,上面并未出现过蓝色的“雁”字,且还在他想将其打开的一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从现在的情况上来看,这个锦盒之所以会再次出现,并且表面上还多出了一个“雁”字,很可能是与沈雁行有关。   阿雁会在他的识海内设下封锁记忆的禁制,这个锦盒上多半也有相应的禁制。他尝试着用较大的力度将锦盒打开,可锦盒的盖子却纹丝不动,那个蓝色的“雁”字还因此而变亮了几分。   果不其然,锦盒上有阿雁设下的禁制。可若是沈雁行能将其打开,那是不是就能说明,沈雁行和阿雁的确是同一个人?   见洛书盯着锦盒出神良久后,想要将锦盒打开,却又突然停下了手,沈雁行心中的喜悦变得更甚,这果真就是他家宝贝儿偷藏起来的小心思。   “宝贝儿,这锦盒可有什么问题?”沈雁行掩饰住自己内心的喜悦,假装出一副不明所以然的模样。   洛书浅浅一笑,将锦盒放回沈雁行手中,说道:“我仔细查看过了,这锦盒没有问题,你将它打开吧。”   【作者有话说】   锦盒内究竟装着何物,请看下回分解。 第78章   洛书略带期许之意的目光,落在沈雁行准备打开锦盒的手上,而沈雁行那侵略性极强的目光,则停留在洛书的脸上。   看着洛书竟对此有所期待,沈雁行已有些掩饰不住自己内心的喜悦,嘴唇两侧的梨涡明显加深了许多。原来,这被深藏起来的小心思,竟是洛书为他准备的惊喜。   沈雁行将锦盒缓缓打开,上边儿的“雁”字瞬时发生极为耀人眼目的蓝光,他的眼睛被强光刺激得一时间难以睁开。当他再度睁开眼睛时,洛书正握着锦盒的另一端,深情缱绻的目光,直直望进他的眼底。   “哥哥这般看着我,我可是会忍不住的。”沈雁行舔了舔自己的虎牙,又顺势舔了舔自己的下唇,此处略。   滚烫岩浆的火山,是被神明的恩泽所眷顾。天上下的雪,是雨水经受不住低温凝结而成。小溪里的水,潺潺流淌,生生不息。   “雁行……等等,我们还是先将画卷取出来看看吧。”洛书垂下双眸,轻轻喘息了一声,握住沈雁行的手,制止他接下来的动作。   他很想就这样继续下去,但他更想立刻看看,这锦盒内装着的画卷,是否会有阿雁的画像。   阿雁设在锦盒上的禁制会对沈雁行无效,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是弑神者的缘故,可若是沈雁行同阿雁生得一模一样,那他们必然就是同一个人。   若是确认了雁行和阿雁就是同一人,这些时日以来,他所惧怕的那件事,是不是就不会真的发生在他们身上了?   “好,一切都听哥哥的。”沈雁行就着两手相握的姿势,倾身上前,将双唇贴在洛书的耳边,用舌尖勾勒了一圈洛书的耳垂后,哑着嗓音说道,“哥哥撩起的火,可是轻易灭不了的,等看过了画卷里面的内容后,哥哥得加倍补偿我。”   被沈雁行这么一阵撩拨,洛书险些就缴了械,他强行抑制住身体的本能反应,轻轻将沈雁行推开一些,取出锦盒内的画卷。   因年头过久而泛黄的宣纸上,画着一对身穿喜服的男子,他们各执绣球红绸的一端,站在一片紫阳花海之中。画中两名男子的模样,同沈雁行和洛书神似,而紫阳花海似乎就是小院儿后的那一片。   同沈雁行模样神似的那名男子头上,戴着顶已经被掀开一半的红盖头,红盖头遮住了头发,不大看得出来是直发还是卷发。他嘴上噙着笑意,嘴唇两侧隐约能看到浅浅的梨涡,在他的左眼尾下,有颗与沈雁行一样的小痣。   洛书满心欢喜地看着画卷上,与沈雁行生得一模一样的阿雁。   他的猜想终于被证实,他所心悦的人,从来都只是同一个人。他心中的阴霾与恐惧,至此烟消云散。   沈雁行仔细端详着画上的自己,并同时进行着丰富的心理活动。   这画纸看起来泛黄已久,显然不是洛书近期所画,那岂不就说明了,他家宝贝儿早在许多年以前,就已经想同他成婚了。   洛书心心念念多年的那个白月光,是不是已经彻底被他放下了?那些偶像剧里常见的烂俗桥段,是不是就不会在他们身上上演了?   但仔细想来,洛书从未直言过自己心有所属,那个所谓的白月光,一定是以讹传讹!   他的洛书分明就心悦他已久,还偏生要装作心有所属的样子,来婉拒他的心意,这可真是太坏了些。   在画卷左侧的留白处,写着两列鎏金色的行体字。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此爱长久时,绵绵无绝期。】   在这两列字下的落款处,用朱砂墨勾勒着三个方方正正的字雁归书。   “雁归书?哥哥在落款处写的这个,可是沈雁行归洛书的意思?”沈雁行将洛书紧紧拥入怀中,滚烫的肌肤亲密相贴,修长有力的手指,在洛书的后背上游走,他满心喜爱地吻了吻洛书的耳垂,继续问道,“这画又是哥哥何时所作,竟画着我们身穿喜服的模样?”   “这幅画已经画了很久了,久到我都记不清是何年何月了。何时所画并不值得在意,唯一值得在意的是,小雁行终于归我了。”洛书并不清楚这幅画是否为自己所画,但他知道这个答案能让他的雁行开心。   沈雁行低头埋在洛书颈窝处,就像获得了奖励的小朋友一般,痴痴地笑了两声。   他吻了吻洛书漂亮的锁骨,缓缓抬起头,看着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睛,心里就好似打翻了数以计万的蜜糖罐子。   “那哥哥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何会选择画我们穿着喜服的模样?”沈雁行将双臂搭在洛书的肩上,歪头笑着问道。   洛书很是温柔地捏了捏沈雁行的鼻尖,假装生气道:“若不是小雁行忘了我们之间的承诺,我何须如此?”   见洛书似乎有些许生气,沈雁行看好软枕所在的位置后,随即将洛书一把扑倒,用他那毛茸茸的脑袋,在洛书脖颈间蹭来蹭去。   “啊~对不起嘛哥哥,我知道错了哥哥,你打我骂我都可以,别生气了好不好~”沈雁行软着嗓音撒着娇,说着说着还带起了哭腔。   洛书最吃不住沈雁行这一套,心里不禁一阵柔软,他揉了揉沈雁行毛茸茸的脑袋,柔声说道:“好啦好啦,我没有生气。”   闻言,沈雁行猛地一下撑起身子,然后在洛书的脸颊上,重重地亲了一口,发出“啵”的一声,随后吻上洛书温热柔软的双唇。   他们今晚都睡得不太安稳,睡觉翻来翻去的,那不堪重负的木床,因为他们辗转反侧,而嘎吱嘎吱地响。   辛苦劳作之后,他们又使用术法,弄了足量的热水,清洗大汗淋漓的身体。   第二次沐浴过后,他们以不着寸缕的方式,一同卧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沈雁行搂着洛书的腰身,为他按摩腰间酸痛的肌肉。   “哥哥喜欢了我这么多年,为何从来不告诉我?”沈雁行很是好奇地问道,并同时用空闲出来的那只手,轻柔地摩挲着洛书微微红肿的下唇。   洛书微微张开双唇,用湿热的舌尖,轻轻地舔舐了一下沈雁行的指腹,笑着说道:“我不告诉你,是对你忘记我们承诺的惩罚。”   “好好好,是我错了,哥哥罚的对。”沈雁行略微撑起身子,歪头看着洛书,另一只手仍旧搂着他的腰身,“其实哥哥不愿意告诉我,是因为我从前总是和陆远之厮混在一起,你怕我会变得像他那般花心,对不对?”   洛书轻轻地捏了捏沈雁行的鼻尖,顺势回道:“对,我就是忧心你会变得像他那般花心,然后辜负我的一片真心,所以才不愿意告诉你。”   虽然并非是这个缘由,但洛书从前确实如此想过,况且,真实的原因,他也不好同沈雁行讲。   “哥哥你放心,此生我仅心悦你一人。”   “嗯,我心亦如此。”幸好,的确是如此。   在受洛书控制的这一方天地间,夜晚格外的长,明亮的圆月,在天上挂了许久,直到沈雁行睡醒了,日月才终于开始换班。   因着沈雁行昨晚实在是有些太过情难自抑的缘故,他在洛书身上留下了不少印记,能被衣物遮住的地方倒没啥大问题,可洛书裸露在外的脖颈上,也有好几个显眼的印记。   为洛书打理好发型后,他爱不释手地摩挲着洛书脖颈上的印记,说:“这里的有些太显眼了,我帮哥哥将它们消掉吧。”   “好。”洛书垂眸笑道,并同时轻轻拍了拍沈雁行的手背。   沈雁行在洛书身上留下的这些印记,是因为皮下毛细血管破裂、出血,所以才会在皮肤表面显现出紫红色。若是对其不管不顾,一般在四五天内就会自行消失,若是使用疗愈伤口的术法,即可就能让皮肤恢复光洁。   沈雁行尝到了足够的甜头,心情大好,准备了一顿格外丰盛的早餐,也不在意身上是否会沾上油烟味。若非是这里条件有限,他还想另起小灶,为洛书单独准备一份精致的爱心早餐。   用完早餐过后,他们收拾好餐具,离开芥子空间,准备通过密道进入鬼村。   由于密道内堆积的尸体数量实在太过庞大,被红莲业火烧彻夜焚烧过之后,地面上就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棕黄色粉末,空气中还残留有难闻的焦糊味,和轻微的臭鸡蛋味儿。   沈雁行一向都很好洁,他不想自己脚上崭新的马丁靴,沾上臭烘烘的脏污,就不大愿意踏入这满地骨灰的密道。但为了要紧事,这密道他又不得不进去。   他伸出一只脚悬在骨灰上空,紧咬着牙关,尝试克服自己好洁的心理,最后还是以失败作罢。   见此情形,洛书叫秦越溪和乔思衡先行进去,他自己在这里等着沈雁行即可。   沈雁行攥着洛书的衣角,眨巴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撒娇似地说道:“哥哥,要不你还是把我装进须弥珠里吧,这地面……我实在是有些下不去脚。”   洛书有些无奈地笑了笑,曲起右手食指,在沈雁行高挺的鼻梁上,轻轻地剐蹭了一下,随后将沈雁行打横抱起。   “何须用到须弥珠,这样岂不是更好?”洛书抱着“小鸟依人”的沈雁行,平稳地向前走着。   沈雁行靠着洛书的肩膀,软着嗓音说道:“哥哥你真好。”   这个通往鬼村的密道很长,他们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走到密道的尽头。密道的尽头是一扇简朴的木门,秦越溪和乔思衡就站在木门前等着他们。   木门的右侧挂着把小铜锁,小铜锁上结着张破了一半的蜘蛛网,蜘蛛网上有只干瘪的蜘蛛尸体。这扇被白蚁蛀烂了边角的木门,应该已经很久没有人打开过了。   沈雁行向秦越溪要来一张面巾纸,包住脏兮兮的小铜锁,将其直接扯断。   密道出口的位置,在一处山崖之上,山崖周边的环境看上去,与先前幻境中的那个一模一样,被群山包围在中间的那个村落,也与幻境中的一模一样。   漆黑的天空上,挂着一轮极为明亮的圆月,仅靠这轮圆月发出的光,就照亮了整个鬼村。 第79章   这阴魂满天飘的鬼村里面,正是夜深时分,村间的道路上,半个人影都看不到,也没有一户房内点着灯。   村内的大部分房屋建筑,几乎与先前幻境内的别无二致。每家每户门前都挂着两道白幡,点着一盏青灯,青灯幽绿色的光打在人脸上,看起来格外渗人。   他们走完了大半个村子,才在村子东边的一处树林间,找到了几间叶梵所说的土墙房子。几间小房子并排修在一起,房门都被锁了起来,房屋的土墙上并未设有窗户,仅屋顶上开着一扇小天窗。   屋顶上盖的是泥土烧成的瓦片,就算他们动作再轻,都难免会发出声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好在他们使用术法隐匿了身形,可直接穿墙进去查看。   月光透过天窗照亮屋内,屋内关着几个年轻的男人,横七竖八地躺在干稻草上呼呼大睡。   在屋内靠门侧的角落里,点着根奇长无比的青香,青香已经燃尽了一半,屋内弥漫着浓郁的奇香,其中还夹杂着排泄物的味道。干湿混杂的排泄物,就分布在屋内的各个角落里,被人用潮湿的稻草遮了起来。好在屋内光线不足,他们并未看到这些倒人胃口的污秽物。   这房屋内部的空间本就不大,加之又很封闭,浓香与臭味夹杂在一起,简直令人感到恶心难耐。   沈雁行用手心掩住口鼻,紧锁着眉头,站在屋内最明亮的位置,先后抬起自己的左右脚,检查自己是否有踩到排泄物,确认鞋底上只沾有泥土后,他才满脸厌恶地说道:“不放人出去方便,还不给人清理,躺在地上这几个人,怕不都是被臭味儿给熏晕过去的。”   洛书屏着鼻息,快速扫视了一遍屋内的所有地方,说:“现下待在这里面,也找不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我们还是先出去吧。”   他们离开那间房屋后,并未往别的地方走去,而是选择留在此处,等鬼村的村民往这边走来。   按照先前柯月星和赵雨怜所说的来看,那些男人不可能一直被关在这里面,等到了一定的时间,势必就会被鬼村村民带去别的地方。鬼村既是受阿银所控制,他们若一直跟着这些村民,就很有可能会见到魇行者,或是阿银本尊,甚至还有可能会见到江岁。   树林里面有几个砍完树后留下的木桩,正对着房门的位置,木桩的横截面还算够大,也比较平整,勉强能充当个小凳子用。他们用面巾纸擦掉木桩表面的污垢,坐在上边儿等村民往这儿走来。   这树林子里面蚊虫很多,一直“嗡嗡嗡”地吵个不停,他们若是没有隐匿自己的身形,就得被叮出来一身的大蚊子包。   他们从芥子空间出来的时候,是在下午三点左右,外边儿晴空高照,里边儿却还是月明星稀的夜晚,这夜还格外的漫长,他们在树林里坐了许久,也未能见得天上的圆月变换位置。   就干坐在这里等人来,实在是有些太过无聊,沈雁行拿出电量还剩57%的手机,拉着洛书玩起了无需联网的单机小游戏,秦越溪也拿出自己的手机,翻看周晴雨前些时日推荐给她的网络小说,乔思衡则拿着一对玲珑骰子,怀念过去同江岁的点点滴滴。   沈雁行的手机电池容量大,省电性能高,单机小游戏也不是特别耗电,他这57%的电量,堪堪坚持到了村民往这边走来之前。   两个身穿蓝布长褂的壮年男人,推着一辆木制的小推车,往这边儿走来的时候,天上那轮明亮的圆月,仍旧还在原来的位置上挂着。   其中一个男人的脸上有条刀疤,另一个男人脸上蓄着络腮胡子,仅从他们的面目特征上来看,应该就是叶梵在这里面见到的那两个人。   两个男人把放着粗麻绳的小推车,停在土墙瓦房前,然后打开最右边那间房的房门,从里面拖出来一个正在口吐胡言的寸头男,将其绑在小推车上,动作娴熟且干净利落。   两个男人推着小推车,朝着树林的更深处走去。坐在树林里面的四人,将自己手中的物品,全都收进外套口袋里,快步跟了上去。   树林深处弥漫着浓浓的山雾,能见度极低,络腮胡子男不知从哪儿拿出来一盏青灯,照亮前行的路。漆黑一片的从林间,独独亮着朦胧的幽绿色灯光,看起来特别的诡异,但也十分的显眼。   他们顺着那盏青灯而行,一直走到了树林的尽头,是在一座高山的山脚之下,这里有一道似珠帘倒挂般的瀑布,瀑布前有几面用黑曜岩打磨而成的大石镜,月光被这几面石镜反射到各个方向,故而这里格外的亮堂。   在离瀑布不远处的那块平地上,建有一个看起来很简朴的小宅院,宅院门前点着一盏青灯,挂着两道白幡。这两道白幡与他们先前看到的有所不同,上面用青榆草汁写着极为复杂的符文。青灯挂的位置也有所不同,先前他们看到的的青灯,是挂在门的正上方,而这里的青灯是挂在门的左上方。   络腮胡子男将青灯挂在门的右上方后,宅院大门自个儿就打开了,两个男人环视了一下四周,推着小推车走了进去。   听见两个男人推车进门的动静,一个穿着蓝布衣裳的漂亮女人,步履轻盈地从中堂内走了出来。   “刚才郁先生的人来过,说郁先生今日需要六人份的量,你们还得再去跑几趟。”漂亮女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帮着解开绑在寸头男身上的麻绳。   刀疤男将寸头男从小推车拖下来,很随意地扔在地上后,挠着头问道:“往常不都是要的一人份吗,怎么今日就需要六人份了?”   漂亮女人睨了刀疤男一眼,冷声说道:“凡是郁先生的事,都不可多问,这是规矩,下次若是再多嘴,就自己去祠堂找大巫师领罚。”   刀疤男瘪了瘪嘴,想要说些什么,但又咽了回去,然后喊着络腮胡子男一起推车离开。   等那两个男人走远了之后,漂亮女人取下挂在大门右侧的青灯,放在门口的石狮子头上,石狮子嘴里含的珠子发出一阵耀眼的光芒后,那盏青灯就消失不见了。   漂亮女人将大门关上之后,这宅院外面的一切,就全都消失不见了,只能看见一片虚无的黑暗。   漂亮女人狠狠地踢了一脚躺在地上的寸头男,确认他还活着后,将坐在中堂内的另外几个女人喊出来,把他拖进后院的疱屋里。   这个小宅院占地面积不大,里面的所有房间都修得很小,就独独后院的疱屋修得大,疱屋的占地面积,比中堂还要大上许多。   疱屋的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工具,跟衣柜一般大小的橱柜内,也堆放着满满当当的各类物品。在疱屋的正中位置,有一个超大的切菜台,切菜台上摆放着的案板,跟宅院的大门一般大小。   几个女人把自己的袖子高高撸起,将寸头男抬起来放在案板上,然后从橱柜里拿出三根粗麻绳,将寸头男牢牢绑在切菜台上。   其中看起来年龄最大的一个女人,从一旁的水缸里盛出来一大盆冰凉的清水,尽数倒在寸头男的头上,原本神志不清的寸头男,瞬间就清醒了过来。   寸头男惊恐万分地看着自己眼前的几个女人,大声喊叫道:“你们这群可怕的疯子,把我们全都关在这破地方,到底是想对我们做什么?!”   几个女人完全没有理会寸头男,各自忙活着自己手头的事儿。   那个看起来最有威严的漂亮女人,从橱柜里拿出来一个大布袋子,取出里边儿的注射器,与装着黑色药汁的玻璃瓶。她将针筒装满黑色药汁后,从寸头男的左耳后方,注入他的体内。   待寸头男彻底安静下来后,一个小臂上纹着刺青的短发女人,端着一个刚洗干净的大木盆,站在离寸头男脑袋近的地方,另一个留着齐腰长发的女人,用一把极为锋利的大菜刀,干净利落地割断寸头男的颈部大动脉,滚烫的鲜血顺势喷涌而出,大部分都被短发刺青女人接进了木盆里。   等寸头男人的脖颈基本不再流血后,短发刺青女人将一大盆新鲜的血液,全都倒进装着少量清水的大铁锅里,那个年龄稍微大些的女人,就坐在灶前负责生火加柴。   见此情形,倚靠着疱屋门的沈雁行,皱着眉冷声说道:“同类相食,也不怕引发朊病毒。她们这个奇怪的癖好,可真是不敢恭维。”   若非是不想被这几个女人,发现他们的存在,疱屋门早就被沈雁行捏了个粉碎。   他们有过救这个男人的打算,但若是他们真的出手相救,势必会打草惊蛇,一旦惊动了蛰伏在暗处的阿银,被困禁在鬼村内的数万阴魂,就很可能会被立刻放出去,到时候只会有更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   为了保住更多人的生命,他们不得不舍弃眼前这个人。   长发女人将寸头男全身上下的衣物,全部都脱下来扔掉后,短发刺青女人用手中锋利的大菜刀,割掉他生前引以为傲的地方,扔进院子里边儿喂大黄。   大黄叼着那块不怎么大的肉,跑到桂花树下面,慢慢地咀嚼起来。   年龄稍微大些的那个女人,在烧火煮鲜血旺的时候,顺便在另一口铁锅里,烧了一大锅滚烫的开水。长发女人盛来满满一盆开水,慢慢地倒在寸头男身上。   用开水给寸头男清洗过身体后,短发刺青女人举起手中的大菜刀,为他开肠破肚,再取出他体内的所有脏器。装着排泄物的大小肠,被扔进去了潲水桶里,其余脏器被装入了一个紫色的木箱子内。   等短发刺青女人完事儿之后,漂亮女人从布袋子里边儿,拿出一大堆药材包,塞进寸头男的肚子里,再用一根被药汁浸泡过的棉线,将他全身上下的伤口缝合起来。 第80章   漂亮女人把寸头男的伤口全都缝合好后,短发刺青女人用一把细长锋利的小刮刀,将寸头男全身上下的所有毛发,都给剃了个干净,没有放过任何一寸皮肤。   见短发刺青女人收起了小刮刀,长发女人又盛来满满一盆滚烫的开水,并向漂亮女人要了一张崭新的白毛巾,将寸头男全身上下仔仔细细清洗了个遍,就连脚丫子缝和股沟都没漏掉。   漂亮女人点燃放在切菜台上的蜡烛,从大布袋内拿出一个细紫竹制成的小竹筒,再从小竹筒内取出一小把长针,将所有长针的针尖都烧得通红后,分发给另外两个女人。   三个女人用自己手中的几枚长针,在寸头男身上扎满密密麻麻的小眼,并且在这个过程之中,她们会时不时将针尖重新烧得通红。   长发女人另拿了一个小些的木盆,盛来大半盆兑了凉水的开水。漂亮女人从橱柜内拿出一个大瓷瓶,将里边儿的黑色药粉倒入温水中。待药粉完全溶解之后,她们一人拿着把刷墙用的小粉刷,将黑色药水反复刷满寸头男的全身,直至寸头男的皮肤变成了深灰色,这道工序才算彻底完成。   等寸头男身上的药水完全干了之后,三个女人一人拿着几团一寸宽的白布条,仔仔细细缠满寸头男的全身,独独将他的嘴唇露了出来。   见此情形,沈雁行轻轻地“啧”了一声,挑着眉说道:“看她们费了这么老些力,原来是搁这制作新型的木乃伊。”   秦越溪摸了摸门口大黄的狗头,站起身附和道:“她们制作木乃伊的手法,确实是有些新奇,看起来倒更像是在腌肉。”   四个女人就着那门板大小的案板,将寸头男抬进疱屋旁的房间内,这间点着几盏青灯的房间内,整齐摆放着一排跟寸头男相同的木乃伊,空气中弥漫着极重的草药味。   在四个女人将寸头男制作成木乃伊的过程中,刀疤男和络腮胡子男,已经来回跑完了两趟,并将五个不知何时痴傻掉的男人,很随意地扔在了中堂门前。那五个男人分明都还醒着,却不乱跑,就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望着漆黑一片的天空傻笑。   “整天被关在那种臭烘烘的地方,怕是想不疯都难。”沈雁行吐槽完,又检查了一遍自己的鞋底,确认没有踩到任何一点排泄物后,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在一旁搀扶着沈雁行的洛书,垂着眸笑了笑,他家小雁行可当真是可爱极了。   这下子人数多了起来,那几个女人也就不抬了,直接抓着他们的脚脖子,把他们拖进后院的疱屋里,按照先前处理寸头男的步骤,将这五个男人挨个做成木乃伊。从他们体内剖出来的所有脏器,除去臭烘烘的大小肠外,也全都被放进紫色的木箱子里。   清洗干净疱屋内的所有血渍与残渣后,漂亮女人从橱柜里拿出一个碎花布袋,斜挎在自己肩上,将装满脏器的紫木箱子放进背篓里,命短发刺青女人背上背篓,同自己一道离开。   将宅院大门关上之后,漂亮女人取下挂在大门左侧的青灯,往几面石镜所在的方向走去。正中间的石镜是面朝着天空摆放的,她就将青灯放在了这面石镜上,霎时间,几面石镜全都变成了幽绿色。   漂亮女人从碎花布袋里取出一支毛笔,和一个扁平的小圆盒子,圆盒内装着像是印泥的东西。她用沾满印泥的毛笔,在正中间的那面石镜上,写下了一道极为复杂的符咒,似乎就是宅院门前白幡上的那道。   随着一阵“轰隆”声响起,一道石桥凭空出现在他们面前,将激流而下的瀑布分割成了两道。在石桥的另一端,是一个长满青草藤的山洞,山洞内的空间幽深且狭长,最多只能让两人并排着前行。   在山洞的尽头处,是一道停滞不动的水帘,他们穿过这道水帘,就直接来到了一座豪华的囚牢之中。仅从囚牢内的陈设上来看,正是沈洛二人在幻境里见到的那个。   一个穿着紫色云纹锦袍,戴着银制面具的男人,坐在檀木雕花椅上,埋头看着年头久远的书卷,他的发型竟还是几千年前的样式。   “郁先生,四人份的量已备好,还请您过目。”漂亮女人取出背篓里的紫木箱子,打开盖子放在阿银的面前。   阿银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收起手中的书卷,从袖中拿出一双银皮手套戴上,仔仔细细检查着紫木箱中的脏器。   经过几千年的沧桑变化,神明们对多种术法进行了改进,其中就包括隐匿身形的术法。这个从前只对凡人生效的术法,现下也能对魇行者起作用了。身为魇行者的阿银,自然就感觉不到沈雁行他们的存在。   阿银拿着一个囊肿且微微发黑的肺,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漂亮女人,冷声说道:“像这种已经开始癌变的残次品,以后就不要再送上来了。若是下次还有,你知道会是什么下场。”   漂亮女人低垂着头,语气谦卑道:“知道了,郁先生,往后我定然会仔细挑选过,再为您送上来。”   阿银脱下沾满血渍的银皮手套,随手扔进地上的背篓里,从袖中取出一个沉甸甸、鼓囊囊的锦袋,递到漂亮女人手中。   他将双手负在身后,交待道:“我有些事需要出去处理,会暂且离开一些时日。我不在的这段时日里,你们也别想着偷闲,每日都要备好一人份的量,切记,不得再有残次品混在里面。”   漂亮女人双手捧着锦袋,头又往下低了几分,说:“郁先生可要离开很久?现下气温尚且还算高,那些脏器若是不经过处理,恐怕放不了多久。”   阿银又从袖中取出一物,仅从外形上来看,像是一枚拳头大小的夜明珠。   他将珠子放到漂亮女人的掌心中,轻笑了一声,说道:“你所忧心的这些事情,我自然都是有考虑过的。你将这枚雪灵珠,放入装脏器的箱子内,方可保其数月新鲜如初。”   漂亮女人将锦袋和雪灵珠,一同收入碎花布袋内,抬起头问道:“郁先生可还有要事吩咐,若无,我与青莲就先退下了。”   阿银看了眼瀑布那一侧的牢门,坐回到紫檀雕花椅上,斜靠着扶手,不紧不慢地吩咐道:“你们忙完手头的事后,去一趟祠堂,帮我转告裴绝,法阵的阵心已有所松动,此次千魂祭,必须得准备双份的祭品,才能够稳固阵心,否则,你们全都会成为那个人的陪葬品。”   闻言,漂亮女人的脸色一变,交握在身前的双手,也随之攥紧了几分,她轻轻地咬了咬自己的下唇,回道:“好的,郁先生。那鬼神君和鬼娘娘,可也需要再多一人?”   阿银:“既然祭品都要准备双份,这个自然亦是如此。距离千魂祭不过还有半月的时间了,你们得尽快找到另一对八字合宜的人,否则,我也没法保住你们。”   “知道了,郁先生,我会尽快将此事吩咐下去的。”漂亮女人的手又攥紧了几分,双手之间全是冷汗。   在随两个女人一同离开囚牢之前,洛书将自己的一缕神识,悄无声息地留在了阿银身上,以便监视他接下来的动作。   回到了小宅院之后,漂亮女人又走进了那个摆放木乃伊的房间,从阿银交给她的锦袋里,取出六颗猫眼似的小珠子,挨个塞进最新制作好的木乃伊嘴里,而后用白布条将他们的嘴也缠了起来。   长发女人从另一个小房间里,抱出来两个比较大的泡菜坛子,用水将其全都清洗干净后,把已经煮好放凉的血旺,分装进这两个泡菜坛子里,再将用白布包裹起来的泡菜坛子,放进两个背篓里边儿。   短发刺青女人和长发女人,一人背着一个背篓,随提着盏青灯的漂亮女人,一同往村子的方向走去。   进到村子里边儿后,漂亮女人往祠堂所在的方向走去,而另外两个背着背篓的女人,则往房屋最聚集的地方走去。   鬼村的祠堂,可谓是村子内最气派的建筑,占地面积也是里边儿最大的。   在祠堂的院落中间,整齐摆放着十口未合上盖的楠木棺材。前排的五口棺材内躺着的,都是身穿喜服的男人,而后排的五口棺材内躺着的,都是身穿衣服的女人。他们的脸上都贴着张大符纸,与先前贴在叶梵额头上的那张一般无二。   等漂亮女人往屋内走去后,他们将那十人脸上贴的符纸一一掀开,查看他们的长相。   果真与他们所想得差不多,叶黎和她的一个同伴,就在这十个人当中,而她的另外三个同伴,以及柯月星的朋友柳潇,要么就还被关着,要么就已经被制成了木乃伊。   与此同时,漂亮女人将阿银交待给她的事,完整地复述给大巫师裴绝听。裴绝的样貌看起来很是年轻,也勉强算得上好看,可就是脸色青白得不太像个活人。   “青鸳你也知道,还有十几天就是千魂祭了,就这么短点儿时间,我们上哪儿去找齐十个合适的人?况且……况且将他们全都制成祭品,也需要耗费好几天的时间。”裴绝紧紧握住雕花松木椅的扶手,皱起的眉头形成了一个“川”字。   青鸳长叹了一声,回道:“我知道这件事很难办,可是裴绝,为了保住全村人的性命,还有……还有外面的那些人,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去做。”   裴绝揉了揉自己的眉心,一脸为难地说道:“若只是找齐十个祭品的话,也还不算特别难办,可若是要再找一对鬼神君与鬼娘娘,这简直就是在大海里面捞针啊。”   青鸳端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并说道:“如此看来,我们只能派遣更多的人,去往更远的地方寻找。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你们作何如此沮丧,又不是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一个令洛书和乔思衡都感到极为熟悉的男声,从祠堂正殿的偏厅里边儿传出来。 第81章   祠堂正殿的桌椅,皆摆放在靠近两侧偏厅的地方,青鸳与裴绝坐在靠近右侧门的位置,那声音的主人就倚靠着裴绝身侧的木门。   原本垂头丧气的裴绝,双眼瞬间亮了起来,他猛地站起身,向那人行了个拱手礼,说话的语气变得有些许激动:“神使大人,您说这话的意思,可是已经想到好的解决办法了?”   “神使大人,还望您能为我们指点迷津。”青鸳也起身向那人行了个拱手礼,与裴绝比较起来,她的神色看上去倒是冷静许多。   那人摆了摆手,示意青鸳与裴绝都先坐下。   “我的确有一个自认为还算不错的办法,可以为你们解决现下的困难,但这会严重违背郁先生的意愿,不知你们可敢冒着风险去做?”那人不急不缓地说完,短暂地看了一眼门外。   青鸳双手紧握着椅子扶手,绷直了身子, 皱眉问道:“敢问神使大人,这风险会有多大?”   “这风险嘛,就是拿你们全村人的性命去赌。风险虽大了些,可一旦成功,你们将永远摆脱法阵的禁锢,甚至能为这世间解决一大祸患。你们可以先考虑做还是不做,若你们愿意做,我就告诉你们解决办法是什么,若你们不敢去冒这个风险,我会清除掉你们的这段记忆。”   青鸳同裴绝交换了一下眼神,认真思索其间的利害关系。   在那人身影出现的一瞬间,外边儿四人的注意力,就全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正殿内只在供桌上点了一盏小油灯,里边儿的光线就比较昏暗,尽管木门的上半部分是镂空结构,最多也只能隐约看到那人的侧脸面部轮廓,辨认不出他的具体样貌。   可看不清那人的模样又有何妨,仅凭那人的声音,乔思衡便知,这是他心心念念了几千年的人,是他日思夜想的阿岁。他很想要跑上前去,与他的阿岁紧密相拥,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冲动行事,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情而坏了大事。   万千思绪尽数涌上心头,欣喜与酸楚皆堵在心口,激动到难以复加的情绪,瞬时就决了心坎的堤。   乔思衡背对着正殿大门,用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将哽咽声全都堵了回去,滚烫的热泪夺眶而出,润湿了他的脸颊与手掌,淡淡的腥甜味儿充斥在喉间。   他念了他的阿岁五千余年,终于在今时今刻得偿所愿了。   洛书向秦越溪要来一张柔软的面巾纸,为乔思衡轻轻拭去脸上的泪水,他压制住自己内心的情绪波动,语气轻而平缓地对乔思衡说道:“若是他见到你这般伤心的模样,心里也是会很难过的。小乔,你与他经年未曾相见,此番终于得见,想必你们都不愿见到彼此为自己而难过。以阿岁素来的脾性,他会更想见到你笑意盈盈的模样。”   就在洛书抬起手的那一瞬间,江岁侧过了头,将晦暗不明的目光投向院中,看着身形重叠在一起的两人,眸光闪烁了一瞬,很快又神色黯淡地转过了头。   而江岁的这一系列举动,被站在洛书身后的沈雁行,尽数收入眼中,只是由于光线太暗,他没能看清江岁的神色变化。   沈雁行看着门后灰暗的身影,说道:“哥哥,小乔哥,江岁哥已经注意到我们了,方才他看了我们一眼。”   闻言,乔思衡呼吸一滞,瞳孔微微震颤,他拿过洛书手中的面巾纸,擦干所有的泪水,随即猛地转过身去,缓缓伸出微微颤抖着的右手,隔空触摸黑暗中江岁的背影。   “阿岁,我……”乔思衡小声哽咽道,剩下的半句“好想你”,被淹没在轻轻的抽泣声中。   沈雁行牵过洛书停滞在胸前的手,与洛书并排站在一起,大拇指轻缓地摩挲着洛书的手背,他想通过这种简单却又亲密的方式,来使洛书波动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   沈雁行歪头看向洛书,问道:“哥哥,你觉得江岁哥口中的那个解决办法,会不会是与我们有关的?”   就在这时,沉寂了好一会儿的正殿内,又有了声响。青鸳拉着裴绝一起,“扑通”一声跪在江岁的面前。   青鸳微微仰着头,双眼真挚地看着江岁,语气诚恳道:“我们愿意冒着风险去做,还请神使大人将解决办法告知与我们。”   江岁很是满意地笑了笑,继而低下身子问道:“你的回答令我很满意,可你们就真的不害怕,会因此而丢了性命?”   青鸳一脸坚定地摇了摇头,随后苦笑着说道:“我们本就是一群活死人,是靠着残害同类的阴狠法子,才苟活到了现在。若是我们能够成功,就不用再做那些丧尽天良的事了,外面那些人也可以继续安稳度日。其实成功与否,于我们来说都是一种解脱,还望神使大人能够成全。”   青鸳无比虔诚地叩拜着江岁,头在木质地板上磕地“咚咚”响,当她再度抬起头时,两行冰冷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滑落,滴在地板上汇聚成两汪小小的清泉。   江岁再度看了一眼门外,恰好对上乔思衡饱含思念之情的眼神,他弯起双眸,柔和了目光,对乔思衡浅浅一笑,继而转过了头。   江岁弯下身子,扶起跪在地上的两人,说道:“我的这个解决办法,须得借助外力才能完成,我要先去过问一下他们的意愿。若是他们同意帮助你们,我再告诉你们具体该如何实施。”   青鸳与裴绝对视一眼,再度向江岁行了一个拱手礼,并齐声说道:“多谢神使大人。”   江岁笑了笑,朝着乔思衡所在的方向缓步走去,并同时用术法隐匿了自己的身形。青鸳与裴绝将头抬起来之时,正好就是江岁身形消失不见的那一刻。   江岁走到乔思衡的面前停下脚步,两人深情缱绻的目光,交织相融在一起,他用拇指指腹为乔思衡拭去挂在眼睫上的泪珠,随即将乔思衡紧紧拥入怀中。   “对不起阿衡,阔别这么多年,现在才来与你相见。”江岁轻轻拍着乔思衡的后背,安抚怀中这个低声抽泣着的人,他自己也在说话间的功夫,变得热泪盈眶,随之一阵绞痛感自心尖处袭来。   乔思衡紧紧攥着江岁的衣服,将头埋在江岁的颈窝处,滚烫的泪水止不住地落下,很快就润湿了江岁的衣领。   他并不想让江岁看着自己痛哭流涕,他更想让江岁见到的是自己笑意盈盈的模样,可堆积在心里多年未曾宣泄的情绪与思念,真得很难抑制得住。就好似那种数万把刀子插在心头多年,突然被全部抽离出去的感觉,一瞬解脱,却也万般痛苦。   乔思衡重重地喘息了几声,强行让自己不再发出任何一点哽咽声,充斥在喉间的腥甜儿,因此而变得更甚。   他用手背拭去自己脸上的眼泪,抬起头看向江岁,蹙着眉,用轻微嘶哑的声音问道:“阿岁,那一天到底都发生了些什么,你为什么会……”   “这里不宜交谈这些,等我们先换个地方,我再将过去发生的事,以及有关于这里的事,来一一说与你们听。”江岁竖起食指抵在乔思衡的双唇上,将乔思衡未能问完的话堵了回去。   阿银尚未离开鬼村,随时都有可能会来祠堂,此处的确不是个适合说话的好地方,毕竟,江岁隐匿身形所使用的术法,于阿银来说是无效的。   跟随着江岁的脚步,他们又回到了刚来时的那处崖壁上。   在离密道出入口不远的地方,有一个被术法隐藏起来的洞穴,仅从表面上来看的话,那就只是一面长满绿植的山壁,知晓并能找到这处洞穴的人,唯有在此施以术法的江岁。   江岁拨开山壁上边儿长的青草,将手掌按在凸起的石块上,石块因此而发出淡淡的荧光,他用另一只手掐了个手诀,那洞穴瞬时就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洞穴的入口较为狭窄,最多只能供两人同时通行,但内里却大有乾坤。这里边儿竟有着一座清新雅致的宅院,且与江岁在昆仑外的那处别院一模一样,而内里的所有陈设,几乎同乔思衡还住在别院里时一般无二,只是在江岁的卧房内,多了几幅乔思衡的画像。   沈雁行他们坐在院内的凉亭里,乔思衡随江岁一同去屋内抱出来几坛花雕酒。他们把花雕酒放在小火炉上慢慢煨煮,听江岁将经年旧事娓娓说来,小火炉内只放了两三枚烧红的木炭。   当年江岁与赤水蓝渊,追着阿银到了苍穹山后,被珈蓝提前在此设下的法阵所困,法阵内聚集着极重的魇气。   这些魇气对他们来说,虽是无形的存在,但却肆无忌惮地侵蚀他们的身体,令他们一时间无法调动自身的真气,难以抵抗法阵内的剑气攻击,更何况,他们先前就已经损耗了大量的真气,这些伤害于他们来说,无疑是巨大的。   他们被困于阵中难以脱身,阿银与几名魇行者,趁机开始布下另一个法阵。他们不知道这是何法阵,但他们都很清楚,是万万不能让阿银等人得逞的。   若是江岁还处于全盛状态,这法阵或许根本就困不住他,可他为了救治濒死的乔思衡,生生剖去了自己的半根神骨,自身真气因此而大量外泄,元神也极其不稳定。   可赤水与蓝渊对此并不知情,他们将破坏珈蓝阴谋的希望,全部都寄托在了江岁的身上。他们选择以燃烧自身元神的方式,于最短的时间内为江岁破除法阵。在他们的身体因元神燃烧殆尽,而灰飞烟灭的那一刻,珈蓝设下的法阵也随之消失。   江岁顾不得为他们伤心难过,迅速将自身真气汇聚于无尘剑中,飞身朝着法阵中心的阿银刺去。可谁又能够料到,这法阵早已布好,且是珈蓝为了活捉江岁而设,阿银与魇行者就只是在那儿假意忙活。   就在江岁靠近阿银的那一瞬间,他被法阵剥夺意识,坠入了一片无边的黑暗之中。等他再度睁开眼睛时,敕邺之战都已经结束了好些年了。 第82章   自江岁醒来后,他就一直被困在这个鬼村里面,只有阿银派他外出去执行任务时,他才能够暂时离开鬼村。   乾魂锁灵阵将安宁村与外界分割开,里边儿的人能出的去,外边儿的人却很难进的来。更何况,在外边儿人的眼里,这里就只有一片连绵不绝的高山,神明也无法感知到这个村子的存在。   阿银将江岁困在此处,就是为了防止他的存在,被其他的神明发现。江岁每次外出执行任务,阿银都会让他服下一枚小药丸,且还会叫他易容换貌,美其名曰是为他好。   那时他丧失了自己的所有记忆,就像个没有自主意识的傀儡一般,只会按照阿银下达的任务去行事,就因为如此,他也曾做过许多残害生灵的事情。那些事虽不是出自他的本意,可做了就是做了,他终究还是个有罪之人。   堕入满是污浊与杀戮的地狱,被迫在此间沉沦了数千年,又怎能不染上一丝丝尘埃?   三百余年前的那场南疆疫乱,就同江岁是有关系的。   他奉阿银之命,将七叶散赠与北疆后人,并将炼制药人的具体方法教与他们,后又假扮成他们中的一员,督促他们筹备好一切,以保能够成功发起药人疫乱。   秦越溪受洛书之命,带人前往南疆解决疫乱时,其实是有与江岁碰过面的。   只是那时江岁将自己易容成了一个奇丑无比的人,加之秦越溪又从未见过江岁本人,否则的话,他们或许是能够更早相认的。   因为阿银有对江岁特意交代过,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群神明发现他的存在。在秦越溪他们冲入北疆后人的老巢时,他就只能向其他人那样,拿起凡铁负隅抵抗。   那群人因事情败露而恼羞成怒,趁乱在他体内种入用七叶散豢养的蛊虫,他为了脱身而将计就计,将自己变得如药人一般, 张着血盆大口向秦越溪飞扑而去。他受了秦越溪一记强劲的掌风,就顺势使用障眼法,假意自己的肉身灰飞烟灭,趁机脱身离开。   秦越溪尚为凡人时,是骁勇善战的大将军,飞升后的神位又是武神,其实力可见一斑。因为药人残害了大量生灵,秦越溪对他们都是下的死手。   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江岁并未做出任何防御,是硬生生抗下了秦越溪那一记,足以令人灰飞烟灭的掌风。他的身体虽受了重创,却也因祸得福,在他疗愈内伤的过程中,被尘封多年的过往记忆,开始慢慢恢复。   江岁被阿银活捉后,其实是有恢复过意识的。   他先是被珈蓝带去了南疆,囚禁在一处水牢之中。珈蓝每日往他的元神内,种入一根有形无色的傀儡丝,持续了长达三余年之久。待数以计千跟傀儡丝,与他的元神完美融合后,珈蓝又在他的神骨上,打入了三颗淬了蛊毒的锁魂钉。   秦越溪的那一记掌风歪打正着,震松了江岁神骨上的三颗锁魂钉,同时也降低了傀儡丝与他元神的融合程度。他虽还受制于阿银等人,记忆却不再被秘术所禁锢。   可在彻底脱离秘术的禁锢之前,他仍旧要装作没恢复记忆的样子,继续替阿银他们做事,只是不会再像从前那般尽心尽力了。不仅如此,他还要通过那些事背后的蛛丝马迹,查清楚阿银他们做这一切的真实目的。   他在完成这些事情的同时,也一直在寻找着解除秘术的有效方法。锁魂钉上淬的蛊毒,就是他首先要解决的点。   自从恢复记忆之后,江岁每每外出执行任务,都会趁机去往鲜有人涉足的深山老林里,找寻能够解蛊毒的草药。这三百年里,他炼制过许多种丹药来内服,也尝试过将药物与真气合二为一的方式,但都未能见其效果。   不过,他的那些丹药也没有白炼,时不时就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派上用场,或是用于被他误伤之人,或是用于他执行任务的对象。   就在两百年前,他还靠着其中一枚丹药,救治了一只濒临垂危的大熊猫。他尤然记得,那只大熊猫浑身都是咬伤和抓痕,看起来怪可怜见儿的。   听到这里,沈雁行同洛书对视了一眼,大熊猫徐先生的救命恩人,竟然就是江岁。   不知不觉间,酒量一向不大好的乔思衡,竟独自喝光了半坛子的温酒。他整个人挂在江岁的身上,看起来似乎已经变得绵软无力了。他滚烫的脸颊上染着红晕,紧贴着江岁脖颈间的肌肤,氤氲朦胧的双眼,痴痴地望着江岁的侧脸。   乔思衡的右手指尖,轻轻划过江岁的背脊,热泪瞬时夺眶而出,他双臂环住江岁的脖颈,用略带哭腔的声音问道:“阿岁,你……现在还会不会疼?”   “这么多年不见,我家阿衡怎的就变成了个小哭包呢?你且放宽了心,不过就只是几颗破钉子而已,根本算不得什么,早就已经不会疼了。”江岁一边柔声说着,一边用自己温热的指腹,为乔思衡轻轻地拭去眼泪。   “你……不许……骗……我。”乔思衡含糊不清地嘟囔了几声,而后枕着江岁的肩膀沉沉睡去。   江岁以极为温柔的动作,将乔思衡打横抱起,步履平稳地走进卧房,放在铺着柔软褥子的床榻上,压好锦被的每一处边角,随后在乔思衡的额心处,烙下了一个温柔的吻。   先前江岁已经大致说完了自己过去的经历,现下便要再同洛书他们,仔细讲述关于鬼村与阿银之间的事。   五千多年前,珈蓝在安宁村设下的法阵,并非只是禁锢人之灵体这般简单,受害者也并非只有安宁村的村民。   珈蓝在安宁村散播的那场瘟疫,几乎夺走了所有村民的生命,仅有极少数的人,在这场灾祸之中幸免于难。   将乾魂锁灵阵布下之后,珈蓝命一众魇行者,把邻近几个村落的村民,全都抓来扔进安宁村里边儿,以此来填补人数上的空缺。   幸存下来的那小部分安宁村人,被珈蓝炼制成了形同工具的活死人,也就是现在的大巫师裴绝,以及青鸳与青莲等人。其余人虽未遭此劫难,但他们的体内,都被魇行者种下了蛊虫, 且这些蛊虫会伴随着人类的繁衍而繁衍。   实际上,所有无辜丧命的村民,全都只是阵心内那位神明的陪葬品。因为开启乾魂锁灵阵,需要消耗大量的人类灵体。   那位神明不仅仅只是乾魂锁灵阵的阵心,也是该阵法真正要禁锢在此的人。数以计千的阴魂聚集在水牢之中,每日侵蚀那位神明的肉身及元神。   江岁不知道那位神明到底是谁,亦不知他同珈蓝之间到底有什么纠葛,只知那位神明在飞升成神后,曾在安宁村附近的深山之间,居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受过他恩惠的村民们,会尊称他一声桑竹仙君。   江岁常年同洛书待在一起,几乎知晓所有神明的名字,但在他的印象之中,万神卷上并无此人。   安宁村每年都必须要举行的千魂祭,表面上是用来稳固阵法,实则是珈蓝用来惩罚那位神明的手段之一。   珈蓝将那位神明凌辱并杀害后,又将他炼制成了食人的怪物,囚禁在地下的水牢之中。被送去阵心的那些可怜人,就是用来投喂他的口粮。但这些口粮都带有剧毒,会令他一整年都痛不欲生,受尽锥心蚀骨般的折磨。   起初,只需在每年的重阳节前,由裴绝挑选出一对八字合宜的男女,由青鸳等人通过特殊的秘术,将他们炼制成鬼神君与鬼娘娘,再于重阳节当日的子时,以婚礼嫁娶的仪式,将他们送到阵心所在的位置。   大抵是在五百年前,安宁村内剩下的那部分正常人,也全都被阿银炼制成了活死人,并且还在他们的体内,种下了更为阴狠的蛊虫。   他们若不蚕食同类的血肉,那些蛊虫就会啃食他们的脏器,让他们痛不欲生,又寻死不得。所以说,就有大批人被制作成了木乃伊版老腊肉。   而所谓的十棺祭品,也是那时阿银要求加上的。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收集到更多的灵体,也是为了更好地折磨那位神明,将那位神明所受的痛苦,放大到极致。   “一旦阿银收集到了足够多的灵体,他就会在这个法阵之内,借用那位神明的肉体,将补全元神的珈蓝复活。洛书,我们必须尽快毁掉法阵,阻止他们的阴谋。”江岁紧握着酒杯,神色凝重地看着洛书,那酒杯险些就被他给捏碎了。   “阿岁,在商议这件事之前,我想先问你几个问题。你有去过那座水牢,见到过那个人吗?”洛书的神色同样凝重,他总觉得桑竹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许耳熟,但又想不起来他究竟是谁。   能让珈蓝如此恨之入骨的人,多半与众修士围剿魔神那件事脱不了干系。甚至,珈蓝脖颈上的那道伤疤,就很可能是那位桑竹仙君造成的。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先前他与沈雁行在幻境之中,所见到的叶景与秋洵,真实身份就是珈蓝与桑竹仙君,这也就能解释,为何要以婚礼嫁娶的仪式,将那些人送到阵心。   江岁缓缓地摇了摇头,道:“阿银从不让我涉足这些地方,那些人被送到阵心之后,都是由魇行者送入水牢内的。”   洛书想了想,继续问道:“那你可知,在通过密道进入鬼村之前,会先进入一个幻境?”   有些违和的事情,他必须要向江岁问清楚。他也不想怀疑自己眼前的这个江岁,但凡事都需要多留个心眼,以防他们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江岁在鬼村待了几千年,不可能完全不知晓秘境的存在。以他对江岁的了解,只要江岁知晓这个幻境的存在,就必然会进去一探究竟。江岁不可能猜不到两者之间的联系,也没必要对他们有所隐瞒。   【作者有话说】   最近烦心事有点多,可能写得不太好,如果内容问题太多,我会抽空修改的。 第83章   听完了洛书所说的问题后,江岁的脸上布满了疑云,并皱着眉反问道:“什么幻境?你的意思是说,你们在进入这里之前,先是被幻境给困住了?”   “的确如此。我们费了好些功夫,才得以从幻境中脱身。”洛书如实回答着,脸上几乎看不出什么表情来。   对此,江岁仔细想了想,说道:“可就我目前所知,无论是珈蓝还是阿银,都并未在此设下任何幻境。况且,我教与那个小姑娘的,就是我们平时进出这里的方法,打开了门就可以直接进来的。唯一的区别就只有,那个咒术对安宁村的人无效。莫非,是她记岔了些什么,意外触发了我们都不知其存在的幻境?”   在与江岁对话的过程中,洛书一直留意着江岁的神色变化,以及下意识的细微动作,但目前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洛书浅酌了一口温酒,继续试探道,“但阻挠我们进入鬼村的,不仅仅只有那个幻境。”   闻言,江岁脸上的疑惑之意变得更甚,他搁下酒杯,沉声问道:“还有什么?”   洛书也搁下酒杯,手臂仍旧放在桌面上,指尖轻而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不急不缓地对江岁说道:“我们从幻境里出来后,原本的铜门,变成了一扇木门,且门后还堆满了腐臭的尸体。我用罡风将木门劈开的时候,炸毁了一部分,但很快就被填补满了,放火烧了一晚上才烧干净。”   江岁疑惑地“嗯”了一声,摸着自己下巴说道:“这就有些奇怪了,暂且不提门为何会发生变化,可那密道是进出安宁村的必经之路,他们是万万不可能在里面堆放尸体的。”   秦越溪在一旁说道:“那些尸体并非是一开始就存在的,是在我们站在门前时,才突然凭空出现的。他们应该是利用那些尸体,在密道内布下了一个法阵,需要特定的条件才能触发。这样也就能解释的通,为何很快就会有新的尸体来填补空缺。”   江岁:“就算是法阵,也得有足够的尸体来源。因着蛊虫的缘故,安宁村的人死后,都是进行的火葬,是不可能集得齐那么多尸体的,若说是去外面偷来的尸体,可如此庞大的数量,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阿岁,我记得你先前说过,五千多年前的那场瘟疫,几乎灭亡了整个安宁村,那你知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处理那些尸体的?”洛书微微前倾着身子,神色虽变得温和了许多,但眼中仍有着几分戒备之意。   关于洛书为何会对自己有所戒备,江岁从一开始就很明白,但也没有太过去在意。这五千年来,他一直受阿银他们所控制,会被怀疑也实属人之常情。   对于洛书的问题,江岁稍稍回想了片刻,说道:“我记得青鸳他们有说过,当年堆积成山的那些尸体,也是全部都被烧掉了,且还是因为珈蓝嫌弃太过污秽,命几个魇行者去放火烧的,你们所见到的那些尸体,也就不可能是五千年前留下来的。”   沈雁行懒洋洋地趴在桌面上,歪头看着坐在自己身旁的洛书。   他的双眼中蒙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脸颊上染着淡淡的红晕,额前的碎发都快要扎到眼睛了,却也不见他有丝毫的在意,只目不转睛地盯着洛书,且眨眼的频率,要比寻常时候慢上许多。   月色正好,佳人在旁,酒不醉人,人可自醉。   他竖起两根修长的手指,就像个灵活的小人一般,在桌面上散起了步,等走到了洛书的指尖前,才停下了悠闲的脚步,然后勾住洛书的手指,有理有据地分析道:“或许那些并非是真的尸体,而是某种恶心巴拉的傀儡。当时我们都险些被臭味儿给熏晕过去,没能分辨出那些尸体是傀儡,也实属正常。”   沈雁行酒后微醺的模样,看起来竟有几分楚楚可怜的感觉,十分的招人疼爱,洛书的心里不禁一阵柔软。他微微勾起唇角,为沈雁行拨开额前的碎发,眼中的戒备之意,在此刻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柔情似水。   沈雁行趁机将自己的脸颊,贴上了洛书的掌心,就像只正在求主人爱抚的小猫咪一般,眯起双眼蹭了几下,临了,还心满意足地吻了一下洛书的指尖。   这温馨甜蜜的小互动,不禁令洛书回想起了昨夜的春色,沈雁行也是这般贴着他的掌心,如痴似醉地亲吻着他,还与他亲密无间地胶合在一起。   他莫名地觉得有些口干舌燥,舔了舔自己的下唇,拿起酒杯浅酌了一口,随即别开了视线,淡淡的红晕,瞬时攀上了他的脸颊。 第84章   江岁看着洛书似乎有些慌乱无措,且又有些害羞的模样,瞬间了然于心,自己的这位老朋友,显然是已经开了荤腥了。不过,洛书都已经把人给吃干抹净了,还会因这些小动作而害羞,可真不符合他一贯沉稳冷静的脾性。   “雁……沈大人的这一番话,的确很有道理。如此看来,应该就是那个小姑娘的记忆出了差错,意外触发了幻境与那个恶心的法阵。”江岁原想说的是“雁行”,但这才只是他与沈雁行的第一次见面,还是称呼其为“沈大人”比较合宜。   “江岁哥不必如此客气,你是哥哥的朋友,直接喊我雁行就好。”沈雁行坐直了身子,举起酒杯朝向坐在对面的江岁。   “好。”江岁会心一笑,也举起酒杯,同沈雁行的酒杯轻轻碰了一下,将杯中温酒一口饮尽后,看向洛书说道,“可不可以同我大致说说,你们在那个幻境里面,都看到了些什么?兴许我还知道些什么,只是一时间没能想的起来。”   见沈雁行将温酒一饮而尽后,又往酒杯中斟满了温酒,洛书就赶紧趁着那杯酒,尚未被沈雁行拿起时,抢先一步夺了过来。   沈雁行的酒量虽然很好,但喝多了会容易睡不着觉,感官也会在短时间内受到一定的影响,变得比平常迟钝一些,在这种危机四伏的地方,是万万不能出现这种情况的。就算他能够时刻护着沈雁行,也无法保证绝对没有意外发生。   沈雁行明白洛书的心意,便将自己手中的酒坛子,随意地放在了一边儿,继续懒洋洋地趴在桌面上,当他的专属人形盯书机。   洛书看着沈雁行氤氲缱绻的眼睛,勾住他在桌面上画着圈的手指,温柔地笑了笑,也将自己面前的两只酒杯,移到了一边,随后再将自己在幻境中所看到的一切,挑着比较重要的部分,来一一说与江岁听。   “我们在寻找破除幻境的线索时,遇到了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儿,她将我们带去了一处古宅后,就暂时消失不见了。那座古宅内摆放着两口棺材,棺材内放着身穿喜服的无头纸扎人,因着放在这两个纸扎人身上的物品,我们看了一场新娘惨死的婚礼,以及一场诡异的冥婚。冥婚的仪式结束时,那小女孩儿又再次出现,手中提着一盏青灯,将我们带去了一座建在崖壁间的囚牢。”   沈雁行的指尖,挠得洛书的手心有些许痒,他顿了顿,握住沈雁行作乱的手指,再继续说道:“我们在那座囚笼之中,见到了古宅婚礼中的新郎,以及将新娘杀害的罪魁祸首。他们一个叫作秋洵,一个叫作叶景,而新娘叫作练棠溪。那叶景并非凡人,而幻境中的那座囚笼,与安宁村瀑布后的那个一模一样。”   沈雁行没再继续趴着,而是单手撑着下巴,在一旁补充道:“秋洵与叶景有过情感纠葛,又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他曾对叶景刀剑相向,后来便与练棠溪成婚。叶景因爱生恨,所以杀了练棠溪泄愤,并将秋洵囚禁起来折磨凌辱。”   见他们没再继续说下去,江岁忍不住问道:“那你们又是如何破除幻境的?”   洛书回道:“若真要说起来,其实我们并没有做什么,算是幻境自己破除的。在叶景惩罚秋洵的过程中,他们身边开出了许多会食人的天竺牡丹。这些天竺牡丹将他们蚕食殆尽后,幻境就自动分离崩析了。”   江岁摩挲着自己的下巴,缓缓说道:“在我的印象行,那位桑竹仙君生前,似乎就很喜欢天竺牡丹,曾在山上种下了一大片。青鸳他们在小的时候,就有幸见过那片花海。”   洛书的眸光一闪,说道:“既是如此,那就基本能够确定,秋洵就是桑竹仙君,而叶景就是珈蓝。”   闻言,江岁愣了片刻,随即笑着嘲讽道:“没想到,向来桀骜不驯的魔神珈蓝,竟会与桑竹仙君有这层关系,并且,他还是被人抛弃的那个,可当真是令人笑掉大牙了。”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桑竹仙君之所以会对珈蓝刀剑相向,是因为当年天下修士围剿魔神那次,他也曾参与其中。或许,珈蓝对他的恨意,更多的是来自于此。”洛书说到最后,轻轻叹息了一声。   “我记得那时你已经降世好几年了,关于天下修士围剿魔神的事,你大概了解多少?”江岁有些好奇地问道。 第85章   沈雁行的手突然变得有些许冰凉,洛书赶紧催动自身真气,为沈雁行驱除寒气。   待沈雁行的手再次暖了起来,洛书才看向江岁回道:“我虽是由珈蓝养大,但那时我尚未完全开智,珈蓝也不大愿意同我提及此事,所以关于当年的秘辛,我了解得也并不太多。”   在洛书完全开智之前,天下修士的能力,基本与现在的神明差不多。   珈蓝为了对抗混沌之主,曾受过极重的伤,险些就因此而神魂俱灭,修养了好些年,也未能将身体完全养好。天下修士前去围剿他时,他的实力只有全盛时期的一半,更何况,这里面还有他的心悦之人。   那时的珈蓝寡难敌众,又有所顾虑,所以最终才会受了一身的伤。他一直留着脖颈上的那道伤疤,或许就是因为,那是桑竹仙君亲手留下的。   被自己所爱之人伤害,被自己曾守护的天下人伤害,珈蓝又怎能不恨呢?   江岁哼笑了一声,摇晃着手中酒杯,一脸惋惜地说道:“没法听到魔神大人的笑话,那可真是有些可惜了。”   江岁内心对珈蓝的恨意,不亚于珈蓝对桑竹仙君的恨意。   如果不是因为珈蓝,他就不会和乔思衡分离这么多年,不会受尽锥心蚀骨般的折磨,不会沦为残害生灵的刽子手,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无辜丧命。   若是有机会,他定要将其扒皮抽骨、摧心剖肝,再抹上秘药扔进人堆里,令其沦为人尽可夫的万人骑,也让珈蓝好好尝尝,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滋味。   满腔恨意如浪潮涌上心头,盛满花雕的玉制酒杯,在江岁手中碎成了细碎的残渣,那些尖利的碎片,大多都刺进了皮肤里,橙黄色的酒液裹挟着鲜血,一点点滴落到桌面上。   与此同时,数条深蓝色的细纹,自他的脖根处起笔,以极快的速度延伸到脸颊上。原本满是嘲讽之意的眼睛,也随之变得狠戾起来,眼底还隐约闪烁着一丝红光。   见此情形,洛书迅速并起二指,将红莲业火转化为真气,并尽数汇聚于指尖,点在江岁的额心处。待纯阳真气全都进入江岁的内府后,那些深蓝色的细纹,逐渐变淡至彻底消失。   待洛书收回手指后,江岁猛烈地咳了几声,整个人瞬时脱力,软倒在桌面上。他眼神溃散地看着桌面,轻轻喘息了一阵,用双手撑着桌面,才勉强坐直了身子。   洛书蹙起眉头,忧心地看着江岁,轻声问道:“阿岁,可缓过来了?”   秦越溪抽出一张面巾纸递给江岁,并关切地问道:“方才怎么了,是因为体内的锁魂钉吗?”   江岁接过面巾纸,擦掉嘴角的血渍,然后就跟个没事儿人似的,一边清理着伤口上的碎片,一边风轻云淡地笑着说道:“让你们见笑了,只要我一对珈蓝起了杀心,体内的蛊毒就会开始作祟,可我就是忍不住一颗想要杀他的心,对此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   他将就着秦越溪给他的那张纸巾,擦掉手上和桌面上的酒血混合物后,活动了几下受伤的手指,随即便有冰蓝色的流光萦绕在他指间,很快就抚平了他手上的所有伤口。   他就着刚处理好伤口的手,在桌面上轻轻地敲了一下,补充道:“若是往后你们再见我如此,一定要离得远一些,我怕我会因为失控而伤害你们。”   洛书虚握住江岁的手,语气坚定地说道:“等离开这里后,我们就去找玉卿,或许她能找到解毒的法子。先将蛊毒给解了,其余的我们再从长计议,不能让那些东西一直留在你的体内。”   在洛书说话的功夫间,沈雁行挽着他的手臂,枕上了他的肩头,半眯着的朦胧双眼,似乎已经有了睡意。   江岁的脸色和唇色都有些许苍白,额角布着一层细细的薄汗,他咬了咬自己的下唇,令其快速恢复血色,随即看向枕着洛书肩头的沈雁行,戏谑道:“你同我举止如此亲密,就不怕你家这位拈酸吃醋?”   洛书垂眸一笑,收回了手,将沈雁行有些遮脸的长发,尽数别到他的耳后,一边轻轻摩挲着他的侧脸,一边同江岁说道:“他若是因此而拈酸吃醋,我应该高兴才是,又怎会怕呢?”   洛书话音刚落,沈雁行就懒洋洋地搂住了他的脖颈,并借助着长发的遮掩,吻了吻他颈侧的皮肤,完事儿还依依不舍地蹭了蹭,然后继续搂着他的手臂,枕在他的肩头假装犯困。沈雁行那副“小媳妇儿”的模样,倒确实有几分拈酸吃醋的意思。   沈雁行不是醋坛子成的精,不至于为了一点子小事儿拈酸,他之所以如此,只是出自宣示主权的本能。   “那倒也是了,雁行会为你拈酸吃醋,就说明他足够喜欢你,是该高兴才对。”江岁就着乔思衡用过的酒杯,斟满醇香四溢的美酒,端起来朝向洛书,言真意切地说道,“我们多年未见,再见时,能看到你身边有佳人作伴,我由衷的为你感到开心。”   洛书端起先前从沈雁行那里夺来的酒杯,同江岁的酒杯短暂地碰了一下,发出令人听起来很舒服的清脆声响。   他将酒杯放在唇边,只浅浅沾了一下,品了个味儿,随即便感慨道:“若三百年前是我亲自去处理疫乱,或许我们就能提前相认了,你和小乔也就能更早重聚了。”   江岁苦笑着摇了摇头,仰头将酒一饮而尽,而后缓缓说道:“若那时来的是你,你自然是能够认出我的,可这并不见得就一定是件好事。你会不忍心对我出手,但我极有可能会被阿银利用来背刺你。如若没有秦小将军的那一击,现下我们必然会是刀剑相向,而非坐在此处喝酒叙旧。”   秦越溪缓缓站起身,往她与江岁的杯中斟满酒,再双手端起自己的酒杯,躬身朝向江岁,道:“当年因为亲眼目睹了药人残害同族,内心积攒了一腔愤恨之意,水神大人向我扑来之时,我那一掌牟足了劲儿,就是奔着要你灰飞烟灭去的。实在抱歉,我自罚三杯谢罪,还望水神大人海涵。”   她虽不是有意为之,且又在一定程度上帮了大忙,但这歉还是有必要向江岁道的。毕竟,她的那一记掌风,就算是实力极其雄厚的神明来了,都不一定能够吃得消,更何况是完全没打算抵抗的江岁。   江岁微微前倾着身子,双手托着秦越溪的杯底,说:“秦小将军不必如此,该是我向你道谢才对。”   两人抬起头相视一笑,同时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经年往事便在此刻画上了句话。   听秦越溪提起药人,加之阿银大肆收集新鲜脏器的行为,令洛书忽的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在连环偷心抛尸案中出现的七叶散,就与凡人的脏器有关。   这段时间堆积在脑子里的事儿实在太多,他才一时间没能将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   三百年前,秦越溪前往南疆去处理药人疫乱时,曾在北疆后人的藏身之处,搜刮出了大量尚未来得及使用的七叶散。她将其尽数带回交给了玉卿,并顺带抓回了几只活的药人当试验品。玉卿就着这些七叶散研究了一个多个月,通过逐一分析其组成成分来对症下药,尝试了外敷内服针灸等多种方式,但都未能研制出合适的解药。   在那之后,他向玉卿了解过七叶散的组成成分,其中只有几味带毒性的稀有药材,以及几种被烘干磨成粉的蛊虫,并无人之脏器。   所以,那时他只以为魇行者向郑岩索要人之脏器,是为了更好地诓骗郑岩去行凶杀人。现如今看来,阿银他们对七叶散的配方进行了改进,人之脏器就是新添加进去的那一味药。   可阿银制做这么多七叶散的意欲为何,是为了用在凡人身上,还是为了炼制药人军团?阿岁既未向他们说起这件事,想必他也对此不甚了解。无论阿银的目的是什么,其后果都不容小觑,等解决完了鬼村的事,他们必须得对此加以制止。   他在阿银身上放了一缕自己的神识,后续便可通过这个来观察其动向。   在与江岁他们交谈的过程中,他就一直有分出心神来留意阿银的动作,目前,阿银与那个装着脏器的木箱都还在鬼村内。   趁着现下与阿银之间的距离,还在可控范围内,他赶紧将那缕神识一分为二,其中一半仍旧留在阿银身上,另一半则附着在装有脏器的木箱子上。或许,他就能凭借着这个木箱子的最终去向,来弄清楚阿银制做大量七叶散的目的。   与此同时,沈雁行见洛书在垂眸思索着问题,便对着江岁他们比了个噤声的动作,示意他们暂时先不要打搅洛书,随即就站起身拿过酒坛子,将秦越溪和江岁的酒杯斟满。他坐下后想了片刻,又往自己的酒杯中斟满了美酒。   沈雁行知晓洛书不想他贪杯,就只将杯口贴在唇边,浅尝一下味道过过瘾。等洛书思索完了问题,他又将酒杯放回到洛书面前。   他单手倚靠着桌面,朝向洛书前倾着身子,歪头问道:“哥哥方才是在想什么,可是与药人有关?”   洛书看着沈雁行明媚动人的眼睛,心里不禁一阵柔软,轻轻捏了捏他的鼻尖,并同时笑着问道:“小雁行是住在我心里了不成,这么清楚我在想什么?”   “是因为哥哥住在我心里,所以我才知道哥哥在想什么。”沈雁行顺势握住洛书的手,贴到自己的心口前,浅浅一笑,嘴角的梨涡仿佛酿着蜜糖。   沈雁行的手又变得有些冰凉了,洛书连忙反握住他的手,揣进自己的外套口袋里,将由红莲业火转化而成的真气,缓缓注入他的掌心。   洛书保持着与沈雁行十指相扣的姿势,同几人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阿银之所以会将新鲜脏器收集起来,是为了用来制做新型七叶散。”   听完洛书所说之话,江岁瞬间就变了脸色,紧锁着眉头说道:“将那些人的脏器剖出来这个要求,是阿银近两年才提出来的。他每日都会向青鸳索要一份,这两年下来得囤积了多少。可他做这么多七叶散出来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为了重现三百年前的药人疫乱?”   “也可能是直接使用在人类的身上,一旦他们利用七叶散控制了人类,世间就会变得混乱不堪,我们的行动也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其后果难以设想。”洛书神色很是凝重地说道,握着沈雁行的手,也不由得加重了力度。 第86章   这七叶散就好似一根正在燃烧的导火索,随时都可能会引爆一颗足以毁天灭地的巨型炸弹。他们必须尽快处理完鬼村的事情,然后出去将这个隐患彻底根除。   接下来的时间,他们不再继续闲谈叙旧,开始商讨破除乾魂锁灵阵的最佳方法,确保被困其中的阴魂不会外溢。   他们要想破除乾魂锁灵阵,首先就得深入法阵的阵心。   乾魂锁灵阵的阵心,位于一座雄伟的高山之下。此山与从前囚禁秋洵的那座山相对而望,每年到了重阳节就会自动消失,从而暴露出阵心的入口。入口处设有与密道大门相似的屏障,只有魇行者知道破除该屏障的方法。   距离重阳节还有十五天的时间,在这期间,他们会利用傀儡术制做出十二具傀儡,以此充当祭品、鬼神君与鬼娘娘,避免更多的人遭受迫害。经由洛神笔点化过的傀儡,除内部构造外,几乎与真人无甚区别,而参与千魂祭的这部分人,是不用剖出脏器的,所以,阿银就很难能发现其端倪。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们会在阿银外出后完成此事。   江岁对阿银此行要去处理的事毫不知情,亦不知阿银此行会去多久,他们所制定的计划,就须得将阿银考虑在内。   千魂祭当日,沈雁行洛书他们会隐匿自己的身形,随送祭的魇行者一同进入阵心。等魇行者全都离开后,他们会设下一道屏障,由洛书注入红莲业火,将所有魇行者彻底隔绝在外。   狠毒至极的乾魂锁灵阵,是珈蓝为桑竹仙君量身定制的,除去江岁所说的那些,他们对该阵法几乎无甚了解。他们一致认为,要想破除该法阵,就得从桑竹仙君身上入手。   等确定好破除法阵的方法后,他们会集五人之力,一同设下一道巨型屏障,将整个鬼村笼罩在其中。与此同时,洛书会汲取大量天地灵气,以便将足量的红莲业火注入屏障。这样一来,万千阴魂和魇行者都无法逃出去,甚至还能将阿银就此活捉。   若法阵被彻底破除后,万千阴魂没有随之消失,他们会先收拾了魇行者,再来解决这一摊子麻烦。   不再受阵法禁锢的阴魂,处理起来会简单许多,仅需布下一个超度亡魂的法阵,这些小可怜儿就能干干净净地魂归天地。   但江岁能参与其中的前提,是阿银不在鬼村之内。   只要阿银尚在鬼村内,江岁就不能随他们一同进入阵心。因为锁魂钉的缘故,在一定距离范围内,阿银是能够感应到江岁的存在的。一旦那道屏障被设下,这种感应就会随之消失,阿银就会对此有所察觉,从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前段时间江岁去找赵雨怜说事情,以及将柯月星等人送出鬼村,就是趁着阿银不在时做的。   柯月星与何郁颐,是由裴绝选定的鬼娘娘与鬼神君,而叶梵则是祭品之一,他们都不需要被剖去内脏,用傀儡来取而代之,也就不容易被发现,这便是江岁会选择他们的原因。   为了确保计划能够顺利实施,以及洛书他们的行踪不会暴露,有关计划的一切事宜,江岁都不打算告诉青鸳与裴绝,只准备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指令行事。一切不宜江岁出面的事情,都可以交由他们二人去处理。   鬼村内的大小事宜,都是青鸳和裴绝在负责管辖,他们算是珈蓝钦定的鬼村掌权人,由他们去出面交涉,其他村民也比较会愿意听从。   青鸳与青莲等四人,只负责制做木乃伊版老腊肉,而炼制祭品、鬼神君与鬼娘娘,是由祠堂这边的人来负责,而外出狩猎与寻找合适的人选,则是由剩下的那部分村民来完成。当然,村民们不会倾巢而出,青鸳与裴绝会按情况挑选合适的人,分发相应的任务。   他们在开始实施计划之前,就须得先将这两拨人搞定,以免打草惊蛇。   江岁虽与村民们都混得挺熟,但难免不了有人会背刺他,毕竟,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   也就是说,用傀儡来李代桃僵这件事,最好不要让其他村民知道,也不能让江岁出面去处理,他们只需负责提供与活人无甚区别的傀儡,后续的事情全都交由青鸳与裴绝去完善。   商讨完所有事宜后,秦越溪作为从业多年的人民警察,特意向江岁详细了解了一些事情,关于鬼村村民是如何拐骗人口的。   用来制做木乃伊版老腊肉的这部分人,没有什么特殊要求,且需求量又比较大,负责外出狩猎的村民们,一般都是通过江岁所提供的传送符,前往全国各省的偏远地区,将当地的年轻男女们拐骗回来。   用来炼制祭品、鬼神君与鬼娘娘的人,对其相貌、身材和八字都有一定的要求。村民们狩猎回来的那部分人里,偶尔会有几个各方面都符合要求的,但一般都只是符合对祭品的要求,并且无法满足当年的人数需求,剩余的那部分人选,就必须前往更多的地方去寻找。   为了避免失踪人口过多而被察觉,会由江岁负责抽取这些人的一部分灵体,制做出同他们一模一样的傀儡,再由魇行者使用缩地千里术,将等同于他们的傀儡,送回到各自的故乡,若是某段时间的人数太多,就统一送到某个比较折中的地方。   柯月星和叶梵刚被抓进鬼村不久,江岁就抽取走了他们的部分灵体,所以他们才会变得神志不清。   若是秦越溪没有询问拐骗人口相关,江岁险些就忘了将这茬子事儿考虑在内。也不知怎的,他偏生就忘了说这么重要的事。   江岁有些懊恼地捶了捶自己的头,一脸抱歉地说道:“实在不好意思,把这么关键的事情给忘了,要是因此而误了大事,我可就成了千古罪人了。也不知是不是受了蛊毒的影响,我总是容易忘记一些事情,多亏秦小将军问到了这件事,不然我以死都谢不了罪。这劳什子的蛊毒,可真是个大祸害。”   说完,他还泄愤似地捶了一下桌面。   洛书虚握住江岁攥成拳的手,目光柔和地说道:“阿岁,你且放心,这蛊毒一定是能解的。”   沈雁行看了一眼洛书的手,正色道:“如此看来,为了避免被魇行者发现端倪,我们必须得制做出双份的傀儡。”   【作者有话说】   嘻嘻,厚着脸皮求海星(><) 第87章   在他们商讨计划的过程中,洛书一直有分出自己的部分心神,来留意阿银那边的动向。   阿银拿了一个装得鼓囊囊的布袋子给魇行者,命他带下山去交给青鸳,随后又召来一个魇行者,命他将装有脏器的木箱子带出鬼村。   在魇行者带着木箱子走出鬼村的一瞬间,洛书的识海就同那一缕神识断开了联系。他尝试使用千里传音术,联系住在近处的神明,同样也是没有信号的状态。   由此看来,他们无法直接通过脏器的去向,来查清七叶散的真正用途。   阿银要外出去处理的事情,有一定的可能性,会与七叶散有关,也可能会是去干别的坏事,他们必须得找人盯紧阿银。好在现在阿银尚未离开鬼村,他们还来得及出去联系近处的神明,命令他们隐匿身形等在入口处,随时准备好跟踪阿银,阻止其搞破坏。   洛书侧头看了看沈雁行,他脸颊上的红晕尚未消散,干净白皙的脖颈也透着淡淡的粉色,双眸中水光荡漾,眼睑微微泛着红,显然还处于微醺的状态。   他松开沈雁行的手,站起身,对坐着的三人说道:“我能随时知道阿银的动向,这件事由我来做最为合适。若是我外出的时间太长,你们也别太担心,那只可能是因为阿银离开鬼村的时候,我尚未联系到人,或是人还没到,需要先追上去看看。”   沈雁行也站起了身,拉过洛书半握着拳的手,皱眉问道:“哥哥说这话的意思是,你要自己一个人去?”   “嗯,这种事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就算是遇上了阿银,我也只是暂时追他一程,剩下的事,还是会由其他人去处理。”洛书轻轻地捏了捏沈雁行的掌心,安抚这只即将炸毛的大猫,“你且放心,就凭他们那点儿实力,是万万不可能伤害得了我的。”   这种随时会出现突发情况的事情,自然是两人一起行动比较合适,他也很明白沈雁行会想跟自己一同前去,但他不愿让尚处于微醺状态的沈雁行,随自己去处理这种充满未知危险的事情。   因着锁魂钉的缘故,江岁不能随意离开鬼村,自然是不能选择他的,他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   至于为什么不选择秦越溪,也是因为锁魂钉,它就像一颗重量级的定时炸弹,随时能将人炸得粉身碎骨,所以,他不放心沈雁行和江岁单独待在一起。   在与沈雁行对话的过程中,他就分出一部分心神,通过使用秘音术,来将自己的顾虑说与秦越溪听,希望她能帮忙留意一下。   实际上,他们之间年纪最小的沈雁行,才是实力最雄厚的那一个,这里根本就没人能伤害得了他。尽管如此,洛书也不想有任何一点危险,会威胁到他的雁行。   他的雁行身负拯救苍生的重任,在灭世灾祸尚未到来之前,他的雁行就应该身处于温柔乡中,不受到任何一点点伤害。就算是灭世灾祸到来,他也会倾尽全力护他的雁行周全。   没能护得住前世的池雁,今生的沈雁行,他不想再留任何遗憾。   “不行,我要随哥哥一同前去。”沈雁行松开洛书的手,随即握住他的肩头,凝眸说道,“虽然那只是一群不起眼的喽啰,但群蚁尚且能够溃堤,更何况是这些爱放冷箭的卑鄙小人。”   洛书搂住沈雁行的腰身,将其拥入怀中,下巴枕在沈雁行的脖根处,双唇贴在他的耳边,柔声说道:“好,我们一起去。”   洛书话音一落,就在沈雁行身上施下了定身咒术。出于对意外情况的考虑,该咒术的时效并不是很长,等他走出鬼村之后,咒术就会自动解除。   分明只是去处理一件小事,却像是在生死诀别一般。   沈雁行被定在原地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洛书转身离去。他大抵能猜到洛书为何会如此,可那几杯酒根本就碍不着什么,就算他真的受到了酒精的影响,也能轻而易举地碾死那群蝼蚁。   他的哥哥,真的是把他当成娇花一般在护着。   他们从密道走进鬼村时,走了估摸着得有两公里的路程,可洛书从鬼村往密道外面走时,只走了大概五分钟的样子,就到了密道的入口处。密道不仅变得比先前短了许多,还变得比先前宽了两倍有余。而先前地面上堆积着的厚厚骨灰,已经不见了踪影。   入口处的大门,是他们一开始见到的那扇铜门,内里装着两个门环,洛书只轻轻拉动了一下门环,这铜门就自个儿打开了。   以防万一,他先合上了铜门,再去完成接下来的事情。   千里传音术与缩地千里术所耗费的时间,都会受到两人之间距离的影响,为了不因一丝一毫的时间差,而让沈雁行久等,洛书只传召了目前身处在渝市内的神明。   因为渝市冬冷夏热的气候,以及重油重辣的饮食习惯,选择定居在此处的神明相对较少,洛书也没打算叫来很多人,人数一多就容易产生分歧,更何况,神明与神明之间并不一定都很熟。若是后续需要请求支援,他们可自行传召其他地方的神明。   从洛书使用术法将指令传达出去,到四位神明先后赶来此处,统共只花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最先到达此处的是玉卿,恰好她这两日就在邻近的区县,找寻用以炼制丹药的稀有药材,而后是刚和学校同事唱完K的文神谢萤和风神阮昭华,再是正准备与美人贪欢的陆远之,衣服都还没来得及脱,就丢下几个小美人火速赶来。   恰逢旅游黄金期的国庆节,目前身处在渝市的神明远不止这几位,之所以只有四人奉命前来,是因为洛书选择性地传召了曾居住在昆仑的神明。   相对来说,熟人之间没那么容易产生分歧,能够更好地互助合作,降低因为危险而内斗的可能性。   交代完所有的事宜后,洛书先查探了一下密道内的情况,确定不会和阿银碰个正着,生出不必要的麻烦,才凭着记忆打开铜门。   在洛书刚合上密道出口的木门时,江岁就拎着把藤椅,抱着一坛阿银突发善心送给他的玉冰烧,走出了别院所在的洞穴。他将藤椅摆放在距离洞穴不远的地方,坐在上边儿悠闲自在地喝起了酒,假借品酒赏月之名,等着洛书回来给他开洞门。   江岁本就有坐在此处喝酒解闷的习惯,就算是现在碰上了准备外出的阿银,也不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   洛书所顾虑之事,江岁自己也很在意。   身为弑神者的沈雁行,是珈蓝及所有魇行者的肉中刺,这群阴险狡诈的鼠辈,必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剔除巨刺的机会,他被能够摄人心魄的秘术所控制,就极有可能成为阿银用来铲除异己的工具。   有能力扼制秘术的洛书不在,沈雁行又被施下了定身咒,为了保险起见,他不能与沈雁行待在同一个空间里。   洛书与江岁一同回到别院时,沈雁行正双手抱胸倚靠着门前的柱子,一只手拿着尚未熄屏的手机,低垂着头,用鞋尖不停地捣弄着从石缝里长出来的梧桐树苗,一听见他们进门的动静,就猛地一下抬起了头。   喜悦之意在沈雁行脸上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委屈巴巴的小媳妇儿样。他快步走到洛书跟前,将其一把拽入怀中紧紧搂住,那力度,就像是要同洛书融为一体似的。微微泛着红的眼眶,还有些许湿润。   不知道的怕是会以为,洛书打算和江岁私奔,要将他给无情地抛弃了。   江岁见此情形,十分知情识趣地往里走去。   “你若是再晚些回来,我可就要提剑追出去了。哥哥以后不可以再这样了,你我既是恋人也是家人,无论有什么事情,都应该一起去承担。”沈雁行轻轻地啃咬了一下洛书颈侧的皮肤,只留下了很少的一点水渍,而后又用嘴唇覆了上去,吻去这残存的一点水渍,假意生气地说道,“这是对哥哥抛下我一人,独自去赴险的惩罚。若是哥哥以后再像今日这般,那惩罚可就不会这么简单了。”   他说的并非是玩笑话,而是实实在在的真打算,若是洛书未能在半个小时内返回,他决计是会追出去的。洛书体内还留存着他的气息,无论洛书身在何方,他都可以凭着这缕气息追上去,将那群藏头露尾的鼠辈杀个精光。   至于他所说的更严重的惩罚,那便就是在春宵帐中见真章了。 第88章   洛书这样做虽是出自对沈雁行的保护之意,但见了这人泪眼朦胧的委屈模样,心里还是不由得滋生出了强烈的愧疚之感,泛起了阵阵酸。   他在沈雁行的头发上烙下浅浅一吻,随即又轻轻地揉了揉,温声说道:“是哥哥思虑不周,害我家小雁行担心了,确实该罚。”   将脸埋在洛书颈窝处的沈雁行,闷闷地“嗯”了一声,随即缓缓抬起头,借着柱子的遮挡,用温润柔软的双唇,在洛书的耳垂上碾磨剐蹭。   耳鬓厮磨,缠绵缱绻。   明明只分开了不到半个小时,却像是半个世纪没见了一般。若是此处唯有他们二人,沈雁行定会将洛书抵在柱子上,狠狠地索要一番。   等“久别重逢”的两人总算腻歪够了,屋里边儿的乔思衡也刚好睡醒了,揉着双睡意惺忪的眼睛,一路扶着墙壁和门框,缓步走了出来。   乔思衡一脸的疲倦,整个人看起来软绵绵的,头发和衣服都有些许凌乱,俨然是一副宿醉后的模样。院子里没了方便他搀扶的东西,每走个两步,就有种要往地上栽的感觉。   江岁快步走上前去,扶住险些被自己左脚绊倒的乔思衡,乔思衡就顺势软到进他的怀里,然后抬起头痴痴地望着他。   乔思衡的眸光灿若星辰,眼前的世界唯余江岁一人。   江岁将乔思衡扶进凉亭里坐下,再让乔思衡枕在他的腿上,用恰到好处的力度,为乔思衡按摩太阳穴,缓解宿醉后的头疼。   乔思衡握住江岁的左手,将带着些许凉意的手背,贴在自己微微发烫的脸颊上,待江岁的手背变得温热后,他抬起手轻抚江岁的脸颊,小指指尖划过江岁的唇角,掌心停留在江岁的下颚处。   “阿岁,我终于能触碰到真正的你了,我眼前的你,终于不再是幻象了。”乔思衡虽是笑着的,但眼神里却透着几分伤感,眼尾处挂着一滴蕴含万千思绪的泪水。   晶莹剔透的泪珠折射起来的光,刺得江岁的眼睛生疼,整颗心就像是被青柠汁浸泡过一般酸涩。   他用干热的拇指指腹,拭去乔思衡眼尾的泪珠,随即低下头吻了吻乔思衡的眼睛。这般漂亮的眼睛,应该常带笑意才是。   乔思衡双手捧着江岁的脸颊,微微蹙起眉头,近乎恳求地问道:“阿岁,跟我们一起回昆仑,好不好?”   江岁的双手,覆在乔思衡的手背上,再次低下头,用双唇抚平他眉间皱起的地方,温声回道:“待一切事情都尘埃落定之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回昆仑了。等到了那时候,我们就去寻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建一个只属于你和我的家, 种满一院子的梨树和桂花树,春天酿梨花白,秋天酿桂花酒,将它们全都埋在合|欢树下,日后用来宴请参加我们婚宴的宾客。”   在江岁去搀扶乔思衡的同时,秦越溪终于从沈雁行那里,拿回了自己的手机,右上角原本是绿色的电量图标,竟然已经变成了红色。   院中人两两成对,又都在各忙各的,她这个唯一的闲散人士,就只好找点事儿来打发时间了。手机仅剩不足15%的电量,她若只用来看脆皮鸭文学,还是可以再撑半个小时的样子。   而终于盼得丈夫归的小媳妇儿沈某,将他眼巴巴等了近半个小时的人,拉进西边儿的厢房,抵在靠内侧的墙上,尽先前未能尽的兴。   来自不同世界的柔软云朵,紧密相贴在一起,湿热的气息在此间交汇相融……………痛痛快快地嬉闹了一番。待燎原之火有了燃起的趋势,它才意犹未尽地缓慢退场。   洛书身上的衬衣多了些许褶皱,最下边儿的三颗纽扣,被灵活的手指小人一一解开,露出恰到好处的腹间肌肉。   ……………………………………   不知是不是因为沈雁行太过情急,洛书的下唇被磕破了一小块儿皮,方才没能发现它的存在,现在停了下来,反倒开始往外渗出血珠了。   沈雁行低下头,与洛书鼻尖抵着鼻尖,两股有些许粗重的气息交织在一起,他们的体温又有了攀升的趋势。   “这是我造成的,就由我来为哥哥抚平伤口,可好?”沈雁行将指尖抵在伤口的下方,用微微冒出头的指甲,状似无意地剐蹭了两下。   洛书刚准备开口回应,沈雁行的双唇就贴了上来,一声迟来的“好”,被迫变成了语调婉转的“嗯”。   缓慢往外渗出的血珠,被柔软的双唇尽数抿去,一股淡淡的腥甜味,在他们的口腔中蔓延开来。由天地灵气转化而成的暖流,通过嘴唇传导,洛书下唇破皮的地方,很快就恢复得完好如初。   在与沈雁行亲密缠绵的过程中,停留在阿银身上的那一缕神识,与洛书的识海断开了联系。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开始准备实施计划了。   乔思衡的酒还没有完全醒,不宜随他们一同外出。江岁哼唱了一段乔思衡儿时爱听的小曲儿,等他被这清幽婉转的小曲儿给哄睡着了,再动作轻缓地将他抱入卧房。   出于对意外情况的考虑,秦越溪主动选择留在别院内,帮江岁照看乔思衡。   这处别院位置虽很隐蔽,只有他们几个知道此处的存在,但也不能独留乔思衡一人在此,醉酒熟睡的人没有任何防备意识,若是危险真的降临在他身边,就只能任其宰割。   一直处于“隐身”状态的沈洛二人,随江岁一同前去瀑布旁的小宅院,找青鸳商谈关于李代桃僵的事情。至于裴绝,他的性格有些弱,容易扛不住事儿,这种充满风险与变数的事情,还是不直接告诉他比较好。   他们来的时间挺赶巧,小宅院内正好只有青鸳一人,青莲与另外两个女人刚离开不久,去挨家挨户分发新鲜出炕的木乃伊版老腊肉。   全村上下共有百来号人,每天都必须得进食一份木乃伊版老腊肉,否则,就要承受比万蚁噬心还痛苦的折磨。   这木乃伊版老腊肉于他们来说,不是用来填饱肚子的食物,而是用来缓解病痛的特效药,只需手机电池般大小的一块儿,就能安然无事地顶过一天。   为了避免魇行者突然到访,影响他们计划的实施,洛书在谈话的屋子内,设下了一道隔音屏障。若是青鸳突然翻脸不认人,他们也可在不招来其他人的情况下,将青鸳制服,并清除其所有相关记忆。   江岁只对青鸳说,自己有几个在凡尘里认识的朋友,精通于各种奇门异术,可以帮他们渡过眼下的难关,但不能让除她与裴绝之外的任何人,知道这几个朋友的存在。他没说这几个朋友具体是谁,也没说他们现下是否就在鬼村之内。   青鸳明白并理解他的顾虑,也就没有多问什么。   江岁没有直接告诉青鸳,他们会使用傀儡来李代桃僵,而是对她说,他的朋友会从全国各地,抓来十二个在逃通缉犯,使用特殊的秘术将他们炼制成傀儡人。如此一来,便可随意篡改那些人的生辰八字,从而达到千魂祭所需的要求。   在青鸳看来,这样不仅能解他们的燃眉之急,还能为民除害。   除此之外,江岁还对青鸳说,他的朋友会在傀儡人体内,种入写满符文的法器,而这便是破除乾魂锁灵阵的关键所在。   江岁握着椅子的扶手,朝着青鸳微微前倾身子,正色道:“我和我的几位朋友,会在入口处实现对接,将十二个傀儡人带进来,而剩下的事情,就需要由你去完成。”   青鸳一撩衣摆,单膝跪地,手掌撑着膝盖,微微颔着首,刚毅果决地回道:“但凭神使大人吩咐,青鸳定不辱命。”   江岁坐直了身子,一脸严肃地说道:“你安排几个信得过的人,按照以往的方式,将那些傀儡人带回祠堂。谨记,不能让除你们之外的任何人,知道关于傀儡人的一切。否则,无论是你我,还是安宁村里的其他人,都将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青鸳明白,定会命所有人守口如瓶。”青鸳又将头往下低了一些,头顶的一小缕发丝,随着她的动作飘然而起,仿若在昭示着她心中燃起的昂扬斗志。   江岁双手结印,冰蓝色的流光萦绕于十指之间,天地灵气汇聚在掌心之间,刺眼的冰蓝色流光裹挟着几缕淡淡的绯色,凝结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双色玉珠。   那几缕淡淡的绯色流光,乃是洛书用洛书笔写出的符文,专用于对付泄密者的咒术,是他们在来时的路上商量好的。   江岁将十二颗玉珠放在一旁的小桌上,再轻轻地敲了敲桌面,示意青鸳抬起头来,“这是引雷珠,参与此事的所有人,都须得将其服下。一旦有人动了泄密的念头,引雷珠便会召来天雷,将其劈成随风飘散的齑粉。”   实际上,这并非是什么引雷珠,自然也没有这么可怕,顶多是让泄密者变得意识混乱,记忆出现偏差,短时间内无法正常言语。等泄密者恢复正常后,他想要泄露出去的事情,就会彻底从记忆中被抹去。   “青鸳明白,定会督促他们将其服下。”青鸳说完,从桌上取了一颗玉珠吞入腹中,仿佛是在借此行径,向江岁表明自己坚定不移的决心。   【作者有话说】   羡羡可以求个收藏吗,嘻嘻(><) 第89章   他们花了一天的时间,将二十四具傀儡全都做好后,并没有急着通知青鸳带人来,而是暂时先放在江岁的别院里,等距离千魂祭还差三四天时,再命青鸳安排好的人来出口处,将其中的十二具傀儡带回祠堂。   若是太快凑齐十二个符合条件的人,难免会惹人生疑,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那些被安排出去狩猎的村民,自然也需要短暂的消失一段时间。   他们在外出狩猎之前,会在祠堂内进行集合,由江岁分发随行物品,再由青鸳将他们送出鬼村。所有准备工作都是按照流程在走,只是传送符被替换成了隐身符,青鸳也未曾将他们送出鬼村,而是将他们安置在小宅院的柴房里。   为了事情的合理性,在那十位村民在离开祠堂之前,青鸳还特意当着其他人的面,对他们叮嘱了一句,“若是你们没能找齐十二个符合条件的人,就不要再回来了。”   在将傀儡人送出去之前,沈雁行他们基本没有什么要紧事可做,就偶尔留意一下村中魇行者们的动向。   不知是不是因为阿银不在,那群魇行者极少出没,每三天里可能就只有那么一两个小时,会出现在沈雁行他们的视野里,还是为了吩咐青鸳她们多准备几份脏器。   如此一来,他们倒是过了几天安稳的闲暇日子,这或许就是所谓暴雨前的平静吧。   沈雁行有洛书作陪,乔思衡有江岁谈心,而手机没电的秦越溪,就只能饱受狗粮的摧残。好在这狗粮只是她的饭后甜点,沈雁行变着花样做的可口饭菜,才是每日的正餐。   当然,每天的饭菜能够精致可口,还花样不重复,完全是托了洛书在这里的福。   十月十号这天,阿银回了一趟鬼村,身边跟着个身形高挑,穿着件紫色锦绸旗袍的女人,是一张从未见过的生面孔,嘴上总是噙着意味不明的笑意。   那女人同阿银之间,就像两个陌生的熟人走在一起,看似亲密,实则疏离,总是保持着一定的社交距离。   阿银每每看向那女人时,眼中都会倾泄出藏不住的爱意,又夹着几分失意的落寞。而那女人深邃复杂的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对阿银的回应。   看来,这又是一段爱而不得的关系。阿银可真不愧是珈蓝那疯子的走狗,一样的可怜又可悲。   见了阿银那副爱而不得的可怜模样,沈雁行一把将洛书圈入怀中,看着阿银略微扬起下巴,冷笑着说道:“幸运之神,只会眷顾像我们这样的好人,尔等胡作非为的宵小,只配拥有事事求不得的下场。”   阿银带着那个笑里藏刀的女人,在鬼村内逛了一圈后,就一起拿着几箱子的脏器离开了。   阿银在临走前,又拿了一袋子雪灵珠给青鸳。他前后共拿了二十来颗雪灵珠给青鸳,看起来像是要出去很长一段时间。   若真是如此,倒方便了沈雁行他们实施计划,但他们也会因此错失活捉阿银的机会,有关于七叶散的事情,就只能寄希望于玉卿他们了。   十月十三号,距离千魂祭还差三天,持有隐身符的十位村民,将十二具傀儡人带回祠堂。祠堂那边负责相关事宜的人,日以继夜地将这十二个“人”,用秘术炼制成了祭品、鬼神君和鬼娘娘。他们将十份祭品分别装入棺中,整齐摆放在祠堂的院内,而装着鬼神君与鬼娘娘的棺椁,被单独摆放在另一处宅院中。   村民们赶在重阳节前夕,完成了所有准备工作。整个过程十分顺利,无一人冒着灰飞烟灭的风险,去向魇行者告密。   那处宅院位于群山之中,被一道无形的屏障隐藏了起来。这道屏障会在重阳节这日,随高山一同消失,其余时日,只有在魇行者的带领下,村民们才能通过屏障进入宅院。   千魂祭里的婚嫁仪式,便是在此处举行。   在闲来无事的那段时日里,沈洛二人有想过潜入此地,去看看这处被特殊对待的宅院,是否就是他们在幻境里见到的那座古宅。但被迫为阿银打工的江岁,并不知道解除这道屏障的心法口诀。若是他们贸然前去强行破除,势必会被留守在里面的魇行者发现。   既是如此,便也作罢,反正在千魂祭那日就能见到,他们也没必要去冒这个风险。   千魂祭的婚嫁仪式,走的是冥婚形式,那自然就是在夜里举行,而鬼村内的日夜,同外边儿是完全颠倒的,正式开始的时间,是在重阳节当日的正午十二点。   他们的计划成败与否,就要看明日如何了。   重阳节至,正午时分,唢呐声起,震耳的乐声响彻山林。青鸳与青莲等人,用柘木棍架着鬼神君与鬼娘娘,在古宅的中堂内行冥婚仪式。   “吉时已至,新人入殡!”   裴绝的话音一落,青鸳她们就从袖中取出一把长匕首,割下“新人”们的头颅,安放在无头纸扎人的脖颈上。事后,再将“新人”们放回棺椁之中。   那座古宅,那支唢呐,中堂内的陈设,八仙桌旁的纸扎司礼,四个无头的纸扎人,以及所行的仪式,与沈洛二人在幻境中所见到的别无二致。   与之不同的是,拥有头颅后的四个纸扎人,全都扮演起了力大无穷的顶棺人。一个纸扎人顶起一副棺椁,在青鸳与裴绝手中青灯的带领下,朝着阵心的方向走去。   负责抬祭品的八十位村民,在同一时间从祠堂出发。   从祠堂到阵心的距离,要比从古宅出发远上许多,为了保证两边的队伍能够同时到达,负责给纸扎人引路的两人就走得很慢,慢到沈雁行以为他们要踩死路上所有的蚂蚁。   在两支队伍到达阵心的同时,阿银又带着那女人回到了鬼村。他们虚挽着手,就站在离阵心不远的地方。   那女人化着精致艳丽的妆,穿着件正红色的织锦旗袍,胸前别了朵馨香四溢的小白花,手中提着一篮还带有露水的天竺牡丹,手腕上戴着一串做工精巧的银铃,一步一响,清脆悦耳。   她嘴上依旧噙着意味不明的笑意,看向阵心的眼中,充满了讥讽与嘲笑。   阿银既已回到鬼村,江岁就不便参与此次行动了。他只好站在裴绝的身侧,等待合适的时机,协助沈雁行他们完成破阵。   负责抬棺的两支队伍,用这二十四副写满符文的棺材,围绕着阵心,摆成了一个残缺的逆行八卦阵,每个方位空缺的地方,就由其他村民们站在上边来进行填补。   穿着黑色广袖袍的魇行者,站在阵心上方,默念口诀,双手结印,浓浓的黑雾自地底腾起,将他笼罩在其中。数条浅紫色的光纹,从魇行者脚下的太极图起笔,蔓延至逆行八卦阵的各个方位。   负责抬棺的一部分村民,抬出棺中的尸体,以双腿盘坐的方式摆放在地上。余下的那部分村民,从袖中取出一把短匕首,割开尸体的双手掌心,将黑红色的血液挤压到地上。   与此同时,负责补全方位的村民们,也纷纷从袖中取出匕首,割开自己的掌心,紧紧攥起拳头,冰凉的血液源源不断地流下。   魇行者再次双手结印,召出一柄拂尘,将大量魇气汇聚于拂尘之上,在太极图上写出一道极其复杂的符文。   “天地分两极,两极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障破阵起!”   一道强光乍现,地面开始剧烈震动,所有血液沿着淡紫色的光纹,迅速流向太极图上的黑白两点。生者血汇聚于阴,亡者血汇聚于阳,阴阳交替,颠倒乾坤,屏障破,阵心现。   太极图上直径约一米的光柱,就是进入阵心的通道。魇行者抬手一挥袖,二十四具身穿喜服的尸体,随他一同消失在光柱之中。阿银与提着花篮的女人,紧跟其后进入阵心。   一直站在江岁身旁的乔思衡,在心上人的脸颊上,印下浅浅一吻,以此寄托暂别之相思。江岁只咽了咽口水,无法做出除此以外的任何回应。   乔思衡将温热的掌心,贴在江岁颈侧的皮肤上,深情缱绻地看着眼前人,柔声说着:“阿岁,答应我,无论接下来发生什么事,你都一定要先保全自己,我只想见到安然无恙的你。”   当年的圜丘一战,令乔思衡感到无比的后怕,他怕重蹈覆辙,怕真的会与江岁天人永隔。   这些年他一直活在悔恨之中,恨夺走江岁神骨的自己,如若没有他这个拖油瓶在,江岁必然能从陷阱中全身而退。他不希望再因为自己,害得江岁命悬一线。   江岁缓慢地眨了眨眼睛,以示对乔思衡的回应。   光柱开始渐渐变暗,进入阵心的通道即将关闭,沈洛二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分别拉起乔思衡的左右手,快步跑进光柱之内。   阵心实际位于一处地宫之中,而非江岁所说的水牢。地宫里边儿的布局陈设,同瀑布后的那个囚牢,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江岁从未进入过此地,对其不了解也实属正常。   身着紫色破布衣裳的桑竹仙君,盘腿坐在地上,随意披散的长发,如杂草般凌乱,几乎遮住了他的整张脸。他自然垂下的双手,被玄铁所制的铁链绑了起来,而铁链的另一端,就扣在地宫最内侧的牢门上。   桑竹仙君身上纵横交错的陈年旧伤,与沈洛二人在幻境中所见到的如出一辙。   作为食物的二十四具尸体,被魇行者整齐堆放在地上,距离桑竹仙君还有些远,就算是两根铁链都被绷得直直的,他也无法触碰到这些尸体的一根汗毛。   阵心的入口,恰好就在堆放尸体的上方,沈雁行他们进来的时候,险些就和这些尸体来了个亲密接触。 第90章   沈雁行俯下身,拍了拍自己的裤腿,随即看向对面的两人,一脸嫌弃地低声说道:“随地乱扔垃圾,这可不是一种好习惯。还带美丽的女士回来参观垃圾场,可真是没有一点绅士风度。”   阿银带回来的那个女人,正体态端庄地坐在床榻上,微微扬起下巴,轻蔑地看着落魄的桑竹仙君。她浑身充满着掌权者的霸气,而站在她身边的阿银,活像个做小伏低的喽啰。   一缕碎发突地垂了下来,她抬手挽向耳后,银铃轻晃,发出不同于先前的脆响。   不知是不是因为地宫内充斥着极重的魇气,闷得沈雁行整个人都有些不舒服,内府异常燥热,心里也有种抑制不住的烦躁感,体温却不升反降。最令他感到难受的是,元神开始莫名地燥乱不安,就像是不喜躯体的束缚,要强行出窍了一般。   他蹙起眉头,轻轻地晃了晃有些晕的头,再揉了揉干涩发痒的鼻子,从身后环抱住洛书的腰身,将下巴抵在洛书的颈窝处。他家宝贝儿温暖的身体,能让他躁动不安的心,快速地平静下来。   “洛书哥哥,我好冷啊。”某只蔫巴了的大猫,软着嗓音可怜巴巴地说道。   “地宫里阴寒湿冷,在他们离开之前,你就一直这样抱着我吧。”洛书握住环在自己腰间的双手,暖烘烘的真气自掌心传导,迅速蔓延到沈雁行的全身经脉,驱散侵入他骨骼的湿冷寒气。   沈雁行眯起眼睛,脸颊贴着洛书颈侧的皮肤蹭了蹭,笑着说道:“还好我有哥哥,不然的话,我就得变成嘎嘣脆的大冰棍了。”   又是一阵银铃轻响,那女人提起花篮,步履婀娜地走向桑竹仙君。蹙起眉头的阿银,紧跟在她的身后。   她将花篮搁在桑竹仙君的身旁,一双葱白细嫩的纤纤玉手,撩起如杂草般枯乱的头发,一点点理顺打结的地方,再从花篮中取出一根纯白色的发带,为桑竹仙君绑了一个简单的发髻。   她微微俯下身子,从花篮中挑选出一朵品相最好的天竺牡丹,为桑竹仙君簪花。而后向阿银要来一张干净的手帕,用指尖挑起桑竹仙君的下巴,就像是在擦拭易碎的古董瓷器一般,轻柔细致地擦去他脸上的污垢。   桑竹仙君的面颊上,布满了靛青色的细纹,紧闭着的双唇毫无血色。   那女人用拇指指腹,抹掉自己唇上艳红的口脂,为桑竹仙君苍白的双唇染上色彩。   她舔了舔自己的指腹,就像是品尝了美味的果酱一般,心满意足地笑了笑,将桑竹仙君的下巴挑得更高了些,讥讽道:“昔日风光无限的桑竹仙君,怎的就沦落成了任人摆弄的阶下囚?”   阿银的眉头拧成了“川”字,伸手想要去触碰眼前人,最终却只停滞在了半空,苦涩地笑了笑,轻声唤道:“锦娘……”   锦娘竖起食指,抵在阿银的唇上,示意他噤声。阿银咽了咽口水,没再继续说下去,眼中的苦涩之意,因此而变得更甚。   锦娘再转头看向桑竹仙君时,眼中充满了嗜血的杀意,一把掐住他的脖颈,冷笑着说道:“洵郎你得明白,欠了人情债不还,就活该是这下场。”   她掐着桑竹仙君脖颈的指尖,陷入了布满靛青色细纹的皮肉里,乌青色的血液顺着她的指腹流下。她低低地笑了两声,松开桑竹仙君的脖颈,将手指上沾染的血液尽数舔舐干净。她又走到桑竹仙君的身后,一件件褪下他的衣衫,用指甲划破他背上每一处结痂的地方。   每划出一道血痕,她嘴角的笑意就加深一分。   见此情形,沈雁行顿觉有趣地挑了挑眉,哂笑道:“哟,又是一个上门讨债的旧情人,这桑竹仙君是在外边儿欠了多少情呀?”   一个叶景,一个锦娘,都唤桑竹仙君为洵郎,都以折磨凌辱他为乐。若非阿银的计划尚未完成,他和洛书都快要以为,这是珈蓝披着新的马甲,回来折磨自己的负心前任了。   可江岁所说之事,都是他从阿银这里了解来的,真实性还有待考究,也就代表着锦娘有可能会是珈蓝。若锦娘真是珈蓝新批的马甲,那这疯子可真是能装,竟能完全无视他们的存在。毕竟,珈蓝是同他们一样的天神,他们所使用的隐身术法,于他来说是完全无效的。   洛书并起二指,进入战备状态,试探着低唤了一声:“珈蓝。”   闻言,在地宫四周查找有用信息的两人,迅速向沈雁行身边靠拢,也并起二指,进入了战备状态。   “叶景。”见锦娘未曾做出任何反应,洛书又试探着喊了一声,这次要比先前那声的音量大上许多。   但锦娘仍旧没有对洛书的话语,做出任何一点儿的反应,在桑竹仙君后背上作画的指甲,也没有丝毫的停顿。   沈雁行就着怀抱洛书的姿势,召出小臂中的秋风隽,注入强劲的元神之力,然后并指一挥,托着光尾的短剑,就朝着锦娘极速飞去。   秋风隽在锦娘面前停下时,剑尖与她的眼睛之间,只有不到一厘米的距离,但她并没有做出任何防御措施,就连眨眼的频率都没有变一下。   由此看来,这锦娘的确不是珈蓝。   锦娘摩挲着桑竹仙君心口前狰狞的伤疤,转头对阿银说道:“阿银,把骨刀给我。”   阿银轻轻地应了一声,取下戴在自己脖颈上的项链,放到锦娘摊开的掌心中,再咬破自己的指尖,挤出一颗豆大的血珠,点在骨质吊坠上。吊坠上的孔洞,迅速将这颗血珠吸食殆尽,发出极为刺眼的强光,瞬时变作一把匕首般大小的弯型骨刀。   骨刀通体呈淡青色,刀柄上嵌着一颗如鸽血般艳红的玉珠,仅看其形状的话,像是用人的肋骨制成的。   刀柄上的红色玉珠,闪烁着淡淡的光,看上去有种说不出来的诡异感,就像是来自地狱的眼睛在凝视着你。   “洵郎,你都已经睡了好些时日了,是时候该醒来看看我了。”锦娘反握着骨刀,猛地一下刺入桑竹仙君的心脏。   分明是捅进了为全身供血的心脏,却没有流出多少血来。这个反复破开又结痂的地方,早就已经被折磨至近乎干涸,失去了跳动的能力。   在锦娘拔出骨刀的一瞬间,桑竹仙君睁开了唯余白色的眼睛,然后猛地一下弹射起来,张着充满腥气的血盆大口,想要去啃食那些“秘制美食”。紧紧扣着牢门的铁链,被他拽得哐啷作响。   “看起来怪可怜的,就全都赏给他吃吧。”锦娘挽着阿银的手臂,看向桑竹仙君的眼中,饱含怜悯之情,嘴上却挂着意味嘲讽的笑容。   魇行者听从锦娘的指令,抬手一挥袖,二十四份秘法炮制而成的“美食”,就全都到了桑竹仙君的身边。桑竹仙君低吼一声,如饿狼扑食一般,抱着其中一具尸体,疯狂地啃食了起来,就连硌牙的白骨都未曾放过。   空气中弥漫着腥臭的血气,“咔擦咔擦”的声音响彻整个地宫。   锦娘屈起手指掩住鼻息,阴阳怪气地说道:“洵郎啊,若是让你曾经心心念念守护的那些人,知道了你是个食人狂魔,不知他们会作何感想?依我来看呀,那群所谓爱憎分明的人,只会想将你剥皮抽骨,用来血祭这些命丧你口的可怜人类。”   桑竹仙君的运气实在有些太好,一来就吃到了洛书做的傀儡人,这食物才刚吃掉了一半多点儿,就开始腹泻似的往外吐,吐得满地都是臭烘烘的污秽物。   好在这些傀儡都有经过洛神笔点化,变得与真实的人类几乎无甚区别,不然他们就得露馅了。   锦娘捏了捏阿银的臂弯,蹙着眉说道:“回去记得告诉你的人,以后别什么都往这儿送。下次若是再出现这种情况,就把他们全都扔下来喂我家洵郎。”   锦娘的那声“我家洵郎”,严重刺激到了阿银的神经,令其攥紧了拳头,指关节被捏得咔擦作响。他紧咬着自己的后槽牙,太阳穴处的血管,明显突出了几分。   阿银未曾过问锦娘的意见,就打开阵心的入口,直接带着她离开了地宫,一直默不作声的魇行者紧跟其后。   待阵心入口彻底关闭之后,沈雁行他们开始实施前些时日商量好的计划。   为了保障计划的有效实施,以及能够顺利活捉到阿银,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对两道屏障的布设,不给阿银留下任何一点离开鬼村的机会。   红莲业火能转化为纯阳真气,洛书体内的真气也能转化为红莲业火。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将大量红莲业火注入这两道屏障,必定会在一定程度上亏虚洛书的身体。乾魂锁灵阵对他们的实力有所压制,能从此地汲取到的天地灵气又十分有限,想要快速恢复就会有些困难。   就好比一块突然变得皲裂的土地,却只有绵绵细雨在为其滋润。   他的脸色因此而变得有些许苍白,额角也在不断地沁出细密的汗珠,再突的一下两眼发黑,双腿发软,直接向后栽倒进沈雁行的怀里。   沈雁行单手搂住洛书的腰身,用干燥温热的指腹,摩挲着洛书冰凉湿润的脸颊。   他眉头紧锁,眼中尽是心疼之意,却又故作生气地问道:“哥哥,你为什么不接受我传给你的真气?”   在洛书往屏障内注入红莲业火时,沈雁行想用自己的真气来为他进行补给,却他被施下的一道术法,给干净利落地拒绝了。   洛书轻轻地喘息了一会儿,握住在自己脸颊上摩挲的手,枕着沈雁行的肩膀,仰头看向那双关情脉脉的眼睛,柔和了目光,莞尔而笑,说:“我无甚大碍,只是突然将大量真气抽离身体,一时间有些没缓过来,稍稍休息一会儿就能恢复的,雁行就别将真气浪费在我身上了,待会儿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沈雁行体内的寒毒,全靠着自身真气在压制,一旦他体内的真气降低到一定的临界值,寒毒就会开始发作,变成他所谓的嘎嘣脆大冰棍。在这种危险暗涌的地方,是万万不能出现这种情况的。   “用在哥哥身上,怎么能叫浪费?统共也耗费不了多少,你就接受我这点儿小心意吧。”沈雁行虚捏着洛书的下巴,低下了头,下唇恰好贴在洛书的额上。   自然垂下的微卷长发,扫在洛书的脸颊上,撩得他心悠悠。   他单手捧着沈雁行的脸颊,唇角的弧度加深了几分,柔声说道:“好啦,我现在已经没事了。趁着阿银他们尚未发现端倪,我们得赶紧找出破阵的方法。” 第91章   普天之下,唯有洛书一人身负红莲业火,一旦被魇行者发现了屏障的存在,他们的行踪就会随之暴露,紧跟着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麻烦事儿。   这个地方对于阿银来说,是他计划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绝对不能丢失的城池,他势必会为了守住这里,出动大量魇行者来阻止他们破阵。   自珈蓝战败以后,存活下来的那批魇行者,就一直潜藏在此处。在外活动的那批魇行者,大部分都是阿银汲取世间欲念造出来的。而与姜明成签订契约的那名魇行者,是几千年前混沌之主留在这世间的麻烦之一,所以对付起来才会这般棘手。   如此一来,他们就得分出一半的人力和精力,来加固里外两道屏障。这样会严重影响他们破阵的效率,风险系数也会随之增大,还有独自留在外面的江岁,也很可能会因此而暴露。   真就是担心什么来什么,他们才刚把地上的污秽物清理干净,裹挟着红莲业火的大型屏障,就让正准备外出的阿银和锦娘给发现了。   好在这种情况本就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也早就已经计划好了应对措施,就算是江岁真的暴露了,他们也有办法能让其全身而退。   昨日,江岁操办完祠堂那边的适宜,回到别院后,帮着沈雁行一起做了顿丰盛的晚餐,提前庆祝计划的成功实施。   他们在饭桌上小酌了几杯,不胜酒力的乔思衡,再次喝的酩酊大醉,然后就像是被谁魂穿了一般,紧紧抱着洛书的小腿,哭的涕泗横流,说话都变得不大利索了。   “尊…尊者,我求……求求你,救……救救阿岁吧,他们……他们发现我们在这里之后,肯定会害死阿岁的。”   那时,洛书便思及到了今日这种情况。   阿银总是神出鬼没的,就算他给了青鸳几十颗雪灵珠,也很难保证他不会在千魂祭当天回来。只要阿银人在鬼村之内,江岁体内的锁魂钉与傀儡丝,就是道随时会生效的催命符。   洛书召出洛书笔,下意识将沈雁行护在身后,抬头看向阵心入口的位置,沉声道:“阿银已经发现屏障的存在,我们的动作必须得快点儿了。”   他将淌着绯色流光的真气,注入洛神笔中,快速画出一道等人高的符文,再抬手一挥笔,这道符文就扭动着腰肢,朝着阵心入口飞去,瞬间与其融为一体。   昨夜,洛书用洛神笔在江岁的小臂上,写下了一道无色的符文,与他现下写出的这道符文,是为传阵子母符。他们设在阵心的这道屏障,可以将任何人与术法隔绝在外,该符文就是给江岁自由进出的通行证。   如他们所想,阿银解除设在阵心的屏障,召来潜藏在鬼村内的所有魇行者,集中火力攻击他们设下的屏障。使用新术法隐匿好身形的江岁,趁着魇行者攻势减弱的一瞬空隙,利用传阵子符进入到地宫之中。   洛书腾空而起,在阵心的入口处,写下另一道符文,令屏障变得更加坚不可摧。加之屏障内注有红莲业火,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削弱魇行者的术法攻击,这道屏障一时半儿是破不了的。   沈洛二人在桑竹仙君身上寻找破阵之法,其余三人手持各自的法器,站在阵心入口的下方,随时对屏障进行加持。   洛书释放出自己的部分神识,探入桑竹仙君的体内,在他的内府找到了阵心的本源,亦是桑竹仙君元神的本源,上面附着着数不清的摄魂丝,每一根摄魂丝都连着一道亡魂,只要将这些摄魂丝全都斩断,乾魂锁灵阵方可破除。   沈雁行释放出少量元神之力,注入桑竹仙君的内府,再将其凝成一道元神之剑,尝试着去斩断这些摄魂丝,其效果十分显著,一下子就斩断了数十根。   桑竹仙君身上沾染了不少污秽物,那气味儿很是冲鼻子,沈雁行站得离他有三尺之远,一手掩着鼻息,一手操控着元神之剑,挑眉说道:“哟,这还挺简单的嘛。”   他将更为强劲的元神之力,注入桑竹仙君体内,令元神之剑变得更加锐不可当,加快斩断摄魂丝的进度。   “高贵无比的审神者大人,偷潜进别人的家干坏事,可不像是你们这种正派人士的作风。”阵心入口的上方,突然传来阿银的声音,话语间带着几分讥讽意味儿,末了还有一阵阴阳怪气的冷笑声。   洛书转过身,抬眸看向房顶上流光四溢的地方,眼底闪过一丝绯色流光,指间转动着通体绯红的洛神笔,随即就有一个巨大的光团自笔尖而出。   他手执笔杆,在光团的表面写下一道传阵子符,随后用笔尖一挑,巨大光团就穿过屏障飞出了地宫,将站得离阵心入口最近的几名魇行者,炸成了外焦里嫩的“碳烤小黄鱼”。   他目光淡漠地看着上方,话里带刺地冷声说道:“对付尔等宵小之徒,何需使用正派的手段,如此这般便是最适合你们的。”   阿银讥笑一声,怪腔怪调地回道:“审神者大人说得极是,像我们这种小人,就是该用小人的方式来对付。”   听着那鼠辈拐弯抹角地骂自己的宝贝儿,沈雁行一时气愤,险些一剑到劈桑竹仙君的元神本源上。他这元神之剑要是真劈下去了,桑竹仙君也就彻底废了,甚至可能就直接灰飞烟灭了。   他顾不得身前刺鼻的气味,侧身握住洛书执笔的手,目光狠厉地看向阵心入口,语气温和地说道:“哥哥,不必与他多费口舌,等我解决完这里,就杀上去把他捅成烂泥。”   洛书垂眸一笑,柔声回道:“好。”   他如先前那般,驭出一个更大、杀伤力更强的光团,将离阵心入口最近的那几个倒霉蛋,直接炸成了一堆黑不溜秋的煤渣。   这种杀伤力强的术法,损耗自然也会比较高,他刚补给上来一部分真气,就又给消耗没了。   沈雁行见洛书好不容易恢复血色的脸颊,又开始变得有些苍白,止不住的一阵心疼。他将大量元神之力注入桑竹仙君体内,元神之剑直接从一把变成十把,飞快地斩断此间的数千根摄魂丝。   伴随着数千亡魂的凄厉声响起,桑竹仙君身上的细纹逐渐变淡,乾魂锁灵阵开始分离崩析。被困禁折磨数千年的亡魂,纷纷朝着洛书他们设下的屏障涌去,瞬间被红莲业火烧成一缕缕随风消散的白烟。   这于他们来说是向死而生,是真正意义上的解脱。   “哥哥,撤掉屏障吧,我要出去将他们杀个片甲不留。这群鼠辈苟活了这么些年,也是时候该魂归天地了。”沈雁行召出法器秋风隽,冷笑着抬头看向阵心入口,眼中燃起月白色的火焰。   “好,我们一起。”   洛书召出须弥珠,将已经晕厥的桑竹仙君收入芥子空间内,随即腾空而起,以笔为剑,劈开这道于阿银来说坚不可摧的屏障。   他再次抛出一个大型光团,将聚在阵心入口的魇行者炸得瘫倒一地,趁着阿银尚未作出反应之时,握着沈雁行的手一起飞出地宫。他执笔一挥,甩出去的刺眼光瀑,将刚挣扎着爬起来的魇行者横扫在地。   秦越溪反握着环首刀,紧跟其后飞离地宫,将准备从沈洛二人身后偷袭的魇行者直接砍成了两半。一名魇行者从她身侧飞扑而来,被而后上来的乔思衡一扇子削掉了脑袋。   阿银一记软鞭挥上来,缠住了秦越溪的环首刀。秦越溪将强劲的真气注入刀内,一个转手,软鞭直接被震碎成了一堆废渣。   沈雁行松开洛书的手,飞身朝着阿银刺去,趁着阿银侧身闪躲之时,再一记掌风袭向他的腰间,将其击飞数十米之远。如若不是被几名魇行者挡了下来,他能直接飞出去撞向大山,这其中一名可怜的魇行者,还当即拦腰断成了两半,运气好些的只断了半条胳膊。   “记住,洛书是我沈雁行的人,说不得更碰不得。你方才说的话有些难听,我听了不开心,所以,你需要为你所说的话买单。”沈雁行执剑立于半空,如视蝼蚁一般俯瞰着趴在地上的阿银,清爽的秋风拂起他的墨色长发,更显他身上外放而出的肃杀之气。   阿银强忍着脏器碎裂的疼痛,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未能成功,最终猛地一下趴下去,双唇被嗑得稀烂,因此还狂吐出了一大口血,这浓稠非常的血液里,甚至混杂着一点儿脏器碎渣。   先前还光鲜亮丽、趾高气昂的人,一下子就变得如此的狼狈不堪,这完全就是得罪了不该得罪之人的下场。   阿银艰难地撑起上半身,重重地“嘶”了一声,紧皱着他那脏兮兮的脸,却偏生要笑着说道:“二位大人的深厚感情,可真是令我等好生羡慕。”   沈雁行看着他这张丑得出奇的脸,不禁嫌弃道:“能丑成你这个样子,怪不得会落个求而不得的下场。”   阿银一下子就被戳中了痛处,太阳穴处的青筋瞬时暴起,紧紧攥着一双拳头,坚硬的指甲,全都陷进了满是泥土的掌心皮肉里。   他偏头看了眼正在同洛书缠斗的锦娘,又仰头看向立于半空的沈雁行,挑着双三白眼,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不知沈大人可否知晓,审神者大人心里还住着其他的人?”   这人都已经死到临头了,还不忘挑拨离间,沈雁行哼笑一声,讥讽道:“从前他心里有其他的人,这又能代表什么?现在的审神者大人,满心满眼都只有我沈雁行。我可不像某些卑微至极的舔狗,舔到最后只落得一场空。”   他不想再同这丑东西多费口舌,挽指掐了个剑诀,释放出数道锐不可当的剑气,再挽了个漂亮的剑花,这些剑气就全都朝着阿银的后背刺去。被用心款待的后背,瞬间就炸开了花。   既然不能将这人打死,那就只好将他打个半死了。   锦娘见阿银被沈雁行揍得开了花,好似恨铁不成钢地皱起了眉头,并向洛书掷出几根淬了剧毒的银针,再趁着洛书执笔挥扫长针之时,飞身朝着沈雁行袭去。   一个巨大的能量光球,同数道剑气撞击在一起,瞬时炸出万千绚烂的“火花”,刺激得在场众人都难以睁开眼睛。   锦娘攥着阿银腰间的皮带,拎起他飞出沈雁行的剑气攻击范围,召出长鞭一挥,数以计万只黑色大扑棱蛾子,就和洛书他们纠缠在了一起。因着村民们被阿银定在原地动弹不得,洛书也不好直接放火烧,唯恐伤及了无辜。她就趁机朝着江岁掷出一根拖着光尾的长针,直直刺入了他的颈椎之内。   江岁疼得闷哼了一声,捂着后颈猛地蹲了下去。他体内的血管就像是要爆炸了似的,将周身的皮肤撑得如皱巴巴的奶皮一般。深蓝色的细纹,以极快的速度,布满了他的全身。   在他重新站起身的那一刻,双瞳变成了诡异的蓝紫色。   与此同时,洛书忧心锦娘会趁机对沈雁行下手,循着气息飞到沈雁行的身边,将他一把拥入怀中紧紧护着。确认他的雁行完好无损之后,砰砰狂跳的心才平静了下来。   先前还对着阿银盛气逼人的沈雁行,顺势缩在洛书怀里装起了柔弱,娇滴滴地说着:“哥哥,飞蛾身上的粉进了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现在好疼啊。”   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这档子事儿,他只是喜欢享受在洛书怀里撒娇的感觉。   洛书吻了吻沈雁行的额心,莞尔一笑道:“我给雁行吹吹,就不会疼了。”   正当他捧着沈雁行的脸颊,准备给他家小雁行吹眼睛时,一柄长剑刺穿了他的肩膀。若非他反应及时,将沈雁行推了出去,他的雁行也会跟着受伤。   黑色飞蛾将他们围得严丝合缝,令他们的视野里只有对方,就连释放出去的神识都受到了影响,暂时只能感应到其他人的方位所在。   他和沈雁行都知道江岁在向他们靠近,只是没想到江岁竟在这时会对他们刀剑相向。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一章,第三卷 就结束啦(><) 第92章   沈雁行被洛书推出去了数十米远,成群结队的大扑棱蛾子,完全挡住了他的视线,令他无法看清洛书现下的情况究竟如何。   最主要的是,洛书有意在拉远他们之间的距离,就是为了不让他看见。   他将真气凝于双手掌心,瞬间升高至可以熔化铁器的温度,再双手结印,这一团温度极高的真气,就化作万千缕如细线般的光纹飞射而出,把那些挡住他视线的飞蛾烧了个精光。   他这一系列动作下来,只用了不到七秒的时间。   江岁的无尘剑还嵌在洛书的左肩里,他右手握着贯穿他肩膀的剑身,剑柄与他的肩胛骨贴得严丝合缝,从伤口源源不断淌出的鲜血,颜色深得像是兑了血浆的浓缩版黑墨水。   握着剑柄行凶的罪魁祸首,用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愣愣地看着向他飞身袭来的沈雁行。   “无论是谁,伤他者,唯有死路一条!”   沈雁行的面色冷得可怕,那如寒冰般锐利漫凉的眼神,仿佛就能直接将人杀死。他单手搂住洛书的腰身,一掌将江岁击飞至数百米远,令其直接撞在了光秃秃的山壁之上。   那山壁承受不起如此之大的撞击力,当即下起了石块儿雨,如急雨般簌簌落下的碎石,划破了江岁的脸颊与手臂,其中一块形似尖刀的碎石,直直插进了他的腹部。   他在空中急速翻滚,正面朝下坠落在地,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地面被他砸出来个大坑,还因此而轻微地震了两下。   那原本只插进去了一半的石块儿尖刀,直接将他的胃部捅了个对穿,再因巨大撞击力的余韵,而碎成了一堆细沙砾,大部分堵在了胃部的伤口上,少许部分随着鲜血和腹腔液一同流出体外。   在他堆满细沙碎石的后背上,有三个圆圆的血洞,整齐位于他的脊梁骨上。沈雁行将一掌他击飞的瞬间,嵌入他神骨的三根锁魂钉,就被这足以轰天裂地的掌力震飞了出去。他若是没有足够的真气护体,当即就会碎成一捧随风飘散的齑粉。   在洛书被沈雁行搂住腰身的一瞬间,他害怕无尘剑会伤到沈雁行,于是就汇聚大量真气于左肩,将无尘剑强行震出体外。   沈雁行颤抖着右手,抚上洛书沾满鲜血的伤口边缘,滚烫的血液灼伤了他的指尖,令他瞬间缩回了手指,蜷起的手掌一时间无处安放。   他将自身最为纯粹的真气蓄于掌心,降至适宜的低温,注入洛书肩头与左手掌心的伤口内,以此来缓解洛书的疼痛,抑制毒物在经脉里游走。   而后,他垂下眼眸,热泪顺势从眼眶中滑落而下,心疼得就像是在被万蚁啃食一般。   洛书强忍着肩头的剧痛,抬起左手为沈雁行拭去泪水,又轻轻地捏了捏他的鼻尖,就像是在哄小孩子一般,温声细语地说道:“乖,不哭啦,哥哥没事的。我们家小雁行,怎么就这么爱哭鼻子呢?”   沈雁行就着自己的裤腿,将沾染了血液的指尖擦拭干净,单手捧着洛书苍白的脸颊,强行扯出来一个不太好看的笑容,柔声询问道:“哥哥,可以先将须弥珠借我用一下吗?”   洛书压制住喉间翻涌上来的腥甜,轻声反问道:“你要须弥珠做什么?”   沈雁行小心谨慎地抚摸了几下洛书的伤口边缘,而后又动作轻缓地拉起洛书受伤的右手,掌心间裂开翻起的皮肉猩红刺目,令他心头的怒火愈发难以遏制。   他搂着洛书的腰身平稳着地,氤氲着雾气的双眼微微震颤,尽量将语气放的柔而平和,缓缓解释道:“他的剑上带了毒,你的伤必须得赶紧处理。我只有迅速解决掉那群碍眼的杂碎,才能安下心来给你驱毒疗伤。为了避免伤及到无辜,所以想借用哥哥的须弥珠,将他们暂时收进芥子空间。”   “好。”洛书抽回被沈雁行握住指尖的右手,召出存放在内府里的须弥珠,用外套衣角擦拭干净后,再放到沈雁行手心里,继而笑着柔声说道,“我早已让它对你认了主,你放心使用便是了。”   听完洛书所说之话,沈雁行直接就僵愣住了,仿佛周边空气也都因此而凝固,双手捧着温热圆润的须弥珠,一时间对此有些不知所措。   他怔怔地看着掌中之物,这于洛书来说是极为重要的法器,世间仅此一枚,其作用之大可撼天地,竟早就已经对自己认主了吗?   “哥哥,你是何时让它对我认主的?”沈雁行双手握着须弥珠,就像是一个忠实的信徒,获得了神明赏赐的珍宝一般,无比虔诚地紧贴在心口前。   洛书忍痛抬起左手,曲起食指,在沈雁行的鼻梁上轻轻地刮了一下,笑着回道:“很早很早以前,早到我家小雁行都已经不记得了。”   沈雁行小心翼翼地握住洛书的左手,保证自己的动作幅度与力度大小,绝不会牵扯到洛书肩头的伤口,随即在他的手背上印下虔诚一吻。   一颗蕴藏着万千思绪的泪珠,滴落在洛书的手背上,沈雁行心头难以抑制的情愫,随着这颗泪珠一同迸溅开来,随之一同绽放成这世间最干净美好的白蔷薇。   “谢谢你,哥哥。”谢谢你多年以来对我的心意。   能早到他已完全不记得,那必然是在他完全开智之前。也就是说,他从来都不是在自作多情,从来都没有一厢情愿,他的宝贝儿洛书,是确确实实心悦自己已久,只是他从前被雾瘴蒙住了心与眼,竟从未察觉到过。   洛书单手捧着沈雁行的下颌,用拇指指腹摩挲着他的脸颊,目若朗星地看着他,轻言细语地说道:“你我之间,说这些做什么?”   沈雁行目光灼灼地看着洛书笑了笑,随即谨慎小心地避开他身上所有的伤口,动作轻柔地将他虚拥入怀中,贴在他的耳边说道:“自然是要说的,谢谢哥哥这般喜欢我。今生得你,余生欢喜。”   洛书垂眸一笑,说:“我也要谢谢我家小雁行,谢谢你今生愿意这般喜欢我。”   他想要回搂住沈雁行的腰身,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根本无法动弹,他是何时被施下定身咒的?   沈雁行借用真情流露的话语,分走洛书的大部分注意力,再趁着洛书同他说话的功夫间,悄无声息地对洛书施下加强版的定身咒。这法子与咒术,皆是他从洛书那里学来的。   洛书尝试着强行冲破咒术,最终却无济于事,他大致明白沈雁行意欲何为,但还是忍不住问道:“雁行,你这是何意?”   沈雁行轻轻捏着洛书的下巴,似若蜻蜓点水一般,在洛书的唇上印下浅浅一吻,而后才眷恋不舍地松开了洛书。他站在距离洛书三步远的地方,召出通体萦绕着耀眼流光的秋风隽,右手执剑负于身后,左手托着散发出双色光华的须弥珠。   他抿唇一笑,双目灼灼如月华,语调平缓地温声说道:“哥哥,次次都是你挡在身前护着我,这次也该换我来护着你了。接下来的时间,你就进小竹屋里好好休息,那群无足轻重的喽啰杂碎,由我一个人来解决就可以了。”   “雁行,你……”   沈雁行未等洛书把话说完,就使用真气催动须弥珠,将洛书收进了芥子空间内的小竹屋里,并同时将自己的一缕神识,附着在他的身上,便于时时留意他的身体情况。   他缓缓闭上双眼,虔诚地吻了吻须弥珠,而后将其收入自己的内府最深处。   “为了避免伤及到无辜”这句话,从始至终都只是他用来哄洛书的借口。他怎可能会让这群危险的定时炸弹,与他的宝贝洛书待在同一个空间里?   这群村民靠着邪术苟活了这么多年,残害了这么多无辜人的性命,也没什么继续活下去的必要了,就同阿银他们一起魂归天地吧。   沈雁行挽着剑花腾空而起,释放出数道凌厉的剑气,散发出刺眼强光的秋风隽凌于半空,他双手迅速结印,将剑气转化成数以计万丝月白色的光缕。这些光缕看起来格外的柔和唯美,实则杀伤力极强,所到之处飞蛾皆成灰烬,未能及时闪躲的魇行者,与那些无法动弹的村民,亦是此番下场。   在被剑气光缕穿透身体的那一刻,青鸳的脸上露出了十分灿烂的笑容,被禁锢灵魂数千年的他们,总算是得到解脱了。   沈雁行的双眸如深渊寒冰一般凛冽,看着山脚下苟活在屏障内的两人,冷冷地笑了一声,将大量真气注入秋风隽内,短剑瞬时变作一把长剑。   清理完了那群碍眼的飞蛾,也是时候该去收拾这俩害洛书受伤的罪魁祸首了。   一阵清脆悦耳的银铃声,遥遥传入沈雁行的耳中,令他顿时感到头疼欲裂,内府也随之开始产生严重的不适反应,剧烈动荡的元神险些就要与躯体分离。   待元神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他却突然失去了意识,直直坠向地面。   【作者有话说】 第三卷 到这里就结束啦~   我约了人设图,感兴趣的可以去微博看看~   无妄之门 第93章   沈雁行完全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意识也深陷于一片黑暗之中,几乎无法感知到周边环境的情况,只能依稀听见有人在说话的声音,那人的声音似乎还同自己很像。   “书哥哥,我们还住在一起好不好?阿雁不想同你分开。”   “书哥哥,初见你时便心生欢喜,阿雁此生惟愿得卿。可我不过只是这世间的匆匆过客,怎敢去妄想君心如我心,又怎敢奢求你将真心交付于我。在这有限的岁月里,能与你兄弟相称便已足矣。”   “书哥哥,阿雁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胆小鬼,怕同你表明心意后,会舍不得离开这人世间。”   “书哥哥,阿雁今生无缘同你成婚,只好作下此画,来解我深藏心中的念想。愿你见得它时,我已常伴你左右。”   “为苍生而生,为苍生而亡,这本就是我的宿命。书哥哥,你不要难过,阿雁只是短暂地离开一段时间。经年以后,我们终会再次相见的。”   “书哥哥,在你彻底忘记我之前,我想吻你一次,可以吗?”   在沈雁行混沌的识海内响起的声音很是模糊,就像是说话那人的嘴上,蒙了许多层厚厚的绸布,又好似隔得很远,致使他难以听清那人具体说了些什么,只勉强辨别出了几个比较关键的词。   阿雁是谁,会是他吗?阿雁口中的书哥哥,是他的洛书吗?这些话都是他在完全开智前说的吗,为什么自己会一点印象都没有?竹屋里那幅画原是他自己画的吗,短暂地离开……是要去哪里,洛书又为什么会彻底忘记他?他不记得从前的事,真的只是受了神智完全开化的影响吗?   突然之间,他感觉到有一股温和的热流,在缓缓进入自己的身体,烘烤得他的元神暖洋洋的。那一刻天光乍现,昏暗的识海开始有了光明,他看见洛书破开黑暗降临到他的身边,温柔地捧着他的脸颊,轻声唤着他的名字。   “雁行,快醒来吧,我在等你。”   他感觉到有人在轻轻摩挲自己的脸颊,昏暗的识海因此而变得越来越清明,溃散的意识不再混沌,对外界的感知也变得越来越清晰。他尝试着动了动自己的手指,虽然很是疲软无力,且还有些微微发麻,但总算是重新掌握了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继而他感觉到自己的手被人紧紧握住,那只手十分的温暖,将迷失在极寒深渊的他拉回了温情港湾。   洛书动作轻柔地将他扶起来拥在怀中,温暖柔软的双唇吻了吻他的眼睛,继而温柔又急切地问道:“雁行,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他的耳朵正好贴在洛书的心口处,心跳声在扑嗵扑嗵地震着他的耳膜,这很明显能感觉到,洛书的心跳频率要比平时快上许多。他的宝贝洛书很担心他,他必须得让自己赶紧醒过来了。   可他的身体异常的疲软无力,就连睁开眼睛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都变得格外的困难。他尝试着抬起自己的右手,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告诉洛书自己已经醒过来了,只是他的的手才刚抬起来,还没能够到洛书的手臂,就猛地坠下去砸在了床榻上,发出“砰”的一声响。   “雁行!你怎么了?”   他感觉到洛书将自己搂得更紧了一些,左手也被再次握住,温和的暖流通过掌心进入他的身体,令人感到十分无力的疲软感,因此而开始一点点地消失。在暖流抵达元神本源的那一刻,他反握住洛书的左手,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完全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他在自己识海内听到的那些话语,化作一缕随风消散的轻烟,从他的记忆里消失不见了。   “雁行你醒了,感觉身体如何,可有哪里难受?”洛书紧锁着眉头,十分关切地看着他。   他有些艰难地抬起还在发软发麻的手,轻而缓慢地抚摸着洛书的脸颊,将自己的眼睛和唇角,都弯成最好看的弧度,摇了摇头,柔声说道:“哥哥,你别担心,我没事的,就只是这一觉睡得有些沉罢了。你的伤可好些了,那毒可有被清出来?”   “你放心,哥哥已经没事了。越溪说你是突然晕倒的,若非她反应及时,你就会……”洛书呼吸停滞了片刻,临到嘴边的话被他咽了回去,一想起秦越溪给他描述的那副场景,心尖就像是在被万蚁啃食一般疼痛,他轻柔地摩挲着沈雁行的脸颊,一脸心疼地问道,“雁行,可不可以告诉哥哥,当时到底都发生了些什么?”   如洛书所说,沈雁行从半空中直直坠下时,多亏秦越溪反应足够迅速,砍死了两个挡路的魇行者,在他即将落地时成功接住了他。那时他是头朝下坠落的,若是秦越溪没能成功将他接住,他这张引以为傲的漂亮脸蛋儿,就会被满地的碎石沙砾搞得血肉模糊。   沈雁行仔细回想了一下在自己失去意识前发生的事,撑起身对洛书说道:“那时我本是想去了结那俩害人精的狗命,却突然听见一阵曲调很奇怪的银铃声,然后我就直接失去意识晕了过去。”   洛书的身上还有很重的伤,他不能再害洛书更加为自己担心了,也就没有完全将实情说出,省去了令他感到极度痛苦的那一部分。   洛书依旧捧着沈雁行的脸颊,用裹着纱布的右手捏了捏他的手臂,随即蹙眉问道:“你可有因为那阵奇怪的银铃声,而感到哪里不适?”   沈雁行保证在不碰到洛书伤口的情况下,轻轻将其拥入怀中,贴在他耳边笑着说道:“书书哥哥,我可是天道亲封的战神啊,他们那点儿上不得台面的小伎俩,又怎么可能奈何得了我呢?”   洛书轻轻地推开沈雁行,双手握着他的肩头,郑重其事地说道:“雁行,说实话。”   沈雁行看着一脸严肃的洛书愣了片刻,轻笑一声,随即捏着洛书的下巴,在他的嘴唇上重重地亲了一口,发出“啵”的一声响。   他竖起三根手指,就好像是在发誓一般,一脸认真地说着不大正经的话:“宝贝儿,天地可鉴,我对你说的全都是实话。只要我对你说的话有一句是假,就生生世世都绝子绝孙。”   坐在外间的秦越溪听了他这话,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到,你本来也就不可能有子孙后代,难不成还能指望洛书给你生一个大胖小子出来?   洛书有些无奈地轻叹了一声,单手捧着沈雁行的脸颊,温声说道:“雁行,我没有在跟你开玩笑,只要你的身体有任何不适,就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告诉我。你我之间既是伴侣也是家人,无论是什么事情都不应该瞒着对方。”   “哥哥,你还说我,你自己不也是这样吗?我在你身上施下的定身咒,是不可能轻易解得开的,须弥珠也被我锁在内府最深处。”沈雁行用自己的拇指指腹,温柔地摩挲着洛书微微泛白的上唇,那双漂亮的眸子里没了笑意,取而代之的是心疼和担忧,他的手指慢慢划过洛书的下颌与脖颈,停留在被长剑贯穿过的左肩,隔着衬衣勾勒纱布重叠出来的纹路,苦涩地笑了一声,抬眸问道,“那么哥哥,你又是怎么出来的?”   洛书刚准备对沈雁行说些什么,意识就突然开始变得溃散,视线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眼前人直接变成了几道重影,他低低地咳了一声,软倒在沈雁行的怀里。   【作者有话说】   最近心情有点压抑,就忍不住想要发点刀子π_π 第94章   洛书这猛地一下倒在沈雁行怀里,砸得他下意识闷哼出声。   坐在外间的秦越溪听见屋里边儿的动静,以为他们是要做些什么不能为旁人所知的私密事,摇着头笑了笑,起身朝着院内的凉亭走去。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沈雁行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呆愣得像是个被下了咒的石化人,就连呼吸都停止了下来,唯有那双骤然放大的眼睛在微微震颤着。洛书的身体因绵软无力而开始向下滑去,他赶紧托住怀中人的腰身,搂得近乎严丝合缝。   他将下巴抵在洛书的颈侧,用微微发颤的声音轻轻说着:“哥哥,你就不要再戏弄我了,我经不住你这般吓的。”   他屏住呼吸静静等了片刻,但并没能等到洛书的一丁点回应。   他擦去眼角不知何时沁出来的泪珠,就着搂住洛书腰肢的姿势弯下身,手臂穿过洛书的膝弯儿将其抱上床。洛书就像个睡着了的小孩子一般,安静地坐在他的腿上,苍白的脸颊紧贴着他的胸膛。   他低下头吻了吻洛书的鼻尖,然后贴着洛书的脸颊,苦笑着说道:“对不起哥哥我错了,方才你明明是在关心我,我却用那种口吻来质问你。你现在打我骂我都可以,就不要再用这种方式来惩罚我了。”   洛书依旧没有做出任何一丁点反应,紧闭着双目,鼻息变得越来越微弱。   他很清楚洛书是决计不会拿这种事情同自己开玩笑的,却还是抱着一点侥幸心理,希望洛书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来惩罚他方才的过错。可他不能再继续自欺欺人下去了,洛书的体温已经在开始慢慢降低了。   他紧紧握住洛书的左手,释放出自己的一部分神识,探入洛书的身体。   洛书那本该充斥着耀眼红光的元神本源,竟然已经变得格外暗淡,就像是刚刚才被关掉的灯泡,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只散发出一点微不足道的弱光。洛书周身的经脉,原本充斥着极为强劲的真气,可此时此刻却变得异常的稀薄,脉搏的跳动也变得很是微弱,就彷佛是已经到了濒临垂危之际。   洛书身上分明就还受着极重的伤,却偏生要通过逆行周身真气的方式,来强行冲破他施下的定身咒。洛书自己分明都已经亏空成这般了,却还是要通过注入纯阳真气的方式,来为他疗愈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的身体。   他闭着眼睛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又睁开眼睛缓缓地吐出来,一颗滚烫的热泪恰好滴落在洛书的眼睛上。那一刻,他看见洛书的睫毛轻微地颤了一下。   “哥哥?”   他试探着轻唤了一声,用手背在自己的脸上胡乱地擦了几下,眼泪被抹得到处都是,垂在两侧的碎发也因为他的动作黏在了脸上。若是他的宝贝儿现在能够醒过来,肯定会捏着他的鼻尖嘲笑他是个小花猫。   可事实上,洛书并没有睁开眼睛,那一瞬的睫毛轻颤,彷佛就只是他的错觉而已。   他自嘲似地轻笑了一声,握着洛书的手同他十指相扣,将温和的真气缓缓注入洛书体内,想以此来弥补洛书内府及元神上的亏空。好在此地的法阵已被破除,他可以源源不断地汲取外界的天地灵气,否则的话,到最后他们俩就得倒在一块儿了。   从源头上根治问题,的确是最有效的方法,洛书的体温很快就回归了正常,脸颊也逐渐恢复了血色。   洛书的身体既已有所好转,沈雁行就加快了注入真气的速度,同时也加大了注入真气的量。他再次释放出自己的一部分神识,进入洛书体内查看元神本源的情况,先前看起来快要熄掉的灯泡,已经变成了一颗炙热的火球。   沈雁行解开洛书的衬衣扣子,将衬衫褪至腰间,再拆开缠绕在他左肩的纱布。那道狰狞的伤口原本已经止住了血,但因为先前的动作幅度有些大,又裂开来了。   伤口上面薄薄地敷着一层草药,深青色的草药汁掩盖住了血液真实的颜色,令他一时间分辨不出洛书体内是否还残留有毒素。他竖起自己的一根食指,停在距离洛书伤口一厘米的地方,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轻轻地按了下去。   他并不想让洛书承受任何一丁点的疼痛,但为了能让洛书的身体赶快恢复,也只能如此为之。   沈雁行这一下按得很轻,只略微沾了一点刚渗出来的鲜血,就迅速收回了手指。他快速碾开指尖粘的血液,凑到鼻前闻了闻,浓浓的药草香与血腥味夹杂在一起,险些就掩盖住了尸毒的气味。   他咬了咬牙,闭上眼睛重重地按了一下,裂开的伤口渗出了更多的鲜血,显露出了它最真实的颜色,是极深的黑红色,尸毒的气味也变得愈发浓郁。   洛书体内还残留着大量尸毒,他必须赶紧将这些尸毒全都逼出来,否则,洛书全身的经脉,都很可能会受到不可逆转的损伤,并且还会长时间地陷入昏迷当中。   他汲取大量天地灵气汇聚于掌心之间,迅速结了一个有些复杂的手印,天地灵气凝聚而成的耀眼光团,瞬间就变成了数以计千丝月白色的光缕,并尽数钻入洛书的体内。这些光缕在洛书周身的经脉游走了一圈后,全都从他左肩的伤口逸了出来,变成了淡淡的灰黑色。   沈雁行并起二指抵在洛书的伤口边缘,注入强劲的真气将毒血逼出,直至渗出的血液变成了鲜红色,才收回了手。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再次沾了一点新鲜的血液,凑到鼻前闻了闻,那股尸毒的气味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   他用衣袖擦去额角沁出的汗珠,低下头吻了吻洛书的眉心,随即将其抱起来平稳地放在床榻上,下床去拿放在桌子上的草药与纱布。这些草药是秦越溪早就已经捣好的,可以直接使用。他抠出来一小坨捣碎的草药,小心翼翼地抹在洛书的伤口上。给左肩的伤口上完药并缠好纱布后,他又拆开缠在洛书右手的纱布,以同样的方式逼出伤口里的毒血,再重新上药包扎。   他低头看着自己被草药汁染绿的手指,稍稍犹豫了片刻,快步走出去洗了个手,又快步走回来躺在洛书的身边。   不知是不是因为给洛书输送了大量真气,他这才刚刚躺下来没一会儿,就开始止不住地犯困,接连打了好几个哈欠,眼皮重得像是熬了几个通宵没睡一般。   他揉了揉泛着泪花的眼睛,又掐了掐自己的脸蛋儿,勉强恢复了一些精神,随即翻身搂住洛书的腰肢,将脸颊贴在洛书的肩头处,抬眸看着眼前人无可挑剔的侧脸。   那从衣物布料下传来的草药味,仿佛有着催人入眠的奇效,不过片刻功夫,他就沉沉睡了过去。   在睡梦之中,他又听见了那个同自己很像的声音,重复着他先前所听到的那些话。可等他醒来以后,又是否会再次忘记这些话语呢? 第95章   睡美人安静地躺在柔软的床上,身体被棉被盖得严严实实,就只露出一颗头来。他的唇角略微翘着一点弧度,显露出了两侧甜甜的梨涡,看起来应当是做了一个挺不错的美梦。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梦见了自己和洛书的婚礼。   此时此刻,在他的梦境之中,完美还原出了那副画里的场景。   他与洛书身穿大红色的婚服,各执绣球红绸的一端,漫步行于紫阳花海之中。忽有徐徐清风拂过,将藏匿在花海里的蒲公英带往天际,偶有几株还眷恋于这片福泽之地,便停留在了洛书的发丝之间。   他们在这片浪漫美好的花海之间,在蝉鸣鸟吟声之中,简单地行完了夫妻交拜之礼。   他掀开薄纱做成的红盖头抛向空中,任由清风将这抹绯红带去远方,转头看向洛书,一双明媚的笑眼灿若朗星,令这世间的一切,在洛书面前都变得黯淡无光。   他揽过洛书的腰身,将其拥入怀中紧密相贴,拈去停留在洛书发丝间的蒲公英,再曲起食指勾住眼前人的下巴,高挺的鼻尖抵在一起,两股湿热的气息暧昧交织。   他垂下眼眸,吻上近在咫尺的柔软双唇,细细碾磨舔舐,舌尖再轻轻撬开唇齿,探进去品尝储藏在此间的甘甜泉水。   他的指尖缓缓勾勒洛书的唇线,又轻轻刮过洛书脖颈间凸起的喉结,再顺着锁骨中间的位置向下滑去,最后停留在白色织金腰封处。   他绕着腰封上的白玉扣,快速地画了一个圈,再猛地一下勾住腰封的上边缘,并贴在洛书耳边轻声说着:“书书哥哥,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嫁给你了。接下来的时间,我们是不是就该共饮合卺酒,同榻行那周公之礼了?”   洛书轻轻地喘息了一声,莞尔笑道:“任君采撷。”   轻解罗裳,红烛摇曳,翻云覆雨,欲念难消。暧昧旖旎的气息,弥漫整个内室,系在洛书脚踝上的缅铃,“叮铃”响了一整夜。   燎原之火终被柔情之水浇灭,梦中尝够了甜头的他,搂着精疲力竭的洛书安稳入眠。   阵阵清脆的银铃声萦绕在他耳边,一点点唤醒他沉睡的意识,在银铃声响消失的那一刻,他慢慢地睁开了沉重的眼皮。他缓缓眨着水雾朦脓的的眼睛,环视了一周自己所身处的环境,这里是洛书在市区别墅的房间。   他捂着嘴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掀开被子起身去浴室洗澡。   洛书浴室里的沐浴露和洗发水,都换成了他平时喜欢用的MARO蓝风铃香氛,除此之外,还多了洛书并不会使用的护发素与护发精油。他原本只打算简单地洗个澡,可见了洛书精心为他准备的洗护用品,还是认认真真地洗了个头发,变成了一个足以吸引大扑棱蛾子的移动香水。   他简单地擦拭了一下身体和头发,不着寸缕地走出浴室,从洛书的衣柜里翻出一件最宽松的白衬衫。他的骨架虽比洛书大,但身形却要比洛书单薄一些,这男友衬衫穿着倒也挺合身,就只是短了一些,不太能遮住私密的地方。   湿漉漉的长发还在快速地滴着水,浸湿了布料偏薄的白色衬衫,半透明的衣物布料,紧贴着他略有弧度的胸膛,显露出一片诱人的春色。   洛书的裤子于他来说是不大合身的,他也懒得回自己房间去拿裤子,只穿着件半湿的衬衫就下了楼。   【作者有话说】   希望这章能保住_ 第96章   客厅内没有洛书的身影,茶几上摆放着一碗正冒着热气儿的汤药,药碗下垫着一块较为小巧的饭菜保温板,保温板旁边放着尚未熄屏的ipad,ipad显示着word编辑页面,上面写着一排三号黑体加粗的字。   【药记得要趁热喝,下面的小盒子里有方糖和蜜饯,我在厨房给你做饭。】   沈雁行挑眉一笑,他家宝贝儿何时学会做饭了?   他拿起ipad往沙发上一坐,一双修长细白的腿,再交叠着往那茶几上一放,衣摆下的自然春景一览无遗。   他端起药碗浅尝了一口,直达舌根的苦味,刺激得他瞬间拧起了眉头,赶忙拿出茶几下面的小盒子,取出一颗甜蜜饯放入嘴里驱散苦味。   他看着手里这碗黑乎乎的药,心里立马就滋生出了想要将其倒掉的冲动,但这是他家宝贝儿亲手为他熬的,任其再苦他都会喝得一滴不剩。他扔了五颗方糖进去,待方糖完全溶解后,捏着鼻子一口饮尽。正所谓早死早超生,慢慢来只会愈加痛苦。   喝完药他的身体有些发热,于是便解开了最上边的两颗扣子,湿漉漉的卷发就顺势滑入了沟壑之间。   他从小盒子里挑了颗最大的蜜饯,放入嘴里只含不嚼,起身朝着厨房里走去。因着梦境昂首而起的地方,没有被水浇却热情,正随着他的步伐一晃一晃。   厨房的灶台上摆放着几种已经切好的菜,大小不一的牛肉块儿,薄厚不一的肉片儿,切成块儿的土豆,切成小段儿的生菜,切成碎末儿的韭菜,切成细丝儿的仔姜,撕成长条的带皮儿茄子,以及囫囵的生鸡蛋、没切的小米椒和没剥的紫皮蒜。   洛书围着围裙站在高压锅前,一手拿着翻开的食谱大全,一手往浓香四溢的山药莲子排骨汤内,加入适量的白胡椒粉。他右手上的伤口已经痊愈,没有留下任何一点疤痕。   天神拥有极强的自我疗愈能力,在沈雁行将洛书体内的尸毒完全祛除后,他的身体很快就恢复如初了。   沈雁行悄无声息地走到洛书身后,双手环住他的腰身,将蜜饯顶到左边的腮帮子,贴在洛书耳边轻声说着:“哥哥,汤已经好了,可以熄火了。”   他握着洛书的手,关掉了燃气灶的开关。   …………此处省略了不知道多少字…………   【作者有话说】   不准嫌我短小(>﹏<) 第97章   一番酣畅淋漓的游戏过后,两人的衣服都没法再继续穿了,被很随意地扔在三楼的浴室角落里,上面沾满了代表爱意盈满的痕迹,它们的主人一同坐在浴池内,为对方清洗身上混着腥腻的汗液。   浴池的正上方是透光性能极佳的钢化玻璃,柔和的清辉透过玻璃洒在两人的身上,滚烫身躯上的颗颗水珠似冰晶折射着月光,在他们泛着淡粉色的皮肤上镀了一层流光溢彩的薄衣,此番此景煞是好看。   别墅的三楼整层楼都被打通,改造成了他们偶尔会使用的健身房,露台旁的浴室就是为了方便他们运动完后,好就近洗个舒服的热水澡。那些看起来还十分崭新的健身器械,在这个爱意上头的夜晚派上了新的用场。   为洛书涂抹好药膏后,沈雁行抱着他缓步走下楼,从自己的房间内找出来两件还没怎么穿过的浴袍,用来遮盖住他们身上的绯色印记。   洛书将早已切好的肉片放在小塑料盆里码料,沈雁行在身后环抱着他的腰身,为他揉捏酸痛的肌肉。厨房内充斥着十分浓郁的异香,他们只需要略微施展一个小小的术法,便能将这特别的气味完全除去,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任由其留存了下来。   沈雁行贴在洛书的耳边,轻轻地啃咬了两下他的耳朵尖,柔声说道:“宝贝儿,今晚实在是累着你了,做饭这事情还是交由我来完成吧,你先去沙发上躺着休息一会儿,安心等着享用我的爱心晚餐。”   洛书下意识想要去握住扣在自己小腹上的手,但无奈双手都沾有混着料汁的芡粉,只好用干净的手背去蹭了蹭沈雁行的脸颊,回首浅笑道:“我不累,既然已经说了要给你做饭,我就应该好好去履行。每次都是你在辛苦布置饭菜,我也想试着为你做一次,只希望我家小雁行不要嫌弃我厨艺不佳。”   沈雁行勾唇一笑,随即吻了吻洛书的眼睛,故意压低着嗓音说道:“宝贝儿,只要是你,就全都好吃。”他说完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将这话中深意表露的淋漓尽致。   撩人的气息萦绕在耳边与脖颈间,紧贴着皮肤的触感结实而又滚烫,柔软的嘴唇似若无意地蹭着洛书的耳垂,低磁的嗓音轻轻震着他的耳膜,以及这饱含别样深意的话语,令旖旎的绮念瞬时窜上他的心头。   他呼吸停止了片刻,心中默念起了清静经,赶在身体被绮念彻底操控之前,压制住这令人乱了方寸的思绪。   沈雁行察觉到了洛书的异样反应,于是就故意将身体贴得更紧了些,并且还用曲起的膝盖撩起洛书的浴袍底边…………………………………………也就是在他动作之时,本就系得很是随意的浴袍带子,十分知情识趣地散了开来…………………………………………………………   洛书被这突如其来的亲密触感刺激得身体战栗了一下,好不容易强压下去的那些旖旎绮念,险些破开本就不怎么牢固的枷锁而再次翻涌上来,他的大脑告诉自己应该快些逃离这种窘境,可身体却又下意识地往后动了一下,致使他与沈雁行之间变得没有一丝距离。   沈雁行弯着眼眸低笑了一声,向前靠得更紧了一些,并同时哑着嗓音说道:“宝贝儿,你再这样继续撩拨下去,我可就不只是想吃你做的饭这么简单了。”   若是现下秦越溪在此处目睹了这番场景,势必会在心中暗暗吐槽,沈雁行这就是在恶人先告状,分明是他食髓不知味在一直各种撩拨人家洛书,倒还反过来说是人家的不是了。   炽热的气息疯狂侵蚀着洛书的理智,身体的本能反应终究还是违背了大脑的指令,代表爱意上头的火焰已经开始熊熊燃起。   沈雁行隔着浴袍摸了摸,坏笑道:“既然都已经这样了,那……老公你现在是想先吃饭,还是想先吃我呢?” 第98章   这绵绵软软的一声“老公”喊出口,如三月的柔风裹挟着细雨掠过耳畔,将洛书的心泉撩起层层波澜,又似若注入软剑的强劲真气,令这能够盘在腰间的软刃变成坚硬的利剑。   他闭着眼睛轻轻喘息了一声,随即握住自己身前那只欲要行凶的手,快速转过身同沈雁行面对面站着,再将手掌抵在沈雁行的腰腹上,以此来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   沈雁行挑眉一笑,微微低下头,同洛书鼻尖抵着鼻尖,在视线聚焦不清晰的情况下,含情脉脉地看着洛书垂下的眼眸,说:“看样子,哥哥是想先吃饭喽?”   洛书为沈雁行系好浴袍的带子,眼神温柔缱绻地看着他,莞尔一笑道:“恩,你躺了好些天,现下需要多补充点能量,我们就先把吃饭了,再去慢慢解决其他的事情,好吗?”   “好,都听哥哥的。”沈雁行双手抱住洛书,歪头坏笑道,“就算是你现在不想吃饭,我也不会任由你这样,我不希望你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软剑变成利刃后,他们用来削皮,切菜,切肉,准备做一顿丰盛的大餐,他们一起在网上搜索菜谱,选好了四菜一汤,准备做红焖羊排,玉米排骨汤,子姜炒肉,辣椒炒肉,韭菜炒鸡蛋。   羊排剁成块后,放入锅中,加水淹没腌肉,倒入适量料酒,放入葱结和姜片去腥,水开后撇去浮沫,煮透之后,倒入温水之中,洗去羊排表面的浮沫。锅底倒油,油热后加入适量冰糖,炒出糖色,然后再次将羊排倒入锅中,炒至上色,倒入高压锅中,加适量的水没过羊排,放八角桂皮香叶茴香,两勺生抽,一勺老抽,几颗掰断的干辣椒,上汽压一个小时。   里脊肉顺着纹理切成丝,加入一勺生抽,半勺老抽,少量姜粉,适量嫩肉粉,一颗鸡蛋的蛋清,揉抓均匀后,倒入适量食用油锁住水分,腌制十分钟。起锅烧油,倒入肉丝迅速翻炒,变色后盛出,锅里加入一勺豆瓣酱,炒出红油,放蒜片小米辣,超香后倒入子姜丝,炒熟后倒入肉丝,翻炒几下后加适量盐,再翻炒几下出锅。   两人一起掌勺完成的菜肴似乎要比平时香上许多,能够四人食用的分量竟然全都光了盘。他们俩各自做的菜完全就是逆着自己的口味来,嗜辣如命的沈雁行做了两道没放辣椒的清淡菜,偏清淡口的洛书却做了几道辣味十足的菜,就连韭菜炒鸡蛋都放了一把小米辣。   在“光盘行动”的过程中,沈雁行看着那盘肉和辣椒各占一半的辣椒炒肉,宛如剑锋的眉毛都快要挑到天上去了,分明是特辣级选手的他,含着一小口辣椒才刚咀嚼了两下,就开始斯哈斯哈地吐起了舌头。   他大着舌头说了句有着深层含义的话:“嘶,宝贝儿,好辣。”   洛书平时只吃微辣的食物,之所以会放这么多辣椒是因为沈雁行喜欢,他基本没怎么碰过自己做的那几道菜,尤其是这道辣椒炒肉,他手中的那双筷子就压根没有涉足过,完全不知其味道究竟如何,没成想竟会把生吃辣椒不眨眼的沈雁行辣成这般。   他赶紧盛了满满一碗排骨汤,使用术法将其降至室温,起身递给正在用手掌扇风的沈雁行,见沈雁行将汤一口饮尽后,他才蹙着眉头柔声问道:“雁行,可好些了?”   沈雁行舔舐掉嘴角沾的汤汁,勾唇一笑,旋即眨巴着一双泪汪汪的眼睛,指着自己看起来有些红肿的的嘴唇,可怜巴巴地回道:“没有,要哥哥亲亲才能好。”   洛书看着沈雁行这幅我见犹怜的模样,简直是又心疼又无奈,他家小雁行这是在借着机会冲他撒娇呢。还好沈雁行没有真的被他所做的菜辣到,一颗悬起的心总算是可以回归原位了。   他笑着摇了摇头,缓步走到沈雁行的身侧,屈指勾起沈雁行的下巴,在已经等待良久的嘴唇上印下浅浅一吻,随即捧着眼前人的脸说道:“如何,现在还辣吗?都怪我厨艺不佳没把握好量,下次就不会再放这么多辣椒了。”   沈雁行用双臂环住洛书的脖颈,贴在他的耳边,用极富磁性的嗓音轻轻说道:“哥哥,辣的不是菜,是你。”   “这敢情是在借机调戏我呢,你下次要是再这样,我可就不会理你了。”洛书用十分温柔的语调,放着起不了什么作用的狠话,并假意报复地揉了揉沈雁行的脑袋。   沈雁行轻轻地咬了咬贴在自己唇边的耳垂,单手搂住洛书的腰身往自己怀里一带,洛书就顺理成章地坐在了他的腿上,他用拇指指腹温柔地摩挲着洛书微微红肿的嘴唇,说:“宝贝儿,适当地撒娇与调戏,是可以增进夫妻之间的感情的,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密不可分。”   他舔了舔自己的拇指指腹,将一双明媚的眼眸弯成月牙形,嘴角也微微翘起,软着嗓音继续对洛书说道:“宝贝儿,难道你不喜欢我这样吗?”   洛书垂眸一笑,缓缓道:“这既是在增进我们之间的感情,我又怎会不喜欢呢?但你下次不能再用这种方式了,我……不想更见不得你这般难受。”   “对不起哥哥,我知道错了,你想怎么罚我都行。”沈雁行拉起洛书的手,往自己脸上轻轻地扇了一下,再顺势用双臂环住洛书的腰背,将下巴垫在他的肩膀上,脑中突然灵光一现,于是便补充道,“不如……就罚我现在嫁给你吧。”   听闻沈雁行此言,洛书的呼吸停滞了片刻,就连心跳也跟着漏了一拍。   他深吸了一口气,忆起在鬼村内对沈雁行许下的承诺,便回道:“好,先前本就说好回家之后就同你成婚的。正好趁着这段时间没什么要紧事,我们就择个最近的良辰吉日,举办一场属于你我的盛大婚礼。”   洛书的此番回答,令沈雁行的心情激动到无以复加,他捧着洛书的脸“啵”地亲了一口,随即抱起洛书围着餐桌跑了一圈,再快步跑到客厅里边儿,动作极其温柔地将洛书放在沙发上。   他单膝跪在地上,从茶几下面的置物篮里,拿出一根绑东西用的细软绳,松松地绑在洛书的左手无名指上,最后打了一个精巧漂亮的花结。   他握着洛书的左手指尖,闭上眼睛,像个虔诚的信徒一般,在洛书的手背上印下炙热一吻,闪烁着水雾氤氲的双眸,十分认真地说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好些年,终于等到哥哥答应娶我过门,可现在手边却拿不出任何一件像样的求婚礼物,就只能先委屈哥哥戴上这不起眼的小玩意儿了。等明天商场开门了,我就补上鲜花戒指,与一场浪漫隆重的求婚仪式。”   洛书蹲下身去,紧紧搂住沈雁行,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温柔缱绻的眼神令人恨不得永远沉溺在其中,“我不在意这些,于我来说,你就是最好的礼物。”   “哥哥也是上天馈赠于我最好的礼物。” 第99章   沈雁行就着与洛书紧紧相拥的姿势,拿起自己先前随手扔在沙发上的iPad,翻看了一下日历,查找最近几天的黄道吉日。就10月来说还有五个黄道吉日,其中最近的一个就在后天,但这日期实在有些太近了,若是要在这天举办婚礼的话,就会显得有些太过仓促。再往后看是10月26号,也就是六天后,这个日期相对来说就比较合宜。   “哥哥,我们就把婚礼日期定在10月26号吧,这天是黄道吉日,宜嫁娶。”沈雁行将ipad举到洛书面前,指着屏幕上的“嫁娶”两个红色小字,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宛如天上繁星。   “好。”洛书拿过沈雁行手中的iPad放在茶几上,从置物篮里拿出一根同样的细软绳,学着沈雁行先前的手法,系在他的左手无名指上,然后摩挲着那上边的花结,一脸宠溺地看着眼前人,“一切有关于婚礼的事宜,就全都按照你的喜好来办。”   “这场属于你我的婚礼,需要足够的盛大与浪漫,我们就按照凡人最高礼节的嫁娶仪式来办。”沈雁行捏着自己的下巴冥想了片刻,轻笑一声,歪头问道,“凡人娶妻可都是要给彩礼的,那哥哥打算出多少彩礼来娶我呢?”   洛书垂眸一笑,拉着沈雁行的手站起身,反问道:“那……我要给多少彩礼,小雁行才愿意嫁给我呢?”   沈雁行勾过洛书的手同他十指相扣,两根充斥着月白色流光的细软绳紧贴在一起,待见着那如月辉般的的光亮完全消失后,他才深情款款地看着眼前人,柔声回道:“哥哥,就把你的余生岁月作为彩礼赠予我,可好?”   洛书也将自己的真气注入到细软绳中,两股流光在此间相互交融,形成一道耀眼的光环将细软绳笼罩在其中。他召出洛神笔快速写出两道符文,再将两道符文点在花结上,将两根原本平平无奇的绳子变得韧不可摧,变得不惧水火,变得不惧这世间的一切凡铁。待符文彻底与两股真气融合后,他又另起笔了两道符文点在花结上,只要这根绳子还绑在他们的手指上,无论距离有多遥远,他们都能很清晰地感受到对方的位置所在。   无论在何时,无论在何地,无论距离有多么遥远,我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你的身边。   这份爱意挚诚而热烈,令人目眩神迷。   洛书握着沈雁行的左手单膝跪地,用术法变出一捧新鲜艳丽的玫瑰花束,塞入沈雁行怀中,那双看着爱人的眼里酿着溺人的柔情水,“我准备的彩礼已经在你手中了,那你现在可以答应嫁给我了吗?”   神明不能凭空变物,但可以隔空取物,只是苦了远在市中心国际酒店的陆远之,精心准备的浪漫花束做了他人的嫁衣,而满心无奈的他,就只能坐在床边和刚认识的小美人大眼瞪小眼。   “我并非那胆大包天且不识好歹之徒,又怎敢不答应审神者大人如此隆重的求婚呢?”沈雁行捧着馨香四溢的红玫瑰,单手抱起洛书放到沙发上,他自己也跟着躺了上去,同洛书呼吸交织在一起,“怕不是我上辈子拿命拯救了苍生,才能修来今生嫁与你的福分。”   沈雁行后边这句话一说出口,洛书脸上的笑意瞬间就淡了几分。尽管他缺失了很多关于过去的重要记忆,但并不难猜到那年的敕邺之战究竟都发生了些什么,他养在温柔乡里数十年的阿雁,为了天下苍生以身殉道,才换来了这几千年的太平长安。倘若今朝的这段姻缘,是以往昔的沉痛代价换来的,他宁可从未有过,如果可以,他希望一开始背负这份使命的人是自己。   沈雁行皱眉看着洛书,焦急地问道:“哥哥你怎么了,怎么突然变得就不开心了,是我说错话了吗?”   不知不觉间,一株淌着流光的泪花挂在了洛书的下眼睫上,也就是在他抬眸的一刹那,这颗泪珠顺势滑落而下,滴落在沈雁行的指尖上。   他红着眼睛看向沈雁行指尖上的眼泪,无可奈何地说着违心的话:“我没有难过,能够同你成婚是一件令人极为高兴的事,我这是在喜极而泣。”   沈雁行捧着洛书的脸,“啵”地亲了他一口,说:“哥哥,高兴就应该多笑笑,我可见不得你这副梨花带雨的模样,会让我忍不住想把你按在沙发上狠狠地蹂躏一番。”   “若是你想,那就放马过来吧。”洛书揉了揉沈雁行的脑袋,再轻轻地将他摁入自己怀中。   沈雁行嗅了嗅洛书脖颈间的馨香,坐起身来说道:“我倒是想得很,但我怕你的身体会吃不消。再说了,你我都快要成婚了,这种事以后多的是时间去做,我又何必急于现在这一时呢?”   洛书为沈雁行理好大大敞开的浴袍领口,垂着眸说道:“是啊,我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希望……这辈子能够长一些,长到他们一同陨落,一同魂归于这生育他们的天地。   沈雁行一连昏睡了好几天,是实实在在养足了精神,先前又做了三个多小时令人振奋的事,于他来说,今晚注定会是一个不眠之夜了。而洛书不可能扔下他独自去睡觉,就陪着他回房间去玩许久没碰过的游戏。   “美味可口”的爱人近在身旁,沈某人又哪能静得下心去好好操作,一连跪了三把之后,他愤愤关掉电脑,痛骂队友全都是一群带不动的菜鸡,骂完就赶紧扑进洛书怀里,装起了刚受完人欺负的可怜小白菜。   “哥哥,刚才我明明都已经carry全场了,眼看着马上就快要攻上敌方高地了,这群没意识的猪队友却偏要跑去跟对面打野抢龙,才害得我方被团灭偷家。我可是职业级别的电竞选手,怎么能输得如此难看,真的是气死我了,我以后再也不碰这个机制稀烂的破游戏了,净给我匹配一堆能够呕死人的牛鬼蛇神。”沈雁行气鼓鼓地说着,声音竟然还带着点儿哭腔,手上却不忘趁机在洛书身上揩几把油。   可事实上,沈某人自己全程都在心猿意马,任由他方才的操作有多好,都抵不住这一大半心思没能游戏上,缺失了尤为重要的对局意识,但凡他能再认真几分,也不至于局局都因团灭而输。   洛书平时就是很典型的“老年人”生活,比如喝喝茶、下下棋什么的,并不是很懂这些年轻人玩的电子游戏,也就不知道沈雁行是否真的是被队友所拖累,才如此之快地结束了第三局游戏。   不管事实究竟如何,他都会尽可能给到沈雁行最好的安慰。 第100章   他轻轻拨开糊在沈雁行脸上的几缕长发,低下头吻了吻那微微嘟起的嘴唇,然后看着那双瞬间就变得亮晶晶的眼睛,温柔地说道:“都怪他们不认真游戏,才害得我家小雁行在这上面受了委屈。可他们也就只是几个不知趣的匆匆过客,你又何必为了这些人放弃自己的爱好呢?”   洛书很清楚沈雁行对这个游戏的热爱程度,完全不亚于对做菜必须放辣椒的执著,他以前可是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玩一整天的。   沈雁行噗嗤笑了一声,身子向下滑去,枕着洛书的腿说道:“哥哥放心,方才那不过只是我一时间的气话,我以前也经常这样说,就没见哪次真的做到过。只是不好的游戏体验会令人感到十分糟心,我今天也确实是不想再继续玩它了。再说了,我所心悦的佳人在侧,一直搁这玩游戏算哪门子事儿啊?若是你能早些和我在一起,我怕是早就已经戒掉游戏瘾了。”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往洛书的浴袍领口里边儿探去。   洛书轻轻喘息了一声,握住某人正在为非作歹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处,有些苦涩地笑道:“都怪我没能早些认……清自己的内心,才害得我们之间的感情白白搁浅了这么多年。”   沈雁行转过头蹭了蹭,顺势将脸埋在他方才蹭过的地方,并搂着洛书的腰身,声音闷闷地说道:“既是如此,那哥哥可就得好好的补偿我了。”   洛书垂眸一笑,轻轻地揉了揉自己怀中这颗毛茸茸的脑袋,说:“好,那小雁行想要我怎样补偿你呢?”   “恩……”沈雁行直起身虚搂住洛书的脖颈,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我想要你……永永远远只爱我一个,我想要我们的爱比地老天荒还要长久。”   洛书直视着那双灼人的眼睛,缓缓说着:“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一一去将它们兑现,好好弥补我过去对你所有的亏欠。”   “你过去亏欠我的早都已经全部弥补给我了,现在就只差和我正式成婚了。眼下我最最想要的,也就是你许我的那一场令所有人艳羡的盛大婚礼。”沈雁行握着洛书的肩头,目光变得比之前更加深情而炙热,“哥哥,我想要请秦姐和江岁哥,来我们的婚礼现场做证婚人,我想要宴请普天之下的所有神明,来见证那美好而又神圣的一刻。”   “好,只是……”洛书顿了顿,表情骤然变得悲伤了几分,他垂着眸轻叹了一声,继续说道,“只是我们很可能需要换一个证婚人了,阿岁他……大抵是来不了的。”   沈雁行突地想起自己怒气上头时,打在江岁身上的那一掌,完完全全就是奔着要江岁命去的。他那时见洛书身上被人用剑捅了个窟窿,一心只想杀了执剑的罪魁祸首泄愤,哪里又能顾得上这人是谁、同他们关系如何。他仔细回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被自己击飞出去的江岁撞裂了山体,后又把还算坚硬的地面砸出了个大坑,这来来回回的那么几下确实是挺要命的,难道他就这样杀/死了哥哥最在意的挚友?   神明同凡人一样有着七情六欲,亲情、爱情和友情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亦同凡人那般,天地灵脉所孕育出来的神明无父无母,爱情和友情在他们这里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沈雁行既是洛书的爱人,也是同他没有血脉关系的亲人,永远排在他心里的第一位,他对沈雁行的重视程度远超于对他自己。而友情于洛书来说同样十分重要,排在这份情感第一位的江岁,就形同他的半个家人,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记恨过刺穿自己左肩的那一剑。若是江岁真的就这样死在了沈雁行手上,他必然会难过很长一段时间,亦会长时间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   沈雁行很清楚自己在洛书心中的地位,也很清楚江岁在洛书心中的地位,他并不想见到洛书因为自己的过失而伤心与自责。以及,这是乔思衡苦等了几千年才失而复得的爱人,若是再害其失去一次,恐怕折在他手里的命就不止江岁这一条了。   他敛起脸上所有的笑意,紧紧地攥着自己的浴袍,蹙着眉头小心翼翼地问道:“哥哥,江岁哥他……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我的那一掌是不是害他伤得很严重?”   洛书看出了沈雁行心底的担忧,轻轻握住他紧攥成拳的手,缓缓说道:“你那一掌虽对他造成了严重的内外伤,但也阴差阳错地除去了他体内的锁魂钉,你千万不要因此而感到自责,于阿岁来说,你这是帮了他一个大忙,他先前意识清醒时,还叫我帮他对你道一声感谢。”   知晓江岁尚在人世后,沈雁行心里舒了一口气,原本蹙起的眉头也随之慢慢舒展开来,他快速消化了一下洛书所说之话,问道:“先前意识清醒时……江岁哥现在是还处于重伤昏迷的状态吗,所以他才来不了?”   洛书摇了摇头,回道:“这几日在玉卿的精心调养下,阿岁的伤基本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只是因为蛊毒侵入内府与经脉太久,有些伤到了根基,加之现下又没了锁魂钉的压制,所以才一直反反复复地昏迷醒转。为了尽早除去阿岁体内的蛊毒,他们前两日就已经返回昆仑去寻药了,越溪也是陪同着他们一起回去的,恐怕他们短时间内是赶不回来了。”   听到江岁的伤势基本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沈雁行心里绷紧的那根神经瞬间放松了下来,他长舒了一口气,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干脆就回昆仑去筹备婚礼吧。此地不过只是我们暂时栖息之处,而孕育我们、护佑我们长大的昆仑才是真正的家,像婚礼这种如此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回到家中办才更能体现它的意义。”   洛书轻轻地拍了拍沈雁行的手背,说:“嗯,理应如此,我们明日就动身赶回昆仑。”   “哥哥,要不今年这年就顺道提前过了吧,也就免得他们再往回跑一趟了。”   “好,都听你的。” 第101章   大抵是在十几年前,因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与进步,各式各样新鲜有趣的玩意儿,吸引了常年住在昆仑的神明们,他们本就有些厌倦在昆仑孤燥无味的日子,变得更加向往丰富繁华的都市生活。   于是,就有神明提议大家佯装成凡人去人间生活,而提出这个建议的领头人,就是喜欢追求新鲜刺激的沈雁行,他也很快实践了自己的提议,把“宠物”朱雀变成只火红色的鹦鹉,来到了民风火辣豪爽的渝市。   有战神大人在前带头开了先河,就陆陆续续开始有神明动身搬离了昆仑,去往世界各地找寻新的栖息地,没过多长时间,就基本都搬走完了。洛书不放心沈雁行独自一人在外,也只好跟着一起离开了他们唯一的归属地。   昆仑神域是天地灵脉的起始地,是大部分神兽的栖息地,这里生长着世间难寻的珍贵草药,人世间已经灭绝的物种几乎都能在此处寻见。昆仑是个十分重要的地方,决计不可为魇行者所染指,此地一旦被毁,天地灵脉就会迅速枯竭,这世间就会变得民不聊生,甚至于天地生灵全都走向灭亡。   洛书离开昆仑前,将世间所有神明召来,在神域集天地灵气形成的屏障外,合力设下了一道牢不可破的屏障,双重防护才更为保险。每年春节时,所有神明都会返回昆仑,加固外围的屏障,再顺道一起过个年。   沈雁行拉起洛书的手朝着床边走去,接下来的深夜谈话,他们会一起合衣躺在床铺上完成。   某个粘人精把洛书当成大型公仔一般搂抱着,向他了解了在自己两次昏迷后分别发生的事情,以及玉卿他们对药人相关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结果。   千魂祭那日的现场十分混乱,沈雁行刚击杀掉所有黑色大扑棱蛾子,那个被叫作锦娘的女人又重新召出来一大批,不讲武德的魇行者就开始趁乱放冷箭。   秦越溪一手抱着人高马大、 意识全无的沈雁行,一手抡刀削“王八羔子”、砍大扑棱蛾子,同时还要分出精力去提防从背后捅黑枪的,这样的几番回合下来,她几乎被那杀千刀的折腾得精疲力竭,拼命保护江岁的乔思衡亦是如此。   原本占据上风的他们,就因这突生的变故,而变得狼狈不堪。   而杀千刀本人则乐得清闲自在,挑了块儿看起来很好坐的大石头,把昏迷不醒的阿银当成垫脚的墩子,操控她的走狗与飞虫们乱搅混水,还时不时射出几根淬了尸毒的银针,去干扰本就已经手忙脚乱的两人,看起来就跟在耍猴儿似的。   等秦越溪和乔思衡都被折腾得精疲力尽后,锦娘把在场除阿银之外的所有魇行者,以及那群漫天飞舞的大扑棱蛾子,融成了一团巨大的黑色光球,再化作一把数十米长的利刃。她以利剑为阵心,快速画出一个法阵,将其作用放大至数倍,成功破开了洛书他们设下的屏障,带着拖油瓶阿银远走高飞。   棘手的大麻烦逃跑了之后,秦越溪他们并没有急着离开鬼村,而是选择先留在此处短暂地休息一段时间。他们将沈雁行和江岁安顿在小别院里后,重新设了个结界,将古村落隐藏在深山老林之中。   好在在等待千魂祭的那段时间里,江岁将进入小别院的方法教给了乔思衡,不然他们四人就得露天而席了。不过,若是洛书没被某人关在内府里,就算江岁没把方法教与乔思衡,他们肯定也是能进得去的。   而被某人藏起来的洛书,感应到沈雁行的身体出了状况后,在完全不伤及沈雁行的情况下,动用燃烧元神之力的方法冲破层层枷锁,出现在沈雁行的身边。   先前的作战与剑伤对洛书的身体亏损都很大,这下又燃烧了大量元神之力,所以在沈雁行第一次醒来时,才会见到快要油尽灯枯的洛书。   洛书原是不想将这件事说与沈雁行听的,但实在是招架不住这人撒娇的本领太强。某人连哄带骗加撒娇,他就给全盘托出了。   沈雁行第二次昏迷时,洛书忧心是鬼村内积累数千年的瘴气,侵入沈雁行的内府,危及到了他的元神,才会害他如此。洛书在此地留下个消除瘴气的法阵后,就使用缩地千里术将他们一起传送回了市区。   别墅的房间不够,洛书也不想沈雁行被打扰到,于是就将乔思衡他们,以及从鬼村带回来的桑竹仙君,全都安顿在另一处房子里。   除去在市区郊区的这个小别墅外,他们在渝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也就是在他们公司总部的附近,还有套位于顶楼的260平精装大平层,买了有好几年,但几乎从来没去住过,整套房子看起来完全就还是崭新的样子。   整个小区临近江边,视野开阔、风景甚好,那套房子的隔音设施很好,顶楼又十分安静,几乎不会受到其他住户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到其他住户。   实际上,大平层这边住着会更舒服些,也会更加便利,但夜生活麋乱的陆远之就住在他们家楼下,洛书怕沈雁行会被他带得也变成那样,才选择一直住在别墅这边。   在他们返回市区的那一日,玉卿等人刚巧解决完洛书交代的任务,赶往九重天去向领导复命,正好就这样扑了个空。玉卿只好使用千里传音术,询问洛书目前的位置所在。   玉卿向洛书汇报完所有情况后,就被安排去治疗江岁和桑竹仙君的身体了。桑竹仙君与珈蓝关系匪浅,若是可以将其治好,或许就能从他这里,了解到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那日玉卿等人受命跟踪阿银,去调查有关于药人的事情。他们隐匿好自己的身形,一路跟着阿银来到了位于东北方向的白山。   白山是国内很著名的5A级自然风景区,每年来观光游玩的旅客总流量都是以百万计数。白山景区有着一个同昆仑很像的天池,但与之不同的是,这个天池下面暗藏着巨大的危险。   自然风景区往往都会有人类不能涉足的地方,位于白山西北部的“死亡之谷”便是其中之一。   白山死亡谷就像一个巨大的饭碗,里面所盛装着的“食物”就是许多生灵的尸体,那些隐藏在丛林中的危险,无情且又猖狂地夺走了他们的性命。   这个为人类所恐惧的神秘禁区,却成了魇行者用来炼制与藏匿药人的秘密基地。 第102章   那一群简直可以说是破坏狂魔的魇行者,将死亡谷的所有山体都刨了个洞出来,分别用来放置他们从外面搬回来的新鲜尸体、用各种药汁蛊毒浸泡过的尸体、正在炼制中的药人、已经炼制好的药人,以及从中挑选出来战斗力最强的药人。   还有个位于死亡谷最深处的山洞,是专门用来制做新型七叶散的地方。   玉卿他们到达死亡谷内时,那群魇行者正在丛林中驯化刚炼制好的药人,操控他们自相残杀,从而筛选掉劣质品,甄选出新一批药人的领头羊。而那些被筛选出来的劣质品,他们将其全都研磨成了细粉,再兑入黑乎乎的粘稠药汁中,制成用来淬在冷兵器上的尸毒,同时这也是新型七叶散的药方之一。   上一批刚甄选出来的药人领头羊,好巧不巧同桑竹仙君长得有几分神似,阿银见后面色变得近乎铁青,拽着那名药人的头发,把他拖去那个制做七叶散的山洞,命令负责此项事宜的几名魇行者,赶紧将这个被遗漏掉的残次品研磨成粉。   其中一名魇行者刚准备磨刀霍霍向药人时,一个穿着紫色旗袍的漂亮女人凭空出现在洞口,掷出颗石子打掉了他手中的宰牛刀。   她捏着那药人的脸端详了一番,厉声质问阿银为何要这样做。   “这就是个无用的残次品,没有再存活下去的必要。”   那女人重重地扇了阿银一巴掌,冷声说道:“你真以为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吗?处理公事请不要带有任何私人情绪,下次再见你如此擅作主张的话,我会换个更可靠的人来顶替你的位置。”   “锦娘,任何人都不会比我更可靠。”   “你的心思不纯,难成大器,迟早是会被人代替的。想要守住现在的地位,就收起你的那些心思。”   阿银在此处待了好几日,直到10月10号这天才动身离开,还是带着那个被叫作锦娘的女人一起走的。   阮昭华和谢萤继续跟踪阿银,其余人则留在死亡谷,见机毁掉他们用来搞破坏的秘密基地。玉卿他们刚商量好对策,就接收到阮昭华那边传送过来的消息,说阿银他们即将折返,必须得先停下行动。   他们又留在死亡谷等了几日,10月14号这天,阿银和锦娘再次离开,确定他们不会立刻折返后,几人才开始按照商讨好的计划行动。   死亡谷位于人来人往的景区之后,不能直接将其炸毁,这种方法太过简单粗暴,势必会引起不小的骚动,还会导致此地发生强烈的地震,造成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避免这群魇行者召来其他同类,影响他们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时也为了防止景区的人类受到迫害,他们事先在死亡谷外,设下了一道十分牢固的屏障。   玉卿将致人昏迷的药水浓缩十倍,再将其蒸发成水雾状,由阮昭华召来山风,将这些水雾吹到死亡谷的每一个角落。   待在场的所有魇行者都被放倒后,他们便将这群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喽啰,全都塞进制做七叶散的山洞里,再设下三重屏障将他们关在里边儿,等候洛书给出下一步指令。当然,制做七叶散的那些药方和工具,被他们事先搬去了临近的山洞,方便后面随药人一同销毁。   他们在每个山洞里都放了一把火,将所有药人、药材和工具烧了个干净。此火非凡火,而是先前洛书吩咐任务时,交与玉卿的一簇红莲业火。燃烧所产生的滚滚浓烟,被屏障所遮掩住,且又很快被阮昭华吸入风袖袋中,在屏障外的人是完全不可能看到的,造成不了什么影响。   不知是何原因,这场大火足足烧了两天一夜,才将所有药人烧干净。   业火彻底熄灭后,留下一地伴有异臭的漆黑碳粉。焚烧的时候没啥气味儿,这残留下来的余烬倒是臭的出奇,一向对起味儿十分敏感的谢萤,险些被熏得当场晕厥。   他们费了好些时间,才将此地完全清理干净,那些仍旧带有毒性的碳粉,是决计不能留存在这里的。   玉卿原想通过使用千里传音术,来询问洛书如何处理这些魇行者,但怎么都联系不上洛书,出现这种情况就意味着洛书仍在鬼村之中。他们只好留几人在此看守,玉卿和陆远之一起去鬼村找人。   洛书和玉卿碰上面后,命她留在别墅帮忙照看处于昏迷中的沈雁行,而他自己则和陆远之一起去往白山死亡谷。   他原是想通过这群魇行者,弄清楚阿银打算利用这些药人干什么勾当,没成想这群十分忠诚的走狗,在醒来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自戕,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也就这样断掉了。   沈雁行见洛书对此感到十分可惜,便开口说道:“哥哥,虽然这次没能查清楚阿银究竟想搞什么破坏,但起码成功捣毁了他们的窝点,让他们没法将自己的阴谋继续进行下去,也让他们损失了一大批虾兵蟹将。玉卿姐他们这次也算是立了大功,等我们婚礼那天,可得多敬他们几杯。”   洛书看着沈雁行近在咫尺的眼睛,是一如既往的明媚动人,身体本能命令他在上面吻了一下。就这样一个蜻蜓点水般的亲吻,却险些点燃燎原之火。   为了防止烈火真的燃烧起来,沈雁行又跑去浴室里冲了个澡,还是会令他感到格外难受的冷水澡。   看着被冷得瑟瑟发抖还不穿衣服的沈雁行,洛书觉着又心疼又好笑,赶紧用留有他们体温的被子,将他严严实实地包裹住,只露出一颗可怜巴巴的脑袋来,再打横抱起来放到床上,隔着厚厚的棉被,将暖烘烘的真气传送给他。   现下聊完了正事儿,他们打算讨论一下婚礼究竟该怎么办。   他们从网上找来了各种形式的婚礼现场视频,再一一观看完过后,决定选用明式婚礼。迫不及待想要出嫁的沈雁行,主动选择在当天着凤冠霞帔。 第103章   婚礼该有的流程一步也不能少,就比如闹洞房这种事,是一定得有的,但也不能让他们闹得太过,沈某人可是十分恨嫁的。虽然他们生不了孩子,但桂圆花生这些还是得铺在床褥下面,还有吃半生的饺子汤圆什么的,就图个吉利和好彩头。而婚礼现场有着重要职责的司仪,就由文神谢萤来担任。   除了宴请天下所有神明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外,他们还打算在婚礼结束后的几天,请市局刑侦队的大家以及公司的部分员工,一起到渝市最好的五星级餐厅吃顿饭。毕竟在一起从事过一段时间,多少还是有些感情的。   尽管他们已经戴上了具有非凡意义的对戒,沈雁行还是打算白天去一趟商场,为他们订制一对独一无二的婚戒,还要在他们的戒指上刻上彼此的名字。   等两人聊完所有事情,也就差不多天亮了。他们一起在厨房做了顿丰盛美味的早餐,一起享用,再一起收拾厨房,看起来简单而又十分温馨。   享用过早饭后,沈雁行回自己房间精心打扮了一番,才舍得和洛书一起出门。   小时候曾被当成女孩儿养过一段时间的某人,现下又穿上了令他感到无比亲切的女装。他下半身穿了条粉色织金马面裙,上半身搭了件欧式宫廷衬衫,外面套了件很宽松的奶白色薄款大衣。他原是不想搭这件外套的,但实在招架不住外面有点儿冷。   其实吧,他这一身也不能算作是女装,马面裙本质上是男女皆可穿,只是从视觉上会给人带来一种穿着女装的既视感。   他在左右两侧各分出一缕头发,特意编成松松散散的辫子,挽到脑后用几颗黑色的小夹子固定住,再别上一个坠着金色流苏的红色蝴蝶结,戴上久违的金丝边眼镜,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像个来自西方的贵族小姐。   尽管穿着裙底直达脚踝的长裙,但也丝毫不影响沈雁行开着超跑出门,甚至还能对着抢车道的那些车主炫技。停放在车库里积灰已久的布加迪威龙,总算是有了重见天日的机会,能够再次对外界大放其耀眼的光彩。   沈雁行这一身穿着打扮,加上本就雌雄莫辨的样貌,成功令珠宝店的柜姐把他错认成了女性,并且还是那种特别有钱的成功女性。而相比之下穿着很低调的洛书,就自然而然被误解成了傍富婆吃软饭的,还是个比女方矮上几厘米的软饭男……   沈雁行净身高189cm,洛书净身高186cm,也确实是矮上了几厘米。   柜姐露出十分标准的职业微笑,朝着沈雁行询问到:“这位女士,请问您比较喜欢哪种款式的戒指呢?”   对于在伪装女性声音这件事情上,沈雁行驾轻就熟,什么萝莉音、御姐音完全就不在话下。   他捏着自己的喉结,轻轻地咳了两声,用十分温柔贵气的女性声音,对那位没什么眼力见儿的柜姐说道:“你好,我和我的未婚夫想订制一款婚戒,需要比较别出心裁的设计。”   柜姐:“好的女士,本店总公司有一位国际知名婚戒设计师,他会尽可能满足您和您未婚夫提出的所有要求。”   沈雁行向柜姐讲述了对婚戒设计款式的所有要求,并着重强调一定是要在女戒上刻洛书的名字,在男戒上刻他的名字。若是店方将他们的名字刻反,或是设计出来的款式不尽人意,他则不会支付尾款。他还要求戒指上镶嵌的钻石或其他珠宝,必须得是罕见限量的类别,成本造价高昂,店方绝不敢轻易怠慢。   设计和制做出一对新的婚戒,还是需要耗费比较长的时间,沈雁行不想因为设计师为了赶工期,而设计出难看的劣质品,所以他准备等办完婚礼后再回来取。   离开珠宝店后,沈雁行驱车驶向市区内最高档的花店,买了一束朱丽叶玫瑰,一共有五十二朵,他原本是想要九十九朵来着,但花店里目前没这么多库存。就算是店里目前有,朱丽叶玫瑰比普通玫瑰要大上许多,九十九朵也很难能够包的下。   从花店出来后,他又驶向临近的加油站,为曾经心爱的跑车加满油,打算开车回昆仑,也就不使用缩地千里术这种最为便捷的方法了。回昆仑沿途的风景很不错,就权当是在和洛书实现自驾游了。   在他们驶出中心城区高速收费站后没多久,就突然有一股十分强烈的魇气,朝着沈雁行扑面而来,熏得他有些许难受。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周边,目前还没什么车辆在高速路上,就稍微降低了车速,闭上眼睛去感受这股魇气的源头在何处。   他猛地一下睁开眼睛,这股如此强烈魇气,竟然是来自他们前面的那辆白色面包车。为了确保车内没有无辜的凡人,他分出自己的一缕神识去查看车内情况,面包车里坐着的人竟然是阿银和锦娘!   “哥哥,你好好坐稳,我要加快车速去抓前面的坏蛋了。”   沈雁行一脚踩下油门,瞬间将车速提到了200迈,“咻”的一下就“飞”上前去,撞上那辆白色面包车,将其撞得猛地一下就朝前“飞”了出去。这辆他曾经十分喜爱的超跑,有经过专业人士的改造,比其他同款车型要经撞许多。   那辆白色面包车被撞飞出去之后,就开始在高速路上表演起了蹩脚的探戈,最后撞烂路边的防护栏,冲出高速路掉入了山谷里。在面包车坠落的那一瞬间,阿银和锦娘破开车顶飞了出来。   前面那滑稽而又违反交通规则的一幕,正好被高速公路上的监控系统记录了下来,炫完车技的某人,即将被交警吊销驾照。   沈雁行在撞上面包车的那一刹那,就降低了车速,尽可能减少惯性作用给人带来的不适感。他单手操控着方向盘,空出来的另一只手迅速结印,使用隐匿身形的术法,连人带车一起隐形,避免被人类看到违背科学的画面。他再迅速另结一手印,重达1888kg的布加迪威龙直接腾空飞起。   阿银和锦娘刚从坠落的车里跳出来,还没能完全反应过来,就又被凌空行驶的布加迪威龙,给撞得在半空中表演了好几个后空翻。这要是换作普通人,如此之大的撞击力,能直接被拦腰撞成两半截。   “哥哥,解开安全带准备跳车吧,顺便再将须弥珠借我用一下。”沈雁行一说完这话,就打开了车顶棚。   他们从车里飞出去之后,近两吨重的超跑仍旧悬浮在半空中,沈雁行看了一眼挥鞭飞来的阿银,将自己曾经最心爱的车收入须弥珠内。虽然已成为曾经心爱,但毕竟这车全球仅售五台,还是不能把它当废铁扔掉的。   为了避免开车从这儿路过的人被吓到,洛书挥笔挡下左右夹击的长鞭后,就牵起沈雁行的手,朝着远离人烟的地方加速飞去,突袭失败的阿银和锦娘则在后面紧追不舍。   洛书挥笔在树梢上一扫,落下的树叶瞬时化作片片利刃,朝着俩跟屁虫飞射而去。   未能躲避及时的阿银,被锋利的树叶划破了手臂和脸颊,滴落而下的颗颗血珠在半空中绽放开来,沾染到这些血腥的植物,全部都在刹那间腐蚀烂掉。   洛书唤来一颗尚未来得及着陆的血滴,仔细嗅了嗅其气味,阿银的血液里竟含有浓度极高的尸毒。那些曾经被他们解决掉的魇行者,血液里都是不带毒的,阿银体内所带的毒,多半是后天人为注入进去的,可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他还没能来得及思考出原因,就被锦娘挥过来的长鞭打断了思绪。   锦娘讥笑一声,借机嘲讽道:“尊贵的审神者大人,跟别人打架时,可万万不能像你这般三心二意啊,是会吃大亏的。”   “你是噪鹃鸟变的吗,嘴巴这么聒噪?他会不会吃大亏,可不是由你这种小喽啰说了算的。”   沈雁行飞身袭向锦娘,指尖夹着几片看起来就很锋利的树叶,再趁着她侧身闪躲时,将化作利刃的树叶尽数掷出,片片直击其要害之处。   十分追求美观的某人,在锦娘的心口处,“雕”出了一朵十分漂亮的绿莲花,这莲花的花蕊还是无比娇艳的大红色。红配绿这种难以驾驭的高级配色,被艺高人胆大的沈某整得明明白白。   见到自己心爱之人,受了这侮辱性极强的伤,阿银近乎目呲欲裂,以指甲为刀刃划破自己的手臂,飞溅而出的血液瞬间蒸发成雾气,再化作一团巨大的黑雾,将整个山林笼罩起来。   群鬼悲鸣的声音,瞬间响彻山林。 第104章   群鬼悲鸣不过响了一瞬,万籁俱寂后黑雾散去,阿银和锦娘不见了踪影。   一个戴着银制面具,穿着青色长袍的男人,凭空出现在沈洛二人面前。只见那男人晃了晃手中的三清铃,一群浑身写满符文的灵体,就从林间飞快地窜了出来。   原本没有实体且干净澄澈的灵体,在这些怪异符文的影响下,变成了恐怖片里那种具有强攻击性的恶鬼。   他们全身的皮肤呈蓝黑色,眼睛几乎只有发黄的眼白,眼白中间依稀能看到个芝麻大小的黑点,尖细锋利的牙齿同老烟鬼一般黑黄。颜色最深的面颊、脖颈和手背上,布满了蜿蜒曲折的纹路。漆黑的指甲得有十来厘米长,锋利且坚硬无比,轻而易举就能削断一人粗的树。这指甲还带了剧毒,被他们祸害的树木,瞬间变得发黑枯萎,最后成了恶臭非常的毒肥料。   这群变成恶鬼的灵体不会说话,只能发出极为难听刺耳的嘶吼声,令人听了直想往死里捶自己的头。若是重新给噪音污染源排个榜,这玩意儿冲个榜首也不成什么问题。   他们须得追上阿银和锦娘,弄清楚这两人到底在谋划些什么,但在这之前,他们必须将眼前的麻烦清理干净,否则,一旦这群邪祟进入了人类活动的区域,其后果不堪设想。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干掉了那个摇铃铛的面具男,剩下的这群歪瓜裂枣,也就成不了什么气候了。   群鬼将面具男围护在正中心,张牙舞爪地看着沈洛二人。他们若是想取其头颅,要么就推倒这堵厚厚的城墙,要么就以最快的速度从上方进攻。   不能瞬间弄死这群杂碎,但可以将他们全都放倒。洛书在数片树叶上写下符文,再将其一一掷向周边的树木,以防它们无辜受到牵连。他在群鬼的包围圈外画下几道符文,沈雁行在一旁为他掩护。   其实吧,洛书身负邪祟忌惮的红莲业火,这群杂碎根本就伤不了他分毫,沈雁行要在一旁掩护,只是因为嫌弃它们太脏而已。   洛书腾空而起,执笔一挥,一股飓风自地面而起,将这群邪祟连同其头目一起卷到半空中,让他们体验一把在滚筒洗衣机里尽情遨游的感觉。   飓风的威力不容小觑,群鬼直接被绞得彻底晕厥过去,唰唰唰地往地上掉,然后堆成了一个黑色大肉饼,这大肉饼中间夹着一片不新鲜的菜叶子,菜叶子旁边还点着一颗银色的大芝麻。   沈雁行在自己身边看了一圈,捡起两根还算干净的新鲜树枝,打算将菜叶子从肉饼里边儿挑出来,为的是一睹这杂碎头目的真容。   这菜叶子都快被飓风绞成咸菜叶子了,却还不忘紧紧握住自己手中的三清铃。沈雁行将他从肉饼里夹出来的时候,三清铃“叮铃铃”地响了几声,好在地上这群邪祟晕得够彻底,不然事情又要变得麻烦起来了。   这杂碎头目的样貌,看起来特别眼熟,他的嘴唇呈淡青色,两侧脸颊瘦到凹陷下去,上面同样布满了蜿蜒曲折的纹路,眉间还纹有一红色图腾。   “这人似乎是宋钰,他怎会……变成了现在这般?”洛书在一旁疑惑地说道。   沈雁行歪过头,说:“宝贝儿,你其实是想说,他怎会变成仇人的走狗?”   “嗯。”洛书原想说的其实并不是这句,但表达出来的意思倒是差不多的。   萧淮虽是因盛北沅而死,但主导那场真人版狼人杀的是魇行者,阿银才是宋钰真正意义上的仇人。没成想时隔一月没见,宋钰竟已投入敌人营中,变成了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沈雁行用树枝戳了戳宋钰的脸,轻轻地“啧”了一声,说:“他这样活着也是整天被痛苦所支配,还不如一刀了解了来的舒服。”   他一说完这话,就拿着树枝在宋钰的脖颈上比划了几下,研究该从何种角度下刀,才能避免血液四处飞溅。   洛书握住沈雁行的手,对着他摇了摇头,说:“雁雁,等等再动手,我有些很重要的事情,需要从他这里了解。”   显而易见,宋钰之所以会带着群鬼出现在这里,就是为了拖住他们的脚步,好让阿银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完成他目前正在谋划的事情。阿银虽不会将这种事同自己部下细说,但宋钰终归还是能知道一些皮毛的。仅需这一点皮毛,他们就能大致推敲出阿银是想做些什么。   沈雁行不想站在垃圾堆上说话,这气味实在是有些令人难以适应,他仍旧把那两根树枝当做辅助工具,将宋钰夹起来扔到远处的草地上。   非人摔不死,但是能摔醒。   宋钰像个被激活了的僵尸一般,“蹭”地一下就跳了起来,一双眼白长了绿豆的眼睛,死死地瞪着把他当垃圾扔出来的某人,双指夹着那三清铃的细手柄,快速地摇晃,试图唤醒睡得死沉的小鬼们。难得能睡个安稳觉,谁会想在这时候起来搬砖啊,小鬼们一直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没一个鬼愿意搭理宋钰。   沈雁行走上前去,用树枝拍了拍宋钰的肩膀,戏谑道:“哎,就别再白费工夫了,他们正搁那儿休年觉呢,你是叫不醒的。”   宋钰机械地转过头,呲牙咧嘴地看着沈雁行,仿佛是想将他生吞活剥了一般。可惜这实力不允许,他只有单方面挨揍的机会。   沈雁行又用树枝戳了戳宋钰的胸口,一脸不屑地说道:“怎么,想咬我啊?就算我站在这里不动,你也咬不到我一根毫毛。”   强烈的怒意瞬间涌上宋钰头颅,他捏着三清铃剧烈地摇晃了起来,手腕都快要甩脱臼了,也不见他停下。而他的小鬼们十分给面子,没有任何一点儿想要动弹的念头。   “好了雁行,先别玩了,正事要紧。”洛书站在宋钰身后说道。   沈雁行又戳了戳宋钰的胸口,再冲洛书比了个wink,笑着将右手放在左肩,微微弯下身说道:“得令,我亲爱的长官。”   洛书使用定身术控制住宋钰,以防他再搞什么小动作。至于地上那滩黑色大肉饼,等向宋钰问完了话,设个屏障,放一把火烧掉就行了。   阿银和锦娘早就跑没了踪影,并且当时事发突然,洛书没能来得及在他们身上放一缕自己的神识,现在要想追上去,也不是件容易事。若是能从宋钰这里获得有用线索,推敲出阿银的大致去向,洛书可以立马联系附近的神明,派他们跟上去阻止祸乱的发生。   照宋钰现在这个状况,直接问是肯定不会说的,只能动用一些特殊手段。   宋钰从渝市离开后,就和自己的经纪公司请了个长假,理由是想外出旅游调整心情。King男团两名最受欢迎的成员参加真人秀综艺,主舞萧淮意外死亡,主唱宋钰因受到过于强烈的刺激,而患上较为严重的心理疾病,一代当红男团就这样被迫解散。   宋钰一开始也确实是出去旅游了,他去到的第一个地方,是萧淮的家乡,折了一枝颜色艳丽的球根海棠,放在他们曾经一起坐过的秋千上。球根海棠一杆两花,就像是一对夫妻,故而别名夫妻海棠,可它的花语却是相思断肠。   他去到的第二个地方,是和萧淮约好退出娱乐圈后要去定居的城市。他用自己这些年赚到的钱,全款买下了萧淮喜欢的那套海景精装公寓,每一张桌子上,每一个窗台上,每一个落地窗前,都摆满了着一个插着球根海棠的花瓶。   他躺在铺满海棠花瓣的床上,割开了手腕动脉,源源不断淌出的鲜红血液,将夫妻海棠染得更加娇艳,让美丽在死亡中绽放。   今生缘灭,来世夫妻。   也就是在这一天,宋钰遇到了来意明确的阿银。阿银将濒临垂危的他抢救回来,然后开出了一个十分诱人的条件,诱惑他同自己签订契约。为了能够复活萧淮,宋钰什么也没问清楚,就和阿银签下了卖命契约。   萧淮的灵体早已被法阵蚕食干净,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复活的机会,阿银不过是在诓骗宋钰罢了。用这种方式来诓骗人,又是何其残忍,让人满怀着希望坠入无尽的深渊。   被无情欺骗的宋钰,跟随阿银来到这片廖无人烟的山林,变成了现在这副人鬼难辨的模样。阿银什么都没对宋钰说,只让他等在这里听候发落,这一等就是一月之久。在这期间,他就像个被抠掉电池的电动玩偶,没有意识,也无法动弹。   但宋钰受阿银所控制,自主意识完全封闭,洛书所使用的术法,不一定能问出完整的信息。或许并非不知,而是不说。   在宋钰的颅顶两侧,以及双耳之后,都各插着一根细长的银针,长到直接贯穿他的大脑和小脑,他的颈椎上也插着同样的银针,向上斜着贯穿整个脖颈。这几根淬了毒的银针,便是令他失去自主意识的元凶。   洛书暂时封住宋钰全身的脉络,小心缓慢地拔出他体内的银针,再由上到下一一解开被封住的脉络,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全身血液冲入颅内,导致宋钰头颅炸裂而亡。   没了银针的控制,宋钰那双眼白长绿豆的眼睛,瞬间就恢复了清明。   宋钰看着洛书和沈雁行愣了片刻,认出他们是谁后,滚烫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然后猛地一把搂住洛书,哭得那叫一个肝肠寸断。   沈雁行紧锁起眉头,拍了拍宋钰的肩膀,说:“小宋先生,你若想复活萧淮先生,我们也是有办法能够帮到你的,你又何必去同这种阴险狡诈之人合作。你可知,阿银就是那起事件背后的主谋?”   秋风萧瑟,吹起枯黄的树叶,拂过宋钰满是泪痕的脸颊。这似乎是上天在怜悯可怜之人,为其拭去绝望委屈的泪水,可它带不来希望,更显悲凄。   洛书像是在哄哭闹不停的小孩子一般,轻轻拍打着宋钰的后背,温柔地哄着他:“我有一物名为结魂灯,可将残缺的魂魄重塑完整,若是再能取得太岁之肉,便能为完整的魂魄重塑肉身。阿银需要收集大量魂魄去完成他的计划,他那里肯定是有萧淮一缕残魂的,只要我们能够找到他,便能从他手中抢回这缕残魂,再用结魂灯为萧淮重塑魂魄。”   令可怜人的希望彻底破灭这种事,洛书和沈雁行都做不出来。宋钰还能再做回正常人,只要仍有一线希望存在,他就能好好地继续活下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们都愿意去拉这一把。   宋钰紧紧握着洛书的肩头,哽咽着问道:“是不是只要能抢回这缕魂魄,淮哥就能重新回到我的身边了?”   洛书一脸肯定地回道:“是,但这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你愿意一直等下去吗?”   “只要淮哥还能再回来,我就算等到风烛残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宋钰擦去泪水,一脸认真地回道。   “那你可知阿银他们现在的去向?”沈雁行在一旁问道。 第105章   宋钰转过头看了看沈雁行,这人脸上挂着看似温和的笑意,眼神却冷得令人犯怵,就好像是在通过眼神警告他“再抱着我的人不放,就一刀了结了你”。   他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然后立马松开了洛书,快速地挪动着屁股往后退去。他感觉自己只要慢上了一毫秒,就会立刻人头落地。在亲眼见到淮哥复活之前,他必须得好好活下去。   沈雁行像个没长骨头架子的软体动物一般,倚靠在洛书后背上充当人形挂件。也就是在这时,格外精通川剧变脸的他,眼神瞬间温柔了数倍,脸上挂着的笑意也变得真情实感。   如刀光般的眼神不再凝视着自己,宋钰紧绷的身体立马放松了下来,近乎瘫软地倚靠着身后的树干,在脑海中拼命搜寻相关阿银的记忆。   在沈雁行开着超跑上演速度与激情之前,阿银和锦娘就来过这里一趟,说了一些能够从中捕捉到重要信息的话语。   原本宋钰变成“电动玩偶”后,就彻底失去了对外界的一切感知能力,但阿银为了吩咐他事情,短暂地打开了这道枷锁,他才得以向沈洛二人提供出重要线索。虽说他全都听见了,但因受到咒术的影响,他对此的记忆一点都不深刻,所以需要费些功夫才能回想起来。   混沌黑暗的意识重见光明那刻,宋钰满脑子都回荡着阿银的声音。   “我会将洛书和沈雁行引来此处,你带领希恶鬼拖住他们,若是拖不住,你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萧淮了。”   先前宋钰之所以哭得如此肝肠寸断,完全是因为阿银这后半句威胁。他睁开眼睛看到洛书和沈雁行的时候,就仿佛是见到了来索他命的黑白无常,心里绷着的弦都断掉了好几根。他紧紧抱着洛书不放,就是在做最后的挣扎。   锦娘:“洛书和沈雁行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人,希恶鬼数目再多,于他们来说也不过是群蝼蚁,你就指望这个?”   阿银:“万蚁尚且能够蚀象,任由他们有通天的本领,在面对一群胡搅蛮缠的希恶鬼时,也无法做到立刻就能脱身。只要能够拖住他们一时,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去蓉市带走叶梵。”   锦娘:“你当初是怎么想的,竟把主人的元神养在一具凡胎肉体之内?若是被那群道貌岸然的神明发现,可当真是枉费了主人对你的信任。”   阿银:“你错了锦娘,是主人自己选择了这具身躯,而非我任意为之。”   锦娘:“为何偏生是他,区区一介凡人,竟能得主人如此青睐?”   阿银:“叶梵并非普通的凡人,屠自己满门的紫瞳少年正是他,他生来自带一颗魔心,与混沌界的上古魔物算半个同祖。主人看中了这颗魔心蕴藏着的巨大能量,才命我将他的元神养在叶梵体内。”   锦娘:“这人莫不成就是混沌之主留在神州界的魔种?”   阿银:“不无这种可能性,否则,也很难解释这凡人之躯为何能长出魔心。   锦娘:“将这神州界搅得天翻地覆,又在此间藏匿了几千年的魔种,到最后竟生根发芽长成了这世间的一员,可当真是讽刺极了。”   阿银:“锦娘,我们该走了。现下魔心动荡严重,主人的元神快压制不住叶梵体内的魇气了,再这样继续下去,迟早会被那群神明发现,我们得赶紧将叶梵带去无间域。”   【作者有话说】   因为最近加班多,以及放假前综合征,所以就有点子短。我……真的尽力了 第106章   这信息量属实有点大,他们听完后需要好好消化一下。   蓉市,鬼宅紫瞳少年,仅凭这两点信息就基本可以断定,阿银口中所说的叶梵,正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个叶梵。细细回想起来,近段时间他们所处理的两件大事里,都曾出现过叶梵的身影。   买下鬼宅开发所谓的娱乐项目,提供场地给节目组搞狼人杀真人秀,妹妹与探险小队一同失踪于山野,不顾危险进入鬼村找人,这一切的一切,不过都只是珈蓝计划中的一环。披着普通人类的外衣,拥有合乎情理的缘由,出现在这两起诡秘事件里,亲眼看着他们如何被耍的团团转,可当真是珈蓝一贯的作风。   洛书为了救他所受的那道天罚,绝大概率是珈蓝在故意为之。像珈蓝这种性格乖张的疯子,别人所承受的痛苦能有多深,他所体验到的快感就能有多强烈。   若是他们能早些发现叶梵的真实身份,就能将一切祸乱的根源斩杀在摇篮里了。混沌之主在神州界种下魔种之时,便是这片天地出现魇行者的开始,只要魔种被彻底剔除,这世间就再无为祸一方的魇行者,也不会再有那么多极端的恶与欲。   他们现在赶去蓉市,多半只能扑个空,直接杀去珈蓝的老巢无间域,才是目前最明智的选择。   无间域位于极北极寒之地,藏于一片厚厚的积雪之下。那处的积雪足足有一人之深,是个令沈雁行感到十分头疼的地方,他若是就以现在这种状态前去,人还悬在半空就直接被冻成了冰棍。   沈雁行有一件很特别的衣裳,无论再极端的严寒都能抵御得住。   这件衣裳名为业火金缕衣,是由数以计千根火蚕丝编织而成。火蚕不像寻常蚕虫那般吃桑叶,它们是玉卿耗费了几十年的时间,培育出来的一批变种灵虫,自小以火灵丹为食,吐出来的每一根蚕丝,都富有极高的温度。而这火灵丹更像是一颗颗内丹,其间蕴藏着浓烈的纯阳真气,是洛书直接用红莲业火炼制而成。   为了防止其他人被意外烫伤,这件衣裳分为里外两层,内层是火蚕丝织成的布料,而外层是有绝热功能的金缕丝,在防烫的同时又能够保温。   这件奇妙衣裳的“保质期”很短,穿个一段时间就会变回常温,得由洛书来对其进行补给,平时保存起来也比较麻烦,他们只好又对其进行了改造。沈雁行每次穿上它之后,需得使用自身真气去催动,才能激发业火金缕衣往外散发热量。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很有效的延长了业火金缕衣的“保质期”。   碍于业火金缕衣“保质期”短,保养起来又费时费力的原因,沈雁行很少会去穿它,平时都放在别墅地下室的火匣子里,只有遇上必须前往极寒之地的任务,他才会使用这件弊大于利的衣裳。还有个十分重要的原因,这件衣裳并不是特别好看,而自诩美貌不可辜负的某人,只爱穿好看的衣裳。   也就是说,在前往无间域斩杀珈蓝之前,他们必须得先回一趟市区,去取沈大美人的“保命衣”。而在回市区之前,他们还得先把阿银留下的烂摊子收拾了。   宋钰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还不能将他送回人类的活动区域,洛书便将他收进了芥子空间里,在给他提供暂时居所的同时,还能够保障他的生命不受到迫害。   夫妻搭配,干活不累,沈雁行负责设下屏障,洛书负责放火焚尸,同时进行可缩短耗费的时间。   只可惜意外快他们一步,这屏障都还没来得及设下,地上那滩黑肉饼就突然爆炸了,漆黑粘糊的腥臭碎末漫天飞溅。倾盆而下的黑色肉沫雨,打在树叶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如同硫化氢泄漏一般的刺鼻臭味,顿时弥漫整个山林。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差点把整个山林荡平,拦腰碎裂的树木倒了一地,疾速滚落的碎石堆成了一个个小山丘。   尽管沈洛二人反应足够及时,但还是被这巨大的冲击波掀飞了出去,那一瞬间,他们头晕得就像是元神出了窍。   爆炸发生时,洛书将沈雁行整个人都圈进自己怀里,为他抵挡住了巨大冲击波造成的伤害,也为他抵挡住了大部分飞溅的黑肉沫。   他们有真气护体,那点儿伤害于他们来说不足为提,但黑雨带来的侮辱性伤害却是巨大的,洛书变成了浑身臭烘烘的黑色小泥人,沈雁行成了黑白相间、黑里透红的斑点狗。若是换个人变成“浓缩版鲱鱼罐头”,或许早就被沈雁行给扔出去了,可这是他的宝贝洛书,无论这气味有多么令人窒息,他都会紧抱着不放。   这恶臭非常的黑雨带了多种毒,很快就将两人熏晕了过去。等他们再度睁开眼睛时,已经置身于一片黑雾林之中了,身上奇臭无比的黑肉沫也已消失不见。   丛林间系着无数根串了银铃的红绳,他们每走一步就能听见阵阵“叮铃铃”的脆响。平时听来清脆悦耳的声音,因这片黑雾林而变得格外诡异。   远远看去,能看见许多双发出微弱紫光的眼睛,正在黑暗之中窥视着他们,密密麻麻的一大片,特别瘆人。   沈雁行打了个响指,一团发出耀眼强光的光球,就出现在了他的掌心之中。他抬手将光球抛向半空,光球瞬时变成一轮圆月,照亮整片山林,紫色眼睛就因此而变得黯淡无光了。   他们环顾了一下四周,没有发现什么异样,才谨慎小心地走到方才出现紫色眼睛的位置。那些眼睛并非是长在什么异兽鬼怪身上的,而是长在树干上的。一棵不过半人粗的树上,密密麻麻地长了好几双眼睛。   沈雁行折下一根树枝,用尖头戳了戳其中一只眼睛,他劲儿使得很轻,但这眼球一下子就被戳破了,流下绿汪汪的腥臭粘液。被戳破眼球的倒霉蛋无风自摇,发出簌簌的声响。它响了一阵儿就停了下来,与此同时,被戳破的那只眼睛,变成了一张没长牙齿的嘴,发出尖锐刺耳的哀嚎声。   在看见眼睛变成嘴巴的那一瞬间,洛书就用自己的双手,帮沈雁行捂住了耳朵,降低噪音对耳膜造成的伤害。   待哀嚎声停下后,沈雁行转过身,轻轻地揉了揉洛书的耳朵,蹙着眉头问道:“哥哥,可有觉着耳中不舒服?”   洛书摸了摸沈雁行的脸,微笑着回道:“你别担心,我没事。在为你捂住耳朵的时候,我就有做好自我防护,那噪声没有影响到我。”   沈雁行温柔地搓了搓洛书的耳垂,语重心长地说道:“哥哥你要记住,以后一定要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再去保护其他人。”   洛书莞尔一笑,眉目含情地回道:“可你不是其他人,你是我的人。”   【作者有话说】   下周日更七天 第107章   沈雁行一把将洛书搂入怀中,埋首在他脖颈间痴痴地笑了笑,随即抬起头贴在他耳边,轻声说道:“对,我是你的人,感谢宝贝儿对我的肯定。”   这里没有花前月下,但有情人成双,只要心中有情,便可做到不忌场所把弄风月,沈雁行揽着洛书的腰身,与他柔软相贴,一同品尝这世间最甘甜的清泉。   沈雁行感觉有人在停地挠自己的脖颈,但像这种鸟不拉屎的诡异地方,怎会有人出没,就算真有胆大包天的人会来,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当然,像珈蓝这种疯子除外。谁都会讨厌在尽兴时被人打扰,打扰沈雁行这位战神的下场,就是吃不了也不能兜着走。   反正不是人,管他是妖是鬼,先揍了再说。沈雁行轻轻地啃咬了几下洛书的嘴唇,与此同时,并指一挥召出剑气,将在背后扰他兴致的东西削成了三段。   簌簌的响声再次传入他们耳中,接踵而至的便是鬼婴啼哭般的尖锐声。单身树忍受不了这狗粮味的肥料,才出手去阻挠,结果给自己招来了断臂之祸。事实证明,惹不起的人就千万别去惹,规避风险才是安稳度日的长久之计。   艺不高树胆大,见自己小伙伴遭此劫难,其他树木不再继续容忍下去,拔起自己用来汲取营养的树根,朝着沈洛二人蜂拥而来,将他们团团围住。杵在最前面的那几棵胆大鬼,举起眉不清目不秀的树枝,准备狠狠扇沈雁行几巴掌。   沈雁行单手托着洛书的臀/部,将他整个人都抱了起来,向后倾倒避开大树扇过来的巴掌,再挥手掷出一道剑气,把这几棵不知好歹的树劈了个粉碎。   一棵被剑气误伤的树,举着自己尖锐的树枝,打算从沈雁行背后偷袭,将他和洛书捅个对穿。沈雁行一个漂亮的转身,把这颗不讲武德的树,拦腰踢成了两半截,怀中仍旧抱着洛书。   剩下的树见实在打不过,就开始玩起了伤敌为零自损八百的狠招。它们戳破自己身上的所有眼睛,令这些眼睛变成噪音交响乐演唱团,而喷射出来的那些绿色粘液,人一旦粘上身体就变得奇痒无比,受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折磨。   可沈洛二人是神非人,怎会受到这种小伎俩的迫害。   他们直接切断耳朵对外界的感知,那群放声高歌的嘴巴于他们来说,就是在卖力表演毫无看点的哑剧。至于那看起来令人作呕的痒痒药,可就更不值一提了,向来好洁的沈大美人,岂会容忍自己粘上这恶心玩意儿,挥手将这些粘液全都反弹了回去,让始作俑者自己去感受奇痒无比的美妙。   果不其然,粘上了痒痒药的树木们,全都跳起了欢快的舞蹈,这奇痒无比的感觉果真十分美妙。   它们跳得很欢快,但见者皆生厌,再强迫自己继续欣赏下去,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沈雁行不想再同他们纠缠,将洛书平稳地放在地上,召出小臂中的秋风隽,足尖点地纵身而起,释放出数道锐利无比的剑气,把这群自娱自乐的表演家劈了个粉碎。   四道来自不同方向的狂风,将漫天飘散的齑粉聚作一团,凝成一个黑里带点绿的大炭球。狂风停下之后,大炭球开始发生自燃,以极快的速度变成了滚烫的火球,随即表面出现数道裂痕,像是快要爆炸了一般。   洛书纵身一跃,同沈雁行并肩立于半空,挥笔设下一道屏障挡在他们身前。   与此同时,火球发生剧烈的爆炸,威力巨大的冲击波,把一片贫瘠的地面,炸出了数道深深的沟壑。紧接着一阵狂风袭来,将裹着烈火外衣的碎炭块儿,尽数吹向沈洛二人。   这些看似杀伤力极强的碎炭块儿,在洛书设下的屏障面前,就像是不起眼的小火星,碰上激流勇进的大瀑布,还没沾到边儿,就被飞溅的水花浇灭了。   他们尚未恢复耳朵对外界的感知能力,这场声势浩大的爆炸,没有对他们造成任何一丁点儿的伤害。   既然外界已经变安静了,他们也就可以恢复听觉了。这听觉一恢复,新的噪音又出现了,并且比先前那噪音还要惹人烦。   女娘娇滴滴的歌声,从沟壑底下传出,唱的是那令闻者羞涩的房/中/曲。   这温柔婉转的曲调,蚀骨销魂的声音,一般男人听了必然得骨软筋酥,日日对此魂牵梦萦,夜夜想同那拥有天籁歌喉的女娘,共赴男人们最梦寐以求的极/乐之巅。   可沈雁行和洛书不是一般男人,他们不会被这歌声蛊惑上脑,只会觉得这是令人厌烦的噪音。于他们来说,听完此曲,只有心烦气躁,没有意乱情迷。毕竟,性向不是轻易就能改变的,纵使这些女娘再风情万种,他们喜欢的始终都是男人,并不会为其所动。更何况,他们还是对彼此长情又专一的男人。   一缕缕带有催/qing/作用的异香,自沟壑底下溢出,妄图勾起沈洛二人心底的欲念。   这是魅妖一贯爱使的伎俩,卑鄙且下作。它们用媚骨异香令男人们变得迷情意乱,在共赴云雨时吸走他们的精气,让他们骨肉化作腐水而亡。   沈雁行挑衅似地猛嗅了一口,随即揽过洛书的腰身,满脸嫌弃地朝着沟壑里的魅妖说道:“就你们这点儿下三滥的伎俩,也妄想吸走我的精气?这低等劣质的催/qing/香,还不如我家宝贝儿喊我一声雁行管用。”   说完,他温柔地掐了一把洛书腰腹间的肌肉。洛书在他眼里,无论何种模样,都是行走的催/qing/药,令他日日想品其蚀骨滋味。   洛书握住在自己腰间游走的手指,挥笔掷出一簇红莲业火,将第一批中奖的幸运魅妖,全都烧得外焦里嫩,空气中很快就充斥着头发被烤糊的味道。这几只魅妖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生,就变成了看起来难以下咽的碳烤肉串。   余下的魅妖非但没有感到害怕,反而变得愈发猖狂,释放出气味更加浓郁的催/qing/香。常言道物极必反,这过于浓郁的催/qing/香反倒失了效用,只剩下令人恶心难耐的怪异气味儿,尤其是这里边儿腥臭非常的麝香味,叫人闻了直想捣头。   魅妖头头不惧艰险,迎难而上,扭动着婀娜的身躯,飞身上去搂住洛书的脖颈。 第108章   魅妖头头将一旁的沈雁行视作空气,胸脯紧紧贴着洛书的后背,用涂了蔻汁的指甲去勾勒他的唇形。   它艳如烈火的嘴唇,贴在洛书的耳畔,娇柔婉转地笑了两声,用妩媚入骨的声音轻轻说着:“这位娇俏的郎君,可想同奴家一起体会男/欢/女/爱?”   在一旁看着它任意妄为的沈雁行,脸都快要绿成个大苦瓜了。他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一把捏住魅妖头头的颅顶,猛地将它从洛书身上掀了下去,再重重地砸在满是沟壑的地面上。   被拦腰砸成两半截的魅妖头头,非但没有发出痛苦的惨叫声,反而扭动着淌出绿色粘液的上半身,嘴中不断哼唧出蚀骨销魂的娇吟声。   沈雁行用自己的衬衫袖口,仔仔细细地擦拭了一遍洛书身上被魅妖染指过的地方,确认上面只沾有自己的气息后,他才提剑去收拾那不知死活的魅妖头头。   他看了看地上搔首弄姿的魅妖头头,思索了片刻,决定不让自己的爱剑受其污染。   魅妖头头趁着沈雁行思索该如何下手之时,用手背掩着嘴唇,娇娇地笑了两声,然后扯开自己衣衫的领口,一脸挑衅地看着他,娇滴滴地说道:“姐姐缘何如此气愤,是在嫉妒奴家吗?”   听闻此言,沈雁行不屑地笑了笑,微微扬起下巴,居高临下地看着魅妖,冷声说道:“你这种低等货色,就连给我充当绿叶都不配,还妄想抢走我的人?”   魅妖头头指了指沈雁行的胸前,随即将自己的领口扯得更开了一些,讥讽道:“可奴家有姐姐没有的东西,这才是令男人流连忘返的温柔乡。”   活了一千多年的沈雁行,突然就变得幼稚起来,他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小腹下面,然后双手叉着腰,一脸骄傲地对魅妖头头说道:“可我有的你也没有,这才是能够真正满足他的东西。”   目睹了沈雁行变幼稚全过程的洛书,无奈地捂着眼睛长叹了口气。这种私密的事情,怎好随意对外人说起。   洛书来到沈雁行的身畔,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雁行,我们得快些解决掉它们,才好离开这个地方。”   沈雁行一把搂住洛书的腰身,将他带入自己怀中,然后朝着魅妖头头扬了扬下巴,说:“我的人,就永远只能是我的人,尔等宵小之徒,就莫要再痴心妄想了。”   洛书心里很明白,沈雁行这是还在介意先前发生的荒唐事情。他捧着沈雁行的脸颊,吻了吻他的嘴唇,以此来安抚他的小情绪。   沈雁行舔了舔自己的唇角,心满意足地笑了笑,一记掌风出去,胆敢挑衅他的那个魅妖头头,瞬间就变成了一滩糊不了墙的烂泥。   其余魅妖见自己老大惨死于他人掌下,全都发了疯似地涌了上来,吸食地上这滩肉糜里残留的精气。   可僧多粥少,就这点子精气又哪里够它们分,一个个红着眼睛,死死盯着两位精气旺盛的神明大人。因太久未进食而饿昏头的魅妖们,早就已经看淡了生死,现下只想大吃特吃,起码等到了黄泉之下,还能做个体面一点的饱死鬼。它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一窝蜂地朝着沈洛二人飞扑而去。   神明身上充满能量的精气,岂又是它们想吸就能吸得到的。洛书化笔为扇,再轻轻一扇,就将这群不自量力的魅妖,全都扇飞出去了数十米之远。   不惧危险的饿死鬼们,很快又发起了第二轮攻势,就算最后死相极其惨烈,它们也一定要在此刻饱餐一顿。锲而不舍的精神虽好,但它们这种近乎疯魔的执迷不悟,是不值得任何人去学习的。   沈雁行挥出一道极具杀伤力的剑气,将冲在最前边儿的那几位勇士,全都劈成了随风飘散的齑粉。随后,他整个人都挡在洛书的身前,一双漂亮的眼睛充满着骇人的杀气,冷冷地看着这群赴死还不忘搔首弄姿的魅妖。   他将变成长剑的秋风隽横在身前,令饿死鬼们近不了身, 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近在咫尺的美食,却完全没法享用。有那么一两个敢越过雷池的胆大鬼,直接被无形的剑气劈得四分五裂,后面的魅妖见此情形,就变得不敢轻举妄动了。   他轻轻一弹剑身,又飞出去几道剑气,将在雷池边缘疯狂试探的魅妖,炸成了一大锅糊掉的爆米花。   他冷哼了一声,说:“你们这群没脸没皮的骚东西,休想再碰到我家宝贝儿一根汗毛。”   洛书从身后环抱住沈雁行的腰身,蜻蜓点水般地吻了一下他的脖颈,故意将指尖探入马面裙的系带间,笑着说道:“原来,我家小雁行还在醋着呢?”   沈雁行握住洛书难得使坏的手指,歪过头回道:“醋着呢,都已经快要喝饱了。”   洛书垂下眼眸笑了笑,然后轻轻地捏了捏沈雁行的脸颊,将下巴枕在他的肩膀上,柔声哄道:“小雁行乖,就别再醋了,好吗?都是哥哥的错,没有做好防备,才让那只魅妖有机可乘。”   这本就是他一直养在身边的小孩儿,他愿意陪着他一起幼稚,哪怕是一辈子,他都会去迁就着他的小任性。   “哥哥才没有错,都是那群骚东西的错。”沈雁行一说完这句话,就把余下的那群魅妖,全都炸成了充斥着焦糊味儿的爆米花。   魅妖全军覆灭之后,又是一阵阵猖獗的狂风袭来,轻飘飘的爆米花被吹得漫天飘散,在空中打了好几个转儿,再被这股劲风带入沟壑之内,成为那填坑的沙粒。连小山丘都堆不起来的碎石沙砾,又哪能填的满汪洋大海,那几道深深的沟壑,就连底儿都没能被填平。   沟壑底下接连发出几阵“嘭”的声响后,幽蓝色的火焰就猛地窜了上来,刹那间,这个地方就变成了一片汪洋火海。   不算上沟壑里的部分,这火焰就足足有五米之高。而这正熊熊燃烧着的烈火,温度却冰冷得像是从冰箱冷冻室里跑出来的冷空气,就算整个人置身于这片火海之中,都没有一根毛发能够燃烧的起来。   一股飓风呼啸而来,吹灭了所有火焰,紧接着,地面开始剧烈震动,沿着有沟壑的地方,朝着不同的方向断裂,直至整个迷阵分离崩析,化作乌有。   迷阵消失之后,他们又回到了那片到处都是黑肉泥的山林。洛书依旧是个小泥人,沈雁行依旧是那斑点狗,小泥人和斑点狗依旧紧紧相拥在一起。 第109章   此处脏得令人看了想要自戳双目,极其浓郁的腐臭味儿熏得让人晕厥窒息,沈雁行是一毫秒都要待不下去了。   他使用术法清除掉这里所有的垃圾,再三下五除二,脱掉了洛书和自己身上所有的衣物,使用缩地千里术,直接返回到别墅的浴室里。   他将花洒的出水量开到最大,温度开到最高,洗了四五次头发,抹了七八百遍沐浴露,前前后后足足冲洗了一个多小时,才愿意跟洛书一起从浴室里出来。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自己身上有很大一股味儿。   洛书一个人洗澡的时候,是从来不会将水温开到如此之高的,跟某人在滚烫的“开水”下,一起冲洗了一个多小时的他,现下已经变成了一只红里着透白的白灼虾。   就在沈雁行坐在沙发上埋头苦苦思索,该如何彻底除去自己身上的异味时,洛书房间的窗户突然发出“砰”的一声巨响,不知是哪家调皮的熊孩子,在朝着他们家的窗户扔石头。紧接着,楼下也传来“邦邦邦”的敲门声,那敲门的力度很大,频率也很快,就像是上门来讨要高利贷的恶霸。   洛书神色一凛,虚握住沈雁行的手,说:“雁行,情况有些不对劲,我先下楼去看看是谁在敲门。”   其实大可不必这般麻烦,他可以直接释放神识去查看外面的情况,但听着如此急促的敲门声,他怕是有人在门外向他们求助。而沈雁行的房间和大门朝向不同,不能通过落地窗看到门前的情况。   他使用便捷方法降低自己的体温,让全身皮肤的颜色,以最快的速度恢复正常,再理了理领口有些敞开的浴袍,瞬移出现在一楼的大门前。   他打开可视对讲门禁系统的开关,通过监控看了看门外的情况,可门口连半个人影子都没能见着。他又走到客厅,拉开厚重的窗帘,查看院子里是否有人在。   他才刚将窗帘拉开一条缝,就听见“砰”的一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重重地撞在了窗玻璃上。那个男人用劈了叉的指甲,疯狂地刮挠窗玻璃,咧着满是血肉碎屑的嘴,紧贴着窗户啃咬空气。   这栋别墅的所有窗户,都是安装的单面透视玻璃,站在屋子外面的人,是无法在白天透过窗户看到里边的。而窗帘采用的是静音窗帘轨道,拉动窗帘时几乎不会发出声响,正常人在外面是完全听不见这动静的。当然,这男人一看就不是个正常人。   他拿起放在置物架上的遥控器,将客厅的窗帘全都打开,然后敲了敲正在被人舔舐的那块窗玻璃。   这一系列动静,又吸引来了几个不正常的人,他们同样浑身是血、衣衫褴褛,朝着洛书所在的位置飞奔而来,后面还跟着几个翻墙进来倒立落地的,如鸡窝一般的头发里插着树枝和叶子。   他们趴在窗户上啃了好一会儿空气,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啥也没能吃着,就开始抡起皮开肉绽的拳头,“邦邦邦”地猛砸窗玻璃。但很可惜的是,这是连子弹炸药都不怕的防爆玻璃,不是轻易就能敲得碎的。   这几个人还只是先跑过来试水的,后面又陆陆续续爬进来了很多人。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家的院子里,就站满了奇奇怪怪的人,最后面的那群人甚至没有脑袋。   同一时间里,楼上的沈雁行也没闲着,他暂时遗忘掉臭味儿的存在,系好浴袍的绑带,走进洛书的房间里,看看是哪家熊孩子在顽皮。洛书房间的落地窗朝向很好,能看见侧边用来养花的小庭院,那砸窗玻璃的罪魁祸首,就安稳地躺在花房的采光棚上。   “熊孩子”用来砸窗玻璃的工具,是一颗死不瞑目的人脑袋。   正当沈雁行准备打开窗户,擦掉玻璃上粘的恶心血渍时,又一颗死不幂目的人脑袋,朝着他所在的位置砸了过来。事发突然,他没能看清是哪个泼皮扔的垃圾,只知道是来自对面那户人家的小院儿。   那个乱扔垃圾的泼皮,生怕别人不知道是谁没有公德心,一手举着把有豁口的破菜刀,一手叉着腰走进院子里,一脸猥琐地看着沈雁行笑,笑到快要岔气了才停下来。他朝着沈雁行比了个国际友好手势,然后抡起菜刀把自己的脑袋砍了下来,精准无误地砸向洛书房间的窗户。这次的脑袋不再是死不瞑目,而是笑得像个精神错乱的大傻叉。   沈雁行的第一反应:这是从哪家精神病院偷跑出来的神经病?   这场傻叉联欢会的表演竟才刚刚开始,神经病的伙伴们举着破口生锈的菜刀,一个个排着队,踏着规范有力的正步走进院子里,再迅速站成一个训练有素的整齐方队。没脑袋的神经病站在方队面前,充当本次表演的总指挥。他一挥菜刀,其余的神经病就开始放声大笑,他再一挥菜刀,所有神经病就同时竖起自己的中指,朝着沈雁行高高举起。   被迫欣赏这场另类表演的某人,迫切地认为自己需要把眼珠子抠出来,放入超纯水里仔仔细细地清洗一遍。   没脑袋的神经病将菜刀往空中一扔,他的伙伴们就纷纷砍下自己的头颅,齐刷刷砸向洛书房间的窗玻璃。要不是这窗玻璃足够结实,沈雁行可能就要挥刀自刎了。   那群挥刀砍脑袋的神经病,倒在地上变成了人形大蜘蛛,飞快地朝着这边爬了过来。因为他们没有脑袋,所以爬得毫无章法,将歪七扭八停在路上的几辆车,砸得哐哐作响。洛书买的是独栋别墅,他们家和邻居家的院子之间,有一条还算比较宽敞的马路,搞不清方向的几个糊涂蛋,就迷失在了这条马路上。   沈雁行召来一张打湿了水的毛巾,在上边儿施下术法,留孤零零的毛巾一物,独自在这里擦拭满是血污的窗玻璃,他自己则瞬移到洛书身边。   沈雁行出现在洛书的身边后,外边儿的那群人就变得更加兴奋了,破烂的双拳加上邦邦硬的脑袋,一起“哐哐哐”地拼命砸窗。   洛书将掌心按在窗玻璃上,用术法加强它的牢固性,以防真的被外面那群东西砸碎。这群玩意对付起来并不困难,就是他们身上都不大干净,他的雁行不喜欢家里被弄脏。   沈雁行一把搂住洛书的腰身,将脑袋耷拉在他的肩膀上,可怜巴巴地说道:“哥哥,外边儿这群人不讲公德心,往我们家院子里乱扔垃圾,我差一点就被砸到了。” 第110章   洛书一听沈雁行险些被砸到,心瞬间就紧了起来。方才就不该把雁行独自留在楼上,应该让他一直待在自己身边的。   他神色紧张地在沈雁行脸上摸了摸,又摸了摸他的头,再捏了捏他的肩膀和手臂,轻轻地按压了几下他的胸膛,确认好他身上没有受伤,一颗慌乱的心才平静了下来。   沈雁行是这世间最厉害的神明,很难有人能够伤害得到他,但洛书只想让他永远置身于温柔乡,无论什么危险都沾不了他的身。   沈雁行抬起手臂,用宽大的浴袍袖子,遮住他和洛书的脸颊,再屈指勾起洛书的下巴,浅尝辄止地吻了一下他的嘴唇。他知道外面那群东西看不见里面,但在这么多人杵在面前的情况下,洛书还是稍微会有些害羞的。   他的双臂从洛书腋下穿过,勾住洛书的后背,柔声说道:“哥哥你别担心,待在你精心布置过的家里,我又怎会受到伤害呢?”   洛书轻轻地揉了揉沈雁行的脑袋,温柔地笑着说道:“嗯,你没事就好。可不可以告诉哥哥,方才楼上都发生了些什么?”   沈雁行将被迫看完的那场“精彩”表演,用最为精简的句子说与洛书听。   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一脸嫌弃地看着窗外那群无头“蜘蛛”,说:“它们带来的视觉冲击实在是太强了,我现在真想把眼珠子抠出来好好洗一洗。”   洛书双手捧着沈雁行的脸颊,略微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眉心,用温暖柔和的气息为他吹拂双眸。   沈雁行眨了眨明亮的眼睛,弯着眸甜甜地说道:“好啦,干净了。”   洛书微笑着“嗯”了一声,将粘在沈雁行额上的几缕湿法拨弄到两侧去,再将近处的沙发椅拖到窗前,拥沈雁行入自己怀中,一同坐在上边儿。他左手环在沈雁行腰间,右手将温暖的真气蓄于掌心之间,为自己的男朋友烘干湿漉漉的长发。   他轻轻地捏了捏沈雁行的鼻尖,假意责备道:“雁行,你以后一定要记得把头发吹干,不然时间长了是会头疼的。”   神明的躯体同凡人有着很大的差异,又岂会轻易受到这种小事的影响,洛书这完全就是关心则乱。   “嗯。”沈雁行笑着应了一声,揽住洛书的肩膀,向后弯下身,看了看窗外那群玩意里,唯一长得“眉清目秀”的人。   这人是刚刚才从密密麻麻的人堆里,拼命挤到最前边儿来的。其他人的脸不是撞得皮开肉绽,就是布满了血肉模糊的牙印,甚至连鼻头和眼球都已经不翼而飞了,完全辨认不出他们原本的模样。一眼看过去,只有这人的脸部还算完整,鼻子嘴巴眼睛都还在,就下颌上有一个十分规整的牙印。   沈雁行认得这人,是住他们家隔壁的男主人,也就是刚才被鸠占鹊巢的那户。   他站起身在人堆里看了一圈,在最前面的这一排人里,找到了这男人的妻子和女儿。她们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女主人耳朵缺了半只,头发被扯没了一大半,脸颊和脖颈皆是血肉模糊的一片,小主人的眼球直接爆在了眼眶里。之所以能够将她们认出来,完全是靠的这家人身上穿着的猫咪家庭睡衣。   由此看来,这家的男主人肯定是只顾着自己逃命去了,全然不顾自己妻子女儿的安危。而为母则刚的女主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变成了现在这般骇人模样。   沈雁行原以为这群古怪的人,又是阿银豢养的什么鬼玩意儿,没成想竟会是……   “哥哥,你说这是他们设下的法阵,还是说,这个小区已经被他们变成了人间炼狱?”他皱眉看着窗外如同末世来临的场景,由衷的希望这是前面一种情况造成的。   可事实总是会比期望残酷,这里已经是人间炼狱了吧。此处是这般场景,那外面又是如何,会更加惨烈吗?   沈雁行不敢再继续往下想去,攥起拳头死死抵在窗玻璃上,只为了拖住他们的脚步,就去祸害这么多人的性命。他恨不得现在就前往无间域,去将那群宵小之徒挫骨扬灰,拿他们的骨灰去喂河里的清道夫,将他们的元神撕的粉碎,让他们永无生还的可能。   他猛地一砸窗户,咬着牙怒斥道:“珈蓝你他/妈个王八蛋,我定会将你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洛书走上前来,握住沈雁行紧紧攥起的拳头,温声说道:“雁行,你先别着急,我已经吩咐一大批神明,前往城中去查看情况了,若是有事他们会处理好的。等我们解决完这里,就去同他们汇合。你放心,只要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祸患就不会蔓延开来,也一定能还这座城市一片祥和。”   沈雁行看着洛书愣了片刻,然后扑入他的怀中,埋首在他的脖颈间,怔怔地 或者:“哥哥,我好像做错事了。如果我没有选择住在这里,他们是不是就不会遭此劫难?我的一己私欲,竟会害死这么多人。”   洛书看着沈雁行这般模样,心里不禁一阵酸楚,苦涩地叹息了一声,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柔声安慰道:“我们不过是寻一处安稳住所,又何错之有?有些事情终归是始料未及的,我们无法去预料它什么时候降临,也无法预料它是何种走向,只要在它来临这刻,我们没有对其视若无睹,尽了最大能力去挽救局面,我们就没有任何错处。若是真要论起错处来,只能怪我当年没有彻底斩草除根,没能保……”   怪我没能保护好你,才会让你独自承受以身殉道的苦难。若是能够未卜先知,若是可以逆天改命,我想重返五千年前,同你交换命格,我去背负这份使命,你只需喜乐无忧。   或许我也曾有过一己私欲,想将你藏在任何人都找不见的地方,这样你就可以永远平安顺遂,永远在我身边做个无忧无虑的小孩。   可无论是你,还是我,都身不由己,困宥在这天道法则之中,永远无法脱身。我们生来的使命,就是护佑这片天地,做不到视若无睹,也不可能置身事外。 第111章   沈雁行见洛书的神情如此伤感,以为是自己的话语,揭开了他的伤心回忆。   不难去想象敕邺之战的惨烈程度,那时的无能为力,才是真的叫人绝望。看着大批人类在自己面前惨死,看着一个个同伴在自己面前牺牲,这般极端的痛苦,就算是再无坚不摧的神明,也很难承受的住。   “哥哥对不起,是我说错了话,你别难过好不好?”沈雁行轻轻地揉了揉洛书的脸颊,见他的目光重新恢复聚焦,才继续说道,“现在为时不晚,我们还来得及出去挽救局面。”   “好。”洛书扯着嘴角笑了笑,握住沈雁行摊在自己面前的掌心。   他们瞬移回到二楼,以最快的速度换了身整洁的衣裳,再跑到三楼打开浴池上方的天窗,从这里飞出去可以保证家里不被弄脏。   此时此刻,他们家的院子被塞得满满当当,就连花房的采光棚上都站满了人,没能挤进来的那部分人,就扒拉在围墙边上,狂捶里边儿人的头。   沈雁行看了看花房所在的位置,心里不禁一阵疼痛,那里边儿种的娇贵花卉,全都被人踩成了一滩烂泥。他宅在家里不出门时,除了窝在房间里打游戏,就是待在花房里捣腾花,细心呵护了好几年的心血,就这么毁于一旦了!   院子里的那些海棠和桃树,他也费心种了好几年,明年春天就能开花结果了,现下却全都变成了无臂秃头怪。还有泳池里那几只金色娃娃鱼,他才喂了没几个月,就全都变成肉饼一命呜呼了。   这一笔笔踩花、毁树、杀鱼之仇,他都悉数记在了珈蓝身上,势必会让这没妈的小瘪犊子,死得更难看些。   洛书升高全身的体温,让自己释放出来的气息,变得更加浓烈,将迷失在路上的人全都吸引到这边来。果不其然,这个方法十分奏效,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院子外边儿就围了几十号人,全都是从四面八方爬过来的。   他等了片刻,见没人再过来,就召出内府中的须弥珠,将这密密麻麻的几百号人,全都收进了芥子空间里从未开垦过的地方。待日后天下彻底太平了,他再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方法,能让这些人恢复正常。   空荡荡的院子里一片狼藉,被用来砸窗玻璃的那十几个人脑袋,像一颗颗等待发芽的种子一般,深深陷入泥土之中。每一颗脑袋的头顶上,都有几个大小不一的血脚印。   沈雁行不死心地看了看惨遭扫荡的花房,想着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挽救,洛书飞身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先出去处理正事。   花没了还能再种,人没了就是真没了。沈雁行分得清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并没有打算在此多做停留,就是那颗正在不停滴着血的心,需要洛书好好安抚一下。   “哥哥,等我们摆平了这里的事情,就去无间域取那珈蓝的项上人头回来做花肥,还有那什么阿银和锦娘,把他们全都做成肉饼,拿来喂我的胖头娃娃鱼。”   沈雁行接连跳了好几栋房子,说这么长的话都不见喘气,真不愧是审神者的男人,体能一级棒。   两人来到位于整个小区正中心的那栋别墅,先查看了一下屋里屋外的所有地方,确定这户人家没有幸存者后,洛书执笔一挥,将院子里那颗桂树的叶子全都摘了下来,再飞快地写下符文,令这些树叶变成搜索幸存者的勘察机。   就在洛书为树叶重新赋予生命之时,渝市开始下起了零星的小雨。   背负重要使命的树叶们,朝着不同的方向快速飞去,一旦它们途径的地方有幸存者,这些树叶就会发生自燃,洛书就会有所感应。这种术法虽需耗费施术者大量灵力,但在人力不足时,不失为一种快捷方法。   飞出去的树叶有成千上万片,可却没有一片派上用场,也就是说,这里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幸存者。   “这群混蛋!”沈雁行猛地一拳砸在墙上,直接将墙面砸出了一个大坑,发出一阵轰隆隆的巨响。   洛书牵起沈雁行砸墙的手,为他吹掉指关节上沾染的白灰,同时也可以缓解破皮带来的灼烧感。他将指腹轻轻按压在破皮的地方,为沈雁行疗愈正在往外渗血的伤口。   确认沈雁行的手恢复如初后,他才抬起头柔声说道:“在小区里找不到幸存者,但并不代表这个小区没有幸存者,或许,他们现在已经逃到安全的地方了。”   沈雁行反握住洛书的手,抬头看向乌云密布的天空,黑压压的一片,令人感觉有些透不过气。这细雨纷飞的天气,就仿佛是在为末世的来临渲染气氛。一阵裹挟着血腥气的秋风吹拂而过,原本只有零星半点的雨滴,突然就下得绵密起来,很快就在他翘起的睫毛上,挂起了一层唯有苦涩滋味的糖霜。   他捏住从自己眼前飘过的枯叶,看着它苦涩地笑了笑,叹息道:“但愿……一切能皆如所想。”   既然这个小区已经找不到幸存者了,他们也就没有在此多做停留,去往人烟更加密集的地方。他们所住的别墅群小区,修建于一片森林之中,同其他人类活动的区域相隔甚远。沈雁行喜欢人间生活,但同时也喜好安静,所以定居在这个位置偏远的郊区森林。   他们仍旧抱有一丝侥幸,希望祸患已经止步于这片森林。   期望有多美好,现实就有多残酷,住在森林之外的人类,同样陷入在一片水深火热当中。   他们每次开车回家的必经之路,被残破不堪的车辆堵死,而车辆之下,是猩红一片的鲜血,那鲜血之上,是人类的残肢断臂,甚至于他们的五脏六腑,眼鼻耳舌和脑浆。   至于这些身体组织的主人,他们正摆动着残破的躯体,在坑坑洼洼的土坡上疯狂爬行。   那土坡上有几棵沿壁而生的青松,最高那颗青松的树杈上,蜷缩着两个穿着校服的小女孩儿,青松的树墩处挂着一个穿着同样校服的小男孩儿,手里紧紧握着一把沾满鲜血的水果刀。他的脖颈不知被谁咬断了一半,小腿也没了半截,腰腹处被一根长满青苔的树枝贯穿。   这不过十四五岁的少年郎,尚且知道拿起武器保护自己的同伴,那身为家中顶梁柱的成年男人,却抛下妻女独自逃亡。   只可惜,贪生怕死之徒,最终也逃不过死神的眷顾。 第112章   趁地上那群爬行者尚未抵达目的地,沈雁行赶紧飞身上前抱起那小男孩儿的躯体。纵使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衫,他也丝毫不见在意。少年郎生前是慷慨就义的小英雄, 死后就要给他留足颜面,不能让人糟蹋了他的遗体。   他将小男孩儿平放在高山顶上,折下几片长得最规整的芭蕉叶,暂时为他遮盖住遗体,再设下一道屏障,防止飞鸟虫兽啃食他的躯体。等他们平复好了这场祸患,就回来将他好好安葬。   与此同时,洛书救下困在青松上的两个小女孩儿,抱着她们来到沈雁行身边。   两个小女孩儿被这骇人场面吓得不轻,紧闭着双眼蜷缩在洛书怀里,抱着他胳膊的双臂一直哆嗦个不停,他想将她们放下来,她们却一直抓着这根可靠的救命稻草不放。他和沈雁行对视了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在两个小女孩儿应激反应过去之前,就只好将她们一直抱着了。   沈雁行拍了拍自己裤腿上沾染的尘土,将披散着的长发绑成高马尾,然后同洛书说道:“哥哥,你先在这里陪着她们,我再下去看看还有没有幸存者。”   “好,你要快些回来。”洛书虽不想让沈雁行单独行动,但也不能抱着俩小女孩儿一起下去找人。   “知道了哥哥,要是没能找到幸存者,我立马就会回来找你的。”站在悬崖边上的沈雁行,回过头看了看洛书,留下这么一句话,就飞身离开了。   以防万一,洛书释放出一缕自己的神识,留在沈雁行的身上,好时刻留意他的安危。   沈雁行这人也就没事的时候爱撒娇,真要是碰上有事的时候,牙碎了他都只会往肚子里咽,不会主动去让洛书知晓。   山下那群爬行者没能找到食物,急得在土坡上到处乱窜。那几个眼球和脑浆不翼而飞的人,变得有些不大机灵,挨个表演跳河自杀,在湍急的河流里扑腾了没几下,就被滚石撞断的大树砸了个正着,跟着树木一起被冲去了下流。   沈雁行围着整个山谷搜寻了一圈,在一处十分隐蔽的山洞里,找到了两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和三个只有七八岁的小孩儿。山洞边缘长了好几棵野生的桂树,上边的桂花开得十分茂盛,香气格外浓郁,这样不仅遮挡住了山洞里的视野,也掩盖住了他们身上的气息,让爬行者难以发现他们的存在。   两位老人手里拿着一根木棍,站在一大石块儿前,将三个小孩儿紧紧护在身后,他们见有人出现在洞口,立马抡起木棍跑上前来,想把沈雁行给打出去。但由于他们的腿脚有些不大方便,几棍子全打在了桂花树上,上边儿的桂花就刷刷刷地往下掉,把站在树下的沈雁行变成了个“花姑娘”。   沈雁行摇了摇头,将大部分桂花甩了下去,剩下的小部分裹在了他的头发里。这份自然天成的香水,他就只好难为情地收下了。   两位老人看清来者不是怪物后,才放下戒备,将手中的棍子扔到一旁,然后腿一软跪坐在了地上。   “老人家你们别怕,我是上天派来救你们的神仙,我会将你们带去安全的地方。”沈雁行微笑着柔声说道,同时让自己全身被月白色流光所笼罩,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神明身份。   老人家比较迷信,本就相信这世间有神仙存在,对于沈雁行的神明身份,他们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并且,被圣光笼罩的沈雁行在他们眼中,简直就是活菩萨降临。   他们虔诚地跪在地上,双手合十,快速地拜了几拜,一哭一啼地说着:“这位菩萨,求求你快救救我们吧。我们两个老的一把年纪了,活不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求求你一定要救救这三个孩子,他们还这么小,不能就这么没了啊。”   沈雁行单膝跪在地上,握住两位老人的手,说:“两位请放心,护佑人类是神明的职责,我们是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人的。”   老爷爷看了看老奶奶,哭着将她搂入怀中,同时又笑着说道:“老婆子,我们终于可以得救了。”   先前一直躲在大石块儿后面的三个小孩儿,一听见得救了,就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猛地一把抱住沈雁行,埋在他怀里哇哇大哭了好一会儿,抹得他衣服上到处都是鼻涕眼泪。   沈雁行像人类父母哄自己孩子那般,轻轻地拍了拍他们的后背,温声细语地说道:“你们不要害怕,哥哥现在就带你们去安全的地方。”   其中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儿,抽了抽鼻子,哽咽着说道:“神仙哥……哥哥,求……求求你,救救……救我的爸爸妈妈。”   “好。”沈雁行摸了摸她的头,继续说道,“那可不可以告诉哥哥,你的爸爸妈妈大概在哪个位置?”   后面原本已经停止哭泣的老奶奶,突然又哭得更厉害了些,她看着小女孩儿摇了摇头,又对着沈雁行摆了摆手,这意思是在说,她的爸爸妈妈已经没有什么生还的可能性了。   沈雁行理解到了她的意思,无奈地叹息了一声,快速结了个手印,带着这五个幸存者返回到洛书身边。   那两个惊吓过度的小女孩儿,已经被洛书哄睡着了,正安静地躺在几片芭蕉叶铺成的床铺上。芭蕉叶下面垫了一层厚厚的杂草树叶,这样就不会被硬硬的石头硌着。   沈雁行同洛书那般,又铺了一张更加宽敞的芭蕉叶床,让三个小孩儿坐在上面,然后将他们催眠睡着。只有这三个小朋友睡着了,他们才好向两位老人家询问情况。 第113章   两位老人是住在这附近的村民,他们今天本来是准备和儿女一起进城去喝喜酒,车才刚从乡道驶上正公路,就遇上了一群张牙舞爪朝他们飞扑过来的人。要不是他们俩的儿子车技够好,当时就开进山沟里,直接一命呜呼了。   他们废了好大的劲儿,才甩开那群怪人,驶上进入城区的主干道,却没想到这里只会更加可怕。乌泱泱一大群人围堵在路口,个个都咧着血盆大嘴,像是几百年没吃过饭了一般,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   除他们之外,还有好几十辆车被堵在这里走不了。   为首那人朝着天空怒吼了一声,那群变异人就一窝蜂地涌了上来。他们用脚狠踹车门,用头撞猛车窗,甚至于直接将车抬起来,使劲儿往地上砸。这些轿车可都是上千公斤重啊,他们却轻而易举就抬了起来。   幸好两位老人的儿子反应足够迅速,在那群变异人扑上来砸车前掉转了头,并且成功撞飞了一个干瘪的瘦猴儿,加足油门冲回了他们返乡的道路。可那群穷凶极恶的饿死鬼,又岂会轻易放过他们,直接把别人家的车当成踏板,一个个朝着他们飞射过来。   其中一个弹跳能力超群的变异人,直接猛地一下飞扑过来,死死地扒拉在他们的挡风玻璃上,无论他们怎么摆动车头,都无法将这人甩下去。前挡风玻璃被人挡住,就会严重影响驾驶者的视野,而车身两侧的窗户和后挡风玻璃,又全都被人糊上了红黄相间的污秽物,在完全失去对外视野的情况下,他们就是盲人开车瞎闯。   “前面那辆五菱宏光快停下来,你们就要冲进河里了!”一个女人洪亮的声音,从他们侧后方传来。   一辆改装过的重型越野车,从侧边的树林冲了出来,将拼命追车的那几人撞飞了出去。喊话的那个女人坐在副驾驶上,手中拿着一把长猎枪,正在尝试将枪口对准扒拉挡风玻璃的那个变异人。   开车的男人一个帅气的漂移,将扑过来扒拉车窗的变异人撞飞,同时也为坐在副驾驶上的女人,提供了一个最适合射击的角度。   “嘭”的一声响彻山林,惊飞了躲在树杈上的鸟儿,扒拉挡风玻璃的变异人直接被爆头,血红的脑浆喷射在上面,吓得车里的人一阵哇哇乱叫,坐在后排的两位老人和小孩儿,当时就被吓晕了过去。等他们醒来之时,就已经在那个山洞里了,这期间具体发生了些什么,他们一概不清楚。   至于那三个小朋友的身份也不难猜,这其中唯一的女孩儿,是两位老人家的亲孙女,而那两个穿着童装迷彩服的小男孩儿,就是开越野车那对夫妻的儿子。   他们五人能够安稳地躲在山洞里,不受到变异人的侵害,必然是两对同时为人父母与孩子的夫妻,付出沉痛代价换来的,比如说,他们自己的生命。   还有更多人在等着神明去拯救他们,沈雁行和洛书无暇去安慰两位老人的丧子之痛,只能也将他们催眠睡着,同几个小朋友一起收入芥子空间里。当然,这一次的安置点,是他们平时住的那个小竹院。   进入城区的这段必经之路,不过只是惨剧的冰山一角,这城区之内,才是真正的人间炼狱。   路边的行道树和太阳能灯,大多都被车给撞断了,横七竖八地躺倒在路面上。商铺门头上挂的招牌,掉得到处都是,上面还被人踩满了血脚印。有些运气不好的商铺,直接被失灵的汽车撞得面目全非,破烂的墙面与汽车之间,挂着半截人的身体,且还是死不瞑目的上半身,大大地张着嘴巴,瞪着一双难以置信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大门外面。   再往上看去,是更加令人绝望的场景。   每一个空调外机上,都挂着人类的残肢断臂,或是某一处身体组织,甚至于他们用来传宗接代的地方。五楼某户人家的镂空阳台上,有两个穷凶极饿的变异人,正在疯狂啃食一个孕妇的肚子。天台上突然跑出来一个在大声呼救的人,可还未等沈雁行他们做出反应,这人就被几个变异人拖过去啃断了脖颈。若是能跑得再快些,他或许就能得救了。   生的机会离他不过一步之遥,却又相隔千里,就算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还是无法抓住。   只要有人家里门窗紧闭,他们就还有生还的可能性。洛书使用千里传音术,将话语送到住在这一片区的每一户人家。   “无论外面发生什么事情,都一定要锁好门窗,尽量不要发出任何声响。请在阳台的窗户上,贴一张亮色的浴巾,然后轻轻拉好窗帘,安心地待在家里,等着我们来救你。”   他握住沈雁行的手,一起飞到最边儿上这栋楼的天台之上,然后升高身体的温度,让气息尽情向外释放。   神明的气息,自然会比普通人类更加吸引变异人,最先嗅见他们气息的变异人,直接从别人家的阳台上飞射出来,然后重重摔在地上,头骨炸裂,猩红色的脑浆四处飞溅。能直接摔地上的还算幸运,运气不好的一部分,直接被断掉的行道树捅了个对穿,成了一串串变异人牌糖葫芦。   还算机灵的那部分变异人,没有选择这种自杀式抢食法,而是一窝蜂地冲上天台,将所有避雷针全都拧断,对着天上一顿乱挥,妄图把沈洛二人打下来。可就避雷针那点长度,连他们的鞋底都碰不到,就更别说能将他们打到了。   【作者有话说】   休息一天,周二更新 第114章   沈雁行不屑地笑了笑,飞身下去,狠踹了一脚其中某个人的脸,再把其他变异人的头当成垫脚石,来回跑了一圈后,足尖点头腾空而起。他这就是把别人好好挑衅了一番后,再看着人家是如何无能狂怒的。   他对着下面那群张牙舞爪的人,吹了个流氓哨,再次飞身下去,一连踹翻了好几个人,还隔空扇了他们几巴掌,直接将这群人的怒气刺激到最高阈值。见气氛烘托到了位,他踩着天台边儿纵身一跃,跳到对面那栋公寓楼的天台上。   愤怒令变异人丧失理智,乌泱泱一大群人,全跟着沈雁行往外跳。可这两栋楼之间相隔米远,他们又哪能跳的过去,跟往滚水里倒小汤圆似的,刷刷刷地往楼下掉。   由于变异人人数众多,先掉下去的那部分成了人形肉垫,为后掉下来的人免除了头骨炸裂之苦。这部分幸运儿在肉垫上一个鲤鱼打挺,噔噔噔地冲上对面公寓楼的天台,准备找沈雁行再战一回。气急了眼的那几个,准备直接从外面爬上去,结果全都因为心急手滑掉下了楼。   沈雁行料到这群变异人不会轻易罢休,就坐在天台上吹着微寒的秋风,等着他们冲上来,供他活动筋骨取暖。原本天台的门是被人锁上的,但沈某人是个乐于助人的好神明,特别贴心的帮他们把门给打开了。   先前被扇过巴掌的一个变异人,一冲上来就想去咬沈雁行的屁股。可惜呀,他非但没能得逞,牙还被砖给嗑碎了。   “不自量力的小崽种,还想咬你爷爷我,就算你再活个七八万年,都不可能有这机会。”沈雁行踩在那人的脑袋上,双臂环胸,一脸不屑地说着。   那变异人摇晃着脑袋,张着血肉模糊的大嘴,对着空气一顿狂咬,咬到下巴脱臼都不肯放弃,最后被沈雁行一脚踹下了楼,理由是这人口气太重,把他给熏到了。   这群变异人冲上楼的巨大动静,将在公寓楼里搜刮食物的变异人,全都吸引了上来,把整个天台塞得不留一丝空隙,塞不进来的那些变异人,就直接爬别人肩膀上去站着。变异人垒起来的这块无夹心饼干,反倒方便了沈雁行将他们一网打尽。他设下一道屏障,把这群人圈在里面,再向洛书要来一簇红莲业火,将他们烧成了一摊煤灰。   燃烧释放出来的巨大热量,正好给被冷风冻着的某人暖暖身子。   在沈雁行逗猴儿玩的这段时间里,洛书已经将对面几栋电梯房里的幸存者,全都收进了芥子空间里。芥子空间虽能容纳百川,但被精心开垦过的地方,就只有小竹院所在的那片空间,其余地方皆是虚无的一片。好在这片空间还算够大,能够容得下几千人在里边儿活动。但安顿在芥子空间并非长久之计,还是得给他们另寻一个安全适宜的地方。   挨着街道的这几栋电梯房里,幸存者都只有寥寥几十个,洛书在救人这件事上耗费的时间,还没有清理漏网之鱼花的时间长。   见沈雁行清理完了公寓楼里的变异人,洛书暂时停下了对这边小区的搜寻,来到沈雁行身边,将他搂入怀中,为他抵御寒风,驱散寒气。   沈雁行冷得缩了缩脖子,取下束发的皮筋,呼出一口白白的气,然后对洛书说道:“哥哥,我们先进楼里去看看吧,或许有人正被困在电梯里。”   关于被困电梯这种情况,洛书也有考虑到,他每进入一栋楼,都会按照电梯楼层显示器上的数字,去到对应的楼层,查看电梯内是否有被困人员,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他所找到的被困人员,全都已经命丧变异人之口,不是缺胳膊少腿,就是脑袋不翼而飞,甚至于直接被电梯门拦腰夹断。每一个他去到的电梯里,都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这其中还夹杂着一股骚臭气味。   洛书有些疲倦地捏了捏眉心,应道:“好。”   这一次,他们找到了被幸运神所眷顾着的人类。靠左的这个电梯,在下行时发生故障,卡在了七楼到八楼之间,而出现故障的时间,恰好是在变异人闯进大楼之前,被困在里面的十几个人,就因此而逃过了一劫。   就在他们进入电梯救人之时,不知从哪里跑出来几个变异人,踹烂了八楼的电梯厅门,重达十几公斤重的钢板门猛地掉下来,直接砸穿了电梯厢的顶部。好在沈雁行反应迅速,及时托住了电梯厅门,否则,站在正下方的人就得脑袋开花。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导致曳引绳不再受驱动装置控制,电梯箱开始急速向下坠落,尖叫声顿时响彻整个电梯井,将更多变异人吸引到此处来。   他们踹烂其他楼层的电梯厅门,朝着电梯箱上跳去,准备在这里面美美地饱餐一顿。可有神明在此,又岂会给他们提供残害人命的机会,早已是人去电梯空,徒留一群饿死鬼在里边儿无能狂怒。   与对面小区相比起来,公寓楼的情况要好上许多。   公寓式住宅的隔音效果很差,基本外面有点儿什么动静,在屋里都能听得清清楚楚。这里边儿住的又大多都是年轻人,警惕性高,对于丧尸的了解和接受程度也比较高,也大致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自我保护。   在这栋公寓楼里,他们总共解救出了将近三百名幸存者。   芥子空间内的食物储存量,做不到让几百人饱食裹腹,在解救出这片住宅区的所有幸存者后,沈洛二人还要为他们找到充足的食物。置办食物这种事情,首选地点自然是超市和生鲜市场。这片区域的超市还算比较多,大大小小的有好几个,生鲜市场也很大,就算是被变异洗劫过,也还能找到足够多的食物。   方便速食,生鲜蔬菜,肉蛋水产,粉面粮油,只要是还能吃的,全都被他们收进了芥子空间里。反正小竹院里有厨灶,可以供他们生火做饭。   他们搜罗食物的同时,还能再找一下住宅区以外的幸存者。 第115章   他们进入永辉超市搜罗食物时,在超市内部的员工厕所里,找到了三名幸存者,其中两名是超市里的员工,而这第三名幸存者,是吃坏了肚子来借接厕所的顾客。   饿死鬼们冲进超市大肆杀戮时,这三人正在厕所里一泻千里,臭味盖过了人味儿,才让变异人暂时没能发现他们的存在。   第一波冲进来的变异人,只在外面扫荡了一圈就跑去别处了,第二波进来捡漏的变异人比较机灵,知道跑员工内部空间里边儿来找食物,否则的话,幸存者还能再多上几个。   蹲厕所这三人胆儿也挺大,一听没了动静就往外面跑,差点儿和变异人撞了个正着,得亏遇上的是个腿脚不大便利的,不然早就已经被撕成了碎片。这三人使出吃奶的劲儿,将厕所大门死死抵住,变异人就外面拼命砸门。   吃坏肚子的那名顾客,先前没能排泄舒畅,这一通猛使劲儿,当即表演了一场裤/裆里打机关枪。   令人玉减香消的气味直冲脑门,两名超市员工立马失了理智,捂着鼻子就往隔间里冲,独留顾客一人在此抵门。身心通畅的顾客就像服用了软筋散,整个人都没了劲儿,哪里还能抵得住门。幸好变异人破门需要时间,超市员工也是心善的好人,在危险降临之前,将他拖进了厕所隔间,并且还是个放置清洁工具的隔间。   于是乎,沈洛二人进到厕所时,变异人正在和幸存者斗智斗勇。   两位神明隐匿了身形,不再往外释放气息,这一片区的幸存者,又全都被他们藏了起来,找不到食物的饿死鬼们,就只能往别的区域跑去了。变异人去往的地方,必然会有活人,跟着他们,就能找到更多的幸存者。   这群变异人在街道上横冲直撞,一路狂奔到了渝市中心城区最热闹的商圈之一。   变异人是从城外往内突进的,而商圈一般建在比较中心的位置,门店又大多都开设在大楼内部,只要商场的门全都关上,这就变成了一个物品供应齐全的避难所。   因为今天正好是周六,商圈的人流量比平时大上许大,并且学生占了其中的大头,都说年轻人火气旺,这吸引饿死鬼的人味儿,自然也会更加浓郁,是所有变异人眼中的香饽饽。   大部分变异人冲进城区的第一刻,就被这十里飘香的味道吸引住了,一股脑地往商圈所在的方向冲去。当然,他们也没有因为前方的满汉全席,而放弃色香味俱全的路边摊,跑了多远的路程,就吃了多少顿流水席。正是因为他们的贪嘴,给不少人制造了生的机会,也给商场提供了关上大门的机会。   商圈主要由商业大楼和步行街组成,周末的步行街十分热闹,人满为患。商业大楼内复杂的地形,能给人类提供不少逃生的机会,步行街上成群结队的人们,自然而然就成了变异人首选的香饽饽。   看到步行街沦陷之后,商业大楼内的顾客同员工们,齐力关上了所有门,将危险隔绝在了外面。   可但变异人又岂会因为几道玻璃门,而轻易放弃近在眼前的食物,他们拿头拼命撞门,举起自己同伴使劲砸门,甚至还有为了搬石墩子把自己脚砸断的。出于对安全系数的考虑,商场都是安装的防火防爆门,能够抵御住变异人的攻势。但这乌泱泱的一大群变异人,如同豺狼恶豹一般可怖,破开玻璃门于他们来说,就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如若无人来制裁这群施暴的狂徒,避难所最终也还是会变成炼狱。   幸好,这世间有保护人民安全的军人和警察,亦有护佑天下苍生的神明。   沈洛二人抵达这个商圈之时,隶属于部队的武警同志们,开着重型装甲防暴车,从另一头冲了过来,市局的特警同志们,开着剑齿虎装甲车紧跟其后。他们踩足油门朝着变异人冲去,撞飞了一群又一群,再从这群狂徒身上碾压而过,铺成一天天血肉之路。   被变异人啃食过的那些人类,只要脑袋还挂在脖子上,大部分都成了变异人,而这剩下的小部分,在变异过程中扭断了脖颈,彻底一命呜呼了。他们就像是癫痫病发作了一般,整个人浑身抽搐,在地面上疯狂地扭动着身躯,然后一个鲤鱼打挺弹射而起,咧着血盆大口跳了会儿触电舞,再仰起头朝着装甲车狂奔而去。   凡胎肉体就算是变了异,对上重型装甲防暴车,也没有任何胜算。哪怕是停在路上任由他们随便啃,这羟基磷酸钙结晶和胶原构成的牙齿,也只有被装甲崩碎的份儿。   果不其然,断裂破碎的牙齿,在空中四处横飞,还险些崩到了沈雁行脸上。这染了血腥沫子,且带有口臭的骨骼碎片,要是真崩到了他脸上,他恐怕就想立即给自己换张脸皮了。得亏他闪躲及时,顺利逃过了毁容之劫。   就目前的局势来看,装甲车处于绝对的上风,暂且不需要两位神明出手相助。沈洛二人来到商场大楼的楼顶,双手结印设下屏障,将整栋大楼保护在其中,碰到了屏障的那群变异人,当即被烧成了外焦里嫩的碳烤鸡。   雨过天晴,明亮温暖的阳光,斜斜照进商场内部。跪在大门前,向上天祈求庇佑的人们,终于等到了携光而来的神明与英雄。   蜷缩在母亲怀里的小女孩儿,指着门外被烤熟的变异人,兴奋地喊着:“妈妈你快看!上天派天使来救我们了,他们打倒了吃人的怪物!”   从危险降临的那一刻开始,这位母亲就一直将自己的女儿牢牢护在怀里,看见生的希望出现在他们面前,她紧紧绷着的神经,才终于放松了下来,身子一瘫软,整个人跌坐在了地上。   小女孩儿扶起自己的母亲,然后跪在地上无比虔诚地拜了三拜,双手合十举在头顶,说:“善良的天使,谢谢你愿意来拯救我们。”   沈雁行走到小女孩儿的面前蹲下身,保持着隐匿身形的状态,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头,微笑着柔声说道:“天使生来的职责,就是保护美好且脆弱的你们,无需感谢。”   小女孩儿无法看见沈雁行,也听不见他所说的话,但头顶的触感却是无比真实的,她知道,这是天使在回应自己。她猛地一下抬起头,瞪大着一双清澈的眼睛,望向方才自己被摸过头的位置,尽管她看不见这位拯救他们的天使,但还是想要伸出双臂去拥抱他。   她这样想了,也这样做了。她伸出了双臂,天使也接住了她。   【作者有话说】   连上六天班,鬼都没我怨气重<(`^′)> 第116章   沈雁行给自己幻化出了一副虚假的外形,如同在电影里出现的天使那般,身着一袭纯白长衫,后背上长着一对宽大漂亮的翅膀,整个人笼罩在无暇的圣光之中。   他以这种形态拥抱住小女孩儿,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为他们照亮了生命的希望。光明驱散黑暗,正义驱逐邪恶,人间不会永远灰暗,邪恶势力也无法永存,它们终将会被光明和正义战胜,还这世间一片清明与祥和。   众人齐齐跪在地上,一同朝向沈雁行行叩拜之礼。   跪在扶梯旁的信教徒,双手朝外叠放在额头前,伏于地面之上,虔诚地说着:“感谢上苍赐予我等福泽,为我们消除无尽的灾祸与苦难。”   沈雁行松开小女孩儿的怀抱,振翅而起立于半空,向在场的所有人承诺着:“你们且放心,只要神明尚在这世间,就一定会消除所有邪祟,还世人一片安宁。”   他用力一扇翅膀,刹那间掉下数片羽毛,落在每一个人的掌心之间。   “这是被赋予神明法力的白羽,它会在危险时刻代我保护你们。还有更多人在等待着救援,我便不多做停留了。”   他用宽大的翅膀包裹住自己,消失在耀眼炙热的光团之中。   他们重新回到商场大楼外面,变异人仍旧执着于用牙齿攻破装甲车,脆弱的牙齿崩碎了一地。稍微睿智一些的变异人,还知道去搬路边的石墩子来砸车窗,只是这圆圆的石墩子不太好搬,大多都直接砸自己脚上了,要么就是误伤了自己的同伴。   太久未能进食的变异人,突然发起了疯,开启了无差别攻击模式,逮住谁就把谁往死里啃,啃到最后连光骨头架子都不愿意放过。严重内耗是瓦解团体的绝佳方法,变异人用实力和行动证明了这一观点。   正当变异人自相残杀到最激烈之时,一辆引擎盖被砸出个大坑的白色轿车,拖拽着几个被地面摩擦得血肉模糊的变异人,从十字路口飞快地驶了过来,转弯时还险些因为车速过快而发生侧翻。   事实上,这辆轿车已经发生了侧翻,只是被车后拖着的变异人给拽了回去。车上的驾驶员握着失灵的方向盘,踩着早就已经坏掉的刹车,在血肉横飞的广场上来回打了好几个转,最后因为撞到装甲车才被迫停了下来。   白色轿车的车头严重破损,前挡风玻璃当场炸裂,所有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好在洛书及时将人救出,否则,飞溅的碎玻璃划破驾驶员的皮肤,新鲜血液的味道使变异人变得极度亢奋,车上的所有人都难逃死劫,并且,这还会将其他地方的变异人吸引过来,令事情变得更加棘手。   白色轿车上一共坐了五个人,驾驶座上是市局刑侦队的周晴雨,另外四人全都挤在后车座里,有一对夫妇和两个小孩儿。   人间最为纯粹的真情,在车祸发生那刻上演。男人在面对危难之时,没有放弃自己作为丈夫的责任,将有身孕的妻子紧紧护在怀里,就算是双臂都被撞到粉碎性骨折,他也没有任何松开的打算。两个小孩儿蜷缩成一团,蹲在座椅前的空隙间,被男人张开的双腿护住。付有担当的男人用自己宽大的臂膀,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把结实的保护伞。   两个小孩儿都有八九岁大,但这对夫妇只有二十六七的样子,他们四人的样貌看起来也不像是一家人,显而易见,他们是在保护别人家的孩子。就算不是己出,也会尽全力去保护,这何尝不是人间大爱的表现?   洛书救人的动作很迅速,孕妇和小孩儿都安然无恙,周晴雨就鼻尖被割破了很小一道口子,男人骨折的双臂是在这之前导致的。   钻进白色轿车扑了个空的变异人,因为到嘴的鸭子飞走而感到极度愤怒,在车里猛地蹦了三蹦,直接将彻底蹦出了个大洞。他捏着破洞边缘将车举起来,左歪歪头,右歪歪头,用不大机灵的脑袋瓜思索了片刻,然后猛地一下砸向了自己的同伴。被砸中的幸运儿伏倒在地面,将屁股塞进车底的破洞里,像只王八一样在地上爬了起来,把正在围攻装甲车的变异人撞倒了一大片。   洛书将周晴雨他们安置在商业大楼的一楼大厅后,就同沈雁行一起,帮着人民英雄清理路面上的不可回收垃圾。   路面上糊的肉沫儿越来越厚,空气中弥漫着的腥腐味愈加浓郁,黑压压的一大片苍蝇循着气味而来,尽情享用着腐臭的碎肉酱。   突然有一阵悠扬婉转的笛声,从对面大楼的楼顶传来,所有变异人顿时停下对装甲车的攻击,转头表演起了揉肉团子。他们齐刷刷趴在地上,将路面上铺的的肉酱,往沈洛二人所在的位置推去,快速团成一个毫无美观可言的大肉球。   待大肉团子完全成型后,他们就将自己的脑袋塞了进去。如此一来,路面上没了腐肉酱,多了个长满毛的大肉瘤。大肉瘤在地上滚溜了几圈,“嘭”地一声炸了开来,变得更加腐臭的肉沫漫天横飞,险些就把沈洛二人浇成了两个连体小血人。   想要恶心两位神明的魇行者非但没能成功,反而还暴露了自己的行踪,任他跑得再快,也无法从沈雁行眼皮子底下逃走。   这些变异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带了点魇气,乌泱泱一大群聚在一起,就会变得十分浓郁,令沈雁行一时间难以察觉到有魇行者潜藏在附近。既然这王八犊子自己蹦了出来,那必然是不能轻易放过他的。   沈雁行揪着魇行者头顶的那撮毛,顺时针转了几圈,又逆时针转了几圈,把人转得口吐白沫了再猛地扔下楼。若是直接让魇行者着地的话,就实在是太便宜他了,沈雁行飞身而下,对准长着命/根/子的位置,将他一脚踹上天,再踩着那坨软嗒嗒的玩意儿,把他当成踏板极速下坠。   【作者有话说】   昨天工作量太大,到了今天依旧感觉身心疲惫,好想暗杀老板(bushi) 第117章   魇行者着地之时,蛋碎根断,脊骨碎裂,但就这点程度,并不足以解气。沈雁行一脚踩在他脸上,他的下颚骨当场脱臼。他大大地张着嘴巴,极度痛苦地哀嚎了一阵,就被猛灌了一嘴腥臭非常的腐肉。   当然,患有严重洁癖症的某人,肯定不会直接上手灌,而是掰断魇行者的小腿,用他的臭脚充当勺子,站在远处进行隔空投喂。他还投喂得十分尽职尽责,确保每一勺都成功抵达了胃部。   沈雁行将魇行者狠狠折腾了一番后,又重重地踹了一脚他的下巴,美其名曰为其正骨。   他封住魇行者周身的经脉,再施下定身术令其无法动弹,不留给他任何自尽的机会,只剩一张嘴巴能够答话。咬断舌头不能当场毙命,发音受声带控制,没舌头也能照常说话,留一张嘴巴给魇行者,并不会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除了太能叫唤,吵得人心烦气躁。   制造噪音污染人的耳朵,可真是没教养的小崽种。   沈雁行很是烦躁地叹了口气,隔空扇了魇行者一巴掌,笑眯眯地说道:“你再搁这儿吵吵,我就打碎你的牙。”   魇行者恶狠狠地瞪着沈雁行,猛地一下咬断自己的舌头,再“噗”地一声喷出来。他打算用这半截带血的舌头,对沈雁行发起极具侮辱性的攻击。沈雁行人家有对象在尽心护着,他又岂能得逞,这真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洛书蹲下身,捏住魇行者的下颚,冷声质问道:“说吧,你们都在哪些地方投放了药人?”   他们家小区里出现的那群,以及在城外遇到的那群,都是被咬后变异而成的,单就从外表上来看,与人工炼制出来的药人有着一定的差别。   用药物炼制而成的药人,皮肤呈乌青色,很少会出现腐烂的情况,眼白是浑浊的暗红色,眼黑只有绿豆般大小,全部爆起的大血管,会将皮肤撑出一堆崎岖不平的沟壑。而目前被药人啃咬后变异的这群人,眼黑正常大小,但瞳色偏灰,眼白也是浑浊的灰白色,伤口腐烂干瘪,部分皮肉溃烂,全身皮肤惨白,且布有黑紫色的纹路,同电影里出现的那种丧尸极为相似。   正常情况下,被药人啃咬之后,并不会立刻变异,变异后也会和药人是同款外形。所以说,他们在见到变异人之时,并不敢肯定这起祸患与药人有关,只是有这种猜想。听过魇行者所吹的笛声之后,他们肯定了自己的猜想。   “一群道貌岸然的虚伪小人,休想从我这里套到任何信息,等主人归来,定会将你们碎尸万段!”魇行者的舌头没了半截,下巴又被人捏住,说话发音受到影响,听起来就像是长了根被注水的大胖舌头。   魇行者一边大着舌头说狗仗人势的狠话,一边到处喷溅腥臭恶心的鲜血。沈雁行早就预想到了这一点,提前将洛书拉开走得远远的,徒留魇行者一人躺地上表演。就只针对目前这件事来看,除了伤敌为零自损八佰的魇行者,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   沈雁行凝气于鞋尖,形成超高压强的气团,朝着魇行者所在的方向轻踢一脚,直接隔空将魇行者的下颚骨踹错了位,并且还留下了一团红得发紫的印子。   他冷哼一声,步履悠闲地向前走了几步,解开下在魇行者身上的定身术,再笑着嘲讽道:“你好天真啊,就珈蓝这种求啥都不得的废物点心,也妄想他能为你报仇雪恨?你若是想要狗仗人势,起码也得选对了主人吧。”   听见沈雁行在贬低自己的主人,魇行者瞬间目呲欲裂,猛地一个翻身,像只没了壳的王八一样,缓慢蹩脚地朝前爬去,想要撕咬沈雁行泄愤,然后就被一脚踹回了原位。沈雁行之所以会解开咒定身术,就是为了欣赏他是如何无能狂怒的,反正他也不肯配合回答,不如在杀他之前好好折磨一番。   “不自量力的小崽种,你若是脑子不太灵光,就趁早挥刀自刎吧,活着也只是在浪费资源。”沈雁行走上前去蹲下身,用方巾包裹着手拍了拍魇行者的脸,继续讥讽道,“当然,你死了也做不出任何贡献,只能成为污染环境的三废垃圾。”   沈雁行隔着方巾捏住魇行者的头,将一大股强劲的真气迅速注入其体内,一根根割断他的周身经脉,一点点碾碎他腹腔内的脏器,一寸寸粉碎他除头骨外的全身骨骼,一块块绞碎他的浑身肌肉,再猛地往回一吸,抽干他所有的真气,令他所在承受的极致疼痛翻倍。   他裹着方巾的手缓缓向下移去,轻轻捏了捏魇行者碎成渣的肩头,歪着头笑了笑,再微蹙着眉头,满眼无辜地诧异道:“哎呀,我只是轻轻碰了你一下,怎么就碎啦?”   魇行者的内部碎成了一摊烂泥,但皮肤层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破坏,痛感神经也基本完好。变成鲜肉煎饼的魇行者瘫软在地上,张大着无法收回的嘴巴,声嘶力竭地痛苦哀嚎着,却因声带被毁而发不出任何声音,无能狂怒就这样变成了无声狂怒。   沈雁行隔空取来天台上的避雷针,从魇行者的眉心处刺穿他的头骨,再将避雷针的尖头,钉入商场大楼显示屏上的砖墙内。被挂在墙上做成风干咸鱼,供途径此地的飞鸟啄食,也算是能为大自然做出一点子贡献。   只可惜,飞鸟并不愿意鸟这条肮脏的臭咸鱼。   这个商圈的变异人全都被处理干净后,英雄们未做任何休息,就开着装甲车去往别处解救他们的人民了,也就没能欣赏到这出好戏。洛书救人时特意现出了身形,被迫相信世间有鬼神存在的英雄们看到了他,知道有神明在此救助人类,所以才会选择不做停留地放心离开。   沈洛二人仔细检查过每一栋楼,确认这里没有任何漏网之鱼后,洛书迅速在商圈外设下一道十分牢固的屏障,以防别处的变异人跑来这里觅食。就算是有遗漏的臭鱼烂虾,也全都被他们清理干净了。   在屏障的加持下,这个物资充裕的临时避难所,变成了足够安全的长久避难所。商圈内的店铺及超市,都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在这种难以生存的恶劣条件下,谁又会嫌弃食物不够新鲜干净呢?   只要能够继续活下去,什么都可以抛之在脑后。 第118章   洛书召出洛神笔,将其放大数倍凌于半空,并起二指轻轻一转,洛神笔就在空中飞速地转起了圈,制造出一股强劲的飓风,卷走地面上所有的残渣碎肉,再人为降下一场大雨,将地面上的血污冲刷干净。一场大风大雨过后,不再是满天弥漫着血腥气,而是骤雨冲刷地面带起来的土腥味儿。   他足尖点地腾空而起,手执缩回原形的洛神笔,在屏障的顶部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将原本无形无色的屏障,变成一道道绚丽夺目的彩虹。   与此同时,沈雁行坐在中心大厦的楼顶上,使用术法将自己温柔亲和的声音,传入商圈内每一个人的耳中。   “雨过天晴,危险已被驱逐,彩虹来代替天使守护你们。只要你们还待在彩虹撑起的保护伞之下,任何妖邪都无法伤害到你们。不要再因怪物而感到害怕了,都出来看看彩虹吧,它会为你们带来好心情。”   商场的大门被人打开,周晴雨第一个从里面冲出来,她一边跑,一边朝着空中大喊:“洛先生,沈先生,我现在急需你们的帮助!”   近段时间,市局正在破获一起贩卖走私案,通过卧底同志实时传递的消息,已经掌握了目标嫌疑人的多种犯罪证据,以及他们最新一笔交易的具体信息。今天是犯罪团伙进行交易的日期,刑侦队全体成员以及特警部队,按照上级所制定的计划,蹲点实施抓捕行动。他们才刚抵达犯罪团伙的交易地点附近,就有一大群变异人拖家带口地冲了过来。   市局众人一开始并没有往丧尸方面去想,只以为是局里出现了内鬼,让犯罪团伙知道了他们的抓捕计划,这群人就是被目标嫌疑人派来干扰他们行动的。可当他们看到这群人在疯狂撕咬路边行人,并且被咬的就有俩目标嫌疑人后,原本就摇摇欲坠的世界观彻底崩塌。   丧尸围城竟不只是在电影里才会出现!   闻钦他们虽有在鬼宅内见到过药人,也听洛书讲述过药人的可怖之处,但那群药人行动缓慢,数量不算太多,也没有现在这番腥风血雨的场面。而当时唯一受伤的林乐筱,是因为被鬼手抓了才会变异,加之他们又被困在邪门的阵法之内,所有离奇的事都显得不再离奇,也就没怎么觉得药人会如此可怖。最主要的还是,当时洛书暗中使用术法,模糊了在场所有人对这段过往的记忆,他们对此的的印象并不太深刻,所以才会感到如此震撼,并世界观崩塌。   在面对危险时产生恐惧感,是人类心理机制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人民警察也是普通人,自然也会对此感到害怕。但他们所肩负的责任在告诉他们,不能因为恐惧而轻易退缩,人民警察要保护好每一个人民,不能放任这些怪物去为祸百姓。   心悸,强烈的心慌感,呼吸变急促,双手颤抖,手心冒冷汗,甚至于下肢无力,这些由恐惧心理所导致的生理反应,都有在他们身上出现,但他们依旧紧握着枪支,对准肆意掠杀的变异人,尽自己最大能力去击毙他们。   可变异人已经不是人了,就算是被子弹爆了头,也奈何不了他们分毫,这样只会激怒专心进食的他们。他们丢下手中的光骨头架子,齐刷刷朝着警队飞奔而去。   市局的各位同志们,也不可能站在原地等着被咬,他们开完第一枪就跳上了车,踩足油门和变异人来了个迎面相撞,能撞飞几个是几个,能直接撞死就再好不过了。有几个运气比较好的变异人,直接被撞得四肢乱飞。他们的四肢离了身体竟然还能动弹,其中一人的手臂就紧抓着后视镜不放。   好在犯罪团伙定的交易地点很偏僻,周边的行人很少,只偶尔有几个住在附近的村民路过。   他们激怒了变异人,令变异人抛下所有食物追着他们跑。他们将就就计开着车往山上冲,打算和这群怪物来个玉石俱焚。这座山的山崖之下,是一个深不见底,且石壁光滑的大天坑,无论是谁掉进去,都不可能爬的出来。既然杀不完这群怪物,那就让他们以另一种方式消失。   用十几个人的生命,守护住几千万人的生命,虽死犹荣。   可天总不遂人愿,想法有多美好,现实就有多骨感。警队才将车开到山脚,所有变异人就都掉转了头,像是察觉到了前方有危险在等着他们。   这群变异人高扬起头,蠕动着鼻头嗅了嗅,然后一声震耳欲聋的呕吼响彻山林,全部朝着进入城区的方向冲去。一旦他们进了城,其后果不堪设想。   警队众人急忙调转头,将车速加到近乎爆表,猛地撞向那群吃人的怪物。可这一次,变异人不再理睬他们,只一个劲儿地往前猛冲,就算是脊椎被撞断了站不起来,爬也要爬进城。   他们想打电话告诉上级领导这件事,让他们紧急做好防备工作,但所有人的手机都没有信号。周边的通讯信号塔,全都被这群怪物给破坏掉了。 如此一来,他们就必须尽全力将怪物拦在城外。   仅靠双腿徒步奔跑,终归快不过踩足油门的轿车,警队众人撞飞一堆变异人,冲到最前面拦住他们的去路。他们将拦截变异人的位置,选在石桥桥头,这道石桥不宽不窄,正好够横停下一辆轿车。警队经常开车追捕犯罪嫌疑人,在车技方面还是很有保障的。刑侦队开着轿车一辆接一辆地横停在桥上,占满石桥上的所有空间。而特警部队专用的防爆车,并排挡在最前面,一有变异人冲过来,就踩下油门撞飞他们。   这道石桥是唯一的通道,变异人若想进入城区,要么就从河里游过去,要么就从这几辆车上爬过去。   这两日恰逢上游水库在排水捕鱼,排出来的水要从小河流向别处,上游水库距离石桥很近,这一段河的水流就比较湍急。变异人若是选择走水路,大概率会被河水冲走。他们现在满脑子只有吃,就变得不大机灵,没能想到可以走水路,只知道一股脑地往防爆车上撞。   这种方法只能拖住变异人一时,并非长久之计,他们必须派人将消息带进城,叫分局的同志们出动全部警力,拦住进入城区的所有通道。他们还得再去一趟池山事务所,寻求专业人士的援助。停在另一侧桥头的周晴雨与贺舟,自然就担下了这一重任。   他们俩是队里最年轻的新人,周晴雨又是执行此次任务唯一的女性,闻钦有意让他们两个停在最后面,为的是在局面彻底失控时,他们几个老油条能为俩年轻人拦下一条活路。   驶出一段距离之后,手机就恢复了通讯信号,周晴雨赶紧打电话给分局的同志,把有关丧尸的事简短说了一下,叫他们赶紧出动人员做好封城准备。   周晴雨有两张分工明确的电话卡,卡1用来和同事之间联系,卡2用来和亲人朋友联系,她一时心急用成了卡2,也没向对方说清楚自己是谁,分局同志就以为是有人在搞恶作剧报假警。爱看丧尸片的人很多,真信其存在的没几个,就算是周晴雨表明了自己身份,分局的同志也不见得会信。毕竟,他们没有亲眼见到丧尸。   因为闻钦他们在外拦住了变异人进城的路,所以这一片区暂时没有沦陷,还如往常那般风平浪静。今天正好是周末,街道上的行人很多,周晴雨怕断臂引起市民恐慌,赶紧将它拽进了车里。这条锲而不舍的断臂,后面还成了他们说服分局同志的最有力证据。   在手机恢复信号的第一时间,贺舟就给沈雁行打了个电话,但那时沈雁行正在电梯里救人,没能接到这通求助电话。走出分局大门后,他又给沈雁行打了一通电话,这时沈雁行正在永辉超市里救人,依旧没能接到电话。   一般情况下,事务所周末是不上班的,这时去多半只能扑个空。好在贺舟知道沈雁行的住址,可以直接开车去他家寻求帮助。   沈雁行他们的家在中心城区的最西边,贺舟要驾车横跨三个市辖区才能抵达。   越往西开,路上的行人就越少,四处弥漫着血腥味,漫天纸屑纷飞,路面上血迹斑驳,银行门前还有一地带血的百元钞票。街道上到处都是违章乱停的车,有些车侧躺在大马路上,有些车直接四轮朝天。再往里开一段路,他们就遇到了几个正在砸店铺门的变异人。   被困在店铺内的人,就是那对夫妻和那两个小孩儿。   小夫妻俩是店铺的老板和老板娘,两个小朋友都是顾客的孩子。两个小朋友的父母,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拿起店里的菜刀和板凳,到外面去和变异人殊死搏斗。其中一个小朋友的母亲,到死都紧抓着门把手不放,用身体为自己的孩子筑起一堵围墙。   为了救下店铺里的四个人,贺舟将车倒回街角,这里有一辆没关车门的吉普,车钥匙也还插在里面。他打开车顶棚,迅速跳入吉普车内,用瑞士军刀划破自己的手臂,将鲜血涂抹到车窗玻璃上,再猛踩油门朝着变异人冲去。   新鲜血液的气味,对变异人来说吸引力极大,他们不再执着于眼前吃不到的食物,齐刷刷朝着吉普车冲去。同变异人撞了个满怀后,贺舟猛打方向盘,在这群怪物身上来回碾压,直到将他们碾成一摊肉酱。   贺舟的这个方法,虽然成功解决掉了眼前的变异人,但也将其他地方的变异人吸引了过来。他笑着看向周晴雨,同她对上目光的那一刻,挥着手对她说了一句无声的再见,然后开着吉普车将变异人引到别处去。   周晴雨看着渐行渐远的吉普车,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像是心上的某处,被谁割掉了一般。可她不能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在伤心难过上,必须趁着现下没有变异人出没,赶紧将被困店铺的人解救出来。   周晴雨叙述完这段事情经过后,就跪坐在地上哭成了个泪人。强行压制住的难过,后劲儿实在是太大了。   洛书蹲下身,用放在胸前口袋里的方巾,为她擦拭掉脸上的泪水,温柔地说道:“你且放心,我和雁行会将他们全都带回来的,绝不会遗漏任何一个人。”   沈雁行也跟着蹲下身,揽住洛书的腰肢,微笑着对周晴雨说道:“小周警官,你就安一百个心吧,我们一定会将你的同事和小情郎带回来的。”   听见沈雁行所说的“小情郎”三个字后,一向大大咧咧的周晴雨,瞬间就羞红了脸。她与贺舟虽没有在谈恋爱,但他们最近确实对彼此有点那意思。 第119章   为了防止魇行者趁他们离开后来此作乱,洛书将由红莲业火转化而成的纯阳真气,注入洛神笔之内,在屏障顶部写下一道起加固强化作用的符文。   现下找到了一个绝佳的避难所,就可以将暂住在芥子空间内的幸存者们放出来了,存放在里面的所有食物也一并放出来。安置好了这些人,他们就该前往下一个地方,去找正在等待支援的闻钦他们。   不知闻钦那边现下境况如何,他们是否还能兑现承诺,将全体人员顺利带回。   若是在全程不停歇的情况下,从东区的郊外驾车到达西区的中心商圈,就大概需要四十分钟。周晴雨他们又因为别的事情,在路上耗费了不少时间。这前前后后下来,就得有两个小时的样子。在这种生死存亡之际,哪怕是相差一毫秒的时间,都能改写出不同的结局。   这一次上天终于遂了人愿,警队众人都还好好活着,他们所许下的承诺,都还能够兑现。   贺舟抱着赴死之心引开变异人,在几个空荡凄凉的街道上来回折返。一开始只有几个变异人跟在车屁股后面追,他开着车转了没几圈,就变成了乌泱泱的一大群,全都是抵不住鲜血诱惑的贪吃鬼。   最后加入追车队伍的这群变异人,原本在进攻附近的一所工商大学,但学校被屏障牢牢地保护了起来,他们只能在外面眼巴巴地看着。比起无法吃进嘴的食物,几千米外的血腥气,对他们来说吸引力更强。   变异人突然齐刷刷向别处冲去,自然就引起了校内两位神明的注意,贺舟也就因此获了救。   至于闻钦和警队其他成员,同脑袋瓜子不机灵的那群变异人,一直僵持了两个多小时。沈洛二人赶到石桥之时,人车大战竟然还在持续当中。警队成员无一人伤亡,被防爆车碾成肉酱的变异人倒是不少。   这两份危难之中的幸运,是上天赋予英雄的光环。   沈洛二人清理掉了那群蠢笨的变异人后,将警队众人连人带车一同收入芥子空间内,贺舟也被暂时安顿在里边儿。   他们将警队众人送到周晴雨身边后,又折返回到那所工商大学,帮着谢萤和阮昭华一起加固屏障,让这里变成第二个足够安全的避难所,再去附近的几个超市和生鲜市场,搜罗足够多的食物与物资,保障避难所的日常所需。由于学校内人数众多,他们连周边餐馆的后厨都没放过。   这附近几个街道的幸存者,也被他们安置在工商大学内,人数属实庞大。   谢萤和阮昭华是一对夫妻,就住在工商大学对面街道的小区,变异人抵达学校附近时,他们恰好在学校北门外的李记串串吃午饭。因为下小雨的缘故,很多学生都不愿意出来吃饭,他们外出玩耍一般也是在午饭之后,所以当时绝大多数学生都还待在校内。在多种因素的加持下,工商大学的生还率极高,北门所在街道的幸存者也相对比较多。   布置好一切后,洛书按照先前那般,在屏障顶部写下一道符文,以此确保万无一失。   四人聚在工商大学的图书馆楼顶,使用千里传音术,联系目前正在渝市解决祸患的所有神明,这样可以迅速掌握到其他地方的最新情况。   在洛书发出指令的第一时间,就有近百位神明抵达了渝市,为了防止祸患扩散到更远的地方,他们首先选择了在中心城区外设下一道屏障。在大灾大难面前,就是要做出一些相应的取舍,才能留给更多人活命的机会。   在众神明合力设下屏障时,有不少魇行者跑来捣乱,放出一群变异人干扰他们的进度。他们既要清理掉地面上张牙舞爪的变异人,又要同飞在天上的魇行者斗智斗勇,一颗心得分成三份来用。这几番折腾下来,他们耗费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设下一道完整的屏障,将整个中心城区笼罩起来。   将祸患隔绝开后,他们又分出三分之一的人力,前往渝市的各个区县,查看这些地方是否有被投放变异人。这群天杀的魇行者,也还算是长了一丁点良心,没跑去别的地方霍霍。   剩下三分之二的人力,再拆分成几个小组,分别前往不同的区域,解决祸患和搜寻救助幸存者。负责西区的这部分神明,是在沈洛二人之后抵达的,他们也有去过那个商圈,但在看到洛书设下的屏障之后,就立刻掉头去往别处了。   就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中心城区就属西区的祸患最严重。东区因为被闻钦他们拦下了大部分,加之魇行者投放的药人大军,基本都集中在西区和中区,东区这边的情况就相对比较乐观。至于南区和北区,魇行者在这两处投放的药人也相对较少,祸患情况就没有到特别糟糕的地步。   在这短暂却又漫长的三个小时内,整个中心城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过往的热闹和繁华不复存在,唯有民不聊生和满目疮痍。   城区内的水利和电力,都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近半数地方停水停电,好在天然气系统没受到影响,饮用储备水可以省着点用,加工生食暂时还不成问题。   有许多幸存者想给在区县的父母家人报个平安,但通讯信号塔和基站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绝大多数人的手机都没有信号,就算是有信号,也最多只有一格,并且还是2G信号,基本上是打不出去电话的。   祸患刚爆发之时,就有人拍了丧尸咬人的视频发到网上,播放量在短时间内蹭蹭蹭地上涨。由于这人是自家阳台拍的街道,楼层太高,视频清晰度一般,就有部分网友认为视频内容是人为剪辑出来的。他们觉得博主是想靠造假视频为自己博取流量,然后好开直播卖货。   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将类似视频发布到网上,丧尸围城事件瞬间就变得真实了起来。看过丧尸咬人视频,并信其为真的网友们,鼓动自己的亲戚朋友邻居,赶紧去超市买好充足的物资,回家锁好门窗,做好末日求生准备。   一时间,国内多所超市被抢购一空,全民恐慌一触即发。在机关部门上班的几位神明,不得已亮明自己的身份,向大家许下必能平息祸患的承诺,以此来安抚国民恐慌不安的情绪。   向众神明了解完情况后,洛书命他们继续分组行动,清理完城区内的所有变异人,坚决不能遗漏任何一个。他们在清理垃圾杂碎的同时,还要将所负责区域的幸存者解救出来,并且得为他们设下足够安全的避难所,供应充足的物资。   清除贪嘴的变异人容易,但解救受惊过度的人类就比较困难,仅仅只靠人力搜寻,难免会有所遗漏。沈洛二人来到位于城区最中心的位置,薅光这附近所有行道树的叶子,利用这些被赋予法术的叶子,去寻找被遗漏掉的幸存者。   等他们忙完这些事情,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乌云蔽月,电力中断,大部分区域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唯有几个避难所在亮着微弱的灯光。   由于屏障被设下时,中心城区内还有许多潜藏在暗处的魇行者,这群崽种时不时就会跑出来投个毒。他们费力清除掉了现有的变异人,但某个时刻又会蹦出来一群新的。所以说,避难所的存在还是很有必要的,并且需要维持好几天。   为了避免疯抢物资的情况出现,每个避难所的物资都有神明负责管控,在规定时间段进行定量分发。但各个避难所的物资都有限,很难做到长时间供应需求。   一开始被分去查看区县情况的那部分神明,负责将家在区县或其他省市的幸存者送回去,有亲戚朋友家在其他地方的幸存者,也一并将他们送出去。   由于整个中心城区的幸存者人数比较庞大,且又来自四面八方,尤其是各大院校的学生,那可真是来自于全国各地。为了提高效率,他们将来自同一个省份的幸存者归为一组,集中送回到相对应的省会城市。   如此一来,中心城区内的幸存者减少了一大半,就不容易出现物资紧缺的情况。 第120章   渝市的祸患基本已经被控制住了,时不时跳出来捣乱的那几只癞蛤蟆,也没能力掀起什么大的风浪,剩下的所有事情,可以全权交由驻守在此的神明去处理。沈洛二人得赶紧前往无间域,将最大的危险源扼杀在摇篮里。   在前往无间域之前,他们还得先回一趟家,去取业火金缕衣。先前因为事发突然,走得匆忙,两人都将这茬事给遗忘掉了。   别墅一直都有洛书设下的禁制,跑去他们家偷衣服的几个魇行者,毫无意外地触发了这道禁制,被从地底窜出来的红莲业火烧成了一摊煤灰。   沈雁行将不大好看的业火金缕衣贴身穿着,再在最外面套了件十分厚实的大衣。有金缕衣在内负责保暖,有厚大衣在外负责保温,极寒之地变得不再可怕。   无间域是珈蓝为自己建造的一座大型宫殿,其间的一切都是由冰雕刻而成,用法阵维持它千万年不会融化。于珈蓝来说,无间域是他唯一的家,是他在熬过百年孤独时,用匕首一点一点凿出来的。他在自己最灰暗的时光里,为自己造就了一所避风港。   珈蓝与洛书就是冰与火的碰撞,洛书身负红莲业火,珈蓝拥有寒冰之力,尽管他们都是一脉同出的神明,也曾有过一段和谐相处的岁月,但天命注定它们永远无法相容。   无间域深处于冰川之下,被一片皑皑白雪所隐藏。洛书只在百十来岁的时候进去过,对其具体位置的印象并不是很深刻。况且,四处皆是白茫茫的一片,裹挟着冰雪的寒风也是在无章法地乱吹,这里又没有什么标志性的山体,令人很难分得清正确的方位。哪怕是他昨天才刚进去过,也不见得就一定能够找得到。   尽管沈雁行可以利用体内的真气,将业火金缕衣散发出来的热量,调度到自己身体的每一处,但暴露在空气中的部分还是会感到寒冷。肆意猖狂的寒风裹挟着冰雪,侵蚀着他脸上的每一寸皮肤,就如同被尖刀剥皮一般疼痛。他双臂穿过洛书的腰侧,双手交叠覆在洛书的小腹上,将面颊埋在洛书的脖颈间,汲取源源不断的热量。   洛书将自己温热的手掌,覆在沈雁行冰冷的脸颊上,被这骇人的低温刺激得心尖一颤。他应该让沈雁行留在渝市处理祸患,而不是同他一起来这极寒的恶劣之地。可若是沈雁行没有待在他的身边,他又会感到特别的不安心,心里也会因此滋生出药石难医的相思之苦。   他回过头看向沈雁行,笑着柔声说道:“雁行,你先进芥子空间待一段时间,等我找到无间域再出来,好吗?”   沈雁行双手握住洛书的腰身,举起来转了半圈,让洛书面向自己,再微微低下头,同他鼻尖相抵,略微带着点儿小情绪,说道:“不好,也绝对不行。只要我一刻见不到你,就会有一万只蚂蚁在啃咬我的心,比这冰雪寒风还叫我难受千百倍。我不要孤独的温柔乡,我只要哥哥永远陪在我身边,没有你在的地方,我哪里都不会去。”   洛书是他捧在心尖尖上的宝贝,他又怎会忍心让自己的宝贝,在这种极端恶劣的陌生环境下独处。皑皑白雪之下是暗藏的危机,与许多双虎视眈眈的眼睛,他又岂敢任由洛书在这种地方单独行动。   洛书垂下眸莞尔一笑,双手捧着沈雁行的脸,假意无奈地说道:“你这般黏我,可叫我如何是好?”   沈雁行向前靠近了几分,在洛书温暖柔软的嘴唇上,印下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贴在他耳畔低语道:“我已病入膏肓多年,只有黏在你身边一辈子,才能治好这药石无医的绝症。”   “跑到别人地盘上来腻歪,这可不是什么好的习惯哦。”一阵娇媚可爱的女声,自白雪之下传出。   洛书迅速将沈雁行护在自己身后,召出洛神笔凌于掌心,再反手掷出,变大数倍的洛神笔在空中极速旋转,飓风卷起地上的积雪带向远处,显露出声音主人的身形。   方才说话之人,是一只只在极寒之地出没的雪妖,她周身皮肤白的没有一点生气。她的眉毛、睫毛和垂地的长发,皆是不掺任何杂色的白毛。再看她的嘴唇和眼珠,都是能起反光作用的银白色。唯有她眉心间那莲花形的花钿,是鲜艳亮眼的朱红色。这雪妖若是匍匐在雪地上一动不动,几乎无人能看出她的存在。   “躲在暗处偷听别人说体己话,这可也不是什么好习惯的哦。”沈雁行模仿雪妖的语气说完这句话,随即拍了拍洛书的手臂,足尖点地腾空而起,召出秋风隽飞身向雪妖刺去。   雪妖弯身向后倾倒而下,以双脚为发力支撑点,在地面上顺时针转了两圈,又逆时针转了圈,艰难躲过沈雁行并不怎么认真的攻击。她找准时机猛地弹射而起,飞身带起地上的积雪,凌空团成一个巨大厚实的雪球,砸向正在将秋风隽收回小臂的沈雁行。   洛书飞身而起,单手搂住沈雁行的腰身,执笔一挥,将不自量力的雪妖扫出了数十米远。至于那攻击力不足的雪球,还没能碰到谁,就瞬间化成了一滩绝望水。   沈雁行歪头倚靠在洛书的肩膀上,弯着双眸笑了笑,朝雪妖挑衅似地吐了吐舌头,就好像是在对她说“我有对象你没有”。   “哥哥,还好有你在我身边,否则的话,我就要被这个坏女人砸死了。”他指着正在艰难爬起的雪妖,微微撅起嘴,委委屈屈地说完这段话,然后曲起食指,假意抹了两下眼泪,甚至还翘起了兰花指。   此情此景,不愧是娇弱可欺的沈大美人,可当真是我见犹怜啊。   听闻此言,费了好些功夫才爬起来的雪妖,当场石化在了原地,瞪着一双时刻都在反光的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洛书怀中娇滴滴的某人。   她对自己惊为天人的美貌,和婀娜曼妙的身姿,都十分的自信,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只要略施小计,就能将身为男人的洛书,撩拨得对她春心躁动。仅凭她的美貌,这世间就没有她抢不过来的男人。像洛书这般好看又有型的性感男人,她若是能与之共赴云雨之欢,也算是一件难得的美事。不仅如此,她还能借助这件美事,狠狠地羞辱一番沈雁行。 第121章   雪妖为了一血所受的耻辱,立马行动了起来。沈雁行的挑衅实在太具杀伤力,令她忘记了自己到底是被谁所揍。她想/睡/的那个男人,才是她真正该去报复的对象。   雪妖媚眼如丝地看着洛书,贝齿轻咬着嘴唇,双手翘起兰花指,缓缓将自己宽大的外袍褪至臂弯,露出里面的吊带纱裙,和一片大好春光。她在褪下外袍之时,故意用不知何时涂上蔻汁的指甲,轻而缓慢地勾勒胸前弧线,更显其娇媚之态。   为了令自己看起来更加妩媚动人,雪妖略施了一点小术法,让自己雪白的肩头和锁骨,都染上娇嫩诱人的淡粉色。还有她那叫人看了阳/痿的银白色嘴唇,也因这小术法变成了艳丽的朱砂色。   雪妖在褪下自己衣衫的同时,扭动着曼妙的身躯,一步一生莲地走向洛书。   雪妖依旧翘着娇俏的兰花指,故作头晕地按压着自己的太阳穴,然后似在娇/喘一般地轻“啊”了一声,缓缓歪倒在厚实柔软的积雪上,露出胸前的一片大好风光。   “这位心善的小郎君,奴家身子有些不适,你可否能扶奴家起来?”雪妖眼神妩媚迷离地看着洛书,娇滴滴地说完这句话,然后微微地勾起唇角,缓缓地伸出粉嫩的舌尖,轻轻地舔舐了一下自己的下唇。   沈雁行十分无语地翻了个白眼,雪妖轻舔嘴唇的动作,很明显带着那方面的暗示意味。这些面貌生得丑陋骇人的精怪,怎么老是要觊觎他的男人,是因为他的剑不够锋利,还是因为他的拳头不够硬?   他弯眸看着雪妖,笑里藏着刀,语气很是温柔地说道:“我人美心善,还是换我来扶你起来吧。”   雪妖看着沈雁行想要刀人的眼神,心里猛地咯噔了一下,由恐惧带来的寒意,瞬间漫延至全身。她赶忙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拢好自己的衣衫,接连往后退了好几步,觉着距离还不够安全,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她垂着双眸,虚掩着嘴,尴尬地说道:“多谢郎君的好意,奴家的身子已经无碍,就不劳烦郎君了。”   “哦?你确定……是真的已经无碍了吗?”沈雁行歪着头笑了笑,从大衣口袋里取出加厚绒的手套,缓慢地戴上,随即瞬移到雪妖身前,捏住她的头颅,冷眼绥视着她,“都说了换我来扶,你自己站起来做甚?”   雪妖被沈雁行吓得整个人直哆嗦,双腿一软,就想要往下跪,却发现自己压根动弹不了。她想要开口求饶,双唇却紧紧地粘在了一起,只能从喉咙处发出“嗯嗯嗯”的叫声。   “你那疯癫成瘾的主人,难道没有告诉过你,不能觊觎别人的男人吗?尤其,是我沈雁行的男人。”沈雁行每说出一个字,就将雪妖往下按一寸。   雪妖实在太过自不量力,偏要去惹这不该惹的人。老虎屁股摸不得,沈雁行的男人更觊觎不得。仅仅只是被做成人形保龄球,已经算是他沈某人宽宏大量了。若是她真触碰到了洛书,只怕是会拥有更好的特殊待遇。   洛书难得有了看戏的兴趣,双手环胸站在后边儿,看他家雁行如何惩处这胆大妄为的雪妖。   沈雁行蹲下身,揪着雪妖的头发将她提起来,看着她惊恐万分的眼睛,眯着眼睛笑道:“既然你还不懂得这个道理,那我就只好屈尊降贵,亲自送你去回炉重造了。”   他将变成保龄球的雪妖放在地上,轻轻拂掉挂在大衣上的雪,用雪妖的头发扫去马丁靴上沾染的冰雪,理了理自己的袖子和衣领,扯出钻进衣服间的几缕头发,再哼着送葬用的曲子,慢慢整理自己有些凌乱的头发。   雪妖惊恐地看着沈雁行做这一系列动作,内心煎熬得差点把自己炖成了一锅汤。   洛书缓步走到沈雁行身边,手臂环在他的后腰,轻轻拍了拍他的腰侧,说:“雁行,剩下的事交由我来,你且看着就好。”   他握着雪妖的头发将她提起,解开沈雁行施下的定身咒和禁声术。   终于可以说话的雪妖,拼命扑腾着四肢,放声哀嚎:“奴家已经知道错了,你们就行行好,放过奴家吧,奴家以后再也不敢了!”   沈雁行摩挲着自己的下巴,思索了片刻,然后打了个响指,眯着眼睛笑道:“看来是我的惩处力度不够,你竟然还想要有以后?”   “奴家不敢有这妄想,奴家保证以后绝不出现在二位面前,战神大人您就放过奴家吧!”雪妖瞪大着眼珠子快要掉出来的眼睛,加快扑腾四肢的频率,疯狂摇晃着头。   “想要我放过你啊?只要你能带我们进入无间域,这事就不是完全没得商量。”某位神棍开始画起了大饼。   突然有一阵凛冽的狂风呼啸而来,卷走了洛书手中的人形保龄球,并在他手中留下了几片天竺牡丹的花瓣。不用想也知道这会是谁的杰作,他赶忙抱着沈雁行飞入半空。   “你们跑我的地盘上来欺负我的人,这似乎做得有些不大道义吧?”说话之人身穿一袭紫色长袍,拎着变成保龄球的雪妖,立于飓风的风眼之间。   沈洛二人面无表情地看着风眼,心里却不似脸上这般平静。魔神珈蓝已经再度现世,他们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他们若是不在此地解决掉这个定时炸弹,足矣毁天灭地的敕邺之战随时会重新上演。   洛书紧搂着沈雁行的腰身,确保他整个人都在自己的保护范围内,垂眸看着风眼之中的人,冷声质问道:“珈蓝,你放任手下到处肆意屠杀,可又是做的什么遵循道义之事?”   珈蓝丝毫没有理会洛书这番质问的意思,掐住雪妖所剩无多的脖颈,将飓风收回宽大的袍袖之中,抬头看向沈雁行,缓缓说道:“这种无用的东西,怎好劳烦战神大人来替我清理,在下自会处理妥当。”   他掐住雪妖脖颈的手稍稍一用力,这倒霉催的人形保龄球,瞬间就变作数片雪花随风飘散。   沈雁行一脸不屑地看着珈蓝,讥讽道:“你们主仆上下的作风,倒是出奇的一致,净喜欢妄想自己得不到的人。”   珈蓝笑着点了点头,非但没有因为沈雁行的嘲讽而恼怒,反而顺着他的话说了下去:“战神大人说得极是,在下就是喜欢以痴心妄想为乐。越是得不到的人和物,就越是具有挑战性,这样才能给枯燥无味的生活,增添几分乐趣。”   沈雁行冷笑了一声,说:“呵,依我来看,使尽手段摧毁他们,才是你这疯子真正的乐趣吧?”   珈蓝反手一挥袖,他身后的大片积雪,瞬时飘然而起,于半空之中,凝成了一把雕花精美的冰椅。他提起衣摆飞身而起,安闲自在地坐在冰椅上。   他斜靠着冰椅的扶手,用手背撑着自己的下颚,不紧不慢地回答着沈雁行的话:“得不到就将其毁掉,实属人之常情,在下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无论是负心的桑竹仙君,还是那群自以为是的愚蠢人类,都是他们在自寻死路,在下并无任何错处。”   “珈蓝,你何时才能明白,前人犯下的错处,与后人并无关系,你不该迁怒于无辜的他们。你在人间肆意制造瘟疫与杀戮,与那群你若怨恨之人又有何不同?”洛书在说话的同时,手执洛神笔设下屏障,横亘在珈蓝与他们之间。   “审神者大人,您可别忘了自己的恩师是谁,如此简单的道理,我又岂会不明白?从古至今我所做下的一切,都不过只是在替天道清理垃圾罢了。”珈蓝直接将洛书设下的屏障当作幕布,在上面投放经年往事的画面,指着上面那群正在跪地求饶的人类,“我身份尊贵,他们血脉卑贱,这就是最大的不同。”   “老公,我好冷啊。”沈雁行紧紧搂着洛书,双唇贴在他耳边,假装同他撒娇亲热,使用术法将声音传入他的识海,“哥哥,你先同他说话周旋,我分出元神绕到身后将他擒住。” 第122章   神明在因受到外界攻击,而被迫元神出窍时,神魂会承受极大的痛苦,但主动分出元神并不会。   他们可以将本命法器作为载体,把分出的元神注入其中,实现人器合一,将有限的力量发挥到最大化。将躯体和元神分离,有时也会被作为障眼法使用,分身术很容易被人识破,但此法就很难能分辨得出来。   洛书还未来得及出言拒绝,作为沈雁行元神载体的秋风隽,就已经变成一片晶莹剔透的雪花,落在了他的鼻尖上。   见这俩人在自己面前腻歪,珈蓝略感有趣地挑了挑眉,评价道:“审神者大人,你我多年不见,沧海桑田都轮了几回,你的喜好倒还是一如既往。”   “我家书书喜好如何,不需要你在此置喙。你现在唯一需要做的事情,那就是以死谢罪,去祭奠那些因你惨死的亡魂。”沈雁行转过头看向珈蓝,说话的语气不带任何温度。   珈蓝嗤笑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道:“战神大人好生威风,还请宽恕在下方才的言语唐突。”   与此同时,洛书捻起鼻尖上的雪花,严丝合缝地握在掌心里,不留给沈雁行溜出去的机会。这片雪花乃是剑身所化,并不会因为掌心这点温度而融掉。   “哥哥,你且放心,我可是这世间唯一的战神,珈蓝那疯子是奈何不了我的。”沈雁行在剑里的那部分元神,直接通过识海同洛书交谈。   虽说是这么个道理,但疯子毕竟是疯子,轻易招惹不得,他们若是真疯起来,连自己都杀。况且,魔神珈蓝与弑神者水火不相容,若是他发现了雪花的端倪,必定不会放过这个除去天敌的机会。秋风隽只承载了沈雁行一半的元神,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实力减半。实力减半的弑神者,对上实力全盛的魔神,很明显谁会占据上风。   洛书不置可否地回道:“不行,我是决计不会同意你去冒这个险的。”   沈雁行微眯着眸子,如痴似醉地看着洛书,曲起中指勾起洛书的下巴,用食指指腹缓缓摩挲洛书的双唇,低下头同洛书鼻息交织。他舔了舔自己的虎牙,故作挑衅地看了眼珈蓝,将自己的双唇覆在洛书的下唇上,用牙齿轻轻啃咬碾磨。他握住洛书攥起拳头的手,用拇指指甲轻轻剐蹭洛书的大鱼际肌。   沈雁行这个撩人摄魄的吻,分走了洛书一半的心神,鱼际肌上酥酥麻麻的痒感,刺激着他掌心的每一根神经。   时机已然成熟,游龙使者破开天门,潜入圣海搅弄风云。   沈雁行在汲取圣海甘露的同时,将拇指缓缓探进洛书的指缝,勾起洛书的食指把弄。承载着他半分元神的雪花,趁机从破开的缝隙溜走。他再从空中随机挑选一片雪花,注入真气保其不融不碎,放入洛书的掌心间。   洛书剩余的一半心神,都放在了戒备珈蓝上,全然没能察觉出沈雁行的这一出偷梁换柱。   珈蓝专心致志欣赏着眼前的春光景,也没能注意到有一片与众不同的雪花,正在向他悄然靠近。在他对这场精彩表演拍手叫好时,来取他狗命的雪花,停留在了他的头顶上。   沈雁行临时想出来的计谋,执行得十分顺利与成功。   “既然二位大人有如此雅兴,那不如就以这天地为枕席,为在下表演一场鸳衾红浪皱。”珈蓝一时间来了兴致,向沈洛二人提起了格外过分的要求。   沈雁行恋恋不舍地吻了吻洛书的鼻尖,召来一团积雪,化作一把尖利无比的冰锥,挥手朝着珈蓝掷去,随即嘲讽道:“长得不好看,想的倒挺美。怪不得你会将那种画面设为幻境,原来是因为有此等低俗癖好。”   珈蓝很随意地打了个响指,距他三尺之远的冰锥,瞬间就碎成了一堆粉渣。   “哦?你们当着我这低俗之人的面,做此等低俗之事,可就能算得上是高贵?”他微微勾起唇角,看向沈雁行的眼中尽是玩味之意。   沈雁行笑着挑了挑眉,歪头枕在洛书的肩膀上,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同他是两情相悦,又非强迫,怎么就不能算得上是高贵呢?”   他想了想,觉得这话的伤害性还不够,又接着补了一刀:“我可不像某些人那般无用,不仅留不住自己意中人的心,还要亲眼看着他同别人成婚。我要是你那意中人,宁可只同温柔贤淑的女子做一日夫妻,也不愿同你这疯癫成性的变态纠缠一辈子。你都不懂得该如何去爱人,又怎敢奢求别人会来爱你?”   听完沈雁行这一系列的冷嘲热讽,珈蓝的脸色接连变了好几变,就跟实时云层动态气象图似的,一会儿变一个样,且还样样不重复。   他敛起眼中尽是杀意的锋芒,缓慢而有节奏地拍了拍手,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战神大人当真不愧是位罕见的大情圣,能对这世间最复杂的情感,有如此深刻的见解。您既觉得在下不懂得如何爱人,那不妨就让您的爱人来教教我,究竟该如何去爱一个人?”   “呵,痴心妄想!”   沈雁行怒斥一声,凝气为剑,并指一弹剑身,真气之剑剧烈震颤,发出鹤唳九皋般的铮鸣声,肆意凌厉的剑气搅起满地积雪,数以几千把利剑穿透风雪,奔着将珈蓝扎成刺猬而去。   珈蓝一掌拍碎身下冰椅,凌空一踢反身向下,挥出长鞭搅弄地上冰雪。承载着魔神真气的冰晶漫天飞溅,在珈蓝的周边凝成一个大型保护罩,替他挡下真气之剑的攻势。   在珈蓝动作之时,由秋风隽化作的雪花,趁机钻入他的袍袖之中,紧贴在内里的布料上。   沈雁行为保障秋风隽能顺利擒住珈蓝,所使的万剑归宗之法,只发挥出了他不到一成的实力,招法看似骇人,实际杀伤力并不强。这些真气之剑就算能击中珈蓝,也不过只是在替他挠痒痒罢了。   珈蓝见缝插针,也开启了嘲讽模式:“啧,原来这就是战神的实力吗?连我半根汗毛都没能碰到,也就不过如此嘛。仔细追溯起来,我好歹算是你的师祖,就屈尊让你领略一下,什么才是天下至强者的实力。”   他用力挥出一鞭,足足有三米之深的冰冻层,瞬间碎成如盐粒一般大小的冰晶。强劲的飓风自地表裂口而出,卷起地上的积雪与冰晶,朝着沈洛二人疾速袭去。冰晶在飓风的作用下,凝成一个个大型圆环,这些圆环被注入了大量真气,又受高速旋转的影响,变得异常锋利,削铁如泥。   若是沈洛二人躲闪不够及时,或是护体的真气不够强劲,这满地积雪,就要变成满地积血了。   洛书将握在掌心里的那片雪花,放入自己内府的最深处,那里是红莲业火的根源,富有巨大的热量。他本是打算通过元神之间的共感,为沈雁行的躯体传导足够的热量,却没想到,这片雪花在进入他内府的一刹那,就直接蒸发成了气体。   他瞬间反应过来,沈雁行在同他亲热之时,换走了他掌心中的雪花。 第123章   强劲的雪浪袭来之时,沈雁行瞬间将洛书推向了远处,并将大半冰雪卷向自己所在的方位。元神被一分为二送出了体外,这身躯就要承受寒毒双倍的威力,若非有业火金缕衣护体,现下他已然变成了人型大冰棍。   只是,这业火金缕衣的效用,需要依靠穿戴者自身的真气来激发,且这两者之间成正比关系。   沈雁行体内的元神缺了一半,这衣物的作用自然也会大打折扣。而这寒毒像就是打了兴奋剂,开始发了疯般地侵犯他的五脏六腑,扰乱他的内府,险些害得他失去了意识。   珈蓝像是意识到了这点一般,往袭向沈雁行的雪浪里注入大量寒冰之力,并砌起魇气屏障断开沈洛二人之间的感应。与此同时,沈雁行不想洛书知晓自己现下的状况,将注有自己真气的傀儡小人掷了出去。   在双方作用的干扰下,洛书便误将傀儡小人认作了本尊,飞身上前想将沈雁行护在身侧,却只得扑了个空。   洛书看着手中的傀儡小人,双眸剧烈震颤。沈雁行仅剩一半元神的身体,在这种极寒条件下对上珈蓝,必定会吃大亏。   他的雁行正身处于危险中心,可他却不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其所在方位。   向来沉稳冷静的他,心中方寸大乱,无暇顾及红莲业火骇人的威力,是否会对此地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栖息于此地的生灵又是否会无辜受牵连,召出洛神笔凌于半空,注入足以焚尽一座城市的业火,朝着珈蓝所在的方位袭去。   若是寻常的冰雪,必会在顷刻间化作蒸汽消散,可珈蓝所持有的寒冰之力,同红莲业火威力相当。这漫天风雪于洛书来说,成了不小的阻力,令他前行的速度大有减缓,亦会对他的感官造成延迟作用。所以,待他御笔抵达之时,珈蓝早已变换了方位。   “洛书,几千年未曾见面,你还是一如当初那般无用。”珈蓝轻蔑地笑道,“就凭你这点微不足道的能力,也想护卫苍生?真是可笑至极。”   “珈蓝,你不会当真以为毁掉了神州界,混沌之主就会允诺你要想的一切吧?”洛书本不想同珈蓝多费口舌,但为了沈雁行的安危,只得通过与之交谈分散其注意力。   洛书曾一度以为,珈蓝只是记恨人类对他造成的伤害,所以降下一场场灾难。直到那场毁天灭地的敕邺之战发生,他才明白珈蓝真正的目的,是助混沌之主打开无妄之门,让混沌侵蚀整个神州界,毁灭这世间所有生灵。   “洛书你应该明白,谟柯所求,正是我所愿。我从始至终最想要的,不过就是生灵涂炭罢了,又何需他来许诺我什么呢?”珈蓝把玩着腕间的银铃,神情好不悠闲地回着。   “珈蓝,你还有回头的机会,不要一错再错下去了。”洛书说话时,眼中染了几分悲悯之意。   “我从未做错过什么,要回哪门子的头?你们这些愚昧之人又怎会明白,我所做的一切,才是真正的大道之意。”珈蓝凝聚真气于掌间,准备随时向洛书发起攻击,“洛书,别再执迷不悟了,你们做不了这天下苍生的救世主。”   “结局未定,一切皆有可能。珈蓝,执迷不悟的人是你,最后失败的人亦会是你。”   既然如此,无论他们从前情义如何,现在都完全已是背道而驰,他不会再因为过往种种,而对珈蓝留有任何情面。为了世间大义与心中小爱,他今日务必要在此地将其重伤。   他向洛神笔中注入极为强劲的真气,掷笔在空中绘出一道符文,再将笔尖点向符文中心,原本不过巴掌大小的符文,突然变大数十倍,发出格外刺眼的强光。   珈蓝见洛书为了个男人,如此认真地想要对付自己,心情反而变得更加得好,他可是最喜欢看到别人无能狂怒的模样了。一个人越是心急,越是会乱了阵脚,他偏生就是要让洛书破不了阵,找不着人。   “笑话,画符还是我教于你的,就凭这点小伎俩,也想让我落败?况且,你可别忘了,此处是乃本座的地界。”珈蓝飞身来到屏障的另一侧,回以洛书一道符文,正负相抵,两道符文化为乌有。   而正在饱受寒冷迫害的沈雁行,感官丧失了大半,意识开始有些溃散,与体外的那一半元神也暂时断开了联系。以至于,他并不知晓洛书正在与珈蓝费力周旋。   待他好不容易恢复了感官与意识,准备向珈蓝发起进攻之时,承载着他一半元神的那片雪花,突然被珈蓝腕间的银铃吸了进去。   霎时间,他头疼欲裂,内府变作极为混乱的一片,然后彻底失去意识,直直坠落下地,发出“咚”的一声巨响。   【作者有话说】   太久没写,脑子生锈,写得很痛苦,也没耐心写太多,等我适应适应π_π 第124章   完全失去意识的沈雁行,就如同一只任人宰割的羔羊,并且,被屏障隔绝开的洛书,目前还不知晓这一状况,珈蓝又岂会放过这个铲除天敌的绝佳机会。   珈蓝轻吹了一声口哨,层层积雪就将沈雁行严丝合缝地包裹了起来。他凝聚真气于掌心,随即形成一道小型龙卷风,将远离沈雁行那头的冰雪卷于其中,原本纯洁无暇的白雪,全都变成了一把把紫色冰刃。他手掌轻轻一翻,紫色冰刃尽数朝着洛书刺去。   冰刃是由珈蓝的真气凝结而成,其威力不容小觑,且不易被破除。   洛书挥笔掷出一个巨大火球,却只融掉了半数冰刃,同时火球也变小了一半,冰火两势力交织在一起,根本分不出个胜负来。红莲业火与寒冰之力相生相克,且实力相当,在对上阵时,谁也别想从对方那里讨到什么好处。   “洛书呀,想同我斗,你还是太嫩了些。”   珈蓝冲洛书不屑地挑了挑眉,挥鞭卷起一个雪球砸向地面,冰融层瞬间裂开出了一道沟壑。数百只样貌美艳无双的雪妖,源源不断地从这道沟壑之中钻了出来,密密麻麻的一大片,简直像极了那会溃堤食木的白蚂蚁。   先前那只承诺绝不再犯的雪妖,亦在其中。现下有了自家主人和姐妹们撑腰,她可不怕这不解风情的臭男人。   “本座赋予你们寒冰之力,陪这位木讷的小郎君好好玩一玩。”珈蓝一脸悠然自在地结了个手印,一道道耀眼的紫色流光,就钻入了每一只雪妖体内。   获得了寒冰之力的雪妖,就像打了强效兴奋剂似的,一股脑地朝着洛书飞扑而去。雪妖可靠吸食他人精气来强大自身,与之交合效果更甚。像洛书这样厉害的大神仙,完全就是一块巨型香饽饽,就算是会把牙全给磕碎,也要奋不顾身地去啃上一口。   千里金堤,溃于蚁穴,一只雪妖的力量薄弱,一群雪妖还怕对付不了这个落单的神仙?   “姐妹们,想要得道成仙,就跟我一起吸干他。”这大放厥词的雪妖,正是先前被收拾服帖的那只。   有珈蓝的寒冰之力护体,这群雪妖就没那么容易被烧死,况且妖多力量大,对付起来也挺费事儿,洛书很快就被雪妖团团围住,一时之间脱不开身。某些吃了雄心豹子胆的雪妖,竟然还在他身上揩起了油,这个摸摸胸/肌,那个摸摸屁/股,胆儿生得巨肥的那只,直接将手伸向了那处。   老虎的毛可轻易撸不得,这群胆敢伸出咸猪手的雪妖,无一例外,全都被红莲业火烧成了煤炭渣渣。   其余雪妖见自己同伴被烧死,非但没有感到害怕,反而变得愈加兴奋起来,撕烂自己胸前的衣物,朝着洛书贴了过去。几番折腾下来,靠牺牲同伴得来机会的那只雪妖,竟然用自己的凶器,在洛书的后背上蹭来蹭去。   洛书久久见不到沈雁行,本就心急,这下直接被雪妖搞得怒火攻了心,整个人变得像灯芯一样,身上燃烧起熊熊烈火,但凡敢来揩油的雪妖,就全都被烧成了灰烬。   可只要他烧掉一只雪妖,就会有一只新的雪妖从沟壑里爬出来补给。真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雪妖们将洛书成功困住后,珈蓝收起长鞭,理了理自己被风吹乱的发型,缓步朝着沈雁行走去。他每走出一步,脑海里就浮现出一副沈雁行如何死去的画面,他很享受这种感觉,故而走得慢而悠闲。   包裹住沈雁行的积雪,已经全部变成了透明的冰,如此看过去,就像是从永冻层里凿出来的活体标本,他沉睡的模样,美得毫无攻击性。   珈蓝指尖轻点冰球,冰球顿时四分五裂,破碎的冰片很是锋利,在沈雁行脸上割出了几道血痕。他用指腹划过沈雁行的每一道伤口,再将沾染的血液涂抹在自己的下唇上,伸出舌尖舔舐品尝。   珈蓝并不温柔地捏起沈雁行的下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生得这副模样,轻易就让你死了,倒当真有些可以,还是细水长流的死法,才最配得上你。”   沈雁行的眉毛和睫毛上,都结满了冰霜,惨白的脸色看起来毫无生气。无论珈蓝如何摆弄他,他都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好似已经冻死在这漫天风雪之中,只要珈蓝一松开手,他就会软倒在地。   珈蓝握住沈雁行头顶的一缕长发,将其提溜起来。几百根头发承受着几十公斤的重量,竟是一根没掉,某些有脱发烦恼的人见了,必定是要羡慕嫉妒死。模样生得好看的人,一般会格外在意自己的容貌,他打算先扯掉沈雁行的一块头皮,让鲜红的血液,流过雪白的皮肤,勾勒出一副昳丽山水图。   不过,珈蓝并不打算亲自动手,而是想借用沈雁行的手,来完成这副绝美的创作。他捏起沈雁行的手抬到头顶,将那缕长发放到沈雁行的手中,握住沈雁行的拳头,只要他用力往上一提,这块头皮就会被扯下来。   珈蓝短暂地闭上眼睛,像是在享受美妙乐曲一般地笑了笑,然后睁开眼睛,面无表情地扯掉了沈雁行的一块头皮。   被人扯掉一根头发就会很痛,更何况是被扯掉了一块鲜血淋漓的头皮,这非常人所能承受的疼痛,竟也没能将沈雁行给唤醒。   头皮被扯下的瞬间,有两滴血液飞溅到了珈蓝的嘴唇上,他垂着眼舔了舔嘴唇,腥甜的味道让他变得更加兴奋。   “啧啧,不知洛书见了你这般模样,还能不能下得嘴去亲。如此之丑,怕是跑都来不及。”   秃顶的战损美人,也还是个美人,只是看起来血腥些罢了。   珈蓝掐住沈雁行的脖颈,表情看起来有些为难地说道:“接下来从哪里下手,才能让你变得更加赏心悦目呢?”   这时,沈雁行突然睁开了眼睛,双目无神地看着珈蓝。似是在看着珈蓝,但视线并没有聚焦,就跟突然诈尸了差不多。   “这双眼睛生得不错,但却是个无用的摆设,不如就剜了它吧。” 第125章   珈蓝准备将挖下的两个眼球,一个做成人眼宝石,镶嵌在自己地宫的宝座上,另一个则做成琥珀项链,送给洛书做个留恋。   想到洛书收到琥珀项链时,那副痛哭流涕的模样,珈蓝的每一根神经都变得兴奋起来,脑子里萌生出了更多变态的法子。   他要砍下沈雁行的指骨,拔下沈雁行的睫毛,做成一支供他驱使的鬼笔,写下一道道杀人夺命的阴符。他要砍下沈雁行的双腿,将四节腿骨做成凳子,送给他的宝贝秋洵,将腿肉切片晒成干,送给刑侦队的那群蠢货。神明的肉可补着嘞,说不定那群蠢货吃了之后,就能变得长生不老了,他这是在行善积德。   “你活着也起不了什么大作用,死了反倒可以造福人类,还留着这条烂命做什么,不如就给了我吧。”珈蓝看着沈雁行的眼睛,笑得令人毛骨悚然。   正当珈蓝准备出手挖眼之时,突然有一股强大的灵气涌出地面,将沈雁行整个人包裹在其中。如月色般柔和的流光,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攻击性,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在珈蓝触碰到灵气保护罩的一瞬间,他就被一股强劲的力量弹开,在冰面上滑行了好一段距离才停下来。   灵气保护罩缓慢飘向空中,沈雁行重新闭上了眼睛,张开双臂向后仰倒。月色流光如水般倾泻,萦绕于他的全身,又似银河中的星点坠入凡尘,在雪地上下了一场绚丽夺目的流星雨。他身上的所有伤口,都因柔光的抚摸而愈合,头顶的发丝也长回了原本的模样。   珈蓝召出长鞭圈在手中,负于身后,站在方才停下的地方,有些惊喜地看着这一系列变化。确实,若是这人死得太容易,就变得没那么有趣了。游戏就是要具有挑战性,才能令人玩得更加尽兴。   他又整了个冰椅出来,坐下来慢慢欣赏。   可这流星雨下了好一会儿,也没见沈雁行醒转过来,珈蓝等得有些不耐烦了,随手薅过来一只雪妖,朝着沈雁行砸了过去。这倒霉催的雪妖瞪大着双眼,尚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就被一阵极为刺眼的强光烧成了齑粉。   那雪妖随风飘散之后,强光并未跟着一起消失,而是变得更加耀眼,迸射出的光束,足以穿透整片雪域。若是在此时直视这些光束,必定会落得个双目失明的下场。   珈蓝虽是神明,但早已是半魔之身,由最为纯正的天地灵气所化成的光束,会令他的双目感到极度不适,尽管已经闭上了眼睛,也不得不再覆上一道屏障。   在珈蓝双目不能视物之时,一缕灵气如轻烟般飘然而来,悄无声息地钻进了他腕间的银铃中,又悄无声息地带走了沈雁行的元神。   天地灵气洗净元神所沾染的魇气,从沈雁行的额心送入他的内府,令两半元神合而为一。他半睁开了眼睛,意识仍旧处于混沌之中,一个颜色极浅的图案出现在他脖颈间,若隐若现的,辨认不出形状,待他彻底恢复意识之后,这图案便消失不见了。   沈雁行恢复如初后,灵气保护罩并未立刻消失,而是变成了一件透明长衫,罩在他的身上,源源不断地吸收着天地灵气,以此来为他御寒保暖。   “哟,战神大人醒了呀。”珈蓝歪了歪头,笑得有些挑衅,视线在沈雁行身上扫了一圈,似是不满意地皱起了眉头,摇着头“啧”了一声,“这真不怎么样,还是方才那样更好看些。”   沈雁行冷漠地看着珈蓝,并未理会这厮无聊的发言。   他面上虽无表情,心里却是焦急万分。方才他醒来之时,没能感应到属于洛书的气息,茫茫雪地里只有他和珈蓝的身影了。他不知道在自己昏迷期间,到底都发生了些什么,也不知晓洛书现下可还安好。他现在迫切地想要见到洛书,害怕他的洛书受到伤害。   只是不知为何,珈蓝腕间的银铃,突然对他产生了极强的吸引力,想要不顾一切地去抢过来。与此同时,识海深处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这枚银铃里有他丢失许久的东西,这东西对他来说十分重要,务必一定要拿回来。   沈雁行压制住内心强烈的冲动,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的过去,并未弄丢过什么很重要的东西,这一定是珈蓝为他设下的陷阱,当务之急是先要找到他的洛书。   沈雁行召出秋风隽,并指注入大量真气,以极快的速度朝着珈蓝袭去,并同时释放出自己的一缕神识,去寻找洛书的踪影。   珈蓝飞身躲开,冰椅承受了秋风隽带来的全部伤害,在沈雁行面前炸成了粉渣。这些粉渣随风而走,险些迷了沈雁行的眼,珈蓝趁机挥鞭打人,但鞭子并未落到沈雁行身上,反而被他拽住了鞭鞘。   珈蓝向长鞭内注入自己的真气,鞭子上瞬间就布满了尖利的倒刺,将沈雁行的手心割得鲜血淋漓。这真气每混有寒冰之力,顺着伤口进入了沈雁行的体内,为那寒毒添砖加瓦。   打了强效兴奋剂的寒毒,开始在沈雁行体内乱窜,锥心刺骨般的疼痛布满全身,但他并未选择放手,而是强忍着有些难以承受的剧痛,拽着鞭鞘将珈蓝扯了下来。   “既然你如此喜欢找罪受,那本座便遂了你的愿。”珈蓝顺势一记掌风劈向沈雁行,再趁沈雁行躲闪之际,将大量寒冰之力注入长鞭。   在寒冰之力的加持作用下,鞭子上的那些倒刺,全都变得跟钢锥一样的形状,直接扎穿了沈雁行的手掌。若是沈雁行想要在此时松开鞭鞘,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二次伤害。   沈雁行释放出的那一缕神识,在雪地里游荡了一圈,被珈蓝设下的屏障挡住了去路。过于强烈的魇气,让他有些犯恶心,甚至会有种想要直接一巴掌扇死珈蓝的冲动。   沈雁行紧咬着后槽牙,太阳穴处的青筋,都因此而凸显了出来,他猛地一下将珈蓝拽向自己,再一巴掌呼向珈蓝的右脸。他这一系列动作的速度极快,珈蓝并未能够及时反应过来,硬生生挨了这一记力道十足的耳光。   还没等珈蓝缓过劲儿来,沈雁行又朝着他的左脸,来了重重的一巴掌。   沈雁行身为战神,这力气自然是异于常人的,珈蓝被扇得脑袋嗡嗡响,双眼冒金星,腮肉内侧皮开肉绽。他若是个普通的人类,现下轻则耳膜穿孔,重则颅内出血。此时此刻他的感觉,就好似有人在他头上罩了个钟,然后用铁锤猛地敲了一下,脑仁跟随着声波来回振荡。   珈蓝没兴趣再挨第三个巴掌,向后退去拉开距离,用指腹抹去嘴角的血,扯着唇笑了笑,决定羞辱沈雁行一番:“想必,你同洛书行房之时,也是这般声响吧?找不到自己的情夫,就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纾解自己的欲/望,啧啧啧,当真是可怜得很啦。”   被释放出去的那缕神识,一直在尝试着冲破屏障,沈雁行就一直在承受着魇气的迫害,他也就变得愈加的暴躁了起来。珈蓝如此之做,无疑是在往他的怒火里边添柴。他现在看珈蓝尤其得不顺眼,想要将其大卸八块,拿来烩饼喂那喜欢掏肛的鬣狗吃。   “既然你喜欢用嘴喷粪,那我便来帮你换换位置。”   沈雁行紧紧握着鞭鞘,用力震断上面的尖刺,再往这些尖刺中注入真气,连同鞭鞘一起朝着珈蓝的双目掷去。趁着珈蓝偏头躲避攻击之时,他反手握剑,以能狗产生残影的速度,朝着珈蓝的身后袭去,准备剌了珈蓝的皮炎,安到那张招人嫌的脸上去。   可惜珈蓝躲闪及时,只是被划破了长袍,内里并位受到伤害。   珈蓝一脚踹向沈雁行,但未能踢中,他再一个后空翻,飞身而起,居高临下地看着沈雁行,讥讽道:“怎么,难不成洛书满足不了你,就想来同我行那鱼水之欢?但实在抱歉,本座可不好你这一口。”   沈雁行嗤笑一声,回讽道:“我就算再荤素不忌,也不可能看得上你这般磕碜的。”   沈雁行挽指掐了个手诀,月白色流光如潺潺水流,萦绕他的整个手掌,抚平所有鲜血淋漓的窟窿。   他将秋风隽悬空于身前,并在在上面画下一道符文,随着一阵阵铮鸣声响起,剑身变得越来越大,再分化出一道道有形剑意。他双手并指一转,数道剑意蓄势待发,再反手握住剑柄凌空一劈,这些有形剑意便齐刷刷朝着珈蓝刺去。   秋风隽分化出的有形剑意,就如同安装了追踪系统的导弹,无论珈蓝人在哪儿,它们都能做到如影随形,除非珈蓝破了这剑阵,否则,就算他逃到天涯海角,也摆脱不了有形剑意的追杀。   以秋风隽为阵心而起的剑阵,向来都是沈雁行引以为傲的阵法,任由珈蓝再强大,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其破解。   沈雁行在秋风隽上另画了一道符文,所有剑意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将珈蓝团团围住。见珈蓝确实无法脱身,他则飞身来到屏障之前,只要破了这道屏障,便一定能够找到洛书。   而已经解决完所有雪妖的洛书,也在另一头进行着破除屏障。只是,他尝试了多种术法,都未能成功,总感觉差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但又不知道到底是什么。   在两人同时触碰到屏障的那一刻,缠绕在他们无名指上的绳结戒指,突然发出一道耀眼的强光,然后变得十分滚烫。   沈雁行看着烫得发红的绳结戒指,弯起双眸笑得格外的明艳动人。虽然只能看见白茫茫的一片,但他很清楚,在自己手掌所触碰到的另一端,就是他的洛书。   “哥哥,再等等我,我们马上就能见面了。” 第126章   沈雁行左手并指控制秋风隽,调整剑阵的形态与方位,右手放在魇气屏障上,通过改变经脉内真气的走势,在手背上画下一道符文,此符文可吸收天地灵气转化为己用。   弑神者乃是为应劫而生,专克同混沌相关的所有事物,只要他释放出的真气足够,就能消除掉这道由魇气砌起的屏障。   沈雁行身上充斥着凌厉的真气,与周遭的冷空气形成对流,以他为中心刮起局部大风,衣袂蹁跹,三千青丝似碧波荡漾。随着大量灵气涌入他的掌心,手背上的符文变得愈加明亮,如天上圆月坠落大地,散发出柔和的光芒,照耀着目所能及的整片雪域。   剑阵能限制住珈蓝这个人,但限制不住他那张钟爱挑事的嘴:“本座奉劝你最好不要打破这道屏障,除非,你想看到洛书同他人共赴春山的美景。本座知道你不肯相信这一事实,但你仔细想想,一个浑身硬邦邦的男人,哪能比得上一群身娇体软的女人?”   洛书是个什么样的人,沈雁行自是再清楚不过了,就算是找来一群倾国倾城的大美人,挨个脱光了衣服站他面前搔首弄姿,他都不会为之所动。   听珈蓝如此诋毁洛书,沈雁行心里很不高兴,冷着脸剜了珈蓝一记眼刀,操控秋风隽分化出更多有形剑意,势必要让这崽种体会一下万箭穿心的感觉。同时,他所释放出来消除屏障的真气,随之变得更加雄厚。   珈蓝好歹是个能毁天灭地的魔神,又怎会轻易被人万箭穿心,饶是有再多把剑将他困住,他也能对付得游刃有余。   这有形剑意到达了一定境界,就同千锤百炼出来的真剑别无二般,虽不能真将珈蓝大卸八块,但在他身上划出几道口子,还是不难办到的。秋风隽天克魇行者,珈蓝也算在这一范畴之内,他被剑气所划伤的地方,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愈合的。只要这些伤口一刻不愈合,就会一直血流不止,他体内的真气也会随之外泄。   珈蓝很清楚这些,但他丝毫不在意,继续挑事道:“哟,战神大人怎的就生气了,是因为本座戳中你的痛处了吗?可事实就是事实,你再痛心疾首也是无用的。”   拱火的从不会嫌事儿大,珈蓝就爱看沈雁行生气,那模样属实是太有趣了。   往人心窝里捅刀子这种事,沈雁行也很擅长,珈蓝能疯成现如今这副模样,秋洵移情别恋功不可没,他讥笑一声,转过头对珈蓝说道:“我想,应该痛心疾首的人是你才对。亲眼目睹心上人娶他人为妻,这滋味一定特别令人难以忘怀吧?”   被人戳中了痛处,自然要反击回去,珈蓝盯着沈雁行的脸,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随即装作恍然大悟道:“你同那个人生得有七八成像,就连名字都如此相似,怪不得洛书会喜欢上你。无论有多么相似,但终归只是一个赝品,做了他人替身却不自知,当真可怜。”   听了珈蓝的这番话,再联想起某些关于洛书的传言,沈雁行不禁皱起了眉头,几乎是下意识问出了口:“你都知道些什么?”   沈雁行喜欢了洛书这么多年,最介怀的事情,就是传言他曾有过念念不忘的白月光,那个据说跟自己很相像的人,可又所有人都未曾见过。倘若真有这样一个人存在,那就只能是洛书年少时遇见的,而洛书年少时的过往,就只有珈蓝知晓。   看着沈雁行神色上的细微变化,由怒意转变为不可置信,再由不可置信转变为自我怀疑,珈蓝感到甚是满意,没有直接回答沈雁行的问题,而是继续添油加醋道:“你难道就从未想过,每当洛书用爱意绵绵的眼神看着你时,其实都是在透过你看着另一个人吗?”   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就很容易被催生发芽,珈蓝很乐意做这个催化剂,让这颗种子成长为足以摧毁人的心魔。   只是这算盘打得再精,也得看当事人愿不愿意配合。   沈雁行是个理性远大于感性的人,会根据自己的认知,做出合理的判断,不会轻易被情绪牵动。就算洛书真如此对他,他也不会因此而一蹶不振,更别提生出什么心魔来。毕竟,一个已经不复存在的人,不足以对他造成任何威胁。   见沈雁行竟没什么太大的情绪波动,珈蓝顿时觉得有些没趣,要想让这台毁神的好戏唱起来,还是得多下点猛料才行。   “你方才不是问我都知道些什么吗,我自然是知道关于洛书旧情人的一切。你若是敢听的话,本座倒是可以大发善心告诉你。”珈蓝只是假装客气一下,无论沈雁行敢不敢听听,他都会说出来将其气死。   沈雁行垂下眼思考了片刻,决定听听珈蓝都能鬼扯些什么出来。他左手并指向下一压,剑阵便停下了攻势,只将珈蓝牢牢困在其中,并同时加快了右手释放出真气的速度。他感应到洛书的真气,正在朝着这边逸出,说明魇气屏障已经开始出现裂纹,即将分崩离析。   他眼神凌厉地看着珈蓝,调整剑阵的布局,同时放下狠话:“你若胆敢胡编乱造,诋毁洛书,我必定会绞烂你这张臭嘴。”   收到来自秋风隽的指令,数十道剑气瞬间归为一体,变作一把巨型绞刀,悬于珈蓝面前,刀尖对准珈蓝的唇部,仅有不到半米的距离。无论珈蓝所说是否属实,他都准备绞烂那张吐不出象牙的狗嘴。   “这刀都架脖子上了,我又岂敢胡诌。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本座保证如实回答。”珈蓝又一次变出冰椅坐了下来,手指还轻快地敲击着把手,看起来好生悠闲。   对于这个已故的情敌,沈雁行还是挺感兴趣的,若是有回溯时空的能力,他倒想看看这个人能同自己有多相像。   “那你告诉我,他的名字为何?”他的名字并非洛书所取,哪怕是一模一样,也同那人毫无干系。   这问题问得不错,珈蓝不吝回答道:“他名为池雁,洛书日常唤他阿雁,与你是同一个雁字。”   被迫成为饼干夹心的魇气屏障,终于承受不住两种强劲真气的滋养,开始成片出现如同钢化玻璃破碎时的裂纹,红莲业火的光辉透过这些缝隙,在茫茫白雪之中,盛开出一大片火红娇艳的凤凰花。   这突如其来的情况,令沈雁行没兴趣再继续问,对珈蓝放下狠话:“我的问题问完了,你可以闭上嘴,安心等死了。”   珈蓝被困在剑阵之中,无法再继续输送魇气维持屏障,只能任由其被沈洛二人合力破坏。不过对次他也不甚在意,毕竟多了洛书的参与,这场好戏会变得更加精彩,他已经迫不及待想看到沈洛二人撕破脸的场面了。   不在意归不在意,并不妨碍他嘴贱:“这道屏障可是本座精心为你们准备的,又岂是轻易就能破坏得了的?”   沈雁行没有理会珈蓝的打算,直接操控剑阵发起猛烈的攻击,好让珈蓝没有多余的心思同他废话,他自己则将全部心思放在破障之上。   终于,在沈洛二人的共同努力下,魇气屏障变得破裂不堪,其存在就如同一道半透明的屏风,除了有些碍眼,几乎已无大用。   他们分离的时间,已经长达三千多秒,恍若隔了几个世纪,如今终于得见,心底的喜悦之情都难掩于表。洛书欣喜之余是担忧,沈雁行欣喜之余亦是担忧,只是担忧之事不尽相同罢了。   洛书隔着屏障扶上沈雁行的脸,亦喜亦忧地看着他,柔声问道:“雁行,方才都发生了什么,珈蓝有没有伤到你?”   沈雁行也想向洛书这般,可惜他的双手现下不得空,只好将脸贴近些,弯着眸盈盈一笑,回道:“哥哥你放心,珈蓝根本抢不到我,相反,我会在此将他碎尸万段,以祭奠因他无辜惨死的万千亡灵。”   他说完转头看向珈蓝,眼中的温情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骇人杀意。而珈蓝见他如此看着自己,竟冲他挑衅地笑了笑,还指着洛书无声地说了些什么。虽然听不见,但从嘴型上来看,珈蓝是在说那个人。   根据他所了解到的来看,洛书对那个人的记忆,似乎是有所缺失的,若是被珈蓝补全了那段记忆,他和洛书之间的感情,会不会因此而产生隔阂?   不,不可能会这样。   可怕的想法一经出现,就直接被他否决了。他相信只要自己不胡闹,他们之间的感情,就不会发生任何变化。他真正应该担忧的事,是珈蓝胡编乱造瞎说话,令洛书误以为他对替身一事耿耿于怀,不过这还算好的了,起码冷静下来还能解释清楚,怕就怕,珈蓝直接让洛书相信他就是池雁。   纵使与池雁再相似,他也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人,不能被冠以他人名号活着,沈雁行只能是沈雁行。替身也好,赝品也罢,终归是不同的存在,不会被视作一物,但若是直接被订上正品标签,他将不再是他自己。   一想到失去自我地活着,沈雁行不禁摇了摇头,暂时停下输送真气的动作,双手快速结了个法印,操控剑阵发起更加猛烈地攻击,想要赶紧了结了这个祸害,让他无法再继续搅弄是非。   沈雁行手背上的符文尚未消失,他仍旧在源源不断地汲取着天地灵气,并将其全部转化为真气输送给秋风隽。秋风隽第一次承受如此大量的真气,开始剧烈震颤起来,发出一阵阵尖锐刺耳的铮鸣声,变得如参天大树,巍然屹立在珈蓝头顶之前,为剑阵提供更加强劲的能量。   见沈雁行真对自己起了杀心,珈蓝不再继续吊儿郎当,将注意力全都放在了破阵之上。他怎么说也算是洛书的师父,于阵法上的学问,自然也很高深。只是这剑阵太过凶残,每一道剑意都奔着要他命而来,严重影响了他破阵的速度。   为了能够就地诛杀掉珈蓝,沈雁行甚至开始大量燃烧自己的元神之力,将剑阵的杀伤力提升到最大化。因此,他的脖颈间再次出现了那个图腾。   与之前相比起来,这次已经能辨认出形状了,该图腾大抵是一株绿植,整体呈天蓝色,可以看出它的茎和叶,但也仅限于此。 第127章   这一次,图腾出现的时间并不短,还散发着淡淡的蓝光,但由于沈雁行手背上的符文过于耀眼,掩盖住了图腾的光辉,令洛书未能留意到这一变化。   因着元神之力在燃烧,沈雁行整个人都被月白色流光所笼罩。洛书不忍见他这般不要命地消耗自己,便开始将自己的元神之力转化为红莲业火,注入魇气屏障之中。本就已经支离破碎的屏障,直接被这把熊熊烈火烧为了乌有。   沈雁行一门心思,只想着赶紧除掉珈蓝这个后患,全然不知魇气屏障已被瓦解,就连洛书来到自己身后也未曾察觉。随着元神之力被大量消耗,他的双眼变成了天蓝色,流转的辉光混杂着淡淡紫色,如同极度高温下燃烧的焰火。   沈雁行这种要跟珈蓝拼个你死我活的状态,属实有些不大对劲,就像是被心魔怔住了神智。往难听了说,若是没有人来及时加以制止,他极有可能会因此而走火入魔。或许到了那时,他脖颈间的图腾就会全部显现出来了。别人的心魔印记,都是往脑门儿上长,他这个倒好,直接另辟蹊径。   但沈雁行并非孤军奋战,洛书不可能任由事情如此发展下去,那图腾的庐山真面目,肯定是见不到了。   洛书从沈雁行身后环抱住他,见他对此没有什么反应,便维持着胸膛紧贴后背的姿势,轻轻握住他青筋凸起的双手,贴在他耳边温言细语地哄说道:“雁行你先停下,回过头来看一看我,好吗?”   于沈雁行来说,洛书就是最有效的镇定剂,在洛书触碰到他身体的那一刻,他脖颈间的图腾顿时就消失不见了。这心魔印记匆匆来了一趟,结果竟无一人瞧见。   沈雁行没有听话回头,只是看着洛书的手说道:“你别担心,我自有分寸,不会干玉石俱焚的事。”   他其实很想立即转过身回抱洛书,但他不敢过多分心,他怕自己一旦松懈了对剑阵的操控,珈蓝就会趁机跟洛书胡说八道。   他紧抿着双唇,眼睛定定地看着珈蓝,斩灭魔神的使命感,在此刻变得异常强烈。只要成功解决掉这颗坏种,世间不会再有大乱,万物能够生生不息,人类可以安居乐业。   无论如何,此战珈蓝是一定得死的,而他的结局无外乎就两种,活着或是死亡,若是前者,他便可以永远沉溺温柔乡,若是后者,他会替代池雁成为洛书心中缅怀的白月光,只往好处想,怎样都不算亏。   为了拥有更加长远的未来,自然就要舍弃当下的温情,洛书的手握得很松,只要他稍稍用点力,便能轻易挣脱开来。但转念一想,这也可能会是最后一次拥抱,他呼吸一滞,回过身将洛书紧紧抱住,埋首在洛书的脖颈间嗅着他的气息,想将他揉进自己的骨血。   “书书,哥哥,我好想……好想一直这样抱着你,永远不分开。”沈雁行声音闷闷的,用着一贯委屈撒娇的方式,来掩饰自己不舍的情绪。   沈雁行的演技向来很好,炉火纯青到可以瞒天过海,令洛书以为他是在珈蓝那里受了什么委屈,所以来同自己撒娇。   他温柔地摸着沈雁行的头,轻言软语地安抚着:“你放心,我们再也不会分开这么久了,你在珈蓝那里受的委屈,我会一一帮你讨回来。”   沈雁行面上不显情绪,心里却是愁成了苦瓜,一想到自己可能会战死,所有美好将要定格在今日,就不禁小声呢喃道:“好想再活得久一些,再同你一起去到更多的地方,我们留下的回忆和足迹,还远远不够,我害怕等时间长了,你就不记得我了。”   风声呼啸不停,剑声铮鸣不休,沈雁行的声音很轻,他又刻意加了障音来掩盖,以至于,洛书并没有听清他具体说了些什么,只捕捉到了一个“久”字。   纵使洛书再心如明镜,遇上演技足够高超的人,也会蒙尘。仅凭一个“久”字,洛书猜不到沈雁行竟会想得这般深,只以为他是在倾诉自己的委屈,心中不禁一疼,轻轻地揉了揉沈雁行的耳朵,随即在他额间印下意为安抚的一吻。   在沈雁行同洛书亲昵的这段时间里,剑阵的攻势放慢了些许,杀伤力也相对减弱了一些,珈蓝立即抓住这个喘息的机会,开启了新一轮的作妖。   珈蓝从怀中掏出一个样式精致的布袋,托在掌心之中,挑着眉看向沈洛二人说道:“你们不是自诩救世主,要杀了本座这个祸患,拯救天下苍生吗?”   他没有继续往下说,而是在等洛书看见锦袋之后,会做出何种反应。   这锦袋上绣着一朵并蒂红莲,同洛书有些渊源,名为天地乾坤袋,是洛书少时沉迷自制法器那阵,费了不少心力与时间,做出来送与珈蓝的,与须弥珠有着相同的功能,但内里的空间远不如须弥珠广阔。没想到,经历过足以毁天灭地的敕邺之战,竟还能如此完整的保存下来,就连锦袋上的绣样,都没断掉一根线。   锦袋的内里面布满了符文,是由红莲业火煅烧而得的朱砂,混合洛书的血液所写,仍旧留存着洛书的气息,剑阵在发起攻击时,会避开珈蓝的手,正好形成了足够的空隙,让剑阵之外的人,能看清他手中之物。   虽已过去好几千年,但毕竟出自自己之手,洛书自然认得这是何物。他没有接珈蓝的话,只是轻轻按住沈雁行的头,让其不便回头,冷冷地看着珈蓝掌中之物,等待着他的下一步动作。   珈蓝迎上洛书的目光,嘴角微微上扬,慢条斯理地解开锦袋上的拉绳,说:“你这般看着本座,莫不成已经猜到了袋中装着何人?”   洛书听到天地乾坤袋中装着人,再想到珈蓝一贯的做派,没必要拿假的来骗自己,不禁皱起了眉头,问道:“你又想做什么?”   珈蓝拉开锦袋的口,金光随即泄出,在空中映出一团模糊的景象,依稀显现出一个人影。他手指对着袋口比划了几下,金光所映射出的画面,便开始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能看出一个被五花大绑着的人。   未等洛书看清被绑着的到底是谁,珈蓝就拉紧了拉绳,画面随之消失。他像弹人脑瓜崩儿那样,用力弹了一下锦袋,里面发出一阵痛苦的哀嚎声,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传进洛书的耳朵。哀嚎声此起彼伏,袋中不可能只有一个人。   他看着眉头紧锁的洛书,一脸欠揍地说道:“怎么样,没能够看清楚他的脸,是不是像百爪挠心一般难受?我可以告诉你他是谁,甚至于大发善心放了他,但你得先陪我玩一个有趣的游戏。”   人质在珈蓝手中,洛书不敢轻举妄动,巨大的秋风隽悬在头顶,珈蓝也不敢轻易撕票。剑阵虽是沈雁行所起,由秋风隽操控,但他的元神之力同样对其有效。若是自己应下了这场游戏,珈蓝却没有履行承诺,他会给剑阵提供足够的燃料,将其千刀万剐。珈蓝虽然疯癫成性,但犯不着为了一群不起眼的蝼蚁,将自己置身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洛书思索了片刻,准备出声应下,却被沈雁行用一根手指堵住了嘴,也就是“嘘”的动作。   “哥哥,你莫要信他,珈蓝此人生性狡诈,指不定又在心里憋着什么坏。他方才搞出来的那些阵仗,多半只是用来哄人的噱头。”沈雁行转过身护在洛书身前,一脸警惕地看着珈蓝,并起的指尖上闪着耀眼的光芒,准备随时剌了珈蓝那张喜欢搅弄是非的嘴。   珈蓝用宽大的衣袖掩住口鼻,垂着眼装模作样地说道:“本座向来最讲诚信,却被你们说成狡诈小人,可当真叫人伤心呢。”   沈雁行嗤笑一声:“说你狡诈小人都是在夸奖你,你一个畜牲不如的东西,怎会觉得自己配与‘人’这个字扯上干系?”   “洛书没有教导你要尊老爱幼吗,竟敢同长辈这般讲话?你若是由本座来管教,定会让你好好品尝一下竹笋炒肉的滋味。”珈蓝端起长辈架子,阴阳怪气地说道,直接将两个没大没小的后生一起骂了。   洛书轻轻拍了拍沈雁行的肩膀,踏着空气向前走了一步,看着天地乾坤袋说道:“珈蓝,我可以答应陪你玩这场游戏,但首先,你得证明这袋中确实有人,否则,你将会为你的谎言,以及方才说出的话,付出应有的代价。”   珈蓝摊了摊手,一脸无奈地回道:“我倒是想抓出来给你看看,但这么多把凶神恶煞的剑横在我面前,要是那人一不小心被剑给削死了,你们又得怪罪到我头上来了。这种亏本的买卖,本座可不愿意做。”   沈雁行略微扬起下巴,居高临下地看着珈蓝,鄙夷道:“呵,我算是听明白了,你不过就是因为怕死,所以寻了这么个由头,想让我收回剑阵放你一马。你长得丑陋,想得倒挺美。”   珈蓝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叉着腰大笑了几声,说:“有意思,本座念在你是我的晚辈,所以处处让着你,才给了你困住我的机会,可若是我毫不保留的出手,你觉得你还能有几分胜算?”   当然,珈蓝说的完全就是废话,两个人真要拼尽全力打一场,且不受到任何外界干扰,毋庸置疑,最后的胜出者必定是沈雁行。这天生的克星,岂会有落败的道理。   “珈蓝,你若是再继续废话,可别怪我不顾念旧情。”洛书轻轻一挥手,飘过的冰雪就在他面前凝成了一张白纸,他握着通体散发出红光的洛神笔,不紧不慢地写下一道符文。   “行吧,给你看便是了,只不过,那人要是真死了,可就怪不得我了。”珈蓝说完,慢条斯理地打开锦袋,从里边儿抓出来一颗头。 第128章   准确来说,是珈蓝揪着一撮头发,将那颗头提溜出来了一半,就又拉紧了锦袋的拉绳。这样一来,袋里的人只能显露出半张伤口纵横交错,糊满鲜血与污垢的脸,无法通过最直观的长相,来辨认出他的身份。   见沈雁行仍旧没有收敛剑芒的念头,珈蓝打算碰一碰这瓷,遂将那颗头往前递了几分,好让这个一向以救世主身份自居的人,也背一背滥杀无辜的骂名。   按理来说,有形剑意会自动避开人类,但这人被大量魇气侵蚀过,已经完全没了人类的气息,而秋风隽锁定攻击目标,主要就是依靠识别魇气来进行,如此一来,这人质也会成为剑意的攻击对象之一。   沈雁行目光一凛,迅速结了个手印,赶在剑意将那颗人头削成两半之前,操控秋风隽停下剑阵的攻势,并收回可能会伤害人类的那几道有形剑意。   “果然,卑鄙之人贯爱使些下作手段,我瞧不起你。”看着一脸得逞的珈蓝,沈雁行忍不住鄙夷道。   珈蓝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沈大人此话差矣,怎么能说是下作呢,这分明叫合理化使用身边资源,乃为优良美德是也。”   珈蓝一边说着,一边将整颗人头慢慢拽出来,再用食指勾着拉绳的两端,让锦袋自然垂挂在他的手背下。   在袋口勒紧脖颈之时,那颗人头突然睁开了一只眼睛,目光涣散地看着前方,被鲜血浸染的眼白一片绯红。而另一只眼睛被凝固的血液糊住,看似无法睁开,却又有一股血泪从中涌了出来,冲刷掉脸上的污垢,留下一道像被蛇爬过的痕迹。   珈蓝随意动了两下食指,拉绳受力开始缓慢旋转起来,在人质的头转过来朝向自己时,用力掐住他的两侧颊肉,迫使他的嘴张开成一个“O”的形状。珈蓝很是满意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杰作,然后维持着捏脸的动作,将人质的头扳过去朝向洛书他们。   见人质本就被虐待得不成人样,还要被如此践踏尊严,洛书想要出声遏制珈蓝的行为,却被沈雁行握住了手,示意他暂时不要说话,先看看这人又想耍些什么花招。   在看到洛书之后,人质目光溃散的眼睛瞬间聚焦,喉咙里发出“呜呜喔喔”的吼声,似乎是在说些什么,但又蹦不出任何一个发音清楚的字来。   珈蓝见状“啧”了一声,对着人质嫌弃道:“果真是个没用的废物,连句求救的话都讲不清楚,好在本座心善,愿意帮你一帮。”   珈蓝脸上虽然写满了嫌弃,但还是腾出来一根食指,伸进人质糊了一层污秽的口腔里,挑起他沾染了呕吐物的舌头,在两坨软肉球上重重地摁了一下,舌系带被锋利的指甲戳出一道裂口。   人质被痛得啊啊大叫,一阵叫唤过后,朝着沈雁行和洛书,字字清晰地大声喊道:“洛先生,沈先生,求求你们救救我,救救大家!”   沈洛二人在听见这句呼救之后,皱起眉对视了一眼,随即飞身来到剑阵之前。   人质虽然伤得很重,但声带是完好的,这个被珈蓝所挟持虐待的人,竟是前不久还奔走在救援现场的贺舟。既然贺舟在珈蓝手里,那市局刑侦队的其他人,以及他们所救助的那些幸存者,大概率也被一起抓过来,作为要挟他们的筹码。   一回想起渝市如人间炼狱般的惨像,那些被自己同类啃咬撕扯成怪物的人类,洛书就不禁攥紧了拳头,骨节因用力过大而咔咔作响。   可与珈蓝这个真正的恶魔比起来,那些药人顶多只是一群没有意识的小鬼,遇到它们还能有一线活命的机会,而落在珈蓝手里,只会被他摧残折磨到生不如死。那些人现在的处境,洛书连想都不敢去想。   “拉无辜的人来为自己挡刀,你可真无耻。”沈雁行冷声说着,眼中的杀意比这寒风还要凛冽。   眼神再骇人也没用,又杀不死人,珈蓝对此不以为然,粗暴地掐起贺舟的下巴,像是在欣赏一件精美的展品一般,仔细端详了起来,“只要他还是个卑贱的人类,身体里还流着肮脏的血,在本座这里就没有无辜一说。”   珈蓝欣赏够了,又捏开贺舟的嘴,猛地掰下他的两颗门牙,连同着牙根一起,鲜血淋漓的。但珈蓝嫌这还不够膈应人,捻着两颗牙在贺舟脸上抹了又抹,直到白皙的牙齿变得污秽不堪,才肯作罢。   他拇指用力一弹,两颗牙就各自飞到了沈洛二人手中,“这是本座的回礼,以此感谢你们,将如此有用的筹码送到我手中。”   “安宁村活人祭一事,是你在自导自演吧,叶梵。”听到这里,洛书瞬间就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从而也证实了他以前的一些猜想。   珈蓝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很难想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为什么偏偏是选择拿贺舟开刀,因为在安宁村时,送叶梵返回市区的人是他。至于他们在灾难现场见到的那个贺舟,恐怕早已不是本人,或是已经为珈蓝所控制。   “聪明,叶梵正是本座,看来你的脑子还没有完全锈化,一点就通。你们与叶梵的每一次相处,都是本座的精心安排,想着看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杀掉我。”珈蓝摇着头啧啧了两声,眼神中透着一股嘲讽的戏谑,微笑着继续说道,“只可惜啊,你们始终还是太愚蠢了,有那么多次诛灭魔神的机会摆在你们面前,却都没能发现藏在人皮底下的我,还让我每次都能计谋得逞。”   分明魇行者每一次起的法阵,最后都是以失败告终,又何来的计谋得逞一说?   除非,珈蓝真正的目的,不在于法阵所起的作用,而是使的那暗度陈仓之计,借用法阵在正面拖住他们,暗中进行着真正的计划。可这世间的神明,并不只有他们两个,每个地方都会有神明负责镇守,珈蓝只拖住他们,仅凭一群处处受限的魇行者,又能干得了什么大事?   一想到自己曾经耗费心力救过叶梵,被他踹过砸过,因为他让洛书吃尽了天罚的苦头,沈雁行就觉得整个人都隔应的慌,心底的怒火瞬时燃起。   他咬着牙绷着脸,强压住内心翻腾的怒意,并指夹住一道有形剑意,剑尖对准着珈蓝挟持人质的手,往内蓄足了法力。只要珈蓝体内还有魇气存在,这一击击中,必会让他尝够烈火焚身的痛苦,再待他吃痛之时,趁机将锦袋抢夺过来。   “沈大人,本座奉劝你最好莫要轻举妄动,还是让洛书乖乖陪我玩游戏吧,这样对你对我都好,本座手中的筹码,可不只有贺舟一人。”珈蓝抿嘴笑得一脸挑衅,任谁见了都会想要揍他一顿。   洛书知道沈雁行的打算,也明白珈蓝会如此得瑟的底气。要想出其不意,就要趁其不备,这锦袋肯定是要抢的,但不能让其成为珈蓝的挡箭牌,得先分散掉他的注意力,才能提高有形剑意中标的准头。   洛书轻轻握住沈雁行的手腕,用眼神示意他先不要出手,转头对珈蓝说道:“说吧,想让我陪你玩什么?”   珈蓝闻言一笑,抖了抖袍袖,露出腕间用一根红绳系着的银铃,说:“放心,游戏很简单,只要你们能从我手中抢走这枚银铃,本座就大发善心放了他。”   按照珈蓝一贯的尿性,事情不可能像他说的这般简单,珈蓝必定是设下了什么陷阱,在引他们往里面跳。洛书仔细打量了一下那枚银铃,与锦娘手链上的一模一样,而在安宁村时,沈雁行就因那银铃失去过意识。果然,珈蓝没安什么好心,他是想借此对沈雁行下手。   “珈蓝,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如意算盘。你凭什么觉得,我会为了救一个半死不会的人,而将亿万人推向风口浪尖?”洛书并不觉得珈蓝能在自己眼皮底下伤到沈雁行,也没打算见死不救,他之所以会说这话,只是想看看珈蓝手中究竟有多少底牌。   珈蓝不赞同似地“诶”了一声,回道:“先前明明就说过了,本座手中不止这一张筹码,只要你有能力抢走银铃,本座可以放了所有人。再说了,像你这般护犊子,本座能伤得了沈大人吗?”   “空口无凭,眼见才为实。”沈雁行手中仍旧持着那道有形剑意,剑意因被注入大量法力而变得异常炫目,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出击了。   珈蓝没有说话,松开锦袋口,将贺舟整个人拽了出来,掐着他的脖颈,展示给沈洛二人看。   贺舟浑身都是鞭伤,衣物被抽得破烂不堪,碎布条被凝固的血液裹进了伤口里,他十指的指甲被尽数拔去,插入满是锈斑的铁片,双臂上长满了鼓囊囊的脓包,有许多细小的肉虫从中钻出来,肆无忌惮地啃食他的皮肉,腥腐的臭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见沈洛二人因自己的杰作而变了脸色,珈蓝感到甚是满意,对着锦袋口一挥衣袖,以漫天风雪为幕布,将锦袋之中的景象投影出来。   果真如洛书所想,市局刑侦队的其他人,以及与他们相关的幸存者,皆被珈蓝抓去,遭受了非人的虐待。   珈蓝打了个响指,将影像放大到周晴雨所在的位置,她的脖颈上戴着一串奇特的项链,项链上包着白边的红色挂件,与破烂的血肉粘黏在一起。他又打了一个响指,将周晴雨的项链放大,那些排成一串的挂件,正是贺舟被拔去的指甲。周晴雨的脸上长着同样的脓包,死死瞪着的双眼里,爬满了细小的虫子。   被珈蓝掳走的每一个人,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虐待。比如,闻钦被拔光了所有头发,插满整个头皮的香烟,嘴里塞着一只五指扭曲的断手,而这只手的主人,正是和他绑在一起的那位不知名幸存者。再比如,陆亦铭被扒光了衣服,伤口上被涂满了蜂蜜和辣椒,架在低温的磷火上慢慢翻烤。   “温馨提示,这里面的每一个人,可都还好好活着,只要你们略施术法,他们就可以恢复如初。”珈蓝将贺舟重新塞回锦袋,拉紧拉绳,揣进怀里,微笑着看向沈洛二人,“这只赚不赔的买卖,你们到底是做还是不做?” 第129章   见洛书仍旧在犹豫,珈蓝只好放出更加重磅的内容,再次取出锦袋,对着袋口一挥衣袖,将投射在雪地里的影像,切换成了另一副画面,放映的是过去的内容。   画面中,是渝市受灾后的第一个夜晚,位置处于一个小型商场。   原本坐在防爆玻璃门后,安静啃着法棍面包的贺舟,突然掐住自己的脖颈,猛地一下往后仰倒,双腿在地上不停地蹬来蹬去,玻璃门被他踢得哐哐作响。巨大的声响,吸引来了几个藏在下水道里的漏网之鱼,它们大张着血肉模糊的嘴,拿头疯狂撞门。   抱腿蜷缩在大厅里的幸存者们,被这一幕吓得不轻,跳起来就开往二楼上跑,只有市局刑侦队的几人,在第一时间跑过来查看贺舟的情况。贺舟有没有被药人咬过,他们都很清楚,自然不会因此而感到害怕。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世间还有比药人更可怕的存在,那就是珈蓝所炼化的人蛊。人蛊的攻击力与生命值,要比药人强上数倍,平时看上去与正常人无异,一旦被炼化之人操控,就会浑身长满带有剧毒的脓包,脓包里全是最喜食活人血的蛊虫。   周晴雨脸上的脓包,就是被贺舟咬过之后长出来的。   鲜血会令蛊虫变得异常活跃,人肉的味道,会对人蛊产生极大的吸引力,藏身在这座小商场里的每一个人,都未能幸免于难,皆成了贺舟口下之食。   “这场面如何,是不是十分精彩?”珈蓝抖了抖袍袖,锦袋投放出来的影像,就好似开了0.5倍速一般,里面所有人的动作都异常缓慢,撕咬皮肉的声响也被放大了几倍,更显其悲怆感。   洛书偏过头垂下眼眸,不忍再继续看下去,痛恨自己的洞察力还是不够强,若是能早些发现叶梵的异样,那些人类就不会遭受如此苦难,他们也不会落得陷入今日这般两难的境地。   洛书迟迟没有回复珈蓝,并非是不想救那些人类,而是不太敢拿沈雁行的安危去赌。沈雁行不仅仅只是自己的爱人,更是这天下苍生的希望,无妄之门若是真有一天被打开,唯有他能与混沌之主抗衡,也只有他能将此门重新封印。   珈蓝如此大费周章地设下此局,只为引诱他们去抢夺一枚银铃,而这枚银铃对沈雁行极为不利,真与珈蓝打起来时,他很难保证自己能百分百顾到沈雁行,珈蓝此人最擅见缝插针。   “友情提示一下,你若是选择舍大爱为小爱,最后死的可不只是眼前这些人哟。”珈蓝一打响指,切换掉雪天幕布上的画面,从动态影像,变成了排列得密密麻麻的人物图像,“本座每去到一个新的地方,就会随机挑选一位幸运儿,炼化成本座的得力助手,它们遍布于世界各地,人类的生死存亡,全在你一念之间。”   被人蛊撕咬过的人,就算用术法救治过,也会留下浑身疮痍,终生病痛缠身,很多人最后都会因为受不了折磨而自寻短见,况且,他们是否真的活着还尚未可知。若只是锦袋里的那些人,洛书还能狠得下心来,以保全更多人的安危。可现下关系着无数人的生死存亡,他不得不做出合适的选择。   洛书轻叹一声,夺过沈雁行手中的有形剑意,绕到他的身后,将他圈锢在自己怀中,对珈蓝说道:“好,我应下这场游戏,但这只能是我与你之间的对弈,雁行不得参与其中。”  他打算先收回雁行对须弥珠的权限,暂时将其封在芥子空间中,待他从珈蓝手中夺得银铃之后,再将人放出来哄好。   “行啊,这原本就是你我之间的较量,牵扯上第三个人确实没意思。不过,它就只是一枚小小的银铃罢了,你弄得这般害怕做甚,又不会要了你那小情夫的命。”珈蓝说罢,将银铃晃得叮当作响,这一次,沈雁行并未因铃声而晕厥。   若是换作平时,洛书提出要独自同珈蓝对决,沈雁行必定会在第一时间开口反对,但这一次他并没有急着说些什么,而是静静地看着珈蓝腕间的银铃。   他很清楚洛书在担忧什么,权衡利弊之下,他确实不宜参与其中。   那枚银铃不仅会令他失去意识,还能吸走他的元神,更甚至于能直接操控他的识海。这银铃真正的主人,恐怕是那混沌之主,若是真到了自己手中,或许会将天下人置于险境,让洛书腹背受敌,往更坏的情况去想,那道令人敬畏的门,或许会被自己亲手打开。   他握住交叠在自己身前的双手,温柔地扳开握起的拳头,取出里面的须弥珠,放到自己的大衣口袋中,转过头同洛书轻声说道:“哥哥,我可以不参与其中,但我不能完全置身事外,只要珈蓝敢动伤害你的念头,我势必会用他的鲜血为秋风隽润色。”   洛书想从沈雁行口袋中拿回须弥珠,却被他出手制止,想来也是,出发点虽好,但沈雁行毕竟是个鲜活独立的人,且足够强大,自己确实不该擅作主张,左右他的自由,“好,我不强求你,但你务必要保护好自己。”   沈雁行浅浅一笑:“放心吧,珈蓝奈何不了我。”   只要珈蓝的指令传达不出去,人蛊就暂时不会被催动,雪地外的那些人类,在这段时间里就是安全的。他双手结印,将剑阵变成一个大型屏障,斩断珈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与此同时,他通过千里传音术,将有关人蛊的事,告知镇守于世界各地的神明,命令他们提前做好防备,并赶紧找出全部潜在危害。有珈蓝提供的人物图像在,想必也不会太困难。   此举虽不能保全所有人,但能将伤亡降低到最小化。   都这种场合了,两个人还能抱在一起卿卿我我,咬着耳朵说小话,珈蓝觉得这十分有伤风化,作势要将锦袋捏碎,“你们整这出恶心本座,是不是不想玩了?本座的耐心有限,若是你们现在反悔不想玩了,我可真就要撕票了啊。”   也就无用之人,贯爱使这威胁的伎俩,实在可笑,沈雁行一脸不屑地看着珈蓝,单手挽圈向前一推,一道辉光就从他掌心射入秋风隽中,秋风隽瞬时变大了数倍。   他哼笑一声,讥讽道:“你也就口头说说罢了,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我不信你敢轻易毁掉自己保命的筹码。我平日里藏拙,是装得弱了些,可这不代表我实力不济,你若真敢杀他们,我便杀你偿命,如何?”   所有神明体内的真气,归根究底来源于天地灵脉,汲取的资源相同,能力强弱取决于自身硬件。   通俗来讲,这天地灵脉所释放出的灵气,就如同于可以提供能量的燃料,每个神明对其的利用率上限不同,利用率上限越高,能力越强,而天地灵气在沈雁行这里的最大利用率,无限接近于百分之百,世间没有人能比他再高。真论起实力来,能与之匹敌的人,唯有那素未蒙面的混沌之主。他会忌惮银铃的存在,也仅仅只是因为混沌之主罢了。   天地灵脉曾经遭受过重创,产出灵气的速度大不如前,能源减少,天下神明的整体实力也就跟着变弱。   沈雁行藏拙掩饰实力是其次,主要是怕到了大战之际,会出现天地灵气供不应求的情况,所以,他平日里基本都是吸收一百,转化五十,剩余的全存在内府里,以备不时之需。而这储存灵气的能力,仅他一人有之。   珈蓝将锦袋揣进怀里,捂着胸口佯装害怕,“哎哟,那我可要把这护身符藏好,免得一会儿沈大人发怒把我给杀了。”   沈雁行没有理会发神经的珈蓝,眼神仍旧停留在洛书的脸上,指尖在洛书掌心上绘出一道符文,随即,月白色流光就镀满了洛书全身。这道符文能触发秋风隽的保护机制,只要剑阵还在,他就算无暇顾及,珈蓝也很难能伤到洛书。同时,这道符文也是通行令,能让洛书随意进出剑阵。   他将须弥珠归还给洛书,转头对珈蓝说道:“你待会儿若是胆敢毁约,我一定会用你的鲜血,为这片白茫茫雪地,增添一抹艳丽的色彩。”   “本座向来信守承诺。”珈蓝勾唇一笑,摊着手做出一副恭迎的模样,眼睛直直地看着洛书,“来吧,审神者大人,让本座领教一下你真正的实力。”   洛书语气淡淡地回了声“好”,也在沈雁行的掌心上绘出一道符文,若是有邪祟胆敢靠近沈雁行,就会被红莲业火烧成灰烬。他在沈雁行手背上印下一吻,飞身进入剑阵之中。  沈雁行则一直立在剑阵之前,凝视着珈蓝的所有动作,为了确保洛书有足够舒展的空间,他施法扩大了剑阵的范围。   珈蓝抬起手向上一挥,地面的积雪瞬时卷作一团,如同龙卷风一般,朝着洛书袭去。洛书弯身凌空一踢,这来势汹汹的雪风,就直接被他一脚干废。珈蓝一挥袍袖,数十根细长的银针,从他的袖口飞出,朝着洛书刺去,针尖上淬了剧毒,就算只是被划破一点皮肤,也能叫人痛不欲生。洛书执笔画圈,将飞来的银针卷在一起,再反手一挥,尽数还与珈蓝。   珈蓝徒手接住银针,将它们碎成齑粉,挑衅道:“审神者也不过如此嘛,都不敢近本座的身来抢。”   洛书没有接话,甚至都没有多给珈蓝一个眼神。他将洛神笔凌于身前,双手快速结印,一道道红光从笔尖涌出,像一根根正在生长藤蔓一样,朝着珈蓝蔓延而去。珈蓝好似没能反应过来,竟直接被光束缠住了四肢和弯身,沈雁行趁机在外对其施下定身术。   机会就在眼前,洛书闪身来到珈蓝面前,一把扯下他腕间的红绳,同时施法控制住滚铃珠,防止银铃因他的动作发出声响。银铃既已到手,他就没必要再继续同珈蓝缠斗,保留捆住珈蓝的术法,转身准备回到沈雁行身边。   在洛书转过身去的那一刻,珈蓝勾起唇角,眼睛弯弯,笑得像是奸计得逞了一般。 第130章   沈雁行呼吸一滞,原本微微垂着的眼眸,瞬间瞪大,一股凉意涌入心头,灌入四肢百骸,恐惧油然而生,珈蓝费心设局,表面看起来是在针对自己,实际却是奔着伤害洛书而去,甚至是想要他的命。   “哥哥快过来,快扔掉那银铃!”沈雁行拨开身前碍眼的“荆棘”,朝着洛书飞身而去,由于太过心急,无暇注意周遭环境,被一个凭空出现的硕大雪球,重重地砸了头,险些一个踉跄栽下地。   洛书虽不知发生了什么,但还是果断地扔掉了银铃,飞身而下揽住沈雁行。   珈蓝挑着一侧眉微笑,用口型无声地说了句“晚了”,随意地动了两下胳膊,捆绑他的几道光束,就像被大力崩断的绳索一样散掉。他双手结印,孤零零躺在地面上的银铃,发出高频率的声响,迸射出耀眼的光芒,掀起一层层汹涌的雪浪,将沈洛二人包围在其中。   雪球不是普通的雪球,沈雁行被砸中头后,一直有些晕乎乎的,就连看洛书都带着虚影。他倚靠在洛书怀中,单手结出法印,朝着珈蓝身后一指,发动剑阵攻击。   珈蓝结出法印盾牌,暂时挡下剑阵的攻势,就地起出一个法阵,将攻击他的有形剑意,全都引入另一个空间。而这个替他抵挡伤害的空间,正是被灾患洗礼过的渝市,那里被浓浓的魇气所笼罩,每个人身上都沾染了气息,他们也会成为剑阵的攻击对象。   沈雁行现在看什么都叠着几道重影,甚至连四肢都开始有些发软,他晃了晃变得愈发晕乎的头,好让视线变得清明一些,扶着洛书的肘弯,结印收回被法阵吸走的有形剑意,但这中间带来的时间差,还是让不少人惨死于剑下。   洛书执笔绘符,凝结出一个巨大的红色光球,意欲摧毁珈蓝的法阵。   珈蓝不甘示弱,在光球砸中法阵前,快速起出好几个相同的法阵,等第一道法阵被光球完全消化掉时,新起的法阵,已经占据剑阵内的绝大部分空间。   方才眼睁睁看着鲜活的生命,因自己而凋零,在洛书摧毁所有空间法阵前,沈雁行不敢再轻举妄动,只能催动秋风隽加固屏障,将珈蓝困宥在这一方天地。幸好,珈蓝的法阵作用有限,只能将攻击他的物体引入别的空间。   “看吧,只要你们还有软肋,再厉害都不可能无敌。”珈蓝手中托着淡紫色光团,响个不停的银铃被包裹在其中,那声音分明尖锐得刺耳,他却没作出任何难受的反应。   “接下来的时间,就好好享受本座赠予你们的一切吧。”他动着嘴皮子,声音几不可闻。   珈蓝源源不断地往外释放真气,手中的光团颜色变得极深,像一簇熊熊燃烧的火焰。银铃经不起这般折腾,“嘭”的一声炸裂开来。无处依托的滚铃珠,托着长长的光尾,带起层层雪浪,朝着沈雁行极速飞去。   其速度之快,完全不给人留下反应时间,待洛书发现它时,它都已经快要击中沈雁行的脑门了。   洛书倒吸一口凉气,揽着沈雁行侧身躲过,用笔尖抵挡下滚铃珠的攻势,令它停滞下来,挽指转动笔杆,释放出红莲业火将其焚毁。   在灰烬随风飘散的一瞬间,洛书头疼欲裂,令人眼花缭乱的画面,开始疯狂涌入他的识海,一阵头晕目眩后,他维持着揽住沈雁行腰身的动作,直直向下坠落。   而他怀中的沈雁行,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整个人头重脚轻,两眼冒金星,脉搏狂跳不已,全身血液如同沸腾了一般,在血管里疯狂流窜,原本冷色调的皮肤,变得跟水蜜桃一个颜色。   一个意识全无,一个意识混沌,双双坠落在地,尚且清醒着的那个人,自然选择做了人肉垫子。   见沈洛二人竟如此情深,珈蓝很是感动,送来一颗巨大雪球,给他们助助兴。原本,沈雁行还残存着一点意识,现在倒好,直接被砸得晕了过去。   “解决完你们这俩麻烦,本座也是时候该回去收尾了。”   珈蓝吹了一声悠扬的口哨,地面便开始剧烈晃动,白茫茫的雪面上,出现许多密密麻麻的黑色小洞,往外淌着墨绿色粘液的大肥虫,纷纷从洞里钻出,蛄蛹着身体,朝着沈洛二人爬去。   珈蓝又吹了一声口哨,说:“吃掉他们。”   感应到自己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秋风隽自动开启保护机制,发起剑阵把那些肥虫杀了个干净。它震颤着剑身,将剑阵打开一个豁口,控制剑阵内的空气流向,裹挟着雪花形成一只脚的形状,把珈蓝给踹了出去。   珈蓝也很识趣,抖了抖袖子,一溜烟地飞走了。   除去最大危险源后,秋风隽放大自己的剑身,并同时缩小剑阵内的空间,直到只能容下沈洛二人时,它猛地一下插入地面,通体散发着耀眼的蓝光。这光芒看似柔和,实际具有超强的杀伤力,令任何歹徒邪祟都无法靠近。   沈雁行和洛书相拥在一起,识海里共享着相同的画面。   这一次,洛书补全了自己缺失的所有记忆,也终于看清了阿雁的模样。大部分有关于阿雁的记忆,都如同走马灯一般,快速地过了一遍,唯有那段最痛苦的过往,让他身临其境,再度经历了一次。   五千年前,珈蓝大肆散播瘟疫,四处挑起纷争,致数千万人死亡。   他肆意虐杀生灵,不仅仅只是为了纾解心头之恨,更是为了收集大量拥有足够怨气的灵体,将他们通通转化为魇气,制成屠神剑,以破坏天地灵脉。   不过,将屠神剑插入天地灵脉的人,并非珈蓝自己,而是他安插在昆仑的眼线,一个能贴身接近洛书的人,伪装得极好,从未被发现。此人在成神之前,便已是珈蓝的仆从,他得以飞升的契机,是舍命救下整座城的人,而这一契机,却是珈蓝精心设计好的。   敕邺之战发生那一年,人间频发战争与瘟疫,洛书时常在外奔走,同阿雁聚少离多,在无妄之门前的相见,成了他们之间的最后一面。   敕邺之战发生那一日,天地灵脉受损,昆仑的结界失效,珈蓝举兵侵犯。   因世间纷乱不停,近半数神明外出平息瘟疫与战乱,阿雁与秦越溪,在灵脉被破坏的第一时间,就去往了敕邺,彼时结界尚且还在。珈蓝率领的魇行者大军,如蚂蚁出巢般侵入昆仑时,余下的神明根本招架不住。   洛书收到消息赶回来时,昆仑已是一片狼藉。房屋或是坍塌,或是被焚毁,灵兽奔逃,尸体横陈,所有树木被连根拔起。天池水外灌,淹没了山脚的村庄。最高的山头被闪电劈了好几遭,带有尖锐棱角的山石不断滚落,并朝着邻近的郡县滚去,所过之处,皆为平夷。   隐藏在昆仑山脉之后,世间最神秘的地方,此刻正在被大火席卷,滚滚浓烟直冲九霄,又被狂风带向昆仑山脉。整个昆仑都被黑色浓烟所笼罩,散发出刺鼻的硝石气味。随风飞溅的火星,点燃了北面的森林,烈火顿时吞没了半座山头。失去家园的飞禽,盘旋在昆仑上空,却怎么也逃不出这方寸之地,最后被浓烟活活熏死。   洛书设下一道屏障,挡下蔓延开的山火,放下一个乾坤袋,吸收有毒的浓烟,就匆匆往敕邺赶去。   珈蓝手持屠神剑,盘腿坐在无妄之门前。   剑柄释放出的魇气,在不断地侵蚀着天地灵脉,原本纯白无暇的灵脉,已被数条黑线盘旋缠绕。当然,这些只有阿雁能看得见,其余人只能察觉到灵气在慢慢消散。   由大批魇行者以身砌成的人墙,横亘在珈蓝与众神明之间,要想近珈蓝的身,就只能先打破这堵墙。这件事说难也不算特别难,但绝对称不上简单。神明的人数远不敌魇行者,况且,只要珈蓝还在这里,就还能制造出更多的魇行者,他们杀掉一个,就能有三个冒出来补上缺口。   除去魇行者外,还有不断被法阵传送过来的疫人,他们的战斗力虽不够看,但只要数量足够多,清理起来也会很麻烦。   他们诛杀魇行者要消耗大量灵气,但天地灵脉的供给速度,远远跟不上消耗的速度,昆仑的灵气变得越来越稀薄。神骨资质差的那部分神明,直接沦落到无法转化灵气的地步,就只能拿着法器和魇行者硬碰硬。   他们意识到情况不妙,纷纷加入硬碰硬大军,将有限的灵气全部留给阿雁。他们虽不再继续吸收外界的灵气,但体内原有的真气,也足够催动自己的法器去战斗,并不至于落了下风。   洛书赶到之时,见到的便是这番场景。   而阿雁正手持长剑,控制剑阵,一点点瓦解人墙。那些不识好歹飞扑过来,想要啃老虎屁股的疫人,全都被有形剑意削成了两段,他身上所穿的雪白衣袍,被飞溅血液与腐化物染得色彩斑驳。   五千年后的洛书,透过记忆中自己的眼睛,看清了阿雁的模样,同沈雁行有九成像,他们之间最不相像的地方,便是阿雁的左眼尾下没有泪痣。积压心底多年的感情,如洪水决堤般涌出,他想要冲上去抱住阿雁,可这只是VR版的记忆重现,他只能看着,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记忆之中的洛书,在半空中起出一个法阵,将昆仑外的灵气引入敕邺。昆仑地界的天地灵脉,几乎已经不能产出灵气,若不从外界引进,他和阿雁最后都会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任由珈蓝宰割。   地处昆仑的灵脉若是被彻底摧毁,这世间的所有灵脉都会随之枯竭,等到了那个时候,没有了能源的供给,所有神明将变得与普通人无异,再也无法同珈蓝抗衡。他们必须尽快打破人墙,夺下珈蓝手中的屠神剑。洛书双手结印,释放出大量红莲业火焚烧魇行者,空气中开始弥漫出诡异的烤肉味儿。   “书哥哥,当心身后!”   【作者有话说】   哦莫,终于离完结不远了 第131章   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阿银,手持一管两端化出利刃的长笛,接连砍伤好几位真气濒临枯竭的神明,掐着其中吨位最大那位的脖颈,往他嘴里灌进许多即将孵化的虫卵,再猛地朝着洛书身后砸去。   洛书一旦被砸中,这位神明就会瞬间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会将那些虫卵散播开来,落到每一位神明身上。此虫名为食人蛊,中蛊之人只要没能吃到人肉,蛊虫就会开始啃食宿主的脏器,吸食他的精气,简直叫人痛不欲生。   阿雁以一人之力,来瓦解由数千魇行者构成的人墙,时不时还会有几个从身后偷袭,纵使他看到了想去阻止,也是分身乏术。   洛书侧身躲过袭击,挥笔掷出一个法力球,将那人罩在其中,再将业火真气注入他的体内,化解掉那些为非作歹的虫卵。   “阿郁,本座悉心教导了你这么多年,你还是只有这点子能耐吗?”珈蓝表示不满的声音,从人墙后幽幽地传来。   “主人且放心,属下断然不会让他们打搅到您,更不会让他们有活着离开这里的机会。”阿银说完,拿着笛子吹了起来,笛子开始两头腾腾地冒出黑气。   两股浓浓的黑气,朝着不同的方向散开,变成一只只手的形态,抚摸在场的每一位神明。   这些黑手是群欺软怕硬的货,它们在遇到体内真气充足的神明时,尤其像是阿雁和洛书这种,立刻就会化作一缕青烟消散。若是遇到真气不足以抵抗的神明,黑手就会侵入他们的体内,由内到外地破坏他们的身躯,所有脏器会化成一滩血水,从千疮百孔的肉体淌出。   黑气腐蚀的速度很快,哀嚎声此起彼伏地响起,不断淌出的血水,染红了枯黄的草地。   哀嚎声中夹杂着簌簌的响动,一只只长着十条腿的红眼螳螂,从被血水浸软的土地里钻出,朝着一众神明狂奔而去,速度快到八条腿都跑出了残影。它们不管对方强还是弱,只要能爬到人身上去,就开始一通乱啃。   被双重折磨的那部分神明,疼得在地上直打滚,地上飞禽的尸体,也学着他们的动作,开始扑腾来扑腾去,然后睁开发红的眼睛,疯狂地扇动着翅膀奔着洛书而去,用它们的尖嘴发动攻击。   这些飞禽死而复生之后,就没那么容易弄死了,嘴硬得跟九天玄铁似的,浑身散发着熏人的恶臭,扑腾翅膀时,还会飞出令人奇痒无比的小虫子。   这一来二去的,作战人员直接减半,以至于,有更多的魇行者朝着阿雁身后涌去。阿银趁此机会,捡起地上的一把玄铁刀,飞身朝着阿雁后背劈去。   阿雁背上虽没长眼睛,但外放的神识能看见,阿银连他身都没能近,就被一股强大的气流掀飞了出去,连带着那些趁乱偷袭的魇行者一起。老虎不发威,还真当他是病猫啊。   洛书解决掉所有变异的飞禽,绘出一道符文,加强法阵转移灵气的能力,并在法阵外设下一道业火屏障,以防魇行者将其破坏,转而来到阿雁身后,为他保驾护航。   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人墙终于被彻底瓦解。   阿雁手提长剑,色彩斑驳的衣摆随风翻飞,暗红色的血液在他脸色缓慢流淌,高高束起的长发沾满了细碎的肉屑,如同鹰隼般锐利的眼睛,直直地看着珈蓝。   这时,天空突然下起了鹅毛大雪,雪花才飘落到半空,就因烈火的高温而融化,变成了滂沱大雨,冲刷掉阿雁脸上的血污,与发丝上沾染的碎肉。   阿雁缓慢地眨了下眼睛,几颗豆大的雨水,在他面前凝聚成一团,他对着这团雨水轻轻一弹,水滴以极快的速度射出,所过之处的雨滴,都同它汇聚在一起,形成一把利剑,刺向珈蓝的眼睛。   珈蓝抬手握住这把不礼貌的水剑,紫色流光萦绕在他指间,将水剑凝成寒冰,稍稍一用力,就碎成了细粉。这些细粉随风飘散,直往他眼睛鼻孔里面钻,他挥动着袍袖,想将这些细粉扇到别处去,可他越扇,钻进他鼻孔的细粉就越多。   阿雁如法炮制,将更多把水剑掷向珈蓝。   “阿郁,你眼睛是白长的吗?”细粉见缝就钻,珈蓝不好张嘴说话,只能使用千里传音术,将这咬牙切齿的声音传到阿银耳边。   倒也不是阿银看不见,只是他现在正同秦越溪缠斗在一起,秦越溪的刀法诡谲狠厉,刀刀往他要害处劈,实在难以脱开身。   但主人现下有难,他必须作出牺牲,咬着牙,往秦越溪用力劈下的刀口上一撞,一整条胳膊直接断掉,飞出去几米高,然后“嘭”的一声炸掉,喷涌而出的鲜血,滋了秦越溪一脸。   炸烂的碎肉变成一条条胖虫,似倾盆大雨而下,浇了秦越溪一身。胖虫数量之多,瞬间爬满了秦越溪全身,就仿佛在她身上笼了个大黑袋子,一点儿缝隙都没留。   阿银强忍着剧痛,捏住汩汩冒着血的伤口,用力往外一扯,一条全新的手臂就长了出来。长笛在他指间一转,两端就化出了利刃,脚下一蹬,朝着阿雁袭去。   阿银才刚弹出没两米,一条不知从哪儿飞出来的白绫,缠住了他的腰身,白绫的主人用力一拽,他就被带得飞出去撞上一块巨石。他被撞得两眼冒金星,呕地吐出一口老血,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那条白绫又朝着他抽了过来。他被抽得在地上滚来滚去,时不时还疼得哀嚎两声,看起来好不狼狈。   “越溪,我来助你。”   白绫的主人,是闻讯赶回来的玉卿。她对着秦越溪撒下一种药粉,那些恶心巴拉的胖虫,立马开始四处逃窜。然而,它们还没能逃出多远,就被药粉化成了一滩脓水。   前有玉卿和秦越溪在,后有洛书放火烧邪祟,阿银压根就没有去帮珈蓝的机会。   漫天飞舞的细粉,将珈蓝呛得喷嚏不止,眼泪直冒,阿雁趁机开启剑阵,对珈蓝发起猛烈的攻击。珈蓝防御不及时,身上瞬间就多了好几道血口子。与此同时,阿雁闪身到他面前,抢夺他手中的屠神剑。   阿雁掌心间蓄着雷电之力,电得珈蓝整个人直发麻,握剑的那只手甚至冒起了烟,还有淡淡的烤肉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他挥剑斩断珈蓝的手臂,剑一离开,断口又瞬间合在了一起。   珈蓝用力挥出长鞭,抽向阿雁的后背,若是能抽中,必会皮开肉绽,甚至于筋骨断裂。   洛书一直留意着这边,自然不会让他如愿,飞身过来拽住鞭头,快速向后退去。洛书的力使得很足,珈蓝被带得身体往前飞出去了一些,连带着屠神剑也被拔出来了一部分。插入灵脉的屠神剑,是被术法放大过的,剑柄虽与普通剑无异,但剑身深入地底。   “以多欺少,可非君子所为。是真男人,就同本座一对一。”珈蓝被剑阵打得狼狈不堪,还不忘嘴贱两句,顺便缩小鞭身,让洛书失去这个牵制自己的机会。   珈蓝反手掷出一个硕大的冰球,在飞到洛书面前时炸成碎片,冰片化作一把把利刃,将洛书围得不留一丝空隙。这由寒冰之力化成的利刃,就算是用红莲业火来烧,也要用些时间才能了结得了。   珈蓝将软鞭缩至最短,鞭头变得同锥子一样,趁着阿雁分神看向洛书之时,猛地扎向他握着屠神剑的手。鞭内被注入了大量寒冰之力,并通过伤口侵入阿雁的身体,很快就将阿雁的手臂冻成了冰。   珈蓝轻轻敲了两下,发出清脆的响声,随即笑着恐吓道:“小孩儿,你竟还不舍得放开,信不信我再稍稍用点力,你这手臂就会碎成渣。”   “是吗?”阿雁一剑砍断珈蓝不礼貌的手,只轻轻吹了一口气,冰就全化掉了,连带着那肮脏的血一起消失不见,“可我并不认为你有这个能力。”   阿雁剑挑雷电光球,砸向珈蓝那张讨人嫌的嘴,趁他被电得浑身抽搐之际,牟足了劲儿踹向他的腹部,再趁他下意识张开嘴时,将剑捅入他的喉咙。虽不能致命,但很具侮辱性。   与此同时,洛书化解掉了所有冰刃,掷来一串符纸将珈蓝禁锢。尽管只能限制住他一时,但那也算是为阿雁争取到了绝好的机会。   阿雁向屠神剑内注入大量真气,原本被黑气笼罩的剑身,变成了纯净的天蓝色。他在以屠神剑为媒介,传导真气修复受损的天地灵脉,并试图唤醒灵脉的自我保护机制。其实,从他握住剑柄那一刻,就已经在这样做了。   绿色流光从屠神剑插入的地方流淌而出,所到之处的草木重现生机,为虎作伥的蛊虫化为乌有,反反复复的山火终于彻底熄灭,空气中弥漫着初春时节雨后的气味。   天地灵脉的保护机制未能彻底开启,阿雁砍断珈蓝的手臂,再一脚将他踹飞,然后划破自己的指尖,用鲜血在屠神剑上绘出一道符文。   屠神剑剧烈震颤,刺眼的光芒从地缝里迸射而出,天地灵脉反客为主,抢夺了屠神剑的控制权,屠神剑瞬间变回原型,一股极为强大的法力操控着它,将它猛地刺入珈蓝的心口。   阿雁将所有剑意收回,蓄足了真气,再往珈蓝心口处补上一剑。   “今日,我会让你命丧于此。” 第132章   回忆到这里戛然而止,画面定格在了阿雁回眸叹息的那一瞬。   耀眼的光芒,照亮洛书的整个识海,阿雁掐着珈蓝的脖颈,置身于光源中心,静静地望着他,悲凄的眼神中是依依不舍,微微张开的嘴唇,无声的叹息,隐藏在笑容里的苦涩,都仿佛在对他道着永别。   令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仿若深渊一般在吞噬着洛书的意志。他伸手想要抓住这一线天光,驱散笼罩在自己心头阴霾,却瞬间被抽空了所有希望,天光如同落地的杯盏一般,在他手中支离破碎,消散得无影无踪,惟余一片苍凉绝望的黑暗,万念俱灰。   不知是出于本能的逃避,还是无法承受相隔数千年的离别之苦,洛书在这片黑暗中沉寂了许久,冰凉到没有温度的泪水,在他的面颊上缓缓流淌。   直到……   “书哥哥,你别哭,这次只是暂别,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终会重逢。”   听闻此声,洛书陡然睁开双眼,阿雁苍白的面庞引入眼帘。此时的阿雁浑身沾满血污,惟有脸和双手是干净的,跪坐在他的面前,用指腹为他拭去眼泪。   “我们……真的还能重逢吗?”洛书微微歪下头,将脸颊贴上阿雁的掌心,眼中先是失而复得的欣喜,后又被怅然若失所取代。   “只要这世间需要我,我就一直存在。暂时的别离,只是为了休养生息,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阿雁轻声说着,嘴角分明是翘起的,鲜血却在往下流。   洛书从怀中取出锦帕,为阿雁擦拭嘴角的血迹,可怎样都擦不干净,就算到最后整张锦帕都被染红,鲜血仍旧在不停地淌下。   洛书紧紧握住阿雁的手,往他体内注入大量温和的真气,试图修复因大战而造成的损耗,但最终都被原封不动地返了回来。   阿雁一点点掰开洛书的手,微笑着摇了摇头,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外吐着血,“这样没用的书哥哥,我的元神损伤太严重,已经很难再继续维持肉身的存在……”   话说到一半,阿雁捂着嘴猛烈地咳了起来,鲜血不断从他的指缝渗出,刺痛了洛书的双眼。   洛书颤抖着手,抚上阿雁的脸颊,眼眶里再度蓄起了泪水,说话的声音也有些发颤,“无法维持肉身……你的元神是不是也会消散?”   “落叶归根,我要暂时回到孕育我的地方,天地灵脉会温养我的元神。待元神彻底修复那天,我会以同样的身份,回到你的身边。只是等到那时,我或许会失去今世的记忆,书哥哥,可不可以别因此而不理阿雁?”阿雁的泪水,如断线的珍珠般落下,蕴湿了洛书的掌心,由于他的身体现在太过虚弱,发声都变得困难起来,只有凑近才能听清。   洛书将耳朵贴在阿雁的唇边,听见了声音极轻的告白:“书哥哥,阿雁心悦你,来世我们……”   又是一阵猛烈的咳嗽,鲜血如同泉水一般,从阿雁的嗓子眼中涌出,染红洛书的衣衫,刺痛他的心。阿雁的这具身体,终是撑不住,躺倒在洛书怀里,艰难地喘着气,视线逐渐涣散,眼皮开始一点点垂下。   一道极为刺眼的光芒射来,致使洛书无法睁开眼睛。待强光散去,再度睁开眼睛之时,他怀中的阿雁已然没了生息,肉身正在一点点消散,到最后,只剩下一件被鲜血彻底染红的白衣。   这血红的衣衫,似乎是在了结阿雁的夙愿为洛书身穿一次嫁衣。   人真伤心到极致时,反倒会哭不出来,洛书抱着血衣,呆坐在地上,仿佛灵魂被抽离了身体,双目无神地望着远方,他眼中的世界,一点点被黑暗所吞噬。   这一刻,洛书自甘沉溺在黑暗之中,几乎封闭了所有感官,想切断与这世间的联系。他的元神似如水面上的一缕浮萍,随波逐流,不知归处,在寂静荒芜的世界中,锲而不舍地找寻着阿雁的下落。   直到,他的脸颊上突然多了温热的触感,游离在外的元神,这才安定下来,沉寂在黑暗中的意识,也逐渐被唤醒。   洛书在现实世界中睁开眼睛时,沈雁行正坐在床头一言不发地看着他,那悲凄又眷恋的眼神,同回忆中的阿雁如出一辙。阿雁不是在哄人,他真的以同样的身份,回到了自己身边,不变的模样,不变的感情。   洛书猛地坐起身,将沈雁行紧紧拥入怀中,似是想将他融进自己的骨血一般。回忆中的别离,对他造成的伤害很大,再度见到这张面庞时,悲喜交加,情绪淹没了理性,他只当这是阿雁,全然忘了沈雁行是否还记得过往。   “阿雁,你终于回到我身边了。”   这突如其来的拥抱,让沈雁行抬着双手不知所措,一句透过他对别人诉说的相思,令他放大了双眼,嗫嚅着嘴唇想说些什么,最后只化作了两行清泪。   洛书感受到后脖颈的湿润,误认为沈雁行是在以此回应自己的话语,温柔地捧起沈雁行的脸颊,氤氲着双眼,仔细端详这张分明每日都能见到的面容。相同的眉眼,相同的神情,不断落下的泪水,勾起了他内心对生离死别的痛苦。一回想起阿雁吐血不止,了无生息的模样,他顿时心痛如刀绞。   洛书握住沈雁行无处安放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处,内心翻涌不停的痛楚,瞬间被平复了下来。阿雁临死之际的告白,一直在他识海里回荡,前世未能尽的缘分,终于能在今生续上。   这一世很长,不能再留有遗憾。阿雁,来世的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   他双眸缱绻,似水柔情般地看着沈雁行,回应着时隔五千年的情意:“阿雁,我也心悦你。”   沈雁行再次瞪大了双眼,就仿佛听到了什么骇人的消息,猛地一把将洛书推开,他自己则因惯性而跌坐在地上。   洛书怔愣了一瞬,起身去抚沈雁行,却被他冷着脸打开了手。   沈雁行抹掉泪水站起身,用手掌扣着洛书的后脑勺,令他同自己额头贴在一起,然后不留情面地泼下一盆冷水,浇灭洛书心底燃起的希望,“洛书,你看清楚,我不是他。”   洛书愣了愣,回想起阿雁说过的话,瞬间了然,看着沈雁行的眼睛里,又多了几分柔情,“我明白,你不记得从前的事,误以为我将你认作他人。可是雁行,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人啊。”   沈雁行低下头,自嘲似地轻笑了一声,然后将洛书一把推开,又往后退了几步,苦笑着说道:“果然,一直以来,你都把我当成那个人的替身。” 第133章   洛书不想沈雁行再继续这样误会下去,便将回忆里发生的那些事情,同他仔细说了一遍。   可沈雁行似乎并不相信这些,尽管已经了解了前因后果,他对他的态度仍旧很冷淡,他每次想去触碰对方的手,都会被无情地推开。难以解开的误会,就像一道深不见底的沟壑,横亘在他们之间,分明近在咫尺,却又无法触碰。   空白记忆的前世,对于今生的沈雁行来说,确实就等同于另一个人,无论换作是谁遇上这种事,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消化。   “雁行,我明白你一时间无法接受,但你要知道,我喜欢的人,从始至终都只是你呀。”洛书伸手去攥沈雁行的衣袖,却扑了个空。   沈雁行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微垂着眼眸,轻笑一声:“世人常说色令智昏,如今看来,果真如此。洛书,你平时这般聪明,怎么就想不到,珈蓝设计让你看见的东西,又能有几分真呢?他演这么一出好戏,你就傻傻地信了?”   洛书早已确定一些事情,无论那段记忆是否为真,阿雁和沈雁行都是同一个人。   现下,他必须让沈雁行试着去接受自己的前世,虽然很残忍,但若是放任沈雁行继续找理由逃避,这无疑是在对他造成更严重的伤害。怪就怪自己太过情急,还没有铺垫好时机,就让沈雁行知道了过去。   “我了解珈蓝,他没必要这样做。”洛书摇了摇头,向前挪动步子,试探着伸出手,“雁行,将你的手给我,我带你进入我的识海,亲眼看一看你的过去,可好?”   沈雁行没有抗拒洛书的靠近,但仍旧冷着个脸,对洛书伸出的手视若无睹,说出来的话也没什么温度:“离间我们,怎么就没必要了?击败敌人最直接的方法,不就是从内部瓦解他们,令其溃不成军,如此简单的道理,我不信你会想不到。还有,我并不稀得看那些虚假的内容,这才是真没必要做的事情,若是因为你舍不得我这个完美的替身,在找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那我也无话可说。”   洛书召出须弥珠,施下一道法印,强硬地放到沈雁行的手中。在须弥珠接触到沈雁行掌心的一刹那,一道道月白色的光纹便浮现了出来,同原本存在的红色光纹交织流动。   “你看,它对你是有感应的。我是须弥珠唯一的命定主人,若是没有获得我开放的权限,它在其他人手中,就是一颗毫无用处的死物。”洛书顿了顿,抚上沈雁行冰冷的面颊,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毫无波澜的眼睛,“雁行,从须弥珠现世到至今,我只让它对阿雁认过主。”   幽深的潭水,荡起了一丝涟漪,但也只是昙花一现,沈雁行迅速收起眼中的情绪,向前迈了一步,不怎么温柔地捏住洛书的肩膀,同他额头贴在一起,“原本还念及我们在一起过,不想对你这般残忍,可你竟如此执迷不悟。那好,我便让你看看,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沈雁行单手结印,并指点在洛书的太阳穴处,一团月白色的流光汇聚于指尖,带着他的一小部分记忆,涌入洛书的识海。   记忆碎片在洛书识海中流转地飞快,沈雁行只将至关重要的部分提取出来给他细看,前后连接的片段都如穿堂风过,来去匆匆,绝不拖泥带水,通过阿雁的视角,看他人生的最后片段。   珈蓝被剑阵捅得浑身都是血窟窿,阿雁用剑挑断了他全身的经脉,阻断珈蓝体内真气的运转,令其暂时沦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再运用极为强劲的剑气,震碎珈蓝的肉身,强行让他的元神变成无处皈依的游离状态。   阿雁从怀中取出一个人形桃木雕,将珈蓝的元神封入其中,施法引出自己的心头血,用鲜血在木雕上绘下一道的符文。他将珈蓝的神骨揉碎,与其血肉混在一起,捏成一把锥子的形状,往内注入大量神力,将它变成实实在在的利器,刺穿封着珈蓝元神的木雕。   阿雁使尽全力震断自己的本命法剑,将带有剑柄的一半,用真气铸成一颗闪烁着蓝光的神珠,嵌入尖锥的顶部。   待神珠变得黯淡无光之后,阿雁将长剑的另一半刺入自己的丹田处,剖出自己的元神本元,揉碎后合入神珠之中。元神本元是神明存在之根本,元神本元被破坏之后,没有能源支撑的元神会慢慢消散,肉身也会随之消失,世间从此再无这号人物。   趁着自己的肉身尚未完全消散,阿雁咬破已经开始变得透明的手指,将体内的血液全都引到指尖,在地面上绘出一道极为繁杂的符文。   一阵轰隆隆巨响,地面裂开一道深不见底的沟壑,疗愈万物的灵气源源不断地逸出,修复因战乱而伤痕累累的大地。他带着人形桃木雕,跳入沟壑之中,地面随之合拢在一起,血色符文迸射出刺眼的强光之后消失不见。   阿雁以身殉道,将带有魔种的珈蓝封入地底。只要时间足够长久,这颗魔种就会被天地灵脉完全净化,但阿雁也再无生还的可能。   “看清楚了吗洛书,你的阿雁早就已经死透了,我根本不可能是他,也同他毫无关系,沈雁行只是沈雁行,不是任何人的替代品。”沈雁行捏着洛书的下巴,强迫他同自己对视,依旧冷淡疏离地唤着全名,被碎发虚虚遮挡住的眉间,不知何时多了一枚颜色极淡的弯月印记,若是不凑近了看,压根注意不到它的存在。   “你若不是阿雁,那你从何去知晓这些,又为何会同他生得一模一样,须弥珠又为何会对你认主?”洛书红着双眼,迎上沈雁行的目光,想从他幽深不见底的眼睛中,看出哪怕一丁点的破绽。   被握在他们掌心间的须弥珠内,仍旧淌着月白色流光,分明是不那么耀眼的冷色调,却逐渐掩盖住了赤色的光辉,沈雁行眉间的弯月印记,也随之变得愈发显眼起来。   种种迹象都在表明,眼前人即是心上人,就算是珈蓝伪造了他的记忆,方才看到的种种才是真实的过去,元神本元破碎,确确实实会神形俱灭,洛书还是不愿相信,沈雁行同阿雁毫无干系。   所谓神形俱灭,左右不过是魂归天地,被天地灵脉所吸收,他相信,天地灵脉既然能创造出他们,那便就有能力通过碎片复原他们。   沈雁行并不是很想回答这一连串的质问,侧过头,避开洛书想要洞穿他的视线,随即挣脱开洛书的手,向后退了两步,双手结印,将眼前的陈设尽数收回。   他们原本身处于一片虚无的白色空间内,是沈雁行醒来后,怕洛书躺得不舒服,施法幻化出了这个同家里一样的房间,就连床褥都比家里的多铺了两层,想给洛书制造出一个舒适熟悉的环境,可他的好意,却让一心沉溺于过去的洛书,忘却了感知周遭的一切是否为真,他们又是否还身处于危险之地。   靠术法幻化出来东西,始终代替不了实物的存在,身为神明的洛书,只要稍稍留意一下,就能区分出来。   "你醒来也有一段时间了,应该已经察觉到身边的一切都是假的了吧,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好奇,我们现在究竟身处于何处吗?"沈雁行闭上眼叹息一声,自嘲似地笑了笑,面无表情地凝视着洛书,“还是说,你满心满眼就只有那个什么阿雁,已经完全不在意我这个旧情人的死活了?” 第134章   在沈雁行引领他回看过去的期间,洛书通过那些往事,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那枚银铃内的滚铃珠,就是阿雁用断剑铸成的神珠,神珠不仅封印着珈蓝的元神,还封存着他记忆中属于阿雁的那一部分。而刺入阿雁丹田的那部分断剑,成了现在沈雁行所使用的秋风隽。   在阿雁将长剑刺入珈蓝心口时,他就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后面发生的所有事情,他都无从知晓,就算珈蓝人为添加了虚假的内容,他也没办法辨别真伪。   阿雁无法预料自己是否还有重活一世的机会,选择通过封印法阵,抹除了他记忆里关于自己的一切,那便就不可能同他告别,更不会说出那样令人期盼的话语。   阿雁消散的元神被天地灵脉所吸收后,经过数千年的温养与修补,创造出新的元神本元,并孕育出了现在的沈雁行。   许是出于某种保护机制,亦或是因为天道法则的命令,消除了沈雁行前世所有的记忆,让他彻底摒弃前尘过往,不受过去情感的约束,能更加坚定地完成自己的使命。   珈蓝和魔种未被完全净化,阿雁破碎的元神本元,也很可能没有完全消失,并且,那枚神珠内还承载着阿雁的记忆碎片。沈雁行之所以会因为银铃而感到不适,便就是因为同神珠内残存的元神本元产生了共鸣。   神珠上应该有阿雁设下的禁制,但出于某种原因被破坏了,所以,他们都找回了自己遗失的东西。而元神碎片被本体吸收融合,沈雁行的眉间,就因此多了一枚弯月印记。   记忆碎片拼凑不出完整的过去,天道机制令沈雁行排斥自己的过往,让他坚信自己与阿雁是两个不同的个体。   所以,无论他洛书做出何种努力,沈雁行都不会接受自己就是阿雁这一事实。既是天道不许沈雁行认同自己前世的存在,那他也不好再继续强求些什么。   “对不起雁行,我……”洛书道歉的话才说到一半,就被眼前突然开始飞快切换的场景所打断。   周遭不停流转的影像,仿若开了几十倍速的倒带,快到只能看见由各种色彩组成的残影。在他们所处空间的斜上角,有一个如同黑洞一般的漩涡,正无尽贪婪地吞噬着每一帧画面,旋涡中心巨大的吸力,似乎要将二人一同吞进去。   洛书在场景突变的第一时间,拉过沈雁行的手,将他拽到自己的身后,神色警惕地看着这个正在迅速膨大的黑洞。   这个黑洞似乎具有某种魔力,令人看了就难以挪开眼睛,看得时间长了,视线就开始变得模糊,甚至连身体都产生了轻微失重感,跟随着画面的流转,小幅度地摇晃了起来。   突然,一杆长矛从漩涡中心飞出,拖着杀气十足的光尾,以飞快的速度,直直朝着洛书的心口射去。沈雁行受旋涡的影响较轻,瞬间就捕捉到了凶器的存在,从后面搂住洛书的身躯,抱着他飞身躲过长矛地攻击。   长矛划破虚空,擦着沈雁行的肩膀而过,临入地时又来了个折返,穿过沈雁行和洛书交叠的身体,没入旋涡之内。   这杆长矛不过是一道极其逼真的幻影,不具有任何杀伤力,沈雁行并非觉察不出来,只是因为关心则乱罢了。   心存芥蒂是一时的,但爱是下意识的,他的本能比心更先做出选择。沈雁行倒吸了口凉气,恍若触电一般松开洛书,踉跄着朝后退了好几步,险些没能站稳,看起里有些许狼狈。   洛书想要上前去扶稳他,却被突如其来的黑暗,模糊了所有感官。   旋涡将长矛吞噬干净后,大量黑气从中涌出,很快就充斥满了整个空间,黑气裹挟着十分刺鼻的气味,呛得两人说不出半句话来。   只听一阵嘈杂的喧哗过后,黑气尽数散去,他们置身于一片花海之中,浑身是血的珈蓝,就仰躺在他们面前。   当然,他们眼前所见,皆为幻象。   幻象之中的珈蓝,比现在看上去要年轻几分,还算干净的眉宇之间,看出些许青涩感。   被黑气缠绕的长矛,刺穿珈蓝的胸膛,将他牢牢钉在地上。珈蓝身上没几处好肉,真气顺着每一道伤口往外泄,他微微张着嘴唇,虚弱的气息带着鲜血往外涌。   珈蓝分明已经到了濒临死亡之际,却还想着用体内为数不多的真气,复活被他压死的每一株天竺牡丹。   珈蓝在那里躺了许久,从微风拂面的清晨,到日落月升的夜晚,都未曾有人从此处经过。他的生命正在一点点流逝,他身边的花朵,却变得愈发的鲜活。   在花海的尽头,坐落着一个简单雅致的小院,花丛中一直闪烁着的微弱紫光,终是在繁星缀满夜空时,吸引到了小院主人的注意。   小院的主人,正是令珈蓝又爱又恨的秋洵。   秋洵是个至纯至善之人,哪怕眼前人浑身皮肉溃烂,已经快没了生息,他也义无反顾地将其带回了自己的小院,并且为了救治珈蓝,整夜不曾合眼。   这时的秋洵,靠着自己不断努力地修行,以及到处行善除恶,积攒够了功德,早已经飞升成神,拥有足够的能力,将珈蓝从死亡边缘拯救回来。   秋洵衣不解带地照顾了珈蓝小半个月,每日为他的伤口换药,炼制丹药给他服下。夏日里伤口易发炎,难愈合,容易留疤,秋洵所用之药,都是去山上寻得最好的灵草。   珈蓝虽然一直未醒,但他的神识游离在外,秋洵所做的一切,都被他尽收眼底。   珈蓝的身体遭受了重创,几乎伤到了根本,半只脚已经迈进了地狱,但他好歹是位上天创造出来的神明,就算肉身化作了一滩血水,他也不会真的走向死亡,只要修生养息的时间足够,他的肉身就能复原到最初的模样。   在秋洵不余神力的救治,与精心照顾下,加之有各种珍贵灵草的滋养,珈蓝的身体恢复得很快,浑身上下是一条疤都没留。   只不过,修复严重破损的肉身,需要消耗不少的元神之力,珈蓝的元神本就虚弱,元神耗费过度,尽管全身伤口都已愈合,他也没能醒来。   彼时的珈蓝还相信人间有真情,还对世间的美好事物有所期盼,所以,他不可抗力地对秋洵产生了好感。以至于,他醒来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直接染红了秋洵的耳朵尖。   “仙君,您看光了在下的身子,是不是应该对我负责?” 第135章   珈蓝的直截了当,吓跑了面皮薄的秋洵,一连好几日没回过小院。   这期间,珈蓝一个人也没闲着,引来山间泉水浇花,摘青梅酿酒,或是去寻些更加稀罕名贵的灵草,填满秋洵用来放药材的架子。   直到有一日,珈蓝的耳坠不停地闪烁着红光,并且开始剧烈发烫,他丢下处理了一半的野山猪,未留下只字片语,就匆匆离开了。   秋洵回来见到这一地血腥,误以为是珈蓝的仇家找上了门,顾不得自己一身的伤,急得满山遍野地寻人,最后发现那些都是野山猪的血,才庆幸于珈蓝只是不告而别。但他自己由于重伤失血过多,体力不支,晕倒在野山猪的尸体旁。   珈蓝重回小院时,野猪肉上长的蛆虫,都已经爬到秋洵身上了,若非秋洵有灵气护体,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也会成为蛆虫的温床。   珈蓝施法追溯秋洵过往的记忆,知晓了事情的始末,看着秋洵惨白的脸色,他攥紧了拳头,面颊染上了怒色,不易察觉的黑气在他心头萦绕。   珈蓝将秋洵抱上床,为他的伤口上好药,引来灵气渡入他的体内。   秋洵身上几乎都是剑伤,唯有腹部的那个血窟窿,是被刀一点点剜掉了肉,伤到了脏器,甚至就连元神本元都出现了裂纹。他一点点修复秋洵受损的经脉,抚平元神本元上的裂痕,萦绕在他心头的黑气,随之变得愈发浓郁。   “你我虽才认识不足一月,但你是这世间待我最好之人,他们如此伤害你,我实在看不过去,我会将他们全都带来,一一向你赔罪。”   待秋洵恢复了生机,珈蓝戴上一副银制面具,设下结界,再次离开了这座花涧小院。   在洛书降世之前,飞升体系尚且不够完善,世间还存在许多修仙门派,秋洵就出自其中之一。修士苦心修炼,渡过化神期便可成神,但这条飞升路走起来会十分漫长,且对天赋的要求极高,仅凭修行飞升的人屈指可数。大多数修士飞升成神,靠得是积攒功德。   秋洵原本可以更早几年飞升,但被他的同门师弟设计抢走了功德,他回师门讨要说法,却被自己师父亲手赶下了山。师长与同门都不待见自己,他心灰意冷,至此再未回过师门。   秋洵离开那几日,恰逢宗门百年庆诞,他收到自己师父的邀约,满心欢喜地回归师门。却不曾想,正等待着他的,是一场有去难回的鸿门宴。   师弟的一杯赔罪酒下肚,他险些就被剜去了元神本元。幸得他平时尝遍灵草,体内积攒了药性,化解了酒水中带的毒,在弯刀刺入他腹部时醒了过来。   宗门大长老,现任宗主,也就是秋洵的师父,以及祸患的源头,秋洵曾经最疼爱的小师弟,三人齐刷刷跪在秋洵的床前,面前皆摆放着一把弯刀。刀身上淬了无药可解的慢性毒药,此毒虽不致命,但能将人折磨得生不如死。   秋洵苏醒过后,并未将自己所遭受的苦难,归还于迫害他的人,只是用弯刀割掉他们的一缕头发,斩断过往的所有情义,从此萍水不相逢。   珈蓝伫立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们,感受着自己体内萦绕不散的魇气,不由在心里感慨道:“若是有一日我不幸堕了魔,你应该也会以这般善意待我吧?”   如今疯癫成性、肆意滥杀的魔神,也曾在心里祈求过神明来感化自己。   他们都拯救过彼此,算是结下了缘分,日积月累的相处下来,关系也变亲密了不少。   秋洵外出行善除恶时,珈蓝会戴上银质面具伴他左右,拉进关系的同时,沾一沾他的功德,压制自己心头的魇气。   每隔一月,珈蓝便会离开一阵子,每次回来,都会给秋洵带些新鲜玩意,皆来自于昆仑秘境,是外界不会有的物什。   珈蓝从未告知过秋洵自己的姓名,也未述说过自己何故受此重伤,秋洵不介意,也不曾多问。越是在意,就越怕失去,他怕秋洵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后,会同自己渐行渐远。   正月十五,上元佳节,珈蓝与秋洵一同去看了元宵灯会。河畔有卖祈愿灯的小贩,秋洵从他手中买了一盏。将写有他们名字的纸条,放入莲花灯心,随风飘向长河尽头,便能祈求上天降下福泽。   珈蓝接过秋洵递来的纸条,在他的名字旁写下了“叶景”。   只是如此一来,上天赐予的福泽,属于秋洵和叶景,同他珈蓝无关。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上天本就不曾眷顾过他。上天不眷顾他,但他的神明会。   可似乎,他的神明也只眷顾叶景,而非身怀魔种的珈蓝。神愿渡世人,却唯独不渡他。   花涧小院所处地界的县郡中,出现了一只吸食活人精气的魇行者。这只乃是初代魇行者,混沌之主播散在神州界的邪恶种子之一,与珈蓝的魔神身份对等,不忌惮珈蓝体内的魔种,亦不会听从他的命令。它之所以选择出现在这里,是为了彻底唤醒珈蓝体内的魔种。   珈蓝随秋洵一道赶到后,同那魇行者缠斗了半炷香的时间,方将它弄伤打跑。他们从魇行者救下的孩童,永远失去了娘亲,一直哭闹不止,如何哄都不管用,只有珈蓝抱她,她才消停下来,因为珈蓝身上,有和她娘亲一样的味道。   在珈蓝同秋洵交谈之际,小女孩摘下了他的银制面具。虽然他以最快的速度重新戴好,但还是被挤在人流中的修士,看见了他的面貌,并且,那名修士恰好知晓他的真实身份,也同秋洵有些交好。   那日之后,珈蓝照例回昆仑待了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他从负责照顾洛书的神兽口中得知,城中来了位技艺高超的铸剑师傅。恰好秋洵是名剑修,又逢秋洵生辰将至,他便想着去找那位老师傅定制一把,作为生辰礼物赠与秋洵。   在珈蓝赶往剑铺的途中,那名与之交手过的魇行者找上了他,试图唤醒他体内的魔种,将他拉入魇行者的阵营。结果自然是没能谈拢,魇行者愤愤离去。这次突如其来的会面,不巧又被那名修士撞见。   同珈蓝谈崩之后,那名魇行者转头就去灭掉了一个小门派,并让那个门派的幸存者误以为这是珈蓝的授意。遭受魇行者迫害的,不仅仅只是这个小门派,它打着珈蓝的名号,四处为非作歹,再次靠着手段,点燃了天下修士对珈蓝的恨意。毕竟,它曾经就这样干过,只是故技重施罢了。   在珈蓝返回花涧小院前,那名修士找上秋洵,将几处门派被灭,以及珈蓝身怀魔种,曾被天下门派围剿过的事,尽数告知与他,其中还包括珈蓝与魇行者最近一次的会面。   同珈蓝相处了这么久,秋洵已对珈蓝颇为了解,他并不认为一个心性纯善,连花都不愿伤害的人,会轻易堕魔。回想起初遇那日的场景,秋洵反倒更加担心会再次见到了无生息的珈蓝。   年少的洛书,压制不住体内的红莲业火,突发高热,昏迷不醒,珈蓝寸步不离地守在他身边,并不清楚外界都发生了些什么。等洛书的身体彻底适应红莲业火后,他才得空离开昆仑,险些没赶上秋洵的生辰。   因着时间匆忙,珈蓝是通过缩地千里术,来到秋洵身边的,无从去知晓自己名声坏透的事,秋洵也暂时不打算告诉他,照旧唤着他小景。   可天下并无不透风之墙,消息终究还是会传进珈蓝的耳朵。 第136章   珈蓝体内埋着恶魔的种子,可种子需要养料的滋养,才会发芽成型,一个心系天下、心怀大爱的神明,又岂会成为邪恶的沃土?   但他曾拼命去拯救的世人,却并不这样认为,他们臣服于自己心底的欲念,便想当然地认为世间万物皆是这般。   秋洵虽是他心中出尘不染的白莲,但秋洵终归长着一颗人心,珈蓝仍旧惧怕秋洵在知晓一切后,会同那群人一般视他为坏种,想要将他诛杀。   强者一旦有了软肋,就变得不再无敌,他所想要守护的人,或许到最后会成为真正刺向他的弯刀。   珈蓝再一次教导完洛书后,并未急着回到秋洵身边,而是凭着体内魔种对魇气的感应,锁定魇行者的确切位置,准备铲除掉这颗为祸世间的毒瘤,还自己一个清白。   哪怕就算做到如此,世人还是认定他坏种的身份,只要秋洵待他依旧如初见,掉进深潭里的他,便抓住了救命的浮木,善念不会堕入死亡的深渊,恶之花永远不会绽开。   可初代魇行者乃混沌之主元神所化,为神州界外之物,又岂是轻易就能铲除得掉的。更何况,珈蓝的元神深受重创后,一直未能完全恢复,实力甚至不及从前的一半。   初代魇行者是作为魔种的催化剂,存在于这世间的,只要他想,随时都能唤醒沉睡的恶魔。珈蓝在找到初代魇行者的那一刻,便已落入其精心设下的圈套。   初代魇行者化作一缕青烟,钻入珈蓝的心头,充分发挥催化剂的作用。魔种被暂时唤醒,珈蓝的元神不再受他自己支配,此时的他就像刚逃出荒漠的恶鬼,人类的灵体,就是能让他饱餐一顿的美味,所以,他大开杀戒。   珈蓝不愿残害生灵的双手,终究还是被鲜血所浸染,原本清澈如水的眼睛,被杀戮的戾气充斥填满。他享受着虐杀带来的快感,无尽贪婪地汲取着灵体内蕴藏的能量,如黑曜石般乌黑莹亮的双瞳,在这个过程中一点点转变为紫色。   珈蓝今日吸食的大量能量,会致使他后续无法压制住魔种的暴动,将他彻底推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尽管珈蓝的实力减半,可他终究是这世间诞生的第一位天神,在场的所有修士,无一是他对手,更何况还有魔神力量的加持,杀他们就如同大象踩死蚂蚁一般简单。他脚踏着一众凡人的性命,建造出惊心动魄的尸山血海。   可被迫丧失理智的珈蓝,满脑子只有杀戮,又岂会知晓,在他第一次挥出长鞭时,秋洵就已出现在这附近。   秋洵原本想上前来阻止,但却被一股未知的力量所禁锢,根本没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个人无辜死去。   “这下你总该相信我所说的了吧?此人天生就是坏种,若是不将他彻底诛杀,人间迟早有一天会变成炼狱。你同他关系非常,现如今能有机会将其杀死的人,就只有你一个。儿女情长岂能比得过天下太平,我希望你能考虑清楚。”每次都凑巧出现的那位修士,此刻在秋洵耳边喋喋不休。   “若我当时并未救他,是不是就不会生出今日之祸?”   “没错,今日之祸,你算是帮凶。”   秋洵绝望地闭上双眼,不忍再继续看下去:“我明白该怎么做了。”   初代魇行者借着魔种之力,操控珈蓝的身体屠城结束后,放火毁尸灭迹,并使手段封存了珈蓝的相关记忆,为他除去身上的血腥气,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将他扔在距离昆仑秘境几个山头远的地方。   珈蓝清醒过来后,完全不记得自己都做了什么,识海中的记忆,最后停步在他刚离开昆仑时,再无后续发生之事。他再次凭借魔种的感应,找到初代魇行者身处的具体位置,并将其彻底诛杀。   当然,死亡亦是魇行者计划中的一环。这只初代魇行者被诛灭后,在珈蓝看不见的地方,化作一缕无形的轻烟,钻进他的心口,成为滋养魔种的肥料。   珈蓝对屠城一事并不知情,目睹此事并存活下来的人,就只有秋洵以及那名修士,而秋洵又有意瞒着,没打算现在捅破这层窗户纸,就令其傻傻地以为,除去了魇行者这颗定时炸弹,从此便可相安无事了。   诛魔一事,需天时地利人和,在此期间,所有知情人士都当做无事发生,秋洵与珈蓝的相处依旧如常。为令珈蓝更加信任自己,秋洵总是会在恰当的时机,向其倾泻自己的情意。   自屠城一事发生之后,魇行者没继续在明面上兴风作浪,他们就这样相安无事地在一起待了好几年。因秋洵时不时流露出的爱意,珈蓝心底斑驳的伤痕,被一点点修复,变得愈发的依赖他。   长久的朝夕相处下来,他对他已是情根深种,热烈的情意一点即燃,但两人都没有捅破这层近乎透明的窗户纸,任由暧昧肆意疯长。   天下修士筹备了五年之久,制定出完美的诛魔计划,设下天罗地网,只等秋洵找准最优时机,射出离弦之箭,以还天下一个太平长安。   这一年的七夕乞巧节,秋洵曾救助过的一户商贾之家嫁女,十分热情地邀他去城中喝喜酒,正巧珈蓝刚从昆仑回来,他便将其一同带去赴宴。看着一对璧人喜结良缘,家中高朋满座,听着锣鼓喧天的热闹,珈蓝眼中不经生出了艳羡之意。   喜宴散场之后,秋洵拉着珈蓝去了东市的市集,街市灯火通明,热闹非凡,久居深闺中的女子,刻苦研读诗书的郎君,为赴心上人之约,双双齐聚于此地,处处洋溢着甜蜜。   秋洵割下他与珈蓝的一缕发丝,编入红绳之中,系上一枚同心锁,戴在珈蓝手腕之上,目光柔情似水地看着他:“小景,你我相识甚久,已是情深义重,今日我有一不情之请,想同你喜结连理,你可否愿意?”   泪水浸湿了珈蓝的眼睫,倾泻而出的喜悦令声音变得颤抖:“这本就是我翘首以盼之事,自是愿意的。”   “我想以最高的嫁娶礼节,择一黄道吉日同你成婚,不知你可会嫌弃这些繁文礼节太过麻烦?”   “只要是你,便万事皆可。”   三书六娉,八抬大轿,自然少不了上门下聘,成婚当日也免不了结亲仪式,但外人无法踏入昆仑秘境,珈蓝也不愿让秋洵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便谎称自己的家族惨遭灭门,世间已无他的父母血亲。   为了保障礼节的完整性,他在昆仑山外的县郡置办了一处房产,命神兽知更鸟化作人形,冒充他的远房叔伯。   接亲那日,珈蓝乘上花轿,奔赴自己新的人生。   喜宴设在花涧小院,赴宴的宾客,都是同秋洵交好的修士,以及他曾经帮助过的凡人,尽管双方的父母至亲无法到场,但依旧热闹非凡。   洞房花烛夜,一杯合卺酒下肚,珈蓝不省人事。   待他恢复意识之时,已然身处于天下修士设下的伏魔阵中,而同他一样身穿喜服的秋洵,正手执他赠与他的剑,站在自己的对立面,而在秋洵的身后,站着曾经伤害过他的师门。   看着此情此景,珈蓝又怎会想不明白其中缘由。原来几载朝夕的美好光阴,不过是有利可图的逢场作戏。经年以来,惟有他一人入戏,故而落得满盘皆输,人心果然不可信。   “阿洵,同我虚以为蛇的这些年,想必你一定恶心坏了吧?”珈蓝心如死灰地看着秋洵,眼底浮现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紫色。 第137章   秋洵别开眼睛,不愿同珈蓝对视,声音冷硬地回道:“不,是恶心透顶。每当你用那双沾满血腥的手触碰我时,我就恨不得剥下自己的一身皮。”   秋洵曾经最疼爱的小师弟,站在他身后最安全的位置,在一众修士义愤填膺的讨伐声中,不动声色地将手伸进了袍袖里,眼底闪过一抹充满精明算计的光,随即直勾勾地盯着秋洵的后腰。   珈蓝流着眼泪笑出声:“是吗?我不介意令你更加恶心。”   珈蓝虽被用符纸搓成的绳子束缚,限制了一定的行动能力,但这并不影响他活动手腕,隔空将那小师弟吸过来掐住脖颈。   珈蓝用神力压制住小师弟,令其无法动弹和言语,仔细端详了一番他惊恐万分的脸,打算捏碎他脆弱不堪的脖颈,用鲜血为这灰暗无趣的世界增添一抹色彩。   想要杀生的念头,在珈蓝识海里肆意疯长,双眸的颜色在黑与紫中来回切换,但他心中与生俱来的纯善,又在尽全力压制着张狂的邪恶,令他没有真下这死手。   可身处困境之外的人,又岂会知晓珈蓝在多么努力地做着思想斗争,他们只会看见他想要杀人的疯狂。当善念终于胜过恶欲,他准备松开手放人一马时,一柄锋利非常的剑刃,却突然横亘在他的脖颈间。   在珈蓝顺着利刃抬眸望向执剑人时,他那双好不容易才回归本色的眼睛,彻底变成了毫无掺杂的纯粹紫色。   珈蓝歪下头,将脖颈贴上利剑,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我曾说过,只要是你,便万事皆可。既然你想杀我,那我便如了你的愿。”   他直视着秋洵的眼睛松开手,失去支撑的小师弟软着身体倒下地,因淬了毒而微微发黑的弯刀,顺着他的衣袖滑出来。   刀落在地上的响声分明清脆,对秋洵来说却格外刺耳,一股莫名的寒意,瞬间贯穿他的四肢百骸,他不可置信地瞪大了双眼,看向小师弟那张仓皇失措的脸。   “阿洵,就请带着对我的愧疚,好好的活下去吧。”   珈蓝几乎是用唇语在说,纵使修行之人的耳力再好,秋洵也没能完全听清,他不经疑惑道:“你方才说什么?”   珈蓝浅笑一声:“没什么。阿洵,为你而死,我甘之如饴。”   珈蓝将脖颈紧贴着剑刃,脆弱不堪的皮肤,很快就被割出一道血痕。珈蓝猛地一扭头,秋洵下意识抽回剑,珈蓝便借着这两股巧劲儿,成地割断了自己的颈动脉。   滚烫的鲜血,顺势喷涌而出,溅了秋洵一脸,他无措地呆愣在原地。   源源不断冒出的血液,并没有自然滴落,而是在空中四处飞散。沾染了鲜血的纸绳,仿佛被烈火灼烧了一般,全都化作了黑烟,继而珈蓝的身体重获自由。   珈蓝徒手握住秋洵的剑刃,抵在自己的心口处,一步步向着秋洵靠近,剑尖随之一点点没进胸膛,用只有秋洵能听清的声量说道:“我们好歹相爱一场,不妨告诉你一个秘密,只要挖出这颗心脏毁掉,魔神就永远不会现世,如此一来,你便会成为这天下的救世主,受万人敬仰。”   珈蓝直勾勾的视线,充满了蛊惑之意,秋洵在同他对山目光那一刻,便变得神情呆滞,木讷得宛如一个人偶。主导行动的意识被术法所操控,他满脑子都是剜出眼前人的心脏,但生在骨子里的纯善,令他并未立刻动手。   “机会近在咫尺,你还在犹豫什么?不过区区儿女情长,又岂能抵得过天下大义?”珈蓝握着剑步步逼近,没入胸膛的剑尖距离心脏仅有一厘之差,“阿洵,快动手毁了它吧。”   “好,毁了它。”   秋洵将大量真气注入剑内,掌心猛地推动剑柄,长剑瞬间贯穿珈蓝的胸背,甚至连剑柄的一段都嵌进了创口。他本就天赋极高,所运转的真气十分强劲,进入珈蓝体内的真气更是凶狠,顺利破除了心脏的保护机制。   一股股无人能见的黑气,从创口里源源不断地窜了出来,沿着珈蓝的身躯流动,直至将他整个人包裹住,才向着更远的地方泄去,蔓延到每一个人的脚边。   “阿洵,你做得很好,接下来就将它绞碎吧。”分明心脏都被捅出了个大洞,珈蓝却笑得十分畅快,丝毫不见痛苦之意。   秋洵得到指令,用力转动剑柄,珈蓝的心脏被绞得稀碎,然后他拔出长剑,将拳头没进血肉模糊的创口,掏出那颗残破不堪的心脏。   珈蓝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哇”地吐出一大口血,随即捂住胸口前的血洞,颤抖着双睫,难以置信望向秋洵,极致悲伤的痛苦终于出现在他眼中,泪水混杂着鲜血簌簌而下。   珈蓝猛烈地咳嗽了几声,摇晃着正在逐渐枯竭的身体,上前夺过秋洵手中的心脏,拼命地想要将它塞回原位,但事情已成定局,做再多努力都是无力回天。   他绝望地闭上眼睛,叹息一声,随即牟足了劲儿,一掌将秋洵拍出了伏魔阵,伏魔阵因此而破了个大洞。   等秋洵掉落在绝对安全的地带后,珈蓝通过洞口眺望了一眼花海,对着一众修士诡异地笑了笑,随后将自己的心脏捏得粉碎。   细碎的血肉掉落到在地上后,立马化作了一股股黑气,宛如一条条小黑蛇,沿着地面上的符文流窜,最后汇聚在原本束缚珈蓝的位置,凝结成一颗流光溢彩的紫色灵珠。   众修士想要上前抢夺这颗灵珠,全都被珈蓝一鞭抽飞出去,直至无人再敢轻举妄动,他才蹲下身捡起灵珠,嵌进原本属于心脏的位置。   待灵珠完全同自己的躯体融合后,珈蓝便施法修复自己身上的伤口,大部分创口都恢复如初,独独脖颈间那道留了疤。   “只有我的死亡,才能让魔种彻底生根发芽,今日之祸,皆是你们咎由自取。诸位,就请准备好迎接魔神降临吧。”   珈蓝的话语一出,沈洛二人眼前的世界便开始破裂崩塌,在珈蓝挥鞭大开杀戒的过程中,碎裂成一块块映射出众生死相的残片,再变成一片片随风飘落的雪花,回归真实景象。   他们在进入幻象迷阵后,有尝试破解这个法阵,但尝试了很多次都没能成功,洛书的阵法之术本就师出珈蓝,敌不过自然也正常。   这个法阵不会对人造成任何伤害,但必须得等到影像播放结束,他们才能从阵中脱身,故而被迫看完了珈蓝出演的虐心情感大戏。   洛书不清楚当年发生之事,那段时间珈蓝久出昆仑而不归,再回来时,脖颈上便多了一道狰狞的伤疤,性情也突然变得阴郁起来。   他曾询问过伤疤的来源,珈蓝只说是无知人类所害,只字未提与秋洵有关的种种。但结合珈蓝对人类的滔天恨意,以及囚禁虐待秋洵的行径,幻象中的过往十有八九是真的。   幻象迷阵自动消失之后,另一道更为厉害的法阵接踵而来,将他们困囿在这片雪地,不破阵便无法离开。   洛书执笔在雪面上绘出一道符文,将掌心贴合在符文之上,探寻阵心所在方位。要想破除此阵,必先摧毁阵心。   红色光路自洛书掌下而出,以此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射出,再衍生出分支深入地下。约莫过了十几分钟,一道光路探查到了大致位置,便号召其他伙伴汇聚于此处,在雪地上生出一簇火焰。   法阵阵心,便在这簇火焰之下。 第138章   洛书拉着沈雁行来到火焰旁,握着他的手一同覆于火焰之上。   原本不怎么起眼的一簇小火焰,在感应到两股强大真气的存在后,骤然变作一团熊熊烈火,炙热的外焰如同一个保护罩,将他们包裹在其中。   承受不住烈火的陈年积雪瞬时消融,变成滚滚江水向东奔流。   而隐藏在这厚厚的积雪之下,是有寒冰之力加持的永冻冰层,异常坚固且不会轻易融化,难以通过外力降其破坏,寻常焰火顶多也只能伤其皮毛。   若是有人想要强行破冰,便会有被自己力量反噬的风险。   红莲业火作为神界之火,同寒冰之力相生相克,只要能够打破它们之间的平衡点,便能消除这层屏障。   有两股神力加持的业火之力,明显强于此地的寒冰之力,上百米深的永动冰层很快便被烧穿。   由焰火形成的的保护罩,托着他们平稳地落在冻土之上。与此同时,与寒冰之力抗衡的业火燃烧殆尽,滚滚浓雾袭来,两人陷入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   沈雁行松开了洛书的手,不知去了何处,甚至还刻意隐藏了自己的气息。两人被隔绝在浓雾之中,业火也难以将其驱散,洛书感应不到沈雁行的存在,顿时慌了神。   若是因为介怀过去种种,想要暂时与他保持距离,倒也无妨,怕就怕沈雁行是落入了珈蓝设下的陷阱。苦寒之地会影响沈雁行的状态,诱发寒毒削弱他的实力,珈蓝为他量身定制的陷阱,必然会对他的神魂造成不小的伤害。   洛书盘腿坐在地上,指尖轻点地,闭上双眼,将全身的感官都调动到戴有绳结戒指的无名指上,同时释放出神识。   两枚绳结戒指上都有他施加的法印,只要能感知到另一枚的存在,哪怕只是微末的一点响应,他手上这枚便会变得滚烫。   时间过去了半刻钟,绳结戒指毫无动静,释放出去的神识也未能得到任何回应。周遭一片死寂,了无声息,安静得令人心悸,一股寒意顿时涌上洛书心头。   由此,洛书更加确定沈雁行不是在赌气,而是已经身陷危险之中。   沈雁行并非是什么拎不清之人,绝不可能在这种情形下耍小孩子脾气。极度不安的心跳,掷地有声地回荡在他耳边,提起的心仿佛就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咚,咚,咚……”   沉闷且有节奏的敲击声,在这暗无边际、寂静无声的空间里,毫无征兆地响了起来,时远时近,时轻时重,与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形成共振。   这回荡在暗夜里诡异的声响,就仿若一根锋利的巨型钟摆,准备随时割断人因恐惧而紧绷的心弦。   伴随着“咚咚”声的响起,一股熟悉又陌生的气息,在缓慢地向洛书靠近。   洛书平复好慌乱的心跳,屏住鼻息,听声辩位,将手下冰层变作冰锥,掷向制造异响的源头。   “当真不愧是审神者大人,哪怕制造出这毫无章法的动静干扰,用魇雾隐匿我的气息,您亦能在短时间内分辨出我的方位所在。”   听见装神弄鬼之人的声音,洛书猛地睁大了眼睛,声音的主人是与他极其相熟之人,而这人本不应该出现在此处才对,这话也决计不该出自他之口。   今日一出接着一出的变故,令洛书思绪乱了又乱,一时间无法想通这人缘何在此,同时也在防御与进攻之间犹豫不决。可在这种危机四伏的地方,容不得人犹豫半分,三枚淬了剧毒的银针齐齐朝他射来。   “叮!”   一块半透明的冰片突然出现,挡下了银针的攻击,冰片内蕴含充足的灵力,银针承受不住,在发出清脆的撞击声后,便与冰片同时碎成了齑粉。   由真气转化成外力称之为法力,而由灵气直接转化成外力称之为灵力,神明运用天地灵气必须以自身作为媒介,将灵气转为真气才能为己所用,从古至今,从未有人能做到直接运用天地灵气,这人是世间头一个。   “我不过只是消失了片刻,便有人急不可耐地跳出来作乱,当真以为我是死了吗?”   一道锋利非常的的剑气,携着寒光四射的剑芒破开黑暗,刺向隐匿在魇雾中的作乱者,魇雾将他层层包裹,始终无法令人看清他的模样。而作乱者同样回以剑气,挡下这势如破竹的攻势,浓浓魇雾随之卷向攻击他的人。   这魇雾除了能遮挡人的视线,似乎也没什么大用处,几道剑光便能轻易将其驱散。   沈雁行握着把寒冰化作的剑刃,这冰剑通身透亮,散发出淡淡的蓝光,他后背倚靠着冰冷刺骨的冻土墙,冷眼看着龟缩在浓雾中的胆小鬼。   洛书腾地一下站起来,三步并两步地走到沈雁行跟前,忧心忡忡地问道:“雁行,方才发生什么了,你为何……”   为何不回应我。   洛书的话没有完整问出口,既然沈雁行安然无恙,答案便没有那么重要了,始终悬着的心,总算是能落下来了。   可当淡淡蓝光映在沈雁行脸上时,洛书看到了他嘴角的一点微末血渍,明明是那么不起眼,却变得十分扎眼,洛书刚平缓下来的心,险些又蹦出了嗓子眼。   是先前与珈蓝的缠斗,害他受了内伤,还是方才真的遇到了什么危险?这冻土之下的温度远低于地面,雁行待在这种恶劣环境里会十分不适,同时也会影响他伤势的愈合速度。   洛书心疼地皱起眉头,伸手想要拭去沈雁行嘴角的血渍,并为他输送真气缓解不适,可沈雁行却侧过头躲开了。   “别碰我。”沈雁行垂着眼,面上情绪不显,语气却很冷淡,不带一点感情,说出的字不多,却很伤人。   洛书被这冷漠疏离的语气镇住,一时间忘记了该如何呼吸,也丢了平时的聪明才智,怔怔地看着沈雁行,不知该如何是好,竟说出了一句恐会火上浇油的话:“雁行,你莫要再多想,我念的从始至终都只是你。”   沈雁行不曾回应,也没有看洛书一眼,只是挪动步子拉开了彼此间的距离。   “两位,现下恐怕不是叙旧的好时候吧?”浓雾中的人格外擅长煞风景,掷来一把银针搞袭击。   银针是朝着洛书的后背掷来,沈雁行下意识的动作快过脑子,一把将洛书拉入怀里,用冰刃将银针挡下,并原封不动地还了回去。   银针与剑刃相撞,在这相对密闭的空间内,发出一连串清脆的回响。   一阵阴风卷起,魇雾在这人的操控下,变形成一个巨大的手掌,张开五根粗壮的手指,想将沈洛二人捏入掌心。   就这点小把戏,沈雁行又岂会如他所愿,只需一记眼神刀,便能让大手掌退却,再劈出一道剑气,大手掌就变得溃不成形。   解决掉了眼前的危机,沈雁行收回自己护住洛书的手,走到浓雾前,冷言嘲讽里面的人:“珈蓝费劲心思控制你,就只为了教会你这么点不入流的戏法吗?”   “诶,心急可吃不了热豆腐,这些不过只是开胃前菜,真正的好戏还在后头等着你们。”黑暗中除了这人说话的声音外,还有缓慢摊开折扇的声音。   一直隐藏在魇雾中的人,是本该待在昆仑疗伤的江岁,至于他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与沈洛二人兵戈相见,其原因并不难猜,只要他体内的摄魂钉未被完全除去,摄魂钉的作用就一直存在,重伤之体的意志比较薄弱,珈蓝对他的控制很容易再次占据主导。   被珈蓝的摄魂钉所控制,同他说理毫无作用,洛书没打算与他多费口舌,现下更重要的事,是找准时机帮江岁抢回意识主导权。   江岁随意摇晃了几下折扇,遮挡他的浓浓魇雾被从中劈开,显露出他的身影。全黑的大帽子斗篷,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只露出了鼻子下面的部分,与半截脖颈,苍白的皮肤上,布满了蓝紫色的细长纹路。   “两位,想要离开这里吗?”   “若是想离开,就杀了我身后这些人。” 第139章   江岁掀开斗篷的下摆,将魇雾尽数收入其中,冰雪之下黑暗不再,阵心完整的出现在他们眼前,丧心病狂的珈蓝竟使用活人祭!   地面上钉了很多根木桩,每一根木桩上都绑着一个被符纸包裹的活人,此为生桩,在正中心的位置,是一根巨大的冰柱,冰柱内同样封着一个活人,此为阵眼。   每根木桩与冰柱之间,都连接着一根裹满符纸的铁链,铁链绑在人的脚腕上,汲取他们的鲜血,供养封在冰柱之中的人。不过现下生桩的伤口已经结痂,阵眼处于沉寂状态,只是将他们困住,暂时不具有攻击性。   从各个生桩的方位来看,这是一个六芒星阵。   在这十二根生桩里,有他们所认识的熟面孔,闻钦,贺舟,许放,赵靖,陆亦铭,周晴雨,刑侦队的六个人构成了六芒星阵的外角,直接杀掉这六根生桩,就可以破除阵法。   破阵之法很简单,可他们看着这几个被无辜牵连进来的人,真的能下得去手吗?答案自然是不能,无论生桩是否是与他们相熟之人,作为庇护苍生的神明,都不会取凡人性命,哪怕当下情况紧急,他们也会另择他法。   除去毁掉生桩之外,还可以选择直接杀掉起阵之人,可起阵之人是江岁。洛书并不愿同江岁动手,若非当年自己的疏忽,江岁又岂会落得如今这副田地,于情于理,他都无法杀掉这起阵之人。   这世间不存在死阵,总会有其他破解之法。   “怎么,下不去手?若是不忍心下手,我很乐意为你们代劳。”江岁抚摸着贺舟的脖颈,一脸期待地看着他们,只要他们同意这个提议,贺舟的脖颈就会被拧断。   “我不会让这里的任何人死去。”   洛书注视着江岁的眼睛,试图从他的眼睛里,找到他意识未被完全占据的线索,可这张脸哪怕做出再鲜活的表情,都挡不住枯败的死相,被摄魂钉控制的人,同活死人没什么两样,   “你若舍不得他们死,那便只能除掉我了。”江岁松开对贺舟的桎梏,用双手掐住自己的脖颈,走到洛书面前,笑得怪异又瘆人,眼中充满了对死亡的期许,“可是我下不去手,要不你帮帮我?”   江岁的袖中藏着一柄短剑,折射出的微末寒光,恰好刺中了沈雁行的眼睛,他将洛书拉到自己身后,用秋风隽划破江岁藏匿凶器的衣袖,夺过那柄短剑,并将意图行凶之人一掌拍飞。   江岁被拍飞出去很远一段距离,直至撞到冰柱才停了下来,如此之大的撞击力,冰柱上竟未出现一丝裂纹,反倒是江岁被它撞得吐出一口老血。   江岁不紧不慢地擦掉唇上鲜血,扶着冰柱站起身,笑了笑,说:“真可惜,被你发现了。”   沈雁行没同他废话,用两根手指折断剑身,将尖锐的那一半掷向江岁。断剑从江岁的颈侧擦过,割破了他的耳垂,最后钉入冻土之中。   “看来你们已经做出选择了,那便动手吧。”江岁歪头指着自己的脖颈,示意他们往这里砍,耳垂滴下的鲜血落在脖颈上,瞬间便被那些蓝紫色纹路所吸收。   洛书跨过一根又一根铁链,走到江岁面前,握住他指着自己脖颈的手腕,蹙眉说道:“你变成如今这样是我之过,我不会对你动手。”   “planA和planB都不选,那你该怎么出去呢?”江岁垂下眼,看似很犯难地思索了片刻,随即抬眸看下洛书身后,就着被他握住的手指向沈雁行,神色兴奋地笑了,“看来就只能选择planC了。”   洛书顺着江岁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神色瞬间变得警惕起来:“什么意思?”   “自然是……”江岁话说到一半停了下来,勾出藏在领口之下的骨哨,挣脱掉洛书的手,将洛书一掌拍出阵眼的同时吹响骨哨,“除掉主人的眼中钉。”   骨哨声起,生桩睁眼,颂念咒文,铁链骤然收紧,结痂的伤口受力崩开,冰柱开始汲取生桩的血液,明黄的符纸被血色浸染,而血液供养的冰柱却未曾变色,全都被封在里面的人所吸收。   随着生桩颂念咒文的速度加快,铁链开始剧烈晃动,敲击着冰面发出叮铃咣啷的声响,冰面承受不住接连不断的撞击,很快就出现了许多大小不一的裂纹,浓郁的黑气从这些裂纹里逸出。   江岁划破自己的手心,然后用力握拳,大滴大滴的鲜血从掌缝间流下,落在冰面上汇聚成一个小水洼,但很快又渗透进裂纹里,冰柱将这些血液全都吸收后,瞬间变得通红,映射出昏暗的红光,四处散开的黑气,营造出来的朦胧感,使整个空间看起来异常诡异。   阵眼只要被唤醒,就无法中断,一旦受到外力攻击,就会立即开启自毁机制,将全部生桩抽成人干,摧毁法阵内的一切,只要不轻举妄动,这些人就尚有一线生机。   阵法有相似之处,却也不尽相同,洛书未曾见过这个法阵,无法预料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只能一直紧紧攥住沈雁行的小臂,生怕自己一放松,就会再一次找寻不到他的踪迹。   令人感到不适的黑气,在整个空间里弥漫开来,却独独不敢侵犯洛书圈起的领地,一个仅能容纳两人的方寸之地。   随着裂纹的不断增多,黑气的浓度变得越来越高,几乎挤走了这里面的所有空气,幸好神明不需要依靠氧气维持生命,否则还没被杀死,就先被憋死了。   沈雁行觉察出了这些黑气的异样,赶紧提醒道:“洛书,屏气,过量吸入会损伤元神。”   江岁的掌心还在不断溢出鲜血,他将这只手贴在冰柱上,侧头对沈雁行说道:“看来你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了,我认为比起他,你更应该担心自己才对。”   “就你们这点小伎俩,恐怕还伤不到我。”在沈雁行并起的指尖上,有一个蓝色的光球,随着黑气的靠近而变得愈发明亮,蓄势待发。   “我劝你最好莫要轻举妄动,被钉在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在你发出攻击时,变成我的挡箭牌。自诩正义的神明,又岂会滥杀无辜?”江岁勾起唇角,随意踩住一根铁链,被其束缚之人立马发出痛苦的哀嚎。   江岁咬破自己的食指,在冰柱上画出一道符文,原本昏暗的光亮,瞬间变得异常刺眼,弥漫整个空间的黑气,重新回到裂纹之中,又迅速被吸入冰柱之内,江岁通过与冰柱连接的伤口,将这团浓缩的黑气吸入自己掌心。   江岁单手操控着那团黑气,上下翻转了几次,气团随着他的动作变得越来越大,两股强大的力量在气团内翻涌较劲,这分明只是一团气,却似惊涛骇浪。他的另一只手对着气团轻轻一弹,气团就变作巨兽一般,张着血盆大口,朝着沈雁行咬去。   在气团被弹出的同时,沈雁行将指尖光球掷了出去,洛书也手执洛神笔画出一道光圈,光球与光圈合为一体,瞬间就卸下了气团的攻击,这几股不同的力量绞在一起难舍难分,最终一同溃散。   可他们不知,这只是江岁使出的障眼法,真正的危险在沈雁行身后,无声无息地出现。   一个由黑气形成的大手掌,从沈雁行的身后将他抓住,他的双脚瞬间悬空,头险些撞到顶上的冻土。这个过程极短,他们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沈雁行的整个身体都被黑手包裹住,只剩了一颗头和一双脚在外面,它将沈雁行攥得很紧,用了几乎能将人直接捏碎的力道,这样分明会十分难受,沈雁行的表情却不见任何变化,就仿佛被禁锢之人不是他一般。   洛书轻转笔尖,一团熊熊烈火至笔尖而出,再跟着笔尖的转动变作一条火龙。   “出!”   随着洛书一声令下,龙吟声响彻云霄,紧接着龙口里吐出紫色火焰,将整个大黑手包裹在其中,在火焰与黑气较力之时,再用龙身将其缠住,把这些黑气吞入腹中。   原本应该是火龙将这些黑气吞噬后,将其一点点进行消解,可事实上却是黑气在蚕食火龙,火焰正在变得越来越暗,呈现出不可扭转的局面。最终火龙被蚕食殆尽,成为了黑气的养料,用以运作的能量变得充沛之后,黑手就将沈雁行攥得更紧了。   这一次,沈雁行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皱起的眉头,紧咬的牙关,都能显露出他的痛苦。   见红莲业火非但对其无效,反倒助长了它的气焰,洛书心急如焚,飞身而起,双手结印,火红的真气在他指间萦绕流转,变成一根根拥有实体的细线,缠绕着黑手,欲将其割裂撕碎。   “洛书,你的力量于它无用,别白费力气了。”沈雁行将声音控制得很好,咋一听就像个没事人一样,但还是能从不稳的气息里,觉察出他身体的异样。   “什么?”   江岁顺着沈雁行的话,为洛书答疑解惑::“他说得没错,你就别白费力气了。这可是用混沌之力为他量身打造的礼物,尔等又岂能与之抗衡?”   沈雁行仰着头,艰难地喘|息了几下后,咳出一口鲜血,忍痛对洛书说道:“不用管我,我能应对混沌之力,只是需要时间罢了。你尽快想办法离开这里,珈蓝现下恐怕已经到达敕邺,他的目的是无妄之门,你必须得赶过去阻止他。”   要想尽快离开这里,眼下只有两种办法,一是毁掉生桩,二是除去起阵之人。若是选择第二种办法,或许沈雁行就不用再被混沌之力束缚,他们就能够一同离开,可是……   就在洛书犹豫不决,难以做出选择时,江岁的身后突然发生了变故。   “咔嚓!” 第140章   一根尖利的白骨从里面捅破冰柱,几道大小不同的裂纹,从白骨边缘蔓延开来,裂纹延伸出去的分支瞬间布满整根冰柱。   被封在冰柱之内的人,朝白骨里灌输大量真气,原本诡异的红光,一下子就变成了冰蓝色。   冰柱不堪重负炸裂开来,四处飞溅的锋利冰片,在江岁身上划出了许多道口子,有些甚至直接扎进了他的后背,但很快又因极高的体温而融化,冰水混着血液一同流到地上。   被封印之人手持白骨,从后背捅穿了江岁的身体,他握着胸前浸满鲜血的白骨,不可置信地转头看向身后之人。   被封在冰柱内的人竟然是乔思衡!   乔思衡剧烈地咳了几声,仿佛要将肺给咳出来,大股大股的鲜血,源源不断地从他嘴角留下,好似要流干了才会罢休。   他紧紧搂着江岁的腰,近乎哀求地说道:“我将原属于你的神骨还你,你把我的阿岁还给我好吗?”   看到乔思衡的出现,洛书只是诧异了一瞬,便想通了其中的缘由。   江岁被沈雁行一掌拍成了重伤,重伤之下的元神会十分脆弱,到达一定的临界点时,摄魂钉便开始抢夺本体的主导权,被摄魂钉操控的江岁,打晕了寸步不离照顾他的乔思衡,将其带到此处,并让其成为整个法阵的关键控制点。   但如此一来,法阵内就出现了不可控因素,关键点也就变成了致命点。或许,江岁在做出这个决定时,尚存一丝本体的意识吧。   “若是没有我,你便不会自断神骨,不会中他们的埋伏,也不会变成如今这般,所有祸端皆因我而起,就让我来了结这一切吧。”乔思衡握住江岁的手猛然用力,将白骨往回推,白骨的后端直接扎进他的胸口,冰蓝色流光从他的伤口流经白骨,进入江岁的体内,他的脸色因此变得愈发苍白,说话都是有气无力的,“阿岁,你我今生无缘,愿我们来世再见。”   在乔思衡真气输送的过程中,摄魂钉被一点点逼出,江岁身上的蓝紫色纹路变得越来越浅,直至完全消失,他的双眸变得清亮有神,原本灰白的面颊也恢复了应有的血色。   而随着真气的大量流失,乔思衡的元神本元逐渐枯竭,他的身体从手开始一点点变成半透明的状态。   乔思衡整个人都变得半透明时,摄魂钉彻底离体,落到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江岁终于夺回自己的意识主导权,不再受任何人控制。   乔思衡因难以站稳而摇晃着身体,眷恋不舍地看着江岁,用尽最后的力气告别:“我终于找回你了,可却是别离之时。”   说完最后一个字,乔思衡的身体终于支撑不住向前栽去,落到江岁怀里,整个人绵软无力得像没长骨头一样,他的脖颈枕在江岁手臂上,脑袋直挺挺地向下垂着。   江岁跪在地上,不知所措地抱着浑身瘫软的乔思衡,甚至都忘了给他调整一下姿势,就任由他面朝腰腹背朝天地跪着。   被业火融掉的洞口,忽然飘进了大片大片的雪花,坠落在他们的身上凝成了霜,白白的一层仿若纯白丧衣。天上的雪花在不停地飘下,乔思衡的身体也开始变成片片雪花,与它们一同化作雪水归入大地。   江岁眼睁睁看着乔思衡的身体消散,却无能为力。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救救他?”江岁渴求般地看着洛书,双眼因为过度悲痛而布满血丝,不断流下的泪水,如同潺潺流淌的小溪。   神骨离体,元神燃烧殆尽,早已是无力回天。相逢即是别离时,又叫人怎能不悲痛欲绝。   天神拥有更加强大的力量,却不是万能之神,无法实现世间众人的所有诉求,但洛书不忍抹灭江岁那零星半点的希望,只能撒下善意的谎言:“乔思衡本就是因你的神骨而飞升,只要将他的残元温养在你的本元内,你们终将会有重逢之日。”   一阵风起,几乎卷走了所有雪花,唯余一片落在江岁掌心,变成冰蓝色流光,钻进了他的身体。   江岁立刻捂紧了自己的腹部,指尖都快要嵌进去了似的,又悲又喜地说道:“我的阿衡他还在,我感受到他在我的体内了!”   沈雁行将手搭在洛书肩膀上,神色凝重地对他说道:“事态紧急,现下我们必须赶去敕邺,阻止珈蓝打开无妄之门。”   在江岁恢复神志之时,沈雁行也脱离了混沌之力的桎梏,并将混沌之力收为己用,用它来破解这丧尽天良的法阵。风起之时,法阵就完全失效了。   沈雁行负责起阵,能瞬间通往敕邺的法阵。在起阵期间,洛书则负责将十二根生桩的灵体封印,收入须弥珠内,精神状态极差的江岁,也被一同收入其中,他的身体才刚恢复,体内能够运转的真气所剩无几,实在不宜参战。待一切事情结束后,洛书会将他们交与玉卿救治,   敕邺被珈蓝用屏障隔绝了起来,法阵只能到达距离敕邺一步之遥的昆仑。   昆仑已被魔兵攻破,四处皆是惨相。   魇行者放火烧了神鸟栖居的梧桐林,拔光幼雏的羽毛,将它们的尸体串在碳化的树枝上。原本萦绕在半山腰的仙雾,变成了呛人的滚滚浓烟。他们炸毁了神兽休憩的山洞,用碎山石填入天池,赶走了龙鱼一族。来不及逃命的蛟龙人鱼,被石块砸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地浮在混浊不堪的水面。倾泻而出的天池水,淹没了山脚的花海。   原本负责镇守昆仑的神明,全都被摄魂钉控制,他们守在半空,阻止所来之人破坏珈蓝的大计。   而到处都是残垣断壁的地面,是打了鸡血的药人大军,全都张着血盆大口,眼神贪婪地仰望着沈洛二人,盼望着他们能够掉下来,好咬上一口神明的血肉。   屏障不仅阻断了他们的去路,也近乎完全隔绝了视线,难以看到里面正在发生什么,也无法确定珈蓝到底进行到哪一步了,但能确定的是,无妄之门尚未被打开。   要想打破屏障,就先得解决掉眼前的拦路人,但好在这并不难。   可以先用符文将被控制的神明封印,收入芥子空间内的无人区域,等一切都风平浪静后,再处理掉他们体内的摄魂钉。至于地面上的药人大军,解决起来就更加简单了,只需放一把红莲业火。   “雁行,你去分散他们的注意力,我找时机将符文打到他们身上。”   “好。”沈雁行点头回应,无需多问缘由,一句话便能意会。   “他们虽实力不及你,但胜在人多,你千万小心。”   “知道了。”   沈雁行控制秋风隽化出数道剑气,将众神明团团围住,只要他们不主动出手,剑阵就只起围困的作用,但要他们像个呆瓜似的一动不动,那必然是不可能的。他们有的抡大斧,有的耍大刀,有的玩卷轴,有的挥拂尘,各式各样的法器,齐刷刷地攻击着剑阵。   比起剑阵被攻破,沈雁行更担心不慎伤到他们,全程只开启了剑阵的防御机制,分明杀伤力十足的剑气,偏生未伤人一毫。   众神明的精力都放在了攻破剑阵上,基本无暇顾及其他,洛书起笔绘符,找准时机将符文打进每一个人的丹田,再一一收入芥子空间。   在这期间,地上那群药人玩起了叠罗汉,妄图以肉身搭起天梯,吃到飞在天上的神肉,但这群药人之间毫无配合可言,叠不了几个人就开始往下倒,这边倒了那边叠,导致地上躺了一堆,你压着我,我压着他,谁也不让谁,最后大家都起不来,只能张着大嘴嗷嗷叫,叫得还异常的嘶哑难听。   一场大火燃起,被禁锢的灵体终于得到解脱,他们再也不用蚕食同类,再也不用遭受大罪。   既然守护屏障的人没了,那就该解决掉屏障了。   沈雁行朝秋风隽内注入大量灵力,直至长剑通体透着明亮蓝光,掌心推动着剑柄,将剑尖钉入屏障,可里面有一股无形的力在阻挠着他,再想往内推就变得十分困难了。   珈蓝不可能只留这些人在外面,越是平静,就越是危机四伏。洛书以笔起阵,将沈雁行和自己圈在保护罩内,他同沈雁行背贴着背,注视着周围是否会有异动。   果不其然,在昆仑全年飘雪的雪山顶上,出现了阿银的身影,这次他没有戴面具,是一张和郁颐一模一样的脸。郁颐,郁银,两个极为相似的名字,一条珈蓝身边最忠心的走狗。   “放弃吧,即使你们能破除这屏障,也难以改写今日之结局。不妨告诉你们,从我们在渝市相遇那日起,你们就已经落入了主人精心设下的圈套,只要能将你们困住一时,计划便能在暗中顺利进行,现下已经到了最后环节,哪怕你们比预计来得更早些,也无法破坏主人大计。”郁银说完,飞身来到洛书面前,盘在手上的长鞭蓄势待发,那是珈蓝的法器。   这时屏障已经开始出现裂纹,秋风隽被推进去了好几寸,来自内部的阻力也越来越大,沈雁行需要注入更多灵力,才能继续将其推入,好在消耗的这点灵力,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只不过是沧海一粟。   “洛书,我还需要一些时间,你先拖住他。”   “他一时半会儿破不了我的屏障,我来帮你一起会快一些。”洛书用洛神笔维持屏障,转过身握住沈雁行的手,将大量法力注入秋风隽内。   两股强大力量交织并行,的确推进得更容易了些,屏障上的裂纹变得越来越多,剑身刺出的豁口也逐渐变成了洞,距离破除屏障已经不遥远了。   哪怕打破不了洛书的屏障,郁银也要搅得两人不安宁,蓄足了力朝着洛书挥出长鞭,只为分散其精力。   但在长鞭挥过头顶时被一白绫缠住,白绫的主人就着长鞭将郁银往后拽,因事发突然,郁银未能及时反应过来,一下子被拽得失去了重心,身体在半空中忽上忽下,跟在坐过山车似的。   等郁银好不容易稳住身体重心,又有一把长刀朝他重重劈来,若非躲闪及时,他的身体就被竖着一分为二了。   所来之人是玉卿和秦越溪,有了她们在旁绊住郁银,洛书就能心无旁骛地协助沈雁行破障。   “轰隆隆!” 第141章 大结局上   突然,从屏障内传出震耳欲聋的巨响。   紧接着,地面开始剧烈震颤,群山坍塌,巨石毫无章法地到处乱滚,天池彻底被石块填满,池水全部倾泻而出,昆仑外的平原直接变成了湖泊。   天上瞬间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交错而至的闪电,像是要将天空撕裂了一般,整个昆仑变得忽明忽暗。   雷声停止之时,滂沱大雨倾盆而下,大颗大颗的混浊雨滴落到地上,不出一会儿功夫,就将大片植被腐蚀成了黑水。这雨水的腐蚀性极强,哪怕是神明的皮肤沾上,也必须得承受一下强烈的刺痛感。   强度极大的地震将地面撕裂,形成了一道深不见底沟壑,大量黑气源源不断地从沟壑内逸出,昆仑一下子就失去了光明。   原本专心致志破障沈洛二人,被一股极强的力量弹开了数百米远,若非有洛书设下的屏障保护,他俩身上多少得挂点彩。   通过被秋风隽破开的洞看进去,原本被封印隐藏起来的无妄之门已经现世了!   珈蓝正手持一把散发着浓郁黑气的斧头,用力劈砍着无妄之门上的古铜锁,无妄之门就要被打开了!   屏障内除了珈蓝和魇行者大军外,还有成百上千个被符文控制的类人,这些人类是珈蓝献祭给混沌之主的礼物,神州与混沌不能在同一空间共存,混沌的人要想在神州界内自由行动,就必须有这些人的肉体作为容器,甚至连珈蓝自己,都会变成混沌之主现世的载体。   “主人大业将成,你们费心守护的世界,很快就会覆灭了。”郁银用身体挡住洞口,在无妄之门未被打开前,只要沈雁行他们敢硬闯,他就会献祭自己的身体,以填补屏障的缺口,哪怕就只能拖延一时,他也心甘情愿做出这牺牲。   “痴心妄想!”沈雁行划破自己掌心,将鲜血从剑柄涂抹至剑尖,秋风隽吸收血液后变得通体透亮,散发出极为耀眼的蓝光,直接照亮了整个昆仑。   沈雁行反握剑柄向前一推,秋风隽便以极快的速度飞出,快到令人根本来不及防御,仅用一秒时间就正中郁银丹田。   巨大的后坐力,把郁银死死抵在屏障上,硬是将他身后的破洞给顶大了,屏障上的裂纹一下变得跟蜘蛛网似的,看上去只要轻轻敲,就能把它给搞碎掉。   郁银一口鲜血喷了几米远,强忍着剧痛拔出秋风隽扔掉,就着被剑贯穿的伤口,将手伸进去掏出自己的本元,大笑着放出豪言:“我绝不会让你们破坏主人大计!”   郁银揉碎自己的本元,将其织成一张网,覆盖在破开的洞口上,屏障将这张网吸收后复原了一部分,但秋风隽的力量太过强大,对其造成的破坏力太大,尽管他做到这地步,也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罢了。   “主人……阿银只能陪您到这里了……”郁银依依不舍地看了珈蓝最后一眼,阖上双眸直直坠地,落入沟壑之内,再不见踪影。   郁银在彻底没了生息前,回忆起了与珈蓝的初见。   他本是南疆巫主的长子,却因在出生时破开自己母亲的肚子,而被所有族人认定为怪物,将他囚禁在饲养虫蛊的山谷里,那里阴暗潮湿,瘴气缭绕,难见天日。   人人都把他当做泄愤的工具,对他进行了许多非人的虐待,每次都是命悬一线,明明可以任由他就此死去,却又偏偏要将他救活继续虐待。他决定不了自己的自由,也决定不了自己的生死。   直到那日珈蓝出现,问他要不要跟自己走,将明媚的光照进他的世界,他才终于可以活得像个人。   这一次,他总算可以自己决定生死,总算可以还那日的救赎之情了。   沈雁行再一次将秋风隽刺向屏障,但这一次剑尖才刚碰到,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弹开,沈雁行也被连带着弹出去很远,最后被洛书接住,同时屏障也彻底破碎。   “轰隆隆!”   无妄之门被打开了!   “洛书,快起阵,不能让他们离开昆仑!”沈雁行说完,赶紧召出万剑阵将敕邺围起来。   洛书闻言不敢怠慢,立即与秦越溪她们一起,将法力注入埋在地底的镇山石,唤醒原本用来保护昆仑的法阵。魔物无法进入法阵,同样也无法从里面出去。   可惜,这个法阵不是无敌的,必须源源不断地输入法力,才能维持它不被破坏。可现下昆仑就只有他们四人,沈雁行必然要与混沌之主一战,洛书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沈雁行以少敌多,但仅靠玉卿和秦越溪,又很难坚持到最后。   好在这时,镇守各地的神明终于到达昆仑了。其实,他们在收到昆仑有异变的消息时,便立马赶过来了,但全都被珈蓝提前设下的伏兵拦在了半路,力量弱些的神明,甚至还受了不轻的伤。   世间神明皆聚集于昆仑,拼上毕生所能,堵上自身性命,只为守护天下太平。因为,这是所有神明肩负的使命。   一缕黑影从门缝飞出,钻入珈蓝体内,他的双眸瞬间由紫变红,在人群中寻找到沈雁行的身影,看着他笑得意味不明:“我们终于见面了,雁月。”   沈雁行操控着剑阵向内聚拢,冷言回道:“谟柯,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谟柯活动了几下筋骨,适应这具与混沌中人完全不同的身体,看着珈蓝白皙有血色的皮肤,感受着温暖正好的体温,觉得十分满意,随即,转身朝开了一条缝的无妄之门打出一团黑气。   无妄之门大大打开,一缕缕黑影争先恐后地飞出,钻入一个个珈蓝献祭给他们的容器里,这些人被夺走身体后,全身皮肤瞬间变成了青白色,眼睛也都变成了竖瞳,嘴里还冒出两颗尖利的长牙。   “雁月,我不是神州中人,你无权管束我,来去皆是我的自由。”看着剑阵逼近,谟柯丝毫不慌,大不了就是废掉一具容器,反正废了再重新挑选一具即可,他觉得沈雁行身边那人就很不错。   沈雁行飞身来到剑阵前,再次下逐客令:“你若现在回去,我可以当你从未来过,但你若是继续执迷不悟,我就只能将你就地诛灭了。”   “既然你都如此说了,我们便来一较高下,由胜者决定两界命运。”谟柯双手结印,大量黑气从门内逸出,将万剑阵与沈雁行一同包围了起来。   沈雁行飞身进入剑阵,与谟柯打得难舍难分,神州保卫战一触即发!   “雁行!”看着沈雁行的身影瞬间消失在黑气之中,洛书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携着一个巨大的火球,快速朝着黑气飞去。   然而洛书飞到半途,被一群魇行者拦了下来,他们是来自于混沌的精锐,同珈蓝造出来的那堆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红莲业火虽能伤到他们,却无法直接将其除掉。他与这群魇行者缠斗在一起,一时间难以脱身。   眼下昆仑的神明数量足够,只需一半负责输送法力维持法阵,剩下的则要负责歼灭魇行者大军。他们各自手持法器,同魇行者进行对抗,场面一下子就变得混乱了起来。   玉卿挥出几条长长的白绫,将缠着洛书的魇行者暂时捆住,为洛书争取到了短暂的脱身机会。秦越溪转着环首刀,劈向从背后偷袭玉卿的魇行者。原本同洛书缠斗的魇行者,就这样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她俩的对手。   混沌之力比魇气难对付得多,要想用红莲业火将这团黑气烧出个洞来,得耗费不好法力与时间,洛书无从知晓里面的状况,急得额头直冒汗。   风神借助雨神和雷神的力量暂时脱了身,尽力避开所有可能会被魇行者缠住的方位,来到洛书身边,用风之力为红莲业火加强威力。   有了风神之力的加持,黑气被红莲业火灼烧的地方,很快便有了溃散的迹象。眼看着有了希望,洛书不计成本地加大了火力,耗费了大量法力,甚至燃烧了元神之力,为业火加持威力的风神同样如此。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天地灵脉被混沌之力侵蚀,昆仑的灵气已经开始变得逐渐稀薄了,他们若是耗光了体内真气,就很难再汲取灵气进行补给了。   气团被烧出豁口之时,沈雁行一脚踹向谟柯,并借助后力飞身离开剑阵,操控秋风隽急剧收缩万道剑气,尽数刺向珈蓝的身体,但这些剑气才刚触碰到目标物,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弹开,到处乱飞的剑气不仅刺伤了一群魇行者,还划伤了一部分来不及躲闪的神明,完全就是无差别攻击。   虽然剑阵没能毁掉珈蓝的身体,但好在破坏掉了混沌之力结成的气团。   “雁月,天地灵脉正在枯竭,你们的法阵维持不了多久,你们的力量也在变得越来越弱,最终的胜者只会是我。放心,我会留你一命,带你一同见证两界的融合。”谟柯召来大量混沌之力,注入每一个魇行者体内,让他们的力量翻了好几倍。   与这群魇行者缠斗在一起的神明,明显感觉到这群人变得更加难对付了,也能感受到自己正在一点点变弱。   负责维持法阵的神明遇到了同样的困境,镇山石汲取的能量越来越多,所有人都开始变得力不从心,甚至有些人的七窍已经开始流出鲜血。   “我本就不依赖灵脉,枯竭了又如何,只要有我在,你就休想得逞。”沈雁行蓄足了力,朝着珈蓝的心脏刺去。   谟柯侧身躲过,并反腿踢向沈雁行,笑着回道:“我倒是忘了,你与他们不同,但仅凭你一己之力,又该如何对付这么多人?”   沈雁行用剑挡下攻击,使出寒冰之力将珈蓝的身体冻住,再一脚将其踹飞,来到洛书身边,揽住洛书的腰,趁其不备顺走须弥珠。   看着在沈雁行手中变得越来越大的须弥珠,洛书瞬间明白了他要做什么,但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沈雁行将除洛书以外的神明,全都收进了须弥珠内。做完这一切,他没把须弥珠还给洛书,而是放入了自己体内,随后再次召出万剑阵将谟柯困住。   洛书攥住沈雁行的小臂,神色凝重地说道:“雁行,我不允许你胡来。”   沈雁行没有回答,而是转身搂住了洛书,与他唇齿相依。一个短暂的吻结束后,洛书的眼前多了一根三指宽的锦带。   “无论前世或是今生,都并非真实的我,我本是这世间意识的显化,为今日而生,亦会为今日而死,所以,请忘记我吧。”   沈雁行燃烧自己的元神之力,为洛书结了一个谁也打不破的保护罩,再用一股气流将保护罩平缓地推走,最后落在了昆仑之外的小山上。   束缚住洛书眼睛的锦带上,被沈雁行下了一道谁也解不开的禁制,令他无法看见,也无法动弹,只能在漫长的等待中,感受着沈雁行的气息一点点变弱,直至完全消失。 第142章 大结局下   洛书时常坐在昆仑外的一处小山头上,用陶埙吹奏着一首总是浮现在他识海中的曲子,遥遥地望着敕邺所在的方向,印入眼帘的是高耸入云的雪山。   一阵清分风吹拂,杨柳依依,陪伴在洛书身边的几只朱鹮,被突然从天而降的人吓跑,飞入溪水潺潺的山涧。   江岁坐在方才朱鹮驻足的石板上,重复着曾经问过很多次的话题:“你每日坐在这里,究竟是在看什么?”   洛书每次都是笑而不语,这次竟罕见地回答了江岁的问题。   他抬起自己的左手,透过柳叶间的阳光,看向系在手腕上的锦带,“我好像忘记了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   敕邺一战结束后,昆仑恢复了往日景象,原本枯竭的天地灵脉也重新活了过来,世间灵气充沛,生机盎然,就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洛书醒来之时,就躺倒在这块青石板上,身旁有一根月白色锦带。他能记起曾与混沌之主有过一场恶战,但无论如何都想不起这场恶战的结局,也记不起无妄之门究竟是如何被重新封印。   那些曾被珈蓝控制的神明,体内的摄魂钉竟离奇般地消失了,大家受的伤,也在玉卿的治疗下快速恢复,继续各司其职,守护天下太平。   而结束那场恶战的人,好像永远被尘封在了丢失的记忆里。   江岁见洛书的情绪不佳,拍了拍他的肩膀,开导道:“世间一旦有了战乱,就会有人为大义献身,那人既然选择抹除自己的存在,便是不想让大家总是缅怀,被遗忘才是他最想要的结局。”   “可他曾经鲜活的存在过,又真的愿意自己被遗忘吗?”洛书摩挲着自己的左手无名指,总是觉得这里曾经存在过什么。   “别想这些了,黔南的樱花开了,陪我一道去看看吧。”   洛书看了看昆仑漫山遍野的花,有些不解:“昆仑也有樱花林,何故跑外面去看?”   “你整日待在这里死气沉沉的,我想带你去人堆儿里沾沾活人气。”江岁捂着自己的腹部,感受着丹田里面流转的暖流,“洛书,阿衡说他想去看看明媚的人间,我们就带他一起去吧。”   乔思衡的元神碎片,一直温养在江岁的本元内,经过多年的灵气滋养,他的元神已经有了雏形,能和江岁形成意识共通。再过个十几年,他的元神也就修复完毕了,到时候捏个傀儡人给他做容器,有情人便能终成眷属了。   人间的灵气不如昆仑充沛,也不如昆仑的纯正,需借用洛书的须弥珠盛装一些作为补给,而须弥珠只听洛书使唤。   当然,这只是江岁想带洛书出门的借口,修复乔思衡的元神,的确需要源源不断地汲取灵气,但条件不至于这么苛刻。   来黔南樱花林赏花的人很多,洛书不太适应这种热闹的氛围,总觉得有些喘不上气,知会了江岁一声,就独自来到了一处相对僻静的地方。   他缓步穿梭在樱花盛开的林间,感受着阳光洒在身上的温暖,春风拂过面颊的凉意,听着清脆悦耳的鸟啼声,小溪流淌的潺潺声,这生机盎然的人间,的确令人十分惬意,原本忧思难解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好了许多。   不知为何,系在他手腕上的锦带突然散掉,甚至还被微风带走,他一路追着锦带,来到了樱花林的尽头,而飘了一路的锦带挂在了树枝上,在这棵树有一人正在作画。   这人有一头微卷的长发,穿着件纯白的法式衬衫,和灰粉色马甲,描摹着眼前的美景,尽情盛开的樱花,汩汩流淌的泉水,色彩各异的蝴蝶,晒太阳的橘猫,绿意盎然的远山,还有本应生活在高山之上的花彩雀莺。   这人带给洛书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不由得驻足在此地,远远地站在后面,静静地看着他作画。   他似乎察觉到身后有人在,突然停止了作画的动作,转过身回眸一笑,弯弯的眼睛,如明亮的圆月照进洛书的世界,被春风吹掉的片片花瓣,落在那人的发间,也落在了洛书的心上。   “洛书,好久不见。”   沈雁行本是天道化身,而天道化身分为日月双神,他是其中的月神,名唤雁月,他还有个兄长名唤雁阳。   五千年前,他们卜算到神州将有大祸降临,需从他们中间择一人离开九天境,借天地灵脉托生降世,而这下界之人交由伏魔剑抉择,伏魔剑也就是沈雁行所使用的秋风隽。   雁月尚是池雁那一世,所历经的那场恶战不过是大祸的前兆,他分裂自己的元神,将珈蓝携带的魔种封印断剑内,镇在敕邺的地底,而剩下的那一半元神,则进入天地灵脉托生转世。   珈蓝会割裂元神带着魔种逃跑,其实也在他的意料之中,这些本就是既定的因素,是难以改写的篇章。   因为元神残缺,转生后的雁月忘却了前尘,实力也不如从前。在雪域同珈蓝相遇那日,他找回了流落在外的半阙元神,而那枚承载他元神的银铃,就是断剑演变出的化身,珈蓝对此并不知情,还将它带在了身边。   而与混沌之主大战那日,雁月用剑阵歼灭了所有魇行者,也毁掉了珈蓝的肉身,他燃烧自己的元神之力注入秋风隽,使出最后的致命一击,重伤谟柯的元神,令其溃败而逃。   他原本要献祭自己重新封印无妄之门,但却被他的兄长雁阳抢了先,而他自己则重新回到九天境上,等待下一任太阳神降世。   雁阳独自一人在九天境上,忍受了五千年的孤寂,看着雁月经受了两世苦楚,却不能为其分担,与混沌之主大战那日,他拼命挣脱掉天道的束缚,夺过雁月手中的伏魔剑,献祭自己封印了无妄之门。雁阳无法眼睁睁看着雁月赴死,所以做出了这个有违天命的决定。   世间法则需有天道化身维持,雁月在九天境上等了许多年,终于等到新一任太阳神降世,他才得以有机会重返人间。   洛书同沈雁行四目相对,前尘往事尽数浮现于他的识海之中。   原来,他曾忘记了此生所爱,也曾彻底失去过他。   幸好,现下找回了所爱之人,心底阴霾就此消散,前路一片光明璀璨。   沈雁行上前握住洛书的手,拉着他走到画板前,将画笔交到他手中,从身后搂住他,在他耳边轻声低语:“这画中有山有水,有花有木,有飞禽走兽,却独独没有人,不如你来帮我添上?”   “那便画上你与我。”   “如此甚好。”   阳光明媚,春风正好,不负这人间三月。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我的第一篇文终于完结啦,感谢大家的陪伴~   平行时空番外 第143章 宫廷篇①   世人皆知当今圣上是个痴情种,却不知他是个甘为人下的断袖。   其实吧,当今圣上原是喜欢女子的,只是突然有一天,那位明艳灵动的美娇娘,变成了一个芝兰玉树的俏郎君,且还对当今圣上行了欺君犯上之事。   当今圣上名为洛书,曾是最不受先帝待见的三皇子,他能够顺利登上皇位,完全是仪仗他那位心狠手辣、精于算计的母妃。   洛书的母妃想要做个权倾朝野的太后,而他自己则毫无争夺皇位的念头,一心只想做个骁勇善战的大将军,十五岁就跟着他的师父骁骑将军秦越溪上战杀敌。   洛书同那位俏郎君之间剪不断的姻缘,便是起始于十五岁那年的边陲一战。   他在战场上救了一位险些被敌军侵害的少女,她那副明艳动人的面容,以及那双灵动且坚韧不屈的眼眸,令一见倾心的戏码,在情窦初开的少年郎身上上演,他不顾军中众人的反对,将来路不明的她留在了军营之中。   那位边陲女子名为池雁,战乱夺走了她双亲的生命,也令她失去了唯一的居所,孤身一人流浪在外,时常会遇见色欲熏心的歹人,若非她生得机灵,早就已经命丧黄泉了。   同为女子的秦越溪见她身世可怜,加之又拗不过洛书的再三请求,便由着洛书将池雁留在了军营,并将阿雁安置在自己的营帐之中。   池雁模样生得极好,说话讨人喜欢,又时常帮着军中伙夫烹煮吃食,为军中众人浣洗酸臭的衣裳,很快就令所有人对她转变了态度,不再反对她留在军营之中。   在他们打了胜仗班师回朝的前夕,夜空中下起了极为罕见的流星雨,洛书与池雁并肩躺在清香四溢的草原上,私定了终身。   “阿雁,你想要一个新的家吗?”   “书哥哥,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池雁那双灵动的眼眸璀璨夺目,漫天的流星在她面前,都变得黯然失色。洛书沉溺在眼前的星辰瀚海之中,彻底坠入了世俗姻缘结成的情网。   “阿雁,待我功成名就那天,就昭告四方娶你过门。”   洛书拉着池雁的手,来到秦越溪的营帐之中,求他此生最信赖与敬仰的师父,做他们定下终身姻缘的见证人。他们在秦越溪的营帐之中,提前行了夫妻交拜之礼,挽手对饮了酸甜性温的马奶酒。   若是贸然将生在边陲的池雁带回都城,势必会有人对此乱嚼口舌,害秦越溪被朝中大臣上书弹劾,更令洛书担忧的是,他那心狠手辣的母妃会对池雁下毒手。   幸运的是,池雁的样貌要比寻常女子生得英气一些,身形也要比寻常女子高大许多,若是将池雁的皮肤涂抹得黑一些,眉毛画得粗挺一些,再贴上两撇小胡子,换上小号的行军服,就与军中的男子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伪装成军中将士的池雁,随大军一起回到了都城燕京,并以三皇子贴身侍卫的身份,与洛书一同居住在秦越溪的将军府中。   不受宠的三皇子没有自己的府邸,他的母妃又忙于宫斗,抽不出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顾及他的安危,洛书分明是位身份尊贵的皇子,却从小被寄养在秦大将军府内。   秦越溪的母亲叶黎,是江南叶家的嫡出大小姐,叶老爷子唯一的女儿,叶家资产众多,富可敌国。洛书在将军府里的吃穿用度,比宫里其他皇子还要好上许多,秦越溪为他置办的西院也很大很气派。   池雁作为三皇子的“贴身侍卫”,就顺理成章地住进了秦将军府的西院。   发乎于情,止乎于礼,洛书与池雁尚未正式成婚,就必须得分床而睡,洛书把近身服侍自己的通房丫鬟,打发去院里的稍房,将池雁安置在自己房内的隔间里。   洛书严格遵循着礼数,绝不做出任何一点越距的事情,而作为女子的池雁,却丝毫不避讳这些。   每每到了后半夜,池雁就会趁着洛书熟睡之时,悄悄走进内室同洛书共枕而眠,有时甚至还会偷偷亲吻洛书的双唇,轻声述说自己的情思。   “书哥哥,好想你能快些娶我。”   “书哥哥,若是你知晓了我其实并非女子,还会愿意娶我过门吗?”   等到了快要天亮之时,池雁就会自动醒来,回到精心改造过后的隔间。   从洛书住进将军府的那日起,秦越溪就请来了燕京城内最著名的教授先生,为洛书传道授业解惑,她自己则教导洛书功法与排兵布阵之术。只要洛书人在将军府内,就一日功课都不能落下。   日升,池雁陪着洛书一起学习功课,日仄,洛书带着池雁去军队的校场跑马。   若是到了不需要学习排兵布阵的那一天,池雁就会假扮成江南叶家的庶出小姐,戴上厚厚的面纱,随洛书一同去逛燕京城内最繁华的几条街市。   江南叶家有好几位尚未出阁的庶出小姐,极少有人见到过她们的样貌,秦越溪又提前同自己母家通了气,故而无人对三皇子带在身边的女子身份起疑。   三皇子带着叶家小姐逛街市的事,很快就传到了深宫之中,他的母妃对此感到大为欢喜,并请求皇帝为立了军功的洛书赐婚。   若是洛书能将叶家小姐娶进门,那便相当于同时拥有了两座靠山。   秦老将军所掌管的兵符,可号令大裕国十万将士,江南叶家的资产若是投用于军队,可直接颠覆一个国家的政权。   因为洛书第一次随军出征就立了军功,且在带兵打仗方面具有极大的天赋,皇帝对他的态度开始逐渐好转,很快就应允了洛书与叶家庶出小姐的婚事。   最为至关重要的原因是,叶老爷子曾立有家规,叶府上下的所有人,绝不能与皇室扯上任何关系,现下叶家愿将庶出女儿嫁入皇室,皇帝又怎会轻易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池雁假借叶家庶出小姐的身份嫁与洛书,不仅不会影响到叶家的任何利益,还能让他们在不触犯家规的情况下,白捡个皇亲国戚的身份,自然也就没人出面揭穿池雁的真实身份。   再则,叶家现在的家主叶梵,乃是秦越溪母亲的亲兄长,叶梵很疼爱自己唯一的妹妹和外甥女,连带着对原本不受宠的三皇子青睐有加。皇帝为洛书和池雁赐婚之后,叶梵还置办了价值千金的嫁妆,远赴燕京参加三皇子的订婚宴。   自那之后,池雁便以叶家庶出小姐的身份,成了三皇子洛书的未婚妻,待洛书立下头等军功,两人就择个良辰吉日正式成婚。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藏得再深的秘密,也会有被揭露的那天。   在洛书随秦越溪去平定西北的那段时间里,他的母妃知晓了池雁的真实身份。她命令洛书院里的通房丫鬟,每日在池雁的吃食内加入特制的毒药,令池雁在短时间内因怪病而亡。   处理掉池雁之后,她以叶家欺骗皇室的罪名为由,威胁叶家将嫡出女儿嫁与洛书,并要求他们为洛书秘密组建一支强大的军队,日后好助洛书顺利夺得皇位。   叶梵没想到自己成全他人美事,竟会给自己惹来一身荤腥,为了保住叶府众人的性命,他只好同洛书的母妃合作,将自己唯一的女儿嫁与洛书,并协助洛书夺得皇位。   远在西北平定战乱的洛书,为了能够早日与池雁成婚,在战场之上杀红了眼,并不顾秦越溪的反对,只身潜入敌军的营帐,砍下敌军首领的头颅。   可带着头等军功班师回朝的他,却连池雁的尸首都没来得及看上一眼。 第144章 宫廷篇②   叶黎作为池雁名义上的姑母,亲自为她操办了葬礼,让身为未来三皇子妃的她,得以风风光光下葬。   在燕京城的西郊,有一处名为百岁令的十里梅园,十里梅园的地契,是叶老爷子为叶黎准备的嫁妆之一,池雁的尸身,就葬在十里梅园的尽头。   池雁下葬那日,正值凛冬时节,满园红梅灼灼,甚是好看。   池雁自小生长在惟有大漠与草原的边陲,从未见过凌霜傲雪而开的红梅。洛书在临去西北之前,曾允诺过池雁,要在大雪天带她去赏梅。可现下梅花倒是开了,想要同他一起赏梅之人,却永远合上了眼睛,沉睡于这片厚厚的积雪之下。   寒风瑟瑟,悲画凄凉,洛书身着一袭素白衣裳,在池雁的墓碑前,静坐了一整夜。   那夜雪下得很大,秦越溪去十里梅园寻他之时,积雪早已覆住了他的半个身子,他紧紧搂着池雁的墓碑,滞留在面颊上的几道泪痕,结成了刺骨的寒冰。   那夜之后,洛书直接一病不起,连发了好几日高热,整个人脱水严重,又吃什么吐什么,完全服不下任何药剂,险些就这么去了。   在因高热而意识不清的那段时日里,他陆陆续续做了许多有关于池雁的梦,他梦见他的阿雁被鬼差带去了地府,梦见他的阿雁正坐在奈何桥上等着他。   他想,若是这世间真有鬼差与魂魄,上穷碧落下黄泉,就算是生魂闯地府会被堕入阿鼻地狱,他也要从阎王手中夺回阿雁的魂魄。   他又想,若是他就这么去了,是不是就能在奈何桥上,与他的阿雁再续尘世情缘了?   他的母妃出宫来探望他时,他已濒临生死垂危之际,他的母妃为了唤醒他求生的欲望,向他说了许多事情。   在合上池雁的棺木之前,他的母妃在池雁口中,放入了一枚世间罕有的金玉蝉珠,可保池雁的尸身在五年内不腐。   他的母妃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只要你能够顺利登上皇位,就能以皇后的名义,将池雁的棺椁迁入皇陵之中。”   生时未能同寝,那便死后同穴。为了能让阿雁的棺椁,迁入皇陵与他同穴而葬,他选择走上母妃为他精心铺设的道路。   池雁离世后的第一年,他们初遇的那个边陲小城,再次发生战乱,洛书主动请命前往边陲平息战乱。   在大军班师回朝的前夜,他去了那个他们私定终身的草原,选了一片最肥沃的土地,播下一袋从百岁令采来的梅花种子。他希望往后池雁魂归故土之时,能在这里看到一片灼灼盛开的梅花。   池雁离世后的第二年,北定侯敌通西蜀国,趁皇帝下江南微服私访之时,率领五千步兵与三千精骑兵,南下都城燕京,企图颠覆皇室政权。   洛书为了刺杀西蜀国的军师,不幸落入敌军精心布置好的圈套,从此便失去了踪迹。   池雁离世后的第三年,失踪半年之久的洛书,重返都城燕京。当日他逃出了敌军设下的圈套,却因身负重伤而不慎跌落山谷。好在他福大命大,被恰巧路过的江湖奇士乔思衡所救。   那时他身上的伤势太过严重,又被磕破了脑袋,昏睡了整整十天才得以醒来。许是因为颅内积压大量淤血的缘故,他醒来后忘却了所有前尘往事。   待在春风不尽楼的这半年里,他渐渐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与过去,却独独没有想起有关于池雁的任何事。流血多年的伤疤,好不容易因为失忆结了痂,为了不唤醒被尘封的伤痛,也就无人向他提及池雁。   池雁离世后的第四年,南疆国最为骁勇善战的镇北王,举兵侵犯大裕国的领土,接连夺下了归属于大裕国的三座城池。   为了夺回被敌国侵占的城池,本已解甲归田的秦大将军重回战场。洛书被封为骠骑将军,随秦大将军一同前往西南收复失地。   与南疆国争夺城池之战,打了小半年才彻底结束,大裕国不仅成功收复了西南失地,还顺利攻下了归属于南疆国的七座城池,活捉了南疆国统帅镇北王。   大裕国皇帝为了彰显大国风范,愿将七座城池归还给南疆国,让被俘的镇北王随使臣归国。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南疆国需得每年向大裕国上贡千石粮食,并且要将太子沈念卿,送入燕京做五年质子。五年期满之时,南疆国必须要将嫡公主沈念慈,送入燕京和亲,沈念卿才能随使臣回归故土。   敌军失了骁勇善战、足智多谋的统帅,是大裕国能打下胜仗的关键,而镇北王能被生俘,洛书占了大部分功劳,皇帝因此而感到龙颜大悦,封其为一字亲王,亲王封号可由洛书自己抉择。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洛书在接过圣旨的那一刻,突的想起这句幼时学过的诗词,他便择了其中的“雁”字,定为自己的亲王封号。   南疆国派遣使臣护送沈念卿入燕京那日,刚被封为雁王的洛书,亲自带人前去城门迎接。   沈念卿身着一席织金红锦袍,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大宛马,身后跟着护送他来燕京的使臣与将士。洛书在城门口与沈念卿对上视线的那一刻,原本因长途奔波而兴致恹恹的沈念卿,突然弯起似若桃花的双眸,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洛书活了十九年,见过的绝世美人也不算少,但这般雌雄莫辨的美人,他还是头一次见着。那美人太子眸中柔情万千的秋水,深深勾住了他的目光,令他一时间忘记了此间是何间。   沈念卿那张明艳动人的脸,莫名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由于洛书的片刻失神,导致两匹相向而行的骏马,直接撞在了一起,沈念卿身下的白马,因此而受了惊吓,载着沈念卿在燕京城中狂奔。   洛书骑着马寻到沈念卿之时,看起来就身娇体弱的美人太子,即将被受惊过度的白马,甩进位于城西的清江湖中。现下正值深秋时节,湖水冰冷刺骨,那美人太子若是掉入湖中,必定得染上严重的风寒。   好在洛书反应及时,环着沈念卿细韧有力的腰身,将其从马背上解救了下来。那美人太子趁机做起了登徒子,在洛书的脸颊上烙下浅浅一吻。   事后他还抱着洛书不放,并戏谑着说道:“亲爱的雁王殿下,在吾见着你的第一眼,就想这般做了。能一亲美人芳泽,此行便已无憾了。”   被同为男子的沈念卿偷吻,洛书却没有因此而感到任何不适,不仅如此,他的心尖还在那一瞬间悸动了一下。   皇帝在宫中设下了丰盛的宴席,款待远道而来的南疆国太子与使臣。   受惊的白马早已跑得没了踪影,洛书只好命人拉来一辆宫廷御用马车,亲自将沈念卿送到宴请外宾的保和殿。   在看清南疆国太子面容的那一刻,保和殿中的众人都变了脸色。 第145章 宫廷篇③   那南疆国太子的模样,竟同已经病逝四年的池雁,生得有六七分相似。   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性别年龄不同,沈念卿要比池雁年长两岁,并且在池雁的左眼尾下方,生有一颗还算显眼的小痣。   在观赏歌舞节目之时,大裕国皇帝一直在思索池雁与沈念卿之间的关系。   江南叶家的庶女,为何会与南疆国的太子生得这般相似,莫不成这叶家人与敌国有亲缘干系?或是说,叶池雁乃是南疆国皇室流落在外的血脉?   南疆国皇帝还是太子身份时,曾随父来过大裕国,沈念卿同他生得仅有一两分相似,如此看来,沈念卿必然会长得更像他的母后。   若叶池雁真是南疆国皇室血脉,仅从她与沈念卿生得有六七分像的样貌上来看,就很可能会是南疆国皇后所生。   南疆国皇后嫁入皇室二十余年,共诞有一儿一女,也就是沈念卿和沈念慈,可他们自幼都在皇后宫中长大,又怎可能出现在大裕国的江南叶家?   就算是沈念慈真流落在外过,她与叶池雁的年龄也根本对不上,她们之间相差了六岁有余。   若叶池雁并非南疆国皇后所生,那她就可能会是镇北王妃所生。南疆国皇帝与镇北王虽只是堂兄弟,但样貌上却有五六分相似,并且,南疆国皇后与镇北王妃,乃是同母所生的亲姐妹。   但有关于镇北王府的事,大裕国皇帝了解得并不是很多,只知镇北王妃是因南疆国内乱而死,至于她生前是否有诞下孩子,就不得而知了。   宴席结束之后,大裕国皇帝命礼部侍郎,亲自将南疆国太子沈念卿,带去提前为他置办好的府邸。   沈念卿以南疆国最高的礼仪,叩谢大裕国皇帝的盛情款待。   行完叩谢之礼后,他看了一眼坐在左侧的洛书,对大裕国皇帝说道:“劳烦陛下为我如此费心,我孑然一身前来燕京多有寂寞,无需为我置办单独的府邸。听闻燕京城内新修了雁王府,我寄住在雁王府内即可。”他再次看向洛书,笑得意味深长,“只是不知雁王殿下是否愿意?”   闻言,洛书垂眸一笑,回道:“自然是愿意的。”   沈念卿眼中对洛书的热切之意与复杂情感,被敏锐的大裕国皇帝尽数捕捉。   他应允了沈念卿想要寄住雁王府的要求,也因此而对沈念卿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叶池雁要比寻常女子生得高大英气许多,不无为了明哲保身而男扮女装的可能性。   他派人前往南疆国暗中调查镇北王府的事,并留了暗卫在雁王府中,时刻监察沈念卿的一举一动。   在沈念卿搬进雁王府的第一个月里,他除了对洛书表现得有些过分热情之外,并无任何异样。   只要洛书人在雁王府内,他就会喊洛书同他对弈,或是喝酒听曲儿,有时甚至还会硬拽着不善于拒绝他的洛书,伪装成寻常百姓去青楼里边儿喝花酒。   更甚的是,他会趁着洛书熟睡之时,偷爬洛书的床榻,亲吻洛书的脸颊、双唇与脖颈,真是好一幅登徒子的做派。   大裕国皇帝收到暗卫送来的信笺时,险些被信笺里面所写的内容气吐了血,他十分忧心自己这个优秀的儿子,会被那不着四六的南疆国太子祸害成断袖。   大裕国皇帝派往南疆国的密探,办事效率极高,很快就查到了有关于镇北王府的事。   十八年前,南疆国先帝病重,二皇子联同西南王举兵造反,并将太子全家囚禁起来,以他们的性命为要挟,逼迫先帝将皇位与龙印交给他。   前镇北王与先帝有约,若是往后皇城有难,镇北王府势必要为太子守护好皇位。现任镇北王自幼同太子一起长大,关系十分亲厚,是立场坚定的太子党,就算他的父亲不曾与先帝有约,他也会为太子守住皇位。   镇北王带兵南下皇城,西南王的部下趁机夜袭镇北王府,好在镇北王府的暗卫发现及时,从密道将王府众人护送走。可天有不测风云,镇北王妃与刚出生不久的小世子,被潜伏在路上的叛军所俘。   镇北王平息叛乱之后,快马加鞭赶回塞北,等他寻到自己的妻儿之时,母子俩早已双双殒命。   他们的尸身上布满了各种伤口,有两只秃鹫正在肆无忌惮地啄食他们的身体,小世子的面部早被其中一只秃鹫啄食干净。   可就在四年前,本该魂归天地的镇北王世子,被一位武功高强的江湖奇士,送回到镇北王府中。   那人身上并无任何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信物,仅凭一张同太子沈念卿生得有六七分像的脸,令所有人对他的世子身份深信不疑。   镇北王世子被人送回故土之时,恰巧就是叶池雁离世那年。若叶池雁真是男扮女装的镇北王世子,那么,当初她之所以会突然暴病而亡,就是在玩那金蝉脱壳之法。   可这镇北王世子,为何会流落到江南叶家?塞北位于南疆国最北边,与大裕国西南边接壤,而江南位于大裕国的东南方,两地横跨了十几座城池。   江南叶家做着大裕国内最大的丝绸生意,他们除了在本国内贩卖丝绸外,还会将最为精品的丝绸卖向各个国家,莫不成是在通商路上捡着了镇北王世子?   无论镇北王世子是如何流落到叶家的,大裕国皇帝都不打算再对此深究。   燕京秦家与江南叶家结亲,就相当于军商联姻。秦家手握重兵,又为民心所向,而叶家资产足以撼动整个国家,且还影响着大裕国对外的货币流通。若是轻易动了叶家,势必会引起国家动乱。   而这沈念卿是否为镇北王世子所扮,还需继续留意监察。   在沈念卿搬进雁王府的第二个月里,他还是做着与先前同样的事情,只是同洛书之间的关系变得愈发微妙。   洛书意外知晓了沈念卿夜里会爬自己的床,而他非但没有阻止沈念卿的登徒子行为,还装作完全不知情的样子,任由沈念卿随心所欲。   有时他们会去青江画舫上喝酒,不仅彻夜不归,且还同榻相拥而眠。更甚的是,有一次沈念卿借着酒醉之意,褪去洛书身上的大部分衣裳,欲行那不轨之事。   暗卫使尽了十八般解数,洛书才逃过了酒后失身这一大劫。   为了避免洛书被彻底祸害成断袖,大裕国皇帝打算从权贵富贾家中,择一温柔贤淑的嫡出女,将其赐婚给洛书。   洛书的母妃得知此事后,趁着侍寝之时,在皇帝耳旁吹枕边风。大裕国皇帝听取了爱妃的建议,将叶家嫡女赐婚给洛书,并命二人于下月初八成婚。待洛书成婚之后,那断袖太子必会知难而退。   在看着洛书接过赐婚圣旨的那一刻,沈念卿心如死灰。洛书没有因此而同他多说什么,他也深知天命难违,他们之间的缘分便算是尽了。   或许,佳人本无意,从来都只是他一厢情愿罢了。   趁着洛书外出处理事务之时,他迅速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决议搬出雁王府。佳人既要奉旨成婚,他这个失意之人,就没有留在此处的必要了。   沈念卿搬出雁王府之后,住进了原先礼部侍郎为他安排的府邸。洛书带着美酒去质子府找过他,但他紧闭着宅院大门,将其谢绝在外。   夜黑月圆之时,洛书准备翻墙而进,沈念卿却举着一把大扫帚,打算将他扫下院墙。 第146章 宫廷篇终   洛书在沙场上叱咤风云了这么些年,仅是一把用竹梢编成的扫帚,又岂能拦得住他?他轻而易举躲过了扫帚的袭击,一个侧空翻下了院墙,夺过沈念卿手中扫帚,将其紧紧拥入怀中。   沈念卿眸光微闪,下意识想要回搂,可忆这人前些日子毫不犹豫接过圣旨的样子,刚抬起来的双臂又垂了下去。   沈念卿哼笑了一声,冷言道:“既然雁王殿下都快要成婚了,还来招惹我这失意之人做甚?”   洛书轻叹了一声,贴着沈念卿的面颊,低声说道:“阿卿你可知,这两月来我们的一举一动,一直都被我父皇所派来的暗卫监视着,他已经知晓我们之间非同寻常的关系了。若是我不接过那道圣旨,或许我们往后连见面的机会都不能再有了。”   奉命监视他们的那名暗卫,一直以来都潜藏得特别好,直到那夜为了阻止沈念卿行不轨之事,他才不可避免地露出了马脚。   在青江画舫上的那一夜,洛书其实根本就没有喝醉,仅是有些微醺罢了。洛书深知沈念卿匿藏心底的绮念,便也就顺着他的心思装起了酒醉不醒。   暗卫在偷使小伎俩之时,难免会暴露自己的行迹,而洛书征战沙场多年,对周边动静很是敏感,自然也就捕捉到了这一切。   凭洛书对自己那位生性多疑的父皇的了解,不难猜到这人是被谁安排来的,又是从什么时候跟在他们身边的。   他是大裕国的雁王,沈念卿是南疆国太子,他们都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又都位居人下,无法自主掌控自己的命运。接下那道圣旨是无可奈何,亦是权宜之计。   他的父皇会选择将叶府嫡女赐婚给他,多半是他的母妃从旁提议。   他的母妃为助他登上皇位,铺设了许多条道路,而迎娶叶府嫡女就是其中一条。他从来就无意于皇位,亦不想辜负了叶家女,一直都在以各种缘由回绝他母妃的好意。   现下因着他的肆意放纵,不得不踏上这条没有归途的道路。只有做了九五至尊的皇帝,他才能够真正掌控自己的命运。   “阿卿,你我皆是被皇权所束缚的笼中鸟,无法随心所欲地翱翔于天地之间。只有将这至高无上的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之时,我们才能真正冲破囚笼,做一双无拘无缚的比翼鸟。”   沈念卿回搂洛书的腰身,将下颌垫在洛书的肩上,垂眸说道:“大婚那日,你会同她圆房吗?”   “阿卿,我只会同两情相悦之人,行周公之礼。”   “那尊贵的雁王殿下,可愿同我这寄人篱下的一介质子,共赴巫山晓听云雨?”   “自然是愿意的。”   月色入席,被翻红浪,两情缱绻,芙蓉帐暖。   行过了周公之礼,两人相拥而卧。沈念卿轻揉着洛书的腰身,同他说了一个足以招来杀身之祸的秘密。   他其实并非是南疆国的太子沈念卿,而是镇北王府的世子沈雁行。   南疆国皇帝是个疑心病很重的人,十分忧心沈念卿到了大裕国,会被人折磨凌辱,甚至遭人迫害,迟迟不愿将沈念卿送入燕京。   沈雁行救父心切,于是便提议同沈念卿互换身份,代他入燕京做五年质子。南疆国皇帝本就对流落在外多年的沈雁行心存芥蒂,所以就答应得十分果断。   沈雁行同镇北王之间,其实并没有很深厚的父子情意。   他流落在外十四年,早已错过了同父亲维系关系的最佳时期。况且,他刚回到镇北王府不久,就被皇帝下令召去皇城陪太子读书。名义上是陪读, 实则为软禁,他这一去就是四年之久,与镇北王见面的机会少之甚少。   他同洛书说的那些,不过只是表明原因罢了,他提议代沈念卿做质子的真正原因,是为了来燕京与洛书再续前缘。   四年前将他从阎王手中救回之人,是春风不尽楼真正的主人江岁。被困在南疆国皇城的这四年里,他从江岁与乔思衡那里,听来了许多关于洛书的事情。   在得知洛书因头部受伤而失忆,并将自己彻底忘却之后,他下药放倒所有奉命来监视自己的人,准备连夜潜逃出城前往燕京,去探望自己日思夜想之人,却被尚未离开皇城的江岁拦了下来。   江岁将他抵在小巷的墙边,沉声问道:“你可知你这一走了之,会有多少人因你而受牵连?你又可知会有多少人因你的一时冲动,而平白丢了性命?世子殿下,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在沈雁行被困皇城的第四年里,他每日都在忧心洛书颅内的旧伤会复发,惧怕洛书再也想不起来他们的过去。他时常缠着医术高明的江岁,为他配制可化去颅内瘀血的药方。   沈雁行入住雁王府之后,每日往洛书喝的茶水里,兑入可化去颅内瘀血的药粉。药粉若是下得太多,会影响茶的口味,他每次只往里敢兑入极少的量,所以迟迟未能见其效果。   凡事讲究礼尚往来,洛书也同沈雁行说了一个罪可诛连九族的秘密。   江南叶家同他的母妃有一纸契约,契约的内容是助他顺利登上皇位。江南叶家为了兑现契约所写的内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钱财,暗中组建了一支拥有三千精兵的军队,购买了大量杀伤力极强的精良兵器,后又成功策反了作为都城禁卫军的骁骑营。   大裕国皇帝的子嗣并不多,能够成功活过十岁的更不多,大部分都成了宫斗与夺权的牺牲品,若非洛书少时不受皇帝宠爱,或许他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   大皇子好于风月场所,整日沉迷于美色,基本无所建树。二皇子是个整日抱着药罐子的病秧子,指不定哪天就撒手归西了。皇后所生的四皇子最得皇帝宠爱,他又对治国爱民之道颇有见解,是洛书争夺皇位的最强劲敌。十皇子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孩,能不能活到夺嫡那天都很难说。   他的母妃会挑选一个合适的时机,命那三千精兵以四皇子的名义造反,再由洛书带领骁骑营击退叛军。   而喜提造反罪名的四皇子,会被他母妃安排的人下药毒死,那人再模仿四皇子的字迹写下一纸血书,血书中会写满四皇子对起兵造反的悔恨。   除此之外,他的母妃知晓皇后已与俊俏太医暗通款曲数月,并且还每日在他父皇的养生汤里下入慢性毒药。他的母妃手握所有证据,只为关键时刻将皇后一局。   “雁王殿下,若是你在我质子期满前夺得皇位,你会按照契书的内容,迎娶我那位生得国色天香的堂妹吗?”   “你且放心,我绝不会再与他人成婚。若是我在这五年内登上皇位,我会下令废除与南疆国皇帝签订的契书。”   “雁王殿下无需如此,若是到了那个时候,我会易容成沈念慈的模样,代她同你成婚。”   次月初八,燕京城内铺设十里红妆,雁王殿下身骑骏马迎娶叶府嫡女。   沈雁行不愿见洛书与他人成婚,买了十来坛入口清凉、后劲毒辣的寒潭香,独自坐在燕京西边的城墙上,遥看位于西郊的十里梅园,畅饮可暂时令人忘却痛苦的烈酒。   他以天地为枕席,以月色为被褥,卧在城墙上睡了一夜。   夜里月色正浓时,喝得酩酊大醉的洛书,提着两壶温煮过的马奶酒,摇晃着踉跄的步子,缓缓走进十里梅园,走到梅园尽头的墓碑前。他不清楚自己为何要来此处,只知自己是顺从本心而为。   自从洛书失忆之后,池雁的墓就再无人来打理过了,墓前铺的鹅卵石上长满了湿滑的青苔,本就站不太稳的洛书一脚踩滑,额头直接嗑在了墓碑的棱角上。   洛书的颅内本就还有经年未消的瘀血,这险些当场要了他命的一撞,令他昏迷不醒,濒临垂危。太医来为他诊治之时,只叹息着说听天由命。   沈雁行每次来看望洛书,都会趁着四下无人之时,将足量的药粉和入清水中,嘴对嘴喂洛书服下。江岁研制的药粉确有奇效,不过三日,洛书就醒转了过来。   因祸得福,洛书终于记起了所有过去。   沈雁行知晓了此事,心中大为欢喜。再来看望洛书之时,他暂时卸去改变容貌的易容药粉,学着从前那般,软着嗓音唤了一声“书哥哥”。   沈雁行入燕京做质子的第三年,大裕国皇帝病重,四皇子起兵造反,兵败后畏罪自杀,皇后因私通侍卫被处以绞刑,救驾有功的洛书被册封为太子。   沈雁行入燕京做质子的第四年,大裕国皇帝驾崩,洛书登基称帝。   沈雁行质子期满之时,沈念慈入燕京和亲。   大婚当日,沈雁行易容缩骨成沈念慈的模样,代她同洛书成婚。   夜里,洛书掀开沈雁行头顶的红盖头,与他挽手对饮合卺酒,共度春宵帐暖。   大婚第二日,洛书遣散后宫,昭告天下册封“沈念慈”为皇后,此生独宠他一人。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此爱长久时,绵绵无绝期。   (宫廷篇完) 第147章 七夕特别篇   这是一个没有玄幻设定的番外,且与正文无关,你们可以理解为作者给自己的cp写同人文   近段时间,洛书有一个令他格外头疼的烦恼,比谈下一笔巨额大生意还要困扰他,那就是自己的男朋友太受欢迎怎么办?   这能怎么办,还能将他关起来不成?男朋友太受欢迎又不是男朋友的错,怪就怪那些人太过痴心妄想,竟会觉得自己有能力抢走豪门贵夫。尽管知道这些人抢不走自己的男朋友,但见他们有意靠近自己男友时,洛书心里还是免不得会泛酸。   最令洛书感到烦躁的是,竟然还有个恬不知耻的男人,向他的男朋友发出了共度七夕的邀请!还好他的男朋友心里只有他,果断地拒绝了那个男人的邀约。   洛书是池山集团的首席执行官,集团董事长是他的父亲,他们家族从上个世纪起,就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富商。他的男朋友名叫沈雁行,邻市政法大学的在读学生,家中父母都是拿死工资的普通白领。   两个身份悬殊如此之大,年龄相差12岁的人,相识于一场乌龙事件。   大抵是在两个月前,洛书受至交好友江岁的邀约,前往邻市去参加他的生日晚宴。洛书在这场生日晚宴上,认识了一家酒吧的老板,是江岁近来新结交的朋友,名叫陆远之。   陆远之喜好广交好友,十分热情地邀请一看就很正经的洛书,来参加自家酒吧的周末音乐主题趴。洛书想着自己这段时间都忙于手头的项目,的确是该好好的放松一下了,于是就很爽快地答应了陆远之的邀约。   洛书是个颜值优越、身价不菲的绝佳好男人,却到了33岁还未曾谈过恋爱。江岁断定是因为他平时太过严肃正经,所以才导致没什么人敢近距离接触他,错失了大把脱单的好机会。   酒吧里虽鱼龙混杂,但也是个可以遇得良人,收获绝美爱情的地方。难得能将这个事业繁忙的正经人带去酒吧,又怎能让他错过如此好的脱单机会?   江岁同陆远之好好地商议了一番,决定请一位娱乐圈内的著名造型师,给洛书打理一个当下年轻艺人喜欢的时髦发型,换一身年轻活泼的行头,再略微化了一下妆,修饰五官与面部轮廓。   洛书天生瞳色极浅,呈淡淡的银灰色,显得整个人的气质格外清冷,只要是在他不笑的时候,就很容易给人带来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造型师给他戴上黑色美瞳后,气质就明显变温和了许多。   洛书的模样本就生得年轻,经由造型师全方面打造过之后,活脱脱像个刚步入大学不久的稚嫩学生。   周末的酒吧格外热闹,陆远之行使自己作为老板的特权,提前给洛书预订了一个位置最居中的V卡,也就是DJ舞池正对面的VIP卡座。   舞台上年轻的酒吧驻唱,唱着时下最流行的热血歌曲,双眼注视着坐在舞台前的人,那人留着一头微卷的长发,看起来应该是台上驻唱的女朋友。   那人转过头与坐在自己身后的同伴说话时,明媚动人的笑容吸引住了洛书的目光,她秋水潋滟的双眸里盛满了柔光,将洛书心中的幽潭撩起了阵阵涟漪。   她注意到洛书在看自己,笑着冲他打了个招呼,弯起的双眸如夜空中的明月一般耀眼。   洛书失神了片刻,摇晃着酒杯别过了头。他人之妻不可欺,他可没有夺人所爱的喜好。   江岁一下子就注意到了洛书的反常,顺着他目光所及的方向,看到了那个同他眉目传情的美人。他一直以为洛书跟自己是同类人,还特意给洛书介绍过几个漂亮男孩儿,但每次都被洛书以各种理由给婉拒了,没成想这洛书原是喜欢女孩儿的。   他挑眉一笑,打算去将那个女孩儿邀请过来,介绍她同洛书认识认识,再一起愉快地小酌几杯。若是能顺利撮合这俩人在一起,那他可得狠狠地敲诈洛书一顿。他这才刚起身,桌上的手机就响起了电话铃声,是乔思衡打过来的。   乔思衡今晚和大学同事聚餐,吃饭时多喝了点酒,现已醉的不省人事,横躺在酒楼包厢的沙发上。他才刚入职没不久,同事都不知道他家住哪,就只能打电话叫人来接他。同事捏着他的手,挨个尝试着指纹解锁,一试即中。   乔思衡的联系人列表里,除去父母亲戚和同事之外,就只有一个备注是“准男朋友”的电话号码。乔思衡的父母和亲戚都远在外地,同事就只好拨打这个准男朋友的电话。   作为乔思衡准男朋友的江岁,不可能对此不管不顾,只好丢下洛书提前离开,去把那个小醉鬼送回家。他原本是打算叫洛书和自己一起走,但想着这人难得遇上看对眼的人,可不能因为自己的一点私事,就害得别人错失了良缘。   为了助好友顺利抱得美人归,江岁临走前不顾洛书的反对,替他解开了几颗衬衣扣子,说是这样可以更好的展现男性魅力。   江岁这前脚才刚踏出酒吧,就有几个泼皮无赖缠上了洛书,他们围座在洛书的身边,致使他无法轻易脱身。其中一个戴着大金链子的油面男,故意将酒弄洒在洛书的裤子上,趁机在他胯/间摸来摸去,真就是好不要脸一男的。   洛书钳住那油面男的手,冷着脸凛声说道:“这位先生,请您自重。”   那油面男啐了一口,猛地站起身,将洛书推倒在真皮沙发上,双手攥着他敞开的衣领,有些气愤地大声喊道:“你不就是干这种龌龊行当的吗,他/妈/的还不让人摸了,搁这里装什么假清高呢?”   洛书牟足了劲儿,一把将那油面男推倒在台几上,随即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这位没礼貌的先生,请您说话时把嘴放干净点。”   “哟呵,你的那位大金主都把你丢下走了,你TM就是个靠卖为营生的死鸭子,还搁这儿豪横什么呢!”   油面男顺手抄起桌面上的酒瓶子,准备狠狠砸向洛书的脑袋,被闻声而来的长卷发美人钳住了手腕,再猛地一下扔到地上。那从他手中飞出去的酒瓶子,十分巧合地砸在了他的鼻梁骨上。他的同伴一拳挥向长卷发美人,却反被一脚踹翻在地。   长卷发美人一个完美的侧身,躲过了另一个人的攻击,再反身一脚将其踹翻在地,随即拉起洛书的手,朝着酒吧外面跑去。他的朋友是这里的驻唱,若是现在将事情闹得太大,势必会害得自己的朋友丢掉这份工作。   他拉着洛书跑了很远一段路,最后停在一家大排档的门前,两人就自然而然坐在一张桌子上吃起了宵夜。   “我看你的穿着打扮,应该也是个学生吧,你……在酒吧做这种事情,是因为家里有什么困难吗?”长卷发美人将刚烤好的鸡腿,放在洛书面前的小纸碗里,一脸关心地看着他。   洛书从一开始就感到很诧异,这个仅凭一双笑眼撩起他心中涟漪的人,原来竟是个生得比他还高的男孩子,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只是这个不可貌相的男孩子,似乎也把他当成了夜店里的鸭子。   他觉得还挺有意思的,也就没有急着澄清这个误会,顺着那男孩子的话说了下去:“我父母发现我在和男人谈恋爱,就把我赶出了家门,还说不再负责我的任何费用,让我自己去想办法解决。我利用课余时间做点儿兼职,倒是勉强能够支撑每月的生活费。但我最近有点儿倒霉,弄坏了室友的电脑还没法修,只能赔他一台新的。现在因为课题作业急着要用电脑,我一时间又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就只好走上这条赚钱的捷径了。那个老板出手十分阔气,说第一次可以给我五万,这样一来,我下学期的学费也不用愁了。”   他这临时编出来的谎话,分明就是漏洞百出的,但那男孩子似乎并没有听出来,甚至还因为他的话语变得情绪激动了起来,一双脆弱的竹筷子直接被掰断成了四截。那男孩子起身握住他的双手,从肩上滑落而下的卷曲发尾,同铁盘中的烧烤纠缠在了一起,却未见那男孩子有丝毫的在意。   “你要是实在交不上学费,可以去网上申请助学贷款,差室友的那些钱我可以先借你,你可千万别再想着做这种事情了,又伤身体又违法。万一那些人身上染了什么不干净的病,你多的都要花出去,划不来的。”   他垂眸一笑,继而试探着问道:“听我说喜欢男人,你不会觉得反感吗?”   “这当然不会。”那男孩子弯下身,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着,“因为,我和你是同类人呀。”   他缓缓转过头,近距离看着眼前人灿若繁星的双眸,心中的涟漪再次荡漾开来,却又不禁想起,这人在酒吧里看着台上驻唱时的背影,脸上的笑意因此而一点点淡了下去。他心中荡起的水波里,就好似被人掺入了几滴酸梅汁,泛着丝丝酸意。   他抽回自己的双手,搬着小板凳往后退了一些,抿唇一笑,说:“那个酒吧驻唱应该是你男朋友吧,你这样丢下他和我一个陌生人出来,他会不高兴的,你还是快些回去找他吧。这顿烧烤的钱就由我来付,当作是我对你出手相助的谢礼。”   那男孩子愣了片刻,笑着回道:“这误会大了,他是我的好朋友,而非男朋友,我现在可还是个黄花大闺男呢。还有,你我都坐一张桌子上吃过饭了,这怎么还能算得上是陌生人,只是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罢了。我叫沈雁行,就在这附近上大学,你叫什么名字呀?”   “洛书。”   “洛书,你的名字真好听,我很喜欢。”沈雁行用筷子搅弄着碗里的烤韭菜,犹豫了一会儿,抬起头继续说道,“你说你是因为和男人谈恋爱被赶出家门的,那你和你……男朋友还在谈吗?”   洛书假意无奈地摇了摇头,回道:“我和他因为三观不合,已经分了有一段时间了。”   听了洛书的回答,沈雁行的眼睛瞬间就变得明亮了几分,他歪头一笑,说:“你既已恢复单身,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你现在可以和我在一起了?”   沈雁行抛出来的问题,直接把换洛书给问愣住了,他扶着险些被自己打翻的小纸碗,一脸不可置信地问道:“可我们才刚认识,对彼此都还不熟悉,这进展会不会有些太快了?”   “爱情的萌芽,并非只能靠时间去催发,也可以是一见钟情。”沈雁行起身走到洛书的身边,半跪着蹲下身,握住洛书的双手,深情款款地看着他,柔声说道,“我虽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但这还是我第一次对一个人动心,你若是愿意答应我,我一定会十分钟珍惜这段感情。”   洛书莞尔一笑,回道:“好,我答应你。”   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了,完全没必要在感情这种事上拖拖拉拉,他和沈雁行既是你情我愿,那又何必拒绝?两个人同时对对方一见钟情,并能在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成为情侣,这可是万里挑一的好事情,他又何苦去拒绝?   爱情这种东西本身就很无厘头,无论是多奇怪的开头与进展,它都是在合理范围内跳动,最终取得一个最为合理的极限值。   他们以最快的速度确定了情侣关系,也以最快的速度在对方身上盖上了属于自己的印记。其中值得在意的是,只做top的洛书变成了bottom。   洛书只是去酒吧走了这么一趟,就收获了一个各方面都令自己感到十分满意的男朋友,他为爱委身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只要他的男朋友开心,就算是想玩点儿特别的也未尝不可。他从前就因为只做top错失过良缘,那时也没觉得有多可惜,但他现在宁可失身也不愿意失去男朋友。   他的男朋友真得很好,好到能够包容他的一切。那夜他们深入交流过之后,他就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全盘托出了,可他的男朋友非但没有怪他撒谎,还红着眼眶说都是自己的错。   “对不起书书,都是我的错,如果我当时没有误会你,你也就不用顺着我说那些作贱自己的话了。”沈雁行将头埋在洛书的颈窝处,湿漉漉的微卷长发,同洛书沁着汗珠的皮肤沾黏在一起,他吻了吻洛书汗津津的脖颈,略带着哭腔继续说道,“书书你真好,那时你非但没生我的气,还愿意答应和我在一起。”   他的男朋友十分体谅他,怕他经常两头跑会很辛苦,就特意跑到他所在的城市来找单位完成毕业实习。   为了防止自己的小男朋友被无良企业坑骗,他就将沈雁行安排在自家集团旗下的律师事务所里。男朋友如此体谅自己,他也不能让男朋友累着,更加不能让别人用异样眼光看自己的男朋友。他叫公司负责招聘的HR按照平时的招聘流程,高薪聘请他的男朋友到事务所任职管培生,毕业后直接转正为事务所负责人。   他虽是池山集团的首席执行官,但集团里真正见过他本人的并不多,只要是工作不太忙的时候,他就会抽出自己所有的空闲时间,打扮成他们初见时的学生模样,去事务所看望自己认真工作的小男朋友。   他每次抽空去看望自己的男朋友,都会看到事务所里刚来俩月的实习生,在以各种方式纠缠他的小男朋友。虽然沈雁行从来不吃她的那一套,两人的性向也对不上号,但他就是见不得别人觊觎自己心尖尖上的人,更何况,这人还老是故意和他的男朋友有肢体接触。   他总是会忍不住心里泛酸,就连中午和沈雁行一起吃饺子的时候,都觉得那蘸水醋味不够重。   好在这个心思不正的实习生,并没有在事务所里待很久,她因为实习期没能通过考核,就收拾东西灰溜溜地走了。   而那个妄想邀请沈雁行共度七夕的男人,是事务所最近在负责的大客户,只要他们帮这个男人打赢官司,就能拿到上百万的提成。这个男人贪图他男朋友的美色,以将提成提高7%个点作为诱饵,想骗他家雁行上钩。将提成提高7%个点,可以说是真得很诱人,但他的男朋友并没有为其所动,反而以自身能力不足为由,把这个案子全权转接给了湛蓝,他自己则请了几天病假溜之大吉。   他所在的城市有一个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城,每年七夕节都会举办花灯会,许多热恋中的小情侣,都会前去放一盏写满祈愿的荷灯,希望借此来获得天神的祝福。当然,大家并不相信鬼神一说,只是图个吉利罢了。   他和他的男朋友都留出了足够多的时间,来陪彼此度过这个有着特殊意义的一天,自然也不会错过这个有着特别意义的灯会。   白日里,他们开着越野车在山地间飞驰,他们踩足了油门,穿梭于丛林之间,越过山坡,驶入洼地。   入了夜,他们一同将写满祈愿的荷灯,放入碧波荡漾的湖水之中,一双手紧紧交握在一起,看着荷灯带着他们的祈愿随风飘向远处。   他们坐在包夜的摩天轮上,俯瞰着古城的夜景,在一片电子烟花声中,述说着对彼此最真挚的情意。   【作者有话说】   宝贝儿们七夕快乐呀~ 第148章 (番外慎订)死去的男友变成了小猫咪①   在这个平行世界里,洛书和阿雁对彼此敞开了心扉,谈过一场为期几十年的恋爱。   他们皆是天地灵脉孕育出来的神明,享有无边的法力,与至高无上的权利,是天作之合的一对,池雁却死在了他们大婚那天。   十里红妆,锣鼓声天,魔神珈蓝举兵来犯,用众多凡人的鲜血,染红了洛书前去接亲的路。他故意选在这处处洋溢着喜庆的日子,与混沌之主里应外合,破开上一任天道使者以元神铸成的封印,打开了神州界与混沌界之间唯一的通道无妄之门。   源源不断传入进神州界的魇气,令所有魇行者的法力激增了数倍,又有大批来自混沌界的魔物进犯,一时间山崩地裂,生灵涂炭。   主导这一切的混沌之主,却像个缩头乌龟一般,躲在门后的世界里看戏。   池雁和洛书带领着世间所有神明,尽可能杀掉所有为祸苍生的魔物,杀不完的那些,就将他们全都逼退回老巢。只要合上这扇与天齐高的巨门,崩坏的神州界便会重现光明,但若是不将无妄之门彻底封印,今日这种惨祸终究还会再次上演。   池雁自降世那刻起,便肩负以身护苍生的职责。   他使用咒术放倒洛书,交与看起来浑身狼狈的江岁后,拼尽毕生所能,逼退再度进犯的魔物,斩杀祸害珈蓝,杀进混沌取元凶首级,在元神本源彻底枯竭的那一刻,献祭出自己的身躯与元神,为无妄之门铸上一道无可解的封印。   向死而生,以死谋生,是为苍生大道。   所有人都以为池雁已经彻底身死魂消了,其中也包括痛失挚爱的洛书。他捡回那日掉落在敕邺山上的残破喜服,在阿雁曾经住过的小院后的竹林里,建了一座衣冠冢,将大婚那日未能来得及递出的花球,绑在了阿雁的墓碑上。   池雁离世后的前几年,只要没有事物需洛书去处理,他便日日宿在阿雁的衣冠冢旁,甚至于买醉度日,整个人憔悴得就仿佛被山间妖怪吸干了精气一般。   江岁不忍见洛书如此消沉,就只好编了个善意的谎言,骗他说阿雁在封印无妄之门前,曾为自己留过一线生机。也就是说,这世间还存在着阿雁的一缕残魂,需要耗费几千年的时间,去修复出完整的身躯与元神,才能同他们再次相见。   重燃希望的洛书,开始游历世间,他想找到阿雁的这缕残魂,将其温养在自己的元神本源里。或许,这样就能早些同阿雁相聚了。   洛书行走于这世间几千年,没放过任何一处角落,但终究却未能得偿所愿。   他想,或许昆仑灵脉将阿雁召唤回去,好汲取天地灵气为其修复身躯与元神。弑神者再次降世时,便是阿雁回到他身边那日。他怕阿雁回家的时候,会找不到他,便长久地住在了他亲手为阿雁建造的小竹院里。   江岁在闲暇时,会过来陪洛书说说话,聊聊这世间超乎所想的变化,有时也会给他带些凡人喜欢的小玩意儿给他,其中就包括智能手机。洛书虽是个远离人世的“老古董”,但学会使用这些高科技却并不困难。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怪冷清的,不如养只小动物陪着你,身边能有个活物,总归还是要热闹些的。”   “养小动物?”洛书只驯养过体型庞大的神兽,对养小型动物没什么实质概念。   “对啊,凡间那些独居的男男女女,就会在家里养只小猫或者小狗,你也可以试着去养只猫咪什么的。这养在昆仑的猫咪和小狗,活个百八十年肯定是没问题的。你要是嫌它们命短,可以给它们喂几颗延年益寿的丹药吃。”   江岁的建议确实很不错,可洛书想养在身边的,始终只有一个阿雁。   洛书返回昆仑定居后,每日夜里都会提一壶扬淮的琼花酒,对坐在阿雁的衣冠冢前,诉说他的相思之意。好巧不巧,白日里江岁刚提完养猫狗的建议,他夜里就在阿雁的衣冠冢旁,拾到了一只成年体的双色长毛猫。   这只猫原本蜷在墓碑边睡得正香,洛书才刚走进小竹林,它就睁开了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飞快地跑过来抱住他的小腿,“喵喵喵”地叫个不停,时不时地用毛绒绒的脑袋蹭他几下,甚至还跳起来用爪子挠他手中提着的酒壶。   不知是何缘故,他看着这只猫带着恳求之意的眼睛,就突地想起了阿雁小时候的模样。分明是一猫一人,却莫名有着一些相似的地方。   他抱起猫咪给它顺毛,猫咪则枕着他的臂弯,发出很舒服的呼噜噜声,有时还会用粉色小巧的猫舌,舔舐他的小臂皮肤,猫咪舌头上的细软倒刺,挠得他感觉有些痒痒的。   洛书觉得自己同这只猫咪很有缘,便抱回屋里养着了,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作雁雁。他用手机给猫咪拍了张照,向江岁询问这种猫该怎么养比较好。   江岁:哟,你从哪里搞来的布偶猫,还是最漂亮的双色布偶。   洛书:捡的。   江岁:哪儿捡的,运气这么好?能捡到只丰腴的成年猫,这可省了不少麻烦事儿。   洛书:竹林。   江岁:你给它取名字了吗?小猫咪听习惯了自己的名字,是会回应你的。   洛书:雁雁。   江岁:凡人都是给猫咪喂猫粮和煮熟的鸡胸肉,但像布偶这种身体娇气的小猫咪,最好是喂它吃鸡胸肉或者牛肉。你还可以买些那种多口味的猫条,每天喂它吃个一两条就行。   洛书:除此之外,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江岁:有些猫咪会怕狗,你如果后面还想养小狗的话,就得留意一下你家猫咪的胆子了。   洛书:那我就不养狗。   江岁:哦对了,你家猫是布偶妹妹还是布偶弟弟?   洛书:公猫。   江岁:是布偶弟弟啊,我个人建议,你最好是带它去宠物医院噶个蛋,要不就给它找个布偶妹妹做媳妇儿,不然等猫咪到了发/qing/期,是会很难受的。尤其是这公猫,每隔一星期就会来上那么一次,一次可就得持续七八天。不过,你也别立刻就带它去,小猫咪被绝育了,可是会记恨主人很久的。   洛书:好,我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等到了完结之后,我可能就不怎么想写番外了,所以,就在连载期把好玩的脑洞写进番外里(/ω\) 第149章 死去的男友变成了小猫咪②   第二日一早,洛书就去离昆仑最近的菜市场,给雁雁买了十几斤鸡胸肉,尝试着使用江岁教与他的网购方法,在网络交易平台上买了一大袋进口猫条。   作为常年隐居山林的“老古董”,洛书自然是没有身份证去办银行卡的,网络交易平台绑定的全是江岁的卡,花的全是江岁的钱,收货人信息也填写的江岁。偶尔被作为自动取款机使用的江某,还得将洛书网购的物品给他传送过去。   别的猫咪都很喜欢吃猫条,可这雁雁就十分的与众不同,它只爱吃洛书给它煮的鸡胸肉。洛书每次喂雁雁吃猫条,就像是逼它忍受酷刑的折磨。见雁雁实在不爱吃猫条,他也就没再强求,把所有猫条都挤进一个大碗,放在小竹林里喂周边的野猫。   雁雁十分的黏主人,白日里要缠着洛书陪它玩,夜里必须得蜷在洛书怀里,才能好好地睡觉。这些倒还不算什么,就连洛书洗澡时,它都要守在一旁看着,甚至于直接跳进沐浴桶里。   别的小猫咪都比较惧怕水,洛书养的这只倒是出奇的不同,它不仅不惧怕水,甚至还能在沐浴桶里表演花样游泳。   被水浸湿了全身长毛的布偶,看起来就没平时那般圆润了,是只健康壮硕的小猫咪。   雁雁仗着洛书无条件地宠溺它,变得愈发的得寸进尺,每次跳进沐浴桶里,都要找寻一遍幼时踩奶的感觉,以及……汲取猫咪母乳时的美好回忆。洛书虽觉着这样有些许怪异,但还是由着它做自己想做的一切。   雁雁到了江岁所说的发/qing/期时,整日都“喵喵喵”地叫个不停,还会用它尾巴下面的两个毛绒球球,去蹭洛书的手臂与大腿。每当洛书轻轻拍打它的尾巴根儿时,它就会变得格外兴奋,将屁股高高翘起,发出很舒服的呼噜噜声。   雁雁每天仰躺在洛书的大腿上,时不时露出它的粉红尖尖,撑开软乎乎的肉垫表演如何踩空气。   洛书顺了顺雁雁肚子上的软毛,轻轻捏着它柔软的粉色肉垫,说:“你是不是很难受,要不我还是带你去宠物医院做绝育手术吧?你放心,医生会给你打麻药,是不会感觉到疼痛的。”   听见主人要带自己去做绝育手术,雁雁浑身的毛瞬间就炸了起来,猛地一下跳起来跑走了。无论洛书如何呼唤它,它都不愿意跑回家,宿在外边儿淋了一夜的雨。   厌倦了风餐露宿的日子,它又跑到阿雁的衣冠冢旁,等着洛书第二次将它带回家。   猫咪与主人之间的爱,是双向奔赴的,雁雁前脚刚跑到衣冠冢旁,洛书后脚就走过来将它抱回了家。   雁雁蜷在洛书的怀里,两只前腿紧搂着他的小臂,那双漂亮清澈的蓝色眼睛,委屈巴巴地留着眼泪,仿佛是在对他诉说这几天来所受的苦。小毛孩子不会说话,就只能用动作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洛书从怀中取出一张纯白的手巾,轻轻拭去挂在雁雁眼眶的泪珠,一边摸着它毛茸茸的脑袋,一边温柔地说着:“乖,雁雁不难过,我不带你去绝育了。”   雁雁“喵喵喵”地叫了几声,仰躺在洛书腿上扭来扭去,这是在请求主人挠自己的肚肚。   洛书顺了顺雁雁肚子上的毛,问道:“你在外面待了这么多天,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洗个澡?”   雁雁是只十分爱干净的小猫咪,自然是乐意至极的。   洛书将雁雁全身的毛发写得干干净净后,就看着它潜入水底扑腾了几下,然后在自己身上胡乱地舔舐了一番。猫咪舌头上的细软倒刺,简直叫人……   雁雁离家出走的这段时日里,洛书用自己那蹩脚的针线功夫,亲手给雁雁做了件算不上多难看的小衣裳,上边还绣了个勉强能看出来是猫咪的图案。他全程凭着记忆做出来的大小,雁雁穿着倒还是挺合身的,不勒肚子,也不勒褪和脖子。   不知是不是因为雁雁每日都蜷在自己怀里睡,洛书总觉得夜里有人在搂着自己,不仅如此,他的腿上还总是莫名其妙地红了两块儿,甚至有时差点就磨破了皮,有些许红辣辣的疼痛感。   他睡得没那么深时,就能很清晰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钻来钻去,他想睁开眼睛来看看到底是谁在摸黑干坏事,身体却像完全不受自己控制了一般,眼睛不根本去履行大脑下达的任何指令。   晚间沐浴时,洛书指着自己腿上发红的那两块皮肤,问雁雁:“雁雁知道这是怎么来的吗?”   雁雁眨巴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表示自己对此丝毫不知情。但等洛书仰起头思索事情后,它立马切换了表情,微笑着舔了舔自己的前脚肉垫,仿佛它就是这起深夜事件的罪魁祸首。   雁雁很快又到了猫咪的特殊时期,洛书觉得总让它忍着捱过去不是个事儿,便决定再养只布偶猫给雁雁做媳妇儿。   江岁建议洛书到网络社交平台上去看看,有没有成年布偶妹妹需要领养,或者直接发几篇帖子问问,看看有没有谁家布偶妹妹需要配种。洛书这人特别实在,所有社交软件账号的头像,放的都是他抱着雁雁拍的生活近照,这帖子才刚发出去不久,就有几个人来评论了。   1L午夜凶零:头像是本人吗?   洛书 回复@午夜凶零:是。   午夜凶零 回复@洛书:你怀里抱着的就是你家的布偶弟弟吗?   洛书 回复@午夜凶零:是。   午夜凶零 回复@洛书:可真好看。   洛书 回复@午夜凶零:谢谢。   午夜凶零 回复@洛书:我家有只布偶妹妹目前需要配种,咱们加个好友详细的聊一下?   洛书 回复@午夜凶零:好。   【午夜凶零请求添加您为好友,是否同意?】   洛书仔细看了看午夜凶零的猫咪头像,同意了他的好友申请。   午夜凶零:你家住哪儿,什么时候有空我们见一面?   洛书自然不会告诉对方自己住在哪儿,于是就把江岁所住的小区地址发了过去。   午夜凶零:南城别苑离我还算比较近,我们这周末约个合适的时间见一面?   洛书:好,地点你安排。   午夜凶零:那我们就周六晚上在中央公园见?   洛书:嗯。   【作者有话说】   人如其名 第150章 死去的男友变成了小猫咪③   洛书托江岁买了个猫包传送过来,按照和午夜凶零约定好时间,用猫包背着雁雁来到渝市中央公园。   他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才19:45,比约定的时间早了15分钟,午夜凶零目前还没有来,他就到附近的小餐馆,找老板做了份只加食用油的爆炒牛肉,打包过来喂给雁雁吃。   就在洛书喂雁雁吃爆炒牛肉时,突然走过来一个体魄壮硕的男人,坐在他的旁边,毫不见外地搂住他的肩,笑得略微有些猥琐之意。这人下半身穿着条瑜伽裤,上半身穿着件勾勒肌肉曲线的紧身衣,模样长得稍显油腻。   “你就是洛书?真人可比照片好看太多了。”油腻男在说话的时候,眼睛不停地往被雁雁挡住的地方看去。   这种过于亲密的姿势,令洛书感到有些许不适,他就抱着雁雁往旁边挪了挪,那男人也跟着他一起挪动位置。   雁雁呲着嘴,微微弓起身子,警惕地看着那油腻男,嘴里不停发出猫咪备战时的呜呜声。它察觉到眼前这男人对洛书图谋不轨,只要这油腻男敢对洛书做一丁点越界的事,它就抓烂他的脸,咬断他用来作案的工具。   洛书是他的人,岂能让这种烂货染指?   洛书以为雁雁这是怕生的反应,便温柔地摸着它的脑袋,以示安抚。   他看了看油腻男的身后,发现这人似乎并没有将自己的猫咪带来,于是就问道:“你是午夜凶零吧,怎么没将你的猫带来?”   油腻男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回道:“我养的猫没怎么出过门,就比较怕生,要不你去我家里看吧?”   洛书意识到这人此行来的目的并不单纯,立刻回绝道:“不了,我妻子还在家中等我回去,我们下次再找个时间约吧。”   油腻男听完这话后,一把搂住洛书的腰身,凑到他耳边说了一堆污言秽语。简单的说,就是他想让洛书进入/他的神秘世界,共赴极乐之巅。   “先生请您自重,我现在是有家室的人。”   “少拿这种话来诓我,我看人很准的,你一看就是个未婚人士,怎么可能会有妻子?”   洛书没有答话,只是苦涩地笑了笑,他确实有过一个妻子,只是未能来得及完婚罢了。   油腻男趁着洛书分神伤感之时,一把将他扑倒,欲同他在这大庭广众下,行那野/合之事。洛书将其推开,抱着雁雁准备离开,那油腻男一把抓住他的肩膀,欲把心中所想的龌龊事继续进行下去。   雁雁从洛书怀中飞扑出去,狠狠扇了油腻男一巴掌,留下三道往外渗着血的抓痕,平稳落地后,又扑向油腻男的小腹,打算一口咬断这下面的龌龊玩意儿。   恼羞成怒的油腻男,捏住雁雁的后颈肉,猛地一下甩出去。雁雁重重地撞在两人粗的树干上,发出“喵呜”的一声惨叫后,就掉在地上动弹不得了。   见自己日日捧在手心里的宝贝,被人如此狠心对待,强烈的怒意瞬时涌上洛书的心头,他捏着那油腻男的脖颈,猛地一下将其扔进了音乐喷泉里。   洛书快步跑上前去,轻轻抱起失去意识的雁雁,查看它的身体情况,雁雁的鼻息和脉搏都很微弱,心跳有时也是似有若无,已经有了濒临垂危的迹象。   他取出一颗丹药准备喂给雁雁吃,可雁雁紧闭着嘴巴,根本就喂不进去。他将真气缓缓注入雁雁体内,又对雁雁使用疗愈之术,可这些根本就无济于事,雁雁的脉搏反而变得越来越微弱。   或许是术业得要有专攻,他抱着雁雁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宠物医院,将希望寄托在宠物医生的身上。宠物医生最后给出的诊断结果,令洛书顿感绝望,雁雁的脊骨粉碎性骨折,多处脏器严重破裂,已经是回天乏术了。   洛书蹲在地上,怔怔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如果他没有将阿雁和雁雁带出昆仑,或许他们就都不会死了。   失去阿雁后,他冷冷清清活了这么些年,好不容易身边有了个陪伴,并且,这个陪伴有一定的可能性,是在温养着阿雁的元神,可他又再次因为自己而失去了性命,他……真的还需要再继续活下去吗?   反正这世间已经太平长安,再无邪祟作乱了,不如就到此为止吧。   洛书又抱起雁雁探了探它的脉搏,仍旧很是微弱,但只要脉搏还在跳动,他的雁雁就还有一线生机。他抱着雁雁找到玉卿,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她身上。   玉卿没有辜负洛书所托,在她近半个月的精心照料下,雁雁的身体逐渐恢复了正常,只是暂时还醒不过来,需要再继续调养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洛书也没闲着,给雁雁炼了一炉子丹药,就算它的体内没有温养阿雁的元神,他也想它能够长命百岁。   在洛书正准备炼第二炉丹药时,玉卿那边传来好消息,说是雁雁已经醒了,正在到处寻找自己的主人。他放下自己手中的所有东西,以最快的速度来到玉卿在昆仑的府邸。   醒来没能见到自己主人的雁雁,正独自一猫坐在墙头上,满眼落寞地看着朝南飞去的孤雁。   洛书站在墙边,温柔地轻声唤着:“雁雁,我来接你回家了。”   雁雁软软地“喵呜”了一声,转身飞扑进洛书的怀里,用自己的一双前腿,艰难地搂住洛书的脖颈,埋在他的颈窝处,委屈地流着眼泪。   洛书抱着雁雁回到家之后,在相亲相爱一家人群里,把这个好消息说给了大家听,看到洛书消息的江岁,立马就来找他私聊了。   那日油腻男被洛书扔进音乐喷泉里后,差点就被淹死在里面,是路过的好心人救了他。油腻男怀恨在心,报警说洛书欲意谋杀他。警察同志来到南城别苑小区,准备找洛书询问情况是否属实,结果发现该小区并没有这号人物。音乐喷泉附近没有监控,也没人能够证实当时的情况,这件事最后就不了了之了。但那油腻男哪能甘心,每天跑到南城别苑来闹,最后被保安当成精神病送去了相关医院。   夜里,洛书还是像往常那样抱着雁雁入睡,只是第二日醒来时,与往常有所不同,他怀中的猫早已不见了踪影。他穿好衣衫缓步走到院中,看见故人身着红衣立于桃树下。   阿雁举着一支桃花,莞尔一笑:“书哥哥,你是不是该娶我过门了?”   不枉这几千年的清冷岁月,洛书终是等得良人归来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