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拿了反派剧本 我媳妇拿了反派剧本 第60章
作者:白衣若雪
赵传民跳着脚躲开后,跟季然说:“季然,那你什么时候也给哥织一件。”
徐雁凛直接道:“滚远点儿!”
赵传民切了声:“你属狗吗?护食也就罢了,人你也护着!”
徐雁凛懒洋洋的嗯了声:“你说的对,我就护下了。”
季然觉得他们几个幼稚,没有理会,跟春燕姐学着锁V边领。
春燕姐也跟他说:“不用理他们,跟小孩似的。季然,你帮姐再想想,咱俩在成衣店看到的那个围脖的花纹是什么样子的来?”
季然想了一下,其实是让233给他调出图片来。
233跟他说:【少爷,你怎么知道我拍下照片来了?】
季然跟它说:“因为你走到哪儿拍到哪儿啊。”
233跟他笑道:【少爷,晚上的照片我没有拍哦。】
太多了,它也拍不完,不,应该是蒙在被子里,它也拍不到。
季然脸不红的说:“你可以拍,要是不和谐的话。”
233给他调出那天它拍的赶大集的图片,围脖的它还真拍了。季然对照着花色在纸上画,他的画技一般般,所以画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成型,还被来的张海鸥笑话了一边。
她今天带着画本来的,要给季然画画。正好帮季然美化了下他画的东西,画出来后得到了春燕姐的肯定。
张海鸥画画确实很好,比她织毛衣好多了,所以季然不用给她专门摆POSS,他一边织毛衣张海鸥就给他画。
徐雁凛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画板前看的,一直都没出声,张海鸥沉浸在画画中,都没有发现他,等画出季然的脸,画他的眼睛时,背后出来一声:“他的眼睛这个地方弯一点儿。”
这把张海鸥吓了一跳,回头看他:“雁哥啊,你也懂画?”
徐雁凛摇头,他不懂画,但季然身上哪一点儿他没看过呢。而且张海鸥画的还是季然半低头的姿势,那他就看的更多了,季然给他编书的无数个夜晚的样子都刻在他心里呢。更不用说依偎在他怀里的时候了,半阖着眼,眼睛似弯月,长长睫毛是月亮投在湖里的一抹惊鸿照影。
张海鸥半信半疑的去看季然,照着徐雁凛说的,把季然的眼睛微调了下,果然觉得对头了,眼睛一下子就传神了。
张海鸥朝徐雁凛竖了个拇指:“雁哥你眼神真好,季然就这双眼睛有灵气,其他都面瘫着,眼睛活了,他的整个人就活了。”
徐雁凛嘴角抽了下,这是夸他家季然的话吗?不过看在大画家勤勉的份上,徐雁凛也不说什么了,不打扰她了,去擀面条,今天准备请大画家吃饭。
张海鸥这一副素描竟然画了一天时间,赵传民起初还说她:“你这要是靠画画吃饭那不得饿死啊,这比相机慢多了啊。”
张海鸥气的怼他:“这叫艺术好不好?相机是快,可相机拍的照有我画的好吗?!”
赵传民歪着头说:“应该比你画的像。你看他这脸上怎么黑乎乎的一块?”
“那是阴影懂不懂!”张海鸥把他打走了。
但是等到傍晚,太阳落山的那一刻,夕阳打在季然身上上,赵传民终于理解画面上为什么有阴影了。
夕阳中的季然就跟画面上一样,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安静美好,如果非要用句书面的话,就是透过这幅画能够看到岁月静好。
赵传民跟张海鸥竖起来拇指:“大画家!”
张海鸥哼了声,招呼季然来看。
季然跟她道谢:“谢谢,我很喜欢。”
张海鸥也爱不释手的看着:“我也喜欢,这是我画的最有感觉的一幅画。可惜这里没有裱画的工具,要不裱装起来会更好。”
徐雁凛把画拿起来跟张海鸥说:“交给我,我给裱装起来。大画家来这边吃饭吧。今晚上比中午更丰盛。”
张海鸥狐疑的问:“你是因为看到我画的好了才给加餐的?!”
徐雁凛揽着季然的肩膀跟她说:“不管你画的好不好,画我都会要的,饭也都会请的。”
张海鸥切了声:“我信你!”
春燕姐很喜欢她的画,感叹的道:“画的好,太好了,你们都是多才多艺的,我可羡慕你们了,我要是会画画,那以后绣花样子就简单多了。”
张海鸥很豪爽的说:“这有什么难的,春燕姐,花样子我给你画,你绣,我明儿就给你画,花花草草保准都给你齐活!”
张海鸥说到做到,第二天就来给众人画花样子,她的画技让众人惊艳,于是众人说等勾完毛衣就开始绣鞋垫。
季然也买了线的,他跟着春燕姐,一样买了一份。
春燕姐大多都是为结婚准备的,虽样样齐全,但鞋垫居多,这个花钱少却有用。一双结实的鞋垫能穿好久,村里人穿鞋快,鞋子又多是布鞋,那有一双好的鞋垫很重要。
未出阁的姑娘也会为自己的未婚夫绣几双鞋垫当嫁妆。
季然也准备绣两双鞋垫,徐雁凛登山爬坡的更需要好一点儿的鞋垫。所以他也想让张海鸥给他画个样子,季然给张海鸥描绘他的想法。
“两条红色的鱼?吐着泡泡?这是个什么说法?有什么寓意吗?”张海鸥一边听一边奇怪的问。鞋垫上绣花草蝴蝶、喜鹊梅花是正常的,绣字的也正常,季然的为啥跟别人不一样。
季然也不知道什么寓意,他只是想要这样的图案。
李瑾等人也笑着给猜:“季然你是不是想吃鱼了?等明儿咱就把养着的鲤鱼炖了,不用等过年吃了。”
江川啧了声:“得过年吃啊,叫年年有余啊。”
赵传民嘿嘿笑了声:“季然小同志,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徐雁凛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他思想不纯,果然他哈哈笑着说:“你们不知道有个词叫‘鱼水之欢’吗?”
张海鸥等姑娘追着他打,都不用徐雁凛出手了。
徐雁凛在他们几个人的追打中,凑近季然轻咳了声:“真的喜欢鱼?想吃鱼了还是?”
季然看他那眼神就知道他没有比赵传民好到哪儿去,脑子里现在都是鱼跟水。
季然侧了下身不接他的话。
张海鸥打完赵传民,回来给季然设计划稿,她画的很漂亮,鞋垫是对称的,于是她画的是一对儿红色的金鱼,两条鱼首尾相衔接,口中吐了个泡泡,鱼尾则轻卷,对着甩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张海鸥一看就是有艺术功底的人,她把两条鱼中间弯的弧度设计成了桃心形状,画完后春燕姐都连连说好看,说也要绣这么一对儿鱼。
吕荷爱看书,看着这个图样说:“我想起这个形状的寓意来了!它除了我们常说的年年有余,它还有另一种寓意,古人常以鱼与鸿雁作为传递书信的信使,并以此将信札称为鱼书、鲤素、鸿书等等,这就是“鱼雁传情”典故的来历;寄信时常把书信结成双鲤形状投递,对,就是这个形状,因而又有驿寄梅花、鱼传尺素之说。它是另一种红线,缔结两人关系的桥梁,跟乞巧节的喜鹊有相同的属性。”
张海鸥鼓掌:“还是我们才女有文化!赵传民你学着点儿可以吗?别整天满脑子乱七八糟的东西。”
满脑子鱼跟水的不止赵传民一人,徐雁凛恍然大悟的咳了声,朝季然眨眼,他没文化,他语文不好,不知道鱼原来有这样的红线作用。
鱼非常好!
徐雁凛指着盆里养的两条鲤鱼一本正经的说:“好好养着,不准吃。”
赵传民:“……”
晚上的时候,季然看到徐雁凛在拆一根红线,他这几天不知道在编什么,跟他织毛衣似的,编了拆,拆了编,看见他来还藏着,大概是不好意思。这确实要藏着,要是让赵传民他们看到,得笑话他一年。
季然就当没看见,他专心织他的坎肩,织完后绣鞋垫,鞋垫看上去很有难度,要用到顶针,锥子,他怕扎手就会很慢。
季然的毛衣坎肩织了一周,终于赶在春燕姐跟常老师婚礼前织完了。徐雁凛穿着在学校里显摆了一圈就脱下来了,不舍得穿,要跟季然在正式婚礼的时候再穿。
春燕姐跟常老师的婚礼就在小学举行的,小学白天是课堂,晚上就是他们知青点儿的住处,当初来的知青人数多,他们一起搭建的这个小学,有空余的房子,常老师这些年也收拾出来了。
徐雁凛跟季然住最西边,中间是教师跟赵传民他们几个人的房间,最东边就是新房。
结婚前的前一天晚上,新房就开始装扮起来了,红绸子裁了很多,系在家具的门把手等地,窗棂、门、墙连同其他的房间也都贴上了红€€字。
徐雁凛亲手帮着剪的,多剪了很多,所以他把他跟季然的房间也贴了不少。
婚礼的那天,老天还给送来了礼物,下了一场小雪,飞飞扬扬的把来贺喜的宾客头上都挂满了雪,连同在院子里站着等着拜堂的新郎新娘。
有嫌不吉利的村民在小声的说着什么,春燕姐跟常老师的结合,不算坦途,当年知青闹的事,村民都有芥蒂,今日虽然成了,也有说闲话的。
“这日子下大雪不是好兆头啊。”
“这新郎腿瘸着,能怎么好?春燕真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了。哎。”
季然听了一会儿,默默看着徐雁凛头上的雪花,上一个世界的时候,临死前,他想多看一会儿的,但没能实现,所以这会儿季然就一直看着他。
徐雁凛都被他看的有些眼热了,他轻咳了声:“我没洗干净脸吗?不能吧,我今天照了镜子了啊。”
连胡子都刮得干干净净呢。毕竟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
季然跟他说:“我就是想看看你。”
徐雁凛总会在某一刻被他坦诚的、坚决的告白话冲击到,此刻就是,他的话像是一股热流冲进徐雁凛的心里,让他的四肢百骸在这一刻滚烫激越起来,它们奔流着甚至涌上他的眼眶。
徐雁凛怕自己失态态,把视线转移了,他怕再多看季然一秒就想哭,这可不行,今天是大喜的日子。
他跟季然可是伴郎呢。新郎都还没有激动的哭,他哭算怎么回事?
主持婚礼的大队长已经在喊话了:“吉时已到,二位新人一拜天地……”
新人拜完天地,接受众人的贺语。
季然跟徐雁凛作为伴郎,会在最后的时候说一段话的,他们两个没有文采的人昨天晚上研究了半天,最后终于整出一段来。
“祝福春燕姐跟常新哥新婚愉快,百年好合,在余生里共擎风雨,同淋霜雪,携子之手,白头到老。不论贫穷与富贵,都不离不弃,永远相爱。无论疾病还是健康都爱对方,照顾彼此,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祝贺语大多是‘早生贵子’的,他们两人因为研究了半晚上,终于出类拔萃,与众不同了,常老师听的连声说:“好,一定会对春燕姐好的,好一辈子。”
春燕姐看着他们两人眼底湿润,她听见那些人的闲话了,她以前都可以不在乎,可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她也想被众人祝福。
所以她笑着跟两人道:“谢谢你们,我会跟常新哥白头到老的。”
婚礼还是热闹的,知青们还都没有走,帮着把这个婚礼办的热热闹闹,直到晚上8点多,闹完洞房,众人才都回去了。
季然跟徐雁凛回到他们俩的房间,也把簇新的龙凤红蜡烛点上了,龙凤呈祥的蜡烛雕刻的跟艺术品一样,徐雁凛买的时候,春燕姐以为他喜欢艺术品,现在看来,确实很好看。
红色蜡烛映照着窗户上的红€€字,加上床上的一对大红的枕巾,看上去特别的喜庆。他的季然穿着红色的毛衣坎肩坐在床上也跟新嫁娘一样。
徐雁凛走到他身边坐下,季然也看他,今天徐雁凛跟他穿的一样的衣服,白衬衣,红坎肩,很帅气,没有赵传民说的土气,他觉得好看。
徐雁凛看他不眨眼笑了下:“我好看吗?”
“好看。”
“愿意一辈子给我当媳妇?”
“愿意。”
“无论贫穷与富贵,都不离不弃;无论疾病还是健康都爱对方直至生命尽头。”
这句话昨天晚上徐雁凛写的时候就念过很多次了,但今晚说出来感觉更郑重一些。
季然也看着他点头:“是的。”
他会先死的,所以对他来说是可以做到的。
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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