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清北考科举 我在清北考科举 第12章

作者:不就山 标签: 宫廷侯爵 爽文 基建 穿越重生

  沈清淳羞恼:“难道他的马不吃我们府里的草料,不睡我们府里的马厩,怎么就他这样霸道!”

  小厮耿直解释:“二公子说,他的马儿吃不得干草豆子,都自掏腰包买的精草喂养,平日也是养在庄子里,闲来都在跑马场上驰逐,不睡咱们府……”

  沈鸢儿差点咬碎一口银牙,跺了跺脚,提起衣裙上了另一辆车。

  清谈雅集,幽篁密林,行坐山水间。

  沈清和原先以为像春游一样,谈谈人生聊聊理想,最多再听人打打嘴炮,没想到旁有伶人吹竹弹丝,骑奴侍僮,一器一物精巧非常,林间另起楼阁台榭,士族公子无不前呼后拥,帷帐车服,穷极绮丽。

  这排场,原主的雪骓马车都略有逊色。

  沈清和悟了,是他太小瞧大雍的士族公子们了。

  大概就是能蹭吃蹭喝的学术交流会,实际上是验资千万名流宴会的差距。

  他想了想自己的小破书院,要做大做强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来的路上把人惹恼了,同行的兄妹三人都不愿意搭理自己,时而愤愤瞪他一眼。

  被瞪一眼也不会少块肉,沈清和也无所谓被他们看。

  席地幕天而坐,三两而聚,向上是风挟松涛滚滚而来,像是海潮一下下被拍打在沙岸上,向下是弱管轻丝靡靡乐响,杯盏相接麈尾€€€€,叫人沉沦在这愉乐中。

  有侍集的奴仆见这边只有一位公子独坐,便端了一只银瓯来,缓声说着公子请用。

  沈清和接过银杯一闻,酒色澄净,是醪米酎,即用精白糯米、麦麴和泉湖头年十月至次年二月之水酿成,醇香陈美,久藏不坏。算上损耗,十斤精粮一斤酎,这里足有几大缸,供人随意瓢饮。

  沈清和喝了两口,大雍的顶级酿酒技术,与在他的时代里尝到的仍有差距,倒不如金鳞宴上的竹酒令他新奇难忘。

  而竹林间的公子小姐们也谈天说地,时而辩争‘有无’‘本末’,时而闲话风土,说些京都的新鲜事与时新玩意,语笑喧哗。沈清和对他们打嘴炮和上流社交不感兴趣,于是起身拍了拍草屑,四处走走看看。

  女眷多是坐在溪边嬉水采兰,沈鸢儿被人轻拍肩膀,是与她平日交好的罗衫少女。

  “与你同来的那公子是谁,以前从未见过。”

  沈鸢儿往她指的方向看去,不是沈清和还有谁!没好气道:“他啊,全京都有名的纨绔泼才!”她将这个哥哥的丑恶行径挑挑拣拣添油加醋说了,少女却用巾帕掩着嘴角说:“我瞧着、觉得他也不像个坏人。”

  沈鸢儿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道:“你可别被他这空架子欺瞒了去,他有哪里能拿出来称道了,属实是不该!你看看,又是要惹是生非了。”

  沈清和本是喝喝小酒听听曲,没想到还碰上了老熟人,昔日有两面之缘的状元郎,此刻赫然也在这清谈集上。

  金鳞宴上他是众星捧月之势,如今再看依旧翠围珠绕,意气轩昂。越芥转头,见到是谁在盯着他瞧,厌恶地皱起眉。

  沈清和却完全体察不到别人好恶似的,喜气洋洋道:“越兄,多日未见别来无恙啊!”

  越芥反唇相讥:“谁与你别来无恙,你都能到清谈集上来了,也不知下帖人是怎么想的,我倒想好好问问他。”

  “诶,越兄要问我些什么呀?”柳汜摇着扇子走近。

  柳汜执鹤翼以为扇,被沈清和盯了一会儿。

  “哦?沈兄喜欢我这羽扇?”柳汜扬了扬手里的扇子。

  沈清和:“挺好看的,看上去很刑的样子。”

  柳汜完全没懂沈清和的谐音梗,却哈哈大笑起来,“我早听说过你名号,没想到你竟和越兄成了一届的三甲,知道这消息我可惊了好几日呢!今日得见,倒是我狭隘了,该向你好好赔罪。”

  越芥不满:“柳向麟,你和他废什么口舌。”

  柳汜摇摇扇子,“越兄,你就是这么个脾气,大家来往了那就是朋友,既是朋友自然要和和气气。清和,你说是不是?”

  柳汜态度亲昵,支会仆从拿上了一盘子的小玉瓶,周围人立时都围拢过来。

  柳汜:“此物名为春水煎,饮了便如梦似幻,仿若被温软春水煎熬一般,那滋味妙不可言!另可防百病,使神明开朗,上品良药,千金难求!”

  沈清和也领到一瓶‘春水煎’,取下瓶塞嗅了嗅,是一股子药材清香,闻起来倒没什么特别。

  “系统,你看看这是什么?”

  已经沉迷种田乐不思蜀的系统好一会儿才响应,“具体成分有赤石脂、硅酸盐、茯苓、白术……”

  二人问答之际,已经有人一口饮下春水煎,片刻后红润面色都从粉敷间透出来,深秋季节仍热得松了衣带,神情确实飘飘乎如坠云巅。

  系统惊呼一声:“哎呀!这些东西融合到一起对神经有刺激,用量少是药,用量多便是毒!我才多久没盯着,你就遇到危险啦!”

  沈清和捏着瓷瓶,“你的意思是,这东西有成瘾性?”

  系统:“是的,但威力不大,比宿主你知道的精神麻醉类毒/品差得远了,危害也比较小,但长期食用还是会叫人神智萎靡,性情大变。”

  沈清和神情一肃,什么学术会,什么名流会,通通都不是,分明就是聚众嗑/药!

  手中瓷瓶隐进袖里,和犯罪分子没什么好聊的,他当下欲走,却见他那便宜兄弟妹妹站在一处,手里美滋滋捏着瓷瓶,瓶塞已经半开。

  真是的,净爱整些事情!

  众人眼睛一花,就见一俊美少年三步并做两步,疾行至沈清峰三人面前。

  沈鸢儿惊呼:“你你、你要做什么!”话还没说完,三人便被沈清和一把推搡掀翻,沈清峰和沈清淳勉强稳住身形,沈鸢儿直接翻倒在地,三只小瓶咕噜噜滚落在地,里头的药液也洒了大半。

  总归是不能再喝了。

  整个清谈集的人都看了过来,柳汜蹙起眉。

  沈清淳把人推开,将惊魂未定的沈鸢儿搀扶而起:“沈清和!你在这儿发什么疯啊!”

  “发疯?哈哈没错,我是要发疯了!”原本丰神俊朗的少年眼神一转,突然大笑起来,“哈哈哈春水煎真好喝呀,我好喜欢喝春水煎!哎呀这是什么,春水煎?喝一口!”

  众人还没搞懂他在胡言乱语什么,沈清峰就眼疾手快抓住他的手腕,当下也顾不及已经翻倒的瓷瓶,低声怒道:“沈清和,你在干什么!”

  少年突然顺着他的力道,弯腰呜呜啜泣:“那只是匹可爱的小雪骓,他还是一个宝宝,你们为什么都想要骑他!你可以骂我,但不能骂我的宝宝!你为什么要骂我,在你们心里我就是一个纨绔对吗?没有人懂我,没有人懂我面具下的脆弱!唉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我要找兄弟倾诉我的心事,越兄,越芥,你在哪儿啊!”

  越芥后退几步,嘴角压得平直,口中说道:“疯子。”

  站在他身边的人也向后退走,担心被殃及池鱼。

  柳汜目瞪口呆,连连催着仆从:“沈公子醉酒了,你们快将人扶下去。”

  “我哪里醉了,我现在清醒的很!你们的冷漠深深伤害了我,我累了我真的累了,我的心已经一片漆黑,越兄你看到了吗越兄……”

  所有人都惊疑不定地看向他俩,连柳汜也迷惑,平日越芥对沈清和的态度可是刺人,原来私下里关系这么亲密啊……

  越芥两眼一抹黑,手背上青筋浮起。

  “快把他!带走!”

第13章

  绿松南红候在车边,见自家公子被搀着回来,惊诧地迎上去。

  “这是怎么了!”

  手忙脚乱接过自家公子,沈清和突然半睁开眼,狡黠眨了眨,绿松小声惊呼,南红心下有了计较,挡在最前边谢过几位侍集仆从,护着公子回到马车里。

  人走了沈清和也不用装了,南红坐下倒茶,绿松关切地频频看向自己。

  “没事儿,不想继续这清谈集,装醉出来躲闲罢了。”

  “险些将我吓破胆!还以为公子出什么事儿了。”绿松拍拍胸口,献宝般捧了一兜子红果来:“公子这么早就出来,想来也是没吃饱,尝尝我在附近野林里摘的果子,酸酸甜甜的可好吃了!”

  南红将茶杯端上:“清谈集上什么没有,公子哪里稀罕吃你的野果子。”

  “€€,我还就正喜欢绿松摘的果子。”沈清和随手扔了一颗进嘴,竟是野生的覆盆子,味道确实不错。

  “这清谈集也不如外头传的‘天下人趋之若鹜’的好,里头也没什么好东西,若是我有机会……算了,还是看有没有机会说动陛下取缔整治。”

  思及此,沈清和皱起眉。那物什不知是谁搞出来的,又怎么会在士林里视如珍宝的流行,虽然系统说了危害不大,但沈清和血脉里便对‘春水煎’这样的东西深恶痛绝,若日后有心人提纯改进,后果不堪设想……总之在到哪里都是大祸患,留不得。

  绿松:“我还以为里头是什么天上人间呢,进也不让我们进,既然公子说了一般,那就是不过尔尔。”

  这家伙听风就是雨,他在哪边就往哪边倒,沈清和失笑,“不过我闹了这清谈会,那三个肯定也待不住了,还不知道回去要怎么告我的状,免不了又是沈大人好一顿刺打,我又不想回去磨耳根子打手板子……既是如此,正好转道,看看单伯文他们有没有在认真学习。”

  下午是实践课,雪骓车疾走田间小路上,比起城内的铺石夯土的走道,京郊完全的另一番风貌,沈清和坐车里都要被颠吐了,连连摆手下车,选择自己走着去。

  幸好那田址离得不远,大概再走上一刻钟便能到。沈清和叫南红先驱车而去,自己则和绿松慢悠悠地走。

  京郊一大片都是民田,沿着田边稀稀落落立着房屋,偶尔能见到有人在翻晒收下的粟米,天高气爽,鼻尖萦绕着草叶混合土壤的气味,比那精心装点的清谈集要更称心。

  沈清和同绿松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净捡些灵异志怪的故事讲,绿松大白天被激出一身白毛汗,正说到那能双腿直立行走的人狼时,突然被从身后拽住了衣角,他像尾在空中弹动的虾般跳起来,回头一看,发现身后的不是人狼,是个大活人!

  “你走路怎的没声儿啊!”绿松拍着胸口顺气,嘴里咕哝:“还以为被鬼找上门了……”

  大活人身形瘦弱,脸上染了脏污,不过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灼灼。

  “你不记得我了吗?”

  绿松仔细瞧了半晌,摇头。

  “状元楼,投壶。”

  少年吐了几个字,绿松才恍然大悟:“是你啊!”那日公子在状元楼游玩时,看庭中被戏耍的人可怜,特叫他去周济,没想到那日一别,竟还能再见!

  擦了妆脱了裙,那日煌煌惊人的女相平和下来,叫人一时难以辨认。

  少年看向沈清和:“您是雷锋公子吧。”

  沈清和一时没反应过来,才想起那日留的假名,忍着笑道:“雷锋公子是一位前辈,那日借了他的名字日行一善,我实则姓沈。”

  少年不在乎这些,他突然跪下,对沈清和行了一大礼。

  “在下郎新月,公子施金救命之恩,日日铭记,没齿难忘,今日再见愿为公子驱策,效犬马之劳!”

  那日目光如刃的少年,如今跪在他脚边,做小伏低愿供他驱策。

  “我身边不缺人,当初帮你也不过可怜你。”沈清和笑着,“与你而言是救命之恩,与我而言不过是顺手之事,你大可当做没见到我,我也不会要你还钱,何必将自己也搭上,多不值当。”

  “值当的。”朗新月摇头,语气平平:“那日状元楼本想和陈显搏死拼杀,我死也要咬下他身上一块肉。但公子出现救了我,还和我说天生我材必有用。我生在贫苦之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用处,但想来若为公子办事,也能算有用了。”

  思想有点偏激啊。

  沈清和转过身。

  “我最烦听些自怨自艾的话,你既有手有脚,当渔夫还能捞到鱼吃,当个瓦匠还能修房子,哪里无用,算么算无用?命由己造,上天只握了一半,还有一半在你自己手里,若你想,当个贩夫走卒也是有用,若不想,王公贵卿也是无用。”

  “若是想不明白,那才叫潦草此生。”

  朗新月将额头磕进黄土里,“在下受教。”

  少年偏执又有股拗劲,叫他有些几近淡忘的熟悉。

  沈清和沉默了一会儿,叹口气道:“我不需要有人替我打杀,不过我的书院里倒正好缺一个洒扫的,你想的话,便来洒金巷尾清北书院,我先说清楚,既是报恩,那就是没工钱的白工。对了,你多少岁,我这儿可不招童工。”

  绿松欲言又止,好歹也是个正经秀才,做洒扫的活是不是太屈才了些。

  当事人答应的很快,朗新月几乎是没做他想,便点了头,“十八了,可以做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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