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岁纪 方舟岁纪 第75章
作者:游瓷
相册里有张难得的水荔扬和其他人的合影,背景是个烧烤摊,白无泺和程清尧都在上面,其余大部分他都不认得。只是照片里的水荔扬并没有在看镜头,和旁人有些格格不入。
“这照片上的人……”水荔扬自言自语道,“有的都已经不在了。”
洛钦又在卧室里翻出一些水荔扬上学时用过的作业本、做过的笔记和考试试卷。他一边看,一边从那些认真勾画的字迹里想象着当年还是学生的水荔扬。
水荔扬的样子和现在相比几乎没什么变化,也不知道是不是实验的影响,容貌仿佛都还停留在十几岁的模样。
学生时代的水荔扬头发比现在长得多,柔软的碎发从脸侧垂下来,慵懒而赏心悦目,诉说着使人印象深刻的少年时代,也不知道这些画面印在了多少人的青春回忆里。
手边一个作业本落了点灰,洛钦拿起来抖了抖,一张照片从纸页中飞了出来。水荔扬正在收拾柜子,没注意到这边,洛钦便随手捡起了照片,盯着上面的场景微微出神。
那是一张水荔扬身穿黑色礼服坐在钢琴前的照片,身材修长匀称,散发着少年独特的纤细感。他身后是一扇打开的窗,窗帘被风吹得飘起,微微贴在他身上。
水荔扬的手指按在琴键上,表情沉浸又专注,正在弹奏着曲子。
洛钦捏着那张薄薄的照片,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熟悉的感觉,带着点不知来路的悲怆,这让他觉得很不自在。
这时水荔扬刚好合上柜子转过身来,洛钦下意识将照片藏进了袖子里,扭头朝水荔扬一笑:“你小时候写字挺端正的嘛,是不是练过书法?”
“没有,”水荔扬摇摇头,“都是照着字帖写,是个犁地的牛都能写好了。”
“……”洛钦刚想说自己写字就不行,又默默咽了回去。
他想起袖子里那张照片,不禁问道:“你小时候没学过乐器什么的吗,比如……钢琴?你手指这么长,很适合弹钢琴。”
水荔扬表情看不出什么变化,只是淡淡地否认道:“也没有,不感兴趣。而且不是手指长就一定能弹好钢琴,历史上很多著名钢琴家的手指都长得很普通,甚至短粗。手掌宽大、指节肉多的手才适合弹一些激昂有力或者大跨度的曲子……”
洛钦愣愣地看着他,水荔扬也怔住了,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便偏过头轻轻咳了一声:“很多人都知道,你居然不知道。”
“我还真是头一回知道。”洛钦喃喃道。
他悄悄将那张照片放进了衣服夹层的内兜,心脏乱跳,总觉得自己在做什么偷偷摸摸的事情。
两人从水荔扬家里出来之后,发现外面居然下起了雨。洛钦站在屋檐下面,伸手向外探了探。
“雨不是很大。”他看了水荔扬一眼,“我们……”
水荔扬闻言和他对视,两人视线交汇的瞬间,洛钦抓住水荔扬的胳膊,疯了一样冲进雨里。
“我就知道!”水荔扬不甚认真地挣扎了两下,然后干脆破罐破摔,跟洛钦一块跑了出去。
春雨细细斜斜的,拍在人脸上像蛛丝缠绕,很快就蒸腾成了水气。洛钦抹了把脸,对水荔扬笑道:“我也算去过你家,见过家长了!”
“哪有见家长撬门进去的?”水荔扬调侃他,“你这叫抢。”
“抢什么,抢人?”洛钦两手飞快地抓住他的腰,挠起痒痒来,“咱是不是忘拿户口本了?”
第100章 承诺
水荔扬明知故问道:“拿户口本干什么?”
洛钦刚要说当然是结婚用,忽然瞥见水荔扬眼底有几分隐约的期待,从小根植在骨子里的恶劣忽然就有些按捺不住。他动了动嘴唇,一副漫不经心的口吻回应对方:“没事,不干什么。”
“不对。”水荔扬皱眉,“重说。”
洛钦笑出声来,两手从对方的腰挪到肩膀,说:“好吧好吧,我替你说了,你喜欢我喜欢到想和我结婚,为了得到我不惜巧取豪夺……”
“打住。”水荔扬捂住他的嘴,“你疯了。”
洛钦趁机揽过水荔扬的脖子,两人隔着手掌亲吻,发梢被雨丝打得微湿。
水荔扬此刻眼中的沉醉,跟洛钦偷偷收藏的那张演奏照上几乎一模一样。
洛钦看得有些出神,脑海里又闪过对方坐在钢琴前那幅安闲静好的画面。他拢了拢头发,撩开挡在前额的刘海,视线变得清晰了些。
“等一下。”
洛钦从口袋里掏出一台DV,正是水荔扬生日那天程清尧拿来拍视频用的。他打开DV开始录像,对着水荔扬笑起来:“荔枝,看这边。”
水荔扬望向镜头,两人视线交汇,在彼此眼中都看到了热切。
洛钦往边上让了让,确保两个人同时被收进镜头,又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我是洛钦,旁边的是我男朋友,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喜欢的人。”
他把镜头放下来拉远了些,刚好对着两人的脸,就这么默默定格了几秒钟。
洛钦转过脸,扣住水荔扬的下巴,低头和对方交换了一个吻。灵活的舌头纠缠进去,扫过下排敏感的牙齿,心满意足地收获了水荔扬情不自禁的一句呻吟。
站在雨里的亲吻潮湿而又黏腻,夹杂着令人羞耻的水声。水荔扬的脸瞬间红到了脖子根,他被亲得有些晕头转向,站不住的双腿被洛钦一条腿分开了卡在墙上,双手无力地挂在对方身上,浑身烫得像火在烧。
DV已经拍不到什么画面了,洛钦的手不自觉地垂下,紧紧搂着水荔扬的腰,亲吻吮吸着那柔软的舌尖。两人的脸上身上都淋满了雨水,干脆互相闭上了眼,沉浸地接吻。
“荔枝,”洛钦的嘴唇移到水荔扬的颈侧,留下一排淡淡的牙印,又缠绵地吻了吻他的耳垂,“喜欢你。”
水荔扬颤抖了一下,刚好被洛钦吻在脖子上。他睁开眼睛,视线里模糊一片,只看到头顶落下的几片花瓣从洛钦肩头滑落。
“嗯,我知道。”他抱住洛钦,眼睛忽然有些酸涩,“我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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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麻雀落到了路边的水洼旁,低头啄了几口雨水。
忽然有脚步声传来,麻雀警觉地扑腾翅膀,跳到一边,躲进了垃圾桶的阴影里。等脚步声远去了,又拍拍翅膀跳了出来。
洛钦扭头看了一眼,似乎对刚才那只麻雀有点好奇:“要不我抓只鸟晚上给你烤了?还能去许哥那弄点佐料。”
水荔扬倒是没啥兴趣,摇头道:“我不吃,你刚才不还说给我抓兔子么,兔子呢?”
“我过两天去山上给你找找。”洛钦说,“我可会做抓兔子的那种陷阱了,一抓抓一窝,烤着吃特别香。”
水荔扬想了想,又说:“还是算了,外面又不安全,谁知道山上除了兔子还有没有别的什么……”
他说着忽然停住不动了,目光亮亮地看着身侧一家商店的橱窗。
这是一家蛋糕店,破败的橱窗里还剩下一个色泽鲜亮的奶油草莓蛋糕,在这动荡的末世里散发着为数不多来自旧纪年的光芒。
不过这显然只是一块以假乱真的蛋糕模型,新鲜蛋糕只放一天就会腐坏变质,更别说半年过去还会是什么光景。
“这个做得好逼真啊。”水荔扬凑过去,伸手在上面碰了一下,“是不是还挺好吃的?”
洛钦抱起手臂,骄傲地抬了抬下巴:“我也会做,比这个好吃多了。”
“那你给我做。”水荔扬看着他,勾了勾嘴角,“我就喜欢草莓味的。”
“行啊,等我把材料都配齐,一定好好给你做个蛋糕。”洛钦开始在心里盘算材料清单,“你生日那个都不够分的,时间材料也都不允许,下次我做了只给你一个人吃。”
水荔扬的话在嘴边犹豫几度,还是对洛钦说:“我记得自己小时候,很想吃蛋糕店里那种摆满草莓的蛋糕,我爸一眼就看出来我想吃。”
洛钦随口问:“所以他买给你了?”
水荔扬摇摇头,继续说:“不,所以他决定永远不买草莓蛋糕给我。因为他得让我知道,他有权力操控我的一切喜好乃至人生,如果我不听话,就永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洛钦愣在那里,觉得心脏被水荔扬这番话刺痛,他安抚地握着对方的手,说:“可是就算你听话,他也不给你吃,是不是?”
“嗯。”水荔扬表情没什么波动地点头,“我十四岁以前,根本就没有吃过草莓蛋糕。我爸死之后有一年的生日,赵叔给我买了一个草莓蛋糕,我吃了一口就在想,原来我以前那么想吃的东西,也没有那么好吃。等我十八岁的时候,可以随便买草莓蛋糕吃,但是我已经再也不喜欢吃了。”
八岁时渴望却又无法得到的,十八岁时他却早就不想要了。
如今二十二岁,他忽然又有点想尝尝,洛钦做出来的草莓蛋糕是什么味道。
洛钦低着头,很亲密地轻声说道:“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水荔扬把目光从那块孤独的模型上收回来,说:“那你可别骗我。”
两人趁着天没黑,又去安全区附近的古城转了转,面积很大,沿景区路线走一天都走不完,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掏门票了。
推开断电的旋转闸往里走,就是从前的古镇小吃一条街,如今只剩下被破坏得千疮百孔的商铺和民宅,几辆观光车停在入口的公路上,车窗上凝固着一些干涸的血迹。
古城里尚且有无数丧尸在游荡,它们白天会缩进这些古迹深处,而到了夜晚,古城的各个街巷和角落就会飘满怪物的嚎叫。
满地的垃圾、翻倒的景区设施和丢弃的背包鞋子,昔日热闹的景点变得冷寂不已,石板路上野草疯长,几乎已经掩盖了原本的道路。
水荔扬带着洛钦爬上了城墙,从百米高的墙头往下看去,好像一切都如尘土般被踩在脚下。古城墙的砖块年久失修,已经有所松动了,水荔扬在前面走得如履平地,洛钦却有些恐高,硬着头皮跟上。
“我小时候来这里比较多。”水荔扬的衣摆被风吹得向后翻飞,像是在风里振翅欲飞的白鸟,“以前这边有很多卖小吃的地方,可惜你来的不是时候,要不然还能给你打包点汉州特产回去。”
两人找了个平整的墙头坐下,洛钦从兜里掏出许佑刚送的两瓶酒,正准备打开,忽然瞥见一旁仰着头吹风的水荔扬,把酒瓶递过去说道:“哥哥,帮我拧个瓶盖?”
水荔扬仍抬着头,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接过了酒瓶。当初在深宁的时候洛钦装得肌无力一样,但凡喝个水都得丢给水荔扬拧瓶盖,没少被卫蓝翻白眼。
“啪”的一声,瓶盖在水荔扬的指尖崩开,旋转着飞了出去,又直直坠落下城墙。下面隐隐约约传来一声轻响,回音撞击在城墙上,在寂静一片的古城里激起片刻涟漪。
洛钦仰起脖子,痛快地灌了几口酒。
果然是好酒,醇厚带着麦香,气泡很足,入喉的感觉如同电音节上纵情高歌时带来的震颤。他将酒瓶放到一边,抹了抹嘴,“舒服。”
水荔扬悠闲地晃着腿,对所谓的好酒颇为不屑。他从小就对就这东西毫无兴趣,偶尔尝过几口,也被那种苦涩和辛辣的口感呛得难受不已,后来就干脆完全不碰,再怎么被人劝酒也不会动摇分毫。
天色已经有些暗下来了,北半球的白昼随着太阳直射点的北移渐渐拉长,白日里的光景变得十分漫长而无聊。洛钦从前总不爱这种变化,觉得冬季那种早早变黑的天空才是安全感的所在,人们可以早一些钻回自己家里,围在桌前吃热乎乎的饭。
不过自从和水荔扬在一起之后,他就对四季的变迁不再敏感。以前在深宁,他的生活里大多数时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因此白昼漫长,只能让他觉得日子空耗流逝得更为明显。
如今生活过得不再漂泊不定,也算是此心安处。
“好像没有和你讲过,我以前一个人在深宁是怎么过的。”洛钦抱起一条腿,把脸埋在胳膊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水荔扬,“初中高中都是住校,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只有放月假的时候坐车回福利院拿换洗衣服。福利院每年都会在名册上注销掉成年孤儿的信息,让他们自己出去谋生。”
“当时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考出那个小地方。16岁的时候考上了深宁医科大的生物科学专业,卫蓝也已经读到研究生了,开学那天他开车送我,比我还高兴。连我自己都以为,我以后的人生会非常好。”洛钦轻轻叹了口气,“结果还没有读满一年,我就犯了大事儿。学校明面上说,希望我考虑是不是继续读下去,其实是在劝退了。”
水荔扬沉默了一下,问道:“你自己就选择退学了?”
洛钦摇摇头:“一开始没有,我很想上学,但是周围的人已经开始拿看异类的眼神看我了,哪里都待不下去。那些以前对你热情友好的人,一夜之间全都变成了陌生人。后来我从其他宿舍那里听到传言,说我杀了人。”
水荔扬攥紧了右手,呼吸逐渐急促,连自己都没察觉到。
洛钦眨了眨眼,还是没能掩盖住眼底的痛苦:“你知道吗?我在白塔镇不是第一次失控。大一那年和卫蓝在实验室,我也不记得发生了什么,等自己醒过来就在医院了。学校老师告诉我,我拿摔碎的烧瓶捅穿了卫蓝的胸口和脖子,他差点就没命了。”
洛钦还记得自己当年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默默收拾行李离开宿舍的场景。
当他拖着行李箱走出那个仅仅维持了数月缘分的大学校园时,周围同学投来的目光像箭矢一样反复刺穿着他,让他不得不加快脚步逃离那个地方。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他后来在福利院的帮助下,取出了据说是自己亲生父母留下来的一笔遗产,在商场里盘下了一家店面,从此开始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自由工作者生涯。
俗称,辍学、半失业、无家可归的游民。
水荔扬凑近了些,伸手揽住洛钦的肩,让他的头靠过来:“没事,没事,都过去了。”
“我不知道,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和我完全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一样。”洛钦的声音变得很轻,有些喝了酒之后的沙哑,“荔枝,我其实特别想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有这种力量。我每次失控都会伤到人,不是卫蓝,就是你,可能还有别人。”
水荔扬说不出话,慢慢揉着他的肩膀,把人拉进怀里。
洛钦趴在他胸口,半天没什么动静,只听见两个人的心脏互相咚咚直跳。
几秒钟之后,洛钦打了个酒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